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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第一门户杂志 让您不出门知福鼎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福鼎论坛网址:www.fuding.co1文明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福鼎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26日至9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文明办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总体情况1.思想上高度重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文明办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文明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跟进。印发了《中共福鼎市委文明办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文明办情况反馈的通报》(鼎文明办〔2018〕15号),要求班子及班子成员根据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找准问题症结,深挖问题根源,精准实施整改。12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责任上层层压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了《中共福鼎市委文明办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整改期限等,确保整改到位。12月10日召开整改方案专题研讨会,逐条讨论,逐条分析,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整改方案经班子会议审定后,报巡察组审核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3.行动上扎实推进。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1.关于政治意识薄弱,对新的政策理论领会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党的新的路。线方针政策,如2018年文明办党支部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全面梳理、反思机关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已完成对《党支部学习制度》的重新制定,对原《民主议事制度》进行调整,将其相关内容纳入重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废、留、改、立”的原则,全面整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一些不符合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的,予以废止,对部分内容不合时宜的,予以修订,对一些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予以完善,对部分内容概念模糊、界定不明的,予以明确。如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重新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将内容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叠的《民主议事制度》予以删除。二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如明确“一万元”以上资金运作需经班子会议研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新制定《党支部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19年度文明办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3.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将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干部每个季度进村入户了解贫困户情况,及时兑现每户2000元帮扶资金,扎扎实实推进挂钩帮扶工作。二是认真学习《福鼎市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规定》,结合岗位职责,带头响应移风易俗号召,管好自己、管好家人亲友,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实。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缺失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一把手”带头,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思想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列入2019年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引领正确导向。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同时继续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我们的节日”、移风易俗、“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把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组织各类创建活动聚焦到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深入落实。5.关于整改反馈情况不实的问题。关于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落款时间错误及表述不实的问题。我办严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工作,在工作推进中,因没有及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为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之后补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故造成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落款时间错误及表述不实的问题,我办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做到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二是明确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学习主题,及时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政治基础。三是明确学习要求。坚持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地学,原汁原味地通读全文。明确集中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名党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018年以来坚持每年开展二次谈心谈话活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召开支委会,严格执行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要求。2018年全年共上党课2次,谈心谈话16人次。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为新起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会前沟通交流,端正思想、严肃态度认真撰写修改对照检查材料,自我批评和批评不走形式,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三是规范档案整理。分发支部学习专门笔记本,要求记好个人学习笔记,并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从2018年开始已将“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与其他办公会议记录分开记录保存,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会议记录及现场照片等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形成痕迹。二是严格把关党员信息采集。已于12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表决同意补填林良中同志入党转正材料,并及时向组织部门请示,现待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复。3.关于开展专题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真正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实事求是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和活动方案,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程序走到位,把内容学到位。三是真正“走心”撰写心得体会,2018年11月13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榜样3》,会后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思考和谋划,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杜绝学习表面化、形式化、走过场,提升学习成效。(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1.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根据《文明办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及公出报备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文明办工作人员去向登记,详细记录外办事宜、外出时间、归来时间等,进一步解决消极应付、迟到早退、脱岗缺位和擅离职守等问题。二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加强对各科室人员到岗在位、遵规守纪、工作秩序、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实地督查,检查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2018年下半年以来共实地检查3次,未发现离岗脱岗、消极应付现象。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之间每年进行2次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充分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提醒。2018年底,分管领导与各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4人次,做到了谈深谈透、见人见事见思想,进一步加深共识,增进团结。3.关于部署检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从严治党工作自觉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宁德市和福鼎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从2019年起,将坚持做到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注重文明创建实效。联系自身的工作职能,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5次以上,搞好面对面指导,不定期召开文明创建业务培训会,切实使各类文明先进在各项事业发展中起到典型引导作用,在全市群众性文明创建过程中真正发挥先锋作用。三是树立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对“福鼎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护志愿服务队”、“ 福鼎市青少年环保志愿者协会(绿眼睛环保协会)”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宣传,打造一批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福鼎志愿服务品牌。同时积极号召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扩大“我们的节日”品牌影响力。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从2018年起,所有补助村、社区,活动的开展,公益宣传等经费的支出及人事变动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增强按规采购的意识。(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1.关于重复领取单位文明奖的问题。严格执行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即知即改,及时主动将重复领取的文明奖3500元退还文明办账户。2.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责成相关经办人将2013年购买土特产费用4150元退还文明办下属的志愿者协会账户。严格执行2018年初制定的《福鼎市文明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福鼎市文明办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规范财务报销,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杜绝违规采购,强化财经纪律。(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1.关于推荐或任免干部不够规范的问题。严把干部任用关,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干部任用各项规定,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化管理,干部任用需经班子集体研究议定,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关于主要领导没有执行末位表态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议事决策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制度规定。三、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1.进一步抓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2.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加强督促,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3.进一步抓建章立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53449;通信地址:福鼎市政府大院3号楼3层;邮政:355200;电子邮箱:fdswmb@163.com。中国共产党文明办支部委员会2019年5月31日2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党组根据福鼎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26日至9月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文体新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1.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主动性。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12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和推动整改落实工作。2.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巡察的要求和反馈的问题制定《关于市委巡察一组巡察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负责抓好所分管业务、股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3.建章立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局党组及时修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财务管理、机关管理、行政审批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巡察整改中,“一把手”坚持问题导向,不躲避不推托,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履责担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内的问题抓整改、亲督导;各责任股室和下属各支部、单位也分别认领问题、分解细化并落实,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1.政治意识薄弱。一是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态度不端正,搪塞敷衍的问题。(1)修订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宣传计划;(2)订购《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十九大相关读物,做到每个党员干部人手一份;(3)2018年10月在全系统开展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查,经查局属各单位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网络抄袭和照搬照抄现象,已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4)在局党组会议对学习十九大精神态度不端正,出现抄袭现象的两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系统内部通报。这两名干部也在2019年1月14日的党组会议上就学习十九大精神态度不端正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诚恳表明整改态度。二是关于人民剧场理论学习不及时的问题。(1)人民剧场于2018年12月成立理论学习领导小组,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九大精神;(2)制定完善人民剧场理论学习制度,做好签到考勤和学习记录;(3)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人民剧场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谈治国理政》等。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关于班子凝聚力、向心力不够强的问题。(1)强化理论学习。每周党组中心组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谈治国理政》、《摆脱贫困》等理论学习,每次都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为领学人,党组书记对每一讲内容都联系工作实际联系身边实际进行细致生动地分析讲解,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2)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多次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思想交锋和思想斗争,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水平,强化了班子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经常进行思想沟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班子成员大团结意识和担当精神,营造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2018年班子成员之间谈话达17人(次),班子与各自分管领域负责人谈心谈话达10人(次);(4)重新充实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强化党组班子责任意识,在明确“一岗双责”的基础上设AB岗,工作中统筹安排、协调合作,增进班子团结,在各项中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二是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1)修订完善《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2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均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2)制定出台《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工作规则》,贯彻党组集体议事制度,对需要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局办公室会前做好收集,草拟议题,提前把议题材料分送给局党组成员,为科学、效率决策做好基础,每次会议都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和纪要。三是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出台《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工作规则》,其中第四章《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决策的形式、内容、办法,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得到落实。2018年以来局党组决策议定的事项,在经过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均由“一把手”做最后陈述表态。每次会议均有专人记录,并于会后形成会议纪要。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关于落实精准扶贫挂钩走访工作打折扣的问题。(1)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文体新局2016年部份领导走访挂钩帮扶对象均只有2次,未达到每年至少4次的要求。在2018年12月13日文体新局巡察专项民主生活会上,杨昌寿、喻红、庄盛、夏冰在会上就挂钩帮扶打折扣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今后要加强服务意识,经常性走访到户,做好精准扶贫工作。2018年文体新局班子加大了对挂钩帮扶对象的走访力度,走访挂钩帮扶对象每年每人均达到4次;(2)认真核实挂钩帮扶对象的困难情况,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做到因户施策;(3)2017年、2018年共下达帮扶资金38000元,确保扶贫资金不折不扣到位。二是关于艺术中心执行移风易俗规定不严格的问题。(1)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艺术中心储水平在报备表中宴请人数和宴请标准为空白的问题。实际上储水平于2017年12月8日参加朋友在金九龙举办的出嫁宴,并不是举办喜宴。由于该同志粗心多填了“报备表”,艺术中心负责人也未认真审核把关。今后将加强艺术中心全体成员移风易俗条例的学习,按要求严格规范报备婚丧喜庆事宜,并严把审核关;(2)艺术中心主任潘觉民操办父亲生日晚宴,操办时间和报备时间同为2017年12月30日,未按要求提前5日报备。该同志已在艺术中心全体职工大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重新认真学习移风易俗条例,杜绝今后出现类似错误。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关于文体新局机关党支部、艺术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1)修订完善《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三会一课”制度》、《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来进行每一个环节,把会前谈心谈话落到实处。2018年2月和7月文体新局机关党支部分别召开了2次组织生活会,艺术中心党支部也于2018年3月和12月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党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会上每位党员都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关于艺术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艺术中心党支部重新修订“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制定“三会一课”计划。艺术中心副书记潘琥在2018年12月25日的组织生活会上,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做出自我检讨,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过好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党员管理不合格。一是关于发展党员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2019年1月局党组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了解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重新梳理罗鹏宇党员发展材料。二是关于艺术中心党支部党费缴纳不及时的问题。(1)艺术中心制定了《党费收缴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的管理;(2)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章党规的教育,强化党员意识,结合党员思想汇报会,听取党员个人参加组织活动、学习教育以及党费缴纳的情况汇报;(3)2018年艺术中心党员每月按时缴纳党费,支部也定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牢固的问题。(1)认真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和纪律;(2)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整体素质,文体新局党组一周一次的中心组学习会要求基层支部书记参加,及时掌握各项政治理论精神以及条例法规的学习;(3)局党组加强与基层党支部的沟通。党组书记一年两次与基层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的思想动态,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1.抓制度建设不力。一是关于制度建设敷衍应付、不符实际的问题。(1)重新梳理局机关效能等相关制度,根据文体新局工作职能制定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现已修订完善《福鼎市文体新局“三重一大”制度》、《文体新局党组工作规则》(内含4项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考勤与请休假制度》、《干部关怀制度》等11项工作制度;(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以及文体新局权责清单内容对《福鼎市文体新局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3)10月份,结合“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自查活动,在文体新系统开展2016年-2018年相关制度、各类学习笔记、个人心得的自查。局属各单位共梳理制度187项,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修订完善31项,新增68项,删除5项;梳理个人心得体会117篇,其中39篇存在网络照搬照抄现象,已令重新撰写。二是关于干部考勤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1)加强考勤,严肃纪律。修订完善《福鼎市文体新局机关考勤与请休假制度》,制度明确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公务或私事外出应报告其去向,并进行登记。(2)系统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上下班严格执行电子签到、签退,一天四次。并明确专人负责统计考勤签到情况,在每月初进行公布,强化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全年的累计出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以及当年评先评优的依据。2、抓“一把手”不坚决。一是关于主要领导担当不足,未保障职工正常福利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文体新局机关按照规定程序于2018年10月22日改选新一届工会主席和委员。文化执法大队并入局机关工会;(2)体育中心、少体校、博物馆于2018年12月份成立工会,文化馆、图书馆于2019年1月份成立工会;(3)文体新局机关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做好工会资金预算,按规定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二是关于对下属单位“一把手”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1)落实下属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文化馆、博物馆、少体校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晰,明确“一把手”负起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责任;(2)文化馆已制定“微演艺”活动方案流程、经费使用标准,整理完善相关会议记录。文化馆馆长陈生在2019年1月7日上午的馆务例会上,就市委巡查一组发现的问题做出自我检讨,意识到个人主观性强,微演艺活动不够细致认真,表示在今后的微演艺活动中会根据制定的相关流程及标准认真执行;(3)关于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博物馆2014年至2015年博物馆展厅装修工程项目各环节文件资料不规范、不合理、不健全,二楼全玻门未施工已验收”问题。虽然2016年8月19日施工方已返还工程款13470元至博物馆,但工程出现这种项目漏洞与博物馆“一把手”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有关,博物馆“一把手”意识到自身监管不力,馆长王传铭2019年1月4日在馆务会议上,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造成失误作出自我检讨。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特别是工程监管方面要更加的认真细致,对工程中每一个环节的施工都做好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有效施工质量到位;加强对工程项目验收核对,确保每个项目按照计划实施到位;加强财务管理,根据财务相关制度及流程核销相关票据。博物馆重新整理、收集展厅装修工程的设计档案、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合格文件和竣工报告等各相关环节的文件资料,健全博物馆展厅装修项目档案;(4)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少体校2015年挤占挪用运动员伙食补贴用于弥补日常教练员工资、办公经费、器材设备购置等费用的问题。少体校“一把手”深刻认识到自身对资金监管缺失造成以上问题,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少体校校务会,校长朱雄就巡察组发现的“挪用二集中专项经费”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专门就资金规范使用问题进行研究,要求今后少体校的专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再次发生。3、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文体新局2016年、2017年度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均没有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下属单位负责人每年只开展一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018年以来,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年两次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工作的汇报;(2)党组书记一年两次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018年共谈话15人(次),督促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3)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单位研究、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工作,一年两次对分管领域内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18年共谈话25人(次),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1.违规发放劳务费、津补贴。(1)艺术中心原兼任出纳陈小晶已退回“出纳人员劳务费”9600元,并存入艺术中心银行账户;(2)局机关借用人员郑贤辉已退回2014年违规发放的补贴11000元至文体新局银行账户;(3)局党组对陈小晶和郑贤辉以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方式进行批评教育;(4)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除国家政策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之外,一律不新设津补贴项目,不提高津补贴标准,不自行扩大发放范围。2.关于艺术中心违规核销汽油费的问题。(1)艺术中心潘琥已退回2014年违规核销的汽油费250元至单位银行账户。(2)局党组对潘琥以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方式进行批评教育;(3)艺术中心认真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公”规定,并规范财务行为,严把财务审核关。1.人事安排不严谨不科学。(1)局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控制研究干部的频次和人数;(2)认真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3)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借调磻溪镇政府行政会计郑圆圆到文体新局机关任会计,由于目前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人事调动冻结,等改革完成后进行郑圆圆调动工作;(4)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杜绝变动频繁的现象。2.关于招收编外人员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2013至2016年间,文体新局招收大部分编外人员没有经过局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的问题。2018年以来文体新局凡招收编外人员,均报市政府办公会议通过后再经过文体新局人事考核组经初试和复试审核后上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聘用,并健全人事档案、劳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六)其他方面1.主责主业有所缺失。(1)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2013年以后我市不再有非遗项目被列入省级以上。文体新局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申报方面的工作力度有所弱化”的问题。文体新局文化遗产股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业务的学习,加强责任意识,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营造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2018年公布第四批福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24项,公布第一批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6项。畲族婚嫁习俗、乌米饭技艺等16个项目列入宁德市第六批非遗名录。新增有3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列入第一批宁德市文化传承人,有1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列入省级非遗传承人,有2个项目(保护单位)列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扎实推进;(2)2019年我局继续推进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并加强对接意识,主动与省、宁德市文化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做更多更细的申报推荐工作。2.资金管理存在风险。(1)少体校对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规范财务行为,要求财务票据核销在一个月内完成,因有特殊情况要跨月完成的,经办人要附上相关说明。(2)2014年少体校与电信、联通的移动通讯基站签订场地租用合同,所收租金均于2015年8月10号及时上缴财政国库,但财务不规范,没有及时将合同附在经费上缴凭证后。(3)少体校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落实分类管理机制,重新整理2018年之前的文件、审核梳理财务票据,把文件和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同时进一步加强2019年档案工作,形成规范目录。3.关于艺术中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1)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艺术中心用IC卡充值票据来核销货车车费”的问题,该货车司机已开具税务正式发票合计19055元来核销货车车费;(2)艺术中心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梳理不符合财务报销的票据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艺术中心财务收支规定,对核销的票据要严格把关。4.关于少体校聘请羽毛球临时教练存在瑕疵的问题。(1)少体校在12月13日召开的校务会上研究决定今后在制定任何协议前,均向相关专业人士和文体新局法律顾问咨询,协议内容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和制约;(2)少体校将加强自身建设,吸引人才汇入,降低人才流失率;(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都需经校务会讨论、研究后再报局党组会决策。三、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巡察组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文体新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的基础上,实行销号管理。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核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举一反三,根据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四是全面提升全市文体新工作水平。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促进文体新工作上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挖掘和提升我市本土文化,精心谋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增强文化软实力为战略目标,以“提升本土文化、打造品牌体育、推进全域旅游”为工作目标,服务于我市滨海旅游文明城市与全市绿色生态发展。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电话:0593-7853461;通信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政府大院3号楼4层文体和旅游局,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swtj@163.com。3福鼎市妇联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5日至7月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妇联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会聚焦问题,明确责任,形成“立即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工作机制,逐一开展整改落实。1、针对发扬民主不够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福鼎市妇联机关各项管理制度》(鼎妇〔2018〕72号),制定了机关效能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范围和内容。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程序,对需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各部室注重收集好拟研究的议题事项,提前分送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充分调研。会议上,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规范会议纪录,详细记录民主发言情况。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部室。将意识形态有关理论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3、针对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增强大局观念,自觉摒除地方主义、本位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执行上级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已将“母亲健康1+1”的余款15962元悉数上交省妇联指定账户(福建省母亲健康天使基金)。今后,将由捐款单位直接将捐款上交省妇联指定的账户。4、针对“机关化”“行政化”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市妇联领导班子下基层制度,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生命线,持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主动走出机关,走进企业、农村、社区、校园。在每个月的无会周,由主席带领班子成员下基层、下企业调研,与基层干部、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女企业家直接接触,倾听基层妇女群众和女企业家的诉求,收集大家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来信来访妇女群众,严格执行《市妇联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规范程序,深入了解情况,切实做好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会不严肃、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鼎委办发〔2017〕3号)、《福鼎市直机关党工委转发<宁德市直机关党支部基本工作法(试行)>的通知》(鼎委工〔2018〕27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对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规范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节点和有关程序。针对个别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征求市纪委和市政法委意见的问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市纪委和市政法委的意见建议。三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支部书记专门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认真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四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发放专门学习笔记本,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网络学习等方式,保证学习频率和覆盖面,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杜绝常规性的文字表述错误和纰漏。2、针对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本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助推本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针对个别年度没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的问题,2018年起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上两次党课。对“三会一课”的公开内容,严格遵循“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程序,做到事先有准备、有安排,事后有记录、有文档材料。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是2019年1月25日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党员等次评定等工作,并对每位党员作出评价。3、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够规范,党组织建设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2018年6月22日已完成我会党支部换届选举。会前按“两请示、两批复”及可以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请示程序报送市直机关党工委,会后报告选举结果,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二是始终贯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与党外人士谈心谈话,引导党外人士党组织靠拢,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三是针对妇联支部未发现个别通知预备期不足一年就转正的问题,反馈会后立即到组织部干部档案室查阅档案,及时更正发生错误的党员信息。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福鼎市妇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二是认真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支部书记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五抓五看”意识,利用每周例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纪委有关文件,学深悟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针对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7-12月差旅费超标问题,严格按照2017年出台的旅差费报销标准,要求相关人员退还差额。2018年12月10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人已落实退回超标报销动车车费137元,住宿费432元。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加强制度学习,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市直机关会议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福鼎市妇联出差审批及管理制度》,规范出差审批程序,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强化经费预算约束。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领导要加强干部职工出差审批审核,对差旅费报销严格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规,内容真实完整,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3、针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挂靠的社团组织严格按市委巡察三组要求,重新修订《市儿少协会章程》《市离退休女干部联谊会章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对下属单位及挂靠单位的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的谈心谈话,进行廉政提醒。三是要求下属单位和挂靠单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四是严格监督下属单位和挂靠单位的审计和年检工作。要求儿少协会认真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星幼儿园的管理,及时收取新星幼儿园管理费,把新星幼儿园纳入儿少协会的财产登记。2018年4月,儿少协会收到新星幼儿园管理费10万元(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上半年各5万元),2018年12月收到5万元(2018年下半年管理费),管理费已全部收回。2018年12月4日,市离退休女干部联谊会剩余2.1万元外借公款已全部收回。(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1、对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福利和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本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切实做到无文件依据,不予发放津补贴。二是针对不符合补贴的对象,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追回违规或超范围发放的补贴、福利和奖金。2015年9-12月,个别领导重复领取电话费补贴400元已全部退回。2015年特困妇女入户调查补贴费161元已退回。2016年给予妇联干部独生子女上大学慰问金800元已由慰问对象全部退回。2、针对存在无审批接待问题整改情况: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开展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二要根据《关于重申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鼎委党廉办〔2017〕64号),对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12月15日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重新核实公务接待真实性,对无法协调接待对象增补公函的,以临时性检查指导工作的办公室电话记录作为接待依据。重新修订《福鼎市妇联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完善公务接待财务报销规定,切实做到无公函和无接待审批单不接待。3、针对违规报销私车油费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认真组织学习《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72号)等文件,重新修订《福鼎市妇联公务出行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2018年12月10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人已落实退回2014年参加宁德市女子气排球比赛以私家车油费报销往返车票300元。4、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和茶叶的问题整改情况:2013年7-11月购买土特产8194元。已由原班子成员负责全部退缴(2018年4月11日退缴980元,2018年9月21日退缴7214元),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五)选人用人方面,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未安排分工整改情况:一要对领导班子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分管内容和责任。已根据妇联改革方案要求,于6月25日印发《福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负责人工作分工的通知》(鼎妇〔2018〕42号)。二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任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来确定任用的原则、程序、办法、标准和条件,并经我会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53408;通信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邮编:355200;电子邮箱:fdsfl2012@163.com。福鼎市妇女联合会4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改革,踏实做好“放管服”等相关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了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委书记李赞校任组长,中心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委员、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自2018年12月4日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1次、党员大会1次、中心班子会议5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7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二是抓实任务分解。经过反复推敲,形成《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福鼎市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巡察情况整改方案》(鼎行委〔2018〕55号),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确保责任落实。采用定期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股室(单位)目标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整改情况:福鼎市审改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宁德市权责清单调整公布衔接工作的通知》(鼎审改办〔2018〕18号)和《关于报送2018年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清单的通知》(鼎审改办〔2018〕20号),重新梳理了福鼎市市直单位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清单和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福鼎市市直部门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鼎政办〔2018〕66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鼎政办〔2018〕164号)和《关于公布市直部门“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鼎政办〔2018〕166号)。中心严格要求各进驻单位窗口对标对表将事项录入中心系统和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严格落实“最多跑一趟”相关制度。2019年1月16日,由中心党委书记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重新修订和完善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1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事项,召开党委会议或班子会议进行集体决策,会议表态次序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实行“一事一记”,记录清楚“一把手”末位发言和集体表决情况,会后由参会人员逐一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存档备查。2018年8月份以来,中心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对1万元以上资金支付、绩效奖等重大事项38项进行集体决策。同时,2019年1月15日由政府办纪检组对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3.关于“对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中层(科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鼎行〔2019〕5号),配齐配强综合股、业务股、信息技术股和督查股干部。4.关于“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市气象局2016年9月18日和2016年10月19日被督查的问题不同,而报送整改内容相同的问题。中心于2018年12月24日发函(鼎行〔2018〕88号)给市气象局,市气象局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和整改,及时调整气象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对窗口A岗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将窗口的工作和年度职工评先争优、绩效考核相挂钩。下阶段,中心将按“五个一”工作机制,精准进行督查,实时对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落实,及时通知窗口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在进行核实后,建立好督查反馈台帐。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周一例会,学习传达新年贺词和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精神,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及时成立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鼎行委〔2018〕47号),做到职责分明,并明确专干负责具体工作。并召开党委会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和2018年度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2019年1月15日,由政府办纪检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6.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各党支部从2017年开始每年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按照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中心各党支部今后将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2018年12月10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措施。12月20日,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等业务工作,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进行提醒谈话,分别对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同志谈话21人次,2019年1月16日,中心党委书记对巡察存在问题的个人进行提醒约谈11人次。通过谈话重新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等政治理论和政治思想,批评教育存在问题的个人,督促具体责任人加快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林观明同志2017年1月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提纲和2017年1月和2017年8月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相同的问题现已整改。同时,建立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制度,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均由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由各支部书记把关后,报中心党委主要领导审核,坚决纠正机械照抄、“依葫芦画瓢”等现象。2019年1月15日,由政府办纪检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月16日,由中心党委书记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7.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自2018年8月以来,中心党委要求中心各党支部党员严格按月按标准足额缴交党费,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林晓燕等11名党员进行党费补缴工作,合计补缴90.54元。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再次认真学习《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党支部要按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党费收缴台帐,及时按程序公布党费收缴情况。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中心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学习教育,按照2018年1月印发的《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2018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的通知》和党支部工作机制,要求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按规定开展党日活动。中心党委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会议记录,及时收集相关学习资料和影像资料。2018年,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党支部共召开了13次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学习;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党支部共召开了12次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学习;行政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共召开了12次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学习,并于12月21日将各支部2018年度“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公开。2019年1月16日,由中心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9.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要求,中心党委重新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从事党务管理服务工作。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党支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严格党员因公(私)出国境填写《共产党员因公(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和《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境)返回恢复党籍审批呈报表》等报备程序。10.关于“党组织换届工作不严谨不认真”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党委于2019年1月21日组织中心全体党员重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且重申纪律,要求今后的换届工作要按时间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情况。严明换届选举纪律,认真选好监票人、计票人,把好到会人数清点关和会议程序关。对中心党委第二届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和联动中心党支部环节选举的报告单中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补签名。1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党委于2018年12月24日重新组织中心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规范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分析汇报会和部署会议,2018年12月21日,中心党委书记听取了陈茂智副主任科员关于中心党委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2019年1月15日,邀请市政府办纪检组组长王槐群就“宁德市党员干部违反“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对中心党委委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对中心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谈心谈话,要求落实落细整改工作,加强建章立制,强化担当作为。2019年1月15日,由政府办纪检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2.关于“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不严,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不文明、服务方式不便民、事项办理不规范”问题清查整顿活动的通知》(鼎政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工作日每日通过视频监控不定时抽查两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情况,将存在服务行为不文明等情况,及时通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同时,于2018年12月24日书面发函点头镇人民政府(鼎行〔2018〕87号)、管阳镇人民政府(鼎行〔2018〕95号)按有关规定对违反机关效能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对巡察发现问题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结果函告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点头镇人民政府对窗口工作人员李静、朱津津进行提醒约谈,并以点政综〔2019〕13号文件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事人的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其书面反馈材料已报送中心。管阳镇人民政府对窗口负责人罗恒步进行提醒谈话,并以管政〔2018〕494号文件对窗口工作人员罗恒步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事人的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其书面反馈材料已报送中心。13.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1月28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文章,增强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心严格文件管理,指派专人做好文号登记及文件收发工作,做到文件号不重复。2019年1月21日,中心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学习心得体会等存在网上抄袭等现象进行通报,加强教育。今后各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发言和学习心得均由党支部书记把关,坚决纠正机械照抄等“形式主义”现象。夏明强、张晓旭、方正跃等同志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学习心得体会,2019年1月16日,由中心党委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人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整改情况:2018年12月24日,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福鼎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鼎委办[2017]41号)等文件精神。中心党委书记第一时间对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吃喝的予以纠正,对无公函、无审批接待予以纠正。并且责成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核把关。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截止2019年1月2日,已全部退还所有违规费用,分别为:陈宇、黄兆贺、林德辉、周宗平(借调人员)已退还补贴38400元,方可、林德辉、洪晓云、叶小虎、陈宇已退还市内交通补贴1500元,陈茂智、林勇已退还慰问职工、家属费用3000元。15.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的问题。2018年12月22日全部退还相关费用,分别为:2014年3月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考察团接待费用685元已退还;2014年5月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酒水费用534元已退还;2016年8月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干部前往赤溪学习产生接待费用992元已退还;2014年5月无事由接待费用587元已退还;2015年12月,对陪餐人数超标的部分318元已退还。1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李赞校、黄兆贺已于2018年12月27日退还违规报销一等座费用与二等座的差额部分费用14元;林德辉、魏凯已于2018年12月19日退还差旅费报销餐费908元;林勇、吴丽芳、陈宇、周宗平已于2019年01月2日退还违规报销动车费用673.5元。17.关于“违规报销私车油费”的问题。对2013年度、2014年1月因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检查工作使用私车报销油费的1200元、800元、421元,蔡成钟已于2018年12月07日全部予以退还。18.关于“违规购买香烟、茶叶”的问题。2019年1月11日,党委书记、主任对因公以会议名义购买香烟、茶叶等问题进行会上检讨,同时对具体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并且责成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核把关。19.关于“人事任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已补充完善2014年魏凯、洪晓云、陈文静等中层干部人事任免材料,并按照《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中层(科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鼎行〔2019〕5号),现已完成对吴丽芳等6名中层(科室股级)干部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班子酝酿、任前公示,2019年中心党委会研究任命吴丽芳为综合股副股长(主持工作)、方可为综合股副股长(后勤管理)、李若为业务股股长、聘任黄兆贺为业务股副股长、周宗平为信息技术股副股长(主持工作)、林德辉为督查股副股长。2019年1月15日,由市政府办纪检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关于“临时聘用人员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和临时人员叶小虎续签《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合同》。2019年1月15日,由市政府办纪检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六)内控制度不完善2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12月24日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72号)、《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鼎委办[2017]41号)文件精神和其他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做好财务工作的自觉性。中心重新完善和规范中心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库存现金9753.84元和现金使用量较大予以纠正,限每天存放1000元现金,按规定全部通过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对票据使用不规范予以纠正,全部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对大额往来资金225989.2元长期挂账予以清理;对大额劳务费1500元未以正规发票核销予以纠正。今后,一律使用正式发票予以报销;杜绝“对公转账”给个人,公对私转账的一律不予核销。2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组织学习《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此次共涉及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投标保证金滞留款项、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滞留款项、产权交易滞留款项等3个方面保证金30万余元。经各部门积极配合,目前,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投标保证金滞留款项和工程建设招投标保证金滞留款均已退还。产权交易保证金滞留款已于3月底前全部上交财政专户。此外,保证金账户混用问题已解决,原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作为保证金专户,新增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户。23.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1)中心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销国土局食堂饭卡充值预收款用于相关人员的误餐费,未附用餐明细的,予以纠正。(2)行政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交叉报销现象予以纠正。(3)对开展党建等活动费用核销无活动方案和人员签到表,存在普发纪念品的现象,予以纠正。以上3个问题已于2018年12月5日整改完成。今后,凡开展活动的均要制订详细的方案,相关参与人员及时签到,按规定发放纪念品。24.关于“会议费核销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鼎政综[2016]172号),并且要求今后凡召开会议涉及会议费的均要有会议方案、预算单、审批单。2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同时,严格要求工会活动程序,要求工会经费的申请、核销和工会费的收缴、领取,工会经费做专款专用,按规定发放职工福利和相关支出。26.关于“慰问对象不明确、慰问标准不一”的问题整改情况:对2013年7月-2015年7月慰问看望职工和职工家属7次的慰问对象予以注明。中心党委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慰问活动和按规定金额发放职工集体福利,并按规定的报销凭证予以核销。27.关于“规避政府采购、招租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服采购方面,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新一轮服装统一采购的通知》(鼎行综〔2018〕47号),收集各进驻窗口单位工作服采购的人员名单,并制定了2018年新一轮工作服采购方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以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定工作服采购招标文件,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认招标文件,在福鼎市政府采购发布采购公告,2019年1月16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评标,确定中标人,并就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9年1月11日中心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中心复印、打字便民服务点公开招租的方案,并委托拍卖机构于1月15日在《闽东日报》和《福鼎周刊》发布拍卖公告,将于1月24日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招租,由原承租人以每年2.5万元中标。2019年1月15日由政府办纪检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月16日由中心党委书记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七)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存在的问题28.关于“简政放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12月24日,中心发函至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要求其按照《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鼎政综〔2016〕44号)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派驻单位窗口明确授权的通知》(鼎政综〔2013〕144号)要求,对窗口授权到位并录入中心审批系统和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监管,确保授权到位,提高审批效率。市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已复函反馈整改情况,其中,发改局已重新拟定授权书和相关办事审批流程,建立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充分授权窗口;住建局将结合机构改革,对入驻中心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窗口负责人;环保局统一使用中心规定的窗口审批表并充分授权窗口;海洋与渔业局因机构改革,除涉及重大项目需经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出具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复等特殊环节,其余均已授权到位。同时,中心严格专项检查,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每月一检查、一考评、一通报、一分析、一整改)和办件质量“取号、评价、回访、抽查、奖处”一条龙督办机制。中心严格按照《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及A岗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派驻单位窗口授权情况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29.关于“放管结合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1)中心重新梳理并提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直部门“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鼎政办〔2018〕166号),桐山街道办事处重新梳理了“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同时,将结合市机构改革工作,加强指导各乡镇核对已录入在福建政务服务上的事项,对不规范部分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2)桐山街道办事处对省网录入事项进行逐一检查、修改,重新确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发改局公共服务事项已开通全程网办,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一律通过福建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针对市场监管局未将食品生产许可录入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在前阶段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月15日再次书面报告已整改,经核实,市场监管局已整改到位。(3)深化银企代办服务,与全市各商业银行合作工商注册事项,开启免费代办模式,由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委托代为申办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将公章刻制备案事项、开户纳入代办内容,为设立企业提供“一站式”代办登记服务。同时,已对接在我市公安局备案的宁德市智安防伪印章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进驻中心,参与我市刻章行业竞争。30.关于“优质服务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1)中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六个一”创新工作,完善并联审批系统,推进“一库共享”,建立“信息汇集库”,逐步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反复使用”。自2018年7月运行以来,已将办结事项29147件全部自动汇集到“信息汇集库”,逐步实现群众仅凭一张身份证便可办理所有事。对接宁德市电子证照库系统,实现新审批系统直接调取电子证照和批文使用,自2017年以来已生成电子证照215752件;对接宁德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群众办事凭身份证调取个人基本信息;对接福鼎市档案局婚姻、国土等部分档案信息,避免办事重复递交纸质材料。(2)中心于2018年12月24日发函给市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等窗口单位,要求对“存在补齐补正单随意,补齐补正时间过长”的现象进行整改。发改局已重新梳理各项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好补齐补正相关工作及记录;住建局增加股室业务主干人员入驻窗口,切实加强窗口授权,做到事项“进必授权”;环保局重新认真梳理各项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中心持续严格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基本制度》、《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及A岗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加大力度督促履行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十三项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3)社保卡市医院制卡点已于1月23日上午正式启用,制卡服务窗口正式对外受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制卡、补卡等业务;山前街道办事处社保卡制卡点早在2018年7月份就已启用。严格落实《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不文明、服务方式不便民、事项办理不规范”问题清查整顿活动的通知》(鼎政办〔2018〕109号)和《关于重申窗口工作纪律的通知》鼎行综〔2018〕12号,加强对发改、不动产登记中心、消防、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窗口的巡查和视频监控回放检查,做到及时提醒、约谈、通报,优化窗口服务。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中心无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相关事项。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乡镇“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梳理和福建政务服务网上的事项核对工作还不到位。3个街道的事项清单已梳理,待签发公布,其他乡镇的事项梳理和核对工作将结合市机构改革工作一起进行,确保事项清理到位。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195001;通讯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二楼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股,邮政编码:355200;电子邮箱:fdxzzx@126.com。#留言互动#这里面你关心的吗?END来源丨福鼎政府网网址:www.fuding.co法律顾问:福建惠尔(福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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