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汉阳2015一中录取分数线线是多少

照片中李嫣长发披肩,一脸天真十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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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中考刚刚结束,就有大批考生和家长来了解有关2015年武汉市汉阳一中录取分数线的问题!据了解2015年武汉市汉阳一中录取分数线会在中考成绩公布的1-3天内发布!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今年的中考录取分数线和去年,前年的都基本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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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汉阳一中学校简介
  汉阳一中是湖北省首批确定的重点中学之一。始创于1939年。前身是汉阳日语专科学校和私立三育中学。汉阳日语专科学校创办于1939年,校址在汉阳县原城关(钟家村)显正街天恩堂。后迁至莲花村,1943年改称汉阳县立初级中学。私立三育中学也创办于1939年,校址在汉阳瑞祥路。抗日战争期间迁至汉阳县正街,1947年9月,改名为私立中学。1950年2月由于汉阳区设立,汉阳县立初级中学由武汉市汉阳区迁至汉阳县,与汉南中学合并,命名为湖北省汉阳县立中学。1951年3月,改名为湖北省汉阳县中学。1953年9月,改名为湖北省汉阳县第一初级中学。1956年9月,改名为湖北省汉阳县第一中学。1992年9月,更名为武汉市汉阳一中。
  学校北临汉水,南望长江。现单设高中部,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30余人,在岗教职工169人,其中高级教师65人,中级教师42人,各级各类学术研究会会员40余人。汉阳一中是武汉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之一,是全国重点中学学生军训首批试点学校之一,也是“全国知名中学科研联合体”成员学校。近几年来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各学科竞赛,每年均有百余人次获奖。高考上省线人数及比例是一步一个大台阶,一年一个新纪录,1993年高考上省线84人。上省线率18.7%,到1996年高考上省线212人,上省线率46.1%,1999年高考上省线391人,上省线率75.2%,进入武汉市重点中学前列。2000年高考上省线438人,上省线率87%。整体升学率达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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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ff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一、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为主动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常态,2015年我市中招政策有以下变化:
1.毕业生人数小幅回升,升学目标进一步提高。2015年全市共有6.51万初中毕业生,比2014年增加0.12万人。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8%以上,比2014年增长0.8%。
2.取消“三限”招生计划。根据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最迟到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要全面取消“三限生”,近日省教育厅发文确定我省“三限生”取消。因此从今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招生计划。
3.分配生实际名额增加。分配生占比和去年持平,仍然为50%,由于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招生计划,实际名额由分配生招录学校指令性计划的50%变化为总计划的50%,由此各校分配生实际名额增加。
4.下午考试时间延后半小时。为方便考点备考,同时给考生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调整和休息,下午考试时间延后半小时。6月20日下午14:30-16:30考数学,17:00-17:40考思想品德;6月21日下午14:30-16:30考英语,两天上午的考试时间保持不变。
5.取消部分政策性优录加分。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日起,取消全国共9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鼓励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为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方面意见,从今年起,我市中考原有“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优录加分项目予以取消。在2015年全市“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优秀作品评选中获奖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维度直接评定为A等级。
6.进一步完善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为简化录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2015年中招录取所有省级示范高中不进驻录取现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升学成绩和志愿,直接通过远程网络在校内完成录取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
二、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答:高中阶段学校分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
2015年全市有6.51万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4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下同)招生计划约2.8万人,“3+2”、五年一贯制学校计划由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心城区达到97.5%以上,新城区达到88%以上)。普通高中计划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6.1%,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计划不得低于43.9%。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如何规定?
答: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和中外合作项目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四、初中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中考?
答: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户籍在中心城区、学籍在新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新城区、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我市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4.户籍和学籍均在外地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
5.“绿色证书”教育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五、中考报名时为什么要求考生准确核对和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
答:鉴于我省即将实施中考报名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互通,为便于管理,逐步向省教育厅提出的中考招生平台、高中学籍管理平台、高考报名平台融合,须准确采集考生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为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人为干扰,今年中考报名继续完善考生密码发放手段。在原有通过学校或区招考办发放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市招考办同时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短信特服号码为“”)将密码直接发送到考生或监护人手机中。
因此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在核对和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时,一定要做到准确、真实、完整,尤其要注意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准确。
六、考生如何获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
答:考生凭用户名(考生学号后8位数,下同)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4月24日,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或区招考办发给考生,市招考办还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密码直接发送到考生或监护人手机中,因此提醒考生要准确填写自己或监护人的手机号。
“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的专用特服号码为“”,4月21-22日,市招考办将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密码。若考生或家长收到发自“”的短信,不要删除,也无需回复,请大家注意保存并及时更改密码。
少数考生没有手机或个别手机可能会接收不到密码信息,考生还可凭身份证和学号到市招考办查询初始密码。
七、考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答:2015年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9日20: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主要步骤有:
第一步:学习政策。考生和家长认真学习《武汉中考》和《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须知》,参加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掌握网报的操作步骤和流程。
第二步:测试。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武汉招考网的网报系统,测试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第三步:填写《考生报名志愿草表》。考生或家长根据《武汉中考》上公示的招生学校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填写《考生报名志愿草表》,此表不用交给学校。
第四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提供的机房或具备网报条件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单独报名的考生可在区招考办提供的计算机上报名填报志愿。有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填报。具体操作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须知》进行。
第五步:确认信息。5月15—20日,考生和家长核对学校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心城区不含志愿信息,新城区含志愿信息。由于中心城区考生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没有志愿信息,中心城区的考生、家长还须凭学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查看核对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和家长签字,交学校留存。5月23日-7月31日,考生可在武汉招考网上查询自己填报的志愿信息。
八、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必须牢记密码,以便在网报和查询报名志愿信息时使用。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陆,可凭身份证到区招考办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重新登录。
2.考生按照《考生报名志愿草表》将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录入网报系统,在网报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确认完成网报。今年填报志愿时间都在工作日,提醒考生和家长要充分酝酿,提前确定填报的学校,5月9日20:00后考生不能再修改志愿。网报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3.若考生和家长发现基本信息有误,可向学校提出修改申请,由学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
4.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真实准确和不受外界干扰,网上报名系统中将会详细记录考生每次登录网报系统的时间、次数、修改内容、IP地址等,以备查询。对受到外界干扰而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现象,可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诉。申诉具体步骤为: ⑴考生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修改原因、事实依据、修改内容、联系方式,考生和家长签字。 ⑵考生和家长凭身份证到市招考办登记,市招考办安排专人接待。 ⑶由专人查看原始的报名志愿库和轨迹库,逐一核实,并由监察部门对干扰考生填报志愿的现象进行调查。 ⑷如果调查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将所有申请及核实情况汇总后,报网报领导小组,由网报领导小组做出裁决。 ⑸市招考办修改,并反馈给考生和家长。
九、考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有何规定要求?
答:中等职业学校类属提前批。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分别在“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各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类设4个批次。报考普高类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市十九中、常青第一中学),设3个志愿。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钢城十六中、市七中、市三十九中、光谷二中),设3个志愿。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3+2”、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和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具有武汉外国语学校报考资格的考生,其提前批志愿直接由网上报名系统设置为“武汉外国语学校”。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其它志愿参加录取。
分配生候选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具有“宏志生”、“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对口招收“宏志生”和“特长生”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局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十、考生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
答: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平时学习成绩、个人特长和兴趣爱好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在征求家长和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报考类别和志愿。
1.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习任务后,要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因此,考生选择升学志愿既有让祖国挑选的一面,又有为个人今后发展定向的一面,必须正确对待。正确的态度是按照国家的实际需要,兼顾个人兴趣,合理选择升学志愿。
2.有些考生或家长认为只有考取普通高中才是通向大学之路,而考入职业类学校只能通向“蓝领”,断了升学之路,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出路是十分宽广而顺畅的,他们毕业时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条件和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选择就业,投身社会生产实践,也可以选择像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参加高考,继续深造。因此考生或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中职类或普高类志愿。
3.报考志愿应有一定的梯度,热门学校的志愿不要过于集中。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实事求是地从高到低选填自己的志愿,注意志愿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中考采取的是同批次资格线上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因此每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选择好。
4.在报考志愿前,考生和家长要熟悉今年的招生政策,掌握网报流程和网报注意事项。
十一、家长如何做好指导子女填报志愿的工作?
答:初中毕业生年纪小,阅历尚浅,在升学问题上还未形成成熟的看法,所以填报志愿时,需要得到家长的指导。家长在指导子女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国家希望青年成才,学校希望学生成才,家长更希望子女成才。家长应通过对选择志愿的指导,对子女进行人生观和成才观的教育,要正确地调整好自己对子女的期望值,要学会欣赏自己的孩子,要洞察和倾听子女的心事和苦恼,给他们及时减压。
2.在指导子女报考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爱好特长。对符合子女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志愿要大胆鼓励子女报考。子女的理想、志向总是和祖国需要相联系的,很多人在报考时往往受实用主义想法的干扰,不能长远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顾子女的条件一味去挤所谓的热门学校,这不利于子女的发展。
3.要选择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对比近几年各学校的录取资格线,选择录取分数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是报考成败的关键。家长要客观地评估自己子女的学习水平,不要仅仅以一两次调研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而应结合平时的基础全面看待子女的学习成绩。否则估计过高,愿望会落空,估计低了,又会错过机会。
4.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家长指导子女填报志愿,不能划定条条框框,规定他们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而应该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
十二、今年“3+2”和五年一贯制学校如何填报和录取?
答: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5年继续开展“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 “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2015年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招生计划包括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分段培养两种形式,招生对象是我省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形式高职是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五个学年均在同一所高等职业学校连续学习,由高等职业学校独立承担,前三年为中等职业教育,后两年为高等职业教育。“3+2”中高职分段形式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指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分校学习,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后两年高等职业教育由高等职业学校承担。
2015年我市中考志愿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考生可在上述两类志愿中填报“3+2”和五年一贯制学校。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分别在“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各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3+2”、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和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五年一贯制” 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下达。“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省招办在10月上旬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升学成绩进行“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集中录取。
十三、2015年有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招生范围如何规定?
答: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招录分配生的学校有:经各区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经区教育局申请试点、市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经批准确定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十四、分配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行端正,学习优秀,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曾两次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十五、初中学校如何推荐分配生?
答: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书记、分管校长以及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落实分配生推荐工作。
2.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宏志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以及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网招生”等三类形式的招生。
4.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5.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于4月13—15日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15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4月16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7.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统一于4月19日(星期日)上午,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8.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0—22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9.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的分配生候选名单,于4月22—23日将分配生候选名单上传市招考办中招网报系统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核对,4月24日打印《武汉市2015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候选名单汇总表》,并于4月27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十六、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程序是什么?
答:具体招录程序是:
1.分配计划: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
2.区校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先后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
3.名单公示: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2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填报志愿: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不能填报其他学校。
5.考试录取: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内录取,不得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十七、4所普通高中网上招生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经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等4所普通高中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4所试点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改变市内、市外招生计划性质。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在我市网上招生计划均为15人,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为20人。4所学校网上招生工作做到“三统一”,即:招生方案内容统一、招生宣传内容统一、招生工作时间统一。现场面试时间统一为4月19日(星期日)上午,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经市教育局审核,已被4所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但须参加中考报名。
十八、今年我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鄂教幼高办函[2015]1号)精神,经教育部、总政治部、空军有关部门考查遴选,确定我省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等两所普通高中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首批承办中学,承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2015年,我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计划面向全省招收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分别招收30名、50名。空军预警学院已会同武汉市第六中学面向全省初级中学进行宣传动员和招生初选,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将会同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开展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航空实验班招生选拔工作将按动员报名、初选检测、定选检测、文化考试、审批录取的程序进行。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空军预警学院与承办中学共同组织召开录取学生家长(监护人)会,统一签订培养协议。办理了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
十九、2015年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有哪些?
答: 我市今年培养体育人才试点中学有武汉二中(田径、篮球)、武汉六中(田径、篮球)、汉铁高中(田径、篮球)、武汉二十中(排球)、武汉一中(田径、篮球)、武汉七中(排球、射击)、武汉十二中(田径、足球)、武汉十九中(篮球、田径)、武汉四中(田径、足球)、武汉十一中(田径)、武汉十七中(田径)、武汉二十六中(篮球)、武汉二十九中(足球)、武汉三中(田径)、武汉二十三中(田径)、省实验中学(田径、篮球、乒乓球)、武汉中学(田径、毽球)、武汉十四中(足球)、武汉十五中(篮球)、湖大附中(桥牌、健美操)、华师大一附中(田径、篮球)、武汉三十九中(毽球)、武钢三中(田径、篮球)、钢城四中(排球、毽球)、钢都中学(篮球、射击)、市四十九中(田径)、洪山高中(田径、篮球)、关山中学(田径、健美操、篮球)、长虹中学(篮球、跆拳道)、华科大附中(篮球、田径)、吴家山中学(足球)、马房山中学(健美操、足球)、蔡甸区汉阳一中(田径)等三十三所学校。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十、2015年有哪些优录政策?优录手续如何办理?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3.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
4.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各项优录的审核手续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本手册*页《2015年武汉市中考优录办理程序》。
二十一、2015年中考有哪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5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科 目6月20日(星期六)上 午9:00—11:30语 文下 午14:30—16:30数 学17:00—17:40思想品德6月21日(星期日)上 午9:00—11:00物理、化学下 午14:30—16:30英 语体育考试另文规定。
二十二、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哪种考试形式?
答:思想品德学科实行书面开卷考试,满分40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允许考生带初中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不得进行任何交流,相互之间也不能借阅资料。
二十三、英语科考试要求考生提前15分钟(14:15前)进入考场,14:15-14:30迟到考生还能参加考试吗?
答:为了维护考生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组考,各考点在英语科考试中设置备用考场。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参加英语科考试时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14:15前)进入考场,14:15-14:30进入考点的考生为迟到考生,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原考场考试,统一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迟到考生应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进入备用考场,保持考场安静。(请考生特别注意14:30后迟到考生不允许参加英语科考试)
二十四、中考所有学科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方面应注意些什么?
答:网上评卷考生答题时要注意:
1.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概不给分。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先用橡皮擦干净原来填涂答案,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非选择题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答题卡限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用规定以外的笔填涂或答题一律无效。
2.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行距不宜过密。答题一定要注意写在相对应的题号区域内,防止答错区域,若发现答错区域须将答题内容划掉,在正确的答题区域内重新答题,不可自行修改题号。
3.考生如需对非选择题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在其上方或下方空白处重新答题,修改部分不能超过该答题区域,否则,超出部分的答题无效。
4.作图时,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并加粗描浓。
5.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液或透明胶带纸,保持答题卡清洁,不得折叠、污损。
6.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教师填写。
7.考生须将姓名、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背面相应位置。
二十五、网上评卷是如何进行的?
答:网上评卷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图像扫描技术、结合传统人工评卷经验的一种新的无纸化评卷方式。评卷教师不再接触考生的纸介质答题卡,评卷开始前,考生的答题卡通过高速图像扫描仪录入计算机,评卷教师根据考生作答的原始电子图像进行评分,计算机自动完成全卷分数合成等工作。
实行网上评卷,能有效克服人工评卷的弊端,最大限度地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和准确。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评卷工作更加安全保密。二是评卷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三是考生成绩更加准确客观。
二十六、网上评卷过程中有哪些措施保证考生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答:网上评卷采取每个试题由不同的教师“双评”和“多评”模式,较好地控制了评卷教师给分时的误差。网上评卷过程中,考生答题对应的电子图像由计算机随机分发给不同的评卷教师评阅,第二位评卷教师不会看到前一位评卷教师的评判结果,而两位评卷教师给出的评分、评分所用的时间都将实时显示在监控平台上。而根据各题分值,在评卷参数中事先设定每个主观题的允许误差值,当评同一试题的两个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不超过规定的误差值时,计算机自动取两人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当两个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超过设定的误差值时,计算机自动把该考生的答题分发给评卷组长进行三评,评卷组长根据评卷细则要求进行评阅,如仍有疑问则作为问题卷报专家组最终裁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评分结果客观公正。
网上评卷,对于同一试题不论评阅多少次,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看到的试卷永远都是新的,既不知道这份试卷是初评或复评,也不知道别人对这一道题的评阅结果,这样就有利于评卷教师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分,从而使一题多人评阅能够真正发挥多人的作用,使评卷的公平性得到根本保证。
网上评卷从小题、大题到整卷的信息,都是随着评卷进行而随机产生,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十分全面,调用也很快捷,这就为管理层掌控评卷总体趋势和各个评卷教师的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网上评卷使评卷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评卷组长、业务组、专家组、质量监控组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各种动态信息会以表格、条形图、曲线图等方式呈现在屏幕上,而且还可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随时发现总体评卷情况或各个评卷教师在掌握评卷标准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那些可能影响评卷公平性的因素。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的质量监控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整个评卷工作的有效监控。
同时,网上评卷结束后计算机自动合成分数,减少了人工登分、加分等环节,避免这些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差错,进一步提高了评卷质量,保证了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二十七、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明确指出:要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学科学习目标通过学业考试来检测,基础性发展目标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予以评定。坚持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改变高中招生仅仅以分取人的状况。
综合素质的结果呈现:综合性评语加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为五个方面,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五个方面的等级不整合为一个结果等级。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升学成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的资格条件。如分配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必须为4A1B以上。
二十八、考生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中考成绩?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答: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或武汉电信号码百事通-9号键查询(免信息费)。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成绩。要求复查成绩的考生,须向毕业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注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申请复查的科目及提出复查的理由。复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二十九、普通高中学校怎样招收体艺特长生?
答: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其资格认定、招生范围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体艺特长生分为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前按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志愿,在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取得资格的体艺特长生,填报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特长生的政策录取。若取得体艺特长生资格,但填报志愿的学校无招收相应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特长生的资格。
三十、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分类、分批次进行。对中职类学校,还可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录取工作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三十一、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答:普高类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填报了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到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三十二、什么是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是先将考生的报名、成绩、志愿等基本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存储在计算机中,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调阅和审查考生电子档案,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经招考部门审核后,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最终完成对新生录取工作的过程。
简单来说,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即招考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等有关事项。
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招生学校登录系统。招生学校根据市招考办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了解录取工作日程安排,熟悉录取流程。
2.复核、调整计划。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 &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本校已投档的考生名单,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4.确定预录取、退档名单。招生学校在已投的电子档案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
5.办理录取、退档确认手续。录取审核组工作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招生学校拟录、拟退名单。
6.完成录取,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招生学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审核组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
7.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十三、如何确保中心城区普高录取资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的就学需求?
答: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中心城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1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普高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十四、对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考试有何倾斜政策?
答:为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2015年继续在报考、招生录取等方面做了政策倾斜。
在报考方面,对有意选择中职类志愿的考生实行保护,第一志愿填报了职业学校的,提前批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选择普高类志愿的考生,若未被普高录取,可录入中等职业学校。
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对中职类学校实行“优惠”政策,即计划放开、录取条件放宽、录取时间放长,录取结束后采取注册方式补录。
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对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生,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实行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
另外,2015年我省继续开展“3+2”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
三十五、国家对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考生有何资助政策?
答: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政策。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政策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
三十六、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答: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考、依法治招,按照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促进招生考试更加阳光透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我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以及学校组织的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将今年中招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地方进行认真解读,同时还通过武汉招考网进行宣传和网上咨询,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招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是严格按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录取。
三是严格招生录取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市招考办对录取工作的各环节和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
四是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分配生候选考生、优录考生、网招生、宏志生、资格生、体艺特长生、体育后备人才等考生名单,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由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组成招生录取监察组,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录取期间,市招考办邀请新闻媒体到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六是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市、区招考办和招生学校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015年武汉市中考优录办理程序考生条件审核程序审核单位⑴烈士子女(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
⑵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⑴初审:考生本人或家长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包括烈士证、部队证明材料、残疾军人证及户口簿等)和复印件,先到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核,市民政局优抚处在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已审合格的证明。市民政局优抚处⑵复审:考生或家长再持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民政局已审核盖章的)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复审。市教育局基教处⑴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的子女⑵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⑶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
⑷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⑸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⑹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⑺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⑻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⑴填表: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军人子女优待资格审查表》,并填写相关内容。⑵在优待类别(项目)前方框内打“√”,只能选择一种类别。
⑶审查(核):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审查(核)材料,包括:本表、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军人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军官(文职干部)/士兵证、各优待类别证明材料原件(立功的需要提供立功通令及证章原件),以及复印件四份(审查和审核单位各存档一份),到本单位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查盖章,负责人签名。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⑷复审: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报区人武部审查、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审核、武汉市教育局审核(负责人签名盖章)。部队驻地所在区人武部、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市教育局基教处⑸交表:审查(核)通过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和考生档案各保存一份。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市区招考办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
⑴填表: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学校申请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华侨、归侨、台湾籍考生审批表》,并填写相关内容。初中学校⑵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⑶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签字盖章。考生父亲或母亲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家长所在单位⑷审核:★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凭华侨证、归侨证原件和户口簿到各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人签名,盖公章。★台湾籍考生:凭台湾籍户口簿原件到台湾同胞联谊会确认身份,再到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联络处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名。各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同胞联谊会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 ⑸交表:将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交学校,各学校交区招考办复审。各区招考办少数民族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⑴填表:到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初中学校⑵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⑶家长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父亲或母亲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家长所在单位⑷审核:持有关证件到区民宗局审核。须携带三项证件,即:家长(少数民族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考生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考生户籍所在辖区民宗局办理。各区民宗局⑸交表:考生或家长将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交学校,各学校交区招考办复审。各区招考办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⑴填表:考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审核表“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填写相关内容。初中学校⑵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 ①武汉市农业户口簿; ②独女户女生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③双女绝育户的女生,必须持有绝育手术证明。到户籍所在街乡镇计生办,办理审核手续(负责人签名盖章)。街、乡、镇计生办⑷复审:街乡镇计生办按有关程序报区、市卫计委审核(负责人分别签名盖章)。市、区卫计委⑸交表:盖章签名后的审批表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由各区卫计委交所在区招考办复审。各区招考办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的女孩&& (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⑴填表:考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审批表“市外流入人口中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填写相关内容。初中学校⑵学校签字盖章:考生所在中学盖章、负责人签名。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 ①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考生父母办理或双方合办的,且在我市查验过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若考生随父在我市就读,其父亲不能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出具在我市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 ③独女户考生,须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双女绝育户女生,须出具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负责人分别签名盖章)考生户籍地街、乡、镇计生办(公示5天)⑷复审:考生(或家长)将户籍地审核后的此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现居住地街乡镇计生办按有关程序报区、市卫计委审核(负责人分别签名盖章)。现居住地街、乡、镇计生办
市、区卫计委⑸交表:盖章签名后的审批表连同考生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区计生委交所在区招考办复审。各区招考办注: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享受中考优录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考生及其父母户籍不在我市,且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⑵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女生、父母一方实施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女生;⑶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流入人口,且办理了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⑷考生取得我市学籍。
附:办理优录手续各审核单位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1.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 &
地址:江岸区高雄路105号& & 联系电话:
2.市教育局基教处&&
地址:江汉区常青路56号& &&&联系电话:
3.台湾同胞联谊会
地址:汉口万松园路3号民主党派大楼14楼&&联系电话:
4.市政府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
地址: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7楼 联系电话:
5.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发展处
地址:江岸区江汉北路20号& & 联系电话:
6.全市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江岸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江岸区政务中心江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华下路15号硚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沿河大道518号 汉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墨水湖北路107号二楼19武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武昌临江大道59号洪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珞狮路318号青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沿江大道811-2号江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纸坊街文华路99号汉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纱帽正街55号东西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蔡甸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汉阳大街559号黄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黄陂大道380号新洲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邾城街红旗路9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
7.全市各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单位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江岸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江岸区政务中心江汉区侨务办公室江汉新华下路15号硚口区侨务办公室硚口区中山大道518号汉阳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汉阳区芳草路特1号19武昌区侨务民族外事侨务旅游局武昌临江大道59号青山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沿江大道811-2号洪山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旅游局洪山区珞狮路300号蔡甸区外事侨务办公室蔡甸区汉阳大街559号江夏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东西湖区商务外事侨务局吴家山五环路特1号汉南区侨务办公室汉南区纱帽正街48号黄陂区商务和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黄陂大道380号新洲区侨务办公室新洲区红旗街附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创业路2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管委会大楼806室
8.全市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江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岸区二曜路21号江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汉区马场角50号硚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硚口区集贤路36号(井冈山小学对面)汉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汉阳区芳草路1号汉阳区政府大楼三楼0314武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武昌区荆南街14号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洪山区雄楚大街197号青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青山区红钢城沿港路4号江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夏区四贤路汉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汉南区兴业大道人口健康公共服务中心东西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西湖区五环大道55号蔡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蔡甸区新福路5号黄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黄陂区百锦街224号新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街34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珞瑜路546号506室武汉化工区管理委员会计生办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办事处(杜家井1号)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市欢乐大道369号东湖建材市场3栋特2号城乡工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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