我是领养领养回来的孩子要害我,怎么办?


蔡痴仞 2022-01-14 15:45 69
摘要:不想要这个孩子怎么办?不想要这个孩子怎么办7个月了,宝宝都成形了,为什么不要呢,这可是一条生命啊可怎么办?我想要孩子?我想要孩子,可怎么办?到医院进行治疗啊,这好像还没有办法根治的。老婆不想要孩子怎么办,我和妈妈很想要怎么办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你老婆还不是很爱你!和她沟通,如果不想过就散,再找一个。 ---
不想要这个孩子怎么办?不想要这个孩子怎么办
7个月了,宝宝都成形了,为什么不要呢,这可是一条生命啊
可怎么办?我想要孩子?我想要孩子,可怎么办?
到医院进行治疗啊,这好像还没有办法根治的。
老婆不想要孩子怎么办,我和妈妈很想要怎么办
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你老婆还不是很爱你!和她沟通,如果不想过就散,再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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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来了,有三个答案给你:
1、上策:继续这段婚姻,带老婆去检查,中药很管用的,生下个孩子,然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2、中策:离婚,快刀斩乱麻,分部分财产给LP,这叫舍财要孩子;
3、下策:索性不要孩子了,两口子继续过,不舍财,不要孩子,对父母背负一个不孝的名声,前提是和妻子的关系好得不能再好了!
本人的建议可以先选上策和中策,终归你们还年轻,现在的科技发达了,或许就是一个小小的输卵管堵塞之类的,抑或吃了中药后,就生个双胞胎呢。我爱人的同学就是有这个先例,她的同学就是有妇科病,结婚很多年无子,然后看中医,最后生了个双胞胎儿子,皆大欢喜,好事多磨。如果1年后还无果,还是离了吧!这样对双方都好!与她沟通啊
孩子有什么好的啊
反而麻烦夫妻之间沟通还是很重要的···你需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不要憋在心哩·然后听听她的意见、再做决定
不能生的话、就去医院看看、实在没法就领养!你既然结婚才几年就像想离婚、那当初为什么还要结婚、真的爱她就想办法去治病、为她想想啊、如果你跟她离了、对她的人生来说、无疑是个打击啊!!你有钱、可是你再有钱、没有妻子、没有家庭、你这些钱还有意义???关键还是从你老婆下手啊!女人要是爱男人就会想为他生个孩子。不带套直接上!怀了之后就好办了!
老婆不想要孩子 我该怎么办
结婚五年都不想要孩子,我觉得这可能就不是单纯的想要结婚后过两年二人世界这么简单了,你有没有考虑过,她其实不是不想生孩子,只是不愿意为你生孩子呢?或者你确定她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嫁给你吗?
如果一个女生爱一个男生,她就非常非常想给这个男生生一个宝宝,想要拥有爱情的结晶,就如同我一样,我很爱我的丈夫,所以结婚以后我特别想要一个孩子,而我也这么做了。
很多人也许会说,可能她是因为家庭条件,或者是因为害怕怀孕生孩子的痛,但是五年的时间足够她做好心理准备了,有多少人结婚以后看到别人三口之家就羡慕的不行,有多少女生因为身体的原因怀孕之路痛苦万分,但她们依然没有因为这些痛苦而放弃给拥有一个孩子。
所以在我看来,你的妻子也许根本就不爱你,也许她心里还有别人,或者当初嫁给你就不是心甘情愿的,因为不爱一个人,所以不愿意为这个人生孩子,因为不喜欢这个人,所以才会觉得生孩子是痛苦的事情。
你应该跟你的妻子好好的谈一谈,如果她能放下一切,跟你好好过日子,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但如果她不愿意甚至还是不愿意生孩子,我建议你们还是早点分开吧,毕竟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丁克一辈子,而且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一辈子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当然如果不想放弃她,你也可以选择让你妻子的家人劝劝她,毕竟结婚不易,离婚更不易,能够让她改变心意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她多接触一下别人家的小孩子,特别是刚出生的小孩。她会改变主意的。肯定是被家庭影响了,家庭不幸福的孩子都不太正常,但是也出不少能人,因为他们对自己非常的狠。
我认为你对丁克族的看法是不正确的,他们只能说是规避责任,不是不负责任,生了孩子却不养不爱才是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我建议还是离婚的好,即便不要孩子,你妻子的这种心态必然会导致你们婚姻的失败。你要问问你的老婆爱不爱你 女人给男人生孩子是也是延续你们感情的基础 让你老婆多多接触一些 孩子给夫妻之间能够带来的那些快乐 没有孩子的家庭多数会是不幸福的 你的老婆也可能是受家庭的影响吧 告诉他 你有多爱他 所以也想要个孩子让你的感情延续下去 要是他真的宁说一套愿选择离婚不要孩子的话
那她对你的爱究竟有多少 很多的时候 女人是嘴上一套 做事有一套的 哄哄 冷冷都有用的 加油吧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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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当事人应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sfz,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既然是已经收养了,应该履行契约精神,继续收养养女。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1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怎么办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当事人应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sfz,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既然是已经收养了,应该履行契约精神,继续收养养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e化,无法共同生活,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已赞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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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22 12:2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导读:孤儿院领养孩子不是必须要结婚,领养的孩子的条件必须是16周岁以下,且未婚,与收养人差20岁等,而送养人的要求是夫妻双方同意,且子女正常健康,数量多等,但收养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有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等。
  一、孤儿院领养孩子必须要结婚吗
  孤儿院领养孩子不是必须要结婚,领养的孩子的条件如下: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
  对送养人的要求:
  1.送养人的子女须不止一人。所谓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一个是健康的。其他子女为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为送养人。
  2.送养人有配偶的,须双方同意。单方送养是无效的。
  二、收养的特征
  收养的特征如下: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找法网提醒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领养的孩子上户口怎么办理
  领养的孩子上户口办理需要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然后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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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br/>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br/>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br/>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br/>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br/>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br/>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br/> (五)年满三十周岁。非婚生子女可不可以送人未婚生子的男女双方作为孩子父母可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但只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送养。且送养应当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收养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人依照法定程序同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请问2019年11月出生(超生的小孩可以收养吗?收养人应当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即收养人应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的才能收养弃婴。并且要依法办理收养手续。<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br/>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br/>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br/>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br/>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br/>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br/> (五)年满三十周岁。<br/> 第一千一百条<br/>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br/>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收养的程序流程是什么办理收养子女的流程为: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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