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为什么将每年9月的第二周定王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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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2011年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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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石城二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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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21日是我省第五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石城二小认真开展“2014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   宣传周期间,学校围 ...
2014915-2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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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市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
文章来源:
宜春新闻网
  本网讯贺洁记者方晓报道:9月13日上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宜春二小举行,宜春二小全体师生参加了启动仪式。当天除举行了升国旗仪式外,还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内容展板宣传和分发倡议书等活动,并开启了万人签名活动的序幕。  据悉,《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 9月 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条例》规定每年九月的第三周为我省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配合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团市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0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教师、家长、未成年人和广大群众更好地学习、了解和掌握《条例》,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此次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时间为 9月13日至19日,活动以“为了明天,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内容包括开辟专栏重点宣传;举办《条例》专题讲座;开展“三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开展中小学校小包公断案模拟法庭中队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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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江西省第二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在新余市人民广场启动,新余市文明办、共青团新余市委、新余市公安局联合倡议并号召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新余市文明办刘岸峰在启动大会上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
  他强调,我们要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大未成年朋友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单位联合倡议,呼唤社会良知,希望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群众个人不要受利益的驱使,别让孩子们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身心受到毒害;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关爱和帮扶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使未成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健康快乐茁壮成长!(刘根平)
责任编辑:梁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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