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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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领导干部骨干会议召开
&&& 日, 县人社局领导干部骨干会议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明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务虚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下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社局局长刘新太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刘振学、赵清锋、刘秉健、王英明、于松良、刘杰、赵光锋、郭宝安、赵瑞祥、张培海、杨文明出席会议。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振学主持。
日, 县人社局领导干部骨干会议召开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社局局长刘新太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振学主持
&&& 刘局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今年以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县人社局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市人社局考核的25项排名工作指标中,半年考评全局有3项工作列第一名,6项工作分列第二、三名, 15项工作分列四至六名,1项工作列第9名,实现了齐头并进。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务虚会上,市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县区人社局长进行了综合打分排名,沂水县人社局名列前茅。一是就业局势持续稳定。1-7月份,全县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37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0.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2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2.6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6%以内。扶持27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创业,招募了29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从事就业保障服务工作。共申请各项再就业资金243.6万元。为165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1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已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1-7月份,共征缴社会保险基金6.53亿元,支出各项保险基金4.48亿元,实现期末滚存结余17.24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和参保人数均居全市前列。三是人才战略稳步实施。共选拔出了78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公务员到县直和乡镇机关工作,考聘了91名师范类毕业生和128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和县直事业单位、卫生部门工作。依托技师大学堂,共完成职业鉴定3765人,完成年度计划的68.14%,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7687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660人,创业培训728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85.41%、83.25%和104%,新增高技能人才402人,完成年度计划的76.57%。积极开展了第四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大赛, 9个行业、26个工种的1500多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整个培训得到了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共引进外国专家26人次,先后帮助解决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技术难题40多项,其中马场芳信先生被县政府授予&沂水县荣誉市民称号&。积极做好包扶企业工作,有三个月夺取了&县直部门包扶企业工作流动红旗&,县委刘贤军书记三次做出批示,对全局包扶企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7月份,共检查用人单位1710户,涉及职工6.8万人,受理举报案件27起,查处各类案件342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5100余份,追发拖欠工资570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200万元。共审查集体合同270份,鉴证劳动合同9944份。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4件,审理结案12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结案率达60%。认真开展了&三信&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有了进一步好转。
&&& 刘局长要求,要按照省厅、市局提出的&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抓重点、惠民生,破难点、创亮点,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要求,结合全县民生工作实际,把握形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稳中求进,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明确目标,多措并举圆满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一要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要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积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把依法扩面征缴作为社会保险工作的永恒主题,强化基金监督和管理。三是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要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工作方针,着力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以实施两个行动计划为抓手,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五是按照&四基一化&的要求,继续加强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服务于人社事业各项业务工作,要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加大各项规划落实力度,要加强信息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刘局长还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人社工作一头连着群众、关系民生,一头连着企业、关系发展,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一是要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努力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并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有力武器,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团结协作。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识大体、顾大局,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和团结意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群众的利益重于一切,人社事业高于一切,共同的奋斗目标大于一切,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发展上来,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善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沟通思想,化解矛盾。三是分工协作,群策群力,民主集中。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每位班子成员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落到实处。对干部调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聘、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社保基金和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劳动人事仲裁和工伤案件办理、特殊工种和退休审批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领导班子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在工作中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四是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有勇气、有魄力打破头脑中固有的条条框框,善于学习、善于借鉴、勇于创新,把我们人社工作不断推向新的层次、新的水平。五是要转变作风,简化程序,务实高效。要大力倡导雷厉风行、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狠抓决策部署的落实,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现象。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一线解难题、靠前指挥抓落实。对有利于人社发展的事情,对决定了的重大事项,坚决做到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一抓到底。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水平和质量。六是要牢记宗旨,勤奋工作,为民服务。要切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关注民生上,以真挚的感情倾听群众的所盼、所急、所需,着力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七是要要严格要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章守纪,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把廉洁、勤奋、正直作为工作和生活准则,自觉用好权、服好务。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坚决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树立人社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的良好形象。
&&& 会上,新调整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各自分管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各乡镇人社所长参加了会议。
主办: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护: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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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传真:&&地址:沂水县城鑫华路60号 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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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由原人事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成立的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项工作。辖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务协作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医疗保险事业处5个正科级单位;技术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副科级单位;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16个股级行政科室及失业保险事业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股级事业科室,设立县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236人,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15人。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备案和来我县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核备案工作。
  (十一)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党群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日常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督查考核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就业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五)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相关工作;完善,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推荐、授予、表彰事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员调配科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贯彻执行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为驻外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负责全县事业人员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指导工作;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核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申报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八)县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县军转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及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贯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确认和见习期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确定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推荐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
  (十一)劳动关系科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
  (十二)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十三)退休人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审核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建房费、护理费和各种补贴,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
  (十四)社会保险科
  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工伤待遇政策,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拟订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劳动监察科牌子)
  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指导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局属事业单位
  (一)沂水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沂水县劳务协作办公室
  (三)沂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四)沂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五)沂水县医疗保险事业处
  (六)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
  (七)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八)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
  (九)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政府党组成员、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友,党组副书记、编委办公室主任,主持编委办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处、党务、政工、人事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财务科。
  杜以厚,党组成员、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分管招商引资、工资科、技术工人考工办。
  赵清锋,县政协副主席、人社局副局长,分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工资科、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党组成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分管计划生育、女工工作。
  刘秉健,党组成员、劳务协作办公室主任,主管劳务协作办公室。
  王英明,党组成员、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分管专技科、调配科、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王友建,党组成员、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主管医疗保险事业处。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培训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办、军转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退干科、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管纪检工作,分管办公室、综治信访、平安创建、招商引资、行风队伍建设、基金监督、精神文明。
  杨文明,党组成员、队长,主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管安全生产、农民减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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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水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待遇怎么样、哪个更好,前景更好啊
好考吗、河东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机关待遇怎么样另外?考时是否需要先放弃公务员什么吗,临沂兰山区、罗庄?若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以后还能继续往上考吗
就是很忙,或者2年内或得优秀公务员称号即可再次报名参加考试。参考公务员条例应该是干满5年,兄弟你说的这些岗位都不好考。兰山的镇街跟罗庄的镇街经济强点待遇排行应该是财政局跟地税局不分上下。至于说好不好考,奖金大大滴,不需要放弃公务员身份,但是待遇一般是(看镇街经济情况)非常好,人社差点,可能没周末,河东部分镇街还可以,经常加班,都是热门。在乡镇街道一样能考。街道办或者乡镇机关待遇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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