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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2014年度房地产业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 驻马店市2014年度房地产业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管理中心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们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和旧城改造等民生工程及房地产重点项目建设。
1、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实施。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新开工建设36785套,我市共安排41个新建项目37023套,比目标多出238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7个21123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4个15900套;36个续建项目24794套,其中:廉租住房9361套,公共租赁住房11938套,棚户区改造284套。市委、政府先后印发《驻马店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驻马店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关于报送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函》等文件,有力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市县(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严格落实市政府目标任务和《驻马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群策群力,克艰攻难,从用地保障、手续办理、拆迁安置、资金筹措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年底,全年计划安排的41个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36个续建项目基本建成,基本建成率100%;共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5685套。
2、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编制起草了《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和《年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目前,市中心城区在建改造项目26个,项目占地面积2737.8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43.2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1.46亿元。已拆除建筑物面积88.17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256.0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0.73亿元。其中:旧城改造项目10个,项目占地面积717.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79.6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9.7亿元。已拆除建筑物面积27.74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103.9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8.37亿元;城中村改造项目7个,项目占地面积711.5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1.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0.4亿元。已拆除建筑物面积20.6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43.7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25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9个,项目占地面积1308.4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9.8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1.36亿元。已拆除建筑物面积39.82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98.3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11亿元。
3、房地产开发市场平稳发展。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研究调整房地产信贷、税收和预售政策,不断探索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形势的监测研判,强化发改、财政、国土、统计、税务、金融等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努力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 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全年全市房地产投资高位平稳运行,整体呈现缓慢增长趋势,房地产项目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有所增加,竣工面积持续增长,商品房销售呈现稳中有升,购销平衡,房地产市场处于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全年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187.9亿元,同比增长11.2%(绝对量在全省居第6位,在黄淮四市居第3位),增幅较上年同期增长3.4个百分点;房屋施工面积2059.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绝对量在全省居第6位,在黄淮四市居第1位),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787.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绝对量在全省居第4位,在黄淮四市居第2位),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55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646.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8%(绝对量在全省居第2位,在黄淮四市居第1位),增幅较上年同期增长20.7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35.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1%(绝对量在全省居第2位,在黄淮四市居第1位),增幅较上年同期增加2.2个百分点;商品房待售面积285.2万平方米(全省居第2位,黄淮四市居第2位),同比增长74.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7.6个百分点,全省排第5位,黄淮四市排第1位),12月份环比下降30.2%。全市已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592家,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29家、三级企业58家、四级企业159家,暂定级346家。
(二)采取措施,强化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
1、认真落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市本级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签约备案、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安全鉴定等子系统已基本建立,正在试运行,历史档案已扫描完毕,正在进行数据整理与对接。全市8个县中上蔡县已正式运行,并完成了历史档案扫描录入。平舆县、遂平县、西平、正阳软硬件已投入使用,正在整理录入历史档案。泌阳、确山已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其中泌阳正在录入历史档案。汝南县的硬件已安装完毕。
2、切实做好我市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及有关规定,在对《驻马店市房屋登记工作手册》(试行)进行修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受理审核职责、质检制度、审核委员会制度。同时,为配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形成相关调研报告,为新政实施奠定基础。
3、加强行政审核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核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重新优化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机关仅保留三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35个,批准预售面积266.6万平方米,审批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137家、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38家。重新梳理了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等11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范围和幅度,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房屋登记办证有关事宜,下发了《关于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和房屋登记办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努力实现客户服务零缺陷,办事流程零阻碍,所有审批时限在全省均居领先位置。加强了对房产登记与交易环节的日常监管,坚持&会审制&与&联审制&,积极开辟办证绿色通道与高速通道。中心城区全年颁发权属证书(证明)42939本,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面积446万㎡,房屋交易登记14406件,交易面积161.78万㎡,交易金额43.94亿元。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7694件,抵押金额44.42亿元。办理房屋预告登记19959件,预告登记面积228.32万㎡。
(三)严格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1、规范和培育物业管理市场。严格落实物业管理资质动态考核与招投标制,对全市249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考核,认定合格186家,降级1家,注销62家。严格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累计开标28次,成立业主大会5家。为增强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年培训物业管理人员361人次, 87人参加了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积极组织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验评,参评10个小区,评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5个,全市现已有省、市级优秀住宅小区18 个。对全市各估价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与集中备案,目前,中心城区经纪机构80家,已备案20家。为加强住宅&养老金&的管理,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4]87号),全年全市共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582.7万元,7个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共计110万元,全市已累计收缴维修资金2.59亿元,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面达10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比例达100%。
2、抓好涉房领域矛盾突出问题查处。积极开展&双违&整治活动,对135起房地产&双违&项目进行了排查,根据职能,梳理出违规销售项目112起,其中:三改违规销售项目25起、失地农民安置违规销售项目31起、房地产开发违规销售项目56起,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项目进行了集中整改。根据市&双违&办出具的准予办理要求,目前,中心已办理&双违&项目开发企业资质升级、延续事项15宗;商品房预售许可1宗;房屋权属登记5宗;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及按揭贷款26宗。处理违规预售项目25起,罚没金额63万元。开展了涉房矛盾纠纷集中整治活动,年底已承接办理 &民意快线&(市长热线)50余件,解决了60余起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行风热线4次, 回复网络问政7起,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全年共受理房产违法案件9起,结案率100%,收缴罚没款30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3、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目前,中心城区安居新村一、二期项目已承接保障性住房承租户1854户,为保证政府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我们从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建设、住户就医、入学方面加强管理,目前,小区住户租金收缴率已达98%。为确保老旧直管公房的保值增值,我们及时进行了资产清查,采取置换、更新等方式,确保国有资金得到有效管理,确权补办房产面积3481.25平方米,固定资金增加300多万元,全年房租收入较上年增长20%。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我们认真落实住建部要求,开展了全市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对中心城区学校、医院、商场、住宅楼等人员集中场所及老楼、旧楼、危楼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各类危险房屋86处5000平方米,加固或改造房屋3处8000平方米,房屋安全鉴定60余幢35000平方米。完成直管公房小修项目1800多个,大修砖木房屋近2000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5200多平方米,房屋完好率达90%左右。
二、2015年工作谋划
围绕一条主线--即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两个重点--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确保房地产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抓好三项建设&即抓好房地产重点项目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干部作风及政务环境建设;落实四项举措&即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机制,实现&租补分离&、&租售并举&保障模式,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科学运作,调中求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新常态;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房产登记基础性平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物业管理精细化,优化政务发展环境。
具体来讲抓好五个方面: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房地产有关政策。按照&促投资、调供给、稳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房地产对投资和消费的双重打动作用,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及形势监测研究,积极培育县域房地产市场,发挥房地产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二是培育市场品牌和龙头企业。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发展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文化地产、物流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和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加强市场调节,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积极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引导开发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三是稳定房价预期,正确引导合理消费。统筹城镇住房建设,抓好住房用地供应,把握好住房供应节奏和时序,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在预销售环节,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使房地产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四是探索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借鉴外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驻马店市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上报市法制办等部门予以审核,并适时提请市政府予以出台。加快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与各商业银行对接,依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统一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使用安全,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预售资金监管的宣传力度,引导开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与分析,科学引导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统计制度,做好房地产市场情况分析与监测,提高调控措施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重组整合,努力化解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六是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租赁市场管理,促进存量房上市交易,盘活存量,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
(二)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提前谋划运作,确保新建项目如期开工。2015年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30个30970套,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29个24741套(含2014年调整项目7个6066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1200套。目前,23个新建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计划已上报省住建厅,为明年工作推进打下基础。二是严格加强督导,确保续建项目尽快竣工。2015年计划完成续建项目23个12050套,其中:公租房项目7个9015套,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3035套。我们将继续加强项目督导,及时掌握解决项目推进难题,确保年底前基本建成。三是加快分配入住,确保建成项目&零空置&。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各县区都要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制度,适时掌握保障对象的需求数量,开展预分配工作,做好分配与入住衔接, 2015年6月底前,所有具备入住条件的竣工项目全部分配入住到位。
(三)强力开展棚户区改造。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抓住全市集中拆迁活动有利契机,重点推进城市出入口、城市建成区内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改造意愿迫切区域及城市主次干道沿线需要拆迁安置的村庄等区域改造,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科学编制《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年棚户区改造五年攻坚计划》,加快起草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推进物业管理精细化进程。一是加强行业规范。结合外地市先进经验,提请市政府出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驻马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二是推行&三位一体&试点。在中心城区打造试点,推行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机制,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联合工作组,通过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把物业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企业资质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及物业服务企业准入和清退机制。
(五)严格房地产市场基础管理。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把原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界定为省定现行条件,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及时发放预售许可证。二是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继续建设和完善驻马店市房产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尽快运行住房保障、房地产企业综合管理、公房管理、房地产市场监察等子系统,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继续推进县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基本具备市县联网和与省厅平台联网条件。三是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管理。对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开发企业预售行为监管。研究出台《驻马店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使用、危房防治等行为。四是做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落实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实施准备工作。做好《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对新型社区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开展工作调研,作为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的突破口。
(六)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果。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精神,杜绝&四风&,严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查处,巩固活动成果。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国家简政放权要求,做好省住建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以下(含三级、四级和暂定级)下放到省辖市审批、市初审权下放到县的衔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不脱节。成立企业资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质审批条件的企业集中评审审批,不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审批要件。三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和信访评估制度,突出抓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办人制度、执法目标责任制以及内部责任考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加强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净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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