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和山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的在招生方面的区别

省招办发布高校招生政策细则
商机 无处不在
长江商报新媒体广告热线:027-
当前位置: > 省招办发布高校招生政策细则
省招办发布高校招生政策细则
现在网5月6日讯 (长江商报记者 张瑜琨 实习生 高华敏 黄莉思 通讯员 巩平)今日,省招办发布《2010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针对今年湖北省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防止招生诈骗等126个问题进行详尽说明。
教育部近日召开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透露,2009年全国高考报考人数为1020万人,实际录取约630万人,录取比例为61.8%。2010年全国高考报名考生不足千万人。高考总招生计划为657万,其中普通本科339万人,高等职业教育318万人。
今年,湖北省总招生计划为33.4万(其中本科13.6万、专科18.9万)。其中,8所在汉部委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已全部公布,共4.93万人。与去年相比,武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大以及华中农大4所部委属高校共新增540个招生计划。
今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跌破50万大关,约49.2万人报名,较去年下降2.75万人。近十年来,高考报名人数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的状态。但从去年开始,出现减势。教育部有关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仅为375万,到2008年增长到1050万人。2009年开始发生转折,减少了30万人。但由于高校继续扩招,录取率仍比200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预计2010年我省录取率将超过70%。
今年全省高考志愿结构与去年基本一致,唯一的不同在于,原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合并为第二批本科一个批次录取。从今年起,所有考生的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17种非艺术类本科可按艺术类招生。同时,今年取消了高招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这八个专业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限制将被取消。
今年高考加强了身份类考生的审核以及各类特殊考生、加分考生的公示,同时特别强调试卷安全。按教育部要求,所有试卷保管室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以保证试卷安全。同时,考场要配备无线电探测或屏蔽装置,有效遏制考场高科技工具作弊。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应对今年以来出现的极端气候事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高考平安举行。
湖北招生信息网是省招办发布考生录取信息的唯一网站,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对录取考生,省招办将打印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表上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随新生录取名册一并寄发高校,高校将通知书和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一起寄给录取考生,以遏制少数高校在体制外招生和不法中介招生诈骗。
我省今年高招8大变化
变化一:全省统一网上填报志愿
【专家解读】从2010年起,全省所有考生的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网址是(http://tbzy-.cn)(电信网)和()(教育网)。
变化二:调整录取批次
【专家解读】将原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合并为第二批本科一个批次录取,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变化三:17种非艺术类本科可按艺术类招生
【专家解读】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我省今年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变化四: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门槛”提高
【专家解读】今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达到以下条件其一,即可报名高水平运动员:高中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012年起,第一项报名条件调整为教育部规定的“高中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变化五:加分考生信息须公示10天
【专家解读】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0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地方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申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按规定对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及其项目进行公示,县级招办和中学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办、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变化六:严重违规将暂停招生
【专家解读】严查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变化七:高招体检不查乙肝五项
【专家解读】从今年起,我省将取消高招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在2010年高招体检中,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这八个专业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限制将被取消。
变化八:按办学成本收费专业可降批次录取
【专家解读】第一批本科至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中少数院校按办学成本收费的专业,根据院校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在下一批次(或下一时间段)录取。
6月9日启动高招咨询
省招办介绍,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上的网上答疑平台进行咨询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
除此之外,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教育部还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武汉电信114号码百事通、《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等方式来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今年志愿如何填报 省招办专家来支招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结构有变化,原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合并为第二批本科一个批次录取,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今年仍分两次填报
据了解,我省2010年高考分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8日;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二)院校(专业)志愿,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在鄂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3日。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填报志愿时间与院校所在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同步。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招办专家提醒考生,填报志愿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要尽可能考虑周全。考生要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在全省所处的分数排序位置,确定能够填报哪些批次和哪些类型的学校。在填报志愿前新闻媒体上会公布全省考生高考分数段分布和排序情况。一般不要填报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或自己的能力倾向不宜从事的专业,以免影响进校后的学习和未来发展。
除此之外,考生身体条件会直接影响考生录取,考生应事先对自己的高考体检情况有一个了解,对因身体条件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或者自己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最好不要填报。例如医学类、航海类、建筑工程类和食品加工类等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都有一些特殊要求,考生一定要了解清楚。《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出现漏填、错填志愿或无效志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漏填批次、院校或专业志愿;填错院校批次位置;填错院校代号;用往年资料上的院校代号填报今年的志愿;科类填报错误;生源范围和招生对象填错;填报自身条件和学校招生章程要求不符的志愿。
省招办提醒考生,错填志愿后,有时网上志愿栏内会显示“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的红色字样,表明这个志愿填报是错误的,一定要修改正确;但有的错误志愿,如志愿位置填报错误、科类填报错误、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填报错误、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填报错误,只填报二志愿不填报一志愿,以及填报自身条件和学校招生章程要求不符的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都不会出现“无效院校”或“无效专业”字样提示,考生对这些问题应格外注意。无论哪种错误,都有可能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建议考生对照志愿草表逐一批次、逐一院校和专业志愿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免影响录取。
录取篇:招生计划6月公布
省招办通过2010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于6月份公布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学校全称及代号;院校所在地点;招生总数;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时查阅学校,对招生计划的编排按高校所在地区排列: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按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集中排列,如“北京市”条目下,将地处北京市的学校编排在一起;“湖北省”条目下,将地处湖北省的高校编排在一起。
招生计划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第二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三部分为部委属院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计划,第四部分为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五部分第三批本科院校,第六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七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八部分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第九部分为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登载:第一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6期登载:第二、三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7期登载:第四、五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8期登载:第六、七、八、九部分招生计划。
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9月19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另外,在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相关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2010年高考录取时间表
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4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1日-20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5日-21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28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5日-21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2日-2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本科。
7月29日-8月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5日-7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8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补录: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高招6大关键词:
关键词一:专业级差
部分院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2分,院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2分,将第三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4分……,然后,所有考生一起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关键词二:补录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高职高专因新生未报到而空出的招生计划可以进行补录。2010年我省本科不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对高职高专新生不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高校将未报到考生信息(包括本科、高职高专)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这些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补录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按县(市、区)招办规定上网填报征集志愿,9月24日—29日进行高职高专补录,补录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进驻录取现场。补录分批次进行,按考生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关键词三:共建生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面向武汉市招生,考生填报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志愿与填报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同步进行,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3日。
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设平行志愿,由8个院校志愿组成,不设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间在高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志愿投档之后、二志愿投档之前。
关键词四:体育类
填报体育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填报武汉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
同时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和武汉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既可以填报武汉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体育专业,也可以填报其它院校体育专业。
没有参加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等同于无效志愿。
各招生院校对考生身高、体育素质和文化成绩有不同要求,考生应在了解所报院校的规定后填报。
体育专业志愿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6月10日至18日。体育专业本科志愿填在体育类“体育本科”栏;体育专业高职高专志愿填在体育类“体育高职高专”栏。体育类考生还可根据自己文化课考试科类和成绩填报第一至第四批志愿。
体育考生要关注专业补录信息。体育高职高专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也将视情况进行补录。
体育类本科、高职高专分别划定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将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时间:7月11日—20日;体育专业高职高专录取时间:7月29日—8月4日。
关键词五:军事院校
军事院校不得录取无军校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批次线下的考生。军事院校、国防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军检面试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见后调剂录取。
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要求,军事院校本科录取执行各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基本条件:有志献身国防事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体检的基本要求(如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裸眼视力4.5(0.3)以上)。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体检情况决定是否报考军事院校,如果年龄、身高、视力等基本条件不符合军校要求的,即使填报了军校志愿,也没有资格参加军检面试。往届生填报军校志愿等同于无效志愿。
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关键词六:提前批录取
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和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志愿。
7月11日-14日将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7月11日-14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航海院校(专业)等在提前批录取。志愿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18日。本科、高职高专志愿分别填报在文理类提前批本科栏、文理类提前批高职高专栏。
在提前批录取的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录取时,省招办将政审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比例投档给院校,由院校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后续志愿补充。
航海类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批次线下20分按志愿投档,由学校按航海类专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关键词七:免费师范生
今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还将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关于港校招生录取
17所港澳高校今年在鄂招生
两高校内地招生不考虑加分因素
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12所。其中,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其他10所实行单招。此外,5所澳门特区高等院校也将继续在鄂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与国内其他大学一样参加远程网上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这两所高校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栏,省招办将填报这两所高校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学校的录取标准确定录取名单,省招办按照学校确定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根据两所学校要求录取内地考生不考虑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按考生的高考实际成绩录取。录取时间是7月11日-14日。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
报考其他港、澳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考生可登录有关高校网址按要求直接报名,自行下载报名申请表,并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将有关材料直接寄招生学校。省、市、县招办不负责这些院校的报名。报考港澳高校的考生,还可以填报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香港10所单招高校将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招办,被这10所高校录取的考生填报的志愿作废,不再参加内地其他高校的录取,省招办不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向内地其他高校投放被录取考生档案。
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报名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底,部分院校还组织笔试或面试。就读香港院校的学生每年所需费用一般在12-16万港币左右(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就读澳门院校的约为5-6万澳元左右(含学费、食宿费、生活费)。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香港特区在鄂招生的12所高等院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澳门特区在鄂招生的5所高等院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招生诈骗篇
当心!招生骗子惯用八大伎俩
今日公布的《2009年湖北招生政策百问》中,省招办根据往年情况,披露了八种常见招生诈骗伎俩。省招办同时提醒,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因此在未来的招生录取时,考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和许诺,以免上当受骗。
伎俩一:混淆教育形式蒙骗。
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混淆教育形式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是目前较常见的欺诈手段,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二:冒充高校人员行骗。
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
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第一批本科线的考生录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有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
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湖北招生信息网”或“××高校招生网”,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伎俩五:以 “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
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经教育部或湖北省招委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凭借“定向招生”诈骗。
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湖北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招办集中统一投档录取。
伎俩七: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诓骗。
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预科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北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
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县(市、区)招办的录取结果是由省招办提供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违规违纪篇
严重舞弊者明年不得参加高考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级招办或高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
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