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花痴,花痴的具体表现,本质呢 我小学没小学生怎样学好语文文

小学语文没学好,知识太差,理解能力不行,交际能力也有问题,请问什么办法可以补救?或者看书之类的_百度知道
小学语文没学好,知识太差,理解能力不行,交际能力也有问题,请问什么办法可以补救?或者看书之类的
如题。。求大神们帮帮忙
跟别人聊天都很单调,别人稍微绕一下,我就不懂是什么意思了。。。
提问者采纳
上夜校吧!报读一下相当的课程,多看看书,多和人说话
请问我这个样子看什么书可以改进?
看一些语言技巧和一些人与人的相处之道的书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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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语文关键在于积累。
语文融入到我们每天的生活中,故要学好语文就得把它与生活紧密结合,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我们的生活五彩斑斓,一个生活的有心人总能从中发现和获得无限精彩的知识和素材,并且这些都是最有生命力最富时代感的。一位外国著名作家有一次请朋友吃饭,他看见菜单上的菜名起得很有意思,就马上拿出随身携带的本子记录起来,却忘记了朋友的存在。其实许多有名的作家都有随身带个本子的习惯。记些什么?可以记下交谈中的连珠妙语,可以记下突发的思维灵感,可以记下独特的事件等。我们不一定要这样做,但起码应养成一个善于观察生活,勤于思考生活,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良好习惯。
第二个积累的途径是听课和练习。老师的授课是相当关键的,她给予我们的是经过筛选后的精华...
看新闻联播吧,看他们是怎样拿着草稿吹牛,而面不改色!
这个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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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栏目一个网络小说,女主姓什么我忘了,反正叫清歌,没穿越的时候,是一个花痴白痴很傻,然后嫁给自己喜欢的_百度知道
一个网络小说,女主姓什么我忘了,反正叫清歌,没穿越的时候,是一个花痴白痴很傻,然后嫁给自己喜欢的
以后,喜欢的那个男人和自己的妹妹ooxx时候被她看到了,直接气死了。后来重生之后,遇到了男主,男主身上总是有梅香,喜欢穿白衣。女主十分聪明,家斗,后来成了药谷的谷主什么的。求问这个小说的名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我觉得内容有点像“深闺怨妇”的戏码.......不过不是妹妹,是丫鬟吧
她在和她喜欢的那个男人结婚前看到那个男人和她妹妹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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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日,我无聊放了美剧《识骨寻踪》的碟看,其中一集是Hodgins利用海藻发光原理,将海鲜摆出“I LOVE YOU”的造型,在黑夜里荧荧发光,Angela鸡冻鸟,当场答应了他的求婚。
看完之后,偶也鸡冻鸟!于是转头问在一旁打魔X世界的老公:“老公哇,你记不记得当初是咋向俺求婚滴呀?”老公灰常干脆滴说:“忘记鸟!”
偶顿时有一种胸口碎大石的感觉!桑心呀,这才结婚多少年,怎么就把最最重要的回忆给忘记了鸟!于是,偶决定趁着自己还没有跟老公一样得老年痴呆症的时候,把偶从小到大的那些花痴故事八一八……气死没心肝的老公最好!
(P.S 偶大学以前的花痴史以前在搜狐BBS和晋江上发过,大学以后的故事是偶新写滴。为了保持完整性,偶就从出生开始八起,请以前看过的筒子表要介意!)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我的童年经历还真不是一般的精彩。  
别的孩子一出生,亲戚都围过来又哄一抱的,然后夸一句:“荷,这孩子又白又胖,真可爱啊!”到我这儿就不一样了,老妈是难产生的我,大出血,差点儿没一尸两命。人家不都说,“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吗,所以全家人都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在冰冷的大冬天,哆里哆索地等待“梅花”的到来。当然,有些长辈更期待的是梅“草”,爷爷奶奶这两位老人家到是没来医院,但是也焚香祷告,唧唧咕咕地一个劲儿地念叨,只恨不会跳大神了。随着,一阵豪迈有力的怒吼,我——20世界80年代最有前途最有价值最有创造力最骠悍的花痴女,来了!  
  把身体的洗干净之后,一群等了一天一夜,冻得跟冰人似的长辈们,都拖着僵硬的小身板一边激动地叫着“生了,生了”,一边颤巍巍地冲了进来。就在大家要为这个小生命而欢呼雀跃时,产房里陷入了一片沉默之中。大家面面相觑,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开这个口。初为人母,刚从鬼门关绕了一圈回来的老妈,还没有力气看我一眼,就含着两泡热泪,满眼期待地望着周围的观众。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终于有一位三姑在众人眼神的逼迫下扛不住了,勇猛地挺身而出,艰难地笑道:“这个孩子可真胖啊!”老妈丝毫没有意识到众人的为难,仍然抻着脖子期待着第二人的发言。可惜,这次,再也没有人吱声了。老妈终于发现不对劲儿,把我抱过来一看,顿时也——沉默了。  
  当然,我四肢健全,也没有毁容,但是仍然让人印象深刻。  
首先是黑,用姑父的话说就是:“这小丫头片子,黑胖黑胖的。”  
其次是眉毛,我长的是一双红眉毛,这一点不知究竟遗传于谁,不过在我5岁左右的时候,红色眉毛又诡异地褪到了黑眉毛,让我颇为遗憾。只能从大人们的回忆中去瞻仰自己儿时的风采。  
再有就是烂眼圈。这个我真是想象不出来,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他的眼圈那么小,怎么烂去?我只能用科学的方法去推测:可能是在娘胎时感染了。  
至于鼻梁极塔,嘴极大之类的特性,那就不值一提了。总之,我是我们家孩子中最丑的一个,偏偏我老爹和老妈都是长相相当不错的。可惜他们没有看过“蓝色生死恋”,否则一定会跟医院拼命,坚信是抱错孩子了。那个时代的人都很淳朴,他们看着沉默的老妈和老爹,最后选择了一个非常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色彩的话来安慰了一下他们受创不轻的心灵: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翻译过来讲是:前途是光明地,道路是曲折地——)  
  按爪鸟~~  养肥了继续看~~    ,快点肥丫
  @猫迹子  08:48:47    按爪鸟~~    养肥了继续看~~          ......  -----------------------------  嘻嘻,终于看见回帖了,偶有动力继续贴啦!  偶刚才还在想,如果今天一个回帖都没有,偶就太监了这个文!
  我的记忆开始得很早,大概1岁的时候,躺在摇篮里的我,就已经会闭着眼睛冲爷爷抗议:我要两手悠——群众们在向我复述这句话,意在强调我的无赖,但是我却理解为,这是一个神童在向世界发出后现代主义的控诉!能理解我的人太少了,于是我对这个世界越来越失望,直至沉默。    
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我拒绝说话。一个人呆在小屋里,捧着小人书、连环画猛看。其中一本小人书,正是《红楼梦》。我对贾琏一见钟情,觉得他比老爹好看多了,于是自己所剩不多的口水就全糊到了上面,凡是有贾琏出现的纸张,全被浸泡了,无一幸免。随着学习的深入,我对男性有了最基本的认识,就是长成这个样子的男人很好看,我喜欢。而我同龄的小女生还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小男生在炕上摸爬滚打。见到这一情景,我心中不禁又生出几分悲凉:我实在超越这个时代太远太远了。多年后,我在金庸小说里,终于邂逅了自己的知己,他的名字叫独孤求败。    
因为周围的好看男生太少,而老爹老妈对我的眼神暗示又无动于衷,他们只奔波于医生那里,希望能治疗我的自闭症。于是,我只好自力更生,清楚地下达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条指令:“我要到幼儿园去!”老爹老妈感动得涕泪横流,他们终于确定自己生的不是个白痴了。于是,他们欢天喜地地把打扮一番,把我送进了老爹单位的幼儿园——商业幼儿园。在那里,我邂逅了幼儿版的“贾琏”。  
  哎,楼上那位,我的帖子还没有火到值得贴小广告的地步吧?您真看得起我!
  恩?直播?
  @我们都在赶路  09:21:17    恩?直播?  -----------------------------  嗯,算直贴吧。。。
  @浅碧轻鸿  09:28:23    mark  -----------------------------  谢谢支持!
  @浅碧轻鸿  09:28:23    mark  -----------------------------  谢谢支持!
  天涯的斑竹好有效率,我刚回个贴说广告的事儿,一刷新,广告就被删鸟……继续八.    ————————————————————————  
那时候幼儿园要表扬节目,女生特多,20个,男生只有1个。女生穿的都是白上衣黄裙子,装点得跟向日葵似的;那个小男生则穿了一身海军服。当我抬起向日葵脑袋,看见这个小男生的时候,我幼小的心灵完全抵挡不住这样猛烈的冲击力,“砰砰”地连续狂跳两下,顿时心花朵朵怒放。至今我还认为,小男孩穿一身蓝色白条的海军服是最帅的装束了。(将来如果生儿子,一定要给他买一打海军服,好好美一美)    
我想尽一切办法想凑近小男生。但事实上,我低估了群众的智慧,原来在集体生活中的长期磨练下,其他的19个小女生也分清楚王子与青蛙是怎么回事了,何况物以稀为贵,就算不明白小男生很贾琏,但看着其他女生都过来围着他,也会挤进来。有句话叫“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反之亦然,我因为头脑太发达了,所以看似魁梧的身体就格外没有战斗力。一个回合下来,我已经被踩趴下了,只能哭号着看见王子离我越来越远,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小情敌,基本上都比我漂亮。这场迅速结束的暗恋给我的心理埋下了自卑的种子。于是以后的目标出现时,我往往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因为其他女生不出手不代表她不垂涎,如果你忽视了任何暗藏的危机,那么就等着被揍吧。  
  小学2年级,我开始看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诸葛青云、柳残阳、李凉等等,真是看得一塌糊涂。看了500本之后,我开始有些厌倦了。主要是因为我已经接受了男女平等以及一夫一妻的思想。看到这些男主角被一大群美女左拥右抱,爱完一个再来一个,实在忍受不了。好的异性资源都被一个男人垄断了,那其他男人怎么办呀?这样会严重影响生态平衡以及遗传基因的。总之,我开始拒绝看武侠小说,开始转攻言情小说,那时候我是小学五年级。    
我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是琼瑶的《聚散两依依》。这本小说我至今都认为是一本非常经典的言情小说,它改编成的电影(钟镇涛、吕绣菱主演)也美得超凡脱俗。我沉浸在琼瑶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并且在老妈的支持下,迅速的把当时40多本的琼瑶小说全都看完了。之后,我又转看岑凯伦、姬小苔、席娟、于晴、左晴雯、蓝靖雯、古灵等人的小说,到大三准备考研之前,我大概看了10000本小说,可是说深受言情小说的荼毒,甚至曾经一度立下成为言情小说作家的不太伟大的志愿。    
话说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隔壁班来了一位转学生。他长得一双小眼睛,个子高高的,眼睛特亮,我在心里给他起了一个昵称:黑又亮。    
因为他很高,我在女生中也很高,所以每次做间操,我俩都是站一排,紧挨着。每次做间操的时候,我都特认真,动作比台上那个大辫子的领操女生还要规范。我决心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呈现给他,可惜,领操员长得太好看了,大辫子的诱惑也不是一般人能抵挡得了的,他的眼睛始终没有往我身上看过。又因我有被群殴的经历,所以在没有摸清楚他的背景之前不敢轻举妄动。在小学毕业之前,我们俩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也不知道黑又亮的真实名字是什么。然后小学就毕业了,升到了初中。初中开学第一天,我走进教室,惊讶地发现,我的同桌竟然是:黑又亮!一下课,我就一路小跑,钻进女厕所里,拎出小手绢一顿哭,那才真叫喜极而泣呢!  
  肿么办·~~~~~    来的太早了·······
  我对数学好的男生特别感冒,曾经暗恋了无数个数学课代表丫课代表~~  小学喜欢一个好感一个;初一开始喜欢一个,初一的这个是精品,好像全班的女孩子都喜欢他;初三好感一个;高一无感,因为忘记谁是数学课代表了;高三绯闻一个~  现在的男友也是数学对我来说好的精怪精怪的,我从初中开始数学就没及格过了,高考算是很争气了可能因为绯闻的关系沾点光了,总分150我89嚓  偶现在的男友他高考数学大概140+,惊叹他是怎么考的丫
  坐等楼主……
  来早了,没得看了,5555
  我做梦都希望跟这个帅哥发生点儿罗曼史,老天居然给我扔下一个这么大的馅饼,啪嗒就糊到我脸上,让我对整个世界第一次有了感恩之心。每天去上学的时候,我都哼着“我是一棵小草”,放学回来,要高歌“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我迫不及待地把橄榄枝伸向了我的同桌,我的偶像,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面无表情地接了过去……掰折了。    
距离产生美,这句话真是太TMD对了。同桌第三天,我才发现,这个我认为酷毖了的帅哥其实是个叛逆小青年。他每天都不跟任何人说话,没有一个同学愿意搭理他。我倒是想搭理他,但是他就是不搭理我。最让人忍无可忍的是,他的历史学得很好,对朝鲜战争更是了如指掌,于是对划三八线这个无聊的事情充满了变态的兴趣。没事就在桌子上用白粉笔画线,我好不容易洗干净的衣服袖子常常沾得左一道右一道的粉笔灰,结果回家遭到姥爷的一顿痛扁(当时由于弟弟出生,已经寄主在姥爷家)。他就跟个刺猬似的,冷若冰霜,拒人于喜马拉雅山之外。在努力了6个月之后,我被扎得遍体鳞伤,痛苦不堪。    
据说农村人赶驴,会在驴前边吊一把草,让驴能看得见,却吃不着。我大概就是这个状态,天天看着这个人,却连他的一个小指头也没有机会碰到,一句话都说不上。就跟把一个饿了三天的人嘴堵上,然后在他面前放一个香喷喷的大发糕一样,真比杀了我还难受。于是我主动请调,以不影响黑又亮同学学习为由,把自己发配边疆。离开了黑又亮之后我才发现,跟人说话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以前我还故做清高地玩深沉,现在压抑了十来年的话一下子全爆发出来了。于是一个本有希望成为气质女人的我彻底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不仅花痴,还比较话唠和三八的女人。不仅自己花痴,我还铆足了劲儿发展花痴同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开始热衷于保媒拉线的我,在清规戒律多如牛毛的严酷大环境里,偷偷发展起地下党,用自己的勤劳和血汗,俏无声息地传递起爱情的火炬。  
  @开在云端  10:23:05    肿么办·~~~~~        来的太早了·······  -----------------------------  不是来得早,而是来得巧。亲们的脚印是我码字的动力呀
  @你爷爷个鸭小腿  11:54:00    马克  -----------------------------  常回来看看哦
  @你爷爷个鸭小腿  11:54:00    马克  -----------------------------  多谢支持!
  @猫迹子  13:14:22    我对数学好的男生特别感冒,曾经暗恋了无数个数学课代表丫课代表~~    小学喜欢一个好感一个;初一开始喜欢一个,初一的这个是精品,好像全班的女孩子都喜欢他;初三好感一个;高一无感,因为忘记谁是数学课代表了;高三绯闻一个~    现在的男友也是数学对我来说好的精怪精怪的,我从初中开始数学就没及格过了,高考算是很争气了可能因为绯闻的关系沾点光了,总分150我89嚓    偶现在的男友他高考数学大概140.....  -----------------------------  咦,猫猫咱俩好像啊!我也对数学好的男生没有抵抗力,我数学奇差无比啊,整个高中时期只有高考及格了,96分。我LG数学也挺好的,但是没有你男友好,他数学130多分。
  哈哈 很欢乐 LZ继续啊~
  @凭歌月徘徊  13:23:52    坐等楼主……  -----------------------------  偶来鸟!
  @_哈哇伊  13:34:40    来早了,没得看了,5555  -----------------------------  看见我下面的更新,你就知道你哭得太早鸟。。。
  @_哈哇伊  13:34:40    来早了,没得看了,5555  -----------------------------  看见偶的更新,你就知道你哭得太早啦
  各种欢乐~~    楼猪继续~~
  话说我也很花痴,只是到了大三我才知道我的行为叫做花痴
  看到这里,我才知道我也来早了555555    我幼儿园的事都不记得
    很好奇楼主怎么记得那么小时候的事? 再具体点讲讲呗, 太神奇了!!!
  @苏锦瑟  13:48:12    @凭歌月徘徊  13:23:52      坐等楼主……    -----------------------------    偶来鸟!  -----------------------------  看的很欢乐~很欢乐
  初二的时候,班里转学转来一个男生小X(我发现转学生经常长得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当地花痴女骚扰太甚,才被迫转学的)。他身高170CM,单眼皮,白皮肤,兜兜齿。有些朋友不了解什么叫“兜兜齿”,其实就是下牙包着上牙,也叫“地包天”。韩国大帅哥裴勇俊其实就有轻度的兜兜齿,所以笑起来别有一番魅力。因为我是“天包地”,所以对“地包天”的男生特别有好感。(直到现在,我也没事儿就拿着钳子朝老公脸上照量,惦记着哪天把他迷晕,然后做一下牙齿矫“错”手术。可惜他很容易醒,我一直没有得逞)    
小X长得很像少年时期的裴勇俊,干净、清爽,知性,还略微带点儿羞涩。就为了这点儿羞涩,我很喜欢去逗他,没事就气他。他坐在我的前桌,所以我总是借机请他给我讲解数学题(我数学不好,满分100,我只能打40分左右,小X是80分以上)。为了能够多些时间跟他相处,每道题他都基本上换各种方法讲了3遍之后,我才抬起春意朦胧的眼睛,点点头:“懂了。”小X是一位好同志,对于如此蠢笨的我,一直不离不弃, 给我讲了两年的题,一直到中考前夕。  
我说过,其实我有神童的潜质。如果有看过动画片“完美小姐进化论”的朋友,你们可以把我跟里面的天才须奈子画个等号。基本属于平时不显山露水,关键时候能耍把帅的家伙。中考结束后,我的数学老师抱着我浑身颤抖,她一个劲儿地忏悔,怎么就没有发现我的潜质,还总让我罚站呢?我拍拍她的水蛇腰,大度地说:“没关系,一切都过去了。”其实我很感谢她罚我站的,站在后墙的视线很开阔,能够把班上的所有帅哥都一网打尽,我其实是求之不得。最后我的数学得了多少分呢,我就不说了,总之压过了小X。
  @沈安生  13:44:53    哈哈 很欢乐 LZ继续啊~  -----------------------------  后面会更嗨皮……
  @李炫元98  14:14:12    话说我也很花痴,只是到了大三我才知道我的行为叫做花痴  -----------------------------  你是一个晚熟的孩子……
  @我是奶油卷  14:30:43    看到这里,我才知道我也来早了555555        我幼儿园的事都不记得        很好奇楼主怎么记得那么小时候的事? 再具体点讲讲呗, 太神奇了!!!  -----------------------------  其实也没神得那么夸张,只是记得一些印象比较深刻的片段。我在幼儿园待的时间很短的啦,没有跟小贾琏亲密接触后,我就郁闷地离开幼儿园,回家自己玩了。托我的福,那个幼儿园在我走之后不久倒闭了。从此我和小贾琏天各一方……
  但是很遗憾的,我一直到大学都没有跟小X表白过,我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应该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子,而不是我这种特别骠悍豪迈的。    
多年后,当他把女朋友的照片给我看时,我眼睛湿润了:这个女孩居然比我还魁梧!有没有天理啊有没有啊!我看着小X脸上幸福而羞涩的红晕,心中悔恨不已!果然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啊!我一手开发的资源,居然就这样白白便宜了别的女人!    
小X后来成了我的哥们,死党。有时候,还会想起第一次在球场上看见他的情景,一身青色的夹克,脸跟陶瓷一样的洁净光滑,喷薄而出的汗珠让他显得那样神采飞扬。小X的意义在于,他彻底改变了我的审美观。我自此之后认为,帅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单眼皮;二、兜兜齿。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叫真正的帅哥。我把这种扭曲的审美观灌输给了很多女生,直到现在,一些大眼睛或天包地的男同学看我的眼神里还藏满了杀机,说是我毁掉了他们本该璀璨华丽的青春。  
  下面开始八我高中时最喜欢的一个男人:K。
高中一入学,我就睁大了眼睛一顿狂扫,但是满足我帅哥条件的男生居然一个都没有,我顿时觉得前途茫茫,人生失去了希望。本来准备愤而退学,到茫茫人海中去寻找我灵魂之伴侣,可就在这时我接触了一篇非常了不起的文章——贾平凹的《丑石》,其中有一句话真是让我醍醐灌顶: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那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到罗丹那句“世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否则我暗恋的人会成倍增长)    
经过一番呕心沥血的上下求索,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目标:K。K是一个灰常内敛的男生。平时总是不爱说话,可是一说话却掷地有声,整个文科班的男生,都听他的,哪怕是最调皮,最反骨的男生也不例外。他长得那样普通,像个非洲黑人,宽额头塌鼻梁小眼睛厚嘴唇,个子还没我高,可是站在那儿,穿着一身普通的T恤,就能让人感觉一种男子汉的气度。很男人,灰常男人……    
  对K发花痴,最开始倒不是因为他的男子气概,而是因为他在作文方面的才华。     
我那时侯在作文方面也算是个小牛人,作文每次都被当成是范文——作为反面典型。有一次语文考试让我们扩写古诗《孔雀东南飞》,我头一次看见这么痴情的古代男人,居然为了女人肯自杀,顿时就感动得不行了。脑袋一发热,小宇宙就爆发了,老师让扩到800字,我给扩成了5000字,因为超字超得差点儿被扣成负分。后来还被老师点名批评,说高考作文要是这样写,除了能把批卷老师累得吐血之外,啥用处也没有,大家可千万不要学苏锦瑟一样犯浑云云。    
K则不然,他的作文写得确实非常精彩。记得有一次考试,作文题目是《跟自己敬佩的人在一起的一天》。我当时还是个林黛玉上身的文学女青年,而且满脑子的罗曼蒂克,于是我就写了飞到台湾去见琼瑶,与她在可园共餐的故事,连她家老头平鑫涛我都没放过调戏。    
K把自己的灵魂穿到民族英雄邓世昌的黑狗身上(那时候的高中生根本都不懂穿越是毛物)。当北洋舰队被列强的炮轰得灰飞烟灭,邓世昌也沉入大海的一瞬间,他养的那条黑狗(即K)拼命把他救了上来,最后却因此力竭而亡。这段人狗情写得大气磅礴,又那样哀婉动人,荡气回肠。有一种人狗情未了的滋味,涌上心头。那还是1997年,还没有晋江,我也没看过耽美,否则一定会怀疑K想跟自己仰慕的邓大爷搞一段BL的。    
  每个少女(我当时还是处女,应该算少女吧)心底都存在一分英雄主义的浪漫情怀,我虽然骠捍,也不例外。K伴着那条英勇救主、大义赴死的黑狗,往我的心里播下了一颗朦胧的种子。随着老师念他的正面范文越来越多,念我的反面范文也越来越多,在这样强烈的对比之下,我常常觉得我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联系。好像一个是光,一个是影。然后我会装作不经意地去偷偷看他一眼,然后又一眼,再一眼,直到斗鸡眼。斗鸡眼看人就看得不太清楚,所以就不感觉K长得不帅了,当然其中也不能抹杀《丑石》对我的启发,总之是看他越来越顺眼。还不清楚自己喜欢他的时候,我就已经把他写的所有优秀作文都背了下来。当嘴里一遍遍咀嚼着他的文字时,心里总是有种偷来的欢喜。    
因为我平时总吃两碗饭,还尽选有营养的吃,吸收了足够的养分,所以心里的那个种子得以迅速萌芽。在一年的时间里,长成了一颗粗壮的小树苗。跟魔豆似的,整颗树上都写满了K的名字,没有一片空白。  
  太欢乐了,我也是一花痴女,不过我喜欢大眼睛,外加忧郁型的男生。大大怀念我过去的青葱岁月,唉!一去不回头啊不回头。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即使看言情小说看到男主女主明明那么相爱,却被无情的社会折磨得只能鸳鸯分飞,咧着大嘴一顿嚎。嚎得嗓子哑了,眼睛肿得封喉,老妈实在耐不住我的噪音就跑去楼下要一个香喷喷的肉饼,然后往我面前一扔:“拿去,别制造噪音了,我要补眠,昨天打了一夜麻将!”    
我的鼻子一接触到这种诱人的香味,就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哭了。把书一扔,大手撕肉,大口嚼饼,等吃得心满意足津津有味地舔手指时,才觉得屁股硌得很。一挪才发现,前一刻我爱若珍宝,为之魂牵梦绕、撕心裂肺的小说正皱巴巴地躺在那儿,显然被我的肥臀蹂躏得不轻。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特像普罗米休斯,当然,不是跟他一样伟大地传播火种,他不是被鹰吃了内脏之后,第二天又神奇地愈合吗?我觉得自己更牛,不用上帝帮忙,只要给我一块肉饼(什么肉的都成),我被撕裂的心肺立马就恢复如初,连粘合的痕迹都不留。    
但是K让我心疼了,同时我感觉自己的心每一天都在辛苦地挣扎着。    
我挣扎不是考虑他会不会喜欢我,我站在他面前很自信。高中的时候我还挺瘦的,个高,成绩好,虽然长相中等,但好在皮肤白,所以一白遮百丑了,我觉得他没有理由拒绝我……    
我挣扎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情:K的身高。在东北老家,我们不会看一个男的长相,只要不吓人就成;但是身高可真是太重要了,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大多长得人高马大。我170cm,但是K却只有169cm。我开始为以后怎么带他回家而烦恼。我老爹当年是篮球队的中锋,身高将近190cm。我甚至可以想象,当K像小鸡子似的站在老爹面前,老爹俯瞰他时那不屑一顾的表情。如果我跟K,我爹肯定会打断我的腿,而且很可能是两条。    
自从挣扎之后,每次走过天桥,看见拖着残腿在讨饭的乞丐,我就扛不住,必须留点儿钱再走。别人还以为我很善良,其实我只是跟他们联络感情罢了。如果将来腿被老爹打折了,我也只能讨饭了。现在奠定了感情基础,将来加入丐帮,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我那时侯想的很郑重,考虑得特长远。总觉得一旦喜欢了,就要一辈子。后来发现很多人喜欢是喜欢,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把这些感情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才有那么多当年看起来有如神仙眷侣的一对,也没遭遇什么天灾人祸,一毕业却干脆地分手,老死不相往来。我是真的想好好的,虽然我迷恋美色,但是K让我觉得美色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他让我第一次在精神上感受到了卑微和驯服。  
  @打你个二百五123  08:50:33    太欢乐了,我也是一花痴女,不过我喜欢大眼睛,外加忧郁型的男生。大大怀念我过去的青葱岁月,唉!一去不回头啊不回头。  -----------------------------  同是天涯花痴女,相逢何必曾相识!来,抱抱!
  在这种挣扎中,我就一直拼命掩饰着自己对他的好感,死命地装作自己不在意他。两个班挨得那么近,所以的同学都相互认识,可是我硬是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别人谈论K的时候,我就悄悄竖起耳朵听,但是一问我的意见,我就迅速地岔开话题。那些难得能够相处在一起的时光,竟然就这样在我的遮遮掩掩中溜走了。    
在高中的时候,我有个好姐妹,叫小冰。是一个真正的美女,单凤眼,樱桃小口,鼻梁很挺,身材高挑。那时候还不像港台学校似的,大家有闲情逸致评选个校花、班花什么的。有希望考大学的就死命学习;没希望考大学的就死命踢足球、看小说。大家的精神世界都很丰富,连打架斗殴都提不起兴致。如果有这种评选,小冰是当之无愧的班花。因为我生活比较封闭,高年级的又经常猫在楼上,死不肯现身,所以真不好说她够不够校花的资格。小冰对人总是一副敬而远之的态度,不知道为什么稀罕我。可能是我在班里一演小品就演媒婆老鸨,一出节目就跳大神,浑身充满了喜感,所以跟我在一起比较开心吧。但是因为我的遮掩,小冰后来却险些跟我翻脸。    
当时我特幼稚,特怕别人看出我喜欢K,遮掩得简直是不遗余力,还拉了一个哥们做挡箭牌。这个哥们是个调皮的男孩子,阳光、健康,浑身充满活力,就是嘴特坏,我有时候瞧不过他的嚣张就冲过去刺他两句。可能因为我俩总斗嘴,结果在某些心思不纯洁的人眼里,我俩的互相埋汰就成了打情骂俏。我那时侯干脆不知道小冰居然喜欢这个哥们,谁都没看出来,她的遮掩功力比我还牛。如果早知道,我肯定不会让小冰白白受了这些苦。至今感觉对不起她,相必为了自己的好朋友喜欢上自己喜欢的男人,她心里没少挣扎。  
小冰虽然平时很冷,但是其实很有血性。抱着长痛不如短痛的想法,她就勇猛地约我谈判了。两个瘦高的女人一脸严肃地大眼瞪小眼时,感觉真有点儿像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之间在对峙。还记得那个烈日的午后,她让我选择做姐妹,还是做情敌。其实我简直有些受宠若惊,我跟猪八戒他二姨似的,居然有幸被美女小冰视为情敌,这是何其荣耀啊!我说我哪能喜欢他呢?我俩就是兄弟。小冰就说:“那你没事老跟他在一起干什么?别告诉我你这个超级花痴心里没有可以惦记的男人!”    
我怎么解释她都死活不信,认为我暗藏淫心。在她的咄咄逼问之下我只能招供了:“我喜欢的人是K,喜欢一年多了。”    
小冰当时就傻了,她佩服地拍拍我的肩说:“你太牛了,一直以为你这个傻丫,肚子里连个屁都存不住一个,没想到你居然能憋这么久,竟然是个闷骚型,走眼了,走眼了。”小冰甩掉我这个假想敌之后,乐得屁颠屁颠地跑了,干脆不管我的死活。    
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一堆老木头上,在太阳底下被晒得差点儿中暑。可是头晕脑胀之际,既痛快又心酸。我第一次正视了被自己辛苦压抑的感情: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喜欢了这么久这么久,喜欢得心都快碎了。    
我一个人捂着脸,在太阳底下号啕大哭……    
擦干眼泪后,我在那一瞬间撕裂的心又神奇地愈合了。我决心要跟他在一起。即使将来把他领回了家,老爹把我的腿打折了,我拖着残腿,也要跟他在一起。就这样一辈子,永远都不要分开。    
  楼主,我好淫荡啊,我忏悔,我是个坏人,我居然是因为      八八我从小到大的花痴史,内含鸡巴。。。。进来的      我还以为天涯轮落到这个地步了,原来,是我内心邪恶啊。
  @则天是我  17:50:57    楼主,我好淫荡啊,我忏悔,我是个坏人,我居然是因为            八八我从小到大的花痴史,内含鸡巴。。。。进来的    ......  -----------------------------  则天你太荡漾了……不过我也犯过类似的错,可以理解……  偶曾经把某人“喜欢上
XX”看做是“喜欢——
XX男孩”……
  下了决心之后,我就开始分析把K拐回家的成功几率,然后发现:  
天不时——正在高三过半时;  
地不利——两班之间隔墙壁;  
人不和——两年没有唠过嗑。    
我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命运最坎坷的少女,上天不肯给我一丝一毫的机会。于是我向上天发出了强烈的后现代主义的控诉,顺便要挟老头子成全我的心愿。    
天无绝人之路,在我抓心挠肝都想不出接近K的办法时,高三下学期,终于出现了转机。当时,我在文科A班,他在文科B班,两个班的班主任不知道怎么回事,头脑一发热,就按照数学成绩高低,两个班来串着上课。就是上数学课的时候,我到K班上课,他到我班来上。因缘巧合,他到A班坐的是我的桌子,当然我到B班坐的是他那张桌子了。我们分享了彼此的桌子,也算变相拥有对方的一部分了。    
有一天,他桌子上的试卷没有收,背面写着一句似诗非诗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其实“飞天”的歌词),我以为是他写的朦胧诗,一时技痒就在下面和了一首。    
于是我们就开始了联诗,连续和了一个多月的诗,两个人最后都累得一看纵向排列的文字就恶心的地步,折腾死了N个脑细胞。可是感觉就像包宿打游戏一样,身体是极度疲惫的,可精神上却是极度亢奋。那时候的学生连电脑都没有,更别提上网了,唯一的一点儿乐趣就是穷酸,谁最酸谁就最牛。我的牙到现在都不太好,除了大板牙抗腐蚀能力比较强以外,其他的牙齿都是那时侯被酸掉的。    
因为联诗,以前谈不上熟的两个人迅速地熟悉了起来。于是,K在走廊看见我时会亲切地笑笑,我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会轻轻说声“嗨”。终于从普通同学的阶段跃升为朋友。当然,我不想再这样温吞下去了,时不我待,我必须抓紧剩下的时间来诱拐他。我真不愧为才女,一下就想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于是马上乐颠颠地展开行动了。
  因为高三大家都在学校上晚自习,一上就上到十一二点钟。对于一个不会骑自行车的弱质女子而言,从处于荒僻城郊的学校一路走回家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我鼓起勇气跑过去找他,然后可怜兮兮地拜托他骑车载我回家。一是我俩的家相隔不远(我们老家本来就是个小地方,谁家离着都不远);二是我吃定了他的大男人心理,不会见死不救。果然,他连挣扎都没有一下就答应我了。于是,每天晚上的20分钟路程,成了我最甜蜜的期待。坐在他的车后座,我第一个念头就是用手揽着他的腰,哎呀,真是控制不住想摸摸。但是理智最后还是成功地压制了我叫嚣的欲念,我把自己的魔爪又收了回去。可是不甘心啊,我怎么甘心他就在我前面,我却不能动手动脚呢?于是我又冒出一个念头来。    
K送我回家的第二天,我依然攥着座架,然后在他快拐弯的时候,我算准了速度与力度,把手撤回来把脸捂严实了,在惯性的作用下,人车迅速分离,我“扑通”就摔了下去。除了屁股比较疼之外,只是膝盖有点儿擦伤。    
但就是这点儿轻伤就把K吓得冷汗都出来了。他把车子扔在一边,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不要上医院?骨头疼吗?”我向他露出比阳光还灿烂的微笑:“没事,座架可能有点滑,没把住,继续走吧!”K又问了我几遍,看我脸上一点儿疼痛的表情都没有,终于放下了心,当然也暗暗佩服我的坚强。再上车的时候,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光滑的座架,犹豫又犹豫,终于说:“要不,你扶着我的腰吧,省得再把不住,或者……”没等他“或者”完,我就迅速地说:“好!”    
他愣了一下就没再说什么,于是我就这样顺理成章地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都扶着他的腰,爪子可以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挠挠了。
  LZ继续啊
  肿么这么有爱啊  想当初我也喜欢过一个
后来稀里糊涂就毕业了  至今没有说过一句话  最近他竟然加了我扣扣
还说看到共同好友多才加的 互报名字之后 我的小心脏砰砰那叫一个乱跳啊
然后 然后 就木有嘞......  到现在还是么有说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好吧 发现我其实是一个很博爱的人  不过我喜欢的类型是小眼睛哒白一点的 瘦一点 = =
好吧 虽然我不是很瘦
  有一次,我俩一起回家时,谈起了高考作文。    
我就说他作文写得可真好,我都能背下来。他笑着说:“你也太夸张了,谁会背我的作文,又不是唐诗宋词!”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我背一下给你听听?”他被我认真的表情吓住了,只得点了点头。于是他在前面骑,我在后面开始背他写的作文,每一字每一句,我都认认真真地背着。这些字句在我的记忆里盘旋了快两年的时间,我熟悉它们就像熟悉我的心情一样。背第一篇时,他震动了,回头瞅了我一眼,我不知道他究竟想说什么,于是闭着眼睛继续背下去,一直把他的7篇范文全都背完。背完的时候,我俩谁都没说话。后来他把自行车停住,然后对我说:“咱们走一会儿吧。”我点点头,也跳下后座。晚风徐徐,吹得人心里痒痒的。我心里有很多很多话想跟他说,可是却一句都没有说出来。有时候语言真的很多余,静静地感受一切就好了。现在想想,他当时可能就知道我喜欢上他了,只是他什么也没说。    
后来,他就开始早上也天天送我上学,晚上一起上完自习,再用自行车拉我回来。我俩都没有提作文的事情,可是感觉又比朋友近了一步,多了一些暧昧和朦胧的东西。坐在他后座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唱歌,一唱就唱一路。他最爱唱的就是那首“飞天”,那样的苍凉,透着不羁的灵魂:  
如果沧海枯了,还有一滴泪  
那也是为你空等的一千个轮回  
蓦然回首中,斩不断的牵牵绊绊  
你所有的骄傲,只能在画里飞  
大漠那落日下,吹萧的人是谁  
任岁月剥去红装,无奈伤痕累累  
荒凉的古堡中,谁在反弹着琵琶  
只等我,来去匆匆,今生的相会  
烟花烟花漫天飞,你为谁妩媚  
不过是,醉眼看花花也醉  
流沙流沙漫天飞,谁为你憔悴  
不过是,缘来缘散缘如水  
我和K走得那么近,是因为“飞天”的歌词;我后来跟K在一起,听得最多的是这首“飞天”。后来在与K分离的日子里,每次想他, 我就会听一遍“飞天”,听着听着,眼睛里就会浸满泪。    
我为他憔悴,他又为谁憔悴呢?    
  @佐笾Joy  10:20:41    LZ继续啊    肿么这么有爱啊    想当初我也喜欢过一个 后来稀里糊涂就毕业了    至今没有说过一句话    最近他竟然加了我扣扣 还说看到共同好友多才加的 互报名字之后 我的小心脏砰砰那叫一个乱跳啊 然后 然后 就木有嘞............  -----------------------------  我也不瘦,是个小肥妞滴!可能就是因为是肥妞,所以喜欢别人都只敢偷偷地喜欢,暗恋到死那种!哎,很痛苦啊有木有!
    @苏锦瑟 回复日期: 10:37:10  回复
      @佐笾Joy  10:20:41      LZ继续啊      肿么这么有爱啊      想当初我也喜欢过一个 后来稀里糊涂就毕业了      至今没有说过一句话      最近他竟然加了我扣扣 还说看到共同好友多才加的 互报名字之后 我的小心脏砰砰那叫一个乱跳啊 然后 然后 就木有嘞............    -----------------------------    我也不瘦,是个小肥妞滴!可能就是因为是肥妞,所以喜欢别人都只敢偷偷地喜欢,暗恋到死那种!哎,很痛苦啊有木有!   ====================================================  握爪~~~   就是怕表白了被拒啊
就是自己么有自信啊
后来 后来就减肥啊减肥 效果也就这样呗
没有什么特别的 每次买衣服都很纠结啊 有木有 穿这件 那件都不满意
卖衣服的人说不胖啊不胖 毛啊 为毛我看镜子里觉得胖呢 不满意啊
  记得EX追我的时候说我很漂亮很漂亮的 毛啊
后来分手了 他说 他说 他喜欢骨感美女
以后你结婚姐送你一具道具骷髅要不要
  我以为,他愿意跟我一起上自习,每天送我回家,让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他对我肯定也有点儿意思……那时候我天天都神魂颠倒,半夜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里写日记。我老爹要知道我在高考的关键时刻想这些用不着的,肯定二话不说把我给踹死;我老娘也会往我的脸蛋甩上祖传秘制的赤沙掌!    
不过隔了这么多年再回想起来,我还是不后悔。人不花痴枉少年啊!(高考的筒子表跟我学)    
凡是高考生都应该有这样一个印象,就是在教室后面会挂上一个倒计时牌子,上面写上“距离高考XX天”,每次看见这种牌子,我的心脏都会小小停顿一下。我记得距离高考100天的时候,K的自行车爆胎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我压滴。那时候已经很晚了,路上没有修自行车的摊子。于是他推着自行车在前面走,我慢慢的跟在他后面走。过马路的时候,被卡车刺眼的前灯一晃,我突然之间就大脑缺氧、热血沸腾,然后灰常冲动地跟他表白了。K看着我,喃喃自语:“怎么会?怎么会?”我不知道怎么答他。结婚可能需要太多的理由,但是喜欢一个人真是没有理由的。何况他这样好,我为什么不可能喜欢他呢?就因为我长得比他高,就因为马上要高考吗?    
  @佐笾Joy   就是怕表白了被拒啊 就是自己么有自信啊 后来 后来就减肥啊减肥 效果也就这样呗 没有什么特别的 每次买衣服都很纠结啊 有木有 穿这件 那件都不满意 卖衣服的人说不胖啊不胖 毛啊 为毛我看镜子里觉得胖呢 不满意啊     记得EX追我的时候说我很漂亮很漂亮的 毛啊 后来分手了 他说 他说 他喜欢骨感美女 骨你妹啊 以后你结婚姐送你一具道具骷髅要不要       -----------------------------  说起买衣服的经历真是太悲催鸟!我没有减下来的时候,每次买衣服都只敢看,不敢试。有一次终于鼓起勇气对人家店员说:“把这款衣服的最大号拿给我试试!”人家瞥了我一眼,然后客气地说:“不好意思,最大号恐怕也不太适合你……”我倒啊!!后来只能淘宝的胖MM大码店去买衣服……每次广告上都是说“不显胖”,但不是穿了之后就把人变瘦嘛,所以依然胖得要命!偶最肥的时候是160斤……后来受到失恋的刺激,减到了120斤。啊,好怀念120斤的那段短暂时光,神马衣服都能穿哎!现在因为怀孕,又胖回去鸟
  @拉林缅甸联邦共和  10:56:43    顶~~~一位夫人打电话给建筑师,说每当火车经过时,她的睡床就会摇动。“这简直是无稽之谈1建筑师回答说,“我来看看。”建筑师到达后,夫人建 议他躺在床上,体会一下火车经过时的感觉。建筑师刚上床躺下,夫人的丈夫就回来了。他见此情形,便厉声喝问:“你躺在我妻子的床上干什么 ?”建筑师战战兢兢地回答:“我说是在等火车,你会相信吗?”~~~~    .....  -----------------------------  汗,我荡漾了,我以为建筑师躺在床上,然后跟夫人XXOO,所以床才会摇得厉害。。。偶不纯洁鸟
  东北魁梧花痴女表示看得十分欢乐~
  K没有再说什么,可能我的告白对他来说太突然,所以,他也不知道说神马是好。但是渐渐地,我们偏离了回家的方向。我俩一直走,一直走,从城东走到了城西。一路上,我像发烧说胡话似的絮絮地说着我对他的思念。K一直认真地听,大部分时间沉默,偶尔的叹息,轻轻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天晚上,我们去火车站吃了馄饨;在纺织厂的花园里,坐在一个长椅上仰头一起看树木苍翠博大的树冠,好像自己也窝在翡翠巢一样,绿得那样艳,那样浓,带着一股凄惶。    
我重复地说:“K,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我甚至没有问他究竟喜不喜欢我,我只觉得,只要我在说,他在听,那我就心满意足了。K也一直没说喜不喜欢我,只是后来回程的时候,他唱起了歌,是林志炫红极一时的“你的样子”: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象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  
就向早已忘情的世界,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惊醒,诉说一定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是否来迟了命运的预言早已写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不变的你,伫立在茫茫的尘世中.  
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心爱)的灯笼.  
潇洒的你,将心事化进尘缘中.  
孤独的孩子,你是造物的恩宠……    
这是我整个花痴历程里的第一次告白,具有里程碑的伟大意义。第二天,我把喜欢他时写的一本《K氏物语》拿给他看。他看了之后说:“真的谢谢你。”虽然没有再说什么,但是我以为他至少被我感动了吧。在这样熏然欲醉的暧昧情怀里,我恍惚着过了一个月,每天都感觉鸟语花香,阳光明媚,连做卷子都会时不时地发呆,然后傻笑一会儿。我的行为其实是很惊悚的,同桌以为我中邪了,还特有义气地为了我求了一个平安符,逼我戴上。  
  @窗边的野猴子  11:08:55    东北魁梧花痴女表示看得十分欢乐~  -----------------------------  抱抱,偶是东北彪悍花痴女
  足足精神恍惚了一个月后,在一个暴雨天,K告诉我,他其实已经有女朋友了,一直没有告诉我,是怕伤害我,影响我高考。可是他看见我的样子,又怕我越陷越深。他问我:“做我的妹妹好吗?”我愣了一会儿,然后号啕大哭。当一个人伤心的时候,真是顾不上自己能不能哭出“梨花带雨”的美感。假如当初没有那些无谓的犹豫和挣扎,早早地告诉我喜欢他,那他会不会喜欢我呢?有一段时间我一直这样想,越想就越恨自己。或许仍然是这个结果吧,一切都注定了我俩有缘无分。    
K的女朋友学习成绩比我好,跟我一样骠悍,我想来想去,都没觉得自己比人家多出来什么,哪怕是肥肉。我只有咬咬牙,败下阵来,认K做哥了。自此之后,我逐渐把对他的喜欢转为了亲情。其实我是有点儿恋兄情结的,也一直渴望自己有个哥哥,K很男人,有担当,是哥哥的理想人选。    
后来,我的那个哥们终于跟小冰表白了,小冰也痛快地接受了。只是两个人的性子都很烈,哥们有些大男子主义,小冰则有一股子美女的骄傲,于是两个人纷争不断,小吵之后是大吵,三天两头闹一次分手。两个人都折腾得特别痛苦。我责无旁贷地成了说客,劝完这个又劝那个。    
有一次小冰又要跟哥们分手,我无奈地说:“有一个你喜欢也喜欢你的人是多么不容易,如果K喜欢的那个人是我,我是绝对舍不得跟他说分手的,更舍不得让他痛苦难过。”小冰把我抱进怀里,我的眼泪在她漂亮的裙子上糊了一大片。在我这种哀兵之举下,她开始珍惜起自己的一段感情,对哥们温柔起来,两个人一直磕磕绊绊地好到大三,还隆重地订了婚。    
可是,有些人就是有缘无分的,譬如我和K,又譬如小冰和哥们。他们毕业之后还是分了手,没有第三者,就因为彼此都折腾得太累了,累得记不清自己为什么还要坚持这段感情。我没有再劝过他们了,我已经意识到,感情是绝对不能强求的一件事情,是你的就是你的,想跑也跑不了;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强求也求不来。  
  在我们那届,高中谈恋爱最后修成正果的,只有两对,其中一对就是K和他的女朋友。K是一个长情的人,他跟女朋友分隔两地上大学,整整分开了四年,要搁别人早就换了N个了,何况K上的是重点大学,而他女朋友上的是本地的大专。但是他对她却始终如一。    
我跟K在大学毕业前一直保持着通信,放假回老家也总要见上一面。我到他家蹭过几顿饭,他妹妹总是亲切到管我叫“姐姐”(虽然我心里灰常希望她管我叫嫂子);    
我的围棋是他教给我的,可惜我虽然附庸风雅,但是却一点儿悟性都没有,把他气得差点儿吐血;    
我写的第一本中篇小说的14个章回体标题都是他给起的,标题写得比内文还好;    
我有恐高症,他拐我到公圆里练习走木桩,吓得我抱着他的裤腿哭爹喊娘;    
在炎热的夏天,我俩也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在黑暗的电影院里,听着周围情侣频繁传出亲吻的声音,我俩尴尬得落荒而逃……    
高中毕业的时候,在同学录上,K写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妹妹是藏身书屋的蚯蚓。我想他是了解我的,说到底,我就是一个爱看小说的懒虫子。从来胸无大志,每顿饭里能有点儿肉,屋子里有个能上网的电脑,床上躺着一个心爱的男人,这样就够了。
  我曾经真的喜欢过K,但我也真的是个花痴。花痴的特性之一就是好色和健忘。所以本来应该让别人刻骨铭心的一段情,到我这儿过完暑假就忘得差不多了。害得那帮本来准备好手绢为我打气安慰的死党们都白跑一趟,骂我是头猪。    
后来有一天,在网上遇见了K的女朋友。她问我,我跟K是不是有点儿什么。我赶紧说,我跟K连手都没有拉过(没拉过手,但我摸过他的腰,不算欺骗吧?)同时也勇敢地承认:他那辆自行车的后座轮胎确实是我给坐爆的。后来想想,高三跟K走得很近的那段时光,他女朋友其实一直是介意的,或许我不知不觉就成了她心里的小三儿。我不愿意给K的生活增添麻烦,也清楚他有多珍惜这份感情,于是就渐渐割断了跟K之间的联系。他大学毕业后,我不知道他的单位、地址、电话、信箱、QQ,我的联系方式也换了,他就这样淡出了我的生命。我辗转地听说他们已经结婚了,两人在南方安家了。后来,我很多次想联系K,但是出于种种顾虑都放弃了。但是K作为我高中时代最美好最遗憾的回忆,永远在我的记忆深处——默默地潜伏着。    
大概是因为这次失恋的刺激,我神童的潜质又发挥出来了。上了高中之后,我数学烂到了极限,150分的卷子,我最多得50分,基本上都是选择题得的分,而且还是靠蒙的。跟K一起上自习之后,他就努力地帮我补数学,高考前,K让我背了三道大题,结果其中一道就出了,题型一模一样,只是换了数字而已。最后我高考的数学成绩居然比K还高了2分,这让一向宽容大度的K耿耿于怀,说我扮猪吃老虎,欺骗了他纯真的感情。就因为数学成绩发挥超常,本来注定考不上大学的我,鬼使神差地进入了H大X系(一本)。所有人都很意外,包括我自己在内。    
到H大报到那天,我忽然看见了一个高个儿男生的背影,清爽的头发,棕色的休闲毛衣,蓝色的牛仔裤……心先是猛跳了两下。等他转过身,小眼睛,单眼皮,兜兜齿……我彻底晕菜了,我等待了20年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  
  老公要带我去吃烤肉,某瑟出门觅食去也!
  我对C的单恋自此轰轰烈烈地开始鸟……    
我至今都觉得自己没有喜欢错人,C确实是挺好的一个人,具备勤奋、善良、坚韧等种种优点。我从背影就能喜欢对人,说明我在这方面是非常有眼光滴。比布衣神相还牛。    
报到那天,偶们XX系的筒子们都是由他来组织的。我当时以为他是导员或班长或书记或委员什么的,后来证明都不是,只是一个临时被抓来干苦力的倒霉蛋而已。我默默地欣赏了他整整一天,直到心跳的速度再也承受不了,才跑去买点儿速效救心丸,连带买了瓶“娃哈哈”矿泉水,就药服下,然后马上又跑回来欣赏了。我非常自豪地说,全系都没有女生发现C魅力的时候,我第一个发现了他,并且追随了他整整两年。    
但是这次幸运之神抛弃了我,把我分到了一班,而他是二班,二班有很多漂亮的女生,这让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天天晚上的噩梦内容都是某个漂亮MM的手挽着C的,而我在灰暗的角落里无声哭泣。其实就算没有漂亮的女生在,我也没有竞争力。本来高中的时候我的身材还是比较标准的,身高170CM,体重120斤。跟骨干女生比不了,但是咱有胸有臀,前凸后翘,也算有点儿曲线美嘛。当然,长相是比较普通滴。其实我老爹长得很精神(成为中年大叔后还追求者甚众),我老妈年轻时特像董文华,号称XX厂的五朵金花之一。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说,我怎么也不应该长成这个模样的。但是显然,我是结合了爹妈的缺点长的,所以,本来有希望长成小美女的我,不小心就成了歪瓜裂枣,只能用“五官端正”来形容了。问题是,我长这么大,压根就没见过五官不端正的人!  
  最悲催的是,此时的我完全不具有一点儿吸引力。因为不小心考上了大学,还是一本的重点系,所以我老爹和老娘兴奋过度,使劲地给我弄好吃的,想吃什么尽管说。我也是一个二百五,虽然很花痴,可是完全没有萌发女性的爱美意识,放开腮帮子狠狠地吃。经过3个月的催肥,我从120斤长到了160斤,成了一个灰常彪悍的小肥妞。    
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我的脑袋像是被门挤了似的,一时兴起要回归自然,享受阳光,结果去晒了很多天太阳,晒得满脸都是雀斑,本来白皙的皮肤也晒黑了。头发也就比板寸长一点儿(老爹一直有运动情节,他认为只有梳运动发型的女孩才是最美的,可惜像他那么想的男人真是不多)。总之,我大一时候的形象是灰常恐怖的,活脱脱的一个又黑又胖板寸头一脸雀斑的小肥妞。我结婚后把当时的照片给老公看,老公当时惊呼:“哇,这个女的是谁啊?”我坦荡地说:“是我。”老公更为坦荡地说:“如果你遇见我的时候是这个德行,我真没有勇气娶你。”我之所以没揍他是因为,我也认同他的说法,确实长得有点儿……让人难过啊。    
在这种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喜欢上又瘦又高的C,难道世上还有比这更悲催的事吗???有木啊有木有!  
  但是C这种高瘦清爽男,是我哈了很多年滴。身为花痴女的我,怎么能轻易就打退堂鼓呢?见了帅哥不上,那是可耻滴,懦弱滴,要被其他花痴女鄙视到死滴。于是,偶就开始往上冲鸟……    
那时候系里都上大课,再加上扩招,教室里呼拉拉地塞进好几百号人。想找个机会认识C真是太TMD难了。总不能把人家堵在门口说:“喂,小子,我相中你了,陪姐妹玩两天?”人家能把我当流氓拍死。但是,我创造了个机会,运用一块橡皮。  
  开学的第六天,正好有一节现代汉语课,这是个小课,教室里不到100人。我那堂课来晚了,所以等我来的时候,每张桌子后面都有人。但是大学生嘛,都比较牛,所以很少有挨得很近的,总留那么一个空隙,间隔着坐,所以我基本上是想坐哪儿就坐哪儿,变相给我提供了选择的机会,当然,我就一屁股坐在C旁边了。嘿嘿,同桌哦,暧昧的同桌!啦啦啦!为毛我现在想起来还那么兴奋捏!!    
不过坐在C旁边,他也不说话,跟快风干的木头似的。我想了一堂课也没有机会跟他说话。如果再不能跟他搭上话,下课他就走了,这个机会可是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儿了。于是我急中生智,先找好角度,然后再偷偷地把橡皮扔到地上,让它自然地滚到C的脚那边儿(这绝对是一个技术活儿,花痴女必备绝技)。    
我装模作样地够了半天也够不到,最后做出诚恳且无奈的样子,微笑地对C说:“同学,你能帮我把橡皮捡起来吗?”C马上就蹲下身去捡了给我,我自然要说声谢谢,然后顺便问一句你是哪个班的,于是我们俩顺利地交换了姓名和班级,走出了重要的一步。(在学校里,这个方法比借书还管用,我还利用橡皮在自习楼里认识了一个计算机系的帅哥,我的花痴女友都妒忌到要命,一直追问我怎么认识的,但我没有舍得告诉她们这个方法。)  
  认识了之后就好办了,以后在路上彼此遇见就点个头,在食堂见面就微笑一下,问个好。半个月之后,C就感觉总能碰见我了,我成了他熟悉的陌生人。紧接着,我们全系都去看戒毒图片展览,我离老远就看见他了,但是我硬憋着没去跟他打招呼。花痴女比较高的境界应该是欲拒还迎,欲说还羞,蛮干是不行滴。所以我选择引君入瓮。装作认真的样子,拿个本子在他背后的那张图片前流连忘返。那个认真劲儿呀,就别提了。C一回头就看见我了,然后习惯地跟我打招呼:“是你啊,看什么呢?”然后我俩就开始谈戒毒,顺便走了一路。当天晚上我兴奋得连晚饭吃什么都不知道了。满眼冒的都是一朵朵粉红粉红的大桃花。    
怎么才能继续拉近距离呢?我也文雅了一把,开始用钱钟书的老办法,借书。如果我主动向他借书,那我花痴段数就太低了,我是想办法让他主动向我借滴。我天天拎着一本特别有趣的书《好兵帅克》,结果他每次看见我的时候,都能瞄到这本书,一周后C终于忍不住问:“这本书这么好看吗?你怎么天天看?”我说我都看N遍了,就是看一辈子都不觉得腻烦。(这不是假话,确实很有意思,有一次在课上看这本书,我活活笑抽了,一直跌到桌子底下,当然老师也差点儿被我气抽了。)    
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淡淡地说:“你想看吗?想看你就拿回去看吧,没有关系。”后来他也迷恋上这本书了,于是我们除了戒毒之外,有了第二个共同话题。显然这个话题更适合男女在一起培养感情。实践证明,男女借书确实能够增进了解,打开友情的大门(注意,只能保证友情,进入爱情就不是借书能够决定的了)。我为此真正崇拜起了钱钟书,掏了20元钱买了一本正版的《围城》。当年单眼皮帅哥陈道明那么诱惑我,我都没有舍得买,但是现在我却义无返顾地买了,而且买完之后居然也没有心疼。爱情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  
  今天就更到这里,楼主看电视去也——
  我们H大虽然教学质量一般,但是校园面积真不是盖的,几个教学楼横穿校园南北,有时候上节课,要在10分钟时间内越过操场、小树林、N个食堂还有一个地下通道(台阶还贼多),有时候跑得要死要活,好不容易奔到教室里,却一直喘到下课,老师说的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真不知道负责排课表的人脑袋是不是被门挤了,我从没放弃过诅咒他。    
上课的时候,我总愿意坐第一排。不是爱学习,而是整个阶梯教室能容纳好几百人,乌鸦鸦的全是黑脑瓜,看着就眼晕,在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严重缺氧,头昏眼花,想要从人堆里把C给辨别出来,真是有心无力,虽然在我心里他是一颗勾魂摄魄的南非大钻石。    
于是我尽量让自己坐在第一排,正对老师的位置。C上课地时候总得看老师一眼吧,那么他肯定能看见我的后脑壳。为了让我的后脑壳能够吸引住他的视线,我真的下了不少苦功,脸上是从来不化妆的,可是我买了好多漂亮的发夹、头花往头发上戴,每天后脑勺都亮闪闪的。后来有很多同学都愿意坐在我身后,一是我坐得直,能帮其挡住老师的视线;二是我的发饰很聚光,他们可以借着这点光亮在下面打掌上游戏。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C无论上什么课,都在下面背单词,可能连老师长什么样儿都不清楚,亏我心慌了那么长时间,全白搭了。
  大一时,我是住在杂寝里,同楼的全是跟我们系八杆子打不着的艺术家们,所以我可以毫无顾及地把对C的心意赤裸裸地表露出来。具体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在寝室里贴了一张大白纸,在上面画正字。见到C一次就画上一笔,攒到一个月之后再数数正字有多少;     二、如果见到C,我就会在熄灯之前反复念叨他今天穿了什么衣服,什么鞋,表情如何,他在干吗,我预测他见到我之后会干吗诸如此类;如果没见到大春,那我也会念叨,不过内容就比较单一了:他在干吗?但是当单一的内容重复将近一百遍的时候,所有寝友都被我折磨得口吐白沫。     多年以后,我们在H大附近小撮,我不小心提了一声C,我们艺术寝的咪咪当时就反酸水了,另外两个也直干呕。先头我以为她们都怀孕了,还担心带的钞票不够送礼,后来才知道是当年被我墨迹得做下了病。我承认,是我毁了她们的后半生……    大一的整个时光,都是在我对C走火入魔般的花痴中度过鸟……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一的暑假,我老爹老妈带我去北京玩。在外面玩嘛,阳光就很晒,那时候还不习惯抹防晒霜毛的,觉得脸上油腻腻的很难受。于是乎,我雀斑华丽丽得连我向来淡定的老爹都无法忽视了。有一天,老爹仔细地看了我的雀斑很久,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带我去激光祛斑。我是一个见针管就晕的人,胆子小得很,一听见“激光”俩字儿,腿都打哆嗦。可一想到雀斑去掉之后,脸就白白净净的,那C会不会喜欢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捏?于是我银牙一咬,挺着胸脯就进了医院。老爹很谨慎地选择了一个三甲的正规医院的美容科做的激光手术。其实打激光的感觉,跟被橡皮筋弹脸蛋似的,疼痛还是可以忍受的。不过我不建议大家去做激光祛斑,因为会影响你的肤质,让你的皮肤变得很敏感,然后产生各种各样的悲催,这个我后面就会提到……    大二刚开学我就得到一个好消息,不知道主管宿舍的领导们都是怎么想滴,总之,我又被从杂寝里拽了出来,塞到我们学院的一个寝室。注意,是一个学院的,但不是一个系的,所以我的新寝友们对我而言还都是陌生人的说。我们是4个人一个屋,跟我同居的分别是:小妖、文文和辣椒。她们三位都是我的大学生活里非常重要的人,尤其是将我带上色女这条不归路的小妖。  
  刚搬完寝室就迎来了军训,要整整军训21天。我刚做完激光祛斑,脸上不能晒,更别提要晒21天了。其实我完全可以用医生诊断书去申请不参加军训,但是我那时是个死心眼的傻孩子,完全不懂学校里的道道儿,以为不参加军训,就不让毕业,总之就是灰常灰常的小白。于是,我就勇敢地戴着口罩去参加军训了……大家想想,在一片穿着一大片迷彩服的人堆里,全都是乌鸦鸦灰突突的,万点黑中就我那么一点儿白,效果是多么的惊悚啊!回头率简直是百分之五百!全校有那么多军训的人,但是戴白口罩的就我一个,灰常的稀有。我想,我那届的校友们,哪怕不记得我,但肯定都能记住那个耀眼纯洁的白口罩。白口罩无形中也让我的人缘好了很多,我们系男生想向女朋友献殷勤,帮着送点儿手啊,扛个包什么的,都必须以我为坐标,然后就能迅速地找到目标人物。我那时候的作用跟GPS差不多,老有用啦!    
那21天对我来说真是生不如死啊。天那么热,我还得天天带口罩,每天都觉得呼吸困难,憋得要死。那种感觉,只有经历过非典的人才能体会。当军训结束,我终于能够摘掉口罩的时候,我惊喜地发现,我的雀斑果然没了!但是悲催的是,由于皮肤太过敏感,我的脸上开始起痘痘了,很多……很多……的痘痘。那个脸啊,真叫惨不忍睹啊惨不忍睹!我本来打算祛斑之后跟C告白的,这下子我完全没有勇气了。要一个男生去天天面对一张满是痘痘的脸,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连我自己都没有勇气面对痘痘男,凭什么让别人接受痘痘女呢?在绝望的时候,我只有一遍遍地鼓励自己:天欲降大任于花痴女,必先胖起身,毁其容……    
  搬寝之后,终于跟本系的同学一个楼了,没事儿可以串串门毛的。然后跟着这些美女,跟本系的男生们也开始有来有往,渐渐熟悉起来。不知不觉中,我跟一个男生猴子走得很近。    
猴子其实是我们班的班长。他当班长的时候我都没咋高看他,可是自打知道他跟C一个大寝之后,我对他的感情那就是老乡见老乡,亲得没治了啊。猴子对C的生活作息、脾气秉性、兴趣爱好、身家背景都了如指掌,这让我对他的崇拜简直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猴子是个热心肠的人,他对我的态度基本上是八个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又见我单恋(全系差不多都知道我喜欢C了,所以不能算暗恋了)实在忒辛苦,又不屑做拉皮条的活儿,就只能把他所见所闻都一一告诉我,也算一解我的相思之苦。其实猴子曾经不止一次地暗示过我,我不是C喜欢的那一型。但是我当时中了言情小说的毒,完全听不进去他的忠言。现在想想,身边有一个朋友,能够不厌其烦地苦口婆心地劝你、点醒你,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儿啊。现在谁有那个闲心操心别人的事儿?    
我那时候,我经常晚上拉着猴子一起吃饭,一直吃到食堂打烊才离开,回寝室的时候还得继续白话一路,也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多话说。那时候,猴子的女朋友在外地,所以他经常是一个人晃来晃去,跟孤魂野鬼似的,我俩正好做个饭伴儿。现在,我和猴子一直都是哥们,追溯起来感情都是那时候打的底儿。现在我在北京,猴子在上海,我们已经N年没有见面了,真有些想他。如果什么时候他能过来,我一定豁出来好好请他吃一顿。没有几对恋人能扛得住时空的考验,大学还没毕业,猴子就跟女朋友分手了。毕业后,猴子又处了N个。高大英伟的猴子其实有点儿浪子的气质,事业心强,野心勃勃,不太适合居家过日子,我真担心他将来会孤独到老,哎。  
  光顾我帖子的人只有小广告。。。。太悲催了。。。。哭鸟
  其实那么喜欢C,除了花痴本性以外,更因为敬佩他的刻苦。刚经历了黑色七月,折腾了半条命才挤进大学这个窄门,谁不愿意舒散舒散筋骨,打打游戏、聊聊QQ、泡泡妞什么的?但是C不同,他是一个很刻苦,也很有理想的家伙。从大一开始,他每天学习到晚上一两点钟,分秒必争,风雨无阻,比瑞士的钢刀还顽固。    
不知道哪位高人曾跟他说过,考研的关键在于英语,英语必须天天学,时时记,所以他把所有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到英语上了。走路的时候戴着耳机仰面朝天,嘴里叽里咕噜地跟着英语磁带念叨;上课的时候,就找最后一排坐下,然后两耳不闻窗外事,低着头一个劲儿在纸上划拉单词。为了英语,我敢说他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由于用脑过度,经常目光呆滞,面无表情,应答时“呵,呵”的单字往外生蹦。基本上,当时的C就是这么一个状态。    
说实话,我不止一次地怀疑他有自虐倾向,但又觉得他很像文化大革命时期回归第一线的老知识分子,压抑许久的激情在瞬间爆发,并且惟恐自己再也没有机会这样拼搏。C的奋斗是单调的、刻苦的、执著的,也是惨烈的。我常常有种错觉,他就像浑身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悲剧英雄。
  C因为无暇兼顾专业课,我专业课学得还可以,有一次他朝我借笔记,我当时感觉既兴奋又后悔,我的字迹实在是太潦草了。不过这也是受客观环境所限制,老师讲得太TMD快了,我的字都飞出去了,才勉强跟上速度,班上能记全的真没几个。看见他拿着我的笔记,眯着眼睛努力辨认的样子,我真恨不得能扑上去把整本笔记都撕碎!羞耻啊,羞耻啊,在心上人面前居然展现出身上最不堪的一面!    
不过这件事情提醒了我,我忽然意识到,C在笔记方面是需要我的。于是,我饱含着泪水,利用每天晚上的时间,把所有专业课的笔记全都工工整整地重抄一遍,目的只有一个——方便C使用。虽然很辛苦,但是看见他顺利地抄笔记后露出那种安心的笑容,我心里酸酸甜甜的,觉得一切都值了。  
  因为经常借笔记给他,所以我们之间的交往就渐渐多了起来。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我们当时学的诗都是繁体字,为了让他好背,我就把所有诗全都用简体字写了一遍给他;临考前,给他制作了所有科目的考试重点,以便他过关。后来做的事情就很零碎了,帮他去听讲座录音;他要演小品,我给他写剧本;每次回家给他带些好吃的东西什么的……  
表示到这份儿上,连傻子都知道我的心思了。于是我旁敲侧击地问问他对我有什么想法。C沉吟一会儿说:“你是个好人……(中间省略321字各式赞美词),但是我在高中时就有女朋友了,她在外地读大学。”     “咔——嚓”一声闪电,我被雷得外焦里嫩。    
  我再一次感觉自己是世界上命运最坎坷的少女。为什么我喜欢的人全都有女朋友,而且女朋友还全都沉在海底,让我不知不觉地踩进雷区里呢?总遇到这种狗血我伤不起啊伤不起!    
老妈从小教导我:别人家的东西不能动。所以抢人家男人的事情我是绝对干不出来的。我这个人最擅长换位思考:我要是有男朋友,被人抢了,我肯定恨得要死,然后冲上去,拽着那个女的头发就往丫脸上泼硫酸!那么,如果我抢了别人的男朋友,那么别人也会这么恨我,或许哪天抽冷子就往我身上倒汽油,泼王水!所以,哪怕是为了自身安全,我也绝对不能抢别人的男朋友。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花痴亦有花格。  
情路坎坷、心灰意冷之际,我总结了一下自己花痴之路连续遇挫的原因:那就是琼瑶误我啊!    
我不幸过早地接触了琼瑶小说,但由于心智不成熟,判断力严重不足,小说里的东西,我是全盘接受,没有将鲁迅先生“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拿来主义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琼瑶总是强调被男人追的女人是多么细腻啊、善良啊、热情啊、诗情画意啊……我对照一下自己,结果发现自己就是被男人喜欢的那种典型:    
心思细腻——C的每件事我都记得,还坚持写日记;  
善良——我当然很善良了,你有见我做过不善良的事情吗?  
热情——我对每个想追的男人都很热情;  
诗情画意——我能背下李清照全集,也会画点儿Q版漫画,我还会下围棋,弹吉他(只学会了一个世界名曲——“两只老虎”)!  
我这样的女人,男人为什么不喜欢??我仰天长啸,怒声问苍天,苍天回道:“你长得不漂亮!”
  lz我是来支持你的~~~写的很好看~~~加油~~~我森森地觉得每个女人心底都是花痴的......
  我顿时醍醐灌顶。彼时满脸痘痘的我,距离美女的距离真是太遥远了。更令我倍受打击的是,我们H大的摄影老师简直是个不良伯伯。某次,他居然扛着高倍长镜头在小树林里偷拍我,把我脸上的每个痘痘都展现得淋漓尽致,动人心魂。后来,不良伯伯把照片给我时,还一脸深沉地说:“你的脸挺艺术的,给了我不少灵感。”靠,那毁容的人不是给你更多灵感,干吗不去医院蹲点?    什么“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让发明这句话的人去死吧!明明应该是“丑男追女隔座山,美女追男隔层纱。”都是大学生,有青春有学识,身体又不残疾,是个女人送上来就要啊?还没饥渴到这种程度,总得挑点儿食不是(立志追求一夜情,将元气奉献到床上事业的除外)。   回头想想,琼瑶小说里的哪个女人不漂亮?一个赛一个的水灵,哭的时候全都梨花带雨,让男人更加怜爱。要换个傻姑上去甩大鼻涕,你看男人还愿不愿意趁机吻她那纯朴肮脏的红脸蛋!      
  @beechwood  16:53:22    lz我是来支持你的~~~写的很好看~~~加油~~~我森森地觉得每个女人心底都是花痴的......  -----------------------------  太感动鸟!终于有人留爪印啦,偶会继续加油写滴!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偶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形象!即使花痴,偶也要做一个花痴小美女,而不是花痴小丑妞!野猪大改造的过程我整整进行了一年!     
第一步:减肥。首先减少饭量,每顿米饭不超过二两,不喝碳酸饮料,不吃高热量食物。同时加大运动量,每天晚上到学校操场的塑胶跑道上跑步。当然,我没有罗胖子那么变态跑25圈;我坚持每天跑4圈,大概是1200米。天天如此,风雨不改!减肥药毛的我是不敢吃的,我们隔壁宿舍的一个妹妹吃了减肥药之后,上吐下泻,天天跟林妹妹似的较弱无力,把身体都澡垮了。我觉得任何速效的减肥方法都是会损害身体的,尤其是未婚的妹妹要格外慎重,选择健康的减肥方法。否则万一搞得内分泌不平衡,将来可能会影响生育滴。一年后,我从160斤,减到了120斤,配合我170CM左右的身高,身材还算可以了。之所以没有继续下狠手去减,是怕把我的咪咪上的肉也减掉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第二步:美容。偶办了一个美容卡,每周去做一次美容。包括祛痘、美白、保湿等等,顺便修修眉毛,做点儿精油推背毛的。除了去做美容,偶隔两天敷一次面膜,并且不用任何化妆品,以免损害皮肤。一年后,偶脸上的痘痘基本消失了,只有吃油腻的东西或者上火时,才会冒出来一两个,不影响大局。能够顶着干净清爽的一张脸去见人,感觉真是太好啦!    
第三步:化妆。在面部皮肤不那么脆弱以后,我也开始跟寝友们学习化妆,主要是化点儿淡妆,让眼睛更大更亮一点儿,让鼻子显得更挺一些,遮盖脸上的瑕疵。女人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后天的努力很重要。一年后,偶的化妆品塞满一抽屉,可以随时化个自然的淡妆了。    
第四步:留发。短头发的女孩子英姿飒爽,但是少了一点儿女人味儿。偶觉得板寸头是我身为花痴女最大的败笔。所以偶决定留长发,为自己增加一点儿女人味儿。从理论上说,头发能够帮助散发女性的荷尔蒙气味,头发越多,女人味就越浓。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过等我工作的时候,我终于拥有一头及腰的长发了。不过打理长发真的很费劲儿,不烫吧没有型;烫吧,几个月就没有卷了,还得不停地烫,伤头发。所以,我怀孕后,就狠狠心把长发都剪掉了。基本上,这头长发完成了帮我拐到好男人的历史使命了,也算功成身退。  
  但是这些改变都是在一年后完成的,在我和C的故事里,我依然是一个满脸痘痘的小肥妞。在努力“变身”的时候,我有两个月的时间没再骚扰C。直到有一天,我听说(忘记是不是猴子告诉我的了)C高中时没有女朋友。本来我应该更清醒的,人家用善意的谎言骗你,就是说明不喜欢你嘛!但是,但是,但是……那时候花痴大神占据了我的小宇宙,把我搞得彻底脑残了。偶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声音:赐给我力量吧,我是花痴女!!然后的然后,偶马上就重整旗鼓,打着友谊的旗号,却吹响了爱情的号角!    
在第二波的进攻中,另一个花痴女隆重出场了:我的寝友小妖。
  小妖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在她出现之前,我不过是一个花痴女;她出现之后,我就变成了色女。很多年后,当我在酒桌上流畅地讲着一个又一个的huang段子时,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小妖,并且怀念当年那个想起接吻就脸红的自己。  
与小妖成为寝友前,我只是个纯情的胖丫头,一部三级片都没看过。看席娟的《罂粟情人》就觉得那是限制级了,够我做几晚上春梦的。小心肝那个激动的,简直就跟被电击过似的,浑身都突突哇。所以我对C也是发乎情,止乎礼的,我只想多跟他多待一会儿,多看他一眼,多跟他说一句话。没有一点点邪恶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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