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有的建筑公司资质给让工程项目经理在工地一年都回不了公司几次,然后在现场让他们跟施工员一起工作?

项目经理在工地上如何成功带领团队?如何高效管理时间?如何处理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作为一个项目经理,如何把事情做得更高效,又该具备怎样的能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一项目经理每天、每周、每旬、每月该做什么1、每天必须做的(1)总结自己一天的计划完成情况;(2)考虑明天应该做的主要工作;(3)了解每个班组或分包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相应指导;(4)提前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之处,并想出改善的方法与步骤;(5)记住每一位施工团队的负责人及带班的组长的名字、干活负责程度;(6)每天必须看的各种报表和清单;(7)考虑自己一天工作当中失误的地方;(8)自己一天工作完成的质量与效率是否还能提高;(9)应该批复的各项资料和文件。2、每周必须做的(1)除了正常的例会,还应该召开一次管理层例会;(2)与一个你认为现在或者将来是技术层或管理层骨干的人交流一次;(3)向公司上级汇报一次工作;(4)对各个班组的工作进展总结一次;(5)召开与质量和安全有关的会议;(6)纠正在施工过程中一些错误的细节做法;(7)检查上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8)进行一次自我总结(非正式);(9)整理自己的文件或书柜;(10)了解相应的施工进度要求的变化;(11)每周必须看的报表、签证单、施工记录;(12)与施工中的合作单位(甲方、监理)进行交流沟通;(13)表扬项目部中表现优秀的现场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3、每旬必须做的(1)请自己的下属员工吃饭或喝茶;(2)与公司的各个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比如财务部、成本部);(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难题、影响施工进度与质量的班组进行跟踪与督查,并辅以相应的帮助,加强规范。4、每月必须做的(1)提交月度工程量确认清单,申请甲方拨付工程款;(2)对各个项目部成员、班组的工作进行考核;(3)自我考核一次;(4)月总体工作进度情况,制定工程月报;(5)下个月度的工作计划。二项目经理要修炼的8种能力项目经理就像一个大家长,作为项目经理,也是一种修炼,以下种种都是需要慢慢修炼的:1、脾气一定要控制好不管是项目部成员没有按时完成工作或者是甲方总是发生变更,总之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发脾气,尤其是当着团队成员的面发脾气。2、遇事莫慌工程项目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总是存在的,天大的事情只要冷静,一定会想出解决方法。倘若不够冷静,很可能胡乱作出错误决定,一个错误的决定后果往往是严重的,带来的可能是返工、项目失败等后果。记住,一定要坚持一次把事情做对。3、永远不要让上级领导来帮你想解决方案这个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错误,经常把问题抛给领导,然后怪领导不支持你的工作不解决你遇到的问题。记住,领导只是做决策的,而不是帮你想解决方案的,否则要你干啥用?举个例子,当项目部人手不够,需要申请人员时,千万不要直接告诉领导人手不足就完了,一定要告诉他面对人手不够,有什么样的后果,然后有几种解决方案,每种方案的优缺点是什么,然后请领导来选择一个方案。4、记住抱怨是没有用的仔细回想一下,什么时候抱怨有用过?如果抱怨有用的话,那还要你干嘛?大家随便抱怨一下,心中的理想就能实现了,抱怨工资低,老板就乖乖涨工资了,你觉得可能吗?记住,抱怨是没有用的,过多的抱怨,只会证明你是一个没有用的项目经理。遇到问题,就想破脑袋去解决。比如,团队成员有背景,耍大牌,不听你的话,抱怨有用吗?不如想想问题的根源,再自己进修一下与人沟通的技巧吧,这问题一定是出在你自己身上,毋庸置疑的。5、要相信你的团队成员,多鼓励他们批评是在团队建设中最为忌讳的,除非出现非常严重的问题,才要慎重的考虑是否要批评。在批评的各种方法里,当众点名批评是最为严重的了。切记,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你要相信你的项目部成员,相信他们都是优秀的。如果他们不优秀,一定是你的责任,你没有能够激发他们的士气,没有能够帮助他们提高工作绩效。相信他们,并鼓励他们,让他们做合适的岗位。6、注意客观公正做项目,出现工程小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把问题暴露出来,不让大家一起帮你分析解决,到了工程项目失败的时候也就是你的职业失败的时候了。要知道,能客观如实地汇报,有点难,但是记住,这是必须的。7、功劳不是自己的记住,作为一个团队,你激励大家完成了工程项目,最终获得的功劳不是你一个人的,而是大家的。不仅如此,项目过程中,任何一个点子一个解决方案的功劳,你都不能据为己有,哪怕这个真的是你想出来的,你也不能说是自己的,那是大家的智慧。甚至,你根本就不应该从你的嘴里去说出解决方案,而是应该引导团队成员让他们说出来,然后表扬他们的智慧。8、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给公司打杂的明白自己工作的价值,这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作为项目经理,一定会有很多琐事,写各种各样的报告,接听各种各样的电话,见各种各样的人,处理各种各样大小事情,没关系,只要你做这么多事情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那么你的工作就是就是有价值的,虽然零散,也绝对考验你的能力。每天只做一件事情并不能让你学到时间管理,每天做10件事情就能让你必须学习时间管理。从工作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进步。把自己当成打杂的,心态已经不对,又怎会想到去改进呢?以上列举了8条,都是项目经理需要修炼的,当然远远不止这8条。所以,当项目经理本身是一种修炼,修炼的正果不是你的工程成功,而是你的个人职业发展成功。三项目经理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1、进场前准备阶段(1)熟悉合同,熟悉现场,熟悉图纸,组建项目经理部;(2)明确开工日期,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核;(3)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书面记录;(4)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对施工队伍选择提出意见和建议;(5)组织项目人员根据可行性进度计划组织项目碰头会,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点这 .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6)与建设单位对接,落实施工队各方面安顿工作,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2、施工阶段(1)对外关系协调,建设、监理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2)落实现场三通一平情况,落实好水电及工人食宿问题;(3)参与现场临设及施工区平面布置;(4)对项目进行总协调管理,对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的控制,以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5)审核物资部材料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工序组织材料的发货;(6)在施工队入场三天前确保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工作范围、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到位情况;(7)施工队进场后,组织安全部人员负责施工队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资料,安全教育资料完工后存档;(8)负责监控提供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文明施工情况;(9)将现场变更工程量及有关增量签证以书面形式与甲方、监理进行沟通、确认,工程量的增减费用必须由公司审定;(10)每月月底前提交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建设及监理单位;(11)每周提交周工作总结及周工作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建设及监理单位;(12)每日填写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同时每周向公司工程部经理汇报工地进展情况及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13)业主方没有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项目经理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用文件形式催要,若催要几次未果的,应及时汇报公司。3、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1)跟踪和监督好材料加工(或采购)计划、施工计划等;(2)掌握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设计文件;(3)熟悉与施工图纸有关的国家、省、市的规范、规程及规定;(4)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安全和质量情况,以便发现存在问题,消灭事故隐患;(5)熟悉施工合同,如果有变更要及时办理好签证手续。4、现场签证、项目结算、工程验收(1)项目经理将现场变更工程量及有关增量签证以书面形式与甲方、监理进行沟通、确认,工程量的增减费用必须由公司审定;(2)施工队因变更增加的签证要在发生变更的一周内办理,过期不给予办理;(3)工程完工后,及时将工地剩余材料设备(列好清单)返回公司入库;(4)整个工程完成后,应在各项归档资料完成的前提下,与甲方、监理协商进行竣工验收,以便进行工程结算;(5)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及回收工程款。
各位律师好
我们是做建筑行业装修行业的我们老板是工程发包方下面的一个小包工头,现在我们工地上的活都干完一年多了我们这个小包工头老板还拖欠我们工钱几万块钱就是赖着不给,也不打欠条,但是我们干活的时候那个工程项目总经理都在场,也认识我们这些工人,我现在想找那个项目经理说明情况,让他们直接把他欠我们包工头的钱给我们发工资,他们有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我知道发包方也欠有我们包工头的钱,我们现在也没办法在和包工头老板好好商量的余地了,都快打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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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22:52:19
起诉包工头的收集证据材料。
2020-01-03 23:36:04
送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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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包工头呀,这个情况呀
2020-01-04 13:14:34
送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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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拟定,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统一规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管理,绩效专评”的原则,学校项目建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是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决策审议机构,对项目的立项、预算进行审核和协调,并负责对项目建议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预算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核定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规定的时间、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县体编制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款进度表报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预算核准与执行通知,由各项目承担部门负责人实施计划。  三、支出管理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按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设置专项资金审签单制,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四、监督检查  各实施负责人,应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预算内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定期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健(校长)  张伟东(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彭全(副校长)  马祥青(党总支副书激会主席)  成员:陈智延(总务处副主任)  张远达(总务处副主任)  包庆弘(会计)  劳慧新(出纳)  六、项目资金划拨流程图  筹划资金→工程验收  ↓  出纳划拨←会计核对←建设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  校长签署托项目管理合同  ↓  学校项目工程负责人全程跟踪  ↓  项目管理公司提交项目策划  ↓  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  收集有关资料、实施项目管理工作  ↓  项目部负责人现场管理  ↓  竣工验收、学校有关人员参与  ↓  项目结算、总结、归档2、学校项目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支出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促进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管理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项目管理员会,项目管理员会设置及人员组成另行文。  在学院党的领导下,项目管理员会负责学院项目的审批工作。  项目承办(或受托)部门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  学院各类开支中如采购、维修、建设、活动等,能够单列项并能够立进行核算,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适用本办法。  四、项目组织程序  1、立项及预算审批。承办部门项目提出(或受托)后,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预算书》,填制《立项申请审批表》,报项目管理员会进行学院内部立项审批。如需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审批,承办单位负责申报审批事宜,按照相应权限进行审批。  2、项目组织。  项目由承办部门派专人做为项目负责人,从立项至完成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如工作需要必须更换人员,在换人过程中,必须进行移交,并详细记录移交内容。  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资产处协调进行办理招投标、控办、政府采购等相关事宜,共同协调组织与乙方(供货商、施工单位等)洽商签订相关《合同书》,在签订合同时,有关付款方面的条款应征求财务处或财务主管院长的意见,以免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违约。  3、备案。项目和预算通过后,将《预算书》和《立项申请审批表》及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报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各一份进行备案。  4、项目实施。备案后,由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各环节进行记录,如有变更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洽商记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证认可。实施中纪检监察审计室要随时进行监督。  五、项目款项支付  项目实施中,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项目负责人为付款经办人,并在相关票据上签字,款项支付严格执行学院《经费开支审批办法》的规定。  六、项目完成及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单,一般验收申请(报告)单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组织实施过程的简要记录、变更洽商内容、及项目完成结果等。由项目管理员会托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申请(报告)单签字。  七、决算、审计  项目验收后,由乙方进行决算并编制决算报告,决算报告中与合同不符的部分(变更),必须随附项目负责人签证的洽商记录。  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向监察审计室提出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的申请,由监察审计室组织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如需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则要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完成后交财务处一份,作为全款支付依据。  审定造价后,按照合同约定或与对方协商支付余款。  八、结转固定资产  项目审计结束后,资产处与财务处按照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九、项目结束  审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项目从立项到审计全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成册,移交学院档案室归档,项目结束。  十、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3、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拟定,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统一规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管理,绩效专评”的原则,学校项目建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是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决策审议机构,对项目的立项、预算进行审核和协调,并负责对项目建议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预算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核定的预算控制数内,按规定的时间、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县体编制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款进度表报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预算核准与执行通知,由各项目承担部门负责人实施计划。  三、支出管理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按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设置专项资金审签单制,按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四、监督检查  各实施负责人,应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预算内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定期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健(校长)  张伟东(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彭全(副校长)  马祥青(党总支副书激会主席)  成员:陈智延(总务处副主任)  张远达(总务处副主任)  包庆弘(会计)  劳慧新(出纳)  六、项目资金划拨流程图  筹划资金→工程验收  出纳划拨←会计核对←建设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  校长签署托项目管理合同  学校项目工程负责人全程跟踪  项目管理公司提交项目策划  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收集有关资料、实施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部负责人现场管理  竣工验收、学校有关人员参与  项目结算、总结、归档4、建筑工程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00-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鸡[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  1、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圈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㈧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伤亡事故,若造成重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各项目部必须签定统一的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5、建筑工程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巢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现场急救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做好三件事:  ① 有组织地抢救伤员;  ② 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  ③ 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种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钠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像食用的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  4.煤气中毒急救  冬季采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装炉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安装炉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或将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  5.毒气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者120求救。  6.发现火险的处理方法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等丑陋现象发生。  5.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8.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映有关情况。  9.协助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卫生管理制度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小便。  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6、建筑工程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骆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不扰民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骆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3.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3.参与重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4.关心职工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教育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设备动力部门是企业领导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对本企业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1.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管理。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尘毒、物理因素危害等问题;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承担劳动安全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7.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4.做好企业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财产。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诗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基于一定的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标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一定施工条件等静态因素而进行的,并以此来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希望对家有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托书。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 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 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l.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人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7.设计变更;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10.争议解决方式;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 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 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要求,发包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应严格按施工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应以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作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和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并按合同约定对价款进行适时的调整。  第十三条 发包方应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总承包,签订总包合同;但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也可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企业承包。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对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现场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常驻人员,管理、监督分包方履行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造成违总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施工合同进行以下管理: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3.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的行为;5.制订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6.确定损失赔偿范围;7.调解施工合同纠纷。  第十五条 发包方应加强施工合同的内部管理:1.建立管理制度;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方应自觉把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容,加强内部管理:1.制订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发包方须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1.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和违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3.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4.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5.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6.双方驻工地代表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7.工期、质量和合同价款等条款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承发包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迸行修改,重新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主管部门10日内不作答复,可视为该合同已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和开户银行备案。  第十九条 凡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审查、备案手续,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文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处置。  第二十条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法律、法规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行。发生后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按责任各自承担保护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经另一方提出要求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可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机关。  第二十三条 当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在努力保持施工连续、不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或向起诉。  第二十四条 对假冒其它组织或他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或将合同用于违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第十三条规定将工程转包的,或有其他扰乱建筑市场行为的,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凡违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还可给予当事人以必要的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收回资格证书,或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起诉。也可以直接向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起诉,又不服从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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