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嘉悦有明去日本读高中好申请吗高中要开始招生考试了,是吗?

  二、初三升学总分是多少?总分是如何构成的?  答: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共8科,满分为800分。具体见下表:科目卷面分计入总分分值(折算后满分)说明语文120120数学120120英语120120其中英语听说30分物理100100其中实验操作占各科总分的10%化学100100历史10090道德与法治10080体育与健康10070其中体育综合素质评价为5分升学总分800  其他等级(资格线)呈现的有:1.生物、地理2科成绩等级(资格线);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成绩等级;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三、中考报名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初三报名时间为:3月8日9:00-14日18:00;  初二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21日18:00;  社青类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21日18:00。  缴费时间为:3月27日9:00-28日18:00。  四、中考报名的方式和网址是什么?  答:茂名中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由考生本人或家长登录学生端网址报名,具体网址如下:  初三(九年级)入口:http://www.mmjynet.com:9000/zk;  初二(八年级)入口:http://www.mmjynet.com:9000/hk。  五、考生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后,要完成哪些事项?  答:初三考生登录中考管理平台后,要依次完成以下报名事项:  (1)如信息错误,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向报名点提出身份证、姓名、户籍地、性别等关键信息修改。  (2)如需要转报名点、回户籍地,向原报名点提出申请。  (3)查看、确认本人的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成绩。  (4)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5)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或向学校提出免考、缓考申请)。  (6)选择补考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  (7)在规定时间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六、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户籍地等资料有误怎么办?  答:如考生的上述重要报名信息有误,由考生提供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校初审后提交修改申请,由学校提交清晰的原件照片及初审意见上传至中考管理平台。  七、体育总分是多少?体育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今年体育折算后满分为70分。考生的体育成绩由体育统一考试和体育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体育统一考试满分为65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5分。  考生均须参加茂名市组织的中考体育统一考试,参加茂名市外组织的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均不予以认定。外地就读的考生可以申请转入体育综合素质评价,考生须提供当地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体育综合素质评价证明。  八、体育选考项目有哪些选择?是否可以申请免考、缓考?  答:2023年中考体育共设七个项目:800米(女子)/1000米(男子)、10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足球运球绕杆/篮球半场运球投篮(足球和篮球只能选其中一项,不能同时选两项),每个考试项目满分为120分(游泳满分为100分)。考生可从以下两种考试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参加2023年我市体育中考考试。  1.选考两项:考生从七个项目中任选两个项目(足球和篮球只能选其中一项,不能同时选两项)进行考试,按其实际考试项目得分10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2.选考一项:考生从七个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考试,按其实际考试项目得分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于3月14日前向学校申请免考或缓考,考生须提供区、县级市以上医院证明等佐证材料。凡被获准免考的考生,体育成绩按当年体育考试成绩满分70分的50%(即35分)计入中考总分。  缓考安排在体育统一考试之后进行,原则上各区、县级市安排在5月19日前组织完成体育缓考。  九、报名确认后,考生可以更换体育考试项目吗?如考生突发疾病不能正常参加体育考试怎么办?  答:各报名点于3月20-21日打印考生体育项目给考生确认,一旦确认不得办理更换体育考试项目。  考生确认体育项目后,各区、县级市招办不再接受免考、缓考申请。如考生在考前有突发疾病,需申请缓考或者更换项目,统一于考试期间由考生携带区、县级市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考点提出申请,因病更换的项目原则上均安排在缓考进行。  十、哪些初三考生可以申请保留初二生物、地理成绩?  答:在茂名市各区、县级市参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取得成绩后因重病办理休学手续的考生,可申请保留成绩。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区、县级市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休学证明(加盖当地区、县级市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原考生号及身份证号码。  学校验证后存档复印件,初审后将原件拍照上传至中考管理平台,由区、县级市复审。  十一、考生的初二生物、地理和初三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可以重考吗?转报名点考生如何转入以上成绩?  答:已在茂名考过初二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和初三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一律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市内转报名点考生,按2022年参加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和初三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的成绩和等级转入,系统自行进行匹配,考生无须重考或提出转移申请。  十二、初三考生没有初二生物、地理成绩和初三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该怎么补考呢?  答:考生在报名时可以选择补考初二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或初三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其中生物、生物实验操作、地理三个科目为一个选择组,不能单独选择某一科;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一个选择组,不能单独选择某一科。  十三、往届生可以申请成绩转入或者保留吗?哪些成绩可以认定或者转入?  答:往届生不能申请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转入或者保留,须重新参加考试。  往届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原就读学校出具有效证明。  往届生提供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单(满分5分,加盖当地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公章),按实际分数计入体育总分。  十四、外地考生的哪些成绩可以转入?  答:外地的初三应届考生可以申请转入外省或广东省其他地级市2022年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初三应届考生提交内容如下:  (1)外省或广东省内其他地级市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级形式,如没有等级须注明分数及科目满分,加盖当地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2)外省或广东省其他地级市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单(满分5分,加盖当地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原就读学校出具有效证明。  没有成绩单的考生应申请补考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  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要求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具有相应的等级,因考生未能及时提供成绩导致无法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五、收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费?  答:根据茂名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的通知》(茂教考〔2021〕17号),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0元。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生物实验操作、地理,共三个科目收费30元;初中三年级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考试、物理、化学、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2科选考项目),共12个科目收费120元。  2023年茂名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确认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  十六、哪些人员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  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茂名市普通高中录取:  1.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中、技校)的在校生、毕业生、结业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十七、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今年招生吗?茂名“七大中”具体指哪些学校?  答: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是由广东实验中学与茂名市人民政府合办的公办学校(设有高中部、义务教育部),茂名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学校地址:共青河新城片区市民中心旁。该校2023年秋季正式招生开办。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是由华南师范大学与茂名市人民政府、信宜市人民政府合办的公办高中学校,茂名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学校地址:信宜市城区。该校2023年秋季正式招生开办。  茂名“七大中”指以下学校:茂名市第一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中学、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  十八、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的考生,报名和录取有什么政策要求?  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地方的考生可以根据报考需要自主选择户籍地或学籍地其中之一为报名点,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含茂名“七大中”)录取时,执行考生所选报名点的招生政策。考生不能同时选择户籍地和学籍地作为报名点。  十九、考生可以在茂名市外参加中考,拿成绩回到户籍地录取吗?  答:考生在茂名市外参加中考,不能参加茂名市普通高中录取。户籍在茂名,在外地(广州、深圳、东莞等非茂名地区)读初中的考生,若需要回茂名读普通高中,必须回茂名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中考,才能按当地的政策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凡是没有在茂名市报名并参加中考的,茂名市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  二十、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如何办理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答:各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的考生,需办理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必需提供参加户籍所在地考试的中考成绩和准考证给原毕业学校备案办理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二十一、随迁子女限制报考高中学校吗?  答:随迁子女按以下条件参加茂名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考,符合以下条件的与具有茂名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报考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我市居住证;  2.父母一方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截止中考当年8月31日前);  3.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本省(非茂名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以下条件报考:  1.符合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考三项条件的,与具有茂名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2.不完全符合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考三项条件,学籍在市属学校及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滨海新区、高新区学校的应、往届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学籍所在区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二十二、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三项条件”,限制报考普通高中怎么办?  答:不符合“三项条件”,限制报考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均可报考各类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  二十三、往届生有限制报考吗?往届生可以在复读学校考试吗?  答:茂名户籍的初中往届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者),不得报考茂名“七大中”,但可报考其他普通高中以及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往届生必须到户籍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在复读学校等其他地方借考。  二十四、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吗?  答: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报名时不做申报,届时按各地下发的招收特长生文件报考。  二十五、参加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冲突吗?  答:不冲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五年一贯制招生的具体要求以当年省印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十六、如何及时获取中考有关信息?  答:考生和家长可访问茂名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茂名教育信息网”(http://mmjyj.maoming.gov.cn/),或关注“茂名教育”微信公众号(maomingjiaoyu),及时获取我市中考工作最新安排及信息。  (一)各区、县级市中考报名咨询电话单位管辖学校地址电话(区号0668)茂名市招生办市属学校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二楼)2270141茂南区招生办茂南区学校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街道六街15号(茂南区教育局二楼)2816977电白区招生办电白区学校水东街道海滨二路110号(电白区教育局二楼)5120473信宜市教育考试中心信宜市学校信宜市金湖西路245号(信宜市教育局二楼)8812609高州市招生办高州市学校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三楼)6663900化州市招生办化州市学校化州市城区北岸207国道旁(化州市教育局二楼)72378987231833茂名滨海新区科教文旅局茂名滨海新区学校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电城教师村(茂名滨海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基础教育服务部)5222820茂名高新区政法和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学校七迳镇素水路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3962988  (二)初中学籍管理咨询电话  茂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2291633  (三)高中录取咨询电话  茂名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科:2790993  (四)高职、中职招生咨询电话  茂名市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教育科:2270490  二十七、以上中考报名问答以茂名市教育局解释为准。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5日

刚刚,宁波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了《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8〕271号)。
与此前的公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后公布的中考改革方案取消了60分的“附加模块”,科学学科实验测试和社会学科闭卷考试均从2021年开始实施,详见重磅!宁波中考将新增“模块”,满分60分!重点高中符合条件可跨区招生!市教育局公示“新中考”新政。
从2020年开始,宁波中心城区高中段招生的一体化,所有初中毕业生学生都要参加中考,具体变化如下——
、政



根据《实施意见》,2019年整体招生录取政策保持不变。2020年起,中心城区3+2区域(是指海曙、江北、鄞州以及高新区、东钱湖)高中段招生工作将按新的模式运作,行政区划调整时明确的原鄞州区(含东钱湖)和原海曙、江北、原江东(含高新区)三区分别设立的两个招生区域的政策过渡期结束,实现全区域高中段招生的一体化。2020年秋季起,原鄞州区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与全市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届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牛牛理解,根据教育部政策,到2020年,国家不可能实施12年义务教育,因此鄞州高中大概率将收学费)。
到2020年以后,主要变化有以下八个方面: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各初中学校要开齐开足全部科目课程,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和体育与健康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作为考核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考试命题着重考察学生核心素养。
考试命题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
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
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42021年起,社会学科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科学学科实施实验测试,分值10分。
外语学科继续实施听说能力测试,体育与健康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加项目测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项目测试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我市将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并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或其前置条件。
6取消保送生政策,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定向招生政策。
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行定向分配招生,2020年,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比例不低于50%。2021年起,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比例不低于60%。
7到2020年,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
目前我市中考加分主要有政策类和竞赛类两大类加分。政策类包含华侨、归侨子女、港澳台考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加分。现行竞赛类加分项目主要包含信息学和体育艺术。
到2020年,竞赛类加分项目全部取消,学生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政策类加分继续保留。
8加强招生管理,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2018年起,普通高中学校和各类中职学校按招生区域范围统一纳入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区招生录取。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自主招生的专业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应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个性特长。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2020年起,《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9门科目。
1.考试分值。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和体育与健康六科作为统一考试计分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其中笔试95分,听说能力测试25分),科学180分(其中实验操作测试10分,2021年开始实行),社会8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中日常考核10分、项目测试30分),满分720分。市教育局将逐步探索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鼓励各区县(市)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
2.考试命题。学业水平考试以市教研室编制的《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应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计分科目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3.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外语学科继续实施听说能力测试,体育与健康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加项目测试形式。从2021年起,社会学科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科学学科增设实验操作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项目测试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三门科目作为考核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纲要,学校组织实施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考试应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主要内容和评价方式。根据《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个维度。其中,品德表现维度采用写实描述的方式呈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三个维度以“等级”的方式呈现。
2.实施要求。各初中学校应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2018年秋季起,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以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全面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对新入学的初一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各初中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完善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做到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可用。
3.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在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中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依据或其前置条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应探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衔接办法,为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三)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全市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有条件的区域和学校,班额可进一步减少。
2.推行定向分配招生计划。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定向招生政策,取消原保送生政策。2020年,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比例。2021年起,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比例不低于60%。定向分配名额的75%以毕业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年度发展性评价和规范办学等情况统筹分配。
3.单列自主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2020年起,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近3年已举办特色班且成效显著的学校,特色招生计划可适当放宽,但自主招生计划至多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由各地、校根据专业特点和产业需求另行制定。
(四)探索多元录取机制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建立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
1.实施定向分配招生录取办法。各初中学校根据定向分配名额相应比例确定推荐生。定向招生录取时,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各初中一校一线,差额录取。录取向农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
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高中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录取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和综合录取的方式,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应对考生与特长、特色相关的综合素质评价维度的等级提出要求或综合素质评价的某一维度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并组织规范的专业测试。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所占权重应不低于30%。
3.规范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必须具有办学资质,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招生。学校可组织对考生进行与项目教育相关的综合测试,录取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所占权重应不低于3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申请全市内跨区县(市)招生。
4.改革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办法。改变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办学特色,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效结合的具体的运用办法;中职学校应在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中,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招生录取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改革试点。从2018年起,按招生区域范围,将普通高中学校和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区招生录取工作。
(五)加强招生管理
1.将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各类中职学校要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2.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自主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应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
3.统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核准登记的招生范围,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生源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要面向本地招生,申请跨区域招生的学校需要符合《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涉及宁波大市内跨区招生的,由市教育局实施统筹;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由省教育厅实施统筹。
4.加强对省外中职招生管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省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市举办分校和教学点。未经生源地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跨省、跨市县区域擅自招生。
5.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2020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主动协调非教育部门举办的中职学校的主管单位,加强各类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各地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其他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努力为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二)深化教学改革和考试基本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市教育考试院要进一步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为适应开放题评分的要求,各区县(市)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的设备和经费。
(三)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
深入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各区县(市)教育局应建立中考中招工作监督制度,公布举报信箱,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核实,要予以严肃处理。高中段招生工作纳入市教育局对区县(市)政府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和对直属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估内容。
(四)加强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处罚。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应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及时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禁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坚决杜绝非法招生、有偿招生、重复招生、重复录取、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违规违纪事件,取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年教育发展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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