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荷图片蓬莲折弯机模具是什么寓意

1.莲生水中    有这样一则谜语,打一植物,谜面是“爹爹在水面摇风打扇,妈妈在泥中受苦受难,生个哥哥鼓眉凸眼,跟个妹妹十分好看。”谜底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对,就是荷或者莲:爹爹是荷叶,妈妈是莲藕,哥哥是莲蓬,妹妹是荷花。    荷花    苏州旧俗,农历六月廿四日为荷花生日,逢其时,男女老少都纷至荷荡赏荷,盛况一时空前。古人称六月为“荷月”,尊荷花为六月花神,大概亦与此俗有关。《清嘉录•荷花荡》中有这样的描述:“苏州好,廿四赏荷花,黄石彩桥停画鹝,水精冰窨劈西瓜,痛饮对流霞。”这样的盛况让人神往,不知今日的江南是否依然延续着旧时的风俗。  好在近年我所生活的苏北地区还有这样的节日,邻县金湖每年都要举办荷花节。虽说办节的含义已与古人略有不同,不再是单纯的赏荷与纪念,而加入了新的元素,“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经济建设服务才是最终的目的,但面对千顷荷塘,接天碧叶,仍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动。  民间传说农历二月十二是百花的生日,称之为“花朝”,这就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个疑问:既然百花都在二月十二这天过生日,何以还要给荷花单独安排个生日?个中原因不得而知,我的理解是,可能是人们太过喜欢这种花,又适逢荷花此时开得最盛的缘故吧。既是著名作家,又是艺花高手的苏州人周瘦鹃曾说过这样的话:“荷花生日虽说无稽,然而比起什么神仙的生日还是风雅得多。”此话我信。  荷花,又叫莲花,在古代,还被称为芙蓉、菡萏、芙蕖。关于荷花的这一别名“芙蓉”,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两位文化名人还专门为此打过一场笔仗。他们是赵朴初和郭沫若,战争源于1961年毛泽东为老友周世钊写的一首《七律》的结句“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赵朴初的解释是:“芙蓉即荷花。请想想看,清晨的日光(朝晖)遍照着满地的芙蓉,这该是多么光辉美丽的世界啊!”但郭沫若不这样看,他认为此芙蓉指的是沐秋霜而盛放的木芙蓉,理由是:“主席告诉我们‘芙蓉国’是湖南的异称。”接着又搬出五代人谭用之的《秋宿湘江遇雨》诗来佐证,其中有“秋风万里芙蓉国”一句,郭说:“这首诗点出了‘芙蓉国’的故事。‘芙蓉’……有人说是指荷花,但在我看来就是木芙蓉。因为谭诗写的是秋天,正是木芙蓉盛开的时节……如果是荷花,在秋季便已经凋败了。”这场笔仗的最终胜利者归郭沫若。在后来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里,收录有日毛泽东致周世钊的信,其中就引用了谭诗的联句:“秋风万里芙蓉国,暮雨千家薜荔村。”  对于荷花,国人一直是有偏爱的,那个曾留下“七步成诗”佳话的曹植就推它为群芳之首,在他眼里,荷花的地位尊贵无比,至高无上。宋人周敦颐更称赞它为花中君子,专门为它写了篇文章,叫做《爱莲说》,千古传诵,文中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甚至成了中华民族精神与气节的象征。  以画虾著名的白石老人也在这天专门画过荷花,他在1923年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六月二十四日,今日为荷花生日,余画荷花大小卅余纸,画皆未丑。有最佳者,惟枯荷又有四幅,一当面笑人,一背面笑人,一倒也笑人,一暗里笑人。师曾携去四幅枯荷,暗里笑人在内。”这个“师曾”就是陈师曾,白石老人在国际国内的名声鹊起,自然是得益于他本人的“衰年变法”,亦与这位北京画坛领袖的提携有关。  “扬州八怪”之一、别号八大山人的朱耷,亦极爱莲花,留有诗句“竹外茅斋橡下亭,半池莲叶半池菱”,对所居地点要求很高,东坡是“不可居无竹”,他则必有荷。我以为,白石老人六月二十四日画荷花,固然是因为此日是荷花生日,亦与八大山人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无关系,理由是白石老人“衰年变法”,开红花墨叶一派,形成自己独特的大写意国画风格,师法的几位绘画大师中,就有朱耷的名字。  朱耷青年时曾落发为僧,后来又弃僧为道,不管是为僧为道,都已经不在“俗人”之列。巧的是,莲花亦不单单只是得到了俗家人的喜欢,它与僧道两家的渊源都极为深厚。  先说与佛的关系。  佛教产生于印度。印度气候干燥、酷热,水能解暑,那里的人们对水的喜爱与生俱来,莲生水中,自然,对莲花也就有了特别的情感,印度人选荷花来作为国花亦即源于这种感情。佛教认为,现实世界是一片秽土污泥,而佛教则能使人摆脱污染,超凡脱俗,达到清净无碍的境地。这一点,又正好与莲花的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格相同,它们在精神上的不谋而合,使得莲花与佛教有了不解之缘。据说,佛祖释迦牟尼就生于莲花座上,当其时,池中绽出千朵莲花;还有观音菩萨,据说也是从莲花中生出来的,因此,莲花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佛和菩萨的宝座。  佛教有步步生莲的传说,据《佛本行集经•树下诞生品》载,释迦牟尼在兰毗尼园“生已,无人扶持,即行四方,面各七步,步步举足,出大莲花。”  实际上还不止佛教,莲花在印度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同样是产生于印度的婆罗门教,它的主神大梵天据说也是坐在莲花上出生的。  再说与道的关系。  不想说的太多,只说三个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个是八仙之一的何仙姑,她得道的法器就是荷花;再说劈山救母的沉香,他之所以能战胜二郎神,救出母亲,宝莲灯的法力功不可没;第三个是三太子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后,师父太乙真人使他复活,此时的他,已经是荷花的化身。    莲蓬    汉乐府诗里有首著名的民歌叫做《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可见莲是江南一道独特的风景,采莲是江南夏日一种常见的劳动或者游戏。但采的是莲花还是莲蓬,似乎颇费思量,我更倾向于后者,理由是莲花虽然好看,可惹人占有之思,但这种超尘脱俗的花毕竟更适合远观而不适合近亵,不像莲蓬,直接就与人的口腹之欲联系了起来——采了可以吃,当然应该是首选。  实际上,说到底莲花与莲蓬只是一种事物的两个不同时期,和大多数的植物先开花后结果不同,莲蓬是和莲花一起出现的,《群芳谱•荷花》中说的明白:“凡物先华而后实,独此华实齐生”,莲的“实”即莲子,藏于莲蓬之中。起初,莲蓬只是莲花的花心,准确地说,该叫子房,娇小嫩黄,隐藏于美丽的花瓣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子房日渐长大,花瓣逐渐脱落,莲蓬也就开始显山露水,正式跳脱出来,从莲花的配角升为主角。农历七八月间,满湖满荡的莲蓬成熟了,姑娘们划着小船,穿行于万顷碧水之上的田田荷叶间,一边唱歌,一边采莲,场面壮观且热烈。上面说到的那首汉乐府表现的正是这样一种劳动场面,有人便据此认为《江南》就是当时采莲姑娘劳动时唱的歌,我信。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汉乐府和诗三百一样,大多来自于民间,劳动是诗歌抑或文学不竭的创作源泉。  莲花的颜色分红、白、粉等色,这是有道理的,莲能食用的部分无非是水上的果实莲蓬和水下的地下茎莲藕两种,从花的颜色上就能知道这株莲是子莲还是藕莲。开白花的藕莲丰硕肥满,入口甘甜,开红花的子莲则莲蓬硕大,籽粒饱满。从这个意义上说,莲花的颜色好象就是个标志,所谓“红花莲子白花藕”是也。汪曾祺先生在《鉴赏家》一文中写了一对伯牙子期式的知己。有一天,果贩叶三给画家送去一大把莲蓬,画家一高兴,就画了一幅墨荷,好多莲蓬。画好后,画家征求叶三的意见,叶三说:“‘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画家因此感慨题诗:“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这一细节说明先生是个懂生活爱生活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文章写的这样活色生香。我之所以特别喜欢先生的文章,除了他文字本身的魅力外,还有他的这种对待生活的态度,这一点让人觉得他在可敬之外,更多了一层亲切。  莲蓬的模样活象老家屋檐下倒挂着的马蜂窝,连里面包含的内容都像,每个小格子里都藏着一个小东西。只不过莲蓬里藏着的是一枚枚包裹着青绿外皮的莲子,老熟了也不会自己走出巢穴,不像马蜂窝,一间一间设计精巧的小屋子里藏着的是白白的蜂蛹,时间一到,这些肥白的蜂蛹便会变成一只只黄黑相间的“细腰美人”,施施然从小房子里探出身子,抖抖翅膀飞将起来。  在乡下孩子的眼里,莲蓬是和马蜂窝有着同样诱惑力的,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是蜂窝中白白的蜂蛹用油炸了是极其可口的小吃,有着浓郁的肉香,香且脆;而莲蓬里包藏着的莲子也非常好吃,剥去外皮,一枚白白的莲子入口,也是满嘴的清香。只是要想吃到香脆的蜂蛹,必得冒很大的风险,弄不好就要被蜂群蛰了个青头紫脸,火烧火燎的疼痛,所以,在采取行动之前,你必得考虑一下是否可以吃得了那样的苦头;而采莲蓬却不需那样的冒险,只要会游水就行,游到莲蓬跟前用镰刀轻轻一割就能把它带上岸来。不会游泳也没关系,还可划一小船或者大些的洗澡盆或者杀猪桶,同样可以接近莲蓬。顶不济还可在镰刀的长柄上再绑上更长的竹竿,站在岸边也能达到目的。所谓两害相衡取其轻,比较的结果,当然是莲蓬占了上风,更受欢迎,除了极个别极富冒险精神的调皮猴子外,大多数的乡下孩子还是更乐于去享受没有风险的莲子的清香。辛弃疾在一首词里写道:“最喜小儿无赖,村头卧剥莲蓬”,确实是夏天水乡孩子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莲子除了生吃,更多的还是熟食,而且,除了小孩子,也确实很少看到大人经常剥食新鲜的莲子,是缺少闲情逸致,还是觉得那样不够雅观?个中缘由我不太清楚。不过,生吃新鲜的莲子实在是别有一番风味,满口的清香,能让人感觉到清水的味道。老熟的莲子,可以放在稀饭里和大米一同煮,可去烦躁、清心火、安神养心,若是酷热的夏日中午能有一碗冰镇的冰糖莲子羹吃,怕是连神仙都不想做了。  不过,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多数人都是要把莲子中间的“心”去掉的,因为莲芯很苦,但去掉并不代表就是扔掉,用莲芯泡茶喝,是夏日许多人的嗜好,它可燥湿泻火,有利尿调肾之功效。    莲藕    “头刀韭,花香藕,新娶的媳妇,黄瓜纽。”这是流传于苏北水乡的一首民谣,说的是世上四大鲜,话虽粗俗失雅,道的却是实情。所谓话糙理不糙,大抵如此。  “花香藕是夏季打头条的小吃。”我的一位好朋友在回忆童年时光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吃食,我能想象他在写这段文字的时候,喉结必定上下滑动,像发动机上新涂了润滑油的曲轴。  所谓“花香藕”,顾名思义,就是荷花盛开时节长出来的藕,这个“香”字,不单指的是荷花的香,还应该包括藕的香味。新出水的花香藕,最嫩,最脆,也最甜,一口咬下去,嘎嘣一声,满嘴的浆汁,没半点的渣滓,更没半点的“藕断丝连”——它的丝还没长出来。它让人想起汪曾祺老先生笔下的“棒打萝卜”,花香藕也是那样的鲜脆易碎,一不小心摔到地上,就再不容易捡起。  水乡的孩子鲜有没吃过花香藕的,不过,大多不是通过正当渠道,正儿八经地坐在餐桌前很斯文地吃,需要自力更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能获得。每年大暑过后,满塘青绿的荷叶间冒出一朵两朵或红或白的荷花时,嘴谗的孩子就知道,又有花香藕可吃了,便悄悄贴着塘边蹚下水去,瞅准一朵盛开的白荷花(只有白荷花下长出来的藕才香脆可口),一个猛子扎下去,再冒出头来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一条粗如儿臂的白藕,就用塘水略洗一洗,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下去——所以,最先尝到花香藕滋味的,并不是那些衣冠楚楚、正襟危坐在餐桌边上的人。  记忆中吃花香藕最畅快的一次,当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个夏天,那年,我随岳母去宝应县的氾水镇办事,在一个老乡家里住了整整一个星期。氾水紧靠大运河边,境内有万亩荷荡,我去的时候正值荷花盛开,接天的荷叶伞盖一样遮挡着水面,景致颇为壮观迷人。然最让我着迷的还是那个星期老乡家的午饭桌,必不可少的是一道凉拌花香藕片,一大盘细细切过的雪白藕片,洒了一点白糖,在那样炎炎的大热天,看上去就很清凉,让人赏心悦目,一筷子下去,更是满嘴生津,至今想起来,齿颊间还是忍不住会有涎水渗出。  花香藕不但味道鲜美,模样也生得好看,细细长长,鲜嫩洁白,绝无半点瑕疵。过去读书人形容美人的胳膊漂亮,常用一个词叫做“藕臂”,我猜,这个“藕”必定就是花香藕,不然,老熟的莲藕赤褐色的表皮上布满了深色的斑点,哪儿能配得上佳人柔弱的美质?  在莲藕的一生中,这盛夏的花香藕,当是它最洁白无暇的少年时光。  月到中秋,这个时候的莲藕,还是可以生吃,只是比起盛夏的花香藕来,稍许有了些渣滓,不是那么爽口,也有了一点藕断丝连的感觉;更多的时候,人们是把它弄熟了吃,可以炒藕片,也可以包上肉做成藕夹,在油锅里炸了吃;我家常吃的一种,是把莲藕切成细丁,同米一起下锅煮稀饭吃,也很好吃。  这个时期的莲藕,进入了它的青年时期,就像一个青年少妇,虽然还有些许生涩,却已经有了让人回味的内容。  每年的中秋佳节,敬月的物品中,除了苹果、梨子、石榴、葡萄等时令水果,必不可少的还有一节一节的莲藕。在这些诸多上供的物品中,我总觉得还是这莲藕与月最近,它最能让我真切地感觉到月中女神嫦娥的存在,想到她曾经也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莲藕与女子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我上述所说的“藕臂”那样简单,民间有句俗语叫做“女子三日不断藕,男子三日不断姜”,颇能说明莲藕与女子关系的密切。另有一个事实,更能说明莲藕与女人的关系非同一般,这便是女人在生孩子后是生冷俱忌的,惟独不忌生藕。原因是吃生藕不但没有害处,反而可以破散淤血,对于产后恢复大有好处。因此,在敬月用莲藕这个习俗上,我便觉得,是否更多的是因为月宫嫦娥是女儿身的缘故?  莲藕真正成熟是在寒露过后,这个时候荷叶早就枯黄,一枝枝枯荷萧瑟地立于水面,全然没有了夏日的鲜活与生气,让敏感的人见了顿生世事沧桑之感。水已经很凉了,凉得让人下不了手,让大人最头疼的小孩子玩水事件早就成了过去,就是赶他下去他也不去。但还是有人下水了,就是那些(扌歪)藕人,他们穿着长长的皮衩,顺着枯叶,用脚在塘底烂泥里细细地踩,时不时地弯下腰,从水中扯出一两枝粗壮结实的莲藕来。小时候我经常会在水边看这些(扌歪)藕人(扌歪)藕,他们的动作让我着迷。  寒冷的冬夜,我有时从单位加班回家,昏黄的街灯下总会有个小火炉明灭地闪着火光,炉上一口铁锅里热腾腾地煮着大半锅深赫色的莲藕,买上一节,捧在手里,顿时连心都热了起来。    荷叶    《红楼梦》第四十回中写贾母带着大观园一干人等秋游大观园,船行荇叶渚,宝玉嫌水里的破荷叶可恨,怪下人怎么不拔去,宝钗赶忙出来打圆场说:“今年这几日,何曾饶了这园子闲了,天天逛,那里还有叫人来收拾的工夫。”偏黛玉有不同的看法,说:“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偏你们又不留着残荷了。”妹妹既然发话了,宝玉哪有不从的道理?话立刻就变了,说:“果然好句,以后咱们就别叫人拔去了。”  那年我去宏村,正是深秋时节,顺着黄山的皱褶一路前行,层林尽染,草衰枫红,间杂粉墙黛瓦,古徽州果然气派非凡。到得村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泓碧水,宏村以它特有的方式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一条小道笔直穿过湖心,箭一般从村中射出,箭杆的中间,有座弯月般的石砌小桥名叫画桥,据说当年李安在此拍摄《卧虎藏龙》,李慕白牵着他的白马就是从这座小桥上走过的,其英俊潇洒的身姿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双发哥粉丝的眼睛。但我的目光却被湖中那一大片枯萎的残荷吸引,脑海中瞬间浮现的竟是曹老先生笔下的那一片段,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了林妹妹那双对着残荷发痴的忧郁眼睛。在那一刻,我居然有了长留宏村的想法,要是能有机缘在湖边的书院住下,在有雨的夜晚,或是撑着一把油纸伞,顺着石砌的湖堤漫行,或是隔着石雕的窗棂,卧听雨打残荷,该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啊。然我毕竟不是宏村人,也无机缘能在书院小宿,当然就更无法消受这样的惬意了,也就只好在想象中偷偷过一把干瘾罢了。  其实,我倒并不是没有亲耳聆听雨打残荷的机会,相反却有许多,我在张洪中学读初中的时候,学生宿舍的后面就有一大片荷塘,每年莲藕起出之后,就再也没人去管它,任由满塘的荷叶自生自灭。然我终究只是个泥做的俗人,比不得水做的林妹妹那样冰雪聪明,所以听雨打枯荷的次数虽然不少,却从未听出过什么诗意,至于那次在宏村南湖前突然萌生的想法,也不过是触景生情,受美好的景致感染,感情上附庸了一把风雅而已。  与枯萎破败的残荷相比,我更加喜欢夏日的新荷,光鲜洁净,绿意盎然,看上去就很赏心悦目,勃发着无穷的生机。中午或是傍晚,会有一些或红或绿的蜻蜓、豆娘前来参观,它们或许是被这荷塘满目的绿迷住了,绕着圈不停地飞,迟迟不肯离去,飞累了,就在新冒出的小荷尖上落下它们的小飞机,歇歇脚;身上穿着黑黄条纹套衫的小青蛙,也从水里冒出头来,用它那著名的蛙跳,双腿一蹬,奋力一跳,一下子便跃上了荷叶的表面,随之溅起的一串水滴,滴溜溜地汇聚到荷叶的中心,凝成一颗又圆又亮的大水珠,映着太阳的光辉,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它们许是把这一张荷叶当成了运动场,鼓着大腮帮咕呱咕呱不停地叫,呼朋引类;还有一些黑脊背的鱼,在荷叶撑起的大阳伞下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间或举起大尾巴,在平静的水面上使劲一击,发出泼剌剌的一声响,溅起一朵大水花,旋即便一头扎进水底,再也不见了。  这样的季节,最快乐的自然还是孩子,从第一朵荷花在水面上升起,绽开它美丽的笑脸时起,就会不断有孩子顺着塘埂悄悄滑下水去,学着在水面上那群嬉戏的鸭仔的样子,把鼻子一捏,头往下一低,双腿一蹬,便潜进了水底,上来的时候,手里总会多出一截细嫩甜香的花香藕,临了上岸,还不会忘记摘一片荷叶顶在头顶。有时候也玩打水仗游戏,学着电影里白洋淀民兵打鬼子的模样,顶着一片荷叶,手里端根树枝,一只眼闭着,煞有介事地一瞄,手指一勾,嘴里同时还要发出“叭”的一声伴响。  少年的记忆,除了玩耍,大多数还是和味蕾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荷叶,也是如此。跟莲藕、莲蓬比起来,荷叶在入口即食这方面,自然是差了许多,不可同日而语,但它也有独到之处,是莲藕、莲蓬等所不具备的,比如它可包裹食物。我祖父在世的时候,经常会去李口、罗圩赶集,他有个习惯,赶集的时候总会带上一张荷叶,或干或鲜,随季节改变而有所不同,回来的时候,总会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一只荷叶包来,里面包着的有时是几片卤猪头肉,有时是两根油条。看他把荷叶包在方桌上摊开,斟上一杯山芋干冲子(我老家人对山芋干白酒的称呼),咂上一两口白酒,拈上一小片猪头肉,眼便微闭起来,很享受的样子,有时他也会用筷子夹一小片肉丢进我的嘴里,果然是跟往常吃到的不同,肉香中夹杂着荷叶的清香。长大后读明清小说,见到许多关于市井场景的描写,才知道,原来这用荷叶包熟食的举动,并不是我祖父的首创。  说到吃,还得提一下荷叶粥,这是我母亲夏天常做的,把新鲜的荷叶洗净,切成细丝,放点冰糖,和粳米一同煮,做出来的粥青白相间,颜色好看,味道也好,清香扑鼻,有清热解暑之功效。还有荷叶茶,跟减肥有关,祖国医学历来都把荷叶奉为瘦身的良药,据说曾有胖美眉喝荷叶茶一个月减十多斤体重的成功案例。既不需要节食,又能有效瘦身,对身体还无害,所要做的只不过是每天喝点荷叶茶。有这样的美事,对于诸多爱美女士而言,实在算是个大大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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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红。
  谢谢奔哥
  文章不错,图片很美!
  先看美图,再细读文。
  都是好东西!
  呵呵,也算活色生香了,喜欢这样的文字。
  2.水和阳光的纯洁女儿        顾名思义,睡莲该是躺着的莲。躺着,这似乎是睡莲与那站着的莲——荷——在外观上最显著的区别,睡莲与莲都是睡莲科植物,所不同的是属,一个睡莲属,一个莲属,正跟它们各自的名字一样。从血缘关系来看,它们该是表姐妹或者堂姐妹,不算太远。具有同样亲近关系的还有芡实、王莲、莼菜、萍蓬草等等,一大帮子水妹子,个顶个地水灵、漂亮,招人喜爱,整体拉出去颇有气势。即使不算这些表姐妹或者堂姐妹,睡莲本身也是个大家庭,光同属的亲姐妹就有四五十种,要是加上人工培育的,不下七八百种,这样的阵势,哪里是一个家庭所能拥有的?简直就是一支成建制的部队,蔚为壮观。      睡莲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要是一个人老是睡觉,也会被人看作懒惰的,一种植物呢?会不会也会有此遭遇?郭沫若有首诗写的好,专门是为它辩护的,诗是这样写的:      不要误会,我们并不是喜欢睡觉,    只是不高兴暮气,晚上把花闭了。    一过了子夜我们又开放得很早,    提前欢迎着太阳上升,朝气来到。      花型小,比起亭亭玉立的荷花远逊,    叶不正圆,密布在水面上又如浮萍。    在洁净的池沼上如果有鸳鸯游泳,    有我们作配,倒不失为优美的图景。      从郭老的这首诗里,我们可以知道,睡莲的花是子夜过后开放,到了晚上又自动闭合的,这容易让人想起动物界里那催人早起的雄鸡,要是在植物界也选出这样一种具有报晓功能的,大概睡莲可作为强有力的选手参加竞争,它有个别名叫做“子午莲”,应该就是从它这个特点而来的。至于它的另一个别名“水芹花”从何而来,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据我所知,无论是从种属上还是外形上,它似乎都与那能吃的水芹开的花风马牛不相及,相距很远,但它既然叫了这个名字,想必自有它的道理,个中关节,还须方家来解。      睡莲与莲也即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叶和花上,先说叶,除了一个平躺一个站立之外——“亭亭玉立”这个词就只能用在荷叶身上却不好用在睡莲身上,在叶形上它们也有显著不同,荷叶圆、边口无缺,睡莲叶有深裂至叶柄,形似盾牌,所以郭老说它“叶不正圆”是有根据的。睡莲的花也很有特点,郭老说它比荷花的花型小,这算是一个区别,其实还远远不止这点不同,除此之外还表现在颜色以及花瓣的形状上。荷花的颜色一般有红、粉、白三种,而睡莲花的颜色则要丰富一些,除了红、白之外,还有黄、洒金等等,听说还有蓝色的,更加妖艳,可惜我没见过,但我听过许巍唱过《蓝莲花》,据说蓝莲花就是指的蓝色睡莲而不是蓝色荷花,古埃及人视之为生命的象征,还把它定为国花,此花产于北非、埃及、墨西哥等地,现今我国也有分布,听说广东一带就有,有机会还得去看看。在这许多种颜色中,以白色睡莲最为常见,红色的好像也不少,其他几种就较为名贵了,不多见。杭州西湖不单是观荷的好去处,欣赏睡莲也是个不错的所在,著名的“三潭印月”那边,水面上就铺满了睡莲,花开季节,满池的红色花朵,十分美丽娇艳。睡莲的花瓣有尖、圆、长、阔、碎、细等不同,比起荷花来,要显得更加丰富。郭老认为睡莲的花不如荷花,他用了一个词叫做“远逊”,这点我是不能赞同的,我以为,仅仅从欣赏的角度来讲,睡莲或许比荷花还要显得更加安静、优雅,它静静躺在水面上的神态,宛若“睡美人”。      说到美人,又有话说,睡莲“睡美人”的美誉,不是我的发明,外国早就有这样的说法了,睡莲属植物的学名Nymphaea就是源自拉丁语Nymph,意为居住在水乡泽国的仙女,古埃及人更是把它称为“尼罗河的新娘”,经常把它作为壁画上的主题。关于“尼罗河的新娘”的来历,还有个凄美的传说,说是自远古时代起,每到夏天,尼罗河就要泛滥一次,给在河边生活的人民带来灾难,为了讨好尼罗河神,让他息怒,法老就下令每年河水到达最高点的时候,都要选一国内最美丽的少女抛入河中,献给河神,做他的新娘,据说,尼罗河上盛开的睡莲就是这些美丽少女的化身。这一传说让人想起我国古代那个著名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其中的邺人给河伯娶亲习俗正与古埃及人如出一辙,看来,在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的古农耕时代,面对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人类最先想到并采取的都是“和亲”政策——武力征服不了它,就用美色来征服它。如今,这一古老的习俗在埃及不但被保留了下来,还演变成了举国上下一个盛大的节日,当然,作为河神新娘被抛进湍急河水里的,已经不再是美丽少女的真身,而代之以石膏做的雕像了。因了这个凄美的传说,在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这些地区,睡莲历来被视为圣洁、美丽的化身,就显得很是自然而然的了。另外,在基督教圣经新约中,也有睡莲“圣洁之物,出淤泥而不染”之说——这点颇与中国人对荷花的理解相同。可见,睡莲在国外,是一种备受推崇的水生植物,其受礼遇的程度,一点都不弱于莲在我国,许多国家诸如埃及、泰国、孟加拉、柬埔寨、斯里兰卡等都用它来做国花,就是明显例证。      睡莲在我国,虽不及荷花那样受人普遍推崇,但栽培历史却并不短,至少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就已经有了,据说那个受武帝遗命辅佐昭帝、执掌汉室最高权力近20年、为汉室江山的安定和中兴建立了卓越功勋的博陆侯霍光的私家园林中就建有五色睡莲池。      要说个人从睡莲身上得到的好处,还得首推法国十九世纪印象派绘画大师克洛德·莫奈,其代表作《白睡莲》以及一系列以睡莲为主题的作品,使他获得了世界级声誉,并奠定了他法国印象主义绘画大师不可动摇的领袖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睡莲又实在是一朵娇艳盛开的“印象之花”,其与莫奈,正如向日葵之与凡高,于人于物,都是各自的幸运。      对于睡莲,我喜欢这样的描述:“傍晚,小花将躲进水里过夜。故事(指古希腊神话故事)里不是说,它的柄收缩,一直把它拉回到阴暗的泥底吗?这样,每一个黎明,睡莲的花——这水上的大含羞草,在夏天的夜里好好地睡过一觉之后,就伴随着光明再诞生一次,所以它的花永远新鲜,成为水和阳光的纯洁的女儿。”“水和阳光的纯洁女儿”——这是我所读过的所有文字中关于睡莲的最美的比喻,我以为,这是对这种水生植物最好也是最准确的定位,此段文字出自作家巴什拉尔为莫奈《白睡莲》写的一篇题为《白睡莲或夏日黎明的惊奇》的画评,仅凭这一句话,就可把它看作是西方的《爱莲说》,可与周敦颐媲美。  
  漂亮:)
  长知识。睡莲如在眼前了。
  欣赏!喜欢。
  我怎么没有回复贴图的功能?
  好久不见开春了!
  谢谢以上各位朋友  言子 ,我也好久不见你了,都还好吧?
  是连载?
  提一提韩兄的字。
  作者:眉山周闻道 回复日期: 20:18:00 
    是连载?    算是吧:)         作者:清风拂面321 回复日期: 20:23:42 
    提一提韩兄的字。    谢谢,我刚刚才到家,晚8点时,我还在马鞍山:)
  贴一张睡莲图片,芜湖摄影高手莲伊作品  
  3.软温新剥鸡头肉    芡实就是通常所说的鸡头,但不能单纯地把它误认为就是家里养的那群与呷呷乱叫不肯安静的鸭子们为伍的公鸡母鸡们的头,那些家伙是动物,从它们的脑袋里可剥不出“米”来;当然,更不能把它等同于那些从事色情活动的组织者。此鸡头非彼鸡头,不能弄混。这个“鸡头”学名叫“芡”,“芡”字从草头,可见是植物。    但人家既然叫了“鸡头”这个名字,想必自有人家的道理,至少,是有相似之处。这个道理也不需多讲,只需你自己去水边亲眼看看它的模样,一切都会明白。你瞧,那在水中高高扬起的满身尖刺、小刺猬一样的家伙,头角峥嵘,咧着尖尖的嘴巴,可不就是一只正欲引颈长鸣的鸡头?    可见,把芡实叫做鸡头,正是实至名归。在我老家,大人孩子没人会把这种水生植物叫做芡实的,都只知道它叫鸡头,如果你一定要在我老家说芡实,恐怕没几个人会指给你看。但奇怪的是,“芡”这个词并没在我老家人日常的语汇里消失,还会经常用到,说“芡粉”——是在做菜时,会用一些淀粉来勾芡。我查过字典,这用来勾芡的淀粉虽然多数是从山芋里提炼出来的精华,但最初的意思就是指的用芡实做的粉——它富含淀粉。只是我老家人很少知道这个勾芡用的粉其实就该是鸡头身上的产物。    鸡头是睡莲科水生植物,跟同科的睡莲、荷虽然不能说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却也算得上是近亲,至少是堂兄弟或者表兄弟姨兄弟的关系,看看它的另外几个别名就可窥一斑:鸡米莲、鸡头荷、刺莲藕、假莲藕,哪一个名字不指认出它们关系的非同一般?特别是跟睡莲,似乎关系更要密切些,就连它们叶子都极为相像,都平铺在水面,像一面面硕大无朋的大圆盘,不同的是鸡头的叶面长满了又细又密的尖刺,显得凛然不可侵犯,不像睡莲的叶片那样平滑,既温柔又和蔼可亲。    有人据此便认为它是水中的霸王,这样的定位颇不令人信服,至少我是不大赞同的。我的理解是,大凡能在某个领域称王称霸的,必得自己本身就有强大的实力,能让同类慑服,却不一定非得有什么特别的保护自己的手段——进攻便是最好的防卫。这无论是在人身上还是在其他动物身上,都是被事实证明了的,比如人中的项羽、孙策,或者李元霸,草原上的雄狮,丛林里的猛虎,海洋中的鲨鱼,全都不是因为防卫措施的周全而成为强者的。相反,倒是那些真正的弱者,才有比较严密的保护自己的装备,比如乌龟,比如刺猬,比如穿山甲,它们坚硬的盔甲、尖利的硬刺、厚厚的鳞片,并不是为了主动进攻而准备的,而是希望能够在遇到强敌进攻时借此侥幸躲过一劫,属于被动防卫的范畴。但遗憾的是,真正的强敌并不会给它们机会,它们这些看似很完美的保护措施往往形同虚设,不堪一击。从这一点来说,鸡头满身的尖刺,实在算不得水中霸王的标志,相反,倒是它作为弱者的代名词——只有弱者才会寻求保护。最重要的是,鸡头并不强梁,能和其他水生植物和睦相处,我二舅家旁的那片不大的汪塘里,就既长有鸡头,也长有菱角,还有荷,它们互相穿插,就像是亲亲蜜蜜的一家人,就冲这一点,鸡头又哪儿有半点霸王之像?倒是水葫芦(又叫凤眼莲)更有做霸王的资格,别看它外表文弱安安静静的样子,挺着个大肚子一点都不讨人嫌,却很喜欢强占人家地盘,只要它进入了某片水域,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它的天下,其它水生植物只好退避三舍,不然,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一定要在水生植物中选个霸王的话,那么,我准会投它一票。从生物入侵这个角度来讲,水葫芦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但要是从吃这方面来考虑,水葫芦似乎也不无可取之处——它的味道像是小白菜,或爆炒,或烧汤,味道都很不错——也算得上一道水中清味。    话有点扯远了,还是来说鸡头。    鸡头初生时,最先出水的是它的叶子,收拢起来像是一支箭,头角尖尖,射出水面,出水后才会把卷曲起来的叶片放平,露出它的庐山真面目——像是一块大圆饼。鸡头开蓝紫色的花,花色很好看,开花时,是水上一道美丽的风景。有趣的是它的花萼,并不是像其他植物那样,花谢了就脱落,而是慢慢合拢起来并膨胀,形成如鸡头般的果球,果球里就是那令人想起来都要垂涎三尺的鸡头米。唐朝时,有一无名氏作的《鸡头》诗:“湖浪参差叠寒玉,水仙晓展钵盘绿。淡黄根老栗皱圆,染青刺短金罂熟。紫罗小囊光紧蹙,一掬真珠藏胃腹。丛丛引嘴傍莲洲,满川恐作天鸡哭。”颇为传神。  想起一个典故,说的是唐明皇与杨贵妃:一次杨贵妃浴罢,“对镜匀面,裙腰褪露一乳,明皇扪弄曰:软温新剥鸡头肉。安禄山在旁曰:润滑犹如塞上酥。”把乳房比作“新剥鸡头肉”,大抵也只有李隆基这样的情色皇帝才能想得出,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大概想到的还不仅仅只是“鸡头肉”的色与形,有可能还有它的味道。不过撇开其中情色的因素,美色与美食,实在都是极其美好的东西,在中国人的传统中,好象从来就没有把它们完全割裂开过,成语“秀色可餐”说的就是美色是可以用来作为美食的。有这一传统的,还不只是中国,国外似乎更盛,日本就有“女体盛”,用少女的裸体来做盛菜的餐具,也亏他们想得出,不知道他们在享用美食的同时,脑袋里还会想些其他什么。    让唐明皇这样恋恋不舍的“鸡头肉”确实有让他迷恋的理由,从鸡头米本身的价值来说,它就是个极好的东西,《神农本草经》上说它是延年益寿的上品,认为其具有“补中、除暑疾、益精气、强志、令耳目聪明”等作用,《本草纲目》也认为它能“止渴益肾,治小便不禁,遗精、白浊、带下”。     但要想吃到它却并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情,至少得过三关:采鸡头果一关,剥鸡头果一关,出鸡头肉又一关。鸡头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尖刺,它的刺又硬又尖,不像荷梗,虽也有刺,却并不十分扎人,它的刺是会真正让人见血的,所以,要想采摘到它,必得十分小心,要用长柄镰刀去钩、去割。割下来还要去剥,像石榴籽包裹在石榴皮中一样,鸡头米也隐藏在鸡头果厚厚的皮壳中,要想见到它,还得想办法剥开这层长满尖刺、刺猬皮一样的皮壳,所以这两道关下来,鲜有人手上不见血迹并伴随强烈刺痛感的。鸡头米的外面还有一层外壳,像莲子的外壳,却要坚硬许多,鲜嫩的还好,勉强可以用指甲剥开,要是老熟的,得动用锤子之类的工具,不过还得有技巧,不然,一锤子下去,你能见到的也许只是“粉”而不是“米”了。但小孩子却有办法,我的好友陈绍龙在他的《小吃四季》中这样写:“折一根一尺来长的细竹丝,把细小的一头插在鸡头的小嘴里,插牢之后,拿起另一端朝桌上一掼,那坚硬的壳就飞了,鸡头米还叮在竹丝的一端,这也就自然成了我们的口中食。”把一种有难度的劳动做成了有趣的游戏,这又是饱口福之外的另一种乐趣。    最有名气的鸡头,产于苏州葑门外的南塘,有“南塘鸡头大塘藕”之美誉,清人沈朝初《忆江南》咏姑苏四时食品词道出了它的好:“苏州好,药水种鸡头,莹润每凝珠十斛,柔香偏爱乳盈瓯,细剥小庭幽”。可见,南塘鸡头的好是有历史的。    每年中秋前后,就有农民从乡下用筐挑着鸡头果来城里卖,也有城里人不识得鸡头的,会围过来看希奇,不过近两年菜市场里比较少见了,那天看有一摊,围了许多人买,其中一个中年妇女买了好几个,听那农夫说:“你好福气,就那一个公鸡头还让你给买去了。”水里的鸡头也分公母,这个我倒是第一次听说。我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首儿歌:“公鸡头,母鸡头,哪个找到哪个留”,是小孩子在找丢失的东西时唱的,难道这个“公鸡头、母鸡头”指的就是这个水里的鸡头?    鸡头不单是米子好吃,它的茎也很不错,俗称鸡头菜,每年夏秋,我爱人都会从菜市场里买一些回来,撕去带刺的外皮,烧鱼或者跟大椒一起炒,味道都很好。    
  漂漂!
  漂亮的文字.漂亮的图.学习
  我看文章也蛮有味道的。
  谢过冰儿、小半文、林二夕朋友啦,请多指教啊。
  LZ辛苦了,呵呵
  4.划着船儿采红菱    家住菜场边,最大的好处是买菜方便,用我一好朋友的话来说,就是端着饭碗都能把菜买回来,不耽误时间。看他那说话的神情,似乎很羡慕的样子。就像要为他的羡慕作注脚,有几个摊贩还把摊点摆到了小区的门口,一顶大大的阳伞下面,罩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厢里多是一些应时的瓜果,夏天是西瓜、香瓜之类,接着就有了葡萄、大枣,中秋节前后,菱角的身影也出现了。    菱角算不算寻常意义上的水果?似乎颇有争议,习惯的说法是说它属于蔬菜一类,理由是它通常是用来做菜的,炒、烧、炖俱佳。我觉得这个说法有些偏颇,不能概括菱角的全面,菱角生在水中,又是菱的果实,本来就是名副其实的“水果”——水里的果实,凭什么叫不得水果?这样的说法好象有点玩文字游戏的味道,但鲜菱可以生食却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夏天,菱角还没老熟,剥一粒菱角入口,鲜、嫩、甜、脆,满嘴的浆水,味道好极,就冲这一点,说它是水果,应该就不为过。还有,菱角富含淀粉,老熟的菱角煮熟了能当饭吃,可以充饥,这一点又很像是粮食。关于这个,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说的明白:“野菱自生湖中,叶实俱小。其角硬直刺人,其色嫩青老黑。嫩时剥食甘美,老则蒸煮食之。野人曝干,剁米为饭为粥,为糕为果,皆可代粮。”    小贩们所卖的菱角多为老熟的品种,嫩的少,分生熟两摊。熟的赤褐色,发黑;生的青褐色,有点泛土黄。煮熟的菱角买了就可以剥了吃,酥且粉,味道似乎比板栗都要好(有的地方就把菱角叫做水栗);生的就要买的人自己拿回家再加工了,或烀或剥米。也有摊贩直接就把菱角加工成菱角米的,经常逛菜场的人会看到一些中年妇女一边守着摊子,一边拿把菜刀劈菱角壳,面前一堆的菱角米。每年菱角上市的时候,我爱人都会买些这样的菱角米回来,或切片清炒、或整粒烧鸡,或同米一起下锅煮稀饭,都好吃,还省事。    这种拿到街上来卖的菱多为两角,我老家的人把它叫做风菱,像是水牛角,又像是元宝,中秋赏月时用的菱角多是这种,人家种的也多是这种。风菱个头大,肉多,皮壳松嫩,好剥,无论是生是熟,一般劲头稍微大点的人,都可以不怎么费力就能把它掰成两半,取出里面的菱角米;劲头小也没关系,可用牙咬,一样能达到目的。    要吃嫩菱须得自己去水边摘,吃多少都没事,只要不带走,就不会有人过问。我以为,要是说味道,还是野生的好。野生菱有两角的也有四角的,都比风菱个头要小的多,特别是四角的那种,壳瘦且硬,身材像是营养不良的孩子,没有风菱丰满,也不像风菱那样一掰就成完整的两半;角也尖,锋芒毕露,一不小心就会扎了手或者嘴,冷兵器时代有种叫做铁菱角(或者铁蒺藜)的暗器,大概就是模仿它的样子制成的。所以,要想吃到它的肉,颇不容易,光凭一双手和一副牙齿的力量还不够,有时还要靠刀剪的辅助。但越不容易得到的东西味道往往越好,这似乎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用到菱角身上也是如此。等到你费尽了辛苦,终于把这野菱的肉放进嘴里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它给你的回报是丰厚的,嫩的清甜,老的紧实,无论是肉质还是味道,都是家养的风菱不可比拟的。听说还有一种无角菱,产于浙江南湖,皮薄肉厚,味道更好,是“菱中精品”,不过我们这里很少见,有机会很想尝尝。    我二舅家的旁边有一面汪塘,里面就长满了野菱,小时候的夏天,从紫白的菱花盛开时起,我几乎每天都会和表弟站在塘边,用两根竹竿搅起菱藤,拉到岸边,翻拣躲在菱叶背后的野菱。现在回想起来,似乎还能在记忆的深处嗅到儿时夜晚水边红梗绿叶上紫白菱花散发出来的阵阵香味。    冬天或者早春有时也能吃到菱角,不过要碰运气。有经验的孩子这个时候会去田野里转悠,寻找头年晚秋或者初冬清淤时从菱塘带出来的老菱。要是放在夏天或者秋天,这样的菱角怕是连送到孩子们手中都会不屑一顾,但现在毕竟不是夏秋季节,嘴里菱角的味道已经淡去了好几个月,虽说找到的菱角个头是小了点,仅仅指甲盖般大小,外壳也黑,但里面的菱肉却没变质,依然那么雪白,况且经过一冬的风干,肉质也变得更加紧致,咬在嘴里,更有嚼头,别有一番风味。    最有意思的还是采菱,我们江苏有首著名的民歌就叫做《采红菱》,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我最初听到的是邓丽君的版本,后来又听黑鸭子唱,都很好听。歌里唱的是划着船儿采红菱,船是那种两头尖尖的小划子,俗称“舴艋舟”,我老家也有,但不多见。多见的是人坐在大圆木盆或者杀猪桶里,用一葫芦瓢划水前进,或者干脆扯着菱角藤往前走,边哼小曲边采菱,很惬意的样子。前些日子在网上冲浪,看到一位仁兄的帖子,说他那地方的人采菱时哼的歌就不是流行的《采红菱》,而是另外一个更加乡土的版本,颇有意思,歌中唱道:“七月老,八月落,新娶的媳妇摘菱角,舱里菱角没腰窝。挨着个‘扁子’还好过,挨着个‘刺头’扎死我。该死的,光笑不疼我!”歌曲诙谐有趣,充满生活的乐趣,让人感到,这样的一种劳动,带给人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收获,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享受。  
  5.茨菰叶子两头尖    唐人张潮不算个名气太大的诗人,至少他的名气没有那个写了《幽梦影》的清朝同名文人大,《全唐诗》里仅收录了他五首诗,其中《长干行》据说还有可能是李白或李益的。也并不是说收的诗少名头就一定小,凡事不可绝对,像扬州人张若虚,《全唐诗》里才收了两首,比张潮还少了一多半,但是只要读过几天书的人,大约没几个不知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闻一多先生称《春江花月夜》是“顶峰上的顶峰”,很是名副其实。张若虚是个“以孤篇压倒全唐”的人,像这样的人这样的诗都如凤毛麟角,很少,可作为特例,不好推而广之,大多数的情况下,诗人的名气与所收诗作的篇数还是成正比的,比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等人。  但名气不算太大也只是相对的——相对于那些有大名的诗人而言,作品既然入得了《全唐诗》,能流传后世,就不可小觑。这个张潮,就有诗被选进了中学生的语文课本里,叫做《江南行》,诗是乐府体,有民歌风,写的很有意思,诗曰:“茨菰叶烂别西湾,莲子花开犹未还。妾梦不离江水上,人传郎在凤凰山。”写离情别绪,表达的是女子对丈夫的思念。    我感兴趣的是这首诗的前两句,写到了“茨菰”和“莲子”,这是两种江南极常见的风物,生长在水里,从小到大,我就没少和它们打交道。茨菰叶烂是在初冬,莲子花开是在夏天,诗人用这两种水生植物生长过程中某个阶段的特点来点明离人别去及未归的时间,属于借景抒情的范畴,把个思妇思念丈夫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情寓景中,意在言外,很是生动。    茨菰和莲,知道莲的人肯定不少,但了解茨菰的却不见得多。这是一种生活在浅水里的植物,叶片没有莲叶那样的圆、大,却很有特点,也很秀气,要是比作女子,两者虽同为好人家的女子,莲叶却更像是大家闺秀,茨菰叶则更接近于小家碧玉。茨菰整个叶片有三个尖,前面一个尖,后面两个尖,像是箭簇,也像剪刀,还像是小燕子的尾巴,所以它还有别名叫做箭头草、剪刀草或者燕尾草,都很形象贴切。我小时候并不知道它的地下茎是和藕、荸荠等一样都是可以食用的东西,倒是经常会在浅水的小沟边把这些碧绿的叶片割下来拿回家喂猪。这些好看的叶片是很入画的,我就知道有两位很有名气的现代国画大师画过它,一个是齐白石,画的是《茨菰游虾》,另一个是李苦禅,画的是《茨菰鱼鹰图》,都很经典耐看。据说,欧美有些国家栽植茨菰,并不是为了食用,而是用来观赏,他们之所以做出这种在别人眼中舍本逐末的举动,大约也是因为它叶形独特的缘故吧。    茨菰也开花,花形却没什么特别之处,很朴素,不张扬,三瓣,蕊黄色,瓣白色,不大,且无香味,这点和莲花比起来,就要逊色许多,不过也还是有人喜欢它的,比如宋朝有个叫董嗣杲的诗人,就专门写有一首《茨菰花》,我把它录下来,供喜欢的人欣赏:    剪刀叶上两枝芳,柔弱难胜带露妆。  翠管嫩粘琼糁重,野泉情心玉蕤凉。  舂成臼粉资秋实,种入盆池想水乡。  小小沧洲归眼底,幽研自觉成炎光。    国人喜欢茨菰,大多还是因为它的食用价值。它能吃的部分在水下的泥里,跟莲藕、荸荠一样,不是根,是地下茎,扁圆形,像个小球一样,一棵可以长上许多,小球上有顶芽,弯弯地翘着,俗称“嘴子”——就是汪曾祺认为很难吃的那部分。茨菰还有个别名叫做“慈姑”,音一样,字不同,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这样解释:“一根岁生十二子,如慈姑之乳诸子,故以名之。”古代妇女称丈夫的母亲即婆婆为姑,意思是说一棵茨菰可以生12个儿子,像是个慈祥的母亲,虽然不十分准确,却也很接近事实了,实际上,并不是每一棵茨菰的地下茎都正好是12个,多者可以达到15个,少的也有6、7个。茨菰的主要成分是淀粉、蛋白质和多种维生素,富含钾、磷、锌等微量元素,对人体机能有调节促进作用,中医认为茨菰性味甘平,生津润肺,补中益气,不但营养丰富,还能够败火消炎,辅助治疗痨伤咳喘。据说,其中的优良品种产于广东,名曰“白肉茨菰”,优点在于富含淀粉,适于长期贮存,有“救荒本草”之美誉。我倒是觉得,“救荒本草”这一美名,不一定就非得只有广东的这一“白肉茨菰”才能独享,而应该成为所有茨菰共同的荣誉,汪曾祺在《咸菜茨菰汤》里就写道:“民国二十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菰却丰收。”——虽不是长期贮存,却也是救命的。    茨菰虽然可以食用,却没莲藕、荸荠那样的清甜可口,有苦味,我现在想想,小时候我之所以对它的地下茎印象没有莲藕或者荸荠那样的深刻,大约就是因为它的这个苦味,不太适合生吃的缘故吧。  沈从文先生是比较喜欢茨菰的,说茨菰有格。此事见于汪曾祺散文,至少在他的两篇文章中都有提及,一篇是谈故乡食物的《咸菜茨菰汤》,一篇是纪念沈先生的《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汪是沈在西南联大时的学生,他这样说,自然可信度极高。    沈先生在说这话的时候是拿茨菰与土豆比较的,原话是:“这个好!格比土豆高。”他这话一点也没错,茨菰无论怎么烧,咬到嘴里都有嚼头,筋道,不像土豆,一煮烂了就真的是烂了,烂到一塌糊涂,软绵绵的没一点点咬头,烂泥一样——所以才会有土豆泥的说法,从这一点来说,茨菰确实是比土豆有骨气的多,“格”确实是比土豆要高。    但沈先生说茨菰格高也仅限于此,限于跟土豆作比较,要是看到它的另一个特点,先生大约就不会再说这话了,这一点就是它的“嫌贫爱富”——它只合和肉类一起烹调,也只有和肉类在一起,它才会鲜香可口,不但是茨菰好吃,肉也不肥腻;要是和素菜一起烧,无论你有多大的本事,做出来的菜都会很苦涩,难以下咽——这就像是一个人,喜欢傍大款,却不喜欢跟普通百姓为伍。    茨菰上市的时间是在冬季,快过年的时候,这也有意思,好象知道过年的时候人家里的肉类也多,选择在这个时候出现,简直就是奔着肉来的。    其实,茨菰有格无格,都只是人强行给它贴上的标签,跟它自己无干,作为一种植物,它自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作为一种蔬菜,它也自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说到底,在对待茨菰的态度上,人的目光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口腹之欲上的,能满足就好。茨菰的吃法大约有三种:生炒,红烧和烧汤。生炒一般是茨菰切片和咸肉、大蒜一起炒;红烧一般是茨菰切成滚刀块和肉一起烧;烧汤一般是和排骨一起煨,茨菰可以切成滚刀块也可以不切,就这么整放进去。家常的也是最好吃的那种,我以为还是红烧,选带皮带筋的五花肉一块,和切成滚刀块的茨菰一起,用小火慢慢煨炖,肉香茨菰香交融在一起,入口生津,齿颊留香,可称人间一道美味。    
  不错不错,支持
  又见故乡!
  一箸脆思蒲菜嫩    楚州人对蒲菜有种特别的感情,呼为“蒲儿菜”,虽只是多加了一个字,感觉上却很不同,像是在叫自家小儿女,亲切之外还有一丝疼爱。    作为淮扬菜的故乡,楚州城里好吃的东西太多,像平桥豆腐、钦工肉圆、软兜长鱼、文楼汤包等等,老长的一大串,一个个名声响亮,光是报菜名,就能说上好半天。仅仅长鱼一项,淮扬菜大师就能做出一百零八种之多,要是石秀路过,怕是又要大呼:“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了。我每次去楚州,有一样东西必吃,两样东西必带。必带的两样一是大头菜,二是麻油茶馓。楚州大头菜有两种,一种黑褐色,是酱出来的;一种青白色,是盐水腌渍的,我老家人称之为“腊疙瘩”,我喜欢的是本色的这种,切成细丝,滴上几滴麻油,拌一拌,就上两口,可以多喝一两碗稀饭。麻油茶馓是楚州特产,细、脆、香、酥,可作为馈赠佳品,刘禹锡有诗赞曰:“纤手搓成玉数寻,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无轻重,压扁玉人缠臂金。”说的真是好。必吃的一样就是这蒲菜了,不管是跟圆子一起烩,还是和豆腐一起烧,或者单炒,味道都很好,点上一客,细细品味蒲菜独特的清香,是一种享受。要是坐在驸马巷里的那个小菜馆里吃,还能品出别一种味道——一代伟人的思乡之味。小菜馆的隔壁,就是周恩来故居,一代开国总理在这里诞生,度过了他的童年时光。自12岁离开故乡去东北求学,直到逝世,总理再没回过淮安,但他的心里一直都没忘记自己的衣胞之地,1962年初,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期间,他还向当时与会的淮阴地委领导同志询问:“那棵腊梅还在吗?”——如今,这株历经百年沧桑的腊梅依然生机勃勃。除了这株手植的腊梅,总理念念不忘的还有蒲菜,新中国成立后,在他宴请外国友人的菜单中,必不可少的就是这蒲菜,我能想到,总理在品尝蒲菜的同时,眼前一定会出现老家门前的文渠,还有楚州城里的月湖,蒲菜之于总理,恰似莼菜之于张翰,只不过总理心里装着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淮安,还有一个更大的中国,和整个天下,他是把对故乡的思念之情深深地埋入了心底,寄托在了这小小的蒲菜上。    无独有偶,明代正德年间在外地做官的淮人顾达,有次生病了,突然就很想家,写了一首诗,名字就叫《病中乡思》,在这首诗里,他提到了家乡的两种美食,一种是鲤鱼,一种就是蒲菜,诗曰:“一箸脆思蒲菜嫩,满盘鲜忆鲤鱼香。”可见,蒲菜带给人的,不仅仅是诱人的美味,还有浓浓的乡恋、淡淡的乡愁。我对蒲菜的兴趣,也正是起自于顾达的这首《病中乡思》,能让一个人病中念念不忘的,该是怎样的一种美味?    我在楚州城里点过一道“虾米扒蒲菜”,这是近年来新开发出来的一道淮扬菜名品,2002年,被国家国内贸易局评为中国名菜。它选用本地产优质蒲菜、大虾米、猪油、高汤等原料精心加工而成,其味鲜美爽口,清香嫩滑,沁人心脾。此菜虾仁鲜红如将帅、蒲菜嫩白若软玉,整齐排列在长盘中,犹如玉女列兵,所以它还有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做“红玉列兵”,专为纪念淮安女儿——抗金女英雄梁红玉。当年,梁红玉协夫韩世忠率兵镇守淮安,遭十万金兵围困,军粮不济,许多将士饿得周身浮肿,情况危急,若不及时解决军粮问题,怕是敌人还未攻击,自己就已先饿死。梁红玉亲自领兵找寻充饥之物,偶然看到马食蒲根,就亲口尝了一下,发现蒲根不但可吃,而且清香入口,还能去热解毒。淮安当地盛产香蒲,大多数的水域都有,梁红玉的这一发现不仅救了全城将士百姓的性命,还使淮城“兵仅三万而金兵不能犯”,最终取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因了这个缘故,楚州人感激梁氏,也感激蒲菜,称之为“抗金菜”。在楚州,梁红玉的影响力远远超过其夫韩世忠,不单单因为她生于楚州,是楚州女儿,这个蒲菜也功不可没,楚州城里有梁红玉祠,因她行七,民间也有呼为“七奶奶庙”的;城中还新建有名人亭,梁红玉的雕像就在其上,与韩信、吴承恩、关天培等淮安名人并列。    所以,楚州人固执地认为,淮人食蒲自梁红玉始,虽然不是事实,但从情感上还是说得通的。淮人真正的食蒲历史,大约还要上溯到春秋战国之前,《诗经》就有“其蔌维何?惟笋及蒲”(《大雅·韩奕》)的诗句,《周礼》中也有“蒲菹”的记载,西汉辞赋家、淮阴人枚乘在那篇著名的《七发》里也写到了“刍牛之腴,菜以笋蒲”。但这些有什么关系呢?楚州人依然那么认为,他们对蒲菜的那种犹如呼小儿女般的感情,从梁红玉、从“抗金菜”这里可以找到出处。在楚州,品尝蒲菜,品咂的不仅仅是一种美味,更多的还有文化。    就像莼菜很多地方都有,而独西湖和太湖出产的为好一样,蒲菜也择地。全国各地,大多数地方都长蒲草,它宽扁细长的叶片,也是编蒲扇、织蒲包的好材料。但是要用来食用,还得数楚州地域生长的为好。即便是在楚州,也不是所有水域出产的蒲菜都好,还是要分出高下来的,许多湖里长出的蒲菜就很涩嘴,甚至难以下咽,比如我老家泗阳,距楚州还不到百里之遥,就很少有地产的蒲菜可食,能打蒲包的却到处都是。最好的蒲菜出自楚州城里的勺湖和月湖,也即传说中的“天妃宫”,此地出产的蒲菜最为肥美。有人不信这个邪,专门从此地取种移栽至江南、两广,结果长出的蒲菜形状与楚州勺、月两湖所产相差无几,味道却大相径庭,完全不是一回事。    蒲菜吃法很多,或炒或烧或烩,都很相宜,总以清淡为好,吃的是它本身的清香味,不宜放酱油。  
  7.驱邪剑    旧时人家,每到端午节,都要将菖蒲、艾和大蒜合为一束,或编或扎,挂于檐口,这是一个习俗,老辈子的人传下来的,说是可以驱邪避毒。清人顾铁卿在《清嘉录》中有一段记载:“截蒲为剑,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头,悬于床户,皆以却鬼”,可以作一佐证。    古人把五月叫做“恶月”或者“毒月”,五日叫做“恶日”或者“毒日”,认为五月初五这天毒气最盛,各种毒物包括鬼怪都要出来害人,毒物中著名的如蜈蚣、蛇、蝎、壁虎、蟾蜍等,还被人绣在肚兜上,称为“五毒”。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有“毒”,我就有“瑞”,专门用来克制你,于是,“天中五瑞”应运而生——这个“天中”就是端午,古人认为,五月初五日,太阳重入中天,故称这一天为“天中节”。关于端午的别称,天中只是其一,其他的还有许多,诸如端五节、端阳节、重五节、重午节、夏节、五月节、菖节、蒲节、龙舟节、浴兰节、粽子节等等,不一而足——天中五瑞包括菖蒲、艾、石榴花、蒜头和龙船花等五种植物,也有的地方把榕枝算在内,具体是哪五种因地域不同而略有区别,总之都有驱除邪恶、克敌制胜的意思。有趣的是,“五毒”都是动物,“五瑞”却是植物,用植物来克制动物,这里面恐怕也有古人相生相克的道理。    五瑞中,菖蒲排在首位,坐了头把交椅,是其他几位的领头大哥,这是有道理的。我的理解是,人家有趁手的兵器——菖蒲的叶片长三四尺,宽两三指,直,且中间有脊,两边有刃,像是一口青锋宝剑,所以菖蒲又称“蒲剑”或者“水剑”——生在水里的剑。兵法上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说法,我以为,不战并不代表你没有坚强的后盾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没听说有谁不让敌手有所顾忌就能让他自动放弃进攻或者抵抗的,敌手之所以会知难而退,想必是因为你有让他害怕的理由,这理由中就包括精良的武器装备——军事实力,没有这个实力,你凭什么让人家“屈”?况且,两军对垒,不战而胜毕竟是少之又少,多数情况下还是要刀兵相见,手底下见真章的,真动起手来,有个趁手的兵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剑在所有兵器中的位置,又是相当特殊的,有条武谚云:剑乃百兵之帅——这一“帅”字,直接就点出了它的领袖身份。道士驱邪捉鬼,最趁手的两件法器中,一个是剑一个是拂尘,如果只拿一样,肯定就是剑了,这固然与剑本身轻灵潇洒的特质分不开,也跟它“帅”的地位密切相关,毕竟,在我国最有名的武艺中,能与少林棍齐名的,也只有武当剑了。同样在端午节挂出的钟馗画像中,那个专门以捉鬼为己任,把恶鬼踏在脚底下的“鬼王”钟馗,手里挥舞着的也是一口宝剑。你看,有这样的一把神兵挂在檐下做你的护卫,你还担心什么?什么样的毒物,什么样的鬼怪不要避让三分?无论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还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菖蒲都有这个底气。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在五瑞中排名第一,就很是理所当然了。    其实仅仅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五月五日插菖蒲,也是有道理的,菖蒲的花和茎都有香味,中医认为,它具有开窍、祛痰、散风的功效,可祛疫益智、强身健体,历代中医典籍中都把菖蒲作为益智宽胸、聪耳明目、祛湿解毒之药。从这点来看,在端午这样一个百疫横生的日子,挂上这种植物,还是很有必要的。我少时的记忆中,老家人除了要在屋檐口下插菖蒲,还会把它和许多杂树头放在一起来烧水洗澡,据说这样可以少生病或者不生病,晚上也会把它和野艾等一起点燃来熏蚊虫,效果也不错。    对于菖蒲,我是一点都不陌生的,我老家是近水的所在,许多汪塘都生长有这种叶片似剑的植物,它和我上面所写的那种假茎能吃称作蒲菜的香蒲,都是极常见的水生植物。表面上看起来,菖蒲和香蒲长得很相像,叶片都很细长、宽扁、条直,而且名字里都有个“蒲”字,似乎没有多大的区别,不注意也分辨不出来,但若细细考究起来,它们的差别还真不算太小,至少可以列出五点:首先,它们不是一个科的植物,菖蒲属天南星科,而香蒲则是香蒲科植物,虽然都叫“蒲”,却不是同门的兄弟;其次,它们的长相虽然极其相似,但若仔细分辨,也是能看出些微不同,菖蒲的叶片相对较窄,且有中脊,柔中带刚,像是宝剑,所以别名“水剑”,能作为道士驱邪的道具,而香蒲的叶片较宽,且扁平,无脊,可作为编织的材料,乡人常用它来编蒲包、打蒲扇,通常所说的蒲草就是指的这一种;第三,香蒲长有茸茸的蒲棒,像是蜡烛,而菖蒲则没有,香蒲有个别名叫做“水烛”就是从此而来,我小时候,特喜欢玩这蒲棒,秋天去水边,抽一根蒲棒在手,感觉很威风,贴在脸上,茸茸的也很舒服,用手揪一撮下来,轻轻靠唇边一吹,像是漫天飘起了飞雪;第四点不同,表现在气味上,香蒲无味,而菖蒲则有香气,这也有意思,名字叫了香蒲的不香,不叫香蒲的却香,单从这点上看,香蒲有点名不副实;还有一点不同,就是香蒲可食,且是淮扬菜中名品,而菖蒲则多用作观赏,属“花草四雅”之一,与兰、菊、水仙并列。    跟菖蒲长得像的水生植物,还有溪荪,许多人都把它当成菖蒲,这其中还包括名气很大的人,比如李时珍,他就说过“水菖蒲,溪荪也”的话。这也难怪,无论是形态还是生长的环境,它们都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它们都长有线状剑形的叶片,都生长在水中或水边,但实际上溪荪是鸢尾科鸢尾属植物,开蓝紫色花朵,很漂亮,是很好的园林花卉。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菖蒲是个大家族,我这里所写的只是其中一种,叫做水菖蒲,又名白蒲、泥菖蒲,其他的还有节菖蒲、石菖蒲等等。节菖蒲又名九节菖蒲或者钱蒲,钱蒲的得名来自于其植株的形状——像个铜钱,又因其根节密集,一寸九节,甚至更多,故又名九节菖蒲。至于石菖蒲,本来就跟钱蒲属于同一物,关于这个,李时珍有一段话说的很是明白,可作参考,抄录如下:    “生于水石之间,叶有剑脊,瘦根密节,高尺余者,石菖蒲也;人家以沙栽之,一年至春剪洗,愈剪愈细,高四五寸,叶如韭,根如匙柄粗者,亦石菖蒲也;甚则根长二、三分,叶长一寸许,谓之钱蒲也。”可见,石菖蒲与钱蒲的区别,仅仅就在于其植株的大小。
  我想问问楼主,芡实茎是怎样的?上次去酒楼吃了一种很象莲藕的东西,但是是细长细长的,也跟莲藕一样的横切面有些小洞的。有人说是刚长的莲藕,我看不大象,只是象植物的茎。如果有芡实茎的图片,请发来看看,谢谢。
  芡实茎的图片我暂时没有,等到以后再看到它的时候拍一下。不过它的横切面还真的有点像藕,也是有许多小孔的,要是说不同,可能芡实的茎剥了皮以后炒或者烧,颜色更红一些吧。
  8.美人腿的诱惑    头一次在书上看到“菰”的时候,我以为是那种叫做茨菰的水生植物,在我所认识的水生植物中,只有它的名字里包含了这个字,它在水底下的淤泥里结一种扁圆的球茎,能吃,有苦味,和肉一起烧味道不错,有清香味。这种错误的认识根深蒂固,一直伴随了我好多年,要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修正这个错误,有可能还会一直错下去。直到有一天,我偶尔在翻《新华字典》的时候看到这个字的解释,才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误会了它,犯了因文害义的毛病,把姓张的帽子戴在了姓李的头上。这个“菰”实际上是另外一种水生植物,也是我所熟悉的,也能吃,叫做茭白,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说“江南人呼菰为茭,以其根交结也”,只可惜我翻看《本草纲目》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事。好在我当时没有在别人面前提这“菰”就是茨菰的机会,不然,一准要闹出大笑话来。现在我在这里自揭其短,也算是给自己提个醒,凡事不可不求甚解,更不可自以为是。    菰这种植物,在我老家被叫做高苗——我怀疑这个“高”就是读白了的“茭”,长的有点像水稻,也是一丛一丛的,却要比水稻更加高大,叶片也更长更宽,这也是有道理的,它们都是禾本科植物,不同的是,高苗多年生,而水稻一年生。同类的植物还有茅草,跟高苗长的也很像,它们主要的区别在于一个长在水里,一个生在旱地,单单从叶片来看,茅草也要比高苗瘦硬峭拔许多,有森森剑气。    我母亲对高苗是很有感情的,我不止一次听她说过,在她小的时候陈子湖里的高苗一大片一大片的,很多,她们经常下湖去割,割回来当作驴草,草太多背不动,就用小驴车往家拉。母亲说这话的时候总是一脸的神往,我能想到这个时候的她又回到了少女时光。    母亲所说的陈子湖是洪泽湖的一部分,在大湖的东北角,母亲少女时代曾经在湖边的学校读过书,她的父亲在那所学校当过老师。等我懂事的时候我们一家早已远离了那个地方,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去过陈子湖,对于我来说,那里很是令人向往。    我很羡慕母亲,羡慕她曾经看到过那么壮观的场面,那么多的高苗连天接地,在浩瀚的水面上随风摇摆,波涛起伏,姿态万千,气势一定十分雄伟。我无缘亲眼见到这样的景象,只能在想象中去体会,但我并不缺少和高苗亲密接触的机会,虽然并没湖里那么多,却也是真实的物体,明明白白出现在我眼前。我二舅家旁的那口小汪塘的西南角,就长有一大丛高苗,我最初认识这种植物,就是在这里。这口小汪塘,U字形,缺口里面的部分高出一块地来,长有一片竹林和几棵杂树。汪塘面积不大,却容纳了许多好东西,比如莲、菱、鸡头果,还有这高苗。我和表弟还曾经在这里逮过鱼,钓过虾,摸过河蚌、螺蛳,打过水仗,它是我少年时代的乐园,犹如鲁迅先生的百草园。    我记得是一个夏天的上午,表弟捧着几只白白胖胖模样有点像竹笋的东西来到我家,交给母亲,说是二舅让送来的,中午可以做菜吃。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茭白,但当时听他们说的是叫做高瓜,是从我见到过的那高苗上长出来的。这天中午,我家的饭桌上果然多了一盆高瓜丝豆腐汤,头一次吃它,并没感到特别的美味,倒是有一丝淡淡的清苦味,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最近的一次见到高苗,是前年夏天去执法大队采访,执法大队位于水边,旁边就是淮河,大队靠水一侧以堤为墙,也是一大特色。采访完毕,时间还早,我就到堤上走走,看看周边的风景,忽然就看到了一大丛一大丛的高苗,长在成片的芦苇旁边,一种久违的亲切,就像潮水一样,从心海的深处漫上来,我想走过去,和它亲近一下,但最终还是停止了脚步,原因是我听到了“柴鸹子”的叫声,随着就看到那只褐色的水鸟正抓着一根芦苇,在欢快地歌唱;高苗的根部,还有一只绿头的野鸭,带着一群褐色绒球一样的小家伙,在水里游弋。我怕惊扰了它们,就在原地站着,远远地观望了一阵。那天回来也巧,饭桌上也有这么一盘茭白,不过不是茭白丝豆腐汤,而是油焖茭白。那天中午,在那盘菜里,我分明嗅到了河水的气息,我不知道是那茭白本身的气味,还是因为我在河边待的时间久了。现今的执法大队已经不复存在,人员归到了城管局里,办公地点也迁走了,但我敢肯定河边那些大丛大丛的高苗一定还在,“柴鸹子”也该在,或许,还会有野鸭。    菜场里的茭白多是剥了外壳一层一层码在摊位上的,肉质细白,让人想见它这“茭白”一名的由来,必定跟这个“白”的特点不无干系。茭白的形状下粗上细,像个纺锤体,细看上去,当真美丽可人,能引发人无限遐想,有人因此把它叫做“美人腿”,虽说感觉上有些暧昧,却也形象贴切。据说台湾三芝地区,每年都会举办一个“美人腿节”,要是不明就里的人,乍一听到这个节日的名字,估计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这是在庆祝茭白的丰收。它又让我想起唐玄宗的那个典故,这个风流皇帝看到美人的乳头居然会想到新剥鸡头米,看来,把美食与美色联系到一起,也不是某个人的专利,上自皇帝下到百姓,似乎都有这个嗜好。确实,你得佩服中国人在这方面的想象力超群,只是这样一来,满足了的究竟是食欲还是色欲就不得而知。    都说“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个茭白同样也是这样,既然有了“美人腿”的雅号,自然就跟美人有了扯不断的联系,茭白能吃并且好吃的时间并不长,稍不留神就会长老了,它长老的标志是表皮泛青、嫩白的肉里出现黑点,一有黑点便不好吃,就像美人,年老色衰,也会遭人遗弃。  看看茭白的成长史,我们居然发现,原来它这黑点是从娘胎里就带来的,高苗之所以能结茭白或者说高瓜,是因为感染了菰黑粉菌后膨胀所致,菰黑粉菌多了也就形成了小黑点。要是没有这菰黑粉菌,高苗就结不出茭白,同样,也是因为这菰黑粉菌,才使得这个人见人爱的“美人腿”迅速衰老,最终人老珠黄,遭人遗弃。这个菰黑粉菌,竟如人中萧何,成也是它,败也是它。    有没有没被菰黑粉菌感染的高苗?当然是有!据说这样的高苗会开淡色小花,花落后结籽,籽黑色,两头尖,个头大约是普通稻米的三倍,剥壳后可食用,叫菰米,又叫雕胡,是我国古代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周礼·天官·膳夫》上就有记载:“凡王之馈,食用六谷(徐、黍、稷、粱、麦、菰)”,可见,那个时候,这种菰米数量还不少,不然,也不可能成为六谷之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样的菰米很少见到,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也许是我粗枝大叶,反正我从来没见到高苗开花,更没吃过这样的菰米,但李白肯定是吃过的,事见《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茭白正宗的吃法是切片清炒,单炒、炒肉片,味道都佳;用开水烫一下甚至生吃也可;还可用油焖,这是主妇们都喜欢做的一道菜,口感脆中带滑且有柔性,味微甘而有清香。江南水性,径可从茭白中获得。清代袁枚《随园食单》载:“茭白炒肉,炒鸡俱可。切整段,酱醋炙之,尤佳。煨肉亦佳。须切片,以寸为度,初出太细者无味。”可作为做菜的参考。据说,当年引动季鹰先生挂官封印起兴回乡的,不单是莼菜和鲈鱼,还有这茭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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