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司实习要扣税有火影忍者哪些不用看

请教:实习生的工资要交税么?
请教:实习生的工资要交税么?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暑假到一保险公司实习,签订的协议注明每个月我有1200元的实习补贴,那么我这1200元要交税么?如果要,那要交多少呢?
~只要是正规所得都要交的~不过你没过线不用交的吧。。现在3500才气征
不用,保险公司是按照工资支出给你们的,工资薪金收入1200元每月不用交税。
应该缴税,()*20%=80元。
如果是工资不要交税, 如果是劳务报酬则要交税,你要问清楚。
如果是劳务费,则按劳务费交=()*20% 如果你们学校与对方公司签了三年以上的实习协议,对方工资把工资直接打到你卡上,可以按工资薪金处理,1200扣除3500后,不纳税。
如果是工资不要交税, 如果是劳务报酬则要交税,你要问清楚。
不用,保险公司是按照工资支出给你们的,工资薪金收入1200元每月不用交税。
~只要是正规所得都要交的~不过你没过线不用交的吧。。现在3500才气征
如果是劳务费,则按劳务费交=()*20% 如果你们学校与对方公司签了三年以上的实习协议,对方工资把工资直接打到你卡上,可以按工资薪金处理,1200扣除3500后,不纳税。
应该缴税,()*20%=80元。
如果是工资不要交税, 如果是劳务报酬则要交税,你要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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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缴税,()*20%=80元。
不用,保险公司是按照工资支出给你们的,工资薪金收入1200元每月不用交税。
如果是劳务费,则按劳务费交=()*20% 如果你们学校与对方公司签了三年以上的实习协议,对方工资把工资直接打到你卡上,可以按工资薪金处理,1200扣除3500后,不纳税。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A&|[广东 江门];&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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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广东凌志律师事务所,即蓬江区农林西路100号,,1&3&8&2&2&3&5&7&7&0&9,非常欢迎您加我的qq或者随时来电联系。实习生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该扣的都得扣,没有什么特殊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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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实习月收入超800元就要交个税】一名公司实习生,月收入2800元却要交个税400元。为什么?个税起征点不是调到3500元了吗?原来,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适用于“工资、薪金”。实习收入只能算“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在4000元以内,适用个税起征点是800元,税率20%。(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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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udaa 于
17:44 编辑
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通常实习时会签订实习协议(与实习者个人或派出单位签),这种实习协议通常认定为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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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yman 于
18:23 编辑
肯定要交税的,不用怀疑。
上次听电台里讲的,实习的发生了纠纷很难弄,说什么打了政策的擦边球。
贴个网上的律师解答:
一、实习期是什么意思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至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努力并且注重实践。
二、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二)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学徒,是一种传统职业培训方法。过去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通过学徒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木工、瓦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焊工需要学徒,就是许多著名的老中医、戏剧表演艺术家、画家、设计师也都没有学历只有学徒经历。现在在戏剧届、曲艺界、武术届还是必须举行拜师仪式,师徒关系非常重要,说不上是谁的徒弟,本行业就不承认他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学徒仍然是职业培训的主要途径。199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育法》确定了六种职业教育方式。
1、学徒培训。
2、学校培训(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
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对象是失业人员)。
4、民办学校。
5、劳动预备制度。
6、职工教育。包括上岗前的上岗培训和、在岗职工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可见,学徒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式。
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学徒关系。有一些特殊工种,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实践技能。从事相关职业,即要求学校培训,又要求学徒培训,两种培训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岗证书。实习生工资超过 800 要交的 20% 劳务税吗?为什么学生要交这么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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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同学们注意了,如果你是实习,那么你与实习公司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劳务报酬的起征点则是800元。
例如,你的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40元。
以后同学们也可以自己算算应该交多少税,避免无良的公司多扣咱们的血汗钱哪!附上《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包括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第四条 企业按照财税〔号文件规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扣除。  第五条 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七条 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 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九条 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第十条 企业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依照税收规定的工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管理。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高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扣除;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低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报酬税前扣除。  第十一条 企业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实行备查制,即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但企业日常管理中必须备齐以下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核实:  (一)企业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书;  (二)实习生名册(必须注明实习生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及实习合同号);  (三)实习生报酬银行转账凭证;  (四)为实习生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付凭证。  第十二条 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而从国家或学校取得的补贴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 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监督管理,对企业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外,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资料来源:百度
日更新:实习生工资问题简直坑爹啊!人民日报报道实习生个税这点事,又有了新观点! 一:引子  人民日报微博此消息一发,一石激起千层浪,不管是财税界还是才睡醒界,纷纷矛头直指人民日报又在卖萌加胡闹,微博评论猛烈攻击人民日报,各大财税网友在Q群,微信群等纷纷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其评论大概可以为这几类,一是万物体制论,啥事都往扯体制,然后此事到底如何,无从知晓。二是万物乱骂类,此类人一上网自动开启谩骂模式,三是砖家点评类,此类砖家就事不论事,有理找歪理。四是“呵呵”类,你懂的。那么关于实习生收入到底如何纳税呢?至于实习生个税是否合理,是否合法不合理,此类问题有专家们谈论,此文主要从税法角度去做个浅显的认识。  二:涉及实习生税收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号 发布日期: 有效性: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2007〕42号 发布日期: 有效性:全文失效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发布日期: 有效性:全文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的解读  二、企业支付给季节工、临时工等相关费用如何扣除?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因此本《公告》明确,企业支付给上述人员的相关费用,可以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后,准予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注:关于15号文,是否明示企业支付实习生费用时,不得直接“自制工资单”入账?按照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税?还是说企业需要和实习生签订合同或协议,才能自制工资单,按按照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税?还是说15号是对所得税的一个规定,有营业税纳税义务还是需要代开发票的?还是说企业企业按照工资薪金项目代扣个税,还是按照劳务代扣个税都行,只要代扣个税就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说税局来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自制工资单,按工资薪金个税扣除,不符合的就算你企业按劳务报酬所得扣个税,但是根据税局以票控税,你木有发票,木有去代开劳务发票还是不让税前扣除?还是......  解读不是很清楚了吗,你怎么还这么啰嗦一大堆问题。但请看看15号文发布后,各地税局网站答疑也许明白我这么多问题了。三:各地税局答疑:(选取总局2012年第15号发布后,各地税的答疑)  3.1实习工资直接可作为工资薪金  企业发生的雇佣实习生的支出能否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因此,实际支付给实习生的支出可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我公司为大型零售企业,经常会招用校园学生前来商场实习,我们与学生有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生的日常管理视同我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同样的待遇。请问我公司每月支付给实习生的工资是应该按照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是什么?请指导。(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和2012年第15号公告规定,贵公司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按正式员工管理、享受同样待遇,发放给实习生的工资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3.2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实习生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答: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应当根据企业与实习生签订的具体合同条款和实际实习方式判断适用的所得项目。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同实习生签订合同。只要受雇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合同期间受雇者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工作,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单位为实习生支付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需要代开劳务发票  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现在目前雇佣了一批在校的大学生来我单位干活,和他们学校也签订了实习协议,因为时间聘用为3个月,我想咨询一下。我单位给他们发放工资,以及出差各项费用怎么处理。还是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呢?谢谢。其他需要什么资料要到税务机关备案吗?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发放工资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出差各项费用作为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3.4且看青岛地税对此问题的答复()  1、实习生因为无法交社保,其工资直接入账还是需代开劳务发票?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答:实习生的工资需要到地税征收厅代开劳务发票,方可入账。2.请问实习生个人所得税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缴纳?如果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是按8.55%的综合税率缴纳吗?谢谢!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答: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3您好!如果企业未与学校签订三年以上实习合作协议,只单方面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期限一般为2-5个月,公司不为实习生缴纳社保、公积金,只按协议每月发放劳动报酬。这样,企业在代扣实习生个人所得税时,是按3500元工资标准扣税,还是按劳务税金20%扣税呢?此报酬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非常感谢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4、企业支付季节工、临时工工资,是否需要开据劳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发布日期: 发布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签订劳动协议或合同,可以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税前扣除。  注:以上答疑,检索出来,主要是分析在15号公告,以及公告解读出来之后。应该说各地应该对此会有比较统一的认识。毕竟总局又是公告又是解读的,肯定是大方向更加清楚了才对,可是看看各地答疑似乎一片乱战。各地是根据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理论,还是根据政策是政策,还是自己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的来执行呢?还是根本就没看懂15号文?还是。。。虽然我们知道答疑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和作用,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路人甲的角色,回答错了路人甲没有责任。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备注:答疑仅供问题分析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四: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的区分  关于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的区分,税法层面未有明确的文件做规定,因此只能从相关文件中查找,并引用其文件精神和实质含义拿来分析。当然还可以从其他法律法规中找寻对此的规定,比如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1.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4〕89号 发布日期:有效性:条款失效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2.如何区分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执行解释问题的通(国税函发[号)  所谓“独立个人劳务”是指以独立的个人身份从事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以及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牙医师和会计师等专业性劳务人员,没有固定的雇主,可以多方面提供服务。  二、提供其与有关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表明其与该公司的关系是劳务服务关系,不是雇主与雇员关系。审核合同时,应着重以下几点:  (一)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海外津贴等方面不享受公司雇员待遇。  (二)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  (三)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  (四)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或在劳务合同中未载明有关事项或难于区别,仍应视其所从事的劳务为非独立个人劳务。 3.其他(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等)--见具体法律法规  五:争议问题辨析:  关于人民日报微博消息,其实习生,肯定不能是实习期的实习收入,因为如大学生毕业后的实习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必须签订合同。只有签订合同才能确定实习期多长。此类实习期的实习收入肯定是工资薪金,本文主要讨论如寒暑假等实习收入个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此规定是否意谓着这些劳务用工企业无须接受劳务用工人员的发票,可以直接按照工资发放的自制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呢?是否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代扣个税后,就能税前列支?如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所得税上是否需要发票,是否需要代开劳务发票? 1.观点一  公告中有关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用工仅适用企业所得税,此规定也并没有否认个人提供劳务行为的存在,因此不会改变劳务用工个人独立劳务营业税及其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规定。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劳务工提供的是营业税应税劳务,劳务工个人利用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属于提供“服务业”营业税应税行为,理应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19条),此外,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20条),因此作为劳务用工企业应以税务发票作为合法凭证在税前列支并扣除。2.观点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也就是实习生视同企业员工,所以制作工资单就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也不需要什么代开劳务发票,你见过企业自己员工拿工资需要发票的。那么至于一些人说,如果此处放开,给企业筹划空间,也是税收漏洞,需要将本是营业税/增值税劳务,按照此次处理为实习生,季节工,临时工。然后就此不需要缴纳流转税,还能增加其他扣除基数。那还税务局征管的事情,不能就此硬性规定实习生需要代开发票。  观点三:  如果看新疆的答疑,需要代开劳务发票。那么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那么根据人民日报微博消息,一名实习生月实习收入2800,营业税及附加约5.6%,也就是2800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56.8,个税400.也就差不多缴纳556.8元税费。有的企业说我如果代扣20%劳务报酬所得个税了,税局应该让我税前扣除,不能非要认可发票,我也能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企业为什么不想去代开发票,因为实务中如果税局真只认可发票,企业不得不去代开,那么肯定是企业自己承担税费。  观点四:你怎么看?  一个实习生的个税,两种可能的计税项目。一个15号公告,征纳两方不同的理解。实习生个税这点事,你怎么看?  注:  1.个人水平所限,错误在所难免。  2.欢迎大家发表各自观点,讨论交流。引用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作者:左岸金戈来源网址:===================以下为旧答案==================发现很久以前自己答题答错了,在此表示抱歉。正式答案开始: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实习生工资超过800要交的20%劳务税,对任何人都不例外,不只是学生。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学生要交这么多税?从交的税款比例占你总收入的角度上看,确实很多。但是目前我国税法就是这样规定的。这个规定并不是针对学生。所以,不只是学生交这么多税。现在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经常容易发生混淆。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工资是指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什么是劳务报酬?劳务是指通过劳动应得的.劳务报酬,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注意这个【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这个决定了你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好的,下面进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首先应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在税率和费用扣除(免征额)上是有区别的,计算方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人认为,程序代码比法律条文容易理解if 收入.类型=工资、薪金所得 then
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部收入-3500
Select case 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case 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5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03
case 1500&收入.应纳税所得额&45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10 -105
case 4500&收入.应纳税所得额&90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20 -555
case 9000&收入.应纳税所得额&350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25 -1005
case 35000&收入.应纳税所得额&550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30 -2755
case 55000&收入.应纳税所得额&800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35 -5505
case 80000&收入.应纳税所得额&45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45 -13505
end select
if 收入.全部收入&=4000 then 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部收入-收入.全部收入*0.2 else 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部收入-800
收入.应交税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0.20
msgbox "税务局剥削了你" && 收入.应交税费 && "元税款"
============下面是以前的错误答案,留着自己反省===========不是很理解您的问题。这些可能对你有帮助: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后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可以向代扣单位索要完税凭证,但不是发票。但是,如果是个人所得税的话,不应该这样缴纳。=================一般情况下,实习生与企业签署的是雇佣协议,存在雇佣关系。不过,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好办了。我认为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处理。。该收费不合理。楼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哪家公司签订,可否透露一下?不好意思,手机不给力,我自己也是在读大学生。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确实悲惨。感觉被国家抢劫了。
研究生补助从今年起800以上开始缴税,搞得这几个月报账都是一次报八百。
那也不错了。。。医学生实习都没工资的
首先援引 的这段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照我个人以及身边同学的实习经历,个人与公司(或单位)如果签订法律文件,基本都是协议形式,而非合同。比较正式的实习协议会注明日酬劳(remuneration),然后每月定期的酬劳结算时会扣除相应的税额。按照《税法》的规定,给出两个简便的可以快速计算你当月实习收入的公式:-理论酬劳(E)=实际工作天数×日酬劳-实际酬劳(A)1)理论酬劳≤RMB4000A=E×80%+1602)理论酬劳>RMB4000A=E×84%(公式推导不难,按照《税法》第六款推导就好了)p.s.1. 公式1)中,月工资≤RMB800时,计算出的A与E是相等的。酬劳这么可怜,就不用交税了吧→→ 当然,也有单位利用这点避税。我之前在某国家部委下属机构实习过,即便是实习生也被要求一个人办两张不同身份的银行卡,以便在发劳务费时机智地避税;2. 理论酬劳4000元时,实际当月能拿到3360元,这个按照公式1)和2)得出的结果是相同的;3. 以上两个公式依照国家法律,而实际上两个公式成立的条件是你所在的机构(公司,或者单位)拿实习生当人,与实习生签订有法律效力、有明文规定的文件。目前存在着不签订劳务协议、随意划定实习酬劳、直接在日酬劳里扣掉税额等等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楼主的经验,待遇问题不能抹不开口,一定要预先协商好。没报酬没问题,只要事先清楚且同意,最蛋疼的情况是没有谈好报酬,预期很高但实际很低。。。在对待实习生方面,店越大,往往越有可能欺客。总之,实习是正式迈入社会的第一步,也是学会合理地、机智地保护自己权利的第一步,祝愿各位实习僧们入驻各种高大上机构,也取得满意的收获。
这种情况是因为公司把实习生的工资作为了劳务报酬来处理。劳务报酬的最低税率就是20%。至于实习生工资应该认为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就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通常如果实习生工资是按小时或按天计算,没有与正常在职员工享受同等待遇,例如五险一金,这种情况下的实习生工资应该会被视为劳务报酬。
高校财务飘过,根据税法,这都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都得这么交。包括学生在学校拿的应税劳务也是如此扣税,个别津贴奖学金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才免税。
这跟学生无关 学生明星走穴一样要交税
天了噜……敢情这工资是按劳务所得计算的呀?那得按次结算工资啊,工作努力点,多干几件还是划得来嘛!如果是月工资就没达到3.5k的个税起征点呀!区别看,当然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等协议!
工资3500元起征。劳务报酬是800起征,个人感觉后者非常像旧社会的人头税
实习4000+没交过税,工作10000+还是没交过税。因为我这里个税起征点太高了
学生真是太不容易了 就那么点儿钱还被抢去一半
坑坑坑,我就是被扣了20%!学生还真不容易,作为实习生,还算是在校生,还要交学费。在公司打工,还不包吃住,还被扣20%,每次就算发了工资,也就是交了房租之后,就温饱难以解决,要自己额外在做一些兼职,才能勉强养活自己。实在是不容易啊!!!!?????
作为一个在发工资才知道此事的笨蛋,就是以4000以下,总金额减800,乘以20%被扣了税。国企又怎样,还不是拖欠工资又扣税呵呵呵
处女答。非法律专业人士。就我的个人经历作答。我在14.05在上海某公司实习,工资实发 400补贴),没有被扣过税,所以,你应该有答案了吧
奇怪哦,我大四那年在一个荷兰公司实习,给了三千的月薪,貌似没给我扣税啊…当时还调侃自己想给国家做贡献交点儿税都不给机会。记得只有俩月因为加班给了双倍工资,于是当月超过了3500,才交了些税…我这是嘛情况嘞?
话说我那会儿就签了个实习协议,劳务合同有没有我都不知道。。。
后来干了不到一年走了…
我大四今年在深圳深航酒店实习 一个月1500也没交税呀~~
具体的我不清楚,但是你的题目应该是错了,我记得貌似是超过一定值的部分乘以百分比才是你要交的税,除非你的工资极低,不过要是你的工资极低的话,那百分比也是超低的,不会你说的20%。比如你的工资是A,那么你要交的税款 =(A - 固定值)X 百分比 A越高,固定值也越高,同时百分比也越高。但总体而言,A越高,你要的交的税款也越高,但就比率而言,其实是少了。附录:按月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应纳税款算法是以上那个公式,包括下面4500
45举个例子,假如你的工资是3000,那你要交的税款是=()X10% = 150 元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若是错了,还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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