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庙镇中心附近幼儿园园怎么样?

  根据《2023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海教[2023]32号)的工作安排什么时候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起往下看  ****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各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  NO.2各辖区托班招生方案  海宁市市属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市属幼儿园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3.农村自建房未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新生户籍在自建房内,且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如用其他“有效房产”申请,属于“B类生”。  二、招生计划  ●实幼集团长水幼儿园:1班(硖石街道海马路18号,87090377)  ●桃园幼儿园:1班(硖石街道桃园路176号,87010629)  ●紫微幼儿园锦澜园:1班(海洲街道凤鸣路2号,87920312)  ●机关幼儿园:1班(海洲街道勤俭路12号,87230693)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  等更多信息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海昌街道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海昌街道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海昌街道辖区内。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3.各村社区内涉及到搬拆迁的农村自建房,签订协议后以安置新地址为“有效房产”地址。  二、招生计划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1班(文苑路790号)  三、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6月9日8:00~11:3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大厅。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马桥街道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马桥街道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 。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农村自建房未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新生户籍在自建房内,且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如用其他“有效房产”申请,属于“B类生”。  二、招生计划  ●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1班全日托,1班半日托(马桥街道国榷路218号,87855212)  ●马桥街道新丰幼儿园:1班全日托(印月府小区1幢一楼,87766262)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8:30~15:3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中心幼儿园及新丰幼儿园传达室内。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许村镇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许村镇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许村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许村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许村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户籍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2班(许村镇文胜北路43号)  ●许村镇塘桥幼儿园:1班(许村镇塘桥村朱油车117号)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咨询电话:87583676.87502055  ●许村镇塘桥幼儿园,咨询电话:87556523.15858349322  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长安镇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长安镇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长安镇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长安镇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长安镇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海宁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3.新生户籍为村户籍(即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办理产权证,均属于“双证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1班(长安镇人民路129号,87411994)  ●长安镇辛江幼儿园:2班(长安镇辛江村草披埭1号,87472362)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长安镇中心幼儿园、长安镇辛江幼儿园门口。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园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周王庙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周王庙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在周王庙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周王庙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与“有效房产”,属“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3.各村、社区内涉及到搬拆迁的农村自建房,签订协议后以安置的新地址为“有效房产”地址。  二、招生计划  ●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3班(咨询电话87533267/87532510)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大门口。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及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盐官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盐官镇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盐官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盐官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盐官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2.农村自建房未办理有效产权证的,新生户籍在自建房内,且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盐官镇中心幼儿园:2班(盐官镇双联路116号,87687887)  ●盐官镇丰士幼儿园:1班(盐官镇丰士集镇校园路1号,87779880)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2日~14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5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斜桥镇公办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斜桥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斜桥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在斜桥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斜桥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1班(斜桥镇庆云童乐路1号,87781678)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路仲分园:1班(斜桥镇路仲新星路8号,87782321)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斜桥分园:2班(斜桥镇工人路100号,87718779;斜桥镇庆云康乐路17号,87781678)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丁桥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丁桥镇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丁桥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丁桥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丁桥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园:1班(丁桥镇育新路2号,87666033)  ●镇西园:1班(丁桥镇广场路151号,87668574)  ●新仓园:1班(丁桥镇新仓街10号,87830030)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袁花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袁花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袁花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袁花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袁花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二、招生计划  ●**园:1班(咨询电话87870298)  ●龙溪园:1班(咨询电话87866493)  ●谈桥园:1班(咨询电话87866302)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各招收托班的幼儿园内。  2.拟录取名单:6月11日~13日,张贴在各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4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海宁市黄湾镇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黄湾镇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均在黄湾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 “有效房产”在黄湾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黄湾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是:指有合法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共同共有的房产,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3.自建房涉及到搬拆迁的,政府搬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在过渡期内的,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录取。  二、招生计划  ●黄湾镇中心幼儿园:1班(黄湾镇潮起路3号,87803066)  三、时间、地点  1.现场预报名:6月9日(周五)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在中心幼儿园传达室。A类生请尽量上午前往登记,B类生和C类生请下午前往登记,如前一个“招生类别”的登记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后面的“招生类别”不再受理登记。  2.拟录取名单:6月13日~15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和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6月1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时间有冲突,请提前联系幼儿园告知)。  “录取方法、提交材料、其他事项”等更多信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海宁市幼儿园2023学年托班现场预报名时间为6月9日(周五)仅此1天!(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由于各学校具体报名时间不同各位家长千万不要记错时间耽误报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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