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申请制硕士研究生,哪所学校是更好的选择?

为做好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一)广州市南沙区户籍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三)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州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三)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见附件5)体检合格。(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2021年之后)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执行。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一)时间安排第一阶段。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报名、提交材料;材料补正时间:4月20日8:30至4月28日17:30。申请人在材料初审后根据提示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2.“穗好办”APP信息采集时间:4月13日12:00至4月22日12:00。3.体检时间:4月13日至4月25日;4.材料审核时间:4月20日12:00至5月4日12:00,材料复审时间:5月4日12:00至5月16日12:00;5.认定机构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居住证信息时间:4月23日至5月16日;6.审批时间:5月16日至5月31日,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结果,生成证书编号并向社会公告;7.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第二阶段。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报名、提交材料;材料补正时间:6月16日8:30至6月28日17:30。申请人在材料初审后根据提示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2.“穗好办”APP信息采集时间:6月16日12:00至6月22日12:00。3.体检时间:6月16日至6月25日;4.材料审核时间:6月16日12:00至6月22日12:00,材料复审时间:6月22日12:00至6月28日12:00;5.认定机构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居住证信息时间:6月22日至6月28日;6.审批时间(6月28日至7月13日),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结果,生成证书编号并向社会公告;7.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二)认定申请流程第一步,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第二步,报名。1.网上报名2.选择认定机构3.选择确认点。4.填写认定信息。5.确认申报信息。6.阅读注意事项。7.提交认定申请。第三步,材料申报。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环节需要申请人完成以下两个步骤: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成功取得报名号后,完成网上提交材料;2.申请人用智能手机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完成信息采集后上传证件照、居住证等材料,用于后期的制作证书及签发电子证照。第四步,体检。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申请人需持个人身份证件到各区指定医院(见附件5)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各区认定机构。第五步,密切关注审核状态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时间(第一阶段2023年4月20日12:00时至5月16日12:00时、第二阶段2023年6月16日12:00时至6月28日12:00时),密切留意“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审核状态和“穗好办”APP的留言,若有留言提示请及时做好资料修改。如审核通过,届时将在南沙区教育局官网发布领证通知,请申请人留意。四、具体操作指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具体流程安排如下:(一)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二)报名1.报名时间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2.选择认定机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广州市教育局。(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本人户籍(居住证或驻穗部队)所在区教育局;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研究生)选择本人在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教育局。3.选择确认点(1)广州户籍的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区教育局。(2)居住地在广州(含驻穗部队)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3)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4)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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