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府职责的内容有哪些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教督委〔2020〕1号),我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德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德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8日受理单位:德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信地址:德阳市旌阳区亭江街2号 邮编:618000联系方式:(0838)2505017 邮编:dyjydudaoshi@163.com德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8月11日德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全面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成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听取教育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市长何礼向全市高校师生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作形势报告。2.严格落实新时代思政课建设市委常委会第116次会议专题研究了思政课建设,将其纳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和政治巡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将各级各类学校纳入思政课建设整体布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方案》(德教函〔2019〕75号),评选“思政精品课程”211个,组织思政教师全员培训200余人次。3.健全学校党组织体系,持续提升学校党建质量各县(市、区)均成立教育工委,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应建尽建,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组建率100%。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实施学校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打造学校党建特色品牌,遴选10个德阳市学校党建示范点,30个奋进支部,40名奋进先锋,35个党建特色项目。(二)统筹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4.统筹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教育系统调研指导开学工作。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专门成立了春季开学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全市开学复课工作,坚持分批分期有序推进复课复学。印发了《德阳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指南》(德教函〔2020〕24号);落实直接参与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和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优待政策。5.精准部署,有效保障“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印发了《关于中小学推迟开学期间开展在线直播教学工作的意见》(德教办〔2020〕14号)等文件,1月底启动在线教学计划,2月2日起全市高三年级开展线上教学,3月9日起中小学全面开展线上教学。全市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占比98.8%,对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采取“一人一策”做好关心关爱和资助工作,基本实现在线教育教学活动全覆盖。6.不断完善“五育并举”建设拟制《德阳市“五育并举”先行试验区(校)建设指导意见》,积极建立“五育并举”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方案》(德教函〔2019〕75号),组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打造《德阳开学第一课》公益直播活动。制定《德阳市 2019 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德教〔2019〕15号),19名学生入选国家、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最佳阵容,新建全国青少年(幼儿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个。举办全市首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团展演,参加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奖项7个,打造省市级美育特色学校242个。融入成德眉资学校劳动教育创新发展联盟,打造各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0个,积极构建劳动教育育人体系。7.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市区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列入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协商计划。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通过多方式多渠道构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立全市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修订《市直属学校年度综合性督导评估方案》。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建成市县两级教育城域网(不含中江县),中小学全部接入互联网,学校带宽均达200M,中小学多媒体教室拥有率100%。深化“川港澳姊妹校平台建设”,开展与日本、新加坡、欧美等教育交流合作。8.教育脱贫攻坚专项治理,语言文字完成普及攻坚印发《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德教办〔2019〕43号)等文件,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举办普通话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完成情况100%。加强“三区三州”对口帮扶,全市优秀学校与藏区彝区贫困县学校结对224个,并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开展支教工作。9.启动县级政府履职评价工作,不断完善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5号)并细化测评体系,拟于今年8月启动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聘任60名市督学,举办市教育督学专题培训班。2019年,4个县(市、区)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三)教育保障落实情况10.两个增长,只增不减全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10.16%。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中职(剔除一次性基建投入)、普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均比2018年有所增长,分别增长2.96%、10.93%、8.93%、9.08%和33.15%。11.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科学管理体系全市基本落实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和公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学前教育最高生均800元/年;小学生均不低于600元/年、初中生均不低于800元/年,并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均200元/年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高中生均财政补助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年;特教生均6000元/年标准核定公用经费;公办中职生均拨款达到2.19万元。基本建立教育成本分担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系。12.多措并举加快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目标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教师收入待遇保障问题,通过依法足额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统筹考虑奖励性补贴、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统筹联动机制等举措加快落实中央、省关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决策部署。2020年底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拟达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要求。13.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并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参照执行。研究制定德阳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管理评估方案、德阳市高中学校高三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办法,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师收入。14.创新管理机制,规范编制配备,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制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德委发〔2019〕14号),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按现行编制核定标准核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数,根据学校生源变化合理调整教职工编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德人社办〔2018〕453号),2019年全市各县(市、区)派往乡镇义务教育一线岗位教师588名。我市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比例达10.03%,全年完成23867名教师的全员培训和3500余人次的骨干及专项培训。15.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出台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实施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和监督机制。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2019年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生师比为13.48:1,较2018年有所提升。实施“德阳市高考综合改革建设工程”,规划投入13158万元,截至2020年7月已完成7705万元,竣工率35%。落实“四川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927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833万元,竣工率44.77%。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137个。加快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建成标准化考点29个,标准化考场1783间。16.积极推动“三个课堂”,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推进“专递课堂”建设,21所学校开展智慧校园试点。积极打造“名师课堂”,组建名师网络研修共同体,开展网络评选活动。发展“名校网络课堂”,德阳中学等8所学校直播课堂辐射省、市内薄弱学校及民族地区21所学校。基本完成四川省民族地区教师教材教法资源研发项目420节课研发任务。17.积极推进“三大计划”建设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规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37个,2019年底已竣工25个,开工建设12个。高中攻坚建设项目共11个,到2020年5月,已竣工项目6个,其余项目均已开工,累计投入22627.9万元,超过规划总投入的80%。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9年,全市共有2612名残疾儿童就读,特殊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18.落实“80、50”攻坚,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2019年底,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3所,提供普惠性学位25851个,全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75.53%,比2018年增长15个百分点。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9所,提供普惠性学位28231个,全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达80.26%,达到省定80%的目标。2019年底,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42761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7.08%。2020年9月将有8所新(改)建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可达到50.66%,普惠率可达到81.74%。19.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动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展出台《德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德办发〔2020〕56 号)等文件,扎实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已完成25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其中需回收的4所和转普惠的10所幼儿园,2020年秋季可提供普惠性服务。2019年底,我市71个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总数达177所,在园幼儿22156人,其中102所具备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功能。20.完善控辍保学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资助政策2019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03%,其中小学五年巩固率99.36%,初中三年巩固率100.56%,高于全省巩固率要求。建立控辍保学定期调查登记机制、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等。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2019年共资助学生10万余人、发放资金1.28亿元;救助1969人、发放救助基金246万元。21.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德教督委办〔2018〕2号),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专项调研。认真抓好《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7〕27号)措施落实,推进“四个标准”统一,加大教育投入,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2.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水平,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面消除超大班额2019年全市新(续)建中小学7所,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16所。制定《德阳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德教〔2017〕105 号),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教师配备向农村及薄弱学校倾斜。推进集群办学,实现农村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资源共享”。2019年完成化解55个大班额任务,2020年全市将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全面消除超大班额。23.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升两类学校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的通知》(德办发〔2018〕3号),有力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全市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实施德阳市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规划,2019年底,全市校舍类项目累计开竣工364个。编制《德阳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年-2020年)》,全市优质教育覆盖率达85%。全市补充730余名教师到乡镇学校,占补充教师总数的67.5%。24.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专项规划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4.61%,超过省定目标,比2018年提高1.74%。2019年下达普通高中市内招生计划14520人,中职招生计划11200人,普职招生计划比约为56.5:43.5。2019年12月底,全市大班额数量由2018年401个减少到264个,消除数量137个。制发《德阳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德教〔2020〕18 号),锁定大班额数量264个,计划3年消除完毕。2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快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落实德阳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6个县(市、区)各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满足残疾儿童就读需要。全市规划建设特殊教育资源室99间,至2020年6月已建成64间,其余将在2020年内全部完成。26.多举措促进毕业生就业2019年7月以来,全市共帮助2729名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9.1%。全市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达25家,创业大学生达1017名。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拨付吸纳就业补贴79.35万元。实施“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20年计划组织350名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已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74.14万元。27.健全终身教育发展体系,完善老年大学建设以“母亲课堂”等活动为载体,打造便民惠民学习圈。建立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人才库,德阳广播电视大学增挂“德阳社区大学”牌子,推进四川乡村振兴农民大学建设,完善终身教育发展体系。落实国、省、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全市现有老年大学6所,注册在校学员6920人,初步形成了以市老年大学为示范,县(市、区)老年大学为主力,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延伸的四级网络体系。(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28.统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函〔2020〕72号),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县(市、区)建立统一的招生录取平台,统一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强化学籍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阳光招生”,有序推进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29.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印发《关于开展现有民办学校分类选择与登记工作的通知》(德教办〔2020〕6号),做好民办学校分类选择登记。目前,全市共有303所民办学校(机构)选择或意向选择为营利性,368所民办学校(机构)选择或意向选择为非营利性。出台《德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引进培育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市人才〔2020〕10号)《德阳市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高水平发展办法》(德教〔2018〕141号),对民办学校引进优质人才给予资金及政策支持,对优质民办学校用地等给予差别化支持。30.规范民办学校准入管理、健全过程监管机制制定完善民办学校(机构)准入标准,拟制《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方案》,规范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发布黑白名单七期。2019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199份,关停违规机构106所。31.推进安全防范建设,落实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全市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工作通知》(德市公治〔2020〕10号)。201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城市“护学岗”达到100%。截止2020年7月,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装置、校园封闭管理均达100%。积极开展全市自聘安保人员保安资格培训考试,已有415人报名参考,预计2020年底全市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配备率达到100%。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校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进行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探索开设游泳课,发放防溺水《告全市学生家长书》。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普通高中办学特色不够鲜明,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优势不突出。二是师资结构不平衡,教师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学校安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校防暴器材标准化程度低,防溺水、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还需加强。三、整改措施一是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条件双提升行动,擦亮职业教育金字招牌。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行动计划,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名优普通高中。积极构建“厅市共建”,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协调、经费保障、多元共建、发展激励等新机制。二是优化配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教师补员方式,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素质能力。三是切实履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三防”建设,强化防溺水、心理健康、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危化品管理、校园防欺凌、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等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作者:潘月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国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改革发展任务,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期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自2010年以来,经过四期三年行动计划,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转向高质量发展。改革完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知史鉴今,回顾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总结阶段特征和变化趋势,探讨当前存在的问题挑战和可能的优化路径,将有助于深化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治理的现代化,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发展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政策、规章自上而下地建立起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伴随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经历了初建、深化、转型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发展内容与特征。(一)初建阶段: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责任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教育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及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是重要任务。1985年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要求逐步建立系统的教育评估与监督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1987年)规定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建立视导和评估制度”,第一次正式提出建立幼儿园教育评估制度,并明确强调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的责任属于教育行政部门,这标志着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建设与实践探索的正式开始。国家教委(1989年)在《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进一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1989年)中指出:“《条例》和《规程》规定了国家对幼儿园的基本要求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地应根据需要,按照职责、权限,制订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等。”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提出的幼儿园教育理念与要求,陆续出台幼儿园评估标准,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实践,初步建立了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二)深化阶段:在完善已有制度基础上推进评估分权这一时期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幼儿园评估制度,改革评估与监督办法,增强教育评估和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这一时期,许多地方针对不同办园性质和等级水平的幼儿园分别制定评估标准,开展幼儿园的分类评估与管理,如《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1999年)、《北京市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2003年)、《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2008年)、《河北省城市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2008年)、《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第二,开始强调政府内部以及政府与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分权放权。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继续完善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根据各地实际,加大县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等方面的统筹权。”这一文件要求在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力,上一级政府向下一级政府分权。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第四十条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政府开始与社会和市场分权,为社会和市场介入民办幼儿园教育评估提供了法律依据。(三)转型阶段:全面推进管办评分离进入“十一五”之后,适应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推动管办评分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重构教育评价制度这一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成为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十一五”(教育部,2007)、“十二五”(教育部,2012)、“十三五”规划(国务院,2017)始终强调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教育部于2015年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专门就如何依法明晰政府、学校、社会权责边界,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教育治理结构提出若干意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标准健全、目标分层、多级评估、多元参与、学段完整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评估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一时期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为基本指导,致力于推动构建标准科学、全面覆盖、信息公示、社会参与和监督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二、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变迁趋势受宏观的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以及微观的制度执行者有限理性的牵制,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演进明显呈现出如下三个趋势。(一)分权:评估主体由政府统管走向多元参与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是适应计划经济要求的全能型、管制型行政管理体制。在这样一个大格局之下,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也具有高度集权的特征,教育行政部门兼有举办、管理、评估幼儿园的所有职责。政府在学前教育管理中既是运动员,又是教练员、裁判员,这严重影响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角色和职能,协调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构建新的教育治理模式。这势必要求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也简政放权,推动管办评分离,“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因此,分权管理是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分权是管办评分离的关键与难点。学前教育管理的分权分为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厘清在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强调区县是管理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例如,自2000年起北京市就开始尝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一级一类幼儿园,区县评估认定二级二类幼儿园,有条件的区县申请自主开展一级一类评估,从而将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的权力在市区两级政府之间进行了分配和协调。202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强调国家制定评估指南,地方政府完善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评估。另一方面,政府向社会和市场让渡教育管理权,向教育的利益相关者(如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等)分权和赋权,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教育的评估。《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提出吸引第三方参与教育标准的制定。教育评估从标准制定到具体实施向社会和市场全过程、全方位分权。(二)全纳:评估对象由重点监控走向全面覆盖虽然中央层面的政策文件一直要求“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并没有将幼儿园窄化为特定类型的幼儿园,但长期以来,由于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地方政府管理思路和管理能力的局限,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仅仅重点评估监控公办幼儿园的质量。这导致非公办幼儿园长期处于质量监管的盲区,不同类型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良莠不齐,制造了事实上的学前教育不公,背离了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全面监控和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保证学前教育公平,《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2018年)、《“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1年)、《评估指南》(2022年)等先后明确要求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响应政策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陆续调整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面向对象,将所有幼儿园纳入质量监管范围之内。例如,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就要求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构建全覆盖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三)整合:评估标准由区别对待走向连续统一我国学前教育政策始终强调对幼儿园进行分类管理,但是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如何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却未得到充分讨论和合理解决。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幼儿园的办园性质来构建区别性的质量评估体系,针对城市和农村幼儿园、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有着不同的评估主体、评估标准及结果应用方式。这种评估体系背后的基本理念是不同办园性质的幼儿园占有的资源和发展的基础有较大差异,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标准;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公共资源,所以不能向民办幼儿园投入。这种依办园性质而构建的区分性评估标准和资源分配体系掩盖并加剧了事实上的学前教育不公。综观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相对成熟的国家,如美国和英国都是按照服务对象年龄和服务内容性质来评估社会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的质量,鲜有按照办园性质进行区分性评估。我国在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解决起点公平的同时,应重视追求更高层次的过程公平。因此,必须构建科学有效且连续统一的幼儿园教育质量标准体系,监督并保障所有幼儿园向幼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照料。《若干意见》(2018年)要求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响应这一政策要求,北京市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2018年),“全面整合各类幼儿园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率先开始实践探索采用统一标准评估管理各类幼儿园教育质量。三、当前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改革不断深化,相关制度日趋完善,但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督导、评估、监测之间的关系模糊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管理涉及教育督导、质量等级评估、评估监测三套体系。其中,幼儿园教育督导和质量等级评估实践开展较早,而“监测”作为政策话语直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之后才开始出现在一系列相关政策之中,质量监测相关的实践和研究都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启,如何定位和协调督导、评估、监测之间的关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现有政策仅明晰了督导、评估、监测三项工作的管理机构设置问题。《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0年)首次强调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这意味着督导、评估、监测三项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解决了长期以来督导和评估隶属不同部门而导致的分别独立运行、缺乏统筹设计的问题。虽然《评估指南》(2022)要求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工作统筹实施,但并没有明确说明三者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内容标准等。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已开展的督导、评估和监测工作在目的、程序和标准等方面既有交叉重复,又有差异,甚至有相矛盾冲突的地方,给幼儿园造成较大的负担与困扰。(二)评估队伍专业化不足管办评分离只能保证评估主体的独立性,评估主体的独立性并不能充分保障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评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源于其专业性,这包括专业的评估标准、专业的评估人员、专业的评估程序、专业的评估结果解释和应用。其中,专业的评估人员是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成功实施的关键。《若干意见》(2018年)就提出要建立一支立足实践、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评估指南》(2022年)再次明确要求建立一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熟悉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事业心责任感强、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评估队伍。但是,目前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实施的幼儿园教育督导和评估主要采用自下而上自主推荐或由管理人员根据社会声望、经验水平等直接选用的方式组建评估队伍,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估人员资质标准和公正有效的遴选程序,没有针对评估人员的专门培训和考核,所以较难保证评估人员的专业性。(三)第三方评估制度供给不足管办评分离、社会参与评估是政府转变职能与简政放权的体现与要求,是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发展的一个大方向。而“放”和“管”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放管必须结合。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制度供给不足,对第三方评估组织的赋权和约束都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放权不到位。政府放权是管办评分离的根本基础,简政放权是要政府自我改革、自我削权。但政府具有自闭性和自利性,在改革过程中,容易出现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不放权或假放权。另一方面,第三方约束不到位。目前我国缺乏第三方评估组织市场储备,也缺少相应的第三方认证、委托、监督与约束等机制。例如,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下辖事业单位来进行第三方评估,缺少公开招标竞标程序,这种所谓的第三方实质上是官中介,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着利益捆绑和利益输送的关系。受制度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成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发展缓慢。(四)评估结果应用机制不健全、结果应用不充分评估结果应用是影响评估功能发挥和作用效果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尚不健全,未能充分应用评估结果来支持政府科学决策、幼儿园提升质量和家长的教育选择。一方面,目前的评估结果应用主要指向对幼儿园的问责,没有将评估要求和发展支持相结合。将评估问责与发展支持相结合能够增强评估制度的合法性机制,强化评估对幼儿园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但是,现有政策关于评估结果的应用主要侧重于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例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20年)中提出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八项制度来完善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由此,现有评估制度对幼儿园的要求较多,而发展支持较少,幼儿园缺乏参加评估的动力和提升质量的能力。另一方面,目前的评估结果应用主要指向幼儿园教育的供给和管理方,较少涉及幼儿园教育的消费和监督方。在学前教育领域,家长有较大的教育选择权,帮助家长了解质量标准和评估结果是支持和引导家长选择的重要方式。但是,现有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面向家长和公众的宣传教育不足,家长和公众对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了解不够。四、我国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优化建议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就如何优化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一)廓清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的功能职责与内容标准为科学构建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亟须廓清督导、评估、监测的功能职责与内容范围,理顺彼此的关系,进行必要的协调与整合。在督导、监测、评估三者之间的关系中,评估是督导和监测的基础,督导和监测是评估的不同应用。评估是依据标准对幼儿园质量高低、优劣作出的价值判断。督导应以监督和指导为主要目的,办园行为督导是依据幼儿园质量底线标准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与指导。监测则是采用稳定可比的指标框架,依据一定的时间间隔持续动态地采集和比较信息,以了解幼儿园教育的动态变化。其采集和比较的信息性质既可以是事实性信息,如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专任教师数等事业发展数据,也可以是价值判断结果,如幼儿园教育质量水平,即以质量评估为基础的幼儿园教育质量的监测。因此,这三者不应是完全独立并行,围绕幼儿园教育质量展开的督导、评估和监测应该采用统一的标准框架。(二)制定幼儿园教育评估人员资质标准,建立评估人员专业保障机制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评估人员队伍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的关键条件。因此,应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估人员专业性保障机制,推动评估人员的专业化,以完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首先,应研制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人员资质标准,明确评估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理念、知识和能力,为遴选、培养和考核评估人员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建立严格的评估人员遴选和任用制度,依照制度化的标准和程序来选用评估人员,严把评估人员的“入口”关;再次,应加强对评估人员的培训,确保评估人员对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的目的、标准、程序有相同的理解和认识,能够对被评对象表现作出有效、可靠的解释和判断,并向被评对象提供清晰明确、有效可行的评估反馈,保证评估实施的质量;最后,应建立评估人员考核机制,加强对评估人员的监督,强化评估人员行为的过程管理。(三)完善第三方评估组织的赋权与约束机制要真正落实管办评分离、社会广泛参与评估仍需要大量的制度建设。首先,健全委托代理机制,加强对政府的监督约束,促使政府切实转变职能,真正放权。其次,需要确立认证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标准与程序,明确何谓第三方,确保第三方做到真正意义的独立和中立;其次,应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组织市场,使第三方评估机构公平有序竞争;再次,应制定行业管理的具体规范,加强对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监管,提高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最后,应建立完备的结果应用与信息公示制度,保证评估过程与结果的公开透明,加强社会参与监督,提高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公信力。(四)构建问责与发展支持、宣传教育相结合的评估结果应用机制为充分发挥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的约束、引导、促进和教育功能,应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结果应用机制。一是将评估问责与发展支持相结合,依据评估结果为各类幼儿园提供资源和业务指导,支持各类幼儿园依据评估标准持续改善质量;二是建立多面向的评估结果反馈制度,向政府、幼儿园、教师和家长等涉及幼儿园教育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反馈评估结果,支持政府、幼儿园和教师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循证决策,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家长和社会公众理解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树立科学的幼儿园教育观和质量观,引导家长建立对幼儿园教育的合理期望并理性选择幼儿园。
  (一)课间操等校内外活动的安全管理(体育老师,班主任)(二)用餐时的安全管理(值日班主任)(三)放学、*时幼儿疏导(门卫、班主任)(四)幼儿日常行为安全管理(任课老师、班主任)(5)幼儿心理异常的预防及矫正(班主任)四、教学过程安全管理小组  (一)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任课老师)(二)体育训练的安全管理(体育老师)(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所有老师)(四)特殊体质幼儿的安全管理(班主任)(五)上学期间幼儿发病的应急处理(任课教师)五、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小组  (一)传染病、突发病例的上报(班主任)(三)发病幼儿的应急处理(任课教师、保健医生)(四)食具、教室及其他场所卫生消毒工作,严把买入食品的安全质量关(采购员)(五)食堂的清洁卫生(炊事员),食物48小时留样(炊事员),食品库房管理(采购员)。篇2: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亚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年11月9日上午,我市“无证园”田独红苹果双语幼儿园用仅7座的小面包车接送29个幼儿和老师,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被当场值勤的民警查扣,此事已经被11月10日的《海南日报》、《三亚晨报》、“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多家媒体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严重损坏了教育的形象。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正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的高层住宅脚手架忽然起火,造成53人死亡,50余人失踪的惨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市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学条件较差、网点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低、安全隐患多的问题,推动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校园和谐平安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从践行****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龚玮  成员:陈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鹏程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督查小组,成员待定。  三、整治督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督查的范围  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未办许可证的学校和幼儿园)  (二)整治督查的内容  1、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情况。有无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关于日常活动、饮食卫生、来回接送、园舍安全检查有关工作制度;有无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无相关工作记录(查资料,查记录)。  2、硬件设施安全情况。要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办法,全面排查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食堂、寝室、厕所等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没有消防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消防部门联系,配齐消防设施,改善消防环境,争取申办消防许可证。  3、校车管理情况。加强对校车的督查,对接送车的车况,接送线路,驾驶员资质等应进行全面排查,严禁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严禁长途接送幼儿,严禁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幼儿。  4、全面清理整改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各有关法律规定,对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一律限期整改,经督查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学校和园内儿童到其他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就学。同时,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管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要坚决予以辞退。  5、改善学生和幼儿伙食,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预防流行病、传染病工作。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流行病、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伙食和饮水饮食设施管理,落实人员,责任到位。要按照营养均衡、可口优质的原则来改善学生和幼儿的伙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家长和社会放心。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食品药品监察部门联系,配齐卫生设施,改善卫生环境,争取申办卫生许可证。  6、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逐步有效地控制班额,新入学的初中、高中生,每班不超过56人,小学生每班不超过45人;幼儿园班级规模应控制在以下范围内:农村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城镇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7、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随意搬迁到另外的办学场地,部分因承租到期或者办学条件不好而准备搬迁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向市教育局提交更改申请报告,待我局派员现场审查,符合条件才允许搬迁,擅自搬迁将给予通报批评,新搬迁校址如不合格将下达取缔通知书。  租期将到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要提前一年做好寻找新的办学场地、装修改造教室等准备工作,如果确实没有找到新的合格的办学场地,要提前3个月向教育局申请停止办学,以便做好学生分流工作。  四、工作步骤  1、自查整改阶段(11月22日—  11月30日)。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根据整治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本校、园各项管理机构,制度建设、校园设施设备、校车使用、学生伙食、消防安全及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查整治阶段(12月1至12月30日)。由专项整治督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小组相关人员分组赴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督查整治。根据督查整治情况,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情况进行联审联批,对整治合格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下发书面通知,准予继续开展招生工作。对整治不合格的,从下学期开始停止招生,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撤消办学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增强安全意识。  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等10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充分认识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增强做好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明确目标责任,严格规范整治。  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对幼儿园的办学方针、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卫生保健、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车安全及学校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要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和分工,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市教育局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能按时整改的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取缔的要立即取缔。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出成效。督查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明确幼儿园的建园标准,指导幼儿园整改,制定幼儿园详细的检查细则。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幼儿园,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附:1、幼儿园专项整治校车使用及消防安全工作督查表  2、校车和校车司机有关要求  3、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审批材料要求  4、三亚市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5、三亚市举办中小学校的基本条件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附1三亚市专项整治校车使用及消防卫生安全工作督查表  学校幼儿园名称(盖章):  有无办学许可证:  现址:  园长姓名  校车  数量  车牌号  车辆类型  驾驶员姓名  驾龄  驾照类别  年龄  身体状况  有无违法违章记录  车辆状况  运行时间:  载客数量:  行驶路线:  存在主要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许可证核发情况  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存在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卫生许可证核发情况  厨房面积及厨房功能设置设施配备情况  伙食情况  (配餐表)  周一上午  中午  下午  周二上午  中午  下午  周三上午  中午  下午  周四上午  中午  下午  周五上午  中午  下午  周六上午  中午  下午  周日上午  中午  下午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附2校车和校车司机有关要求  一、校车  是指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单位自备、社会力量购置或者长期承租(一年以上)的用于接送学生、学龄前儿童上学、放学或者接送学生、学龄前儿童参加有关活动的载客类车辆。校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国家标准委员会日前发布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旨在提高小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性。  在此之前,中国并没有小学生校车安全标准,通常由适用于成人的客车直接接送小学生或者简单改造后成为“校车”。  专用小学生校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且应有统一标牌。  为确保小学生的安全,专用校车标准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标准还要求每辆校车上至少应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专用小学生校车还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该装置俗称“汽车黑匣子”,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以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  校车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门审核验证后,喷涂或者设置统一的专用标志。禁止货运汽车、拖拉机接送、搭载学生和学龄前儿童。  其他机动车遇到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接送学生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  不得使用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四轮车、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司机  督促学校坚持“八个不用”,严把校车驾驶人审查关。即①身体不健康的不用②驾驶客运车辆有严重超员违法记录的不用③有严重超速违法记录的不用④近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不用⑤不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的不用⑥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不用⑦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不用⑧未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的不用。  如果有家长遇到校车超载,安全不达标等问题时,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投诉,我们教育局对于这样的问题又会怎么处理?  采取拨打三亚市教育局民办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8865781788657827马上责令其整改,督促其增加或购置较大车型车辆接送幼儿以保证装载不超员。对达不到规范和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附3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审批材料要求  审批依据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设立条件  第二条  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三条  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申办须提交的材料  第四条  申请筹设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第四条和第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附4三亚市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一、办园指导思想  幼儿园设立应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三亚市教育政策和布局规划。幼儿园应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接受三亚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二、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1、幼儿园至少有大、中、小三个配套班,幼儿总人数不少于60人。  2、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无污染、无噪音、方便家长接送。  3、幼儿园设有活动室、盥洗室、儿童厕所、办公室和厨房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单独设保健室、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有一定面积的户外活动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如沙池、动植物饲养和种植园等。  4、幼儿园的活动室使用面积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或每班不少于54平方米;盥洗室、儿童厕所使用面积均达15平方米以上;办公室面积达12平方米左右;厨房使用面积班均达10平方米左右。  5、幼儿园分班活动场地平均每生2平方米以上;共用活动场地平均每生2平方米;有30米跑道及硬化活动场地。  6、幼儿园应根据幼儿人数配备符合儿童身高的桌椅(凳),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  7、幼儿园应班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园应配备不少于3—5件大型玩具;适合幼儿使用的自制玩具不少于10种,每种不少于20件和体育活动设施。  8、有配套的教育挂图,幼儿读物人均2册以上,玩具人均2件以上,有供教师使用的图书资料,教师人均10种以上。  9、幼儿园应有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至少应备有保健箱。厨房须取得卫生许可证。  三、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1、幼儿园有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医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  2、幼儿园工作人员要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认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文化素质,掌握专业技能技巧;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园工作。  4、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要合理。每班至少有1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配有专(兼)职的保健员、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40—45名幼儿配备1名炊事员,少于三餐一点的幼儿园酌减。  5、园长、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5)、所有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证。  四、幼儿园的经费  1、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并有较稳定的经费来源,或予保证保育、教育、维修或扩建幼儿园舍和逐步添置教、玩具等设备的需要。  2、幼儿园应当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经费的使用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  3、幼儿膳食保证全用于幼儿膳食,并按月向家长公布帐目,幼儿园工作人员伙食应与幼儿伙食分开。  五、幼儿园的招生、编班  1、幼儿园招收3—6周岁的学龄前幼儿。  2、新入园的幼儿均应按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  3、幼儿园编班至少7名左右。小班(3—4周岁)不超过25,中班(4—5周岁)不超过30人,大班(5—6周岁)不超过35人,混合班不超过35人。  4、幼儿园应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  附5三亚市举办中小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校舍场地  1、学校使用产权。自建、租赁、独用、合用等均应有合法手续(如土地证、产权证、租赁协议书、公证书等)。  2、环境、校园安静、空气流通、无污染、布局合理、场地干燥、排水畅通。  3、学校用地含:建筑用地、活动用地、绿化用地。学校用地面积标准:小学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生均不少于12.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45000平方米或生均不少于20平方米,完中或高级中学不低于60000平方米或生均不少于25平方米。  4、建筑面积。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由教学、教学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组成。建筑面积标准:小学生均不少于8平方米;初中生均不少于10平方米;高中生均不少于12平方米;住宿生多的学校还应适当增加学生生活用房面积。  5、活动用地面积标准:小学生均不少于8平方米;初中生均不少于10平方米;高中生均不少于12平方米。环形跑道:小学不少于250米,初中不少于300米,高中要达到400米。直跑道:小学不少于60米,中学不少于100米。绿化面积标准:中小学生均大于2平方米。  二、教学设施设备  1、普通教室。要求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净高3.6米以上,无污染、设施、功能齐备、地面平整。中学每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6平方米,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每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2平方米,班额不超过45人。  2、教学辅助用房。中学理、化、生实验室根据办学规模配备1-3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间,并配仪器准备间各1个;中小学音乐、美术、语音、微机、劳技教室配1-2个,使用面积90平方米/间;每间微机室配50台电脑,语音室应设50座,小学配自然教室1-2个,使用面积70平方米/间,仪器准备间1个。  3、教室阅览室按全校教室1/3人数设座,每座2平方米。  4、学生阅览室按全校学生1/10人数设座,每座1.5平方米。  5、图书室:中学按500册/平方米配置,小学按700册/平方米配置,中学生均30册以上,小学生均20册以上。各项体育设施设备比较齐全。  三、实验实习设施设备  1、各学科实验室、专用室按学生人数,实验,实习和教学要求配齐实验桌椅,演示台,陈列橱,仪器橱,准备桌等设备。  2、理、化、生实验室,自然教室实验用水、电、仪器和照明遮光、排风等设施,按标准设置(实验用电源、化学有毒物品及气体排放等要有安全措施)。  3、理、化、生实验及专用教室所需教学实验器材设备,按省各类标准配置。篇3: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中规定的10项制度  (一)门卫制度;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  一、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二、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三、外来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本单位(或本校)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五、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园。  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学校。  七、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八、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校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学校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校园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学生回家上学安全保障机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上下学情况,存在隐患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进行  “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建立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总务部门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全体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安全情况,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教师要教育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任何一位老师,教育学生不要自己去排除隐患。  9.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天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在校时的人身安全工作,加强巡视,严防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要关注学生在校时的纪律,防止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学生上学放学安全保护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1.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师生保险率达100%。  五、学校保卫人员要在学生来校后加强门口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防止翻墙头进入校园,特别是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期间更要加强巡逻,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4、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5、办公室、教室,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6、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7、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10、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后勤人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1、学校教师都要掌握液化气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防雷安全责任制度  雷电灾害是我国多发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雷电灾害危害极大,大部分都会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区,一旦发生雷电灾害,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学校成立防雷教育和安全职责领导小组和相关的责任制度。  一、防雷电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安排全校师生的防雷电教育工作的部署,负责学校防雷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担负全校师生防雷电的安全责任。  二、防雷电安全责任制度  1、防雷电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生的防雷电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根据天气预报做好雷电天气前的预防工作,以及突发雷电天气时的应急预案。  2、通过学校政教处、各年级、加强对防雷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师生对防雷电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培养师生对学校应急预案做事的演练和熟悉。班主任在雷雨天气必须提醒学生注意防雷的措施。  3、室外课如体育课等,遇到突发天气要及时组织学生回到教室上课,如遇紧急天气,要组织学生正确有效的进行避雷。  4、要定期检查学校建筑防雷电设施的安全情况,特别在雷电来临之前必须对全校防雷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防雷设施。  5、发生雷电灾害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防震减灾制度  (一)领导小组责任制  1、组长:  负责学校领导小组全面工作,对其他各成员工作进行协调,为其他各成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2)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主持日常老师安全会议工作。  2、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及做好老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员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及具体开展各项活动。  (2)负责校园环境治理工作。  (3)负责宣传报导及协助组织各项活动。  (4)负责宣传报导工作。  (5)负责对老师进行教育。  (6)负责防震减灾课的安排。  (7)协助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及具体开展各项活动。  (8)负责对伤员的紧急处理包扎,并联系送往医院。  4、各班负责人: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具体教育及假如遇到突发事件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救护和疏散工作。  协助人员负责协助班主任开展以上工作。  (二)、领导小组会制度:  加强我校的防震减灾工作,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及时制定适合我校的防治措施,更好地开展防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更好地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利用行政例会时间召开会议。(2)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安排具体工作。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及时沟通防灾信息。  (5)制定各项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对所开展的工作及时总结。  (三)、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1、认真制定各学期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  2、每学期组织防震减灾专题知识讲座,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  3、利用广播、板报和校园网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组织相关内容的演习。  5、开展其他活动加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  6、各组织成员要各负其责,认真完成各自工作,对玩忽职守者将给予重罚。  7、平时开展各项活动及学习,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及防灾知识。  8、利用家长学校与学生家长进行交流,让家长协助学校对学生加强教育。  9、对每学期的工作及时总结。  对待突发灾害具体措施:  强烈地震发生时,一般伴有隆隆的地声,地光及地面振动,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有几秒到十几秒的时间,此时要教育学生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恐惧慌乱,更不要无目地乱跑。如发生在课上,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自救,在一楼的学生,距离门窗较近的学生,可利用短促的时间跑出室外,其他学生要迅速躲在课桌下,两只手臂在胸前重叠,面朝下,趴在地上,闭目,用鼻呼吸,鼻梁上方放在臂上,降低重心,保护要害。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采购符合学生饮用水标准,有QS标识的天然桶装水。  3、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桶装水过期、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后勤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后勤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处室负责人,要对本班级、处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抽油烟机等)。  六、在校内师生不得私自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八、总务处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检查,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  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车辆,特拟订如下制度:  一、派车范围  1、车辆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公务活动的重要客人,派车由办公室负责。  2、学校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  3、财务部门用于取、送大额现金。  4、校长办公室取、送急办文件或重要资料。  5、学校教职工家庭特殊情况用车。  6、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需经校长批准。  二、派车手续  1、用车人向办公室预约,填好《用车登记表》,由办公室派车。  2、遇有碍行车安全的天气(大雪、大雾、大雨),无特殊情况不派车。  三、车费结算办法  1、公务用车车费实行月结制,凭办公室派车单结算。  2、严禁公车私用和非公务性质的用车。经校长批准的非公务用车,车费由用车人承担。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为使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定期检查,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和全体教职工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由于相互推诿、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不应该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活动秩序。  4、成立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置。  四、其主要职责为:  1、一旦发生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2、成立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协调医疗机构在第一时间内全力抢救伤员。  3、成立物资保障与通讯联络组。负责落实现场应急物资的保障措施,负责对外的联络与报告。  4、成立善后处理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稳定教育教学秩序。  五、主要处置措施:  1.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2.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其他自然灾害)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震后应急行动  1、当有地震的预报或警报时,领导小组立即赶赴学校,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上课时间:A、各班学生在上课(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避震:教学楼一二楼同时进行,二、三、四楼按先“中间后两边”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  3、积极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报教育主管部门、市地震局办公室。  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五、*、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作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由教师护送道学校大门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篇4:县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必须确保幼儿时时、处处、事事都在教师或家长的监护之下。  三,幼儿园的园舍、设施及玩具器械等一切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防止在园幼儿电伤、烫伤、冻伤、砸伤、扎伤、划伤、摔伤等现象的发生。  四、确保幼儿活动安全。要增强保育意识,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必须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室内外活动及游戏必须提前备有应急防护措施。  五、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幼儿园食堂必须证件齐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必须按流程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操作责任签字关,严防幼儿食物中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防止水源污染,保证幼儿饮用水安全。  六、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必须与家长签定接送幼儿协议,严格履行幼儿接送手续,严防幼儿走失。  七、幼儿园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每天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设值班报警电话。  八、幼儿园要争取社区支持,净化周边环境,严防不法分子翻墙入园或隔墙投砖石、鞭炮等伤害幼儿。  九、必须做好重点季节和部位的防汛、防火、防盗、防滋扰、防污染工作,为在园幼儿创造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事故月报告制度,备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档案必须齐全。  隆化县教育体育局  20**年8月1日篇5: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1.多功能活动室钥匙、室内物品、卫生统一由卫生负责人保管。2.室内定期清扫,保持整洁。3.活动室内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拿乱放。负责人要时常清点、登记物品的数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善造成缺损、失窃者,都要追究管理责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严肃处理。4.严禁将火种带入本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5.活动前后要检查室内环境,确保安全。班级活动后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物品流失。负责人下班前认真清查、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6.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7.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8.室内靠窗杜绝放置椅子等幼儿容易攀爬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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