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学籍吗建学籍为什么还要血型

差几天满6周岁孩子入学可手动建海口学籍
&&& 原标题【只因差几天满六岁孩子难入校门】 &&& 学校解释:学籍联网设有年龄门槛 &&& 教育部门:入学年龄不搞&一刀切& &&& &孩子已读完幼儿园3年,就差几天就满六周岁了,可要上小学就是报不上名,难道还要在家待一年不成?&开学临近,海口有公办小学以&不满六周岁&为由将部分家长拒之门外,令家长们焦急不已。 &&& 家长烦恼:差几天满6岁报不上名 &&& &因为孩子的出生日期不&凑巧&,今年入学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学生家长王女士介绍,她的孩子于出生,今年海口城区中小学实行网上登记入学,因为孩子的年龄不够,未能上网登记。到了8月5日,学校解决遗留问题时,学校虽接收了报名材料,但最终并未录取,理由是&今年实行中小学学籍全国联网,不是在日前出生的孩子,当年无法建立学籍。& &&& 和王女士一样,遇到类似烦恼的家长还有不少。不少家长对&电子学籍全国联网&的说法提出质疑:年龄不满6周岁的孩子,可不可以先上小学,到了二年级之后再办学籍? &&& 学校解释:学籍联网设有年龄门槛 &&& &我们理解家长的心情,但遇到这种情况,学校也挺为难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校长说,今年海口市各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要求为满6周岁(日前出生),学籍管理系统按身份证信息识别学生年龄,不满6周岁不予注册。 &&& &假如说一名未满6周岁的孩子今年跟班读一年级,待第二年再录入这名学生信息的话,系统会默认为一年级。等他上六年级时,系统显示他在读五年级,届时恐怕会出现无法参加小学毕业测试等遗留问题。&校方解释。 &&& 教育部门:入学年龄不搞&一刀切& &&& 不满6周岁上小学,到底能不能建学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提倡就近划片入学,对入学年龄不搞&一刀切&。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考虑,学校应优先满足片区内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需求,如有空余学位,允许接收虽未足龄但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小学生活的儿童。并且,从技术层面讲,可通过人工操作,给未足龄但有特殊情况的少年儿童建立学籍。 &&& 不过,就实际情况而言,我省很多市县的义务教育学位有限,不足龄儿童入学会打乱和挤占义务教育学位。&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我省对义务教育实施免杂费、免课本费等,家长负担得到减轻,这些好消息大大提高了家长们送孩子上学的积极性,有一些孩子跳过学前教育,直接上小学一年级,这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该负责人表示。(本报海口8月28日讯) &&& 这个不会&一刀切& &&& 电子学籍也有弹性 &&& 家长:学籍联网,差一天满6岁都不能入学 &&& 省教育厅:特殊情况孩子,可人工操作建学籍 &&& &满六周岁入小学&年年让家长纠结,今年尤甚。学籍全国联网后,不满6周岁的孩子无法建立学籍,是不是就意味着入学年龄就被卡死了?不少家长反映,孩子因差一个月,甚至只差一天满6周岁,到小学报名被拒。 &&& 家长烦恼:学校即使收了也没有学籍 &&& 王女士说:&我家孩子日出生,因为年龄不够,不能上网登记。8月5日,是学校解决遗留问题的时间,招生老师听我介绍了情况,收下了孩子的报名材料。前不久我去学校,看到张贴的预录取名单上有我家孩子的名字。就在全家人刚舒了一口气的时候,老师又给我打电话说,今年实行中小学学籍全国联网,不是日前出生的孩子,当年无法建立学籍。& &&& 王女士说,如果孩子今年上不了小学,就要多上一年幼儿园。王女士算了这么一笔帐: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费、杂费、课本费全免,而幼儿园的收费每学期数千元。一年下来就要多花费上万元。 &&& 三亚的黄女士称学籍联网,连平时较灵活的民办学校也必须死守&6周岁&这个条件。 &&& 学校为难:系统设置了严格年龄门槛 &&&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所学校,校长和老师们都对中小学学籍全国联网的信息颇为关注,但谈及具体操作,大家也十分困惑。比如说,年龄不满6周岁的孩子,可不可以先上学,到二年级再建学籍?学生中途休学一年,如何处理学籍?学生因综合素质强要求跳级,学籍又怎么处理? &&& &我们理解家长的心情,但遇到这种情况,也挺为难的。&一位小学校长说,今年海口市各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日前出生),学籍管理系统按身份证信息识别学生年龄,不满6周岁不予注册。假如一名未满6周岁的孩子今年跟班读一年级,待第二年再录入这名学生的信息,系统会默认为一年级。等他上六年级时,系统显示他在读五年级,届时恐怕会出现无法参加小学毕业测试等问题。 &&& 教育部门:过早上学不符合发育规律 &&& 不满6周岁上小学,到底能不能建学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称,我省提倡就近划片入学,对入学年龄不搞&一刀切&。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考虑,学校应优先满足片区内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需求,如有空余学位,允许接收虽未足龄但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小学生活的儿童。 &&& 从技术层面讲,可通过人工操作,给未足龄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建立学籍。就实际情况而言,我省很多市县的义务教育学位有限,不足龄儿童入学会打乱和挤占学位。一些孩子跳过学前教育,直接上小学一年级,这是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专家对于儿童入学年龄问题曾做过深入研究,过早承受课业负担,是不符合儿童身心发育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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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人员培训会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 11:13:45 点击:
平教办普〔2008〕88号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
学籍管理人员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学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见附件),现已在普通高中实施。为规范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学籍管理,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按有关要求需全面贯彻实施该《办法》。经研究, 决定召开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人员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操作使用。
二、培训地点:
平阳县昆阳二小大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参加对象:
10月14日下午2:30报到,3:00准时培训,参加对象为各学区幼教辅导员、幼儿园园长、电子学籍管理员(计算机操作人员)各1人。
10月15日上午8:30报到,9:00准时培训,参加对象为各学区分管普教主任、普教专干、各初级中学、小学分管学籍校长、电子学籍管理员(计算机操作人员)各1人。
四、有关要求: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学生学籍建档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与《办法》精神,确定懂技术、精业务(能熟练操作电脑)的电子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学区、学校、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因会议十分重要,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确保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输入按时、准确、真实。
1、平阳县各初级中学、小学用户帐号
2、平阳县各幼儿园用户帐号
3、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培训& 学籍管理& 通知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3日印发
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籍管理,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教基厅[2007]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幼儿园。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包括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升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奖励、处分等学生信息,以及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信息等。
第四条&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籍电子化的管理工作,由基础教育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对“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的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籍电子化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为促进全省范围内学籍管理信息的共享,全省统一采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监制,浙江容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浙江容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系统软件的开发、培训、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用户需向公司缴纳软件研发和维护费用。
第二章& 主管单位和学校信息
第六条& 学校和幼儿园上级主管单位一般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
第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上级主管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单位地址、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
第八条& 学校信息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和教师信息。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施教区范围、学校代码、所属主管单位、学校名称、学校地址、所在地行政区划码、校长姓名、建校年月、学校办别、学校类别、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主教学语言、辅教学语言、班
级总数、各年级班级数、本年毕业生数、本年招生数、在校学生总数、各年级学生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数量、计算机数量、实验器材达标情况、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
幼儿园基本信息包括幼儿园注册编号、许可证号、审批单位、所属主管单位、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地址、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园长姓名、举办人姓名(或单位)、建园时间、办园性质、办园形式、幼儿园等级、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主教学语言、辅教学语言、班级数、幼儿数、幼儿年龄、教职工数量、专任教师数、行政人员数、保育员数、工勤人员数、外聘兼职教师数、教职工待遇政策、教职工收入状况、园舍场地、设施设备、办园经费、收费标准、所获荣誉、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幼儿园教师信息包括园长及专任教师的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民族、党派、参加工作时间、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编制等。
第三章& 班级和学生信息
第九条& 中小学班级信息包括学校代码、班级代码、班级名称、建班年月、学制、班级类型、班主任姓名。
第十条& 中小学学生信息包括学生个人、学生简历、监护人、家庭成员、注册、在校考试、奖惩、入学、结业和学籍异动等信息。
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班级代码、学籍号、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曾用名、入学年月、学生类别、身份证号、性别、血型、出生年月、出生地、独生子女、籍贯、民族、港澳台侨、健康状况、政治面貌、现住址、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状况、国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主页地址、照片。
学生简历信息包括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所在学校名称、担任职务、证明人、备注。
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关系、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民族、婚姻状况、侨居地。
注册信息包括注册班级代码、注册状况、要求最晚注册时间、实际注册时间、未按时注册原因。
在校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课程名称、考试方式、考试类别、分数类考试成绩、等级类考试成绩、学期评语。
奖惩信息包括奖励名称、奖励级别、奖励类别、奖励原因、奖励金额、奖励文件文号、奖励年月、奖励单位、处分名称、处分原因、处分日期、处分撤销日期。
入学信息包括原学校代码、入学年月、入学方式、来源地区、学生来源、就读方式、经济困难受资助情况。
结业信息包括毕业学校代码、结束学业年月、结束学业原因说明、毕业评语。
学籍异动信息包括变动类别、变动日期、变动原因、审批日期、审批文号、原就读学校代码、现就读学校代码、原学籍号、现学籍号、处理状态、处理结果;以及发生学生死亡时的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学校责任、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幼儿园班级信息包括学校代码、班级代码、班级名称、建班年月、班主任姓名。
第十二条 &幼儿信息包括幼儿个人信息、监护人、家庭成员、注册、入园与离园、幼儿异动等信息。
幼儿个人信息包括幼儿姓名、姓名拼音、曾用名、入园年月、幼儿类别、身份证号、性别、血型、出生年月、出生地、独生子女、籍贯、民族、港澳台侨、健康状况、现住址、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状况、国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照片。
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关系、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民族、婚姻状况、侨居地。
注册信息包括注册班级代码、注册状况、要求最晚注册时间、实际注册时间、未按时注册原因。
入园与离园信息包括幼儿园代码、入园年月、来源地区、就读方式、离园年月、离园原因说明。
幼儿异动信息包括变动类别、变动日期、变动原因、处理状态、处理结果;以及发生幼儿死亡时的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幼儿园责任、审核意见。
第四章& 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记录在“学籍系统”中,并形成高校招生所需的学生电子档案。综合高中普高类学生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成长记录信息包括课程修习、综合实践活动和素质发展等信息。高中学生第十条中的在校考试信息合并在此记录。
课程修习记录信息包括修习的国家课程的模块名称、学时、考试成绩、学分和高中会考成绩,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名称、学时、考试成绩、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记录信息包括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名称、成员组成、课题成果、承担任务、评价结果;社区服务的内容、地点、时间、评价结果;社会实践的内容、地点、时间、评价结果。
素质发展记录信息包括品德与素养的写实定性描述,以及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维度的测评成绩。
第十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包括综合评语、课程修习与学业评价和项目测评等信息。
综合评语信息主要是对学生高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
课程修习与学业评价信息包括课程修习状况、学分、高中会考成绩。由“学籍系统”汇总成长记录生成。
项目测评信息包括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项目的测评成绩。由“学籍系统”汇总成长记录生成。
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信息安全
第十六条& “学籍系统”用户分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和学校用户两类。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具有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和查询统计功能,学校用户具有对本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和查询统计功能。
第十七条& “学籍系统”采取分级分配管理权限的方式,进行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用户的管理权限分为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两种。学校用户的管理权限分为管理员、普通用户和学生用户三种。
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的权限是主管单位信息录入、数据审核、数据维护、数据统计、开设普通用户账号,以及根据需要开设中心校(中心幼儿园或类似幼教机构)管理员账号,授权管理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一般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负责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人员担任。教育行政部门普通用户的权限是数据查询、数据统计。
学校管理员的权限是学校信息和学籍异动信息录入、数据审核、数据维护、数据统计、开设普通用户和学生用户账号,以及根据需要开设学校年级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账号,授权管理一个或多个班级。学校管理员一般由学校教务部门的学籍管理人员担任。年级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的权限是班级、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录入、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年级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一般分别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担任。学校普通用户的权限是学生信息录入、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学校普通用户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学校学生用户的权限是学生本人信息查询。
第十八条& 学生电子学籍信息采用分级录入和本级核对的方式。学校主管单位信息由中心校(中心幼儿园)管理员或学校管理员录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核对;学校信息和学籍异动信息由学校管理员录入,校领导核对;班级信息由班级管理员录入,年级管理员核对;学生信息由学校普通用户和班级管理员录入,年级管理员核对。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班级管理员和年级管理员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核对。学生可从学校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到浙江省中小学学生成长网上查询与核对本人信息。
第十九条& 在初始使用“学籍系统”时,学校应及时录入当前所有在校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新学年的第一个学期,学校应在9月31日之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信息的录入与核对工作。
学校应根据日常教学活动,及时录入和核对所需信息,每学期末检查核实一次。发生学籍异动时,学校应在7个工作日内登记申请信息;省内转学时,转出学校需开具转学证明,转入学校需通过网上招生方式转入转学学生电子档案。在每年的7月30日之前,应完成学生的毕(结)业信息录入和核对。
第二十条& 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审核学校上报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接到学校有关学籍异动信息申请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办理,其中学生死亡信息办理完毕后,“学籍系统”将该信息自动上报到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器与省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器之间的数据报送由系统自动完成。
第二十一条& 每年的8月1日,“学籍系统”从上学年的下学期升级到新学年的上学期,所有在校生的年级自动升一级。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籍信息采用“到期即锁”的方式进行锁定管理。新入学学生信息中的学生个人、学生简历、监护人、家庭成员、入学等信息,从当年9月31日起即被锁定直至毕业;学生的注册信息分别于每年的9月31日和3月31日锁定;学生信息中的在校考试、奖惩和学籍异动等信息以及班级信息,由学校进行日常数据维护,每年的8月1日“学籍系统”学期升级后,上学年的上述信息即被锁定;毕业年级学生的毕(结)业信息在每年的7月30日锁定。信息锁定后,如需更改信息,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二十三条& 高中学生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应在7月31日前完成检查、核实和报送工作;高三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在5月30日前完成检查、核实和报送工作。报送后,如需更改信息,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检查核实辖区内高中学校学生的学年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于9月31日前统一报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三年级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于6月10日前统一报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后,如需更改信息,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为“学籍系统”配置专用计算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配置专用服务器,并设置好外网IP,保证服务器的24小时开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指定专门的技术人员,做好“学籍系统”服务器和网络维护工作,以及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系统安全工作。用户要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完整保留学生的全部电子学籍信息,为学历认证等提供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服务器中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进行异地异机数据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只能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对于学生的某些敏感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好查询权限。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6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成教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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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 11:34:49 阅读87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籍管理,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教基厅[2007]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幼儿园。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包括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升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奖励、处分等学生信息,以及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信息等。
  第四条&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籍电子化的管理工作,由基础教育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对“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的管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学籍电子化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为促进全省范围内学籍管理信息的共享,全省统一采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监制,浙江容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浙江容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系统软件的开发、培训、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用户需向公司缴纳软件研发和维护费用。&
第二章&&主管单位和学校信息
  第六条& 学校和幼儿园上级主管单位一般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
  第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上级主管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单位地址、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
  第八条& 学校信息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和教师信息。
  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施教区范围、学校代码、所属主管单位、学校名称、学校地址、所在地行政区划码、校长姓名、建校年月、学校办别、学校类别、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主教学语言、辅教学语言、班级总数、各年级班级数、本年毕业生数、本年招生数、在校学生总数、各年级学生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数量、计算机数量、实验器材达标情况、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
  幼儿园基本信息包括幼儿园注册编号、许可证号、审批单位、所属主管单位、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地址、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园长姓名、举办人姓名(或单位)、建园时间、办园性质、办园形式、幼儿园等级、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主教学语言、辅教学语言、班级数、幼儿数、幼儿年龄、教职工数量、专任教师数、行政人员数、保育员数、工勤人员数、外聘兼职教师数、教职工待遇政策、教职工收入状况、园舍场地、设施设备、办园经费、收费标准、所获荣誉、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
  幼儿园教师信息包括园长及专任教师的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民族、党派、参加工作时间、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编制等。&
第三章&&班级和学生信息
  第九条& 中小学班级信息包括学校代码、班级代码、班级名称、建班年月、学制、班级类型、班主任姓名。
  第十条& 中小学学生信息包括学生个人、学生简历、监护人、家庭成员、注册、在校考试、奖惩、入学、结业和学籍异动等信息。
  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班级代码、学籍号、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曾用名、入学年月、学生类别、身份证号、性别、血型、出生年月、出生地、独生子女、籍贯、民族、港澳台侨、健康状况、政治面貌、现住址、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状况、国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主页地址、照片。
  学生简历信息包括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所在学校名称、担任职务、证明人、备注。
  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关系、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民族、婚姻状况、侨居地。
  注册信息包括注册班级代码、注册状况、要求最晚注册时间、实际注册时间、未按时注册原因。
  在校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课程名称、考试方式、考试类别、分数类考试成绩、等级类考试成绩、学期评语。
  奖惩信息包括奖励名称、奖励级别、奖励类别、奖励原因、奖励金额、奖励文件文号、奖励年月、奖励单位、处分名称、处分原因、处分日期、处分撤销日期。
  入学信息包括原学校代码、入学年月、入学方式、来源地区、学生来源、就读方式、经济困难受资助情况。
  结业信息包括毕业学校代码、结束学业年月、结束学业原因说明、毕业评语。
  学籍异动信息包括变动类别、变动日期、变动原因、审批日期、审批文号、原就读学校代码、现就读学校代码、原学籍号、现学籍号、处理状态、处理结果;以及发生学生死亡时的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学校责任、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幼儿园班级信息包括学校代码、班级代码、班级名称、建班年月、班主任姓名。
  第十二条 幼儿信息包括幼儿个人信息、监护人、家庭成员、注册、入园与离园、幼儿异动等信息。
  幼儿个人信息包括幼儿姓名、姓名拼音、曾用名、入园年月、幼儿类别、身份证号、性别、血型、出生年月、出生地、独生子女、籍贯、民族、港澳台侨、健康状况、现住址、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状况、国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照片。
  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关系、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民族、婚姻状况、侨居地。
  注册信息包括注册班级代码、注册状况、要求最晚注册时间、实际注册时间、未按时注册原因。
  入园与离园信息包括幼儿园代码、入园年月、来源地区、就读方式、离园年月、离园原因说明。
  幼儿异动信息包括变动类别、变动日期、变动原因、处理状态、处理结果;以及发生幼儿死亡时的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幼儿园责任、审核意见。
第四章&&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记录在“学籍系统”中,并形成高校招生所需的学生电子档案。综合高中普高类学生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成长记录信息包括课程修习、综合实践活动和素质发展等信息。高中学生第十条中的在校考试信息合并在此记录。
  课程修习记录信息包括修习的国家课程的模块名称、学时、考试成绩、学分和高中会考成绩,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名称、学时、考试成绩、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记录信息包括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名称、成员组成、课题成果、承担任务、评价结果;社区服务的内容、地点、时间、评价结果;社会实践的内容、地点、时间、评价结果。
  素质发展记录信息包括品德与素养的写实定性描述,以及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维度的测评成绩。
  第十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包括综合评语、课程修习与学业评价和项目测评等信息。
  综合评语信息主要是对学生高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
  课程修习与学业评价信息包括课程修习状况、学分、高中会考成绩。由“学籍系统”汇总成长记录生成。
  项目测评信息包括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项目的测评成绩。由“学籍系统”汇总成长记录生成。
第五章&&信息管理与信息安全
  第十六条& “学籍系统”用户分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和学校用户两类。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具有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和查询统计功能,学校用户具有对本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和查询统计功能。
  第十七条& “学籍系统”采取分级分配管理权限的方式,进行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用户的管理权限分为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两种。学校用户的管理权限分为管理员、普通用户和学生用户三种。
  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的权限是主管单位信息录入、数据审核、数据维护、数据统计、开设普通用户账号,以及根据需要开设中心校(中心幼儿园或类似幼教机构)管理员账号,授权管理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一般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负责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人员担任。教育行政部门普通用户的权限是数据查询、数据统计。
  学校管理员的权限是学校信息和学籍异动信息录入、数据审核、数据维护、数据统计、开设普通用户和学生用户账号,以及根据需要开设学校年级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账号,授权管理一个或多个班级。学校管理员一般由学校教务部门的学籍管理人员担任。年级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的权限是班级、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录入、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年级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一般分别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担任。学校普通用户的权限是学生信息录入、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学校普通用户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
  学校学生用户的权限是学生本人信息查询。
  第十八条& 学生电子学籍信息采用分级录入和本级核对的方式。学校主管单位信息由中心校(中心幼儿园)管理员或学校管理员录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核对;学校信息和学籍异动信息由学校管理员录入,校领导核对;班级信息由班级管理员录入,年级管理员核对;学生信息由学校普通用户和班级管理员录入,年级管理员核对。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班级管理员和年级管理员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核对。学生可从学校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到浙江省中小学学生成长网上查询与核对本人信息。
  第十九条& 在初始使用“学籍系统”时,学校应及时录入当前所有在校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新学年的第一个学期,学校应在9月31日之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信息的录入与核对工作。
  学校应根据日常教学活动,及时录入和核对所需信息,每学期末检查核实一次。发生学籍异动时,学校应在7个工作日内登记申请信息;省内转学时,转出学校需开具转学证明,转入学校需通过网上招生方式转入转学学生电子档案。在每年的7月30日之前,应完成学生的毕(结)业信息录入和核对。
  第二十条& 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审核学校上报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接到学校有关学籍异动信息申请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办理,其中学生死亡信息办理完毕后,“学籍系统”将该信息自动上报到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器与省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器之间的数据报送由系统自动完成。
  第二十一条& 每年的8月1日,“学籍系统”从上学年的下学期升级到新学年的上学期,所有在校生的年级自动升一级。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籍信息采用“到期即锁”的方式进行锁定管理。新入学学生信息中的学生个人、学生简历、监护人、家庭成员、入学等信息,从当年9月31日起即被锁定直至毕业;学生的注册信息分别于每年的9月31日和3月31日锁定;学生信息中的在校考试、奖惩和学籍异动等信息以及班级信息,由学校进行日常数据维护,每年的8月1日“学籍系统”学期升级后,上学年的上述信息即被锁定;毕业年级学生的毕(结)业信息在每年的7月30日锁定。信息锁定后,如需更改信息,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二十三条& 高中学生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应在7月31日前完成检查、核实和报送工作;高三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在5月30日前完成检查、核实和报送工作。报送后,如需更改信息,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检查核实辖区内高中学校学生的学年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于9月31日前统一报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三年级的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于6月10日前统一报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后,如需更改信息,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为“学籍系统”配置专用计算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配置专用服务器,并设置好外网IP,保证服务器的24小时开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指定专门的技术人员,做好“学籍系统”服务器和网络维护工作,以及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系统安全工作。用户要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完整保留学生的全部电子学籍信息,为学历认证等提供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服务器中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进行异地异机数据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只能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对于学生的某些敏感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好查询权限。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 月& 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成教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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