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在校生没有经过校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在非石景山万达国际影城医院(学校医保定点)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武汉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
编号:152 发布时间: 截止日期: 地区:湖北省
武汉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完善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规[2009]10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所有在册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下同)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照国家、学校和个人三方分担费用的机制,通过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商业医疗保险、日常门诊医疗和困难补助四条途径来保障大学生的医疗需求。
第三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部、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部和校医院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制定及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办&),办公室挂靠校医院,具体负责全校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四条&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渠道,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章& 参保对象和医疗待遇
第五条& 参保对象为在武汉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含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学生参加医保和商业保险后,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重症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留学生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大学生医保。
第三章&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第六条& 大学生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保费,在新生入学时按当年社保部门确定的大学生医保缴纳标准、商业医疗保险协议缴费标准,并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
第七条& 重度残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大学生医保和商保个人缴费部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提出意见,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列入困难补助给予补贴。
第四章& 大学生医保参保流程
第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作为一个参保单位整体参保。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为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申报及缴费业务。由教务部、研究生院和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供可参保学生的基本信息资料电子版,各院系确定拟参保人员和人数,每年10月25日前将参保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院系专业等注册信息录入大学生参保注册电子表,并同时将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注册表提供给大学生医保办。大学生医保办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传到区社保处。
第九条& 财务部按第六条标准在入学代收代缴费中支付医疗保险款,并将缴费人员名单提供给大学生医保办。大学生医保办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大学生医保保险期限
第十条& 学生参加医保后,保险期限为参保当年9月1日(新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外校转入、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应及时缴纳参保费,办理参保、续保手续。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按时缴费,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因毕业、转学、退学和出国(境)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收回学校发放的就医证件,停止大学生在校的一切医疗待遇,所缴纳当年的参保费不退。学生自注销学籍次日起其居民医保待遇自行停止。
第六章& 大学生医保的医疗保障范围及定点医院
第十一条& 大学生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大学生医保就诊定点医院:
1. 普通门诊:校医院及学校指定的门诊定点医院。学校指定的门诊定点医院包括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等四所综合医院。特殊病种经校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可转本市专长、专科医院,包括湖北省肿瘤医院、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武汉市精神病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皮肤科、武汉市第三医院烧伤科等五所医院。除以上定点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均为大学生普通门诊就诊的非定点医院。
2. 门诊重症:凡校医院能够治疗的重症疾病建议选择校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其他疾病可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定点医院(由社保局审核办理)。
3. 住院:经校医院转诊或急诊可在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武汉市定点医院300余家,武汉市主要社保定点三级、二级医院见附件1)。
第十三条&& 学生商业保险就诊定点医院:商业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第七章& 大学生就诊和转诊规定
第十四条& 校医院是学校为保证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所设的专门医疗机构,同时也是政府指定大学生医保日常医疗的服务和管理机构。大学生患病就医一般情况下应首先到校医院4个医疗点就诊,其就医的有效证件为校园一卡通及学校核发的校内病历本。
因病情需要转校外医院检查治疗,必须由校医院相关医生开具转诊单,到指定医院按转诊医师的要求检查或治疗,患者不得随意扩大转诊项目。未经校医院同意自行在校医院以外医院就诊者医疗费自理。
大学生休学、异地实习、交流到外地学习、寒暑假期间在异地因急症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公立医院就诊。
第十五条& 参保大学生住院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其就医的有效证件为本人身份证。
第十六条& 因医保定点医院技术或设备所限不能诊治的,可申请办理转院手续。医保定点医院的转院由转出医院核准。如需转到本市转诊医保定点医院或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须经三级综合医保定点医院或专科医保定点医院提出转院意见,大学生医保办报区社保处核准。需转市外医院就医的,须经三级综合医保定点医院或专科医保定点医院提出转院意见,大学生医保办报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核准。
第十七条& 大学生因紧急抢救在本市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和在转诊定点医院住院的,应在3日内向大学生医保办报告,医保办需在大学生入院的7日内,到区社保处登记备案。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有关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 大学生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或者在休学、实习、在外地学习、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应在当地(省内)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先由个人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报销规定详见相关条款。
第八章& 门诊医疗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普通门诊
1. 普通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及限额
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的自付或报销比例:校医院医疗费自付10%,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70%,非定点医院医疗费报销6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校外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限4000元(学校支出额,下同)。外地实习期间、交流到外地的学习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定点医院对待报销。
寒暑假学生外地急症就诊,门诊医疗费按非定点医院对待报销60%,报销限100元/月。休学一年期间门诊医疗费报销60%,报销限1200元/年。
2. 报销次数、时间及报销时所需材料
符合规定的校外普通门诊医疗费(含门诊重症超过限额的部分)每年报销2次。报销时间一般定在每学期末。报销时需有如下材料:校内病历、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就医收据(背面加盖院系公章)、处方电脑付联、各种检查报告单等。
学生医疗费收据的有效期为18个月。
3. 大学生门诊就医需个人支付的项目及范围见附件2。
第二十条& 门诊重症
1. 大学生患门诊重症需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交本人近期在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到大学生医保办,大学生医保办到区社保处办理门诊重症申报手续。由社保处指定医疗机构为大学生进行病情鉴定。符合条件者,社保处根据本人意愿,就近为其指定一所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同时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大学生应持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身份证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 门诊重症报销比例和限额
大学生门诊重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报销70%(就诊时只需支付自己应付部分)。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失代偿期)、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100000元;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8000元。
高血压III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4000元;
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40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2800元;
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1600元;
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1200元;
3. 门诊重症超过限额的医疗费用,凭相关收据(限额内和超限额),按第十九条办理报销。
第九章& 住院医疗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住院医保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及个人支付标准和起付标准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含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费、转院定点医院住院费、治疗门诊重症和市外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大学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1. 起付标准:
2. 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
按等级减少10%
第二十二条& 住院医疗费的结算办法:
1. 在校医院住院:学生个人住院费的自付比例为5%。
2. 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费分两部分,学生个人应承担部分和医保基金支付部分。个人应当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大学生与定点医院据实结算。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拨付给定点医院。
学生如同时参加了商保,出院后将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住院病历首页、转院证明等办理商保索赔。
3. 市外医院住院、本市非定点医院紧急抢救住院、以及大学生休学、异地实习、交流到外地学习、寒暑假期间在异地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交发票复印件、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住院病历首页、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转院证明、就诊医院(本市以外医院)的等级证明、院系证明一式两份交大学生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大学生医保办需在学生出院后3个月内到区医保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如大学生同时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待医保结算后,将分割单及住院材料复印件办理商业保险赔付。
4. 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在不同级别医院间转诊住院的,视同一次住院,往上一级医院转诊的,要补齐起付标准的差额。跨年度住院的,只支付一次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费用,要在每年8月31日结清当年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按住院所在年度分别计算。
第十章& 医保基金部分支付和不予支付的项目及范围
第二十三条& 大学生按规定使用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二)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三)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四)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有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医保办负责检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学生的医疗行为,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会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除对直接责任人追回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外,视情节轻重,对当事者和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处理。
1. 将本人医疗证件或者身份证件转借他人就诊的。
2. 持他人医疗证件或者身份证件冒名就诊的。
3. 私自涂改处方、费用单据,多报冒领医疗保险费用的。
4. 获取医疗保险药品谋取私利的。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大学生医保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学生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武汉市部分医保定点三级、二级医院基本信息
附件2:大学生门诊就医需个人支付的项目及范围
武汉市部分医保定点三级、二级医院基本信息
医保办电话
湖北省人民医院
武昌区紫阳路99号
门诊、部分转诊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9号
门诊、住院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武昌珞喻路237号
门诊、住院
广州军区总医院
武汉市武珞路627号
门诊、住院
湖北省武警总队医院
武昌民主路413号
湖北省新华医院
江汉区新天门墩5号
湖北省肿瘤医院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6号
专科、住院
湖北中医医院
武昌区花园山4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武昌区东湖梨园新村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095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277号
解放军161医院
武汉市江岸区黄浦路68号
解放军第四五七医院
江岸区工农兵路83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
青山区冶金大道209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
青山区白玉山青化路32号
武汉军工总医院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26号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汉口江汉北路18号
武汉市二医院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6号
武汉市二医院新华分院
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14号
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
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1号
结核专科、住院
武汉市精神病医院
武汉市桥口区游艺路70号
精神专科、住院
武汉市六医院
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68号
武汉市三医院
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273号
烧伤专科、住院
武汉市四医院
武汉市桥口区汉正街473号
武汉市五医院
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38号
武汉市一医院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215号
皮肤专科、住院
武汉市中医医院
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49号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江汉区单洞门1号
长江航运总医院
江岸区惠济路1号
一冶职工医院
青山区红卫路本溪街1号
湖北荣军医院
洪山区卓刀泉路
湖北省航运职工医院
汉口沿河大道22号
六七二厂职工医院
洪山区珞喻路95号
石化职工医院
青山区青山镇长青路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职工医院
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武锅集团职工医院
武昌区武骆路586号
武汉经济开发区神龙医院
武汉经济开发区神龙路149号
武汉市第八医院
江岸区中山大道1307号
武汉市第九医院
青山区清林街20号
武汉市第七医院
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武汉市第十一医院
武汉市香港路392号
武汉市第十医院
武汉市解放大道50号
武汉市东湖医院
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17号
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6号
结核专科、住院
武汉市商职医院
武汉市江汉区大兴一路十三号
武汉市十二医院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路1号
武汉市武东医院
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街二村
武汉市优抚医院
江汉区发展大道187号
中建三局职工医院
洪山区珞狮路258号
大学生门诊就医需个人支付的项目及范围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含门诊诊疗费)、出诊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含120急救费用)、院外会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门诊煎药费、中药制剂加工费及添加剂费用和病历工本费。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医疗咨询费(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健康教育费、保险费;各种健康体检费(如入学、毕业、就业等体检)、司法医疗鉴定费、劳动医疗鉴定费;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跟踪随访等)的费用。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的费用(如各种磁疗用品、热敷袋等);各种康复性器具的费用(如眼镜、义齿、义眼等);检查、治疗中使用的一次性卫生器材、材料费(此费用未单列者按检查、治疗和处置总费用的20%扣除)。
(4)检查治疗项目类: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仪(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和胶囊镜等检查治疗的费用;磁疗、热疗、水疗和推拿按摩等辅助性治疗的费用。
&&& (5)学生生育类的一切费用;未经转诊自找医疗单位诊治的医药费;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双休日返家患病就医的门诊医疗费自理。
(6)新生入学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因入校时处在间歇期未发现的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癫痫、肿瘤等),入学后复发者(条件符合者可申请医保门诊重症治疗)。
(7)新生入学但尚未取得正式学籍期间的医疗费。
(8)因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违法乱纪行为、故意自伤自残(精神病人除外)、交通肇事和医疗事故等由于本人或他人行为过失造成伤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9)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应报销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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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类型:相关规定&作者: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 10:43:45
浏览次数:1588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1、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是怎么规定的?
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按保险年度计算,时间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2、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哪些?
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三个方面: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4、大学生居民医保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如何规定?
大学生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5、已经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如何参加大学生医保?
已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大学生医保。若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先到原参保登记所在地社保处办理职工医保停保续,再由高校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
6、大学生怎样就医?
a、大学生普通门诊治疗,持江汉大学医院门诊病历就诊,根据江汉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b、大学生住院治疗,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
c、门诊重症疾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7、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8、住院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a、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b、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c、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大学生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转诊住院的,视同一次住院,往上一级别医疗机构转诊的,要补齐住院起付标准的差额。
9、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医保基金按什么比例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由医保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a、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b、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c、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10、大学生使用乙类药品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多少?
大学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大学生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按规定使用的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
12、大学生突发急病在非定点医院和定点转诊医院发生了门诊紧急抢救如何申报?
大学生因紧急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院和在医保定点转诊医院住院的,应在入院的2日内,到校医院医保办登记,由校医院医保办上报市医保办备案。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有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3、门诊紧急抢救转住院的费用如何结算?
大学生因危、急等情况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转住院治疗的,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大学生在非定点医院和转诊医保定点医院紧急抢救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
紧急抢救未办理住院手续的,按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14、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大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因定点医院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的,可申请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a、在定点医院之间转院治疗的,由转出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大学生可直接到转入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b、大学生因病需转到本市非定点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住院治疗,须经三级综合医保定点医院或专科医保定点医院提交转院申报表,由校医院医保办报市医保核准,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出具全套住院病历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15、个人用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如何申报?
学生在医保定点医院现金垫付住院,出院后将全套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交条形码、手术记录、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并加盖该医院公章】等资料(每月一至六日,假日顺延)交校医院医保办。
16、参保大学生在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申报?
学生开学后于每月一至六日(假日顺延)提供下述材料交由校医院医保办:
a、出院发票,出院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
b、医院等级证明(学生出院时到所在医院医务处开具)。
c、全套住院病历(包括病案首页,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并加盖该医院公章)。
d、因病住院手术时若使用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交条形码、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和发票复印件,放化疗费及治疗费用明细表;特殊病情经相关部门审批转院的需转院审批表。
e、如学生因开学户籍转入武汉而放寒暑假回自己原籍发生了医疗费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17、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a、在国外、境外治疗的;
b、酗洒、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c、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d、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e、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18、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乙类药物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时有何规定?
医院使用乙类药物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以及自费项目,须经大学生本人同意。
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诊疗必需的,可以按国家和省规定使用部分乙类药品。
19、参加大学生补充医保(简称商保)的大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参加大学生补充医保(简称商保)的,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定点医保定点医院的收据办理二次赔付手续;实行现金报销的,先由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剩余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医疗保险中心出具的大学生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分割,由校医院医保办负责办理二次赔付手续。报销比例:住院费用可报销部分(大学生医保+大学生补充医保)90%。
20、未参保的大学生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江汉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21、大学生医保和居民医保能否同时报销?
大学生医保与居保只能选择一种进行报销,报销后持分割单可再进行商保报销。
江汉大学医院申明:本资料取之于网,任何公司或个人参考使用本资料请自辨真伪、后果自负。在此特别感谢您对百万站的支持与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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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北方有凤,西山最奇;钟灵毓秀,北方工大。
  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兼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培养层次和高水平棒垒球运动员招收资格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资格,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院校。学校由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前身是创立于1946年的“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随后几经变迁,于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北京冶金机电学院易名为北方工业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思想--教研部等9个学院(部),20个系。有43个本科专业。各类学生16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184人,研究生2300余人,--高等教育学生3100人,外国留学生500人,已经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有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涵盖5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其中,9个工程硕士领域、1个法律硕士授权点、1个工商管理硕士授权点),3个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有7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建有工程研究中心(或实验室)、教学实验中心等21个,其中,有6个省部级研究中心,5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63名,其中,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63名;全国优秀教师、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市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39人,长城学者、北京市级高层次人才、学术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级青年骨干教师等骨干人才113名,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等团队19个。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办学”的办学宗旨,坚持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育人理念,形成了尊重差异、重视实践、分类成才的育人特色。实行弹性学分制和分层分流教学制度,以适应学生自主学习、全面发展、个性化成才的需要。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4部;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市级精品课程10门,市级精品教材21部。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3个。近五年,学校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励17项。
  学校长期坚持素质为先、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作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建立了全国理工科院校第一家艺术馆;在全国率先开设学生必修的《大学语文》和《大学美育》等课程;策划出版“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丛书”和《大学生GE阅读》系列图书。学生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学校开展的学生文化、艺术、科技、体育四大节已赓续30年,成为校园文化品牌。
科学研究
  学校科研工作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充分重视科技创新,在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及其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一些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近年来,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50多项。学校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重要基地高校;参加建设“首都世界城市顺畅交通协同创新中心”,负责特大城市复杂交通系统控制问题的理论与应用技术攻关。编辑出版《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招生就业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近年来,每年在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市、区)录取的考生成绩均超过当地重点本科分数线。目前,全国近90%省(市、区)已安排我校进入当地本科重点批次招生。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和北京市各类重大竞赛中屡创佳绩,有2400人次获得各类奖励;大学英语四级首次通过率连续五年超过北京平均水平;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居北京高校平&均水平之上。作为学校的优势体育项目,学生棒垒球队十余次蝉联全国高校冠军并远赴海外比赛交流。
开放办学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同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四大洲的4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教师教学科研合作、学生交流、联合培养学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参加国际交流和接受国际化教育的机会,每年选派数百名学生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高校学习和交流,并通过双学位交流学习项目,使学生赴海外攻读学士、硕士学位。学校为外国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课程和人性化的服务,现有近500名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
校园环境
  学校矗立北京城西,东接西五环,西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石景山园区,北倚西山,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整洁雅致,四季景色宜人,绿化面积近50%,是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学校办学设施齐备、条件优越,多媒体、空调教室座位及语音教室座位比例、学生公寓生均住宿面积均居北京市属高校前列。学校建有藏书丰富的图书信息中心和标准化塑胶运动场、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等体育运动场地。学校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是北京市第一家“文明校园”,五年来,连续4次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
学校精神
  学校建校60余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上下一心,励精图治,协调发展,声誉日隆。形成了“敦品励学,才德并懋”的校训,“严肃、严格、严谨”的校风和以“专业精神、进取精神、人文精神”为主旨的学校精神。面对新时期的机遇与挑战,学校确立了“内修品质,外树形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发展思路,坚定了“精心潜志,强基固本,再谱新篇”的治学信念。在未来的征程中,北方工大人将一如既往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的重大责任和崇高使命,为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3年5月新修订)
网友讨论:北方工业大学怎么样?(信息来源于网络)
市属院校(非211&非985&非教育部属),位置稍偏(西五环),环境很好,校园建设相当不错。师资力量还算可以,当然是跟同类型院校比起。学校食堂很多,伙食条件算不错的,这片生活挺安逸的。ps:自动化类专业&建学类 信息类专业是不错的专业
你是想问北方工业大学的什么方面啊,一个学校肯定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啊,是想在这儿就业还是想在这儿上学啊
挺好的,,环境不错,食堂挺好吃的。。其实看你怎么想了,,刚来总会觉得和想象中不一样,慢慢就觉得其实也不错
你得看你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要是理科的话,我建议你考这里,毕竟这里的理科是非常好的,并且主要师资力量集中在理科!要是文科的话,还是算了,文科生在北方工大会没有前途的!来自北方工大,大三的文科生!切记、!
教的大多是过时内容,考试通过率只有40-50%,没有循环补考制度,毕业的一般2k税前,如果你大学想一天到晚杯具,就来吧。
北方工业大学垃圾
一般般,我是从那学校毕业的,在北京大学太多了,本来这学校也不差,但在北京比起来很多人就觉得北方工大不咋的,如果跟外省比起来我个人觉得北方工大还是不错的,学习环境挺好的,教学学平也还行,看跟哪比,跟北京的大学比,这学校就算一般,跟其他外省的比这学校还是相当不错的。上大学关键还是得靠自己的努力,现在中国的教育在哪学自己不努力都是白搭。好的大学有知名度不一定出来的人都是高薪水。
你查北方工业大学,有图片和介绍,看看吧,自己参考一下
不是211也不是985.。但是学校是在北京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我是北方的...一般人觉得北方很次....其实来了才知道!!还是不错的学校 北方最棒的要数校园环境了...绿化的相当不错...毕竟他的建筑也是有一定名气的!而且..学校建筑学院还有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设备比清华不差...我也去了很多其他大学...当然,他的面积有限,所以比不上超强的名校,但作为石景山的唯一一所大学,还是很受重视的!尤其是教学楼,盖的相当气派,而且今年开学..新图书馆就能用,北方对硬件要求很奢侈的... 吃的方面,这么个学校...有7个食堂...四个饭店...一个超市..四个小吃店..如果有幸进了教工食堂,那就爽了... &住的..如果住在校内还行(女生),男生就看你能不能分到九公寓了...不过其他的男身宿舍会差一些..要是不幸别分到校外住宿...我觉得就有好多麻烦,早上上课也不方便(可是,他们有人说喜欢住校外..校外自由一些) PS...北方没空调...郁闷的!!  校风挺严..好多作弊就被开了的..但也没有那么吓人了...就是觉得他的考试有点乱(平常)考试周还好,同学也挺好的...不过难免有例外啊!北京的不太爱和外地生一起...或是走的不太近...有这种现象!当大家之间倒是相处的很和平...还有...北方的人啊...到处都让你觉得-多!!上课时要看这位老师的能力了...有的老师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去图书馆有时会没座,去教学楼绝对不用占座\ 学风有点极端..有学得很好的,又不学的...这个主要看自己...
学风这个看你在什么学院了,理工类几个如建筑,机电学院还是很好的。校风还过的去。8、9公寓不错,最近4公寓好像要大修额。食堂比较好。学校换进相对还可以。最近几年发展还可以。刚上一本线,又想在大城市上的话,可以选择,但要选好专业,机械类是学校强项。
应该差不多录取线在一本线以上学风不错
超级黑的学校&招十多个人&复试竟然让去80多个&哎---苦逼了调剂的孩子&好一个来者不拒&并且那研招办老师的态度&我的神想骂她&她客气的就跟骂人是一样的&去了什么不问先收100块钱&我怀疑学校是靠着赚钱的。并且本校的学生复试还可以跟女朋友谈情说爱的&好奇葩的学校
你直接进入学习看看,我记得我们老师说过,看这个学习有没有实力,看他们的图书馆的藏书量,还有实验室的配备情况,可以和其他的学习比较一下
性价比不高,官方都不敢公布什么时候开始本科和硕士教育的&如果不是在北京,估计都没什么人来,有人说是首钢一技校改的
原属冶金部的,地处北京市石景山区,现在也是211高校,即所谓的重点大学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属于不太知名的重点大学吧。专业方面,冶金技术方面的专业是特色,甚至是国家级的哦,与原首钢配套的嘛。其他专业就一般了。现在好像也有新校区了,原来的校园不怎么大,楼房也较陈旧。因为女朋友在那儿,我去过30次以上。在北京市区最西边,有地铁、公交,现在好像也有轻轨了吧。
这个网上综合查查啊
挺好的啊,不是城市规划学院吧?应该是建筑工程学院的城市规划专业。这个专业是北方工业大学比较新的专业。在05年新建的专业,但是北方工大的建筑学院还是很有实力的。其实哪个学校都一样,主要看你自己怎么面对自己的大学生活,还是需要自己好好把握。
北方工大跟北京工大别看是一字之差,实际上是天壤之别。北方工大在各个方面都远逊于北京工大。这所学校是石景山唯一的大学,学校看着大其实跟别的学校比算是很小的,楼多地小,感觉非常的挤,迷宫一样,一般第一次来的准迷路。不宽敞,显得不够大气。四十分钟足够逛的了,整体上看设施比较老旧,有些破败。就靠着图书馆,第五教学楼等等建筑来撑门面。体育馆,体育场也就那么回事,也算是撑门面的建筑了。往里走家属区包括学生公寓真心一般。北工大一本二本都有,但北工大算是本科里二类校,非常一般没有特色。学风没有那么浓厚,学习气氛真心一般甚至还有些浮躁。宣传的校园的绿化根本没那么邪乎。交通较差,门口就是车站,就三路车,放假,周六日回家的同学基本都从这走,拥挤,糟糕的交通状况可想而知&
这应该是石景山区唯一的大学了,扩建的很多,绿化也很不错。大学一类二类本都有,公交车318可以直接到门口。现在管理好像比以前严多了。&
曾经的母校,现在不断的扩建,很多地方已物是人非了,最爱的就是食堂,北方最出名的就是7个食堂,各具特色,每天都有新花样,让你应接不暇,惊喜连连,最爱一教(现在挪到了七教)的茴香馅饼,三教的盖饭,各种美味。&
以前住北工大北门的小区里面,下班时候,经常在校园里面穿行。看得出来,不算是好大学,但是里面的绿化还算很好,不少老年人遛弯。还记得里面有个小理发店,剪头7元。那叫个难看啊!!!&
我家就住在北方工业大学附近,那里环境还不错,总是和父母去遛弯,貌似现在不让进了,管理很严格,以前我还和朋友们去体育场打篮球,挺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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