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宠物医院慢性病医院不接收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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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的通知
河卫计〔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25日&河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更好地为公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分析(一)区域概况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市域总面积1.56万平方公里。辖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五县一区。设有9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1251个村委会、170个居委会。201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60.95万人,常住人口303.76万。源城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河源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源城区由埔前镇、源南镇和上城、新江、东埔、源西、高埔岗5个街道办事处组成,总面积368平方公里。2013年末,户籍总人口30.25万人,常住人口47.35万人,六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市前列水平。根据《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方案,以源城区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形成河源市中心城区发展规划,包括源城区、东源县仙塘镇与新港镇、紫金县古竹镇与临江镇所在的行政区域,总面积约111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6万人,常住人口约60万人,其中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区主要包括市区、高新区、江东新区、东源县城、埔前镇区、新港镇区、临江镇区、古竹镇区及邻近地区等,面积为248平方公里。(二)医疗机构现状1.医疗机构:截止2012年,全市共有医疗机构2239个,其中综合医院14间,中医医院6间,妇幼保健院7间,职业病防治院1间(含慢性病防治院) 、慢性病防治站(含结核病防治)5间,其他疾病防治机构3间;眼科医院、口腔医院各1间,精神病医院(所)5间,其他专科医院5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9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卫生院(含分院)104间,村卫生站(室)1769间;综合门诊部26间、专科门诊部5间(口腔4间、整形美容各1间);各类医疗机构延伸门诊80间;诊所167间;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1间;无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急救指挥中心。2.卫生人力:2012年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86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484人,注册护士4328人。每千常驻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为4.61人、1.47人、1.44人,低于广东省及全国平均水平。3.医院床位:2012年全市医疗机构开放床位974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3.27张,低广东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民营医院床位878张,占9.0%。4.医用设备配置:2012年底,全市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1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台,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没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万元医用设备164台,100万元以上98台。5.疾病谱:我市居民死亡原因疾病前四位是: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住院病人前四种疾病是: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妇产科系统疾病。6.医疗服务:2012年全市总诊疗人次为1099.25万人次,入院为33.43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4.82%和21.10%;其中民营总诊疗人次为141.34万人次,入院为6685人次,分别占12.86%和2.00%。病床使用率68.1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0天。河源市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和门急诊、住院服务情况见《2012年河源市人口数、床位数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表》和《河源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服务分布情况表》。(三)规划期内床位供需情况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预计我市2015年、2020年末户籍人口分别达到375万、400万,常住人口分别达到310万、330万。根据我市床位配置指标,至2015年需增加床位2650张,2016年至2020年需增加床位2450张。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一)主要健康问题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逐步取代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是引起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也是本地卫生费用的重点支出。2.一些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手足口病、麻疹、梅毒、艾滋病,仍是预防工作的重点,同时也受到禽流感、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威胁。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也有升高趋势,精神卫生工作亟待加强。3.车祸、工伤事故所所致伤亡有逐年上升之势。交通发达、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大、安全隐患多,使车祸、工伤事故增加,伤亡人数增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导致群死群伤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死亡的重要因素。4.随着工业快速发展,职业危害因素已潜在威胁着工人身体健康,引发一些职业病、职业中毒。5.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呈波动状态,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将成为艰巨的任务。(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1.医疗资源不足,结构不合理:目前主要仍以市、县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架构为主,民营医院发展滞后,一些新发展区域,如江东新区及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医疗机构不足;大型综合医院过少,个体诊所、门诊部、延伸门诊相对较多,村卫生站设置不合理;专科医院有待发展,特别是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精神病等专科医院。2.医疗服务水平不高:重点专科建设滞后,缺乏权威的学科带头人;医院的一、二级学科分科发展不完善,二级专科力量薄弱;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未能完全发挥。3.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全市2012年政府对卫生投入1.29亿元,占全市GDP2.10‰,难以满足医疗机构建设、发展和运行,尤其是农村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需求。4.卫生人员结构不合理:全科医生、预防保健人员、基础医学、医学教育等学科人员严重不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不足;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少,高学历人才少。三、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新规划理念,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全市居民健康素质提高为核心,以适应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依据,兼顾中医与西医、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骨干医院与基层医院协调发展,做到总体规划,规划总量、宏观控制,分区域实施,分类设置,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始终,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除对市、县(区)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职业病、慢性病防治机构、120指挥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规划为政府主办外,其它医疗机构的设置,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广东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落实省政府加快广东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规划好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形成公立与民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三)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整合资源的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处理好卫生事业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要保持原有医疗机构的稳定,合理整合资源,可以对原设置的一些与现政策规定不符的医疗机构,如城市医院延伸门诊,可以整合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四)坚持按等级设置的原则。要按照《广东省医院评审标准和评价细则》规划好本区域的一、二、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以及重点专科建设。(五)坚持以农村、社区为重点,保证全体城乡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原则。四、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以政府举办作为主导,将民营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一)综合医院1.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三级综合医院3间、二级综合医院27间。规划期内2间二级综合医院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全市规划新增二级综合医院16间。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增一级综合医院,各县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规划一级综合医院设置。2.规划建设。(1)2013年启动河源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规划期内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床位编制1400张;2015年至2020年期间,市中心城区1间非政府办综合医院在规划期内创建成三级综合医院,床位编制800张。(2)规划期内各县区政府办综合医院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其中龙川县人民医院在规划期内创建成三级综合医院,床位编制1000张。在规划期内源城区人医院、连平县人民医院、连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平县人民医院、紫金县人民医院、东源县人民医院床位编制分别为600张、600张、400张、550张、600张和300张;(3)规划期内现有民办医院:河源长安医院、河源同济医院、河源东江医院、和平康平医院、和平现代医院根据医疗服务需求,扩建成二级综合医院,床位为150-400张;(4)规划期内,引入社会资本,以社会办或民办方式新增设二级综合医院16间。其中2015年前,在市中心城区新增设3间、龙川县、紫金县、东源县各新增设1间150张床位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2016年-2020年期间,在市中心城区新增设4间(其中江东新区可以政府举办)、龙川县、紫金县各新增设2间、连平县、和平县各新增设1间150张床位以上的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1.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公立三级中医院1间、二级中医院6间,本规划期新增设1间中医医院。各地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根据当地社会发展需要,以社会办或民办方式规划中医医院设置。2.规划建设:河源市人民医院老院址,改建成河源市中医院,按三级甲等中医院进行建设,床位编制增加至600张;各县中医院按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进行改造建设,连平县中医院、和平县中医院、龙川县中医院、紫金县中医院、东源县中医院床位编制数分别为200、300、400、300、300张。本规划期内在源城区由政府设置1间床位编制数为100张的中医医院。(三)妇幼保健院1.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间、二级妇幼保健院6间,不规划设置一级妇幼保健院。本规划期内在市区新增设1间二级妇幼保健院。2.规划建设:2013年启动河源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期工程建设,在规划期内创建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床位编制增加至500张;各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进行改造建设,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东源县妇幼保健院床位编制数分别为250、150、400、250、250张;本规划期内在源城区由政府设置1间床位编制数为150张的妇幼保健院。(四)专科医院1.精神病医院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三级精神病医院1间、二级精神病医院2间、一级精神病医院或病区4间(个)。本规划期内新增设2间精神病医院,市中心城区和紫金县各新增设1间。规划建设:2013年启动河源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挂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建设,到2015年完成一期建设,床位300张,规划期内扩建成800张床位;紫金县在规划期内新设置一间精神病医院;在规划期内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挂靠在慢性病防治站的精神病住院部扩建、改建成床位分别为150、150、200张,可结合实际情况将精神病住院部放在当地综合医院独立病区或独立出来。现有的源城区精神卫生防治所、东源县新港精神病医院扩建成二级精神病医院,床位编制各增加至200张。2.儿童医院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二级儿童医院2间,分别设置在市区和龙川县。规划建设:在本规划期内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分院改建为河源市儿童医院,床位编制数为150张;在本规划期内由龙川县人民政府设置1间床位编制数为150张的儿童医院。3.职业病、慢性病防治机构本规划期内由市职业病防治院和慢性病防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完成各项认证,达到市级职业病、慢性病防治机构标准。各县区不再新设置公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各地的职业病防治职能继续由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根据工业发展,可在本规划期内引入社会资本,以社会或民办方式在市中心城区设置1间职业病防治机构。4.口腔医院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二级口腔医院10间。本规划期内新增设9间二级口腔医院。规划建设:在本规划期内引入社会资本,以民办方式新设置9间二级口腔医院。其中2015年前在龙川县、紫金县各新建1间二级口腔医院;2016年-2020年期间在市中心城区新增2间、各县各新增设1间二级口腔医院。5.妇产医院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三级妇产医院1间、二级妇产医院10间。本规划期内新增设10间二级妇产医院,其中1间扩建成三级妇产医院。规划建设:在本规划期内引入社会资本,以民办方式设置10间二级妇产医院。其中1间二级妇产医院可扩建成三级妇产医院,市中心城区现有1间妇产医院扩建成床位100张的二级妇产医院。2015年前在市中心城区、龙川县、紫金县各新建设1间二级妇产医院;在2016年-2020年期间在市中心城区新增设2间、各县新增设1间二级妇产医院。6.美容医院全市共规划设置1间美容医院,为新增设。设置区域在河源市区,以民办方式设置。7.康复医院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二级康复医院9间。本规划期内新增设8间二级康复医院,现有1间一级康复医院改建成二级康复医院。规划建设:在2015年前引入社会资本,以民办方式在市中心城区、龙川县各新增设1间二级康复医院;在2016年—2020年期间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各新增设1间二级康复医院。8.疗养医院、护理院设置标准:全市共规划设置疗养院或护理院共8间。本规划期内新增设8间疗养院或护理院。规划建设:2015年前在市中心城区、龙川县各新增设1间疗养院或护理院;年期间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各新增设1间疗养院或护理院。9.其它类别专科医院根据医疗需求发展,可在本规划期内引入社会资本,以社会或民办方式分别在市心城区新设置2间、龙川县、紫金县各新设置1间期其他类别专科医院。(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或每3-10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居委会辖区或每0.5-1万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设置。市区设置7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路径300米内不新设置门诊部、路径100米内不新设置诊所。各县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足上述规划设置标准的不再新增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引入社会资本、以民办、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举办。(六)卫生院和卫生站1.设置标准:每个乡镇保留1家卫生院,合并后的卫生院可作为一个医疗点,卫生院除计划免疫门诊外不再新设置延伸门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站,人口超过3000人的行政村或偏远自然村(距卫生站超过3公里)可增设1个卫生站。村卫生站必须在村内设置,不得设置在街镇。2.规划建设:未设置卫生站的行政村于至2015年底前按设置标准完成设置,新进入村卫生站的医生必须是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根据城市化的进展情况,对已城市化的埔前镇、源南镇、高埔岗农场的卫生院、村卫生站可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城所在地卫生院,城市化后可以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综合医院。卫生院已设置的没有实行人、才、物统一管理的延伸门诊,应于2014年内完成统一管理或撤销,也可将延伸门诊脱钩后转为个体诊所。行政村现有卫生站数量超过设置标准的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调整或整合,如果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转为个体诊所在所在街镇执业。(七)门诊部、诊所不设床位的各类门诊部、诊所由各县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规划设置。中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可以适当放开。(八)医务室、卫生室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或卫生室。(七)医疗紧急救援中心设置标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卫生部《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建设规划》的要求,本规划期内建设120急救指挥系统。规划建设:2013年启动建设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15年完成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与市区有急救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急诊科室调度指挥专用网络系统。2016年建立县级120急救指挥系统。在规划期内实现县120急救指挥中心与县管医疗单位、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与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联接。五、医院床位配置规划期内,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医院床位4.5张,其中民营医院床位数比例要达到25%以上,各县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3.2-3.8张。2015年全市平均常住人口配置床位4.0张。六、人员配置规划期内,执业(助理)医师数、全科医生、注册护士数常住人口配置指标为2.01人/千、2.3/万、2.27人/千。其中2015年执业(助理)医师数、全科医生、注册护士数常住人口配置指标为1.88人/千、2.0/万、2.07人/千。各类医院按照有关的医院等级评审标准的要求配置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督促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鼓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进入村卫生站,在本规划期内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生站要达到50%。七、重点专科建设为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提高我市专科专病的诊治水平和在省内的竞争力,根据全市各医院的现有条件、专科特长、人员优势、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医院的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和布局重点专科。(《河源市重点专科设置规划》另行制定)。八、实施措施(一)加强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必须强化政府职能,由政府领导、制定并完善配套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基础建设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预防保健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规划部门要将本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新建居民小区中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用房;编制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合理配置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方面予以支持。(二)强化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办医院”转向“管医院”,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实施医疗机构宏观管理,依法行政,加强准入、强化监督、提高水平。(三)合理配置、调整医疗资源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必须控制医疗资源总量,合理配置、调整结构,大力发展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大型综合医院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各类园区或工业区、城乡结合部等适当开放医疗服务市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四)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必须强化医疗机构监督。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本规划为指导,以准入管理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新技术应用、大型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严格准入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规行医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坚决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从事临床工作的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并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严禁非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五)积极鼓励多元化办医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必须强化竞争机制,促进多元化办医,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兴办医疗机构,实现医疗机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发展医疗服务事业。(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人才培养,实行科技兴医战略,引入竞争机制,调整人才结构,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重点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素质医学人才。建立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考核和评价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基本实现信息、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继续教育和社保即时结算服务。(七)实施与评估本规划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能为组织规划实施,监督实施进度,做好部门协调,并于2016年初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研究和解决本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对策措施。本规划实施结束后进行终末评估,为制订我市下一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附:1.2012年河源市人口数、床位数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表&& 2.河源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服务分布情况表&&&&&&&&&&&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印发校对:医政科& 李先科&&&&&&&&&&&&&&&&&&&&&&&&&&&& (共印170份)河源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已10天,看病到底便宜还是贵了?
河源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已10天,看病到底便宜还是贵了?
边缘的社会
河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已有10天,那么,市民看病要注意什么?诊查费、检查费、药品费用具体价格调整情况如何?门诊配药究竟能便宜多少?来看看记者近日的走访。挂号时要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记者了解到,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源城区人民医院挂号费已并入诊查费,门诊诊查费统一实行新的收费标准,由3个档次组成,普通门诊由4元上调至8元,副主任医师由7元上调至16元,主任医师由9元上调至25元,而急诊门诊诊查费则根据医院不同级别进行收费,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急诊诊查费为15元,市妇幼保健院和源城区人民医院急诊诊查费分别为14元、13元。此外,市中医院还有一个“名专家”档次,应由原先的20元上调至60元,但考虑到患者的接受程度,仅上调至50元。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后,为减轻患者负担,我市对参保患者门(急)诊诊查费进行定额报销,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区内上述4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城市公立医院就诊时的诊查费(包括普通门诊、急诊)按每人每次6元报销。值得注意的是,上述4家公立医院挂号时需提供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才可享受医保报销;儿童可提供户口本,年内出生的婴儿可提供母亲身份证或社保卡,否则不享受医保报销,事后不补办。对此,有市民提出疑问:“如果我今天看病需要进行检查,明天才能拿到检查报告,是不是还要重新挂号?”市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中医院患者的挂号有“24小时”的时效,如果患者是上午10时到医院开出了诊查费这一项,那直到第二天上午10时,这个挂号仍然是有效的,无需重新挂号,反之,则是需要重新挂号。患者如果跳过诊查费这一项,直接找医生进行就诊,因为系统没有患者的挂号信息,即使医生开了药也无法进行到下一个环节。(市妇幼保健院在挂号收费处上方宣传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相应比例降低我市4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的同时,还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费用,主要包括医技治疗类中的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检验类中的临床血液检查、临床化学检查等项目。从表1、表2可以清楚地看到,所列举的检查项目、药品等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则有相应的上调。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实施后,医院药品价格下降的同时,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上调。以用药为主的病人,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以药物治疗为主的慢性病患者,会感觉药品费用降低比较明显。但是诊查、护理、床位、手术、中医等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偏离市场价值的服务价格,费用可能有小幅度增长。她强调,就个体而言,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化差异,因此患者每次就医的花费会有不同变化。有市民反映,一开始药品加成取消后,药费更实惠,但在看病过程中听说,药费说是降了,但很多药品因为厂家调价,其实又升回去了。对此,我市几家公立医院相关负责人都一致表示,这是不可能存在的。据了解,医院进行药品采购是统一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每个季度,全省各医院会向该平台上报药品量,平台汇总后会在下一个月公开药品招标结果,产生出写有各种药品的生产厂家和相应价格的合同,医院就根据招标结果进行采购,此外还有一个“阳光用药监控平台”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控,市民口中的厂家私自对药品进行调价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是指单纯降低看病费用“挂主任医师的号价格是比之前上升了,但是我觉得值得。”市民刘女士表示,专家医师更加专业,看病诊疗也更加有针对性,除了报销部分,自费19元也不过一顿快餐的费用。但是,也有部分市民对此感到不适应,李先生说之前挂个副主任医师号不过7块钱,现在一下子要16元,推拿项目费用也提高了。“我觉得医改后看病费用没怎么降啊。”李先生疑惑地说道。记者从市中医院了解到,我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市民挂名专家、主任医师等档次的号,数量增长了有一倍多,反映出市民更加在乎的是“看好病”,以及他们对医生医术的重视。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市民会认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就是看病费用的下降,其实并不是如此。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目的是为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进行的,不是指单纯降低看病的费用,而是使看病费用更加合理、构成更加科学。长远来看,取消药品加成最终会让药品回到治病的功能,有利于引导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有利于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对广大病人来说是长期的利好。记者| 邓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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