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鼎,首,节,举,一,拨,这八字开头的成语能组成两成语吗?

西书识小1-20 - 小组话题
在翻译中如何运用四字成语,是中国译界多年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我算是个温和拥护派,认为偶尔使用,可使文气顺畅。最近读王志宏君译的《恐怖时代的哲学》([美]博拉朵莉著 华夏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一书,发现他的译文中,四字成语就用得很有特色。比如这样的句子:“无论如何,不厌其烦而又无的放矢地宣称可能有新的恐怖袭击出现以及号召大家‘处于戒备状态’反而更加搅乱了人们心中捉摸不定的畏惧情绪,让他们草木皆兵而又不知所以——而这正是恐怖分子的目的。”(第30 页)不厌其烦、无的放失、捉摸不定、草木皆兵、不知所以,一连用了五个四字成语,译者的汉语功力可见一斑;如果非要挑剔的话,那么也只能说“搅乱……的畏惧情绪”怕是不大妥的,“让人产生畏惧情绪”或“令人忧惧”也许来得更通顺些。
不用说,四字成语也是柄双刃剑,卖艺人舞枪弄棒不小心伤到自己的例子我们也见多了。比如下面这句:“...
在翻译中如何运用四字成语,是中国译界多年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我算是个温和拥护派,认为偶尔使用,可使文气顺畅。最近读王志宏君译的《恐怖时代的哲学》([美]博拉朵莉著 华夏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一书,发现他的译文中,四字成语就用得很有特色。比如这样的句子:“无论如何,不厌其烦而又无的放矢地宣称可能有新的恐怖袭击出现以及号召大家‘处于戒备状态’反而更加搅乱了人们心中捉摸不定的畏惧情绪,让他们草木皆兵而又不知所以——而这正是恐怖分子的目的。”(第30 页)不厌其烦、无的放失、捉摸不定、草木皆兵、不知所以,一连用了五个四字成语,译者的汉语功力可见一斑;如果非要挑剔的话,那么也只能说“搅乱……的畏惧情绪”怕是不大妥的,“让人产生畏惧情绪”或“令人忧惧”也许来得更通顺些。
不用说,四字成语也是柄双刃剑,卖艺人舞枪弄棒不小心伤到自己的例子我们也见多了。比如下面这句:“我们,当初不在现场的人,现在是否也应该无保留地站在他们旁边,袖手旁观?”(第29页)试读一下原文“Would we, the ones who had not been present, now also stand by them unconditionally?”,我们不难发现,“袖手旁观”这成语是译者硬加上去的,而且还加错了,把意思完全搞反了。原文是说:我们这些当初不在现场的人(指没经受“9·11”恐怖袭击的外国人),现在是否也应该无条件地站在他们(指美国人)一边呢?
再举一例,译文中有“这场惨绝人寰的袭击”(第30页)一语,初看上去,似乎顺理成章,但原文为“this treacherous assault”,treacherous意思是奸诈的、背信弃义的,跟“惨绝人寰”半点关系都没有。这类一眼望去文从字顺的译文,其实害人最深,因为假如译文诘屈艰涩,你还可以半信半疑,置之不理,可是当它铺展得如丝般顺滑,你的戒备也就完全放松了。比如这样一句:“曾经战争创伤的阿富汗人的痛苦就是三十年战争的残余影像。”(第31页)虽说“……的痛苦就是……的影像”其实是病句,但似乎并无大碍,可惜的是,原文却为“The misery in war-torn Afghanistan is reminiscent of images from the Thirty Years' War”,意思是说:饱受战火蹂躏的阿富汗的惨状,让人不由得联想起“三十年战争”()的种种情景。译者既不知道大写的Thirty Years' War是指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战争,也没有去翻查字典,看看reminiscent其实并非“残余”的意思,就组织出一个通顺(?)的句子,结果呢,当然是与原义风马牛不相及。
我对照原文,仔细检视了《恐怖时代的哲学》一书第29页至第34页的六页内容,发现可径称为“错讹”而非“值得商榷”的,有十几处;其中不乏将 December(12月)译为“10月”(第33页)、将Queens(纽约皇后区)译为“车臣”(第30页)这类令人啼笑皆非的例子。据我所知,王志宏君是人民大学哲学系毕业的硕士高才生,翻译这本与哈贝马斯、德里达对话的书,他原是极佳的人选,可成果却不很让人满意。莫非把本该花在查字典上的工夫用在了琢磨四字成语上?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文体家的中国厄运
李欧梵先生在《我的哈佛岁月》一书中讲学习英文写作的经验,他说自己靠的就是摹仿,从“在美留学期间的汉学界巨擘、再到后来读过的一批人文气息较浓的批评家如崔林(Lionel Trilling)、巴赞(Jacques Barzun)、和史丹纳(George Steiner)等人,我往往把他们的书翻来覆去地读,逐渐体会其行文和推理的妙处,然后再据为己有”。李欧梵提到的这几位“人文气息较浓的批评家”,当然都是学者圈中有名的文体家,文采飞扬,无愧范本。据我所知,崔林的著作还没有翻译成中文的,史丹纳也仅有一本节译的小册子,雅克·巴赞倒已经有了两种:一是余英时先生盛赞力荐过的《从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二是刻下要谈的《古典的,浪漫的,现代的》(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侯蓓译、何念校)。
《古典的,浪漫的,现代的》这一书名稍稍有些让人迷惑,说起来,它更合适的名字也许应该是《为浪漫主义正名》。巴赞的工作,就是对罗曼蒂克之类附着在“浪漫主义”上的各个意涵加以厘清,并澄清人们习非成是,对“浪漫主义”形成的种种误解。原著篇幅不大,却相当精彩。谁成想,这本小书被译成中文,却令巴赞在中国的命运变得多舛。
从正文的第一句开始,翻译就一路错下去。“早在一个多世纪之前,浪漫主义就被认为已经死了。法国人将浪漫主义死亡的日期错误地精确到1843年维克多·雨果最后一部戏剧问世。”且看原文:“Romanticism is supposed to have died over a century ago. The French date its demise with false precision from the failure of Victor Hugo's last produced play in 1843。”实际上,第一句说的是:浪漫主义被认为早在一个多世纪之前就已经死了。虽然只是句子的前后顺序颠倒一下,可意思却大不相同。第二句译文将 “failure”(失败)一词给吞没了,作者指的是雨果的剧本《卫戍官》在1843年上演时遭遇失败,“问世”和“失败”又如何能是一回事?
译者缺乏最起码的英语语法知识,比如这句:“卢梭更是遭到激进的刊物和黑格尔主义者一次又一次地攻击,他们认定是卢梭将德国人民变成了军国主义分子。” (第1页)试想一下,卢梭这个法国人怎么对德国人民这么有感召力呢?看原文:“Rousseau is mauled from time to time by intemperate journalists and Hegel credited with the feat of having turned Germany into a militarist people。”原来,人家说的是:卢梭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新闻记者们的肆意攻击,黑格尔则被视为将德国人引上军国主义道路的罪魁祸首。在并列句的后半省略了谓语“is”,译者看不出来,于是弄出了一段离奇的译文。
再让我们来看一个不懂定语从句的例子:“还有更奇特的,浪漫主义哲学家怎么和詹姆斯、尼采成了战友,是谁用生命中大量的时间去和他们斗争的?”(第2页)原文:“And, more particularly, what have the romantic philosophers in common with James and Nietzsche, who spent a good part of their lives in combating them?”原意是说,特别是,浪漫派哲学家跟詹姆斯、尼采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詹姆斯、尼采这些人原本花了许多心力就是要跟浪漫派对着干的。译者看不出 “who”引领的是一个定语从句,竟翻译成“谁”——真是没有最奇特的,只有“更奇特的”。
遇到不认识的字须查字典
不晓得世界上有没有“翻译家道德准则”之类的东西。我想,如果有,那第一条也许应该这样写:看清楚原文每一个字;遇到不认识的字须查字典。
看起来,这似乎是起码的要求,可实际上一路高歌猛进,置此类准则于不理的中国译者并不在少数。《古典的,浪漫的,现代的》(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侯蓓译、何念校)的译者可能就是一个代表。读这个译本每令我有恍如隔世之感:它跟那本名叫Classic, Romantic and Modern的文笔优雅的英文著作之间真有什么共同点吗?
让我们看看,当译者遇到不认识的字,是如何不查字典就能搞翻译的。原文有这样半句话:“if we apply Goethe’s own excellent test—the test of seeing whether a man’s outlook paralyzes his will to create……”意思是说,如果我们采纳歌德提出的一个极佳的检验方法,那就是看看一个作家的观念是否会压倒他创作的冲动。可是,中译本却是这样翻译的:“如果我们施行歌德自己的精彩测试——检测一个人的外貌是否与他的创作欲望平行……”(第73页)问题来了,我译为“观念”的地方,他们译为“外貌”;我译为“压倒”的地方,他们译为“平行”,这是怎么回事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译者看到outlook,不认识,也不去查字典,将它一拆:out(外)+ look(貌),不就是“外貌”了吗?岂知outlook是“观点、前景”的意思。另一方面,paralyze义为“使瘫痪、使气馁”,译者显然将它误看成了paralel(平行),因此才译作“平行”。如此一来,“一个人的外貌”就“与他的创作欲望平行”了……
也许有人要问:莫非这是译者一时眼花造成的?我的回答是,眼花是一定的了,只不过不止“一时”。在同一页,又出现这句译文:“这位随笔作家感到他必须相信自己的渴望……”(第73页)原文则是:“the essayist felt he had to relieve his anxieties……”意思是说,这位随笔作家感到必须解除自己的不安情绪。这回,译者是把relieve(解除)看成了believe(相信)。再往下,译文又漏略了好几行的内容。不得不说,两眼昏花到了这样的程度,还在不懈翻译,这跟操作车床时打瞌睡又有什么不同呢?出安全事故,是早晚的事情。
再翻过来一页,我们就遇到了一段几乎是千载难逢的“绝妙”译文:“我们把完全真实的陈述放在一个特定的时机里,这个艺术家被一条消息击倒,持续疯狂六个小时,并且无法估算这个时间,这使得他又回到十八岁重新成为他自己。”(第74页)原文为:“We take the entirely true statement that on given occasion the artist was overwhelmed by a piece of news and remained distraught for six hours, and fail to compute that that leaves him eighteen in which to be himself again。”意思是说,一个艺术家受到一则消息的打击,整整六个钟头都处于疯狂状态,我们举这样的例子一点错都没有,可我们却没有想到去多算一下,其实他还有十八个钟头的时间足以恢复常态。再看看那所谓“又回到十八岁重新成为他自己”的译文,我们真的想大声问译者:你们到底持续疯狂了几个小时?
“每个事物都应当受到敬重”
《海德格尔的弟子》(Heidegger’s Children)的英文原著,是两年前买的,翻了翻,觉得理查德·沃林写得实在不高明,就丢到一边去了,直到最近,张国清、王大林二先生的中译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面世,才又把它找出来,对照着阅读了一遍。读后的感想是,对理查德·沃林的评价似乎无须改变,这个译本倒颇值得一谈。
要彻底检讨中译的得失,恐怕非一本小册子的篇幅不能胜任。在此只好略举两例,聊示一斑。第一个例句是:“这个持续妨碍理解的论题可以表述如下:日耳曼人将如何审查德国的犹太人?回想19世纪中期,犹太人是否曾经最成功地融入日耳曼人之中?”(第19页)再看看原文:The issue that continues to defy comprehension may be stated as follows: How could the extermination of the European Jews have been conceived and enacted by the very nation where, going back to the middle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Jews had been the most successfully integrated? 很明显,原文本来只有一个问句,到了中文,却变成了两个;原因也再清楚不过,译者没读懂定语从句的语法结构,而且还将原文中的 “extermination”(灭绝)错看作了“examination”(审查)。这一句意思其实是说:那个一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也许可以这样表述:19世纪中叶,欧洲犹太人融入德国的过程曾是最顺利的,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国家,他们却又遭受了灭顶之灾?
第二个例句:“像极少数宗教人士一样,他(指卡夫卡)一直密切关注着他不屑一顾地称作‘典型西方犹太人’的种种行径,他仍然不愿意与之为伍,他曾经对他们做了如下描述:‘夸张一点说,这意味着我决不会赞成那样的事;每个事物都应当受到敬重,不仅要对得起现在和将来,而且要对得起过去,毕竟每一个人都从过去继承了一些东西,这也务必受到敬重,这也许是一项最困难的工作。’”(第21至22页)老实说,这段译文跟原著未免偏离得太远,以至于我们不敢确定到底该不该管它叫“翻译”了。请看原文:Like few of his co-religionists, he possessed keen insight into the lot of what he disparagingly referred to as the “typical Western Jew,” with whom he nonetheless identified, and whom he once described in the following terms: “This means, expressed with exaggeration, that not one calm
everything has to be earned, not only the present and the future, but the past too—something after all which perhaps every human being has inherited, this too must be earned, it is perhaps the hardest work.”实际上,这段的意思是:与许多跟卡夫卡有共同信仰的人不同,卡夫卡对那他曾戏称为“样板式的西方犹太人”的一群有着敏锐的洞察,尽管如此,他仍然视自己为其中的一员。关于这群人,他曾这样写道:“夸张一点说,这意味着,我很难获得哪怕一秒种的平静;每样东西都得奋力争取才能得到,不但现在和未来要靠争取得来,就连过去也必须争取——这本来是人人生而得之的,可我们却只有通过奋力争取才能获得,最难的也许就是这个了。”
我感到非常惭愧,除了猜到译者也许是由“earn”(挣得、赢得)想到了短语“earn the respect”(赢得尊重)才翻译出一个“敬重”来外,我实在没有更多的想象力来揣测这段错误的译文是怎么诞生的。不过,我倒是非常赞同译文中这一句的意思——假若可以拿它来作为我们从事翻译事业的指针的话:“每个事物都应当受到敬重,不仅要对得起现在和将来,而且要对得起过去。”
西书识小5
编和瞒
外文中的外文,几乎是所有译者的死穴。所谓“外文中的外文”,指的是译英文书,却在当中遇上法文、德文、拉丁文等等。一般的中国译者都没有三头六臂,跟原著学者较量学养,与欧洲作家比语言能力,通常都只有惨败这一个结果。
翻开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单一的现代性》(王逢振、王丽亚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的目录页,你会发现其中一章的标题是“他的错误在于绝对的现代”。你的好奇心也许马上就被勾起来了:究竟谁的错误在于绝对的现代呢?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太可惜了,其实没有哪个人犯过这样的“错误”,因为原文其实是:Il faut etre absolument moderne!这句法文是诗人兰波的名言,意思是:必须绝对现代!想想看,人家本来是说“必须绝对现代”,译为中文,“绝对现代”就成了一种“错误” 了,这真是“从何说起”呀。我猜不谙法文的译者查了查字典,知道il是“他”的意思,又把faut错当成英文的fault(错误),于是汉译就这样编出来了。实际上,之前的四卷本《詹姆逊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已经收入《单一的现代性》。一年后,这么个斗大的错误又原样印进了新版本。
法文不懂,拉丁文就更不懂了。博拉朵莉《恐怖时代的哲学:与哈贝马斯和德里达对话》(王志宏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里有这么一句:“中国正在兴起的权力和俄罗斯逐渐走向衰弱的权力也不符合美国模式……”(第31页)听上去好像没太大毛病似的,可所谓“美国模式”的原文其实是Pax Americana,这个拉丁文短语的意思是:美国和平。译者哪怕稍微动动手,去google上搜一下,就能马上知道它的确切含义,可是不,他宁愿—— 编。
在《神话与史诗——乔治·杜梅齐尔传》(孟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第一版)第37页上,有这么一句:“我想在那里或许能找到惟一的办法来解救我的‘opus magnum’(祭司著作)。”而实际上,opus magnum这个特别常见拉丁文套话,就相当于中文里的客套语“大作”、“伟构”之类的。编出“祭司著作”这么个说法,也实在难为译者了。
在编造的另一端,就是隐瞒。理查德·沃林《海德格尔的弟子》(张国清、王大林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里引了许多德文著作,第70页注释25是:“W.马尔《犹太主义对日尔曼主义的胜利》,19页,波恩,1879……”可是在原著里,注释是这么写的:Wilhelm Marr,Vom Judischen Kriegsschauplatz:Eine Streitschrift(Bern,1879),19……同样是作者马尔,同样是“19页”,同样是“波恩,1879”,可人家引的那部书其实是《来自犹太战场:一次论战》。那么,这是一个偶然的翻译错误吗?不是的。原来,在注释25指向的那段正文前,刚好有一句说“威廉·马尔1879年极富煽动力的小册子《犹太主义对日尔曼主义的胜利》在6年时间里出了12版”,于是译者便以为注释里引的一定非此书莫数了,可他们没想到,这个多产的煽动家一年内写了两本书,而理查德·沃林刚好引了另外一本。
瞒的手法不止于此。《海德格尔的弟子》中译本第五章共有41个注释,而原著该章则有45个注释。那另外4个注释哪去了?可能是译者不认得原注释37到注释40里的德文,或者一时犯懒,把它们略去未译。可这绝不是一般的省略,现在中译本注释37写的是“同上,101页”,你往上看,发现这里的“同上”指的是约纳斯《责任律令》一书。然而,原著注释41“Ibid,101”(同上,101页)里的“同上”指的却是约纳斯在《明镜周刊》上的访谈《坏结果更近了》(Dem bosen Ende naher)!这意味着,你如果拿中译本的注释当了真,到《责任律令》里寻找出处,那你一辈子也找不到。
我在想,假如我们的译者都掌握了编和瞒这两样绝技,那天底下还有什么克服不了的翻译难题呢?到那时,所谓“外文中的外文”这一死穴,也不在话下了罢。
西书识小6
新译本的“独特价值”
乔纳森
  1998年,有两部诺贝特·埃利亚斯文选,同时在英语世界出版,而且都是由约翰·古德斯布洛姆、斯蒂芬·门内尔这两位及门弟子编选的。一部叫《诺贝特·埃利亚斯读本:从
生平的角度拣选》(TheNorbertEliasReader:aBiographicalSelection),另一部就是刚刚有了中译本的《论文明、权力与知识——诺贝特·埃利亚斯文选》(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前者,顾名思义,是要着重呈现埃利亚斯这位了不起的社会学家的思想历程,所以特意收入了他的几篇少作,后者则只选了成熟期的作品。这两部书,在选目上重合部分相当少,因此,都很值得一读,现在一部有了中译,希望今后还有人把另一部也译出来。
  《论文明、权力与知识》的译者刘佳林先生在后记中说:“埃利亚斯的一些重要著作如《文明的进程》、《个体的社会》等虽然已经有了中译本,但读者如果愿意将本书与以上译本作一比较,相信一定会发现这个选本的独特价值。”我将翟三江、陆兴华译的《个体的社会》(译林出版社2003年10月第一版)与刘佳林相关段落的译文比勘了一遍,得到初步的印象:刘佳林先生翻译的准确性颇高,而且自出机杼,没有参考此前的译文,不过,从中文流利顺畅的角度来看,翟、陆译本似乎又略胜一筹;汪丁丁先生在评介《个体的社会》一书曾提到“毋庸置疑……两位译者的资质”,他的话是有道理的。
  然而,事情总有例外。下面将要对照的这段文字,翟、陆译本在准确和流畅两个方面都比刘译本逊色;当然,刘译本也不无值得商榷之处。
  先看原文:
  OnepreconditionofDescartes‘sthinkingwasacertainrelaxation,alossofpowerbythesocialinstitutionswhichhadbeenthe
  custodiansofthisintellectualtradition....Itwasarediscoveryofthemselvesasbeingswhocouldattaincertaintyabouteventsbytheirownthoughtandobservation,withoutrecoursetoauthorities.Anditmovedtheirownmentalactivity-reifiedbytheterm’reason‘-andtheirown
  powersofperceptionintotheforegroundoftheirimageofthemselves.
  再看刘译本:
  “笛卡儿进行思想的前提是曾作为知识传统卫道士的那些社会制度的松动及其权力的丧失。……这次重新发现告诉人们,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思想和观察而无须诉诸权威来获得对事物的确定认识。于是,人类自己的精神活动(具体体现为‘理性’),他们的认识能力进入了他们关于自我的形象的前台。”(《论文明、权力与知识》第250页)
  对照翟、陆译本:
  “当时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机构,就是这种观念传统的主要代表;它们的动摇和权力的丧失,便构成笛卡儿本人思想方式的前提。……这种……重新发现,把人看做了一种存在,一种无须依赖权威的,能通过自己的思想和观察去赢得事件关联域的确定性的存在,并且,基于人们的这种关于自我的表象,把人类固有的思想活动——它被具体形象地称为‘知性’——和他们自身的感知能力推到了历史的前台。”(《个体的社会》第111-2页)
  首先,翟、陆译本把custodians(看管者)译作“代表”是欠考虑的,虽然“卫道士”的感情色彩较重,但显然比“代表”准确得多。其次,“赢得事件关联域的确定性”一语,似乎毫无必要地把事情复杂化了,不如“获得对事物的确定认识”来得直接。再次,不晓得翟、陆出于什么考虑,要把reason(理性)翻译成“知性”;在康德的“感性、知性、理性”三分法中,“知性”的英译通常是understanding。最后,翟、陆译本为何要把原本清晰简洁的两句英文捏合成臃肿沉重的一句汉译,也是让人想不通的。
  此外,我不得不说,尽管两个译本在将foreground译成“前台”上达成了共识,但恐怕他们是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Foreground在这里不是指“前台”,而是指“前景”,而且这个“前景”不是什么别的前景,恰恰是“他们关于自我的形象”的“前景”。最后一句的意涵,实际上是这样的:原本,在人们对自我形象的构想中,人类自己的精神活动和感知能力是靠后站的,摆在前面的反而是上帝的安排或宗教的启示,但自从有了笛卡儿所代表的这一“重新发现”后,本来靠后的人类自己的精神活动和感知能力就被推到前景中去了,而这个前景是指人类构想出来的关于自我的形象的前景。这就好比一幅画上,一棵树本来在前景,一座小山则在背景里,现在呢,小山却被推到前景来了。回头看两个译本,不难发觉译者们其实对此理解都不很深刻;翟、陆译本的“推”字倒是用对了,但那“前台”却又并非“历史的”。
  通过这个例子,相信读者们一定已经发现了一个新译本的“独特价值”。
西书识小7
刘森尧的问题
刘森尧先生已经是我们相当熟悉的一位台湾译者,两年间,他的译著《我的最后一口气:布努艾尔自传》、《魔灯:伯格曼自传》、克里斯蒂安·梅茨《电影的意义》、约瑟夫·皮珀《闲暇:文化的基础》、彼得·盖伊《魏玛文化》在内地陆续出版。此外,他还翻译过史蒂芬逊《电影艺术面面观》、普多夫金《电影表演与艺术》、艾德蒙·威尔森的名著《到芬兰车站:马克思主义的起源及发展》等,而他那本出版于二十多年前的影评集《电影与批评》曾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不时翻阅的“案头书”。讲这些,当然是为了表达我们的敬意与谢意,同时也是为了证明,当我们对其译著提出批评时,并不表示要将其功劳一笔抹杀。
最近,彼得·盖伊《历史学家的三堂小说课》(刘森尧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引进到了内地,老实说,这是一部写得很不能令人满意的书。那么,翻译得又如何呢?恐怕是跟原著一样不能令人满意吧。
让我们来读这样的一段:“不过,这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对柯鲁克突然暴毙的描写:这是一个猥琐而卑鄙的专收破烂的小商人,有一天,他突然倒毙死在他的那堆破烂当中,这个特别的死亡方式未必能够赢得读者一掬同情之泪,却颇能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狄更斯期待他的读者能够相信,柯鲁克的死亡是一种‘自然的引爆’的个案。”(第26页)初读起来,似乎找不出什么问题,可读过狄更斯小说《荒凉山庄》的人应该都记得,柯鲁克不是“突然倒毙死在他的那堆破烂当中”,而是近乎神奇地在酒后“自燃”而死,因此才算得上是“特别的死亡方式”。
且看原文是怎么说的:But none of these can rival the sudden exit of Krook, the coarse, mean-spirited owner of a wretched junkshop, who shuffles off his mortal coil by collapsing into dust. This particular death did not play on the reading public's love of a good cry but on its credulousness. Krook's end, Dickens expected his vast readership to believe, was a case of spontaneous combustion.我将其重新译出如下:然而这些死法都无法与柯鲁克的下场相比,这个粗俗卑劣的垃圾废品收购店老板,一命呜呼,化为灰烬。这一特殊的死法,倒不是在利用读者大众想痛痛快快哭上一场的心理,而是在利用他们的轻信。狄更斯想让其广大读者相信,柯鲁克的结局是一次人体自燃的结果。
实际上,原文说得很清楚,柯鲁克最后是collapsing into dust(化为灰烬),刘先生却翻成了“死在他的那堆破烂当中”;原文说“play….on its credulousness”(利用他们的轻信),刘先生却翻成了“令人留下深刻印象”;原文中的combustion根本没有歧义,只是“燃烧”的意思,刘先生却发明出“引爆”的译法。在短短一百余字里,居然有这么多误译,这是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的。
那么,这类错误会不会是偶然的、孤立的呢?不会的。让我再举第28页的一处为例。“他要求为《荒凉屋》画插图的人把这个角色画成矮壮的样子:‘不像是出身名门的样子’……”原文却是:As a minor concession, he instructed the illustrator of Bleak House, Hablot K. Browne(“Phiz”), to draw Skimpole as short and stout: “singularly unlike the great original”……在此句中,译者漏译了“As a minor concession(作为小小的让步)”这部分,而且把插图师的名字和绰号都略去未译,而最后那句“singularly unlike the great original”的意思也并非“不像是出身名门的样子”,而是“特别不像其原型”,这是指狄更斯希望读者看到插图时不会联想起那个角色在生活中的真实原型。
表面上流畅自如,甚至颇有文采的译文,却掩盖了漏译、误译、删节、缺乏背景知识等诸多问题。但愿《历史学家的三堂小说课》里出现的这类问题在刘森尧先生众多的译著中只是偶然的和孤立的。但愿如此。
西书识小8
桑塔格在中文里错位
相信许多中国读者第一次接触苏珊·桑塔格的文字都是在1998年。那年1月号的《外国文艺》杂志上刊出了桑塔格的《加缪的〈札记〉》,接下来,2月号又发表了《评萨特的〈圣徒热内〉》……陈俊群先生翻译的这几篇文章,应该给彼时的读者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当2004年年初的“桑塔格中译热”与2004年年底的“桑塔格悼念热”彻底过去之后,偶尔我会找出1963年的原文、1998年的陈译、2003年的程译(《反对阐释》,程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 12月第一版)对照着看,在品鉴文字的韵味之余,也体会那种时空错位的感觉。
我从《评萨特的〈圣徒热内〉》这一篇中选了连续的两段文字(Against Inerpretation95-96页,《外国文艺》1998年2月号198-199页,《反对阐释》110-111页)作为标本,想展示一下,在我们记忆中总是那么尖锐而美好的桑塔格是怎样在中文里一点点错位的。
在我选的这部分的一开始,陈俊群就看错了一个词,把“ulterior”(隐秘的)译成了“外在的”,大概是当成“exterior”(外部的)了。那么,我们能否因此就说程巍的译文比陈俊群的准确呢?当然不能。往下看:
陈译:“正如萨特英明地说道:卑鄙是有条理的转化,就像笛卡尔的怀疑论和胡塞尔的时世论一样……”
程译:“正如萨特出色地评说的:‘落魄是一种方法上的转化,像笛卡尔的怀疑和胡塞尔的纪元……’”
原文:As Sartre brilliantly observes:“Abjection is a methodical conversion, like Cartesian doubt and Husserlian epoche……”
诚然,“英明”这个中文词的附加色彩已经过于浓烈,拿来译brilliantly不大合适。不过,在abjection一词的处理上,“落魄”显然更不准确。我们都记得,朱莉娅·克里斯蒂瓦有本译成中文的著作叫《恐怖的权力:论卑贱》,原名Pouvoirs de l’horreur: essai sur l’abjection,萨特和克里斯蒂瓦是在基本相同的意义上使用abjection一词的,所以应译为“卑贱”,或者像台湾译者那样将“受排斥”这层涵义溶进去,译作“贱斥”。在此abjection是指热内自甘卑贱,将受主流社会排斥视为自我确认的一种方式。然而,该句的最大问题还不在这里!那“胡塞尔的时世论”和“胡塞尔的纪元”又是怎么回事?两位译者不约而同地想到了epoch(时代;纪元),可原文却是epoche,于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有点现象学常识的就应该知道,epoche是胡塞尔的术语,一般译作“悬置”或“悬搁”,来自希腊怀疑论中的Epokhe一词。总之,是跟什么 “时世论”、什么“纪元”半点关系也没有的。
可以说,程巍和陈俊群暂时站到了同一条线上,但继续读下去,他们的距离又拉开了。
陈译:“波德莱尔被分析为一个叛逆中的人,因为他的一生总是生活在欺诈之中。他的自由不是创造性的,尽管它也许是叛逆的,因为它从来没找到自己的一套价值观。荒淫放荡的波德莱尔一辈子都需要资产阶级的道德观出来谴责他。”
程译:“波德莱尔是被当作一个反抗中的人加以分析的,他在坏的信仰中持续地体验自己的生命。他的自由不是创造性的和反叛性的,尽管它本该如此,这是因为,它从来不曾找到自己的一套价值。终其一生,行为不检的波德莱尔都需要用资产阶级的道德观来谴责资产阶级。”
原文:Beaudelaire is analyzed as a man in revolt whose life is continually lived in bad faith. His freedom is not creative, rebellious though it may have been, because it never finds its own set of values. Throughout his life the profligate Beaudelaire needed bourgeois morality to condemn him.
篇幅所限,不能详尽分析,不过可以指出,在程巍译的这三句话当中,每句都有一个错误:1、短语bad faith意思是“不诚实,欺诈”,他却望文生义地译成“坏的信仰”;2、插入语rebellious though it may have been的意思是“尽管它曾显得很有反叛性”,程巍没看懂语法结构,把“创造性”和“反叛性”捏到一块去了;3、原文清楚地表明是condemn him(谴责他),程巍却错误地理解为“谴责资产阶级”,因为他没有弄懂,原文的深意其实是波德莱尔必须借助于他所瞧不起的资产阶级道德观对他的谴责,来获得自我确认——被自己瞧不起的人瞧不起,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
记得有位论者在评价《反对阐释》一书时附带提到:“程巍先生的中文译本晓畅清晰,有自觉的文体感。为接近与理解桑塔格,架设了一座值得信赖的桥梁。”我当时就想,如今是什么年月,何苦替人家打这种保票呢?
尽管陈俊群的译文也存在问题,但我几乎不可理喻地怀念那些译文——管它呢,就让“后来者居上”罢。我怀念它们,因为桑塔格曾以那错位的姿势活泼泼地印入我的脑海。
西书识小9
在可疑处生疑
在“余英时英文论著汉译集”《汉代贸易与扩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中,《汉代的饮食》(李彤译)是一篇易被忽视而实极精彩的文字。英文原作完成于三十年前,然以今日的眼光来看,仍让人觉得如行山阴道上,胜义络绎。最近,我对照原作,又细读了一遍,对余英时先生运思之精、遣词之雅是愈加叹佩了。
文章的中译尚好,尤其是大量人名、书名及引文的还原,做得相当认真。不过亦偶有失误,如“《史记索引》甚至将糟糠解释为穷人的食物”(第218页)一句中,“《史记索引》”显系司马贞《史记索隐》之讹;还有一处不易发现的,是第222页注释一“《广雅疏证》,1956年,页71”,案原作中引《广雅疏证》一律简写成“N.S.Wang 1939”(N.S.Wang即《广雅疏证》著者王念孙),而此注却是“C.S.Wang 1956, p.71”,著者名字、版本年份都对不上,无疑是搞错了。其实这里引的是王仲殊先生的文章《汉代物质文化略说》。
有些句子的意思给译走了样,是需要一一加以纠正的。如“总而言之,不同地方发现的汉代壁画中,食物和厨具的任何部分都几乎找不出差异”(第205页)这句,原文为:On the whole, from Han mural paintings discovering in various places, one can hardly detect any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erms of foodstuffs and cooking utensils. 意思是:总体来说,不同地方发现的汉代壁画中,食物和厨具几乎都找不出什么地域差异来。此处的regional differences指地域差异,而不是“食物和厨具的任何部分”。
“两个客人坐在一起,显然是在谈论政治。”(第206页)原文是:Two guests sit together and are apparently engaged in polite conversation. 意思是:两个客人坐在一起,显然是在礼貌地对谈。译者肯定把polite(礼貌)当成了political(政治),才犯了这样一个有点可笑的错误。事实上,只要依常识判断,我们就能发现译文有问题——汉代壁画上的人物在讲话,他们谈论的内容是政治还是性,光靠眼睛能观察的出来吗?
“大家可能还记得给樊哙一个未切开的生猪腿吃的情节,无法想象半生不熟或甚至几乎完全是生肉会拿来待客。项羽的命令太突然,以致厨师没有时间完成烧烤工作。如果食物已经准备好放在宴会上,如壁画所展示的,从项羽下命令到樊哙吃猪腿,一连串的事情将更合理一些……”(第210页)第一句的“无法想象”,刚好把意思搞反了,实际上作者说的是“不是不可想象”(not inconceivable),接下来的一句也刚好解释了原因:命令太突然,食物没烤好就端过去了,自然是半生不熟的。但紧跟着“如果食物已经准备好放在宴会上”这句又译错了,原文是if the food prepared right in the feasting place,意思是说:如果准备食物和举行宴会恰好是在同一个地方。也即意味着,如果猪腿是当着众人的面烤的,项羽为了给樊哙一点颜色看,眼看着猪腿还没烤好,就让人端给樊哙吃,那么一切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豉在中国很多地区都用;在农村村民中尤导致一种很朴素的生活……”(第225页)此等不通的话,一看就知道不会是余英时先生讲的。原文是:Shih is very popular in a vast area of China;especially among the rustic population leading a very simple life,意思是说,豉在中国的广大区域都很受欢迎,尤其是在那些过着极简单生活的农民当中。
此外尚有几个不准确的地方,因为无关宏旨,就不再谈了。有一处笔误,却须改正。第214页引王褒《僮约》,说里面有个“顽奴”,其实原文清楚地写着“a bearded slave”,即“髯奴”。想来是音近致误。
我猜,像余英时先生这类以文章名世的传统史家,恐怕永远写不出颠三倒四、滑稽唐突的句子来。或许单凭这一点,就可以允许那些老练的读者在可疑处生疑了。
西书识小10
“玉肌隐现”的女护士在哪里?
史景迁《胡若望的疑问》(黄秀吟、林芳梧译,唐山出版社1996年5月第一版)一书的台湾译本,差不多已出版了十年,最近内地又推出了新的中译《胡若望的困惑之旅:18世纪中国天主教徒法国蒙难记》(吕玉新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年2月第一版)。现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内地的译者没有参考过台湾译本,因为假如他翻看过的话,本可以避免不少错误。
这些误译既包括比较荒诞的,比如把about a dozen(十来个)译成“几十个”(正文第3页),把fifty-seven(五十七)连续三次译成“四十七”(第13页),把latin(拉丁语)译成“意大利语”(第12页),把feel bitter(感到痛苦)译成“感觉良好”(第13页);也包括常见的与语法有关的误译、与词义有关的误译、与理解有关的误译、与历史常识有关的误译。下面,我将从这四类误译中各选一个实例,加以说明。
甲、语法误译。“如果有人被说成是有‘学究气派’,并不表示他通晓哪门欧洲语言,但却意味着此公通过了保证其日后仕途的科举考试……”(第8页)原文却是:When one says “scholarly”, one means not that he has passed the government ‘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which would ready him for employment by the state,nor that he knows any European languages……台湾译本的“所谓‘博学’,并非表示他通过科举可为朝廷所任用,也并非指他懂任何欧洲语言”,才是正确的。
乙、词义误译。“他们(指传教士——引者按)每天清晨清扫街道,照看被某些绝望的父母所遗弃的婴儿。”(第9页)原文中对应“清扫”的是scour,虽然 scour也有擦洗的意思,但在这里却是搜索时急速走遍的意思;原文中对应“照看”的是look for,意思是寻找,look after才是照看。因此,要像台湾译本那样译成“他们也在黎明的街道上奔走,搜寻被绝望父母丢弃的婴儿”才对。
丙、理解误译。“所谓一年光阴,虽仅仅为六个月之两倍,但于我而言,是极其珍贵的。”(第13页)为什么要强调一年是六个月的两倍?若说一年是三个月的四倍,岂非更珍贵?老实讲,这样的句子,一读就知道是错的。原文是:A single year, six months even, are infinitely precious to me. 台湾译本“一年,甚至半年,对我而言实无限珍贵”是对的。
丁、历史常识误译。“总督的主要职责是皇帝的对外贸易顾问,欧洲人把总督的官名翻译为‘Hoppo’。”(第9页)不用说,我们都知道,总督的主要职责肯定不会是当外贸顾问。实际上,Hoppo是欧洲人对粤海关监督的称呼,一般认为是“户部”的对音。这一句其实又牵扯到语法误译,台湾译本译为:“地方总督在此设置其广州衙门,而朝廷所任命掌管对外贸易的‘关税监督’(欧洲人将其官名音译为‘Hoppo’)亦设官署于此。”内地译者是错把总督和粤海关监督两者捏到一块去了。
新译本误译虽多,但还没到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最令我恼火的倒是,译者喜欢加入些原文中没有的内容,似乎总欲与作者试比高。台湾译本里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当戈维尔用中国话问候时,胡脸上掠过一丝喜悦,仿佛有种内心的满足”,看看到了内地译者手中变成了什么样:“戈维里神父当时也在室内,与别的神父挤在室内一隅的一条长凳上。胡若望头伸到室内时,戈维里神父用汉语向他打了声招呼。这突如其来的乡音,使胡若望的耳根子猛然一震,心跳顿时加速,大有他乡遇故知之感,他迅即往声音发出的地方扭转头去。”(正文第3页)整整多出了78个字!事实上,那长凳、耳根子、心跳、扭头,没一样是原文里有的。我想,这位译者不去写小说,而来翻译历史书,未免太屈才了。
那么这种添油加醋是不是个别现象呢?当然不是,所谓技痒难耐嘛。甚至在地名勃艮第前头,他都要加上“法国著名葡萄酒产地”的字样。不过,最经典的应该是接下来引用的这一句。台湾译本是:“欧籍神父不敢进入医院,因为有奶妈经常值班,引人物议的威胁很大。”内地译本则是:“欧洲来的神父是不敢贸然去医院里面的,因为那里一直有汗流浃背、玉肌隐现的当班女护士,万一出现丑闻,后果将不堪设想。”(第9页)是什么样的想象力才能构建出这欲望凸显的场景?“汗流浃背,玉肌隐现”这八字,绝对是我在枯燥的比勘工作中得到过的最令人愉悦的报偿。台湾译本与内地译本每页的字数差不多,而台湾译本正文部分共112页,内地译本相应部分却有163页。这多出来的几十来页内容会是什么呢?会不会同样香艳呢?我相信大多数读者要浮想联翩了。
西书识小11
当坏书遇上好翻译
乔纳森
我注意到,有不少国内论者认为弗兰克·富里迪的《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戴从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一书颇有价值,甚至有媒体将其选入“2005年百本年度图书”之列。老实说,2005年我读过的最没有价值的书就是这一本了,尤其令我痛悔的是,我居然读了两遍。
《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在英国出版是2004年的事,9月4日罗杰·斯克拉顿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首篇评论。按说这篇评论也算是说好话的,2005年该书出平装本的时候,还摘了一句印在封底,作为宣传语。摘出的这句是:“此书的力量在于富里迪能够做出新的联系,用一种社会现象来映照另一种社会现象。” 但我们都知道,出版商当然是专拣对自己有利的,实际上,这句话前面还有一句:“也许你会说,这些讲法毫无新意。但此书的力量在于……”此外,文章写到一半处,罗杰·斯克拉顿便直截了当地说:“我对富里迪的提法有些保留。”接着,他就抛开富里迪,开始宣讲自己的右翼保守主义观念了。9月12日英国《观察家》杂志刊登大卫·阿伦诺维奇的评论,批驳了弗兰克·富里迪的观点,结尾还揶揄道:“太迟了,弗兰克。我们回不到1936年的剑桥了……”
关于《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这本书,我赞同斯克拉顿那句被出版商弃置未用的话——“这些讲法毫无新意”,我也欣赏阿伦诺维奇的评语,他说,不留情面的评论者很可能会把富里迪本人看成那种他自己正在大力讨伐的庸人,他的一连串著作就像是《星期日泰晤士报》增刊上的报道,哪个懒得下功夫的电台制作人都可以找他去讲上五分钟。
确切地说,富里迪书中提到的一些现象,如知识的相对主义与工具主义,如并不总是正确的“政治正确”,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富里迪的总结却相当浅薄。浅薄,永远不仅仅是浅薄而已,它总是伴随着错误——错误的观察,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归咎。他看到在知识和教育向大众开放的过程中出现了弊端,于是便认为还是精英主义更可取,这无异于倒澡盆时连孩子也一块泼了出去。他非要把知识分子的边缘化跟左翼对所谓“普适真理”的质疑挂上钩,这种“新的联系”又能“映照”出什么来呢?富里迪感慨民众的“弱智化”(dumbing down),可惜他没想到该揽镜自照的恰恰是他自己。我总觉得,这样一本七拼八凑的书居然在英国和中国都受到一部分人的欢迎,“弱智化”的问题恐怕当真有些普遍性了。
现在可以说说为什么我还读它读了两遍。理由其实很简单:原书虽差,但翻译尚好,尤其是理解方面的错误几乎找不到,所以我读过一遍后,又拿英文原著细细对照了一遍,生怕有漏网之鱼。应该说,《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的译文质量在国内众多出版物中算是上乘的,但我想,“嫁错郎”也是令人难堪的;好书遇上坏翻译,固然要引得识者顿足,可坏书遇上好翻译,在今日之中国,恐怕也得算是资源的浪费罢。
不过照例呢,还是要谈谈翻译错误。比如“因此在介绍新近出版的一位左翼学者论知识分子问题的论文集时”(第43页)这一句,便理解错了。原文是:So the introduction to a recently published collection of essays on the subject of the intellectual by a leftist academic……这里提到的左翼学者,指的布鲁斯·罗宾斯,他主编了一本论文集《知识分子:美学、政治与学术》,并为论文集撰写了导言。译者不了解这一情况,所以误把“by a leftist academic”(一位左翼学者写的)跟“collection of essays”(论文集)联系上了,而实际上指的却是“the introduction”(导言)。同样地,把“the introduction”理解成“介绍”,也就错了。这类失误,可以说是相当琐屑的,不过译文质量愈高,其失误也愈琐屑,正符合规律。
西书识小12
翻译的损害占百分之几?
乔纳森
一位朋友评价亚当·戈普尼克的《从巴黎到月亮》(晓征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说它是“一本被翻译损害了60%以上的文采但仍风韵犹存的书”。对于翻译书的所谓文采,我其实早就不指望了,甚至还常怕读到有文采的,因为担心这“文采”是译者洒上去的香水,而不是原著本身的芬芳。至于《从巴黎到月亮》一书被翻译损害的百分比,我是不大会算的;撇开“文采”不论,假若你读上几页,就发现十几处翻译错误,而且错得离谱,那你认为原著被损害的程度是擦破皮的轻伤呢,还是不治的重症?
为说明问题,我选了书中的《寒冷》一篇为例,该篇长度为七页,我从每页挑出一处翻译错误来分析。需要解释的是,这里的列举并非穷尽式的,因为要是那样做,本文的篇幅恐怕要把报纸的一个整版都覆盖了才行。
第一个例子:“在寒冷中,一系列的社会剧上演了,其中包括……两个外国人的来访并带来了判决的消息。”(第55页)此处的“两个外国人”,一个指的是商人比尔·盖茨,另一个指的是思想家哈贝马斯,想想看,他们怎么会带来“判决的消息”呢?原文对应的是messages of deliverance一词,直译为“解救的讯息”,本是一个宗教上的说法,跟福音的意思差不多。另外两个例子与此类似:social security是“社会安全”,却给翻译成了“社会保险”(第58页);social contract是“社会契约”,却给翻译成了“社会接触”(第61页),显然是把contract(契约)看作contact(接触)了。
第四个例子:“他只是‘退隐’,用委婉语说,听起来像是盎格鲁-撒克逊的缩小是一种公平的交易。”(第56页)如果谁搞得懂这是什么意思,我真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原文是:He is merely being “sequestered,” which, as euphemisms go, seem a fair trade for the Anglo-Saxon downsizing. 该句很难直译,我把意思一说,大家也就明白了,它是讲:他只不过是“被隔离了”,这一委婉的说法,跟英语里所谓“被精简了”可说是铢两悉称呢。句中 downsizing是“精简裁员”的意思,译者居然望文生义弄出来一个“缩小”。至于看不出fair trade在此并非“互惠贸易”的本义,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了。
第五个例子:“像60年代的老人”(第57页)。这一处实在够荒唐的,原文是like six-year-olds,连刚学英语的中学生都看得出,意思是,像六岁的孩子。
第六个例子:“她的书以古代天主教看待高利贷、买卖圣职的眼光表达了对根本性选择问题上的旧式法国浪漫的纯粹歧视,其他的则解释成了一种古怪的晚宴虚无主义。”(第59页)所谓“她的书”,指的是维维亚娜·弗雷斯特尔的《经济恐怖》,前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中译本。当然,从这句译文里你得不到关于该书的任何信息,因为译出来的句子早已面目全非。原文是:Her book is a pure expression of the old French romance of a radical alternative, with the ancient Catholic prejudices against usury, simony, and the rest translated into a curious kind of dinner party nihilism. 篇幅有限,只能把正确的意思说一说,比较的工作就交由读者来完成:其著作表达的纯粹是一种老式的法国浪漫,它主张推倒重来,另起炉灶;在该书中,古代天主教对放高利贷、买卖圣职等行为的种种偏见,被改头换面,变成一种在餐会聊天时可得一见的挑剔的虚无主义态度。
第七个例子:“这种‘处于不道德的欲望之中’的景象甚至打动了很多有同情心的旁观者。”(第60页)一个法文习语又让译者栽了个大跟头。原文是:This struck even many sympathetic watchers as being in mauvais gout. 最后这个被译作“不道德的欲望”的法文习语,意思其实是“品位低劣、无趣”。整句是说:即使是那些本来抱有同情心的观者,也觉得这么搞未免太没品位、太无趣了。
实际上,对翻译工作,我何尝不是一个抱有同情心的观者?不过,连我自己也觉得,总跟这样的译文打交道,未免太没品位、太无趣了。
“乔伊斯”
翻张一兵先生的新书《不可能的存在之真——拉康哲学映像》(2006年2月商务),在第2页看到一个笑话,说:
古柏尔说,在法国,人们过去曾习惯地将compleque(复杂性)说成comme Chinoise(乔伊斯),而现在说成comme Lacan。参见古柏尔在四川大学哲学系题为“关于拉康、精神分析与中国文化”的演讲的第三讲。
古柏尔的文章(霍大同译)我在网上找到了,那些法文的拼写错误跟张一兵引的一模一样,不过那括号里的“乔伊斯”三个字是原本没有的。我猜古柏尔是说,法国人原来遇到什么特难懂的文章,就说它“像中文一样”难懂(正如英国人讲的“像希腊文”一样难懂),而现在就改说“像拉康一样”难懂了。姑且不管法国人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传统说法,反正他们不会说“像乔伊斯一样”难懂是一定的了,恐怕他们连乔伊斯的名字都没听过。
当张一兵先生在第3页上说“我解读了,并且用中文重新言说了不可能说清的拉康哲学”时,他也许需要把第2页上的这个“事故”先“说清”了才行。
西书识小13
《论僭政》中译本指瑕
乔纳森
近五年来,在刘小枫先生的推动下,利奥·施特劳斯的不少政治哲学著作都被译成中文出版,其中不乏出色的译本,如彭刚先生翻译的《自然权利与历史》;当然,也有不能令人完全满意的。最近,施特劳斯的名著《论僭政》(何地译,观溟校,华夏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问世了,相信许多人都已读过。我读后发现,译者对个别语句的理解与原文存在偏差,下面就从十几页篇幅的《英文版编者导言》中选取几个例证,略加申说。
例一:“一篇对话和一篇论著之间的差异因而也是哲学入口的差异。”(第5页)原文为: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dialogue and a treatise is therefore of philosophic import。在此,import不是“进口”的意思,而是“重要性”的意思,与importance类似。实际上,该句是在说:因此,是采用对话的方式,还是采用论文的方式,这一差别本身具有哲学上的重要性。
例二:“现代政治科学对大量的政治现象如此缺乏理解,以致它甚至不知道一种最坏的僭政(暴政)是为了什么。”(第5页)后半句的原文是:that it cannot even recognize the worst tyrannies for what they are。在此,for what they are,并不是说“为了什么”,而是指“如其所是地”,整句意思是说,现代政治科学即便看到了各种最坏的僭政(暴政)形式,也认它们不出。
例三:“在实践和他所处的社会或时代的信仰中发现自己面临分歧或‘对立’的哲人,不能停留于‘仅仅’在思想中解决它们的方案。”(第7页)前半句的原文是:the philosopher who finds himself faced by inconsistencies—“contradictions”—in the practices and beliefs of his society or of his age。译者将原文的结构看错了,本来与“信仰”并列的“实践”被误提到前面去了。实际上,原文是说,在哲学家所处的社会或时代中,实践与信仰存在不协调或“矛盾”的地方,面对这些问题,哲学家不能“仅仅”在思想上解决了就算完事。
例四:“一个人用社会(或国家)和历史来取代上帝(作为将超越人类意识和意志的意识)”(第8页)后面括号中的内容对应的原文是:taken as consciousness and will surpassing human consciousness and will。译者将第一个“will”理解为助动词“将”,显然是错的,它跟第二个“will”一样,都是“意志”的意思。因此,括号中的内容是:当作超越了人的意识与意志的“意识与意志”。
例五:“如果俄国革命、中国革命、两次世界大战、斯大林主义、希特勒主义都只是确认——‘证实’——了‘历史的终结’,那么,历史除了所发生的就不可能有别的意味了。”(第11页)后面半句的原文为:then “the end of history” cannot possibly mean that nothing more happens。意思是:那么,“历史的终结”就不可能意味着再没有什么事件会发生。中译与原文距离很远。
例六:“可能只是通过像茶艺、插花、赛马游戏一样……”(第12页)对应于“赛马游戏”的原文是Noh plays,即日本的“能剧”,与茶道、插花等同属于日本“国粹”。
以上的6个例子是从总共8页范围内找出来的,而我的列举并非穷尽式的,实际上只选择了有代表性的而已。
刘小枫先生在《中译本说明》里介绍说:“我们能约请到翻译过大部头政治哲学名著的何地先生执译,实乃一大幸事;为确保质量,尽可能减少失误,找人校读完全必要……观溟博士从德国弗莱堡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回国,脚还没落地,就被我拉来做校订——观溟博士十分认真,避免了不少失误……”何地、观溟,显然都是笔名。据我考察,“何地”为何怀宏教授,“观溟”为成官泯博士,何怀宏教授曾与人合译罗尔斯的《正义论》,想来就是刘小枫先生提到的“大部头政治哲学名著”。
译者、校者的学养是不在话下的,提出这些误译的例证并不是要苛责前修,只是提醒读者在阅读该译本的过程中,遇到拿不准的地方,应该去核对原文。假若《论僭政》一书真如刘小枫先生所说,不仅对施特劳斯本人的学术生涯,而且“对于二十世纪——甚至启蒙运动以来的西方学术史来说,都具划时代意义”的话,那我们在译文上多花点斟酌的工夫恐怕就不算白费了。
西书识小14
删节与读者的知情权
乔纳森
本杰明·史华慈的《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崛起》(陈玮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是“中国问题研究”领域的一部名著,尽管距原书的初版已有半个多世纪,但其中的许多论断精确不磨,依然发人深省。史华慈是思辩型的学者,文字功力甚深,据译者后记称,该书的译校也颇费了一番心力。不过从结果看,遗憾恐怕是难免的。
首先,书中个别误译,单从语句是否通顺的角度来考察,是不易发现的,非得与原著对照才能知道。比如这样一句:“理想的共产党领导人的自我形象(至少直至最近)是那种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的人。他是所有仰视他的人的精神主宰。”(前言第59页)此处的“共产党领导人”是指毛泽东。读起来,似乎并无大碍。然而,后面一句的原文却是:He was the intellectual master of all he surveyed.意思是说,不管他研究什么,他都是他研究的那个领域的思想导师。反观“他是所有仰视他的人的精神主宰”这句译文,实在是与原文了无干系的。一般读者遇到这种地方,往往轻易滑过,而作者的苦心与笔力也就这么被湮没了。
其次,有些误译不但错了,而且把原意完全搞反,谁读到了都会感到困惑的。例如:“年期间复杂的派系斗争依然是清晰可辨的。”(前言第 60页)原文是:The whole story of the complicated factional disputes of the
period remains to be unraveled.意思是说,1933年到1935年期间复杂的派系斗争的全貌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察和揭示。原本是讲全貌尚未呈露出来,可中译本却说是 “清晰可辨的”,相去不可以道里计。再比如“这个形象对于那些反对克里姆林宫的人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前言第66页)一句,原文是:such a image has a paralytic effect on those opposing the Kremlin.意思是说,这一形象对那些反对克里姆林宫的人有一种麻痹的作用。原本是讲有麻痹的作用,可中译本却说是“没有影响的”,相差也太远了罢。
第三,有些错误过于明显,只要常识粗具,就一定会发现的,可该译本据说经过了四次自校和专家审定,居然仍未能避免,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诧异。比如:“在遥远的彼得格勒发生的事件在中国知识界立刻引起了震动这种说法是极其不准确的(特别是自从列宁最后胜利占领白宫之后就一直受到怀疑)。”(正文第8页)我们的问题是,列宁胜利占领过白宫吗?或者,退一万步讲,列宁曾经考虑过占领美国白宫吗,哪怕只是一闪念?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实际上,原文为:particularly since Lenin’s ultimate victory over the Whites was still in doubt.意思是说,尤其是因为列宁的队伍是否真的已经彻底击溃白军在当时还是存疑的。译者把“白军”当成了“白宫”。
此外,该译本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于,个别段落、个别字句被删去了,却未加任何说明。比如《英文第三版序》第一段中:“中国共产党自己也对自身历史的正统说法进行了新的详细阐述,这些阐述与先前的说法在一些显要方面有所不同……”(前言第59页)原著在“先前的说法”后面本有一个括号,括号中的内容是“如胡华、胡乔木等人的著作中所体现的”。同样是《英文第三版序》,结尾处数百字的一段被整个删去了。再如,前言第64页第一段之下原有的一段内容也被删去。我们认为,对译本进行适当删节在刻下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前提是要让读者知道,他在读的这本书是经过删节的作品。未加任何说明便进行删节,甚至像《追寻现代中国》的中译本那样干脆腰斩,是剥夺了读者的知情权的。
西书识小15
阿甘本的问题
乔纳森
继艾柯、内格里、瓦蒂默等意大利当代哲学家之后,阿甘本终于也获得了中国读者的垂青:汪民安先生主编的《生产》第二辑、第三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4月、2006年1月第一版)就译介了多篇阿甘本的文字。其中,《生命的政治化》出自《神圣人牲论》(Homo Sacer)第三部分,《弥赛亚与主权者:瓦尔特·本雅明的法律问题》、《论潜能》、《科默雷尔,或姿态论》三篇出自文集《潜在性》(Potentialities),《开放性——人与兽(节选)》则包括《开放性》(The Open)一书全部二十节中的前六节。这些文字应该都是通过英译本转译的。
阿甘本跟他的诸多哲学同道比起来,尤其是跟德里达、尚-吕克·侬曦他们比起来,文字算是明晰的,不过,或许是由于他探讨的内容还不为我们所熟悉罢,在翻译中出现左支右绌的情况也就没什么希奇的了。下面主要是谈《弥赛亚与主权者:瓦尔特·本雅明的法律问题》(麦永雄译)一文中的误译,希望以后有机会逐一介绍另外几个文本的翻译状况,我觉得对阿甘本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作者,下这样的细读功夫并不算大费周章。
《弥赛亚与主权者:瓦尔特·本雅明的法律问题》一开始引入卡尔·施米特的国家理论,即“主权者在法律上将自己置于法律之外”这一悖论性质的主张,其核心概念是“the state of exception”一词,施米特《政治的神学》译者刘宗坤译作“非常状态”,该文译者译为“例外状态”。
关于上述悖论,阿甘本解释说:This is why Schmit defines sovereignty as a “limit concept”of legal theory。译者翻译成“这就是施米特把主权权力界说为法律理论的‘有限概念’的原因”(《生产》第二辑第255页)。但limit concept不是“有限概念”,而应该是“极限概念”,是说它达到了法律的极限。阿甘本进一步说:What is an exception?The exception is a kind of exclusion. It is an individual case that is excluded from the general rule.译者译为:什么是例外?例外是一种排除。它从通则中排除个案。但后面一句不是说“它从通则中排除个案”,而是说“它是从通则中被排除出来的个案。”阿甘本说:The rule applies to the exception in no longer applying, in withdrawing from it.这仍然是一句悖论性质的话,意思是说,规则通过不再适用的方式适用于例外,规则通过撤消规则的方式适用于例外。译者译为“规则应用于不再运用的例外,在例外状态中退缩”,未能将悖论性质体现出来。实际上,我们看到,译者并不是看不懂字句本身,他是没看懂字句的意义何在,而文字的意义恰恰是学术翻译的根本。
接下来探讨犹太教的律法书,译者犯的错误就更多了。最显著的一处,是说“索勒姆曾经撰写了关涉最古老的《光明篇》(Zohar)层面的两部著作:《拉亚· 迈恒纳》(Raya Mehemna)和《提库奈·哈—光明篇》(Tikunei ha-Zohar)”(第256页)。而实际上,《忠诚的牧者》(Raya Mehemna)和《光明篇校正》(Tikunei ha-Zohar)就是《光明篇》的组成部分,而这些犹太经典当然不可能是现代学者索勒姆的著作。原文只提到这两篇的“作者们”(The authors),译者居然会将这一复数形式的“作者们”等同于上文在讲的索勒姆一个人,的确有些不可思议。由于译者对文章探讨的内容不了解,以致于一些基本的语法结构都看不出,比如not so much … as…这一结构,义为“与其说是……还不如说是……”,译者没看出来(第259页10到13行),把意思全搞错了。不理解也会造成一些莫名其妙的译文产生,比如“弥赛亚的任务——本雅明曾经用一种无伤大雅的小小花招加以形象的表述”(第257页)这句,你如果真以为本雅明耍了什么“花招”那就是天大的误会了,原文是:His task — which Benjamin once expressed in the image of a small displacement that seems to leave everything intact.意思是说,本雅明曾将弥赛亚的任务形容为一种小小的置换,小到似乎换过了之后整个局面却丝毫未变。由于这前后几页平均每页都有三四处明显的误译,限于篇幅,就不一一指出了。
在翻译之前,首先要读懂原文,这恐怕是对一个译者的最低要求。然而,事实上,它却往往成了对译者的最高要求。这或许就是学术翻译的悖论所在了。
西书识小16
人不是机器
乔纳森
用这样一个题目,并非特意要跟梅特里立异,无非是想说,人固然具有许多机器所无法比拟的特性,不过在准确性和一贯性方面,恐怕不能跟机器相比。就拿翻译软件来说,你输入一个词或一句话,它输出的结果很有可能是错误或错乱的,但你下次输入同一个词或同一句话,它输出的却一定跟上次的一模一样,半点都不会差。假如换成人,那就未必了,他第一次翻译的跟第二次翻译的,可能就有差别;甚至可能第一次是对的,下回由于某种原因,兴许就搞错了。即便是第一流的译者,也难免有生病、疲劳、走神、眼花的时候,此时,犯下一些本不该出现的错误,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我读以赛亚·伯林的《自由及其背叛》(赵国新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感觉译者的文笔不错,准确性在刻下诸多的译著中也算是比较高的。不过,当中也存在一些失误:有的讹误相当明显,如果不是因为走神、眼花,怕是不会犯的;有的错误,接连出现在很短的篇幅内,我想,也许译者在翻该段落时精力没能集中,所以失去了应有的水准。
一处显眼的例子,是黑格尔的一句话:Gangrene is not cured with lavender water.译者翻成:“不用薰衣草香水就治不好坏疽。”(第99页)可能是译者把with(用)当成了without(不用),因为原句是讲,用薰衣草水是治不好坏疽的。黑格尔的意思多少类似于我们所谓“重症应下猛药”,是说用薰衣草水这种药效轻微的东西无补于事。我相信,以译者的水平,如果请他认真考虑这句话,他是不会翻译错的。因而我们也只能推论说,他当时一定是走神、眼花了。
再如:“狄德罗和爱尔维修、夏夫茨伯里和休谟,在各自的著作中,都高谈阔论激情和感情,他们总是说,不要像苦行的宗教那样压抑人的情感,另外,柏拉图和斯宾诺莎等哲学家也曾要求,千万不要抑制或伤害自发的天性。”(第27-28页)如果你对柏拉图、斯宾诺莎的思想倾向不熟悉,可能看不出这句话的问题。而实际上,“他们总是说”之后的原文是:so far from suppressing men’s feelings, as the more austere religions, and also philosophers like Plato and Spinoza, had demanded, rman must not curb or maim his spontaneous nature.这部分的语法结构并不复杂,意思是说,人绝不应该像那些过分严格的宗教以及柏拉图、斯宾诺莎这类哲学家要求的那样压抑自己的情感,人不能抑制或伤害自发的天性。原来的译文,显然将柏拉图、斯宾诺莎的意见放错了阵营。
第106页到第107页,连着错了几处,让人怀疑译者在翻这两段时是否不在状态。比如:“这是一场大混乱,历史命定了自由(根据我们对它的理解)等同于安全——归属于某一独特位置的意识,在这个位置上,你受到保护,躲避了种种障碍,因为你能够预见所有的这些障碍。”其中,“历史命定了自由等同于安全”是不通的话,整句都是生硬地字对字翻译,作者的本意却失落了。原文为:this is a vast confusion, a historically fatal identification of liberty, as we understand it, with security — the sense of belonging to some unique place where you are protected against obstacles because you can foresee them all.本来的意思是说:这是一种严重的混淆,它在历史上产生了致命的后果,它把我们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跟一种安全感当成了一回事——你有这种安全感,是因为你躲进某个特别的地方,在那里,由于你预见到了所有可能遭遇的险阻,因而你就可免受险阻之扰——它就是将自由跟这种安全感混淆了起来。
两行之后,又出现一处误译。我觉得此处误译尤为可惜,因为这是伯林激越慷慨、充满魅力的一段话。译文是:“自由的本质一直在于根据你选择的意愿去选择的能力,因为你愿意像这样进行选择,不受强制,不受胁迫,没有被一个庞大的制度所吞噬;为了你的信念而正确地抵制、不怕得罪人、挺身而出,做这一切只因为它们是你的信念。”原文为:The essence of liberty has always lain in the ability to choose as you wish to choose, because you wish so to choose, uncoerced, unbullied, not swallowed up and in the right to resist, to be unpopular, to stand up for your convictions merely because they are your convictions. 错误主要是在“为了你的信念而正确地抵制”这半句,在该句中,lain in the ability … and in the right …本是并列结构,译者没看出来,误把the right(权利)理解成了“正确”。为了让伯林的文采尽量焕发出来,我不揣冒昧,试将全句重译如下:自由的本质是什么?自由的本质从来就是,如你所愿地去选择的能力——你选择它,仅仅因为你自己想这么选,而不是因为有人强逼你这么选、胁迫你这么选,也不是因为你身陷某个庞大的组织中而不得不选;自由的本质,就是毫不屈服的权利,就是力排众议的权利,就是仅仅因为那是你的信仰而要捍卫它的权利。
西书识小18
“门修斯”又回来了
乔纳森
1998年,吉登斯的《民族——国家与暴力》出版中译本,当中有很多译名极不规范,最广为人知的要数将中国的孟子(Mencius)译为“门修斯”。此后,“门修斯”就成了一个学界典故,专门用来指代错误的译名。本来,我在译名是否规范的问题上,并不特别苛责,因为实际上,在中国,许多人名、地名的标准译法并没有建立起来,即便有一部分经专门的辞书、手册加以规范,可在民间却并未获得普遍认同,所以大量不甚习见的译名,只能经过历史的沉淀,由实践本身来过滤。不过,在学术著作的译本中出现大量错误的译名,往往说明译者对原著涉及的领域非常陌生,对相关语境极不了解,因此也很难胜任其翻译工作。
最近,法国思想家居伊·德波的《景观社会》(王昭风译,南京大学2006年3月第一版)出版了,作为“文化研究”学者特别看重的名作,这本书当然值得细读。可惜的是,我读过之后,不能不慨叹:“门修斯”又回来了。
刚好可与“门修斯”并肩配对的是,在译本的第105页上,出现了“桑卒(Sun Tzu)《战争艺术》”的字样。稍微读过一点外文书的人就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人叫“桑卒”,人家讲的是《孙子兵法》。孟子变作“门修斯”,孙子变作 “桑卒”,像这类荒唐的译名,谁又能站出来替译者辩护呢?
中国的不熟,西方的一样不懂。译者将德国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译作“那威斯”(第59页,所附拉丁字母拼写缺字母“a”),将法国作家波舒哀(Bossuet)译作“博苏特”(第61页,所附拉丁字母拼写缺字母“e”),将《智慧书》的作者巴尔塔沙·葛拉西安(Baltasar Gracian)译作“保塔萨·哥律森”(第67页)。也许,诺瓦利斯等译名还不像莎士比亚、雨果那么习见,译者可能不太熟悉,然而问题在于,看了这些音译出来的汉字,读者根本想不到它们实际上指的是哪些人物;而后面要么附着拼写错误的原名,要么压根就付诸阙如,让人猜都无从猜起。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还有,美国知名城市研究学者刘易斯·芒福德的名字被两次颠倒成“蒙福德·刘易斯”(第78、79页),是否因为译者觉得只有刘易斯才是姓,而芒福德就不是姓呢?
更有甚者,译者将法国著名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译作“吉恩-弗兰克斯·罗塔德”(第198页),这一方面说明,译者对法国思想界的状况近乎无知,另一方面也说明,译者对法语发音的常识也完全懵然。我们想知道,让以及弗朗索瓦,这些在法国最常见的人名,是怎么被一个号称是根据法文原著翻译此书的人搞错的呢?译者将利奥塔译作“罗塔德”,将法国著名出版社伽利玛译作“加利马德”(作者序言第1页),而实际上,法文单词词尾的“d”是不发音的,也就是说“罗塔德”及“加利马德”中的“德”都是错的。译者连这些学过几天法语就肯定会知道的常识都不了解,他又是怎么翻译整本法文原著的呢?
有人可能会声辩说:名字弄对了固然好,搞错了也没多大妨害嘛。事实并非如此。译者不了解名字所对应的语境,在内容的理解上就一定要出问题。我只举第61节中的一句话为例,来加以说明。须强调的是,这第61节的译文,每隔两三行就会出现一处明显的误译,限于篇幅,无法一一指正了。
例句的原文是:Kennedy etait reste orateur jusqu'a prononcer son eloge sur sa propre tombe, puisque Theodore Sorensen continuait a ce moment de rediger pour le successeur les discours dans ce style qui avait tant compte pour faire reconnaitre la personnalite du disparu。(按,为便于印刷,省去了音调符号。)译文为:作为演说家生还的肯尼迪已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他正在发表自己的葬礼演说词,因为西奥多· 索伦森作为他的继任者,正以同样的风格持续地写作演讲词,这一风格就是他创造出一种以已辞世的人的角色进行的讲演。(第23页)
这一句的意思原本就有些迂回,脱离语境就更显得费解,所以首先就来指出译者的主要理解错误在哪里。许多人都知道,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后,是由当时的副总统林登·约翰逊来继任总统一职的。那么,很显然,说“西奥多·索伦森作为他的继任者”就不可能是对的了。其实,西奥多·索伦森只是总统肯尼迪麾下的一个写手,专门为肯尼迪炮制发言稿、演讲辞一类的。作者的意思是说,肯尼迪死了,林登·约翰逊继任,表面上总统是换了人,但由于林登·约翰逊还在让西奥多·索伦森来替他撰写演讲辞,因此,即便在肯尼迪葬礼上讲演的人是林登·约翰逊,但那腔调听起来就像是已经死去的肯尼迪本人在演讲一样,因为那在幕后撰写演讲辞的人始终保持着一贯的风格。
现在我们明白了,名字不只是声音符号的组合,它总是与一定的内容、一定的语境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很难真正地相信,一个将孙子译作“桑卒”的人在翻译一部著作的过程里会只犯这一个错误。
西书识小17
似是而非的优美
乔纳森
迈克在一篇随笔里提到过,林奕华为报纸写文章谈电影《情陷撒哈拉》,将本来的名字The Sheltering Sky(遮蔽的天空)译作《天庇》,不想手民误植,变成了《天屁》。迈克揶揄说,如果“天屁”是谜底,那谜面应该就是“平地一声雷”了。我也知道这或许过于粗俗了,不过因为印象太深,还是忍不住再讲一遍。其实,说起来,保罗·鲍尔斯的小说《情陷撒哈拉》(孟雅琳译,重庆出版社2006年4月第一版)几乎算是我最爱读的小说之一,以前还曾特意找过作者的书信集和传记来看。鲍尔斯文字明净优美,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对照着中译本再欣赏一遍。应该说,译者文笔流利,与原著的风格是吻合的。可惜的是,有些地方似乎译得太大意,经不起推敲。
书中的误译差不多都属于似是而非这一类的。比如“她个子娇小,一头金发,身体呈橄榄色。因为凝神望得太久,刺眼的光线让她觉得有点受不了”(中译本第5— 6页)这句,读上去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而实际上原文却是:Small, with blonde hair and an olive complexion, she was saved from prettiness by the intensity of her gaze. 其中,complexion是脸色、肤色的意思,译成“身体”似不妥。后半句则完全错了,原意是说,她那深邃的眼神令她看起来不再仅仅是俏丽的甜姐儿而已。
再比如,“不过,他忽然肯定地认为,西班牙女佣的消极是因为她年纪大了所以才会萎靡,很明显,眼前的这些人也是。”(第12页)。原文是:But at the moment he had approved her sentiment because she was old, withered, so clearly of the people. 意思是说,但在那一刻,他认同了她的感受,因为那个女佣衰老枯槁,显然是劳苦大众中的一员。之所以要把“the people”译为“劳苦大众”,是因为小说紧接着就在讲“只有和劳苦大众交谈,才能触摸到现实和真实”。
就在同一段,又有一处误译:“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正在上下交叠地快速活动。”(第12页)原文为:……the sudden consciousness that he was repeatedly tracing rapid figure-eights with his right index finger. 老实说,这里错得实在很奇怪,原文里明明只提到“食指”(index finger)这一根指头,译文里却出现了两根,恐怕是译者没想像出作者描摹的情景,所以搞错了。原文的意思是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右手食指在反复快速地画着阿拉伯数字“8”的形状。
有些诗意的句子,如“街灯越来越远,街道也被遗落在了身后”(第13页),实际上却与原意有较大距离。原文是:The street lights were very far apart now, and the streets had left off being paved. 意思是说,街灯变得稀疏了,街上也没铺铺路石。
个别句子的意思完全颠倒了,不明就里的读者读到那里怕是要感到迷惑的,比如“这种安静凝神的表情里除了疑惑、恐惧之外,还混杂着一种激情的渴望”(第23 页)这一句。试想,“安静凝神的表情里”能看出“激情的渴望”来吗?原文为:There was bewilderment, fear, and a passive expectancy in her face as she stared quietly at him. 意思是说,当她一句话不说静望着他时,她脸上出现惊慌、恐惧和逆来顺受的表情。译者可能是把passive(被动的、顺服的)一词错当成 “passionate”(激情的、热情的)了,这是一个许多人都犯过的错误。
尽管译文偶有问题,我还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读读《情陷撒哈拉》;当然,最好还是有一本英文原著在手,那才能真正领略保罗·鲍尔斯的文字之美。
西书识小19
西书识小
难译的齐泽克 
乔纳森
  江苏人民出版社的《齐泽克文集》系列已经出到了第七本,再加上中央编译出版社的《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和《实在界的面庞》两种,齐泽克著作的中译本着实出版了不少。我尽管后知后觉,不过总算是把这些书都大致读了一遍。齐泽克涉猎广,花样多,他的书不好译,能译成眼下这样,已经颇不容易了。在我的印象中,似乎先出版的几种译得反而好些。
  最近读了《有人说过集权主义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宋文伟、侯萍译,萧韶审校),对译文不很满意。当然,全面评析是篇幅所不允许的,在此,只选出连续的四页,谈一谈当中出现的误译,或许可以通过这四页的例子窥豹一斑吧。
  一、词义理解错误。例如:“今天,理性本身受到严重挤压。”(序言第6页)原文为:Rationality as such gets a bad  press today。尽管press也有“挤压”的意思,但在这里,它却是“新闻报章”的意思。To get a bad press,实际上是一个惯用语,意为受到新闻界的批评。该句的意思是说,在今天,这样的理性受到了多方责难。同页还有一例:“但是,这种努力带来了一些可怕的插曲。”对应于“可怕的”是uncanny一词,这个词意思很简单,就是“离奇的”。译成“可怕的”就错了。
  二、句意理解错误。例如:“他(指拉康)拒绝把精神分析中的自我心理变化视为‘美国生活方式’在意识形态上的表现。”(正文第1页)刚好把意思弄反了。原文为:……his dismissal of the egopsychological turn of psycho analysis as  theideological expression of the 'American way of life'. 意思是说,拉康把精神分析运动的自我心理转向看做是“美国生活方式”在意识形态上的表达而加以摒弃。当然,此处的turn是所谓“语言学转向”之类的那个 “转向”的意思,译者翻成“变化”,又是词义理解错误了。
  三、专名误译。例如:“就恋母情结而论,我们谈论的仍是乱伦问题;而在《哈姆雷特》中,乱伦的欲望受到了抑制和移置。”(正文第2页)与“恋母情结” 对应的是Oedipus一词,我们都知道,中文所谓“恋母情结”是指Oedipus complex,而在这里,齐泽克不是要说“恋母情结”这个 complex,而是要说俄狄浦斯(Oedipus)这一故事,来跟哈姆雷特的故事对比。所以前半句的意思应该是,就俄狄浦斯的故事而言,我们谈论的仍是乱伦问题。
  四、术语误译。例如:“出现在哈姆雷特面前的亡父的幽灵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祝愿的内疚的折射。”(正文第2页)与“死亡祝愿”对应的是 Death-wish一词。书中还特别加了一个译注,说“死亡祝愿”是“弗洛伊德的用语,指的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对自己或他人的死亡祝愿”。 Death-wish的确是弗洛伊德的用语,不过上面那个同义反复的解释却是错误的。Death-wish是“死亡意愿”,与“死亡冲动”类似,它是指人的自毁欲望。再比如:“那是常常被误认为‘做梦’的源头……”(正文第3页)这一句的原文为:That is the often  misrecognized elementary matrix of the 'dream-work'。译者将dream-work一词轻描淡写地译为“做梦”,说明其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弗洛伊德使用的术语。实际上,弗洛伊德《释梦》一书英文版第六章的标题就是Dream-work,商务印书馆的中文版译为“梦的工作”,还不很贴切,实际上它指的是梦的运作方式。该句是说,那就是经常被误认的“梦的运作方式”的基本格局。
  我想,齐泽克的著作须经过哲学、政治学、心理分析、通俗文化研究等不同领域的学者的共同校订,才能保证译文的质量。否则,各种各样的错误就很难避免了。
西书识小20
不知不觉,这个“西书识小”系列写到第二十篇了,时间也过去了半年。从一开始就觉得没什么意思,虽然说的大体上是不错,但总是可有可无的。准备把手边存的一些资料处理完,再凑几篇,就停掉。谁愿意把接力棒接过去,我谢谢他。
西书识小
“不知何故地迷失了道路”
乔纳森
2002年,利奥·施特劳斯刚在中国热起来那会儿,他的一篇短文《什么是自由教育?》的中译文就在网上流传了,译者为一行。几年后,文章被收入《古典传统与自由教育》(刘小枫、陈少明主编,华夏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一书,署名是“一行译 魏朝勇校”。前些时,我对比了这两个版本,发现后来的改动颇多,说明花在校订上的功夫着实不少。那么,结果又怎样呢?冒昧地讲,恐怕还是不行的;译校者的英文水平似乎有待提高。本来利奥·施特劳斯的文字就不算难,再加上这篇短文统共才六七页,出现那么多误译,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我下面举的几个例子,都是在理解上出现偏差的,此外还有,不能尽述了。
例一:“尽管到了如此地步,但我们认识到我们已不知何故地迷失了道路。”(第3页)翻译得文绉绉的,其实是没看懂。原文为:Having arrived at this point, we realize that we have lost our way somehow. 作者的意思再普通不过,是讲:话说到这里,大伙应该已经意识到我们有点跑题了。译者那般译法,莫非是要隐藏什么 “微言大义”不成?这就是非我所能知道的了。
例二:“我们无法太充分地思考自由教育注定是什么。”(第6页)原文为:We cannot think highly enough of what liberal education is meant to be.译文把原来的意思完全搞拧了,因为译者没看出来to think highly enough这类短语的意涵。实际上,在英文里,类似表达法有一大把,都是说:无论怎么估价都不为过。比如,这句就是讲:关于自由教育可能达到的高度,无论我们怎么估价都不为过。
例三:“尽管如此,哲人并非像所指的那样极为智慧,但还是被宣称为唯一真正的王。”(第6页)原文为:In spite of this, the philosopher, who, as such, is not simply wise, is declared to be the only true king. 说“哲人并非……极为智慧”,显然与原意有悖。作者的意思是说:尽管如此,那严格说来并非仅仅拥有智慧而已的哲学家,还是被奉为唯一的真正的王者。此处,as such是“照字面来讲、严格说来”的意思。“并非仅仅拥有智慧”跟“并非……极为智慧”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似乎不必再多解释了。
例四:“但我们仍必须面对让我们敬畏的境况,这种境况肇生于一种必要性,即我们要努力成为更加专注和温良的倾听者,也就是裁决者,然而我们尚不能胜任这一角色。”(第7页)原文为:Yet we must face our awesome situation, created by the necessity that we try to be more than attentive and docile listeners, namely, judges, and yet we are not competent to be judges.这句译者根本没看懂,不但“要努力成为更加专注和温良的倾听者”跟原文的意思完全相反,而且整个句子也不通。实际上,原文的意思是说:但我们就不得不面对困境,这种困境的产生是必然的,因为:一方面,我们不想只当专心、听话的聆听者,还想当裁判者,可另一方面呢,我们又不具备当裁判者的能力。Awesome这个字,既有“令人惊叹”的褒义用法,也有“十分艰巨”的负面用法,具体表达什么含义,要由上下文来决定。译者选择褒义的“敬畏”是错的。
学术著作的翻译,可能要经过两道校对才行,第一道由该领域的学者来把关,第二道由语言娴熟的英文专家来补漏。利奥·施特劳斯的文章常常都是些大白话,也许最重要的反而是第二道关,偏偏《什么是自由教育?》的译校者在这方面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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