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跨县调动职称能带走吗?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关解答》下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及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市教育体育局颁发的《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宜人社发〔2016〕8号)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具体要求:申报者须提供与申报学段相一致(或高一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对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暂不作要求。申报者学历证书专业与申报学科在小学、幼儿园学段不作要求;在初中、高中学段按照文科、理科、英语、体育、艺术5大类别划分,跨类别须提供三个月以上转岗培训证书(由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或进修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具体要求:提供任期考核表与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表至少提供一个基本任期内的年度考核表(基本任期指:申报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近2年,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近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近5年;申报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近2年,具备大学本科或者大学专科学历近4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近5年,下同),考核年度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前一年。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具体要求:继续教育证书至少提供一个基本任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校园长(含副职)必须提供与岗位相一致的校园长岗位培训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具体要求: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秘【2017】10号《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起,申报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第八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高级教师(中小学教师系列)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具体要求:合格学历应为取得国民系列合格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远程教育。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专业合格证明》或学历证明材料不作为合格学历条件。

无论什么学历,都需要取得XX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X年,才能有资格申报。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而且取得本科学历以后,还要在中级岗位上聘任5周年才能申报高级职称。聘任年限时间均按周年计算,

受聘年限从获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计算到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至少提供一个基本任期内的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书)。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具体要求:提供校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证书、教学活动、教书育人成果等佐证材料。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具体要求:撰写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必须为本人原创,紧扣申报学科、有一定理论深度、形成一定特色、不少于3000字,并经学校验证。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具体要求: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度完整的、原始的备课笔记;基本任期内学校总课表或分课表、原始授课计划表;所在学校出具基本任期内学科教师数、班级数和人均工作量证明;兼任中层及以上需任命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学校一般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参照中层管理干部执行);单位派出参训证明(视为满工作量),需提供相关培训佐证材料。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具体要求:学校出具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的证明。经学校验证的班主任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2000字),近1年完整的班主任(任现职以来)工作实录,内容包括班级日志、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等不少于四项相关记录;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近3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佐证材料,且须经学校验证。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提供基本任期内经学校验证的听课笔记或主持研讨笔记(研讨人员签名);校内公开课、校际示范课文件或通知、教学设计、课后座谈评价(3人及以上签名)。

提供指导青年教师或与青年教师结对校级文件或证明,与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材料,所辅导教师优质课或学科教学评比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三等奖)以上等佐证材料。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具体要求: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考评课优秀等次为85分及以上,良好等次为75分及以上;低于75分取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具体要求:提供支教期间的支教教案、出勤证明、年度工作考核表或挂职文件;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或薄弱学校证明。

在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标准条件中,没有要求支教是在任期内,即从教以来有过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经历的均视作符合此条件;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不作支教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具体要求:由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教研先进个人等称号具有同等效力。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为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多媒体软件制作包括文字、动画、视频及其综合性课件。

“一师一优课”、多媒体大赛(信息化大赛)活动是为了提升广大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丰富可共享可借鉴的优质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不断融合的有效举措,与省级优质课比赛不是一类的活动,不能相互等同。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省级以及同级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参照执行。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具体要求:所提供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经学校验证。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提供材料。如: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由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提供。如:考核的主体是学校(村小、教学点,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材料应由学校提供花名册,名次要3次列前五分之一;或提供3个年度的考核优秀证书或年度考核表;2、绩效考核提供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结果名次正式文件;3、年度考核提供学校验证的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结果正式文件及当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3项材料可以累加计算。

7.主持并完成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具体要求:必须是主持且完成课题,提供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的立项通知、课题申报表、研究小组名单和结题证书等佐证材料。

8.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具体要求:教研、电教活动指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教学研究、论文、“一师一优课”等属于教研活动,微课、多媒体大赛、课件、课例、学科主体社区等属于电教活动),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展活动的正式文件或获奖结果文件和获奖证书。

9.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具体要求:必须是教师本人获奖。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1篇。

具体要求:论文内容必须是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由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撰写人;学术期刊要求是正刊,不包括报纸、论文集、副刊、增刊。

农村教师提供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必须是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2.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具体要求:必须提供开展论文评选或公布评选结果的文件、论文原件和获奖证书;必须是教研、电教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无效。

所提供材料不能与业绩条件第8条重复使用。

一级教师(中小学教师系列)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具体要求:合格学历应为取得国民系列合格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远程教育。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专业合格证明》或学历证明材料不作为合格学历条件。

无论什么学历,都需要取得XX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X年,才能有资格申报。聘任年限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受聘年限从获聘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计算到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当年的12月31日(至少提供一个基本任期内的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书)。

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较好地完成任务。

具体要求:校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证书、教学活动、教书育人成果等佐证材料。

??2.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练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具体要求: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度完整的、原始的备课笔记;基本任期内学校总课表或分课表、原始授课计划表;所在学校出具基本任期内学科教师数、班级数和人均工作量证明;兼任中层及以上需任命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学校一般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参照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执行);单位派出参训证明(视为满工作量),需提供相关培训佐证材料。

4.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具体要求:学校出具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的证明。经学校验证的班主任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2000字),近1年完整的班主任(任现职以来)工作实录,内容包括班级日志、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等不少于四项相关记录;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近2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佐证材料,且须经学校验证。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较好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具体要求: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必须为本人原创,紧扣申报学科、有一定理论深度、形成一定特色、不少于2000字,并经学校验证。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具体要求: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考评课优秀等次为85分及以上,良好等次为75分及以上;低于75分取消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具体要求:提供支教期间的支教教案、出勤证明、年度工作考核表或挂职文件;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或薄弱学校证明。

在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标准条件中,没有要求支教是在任期内,即从教以来有过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经历的均视作符合此条件;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不作支教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具体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教研先进个人等称号具有同等效力。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获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具体要求:教研、电教活动指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教学研究、论文、“一师一优课”等属于教研活动,微课、多媒体大赛、课件、课例、学科主体社区等属于电教活动),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展活动的正式文件或获奖结果文件和获奖证书。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具体要求:必须是教师本人获奖。

7.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奖项。

具体要求:省级以及同级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参照执行。

8.参加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并结题。

具体要求:参与且完成课题,提供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立项通知、课题申报表、研究小组名单和结题证书等佐证材料。

9.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具体要求:所提供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经学校验证。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提供材料。如: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由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提供。如:考核的主体是学校(村小、教学点,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材料应由学校提供花名册,名次要3次列前三分之一;或提供3个年度的考核优秀证书或年度考核表;2、绩效考核提供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结果名次正式文件;3、年度考核提供学校验证的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结果正式文件及当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3项材料可以累加计算。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一篇。

具体要求:论文内容必须是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的,由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撰写人;学术期刊要求是正刊,不包括报纸、论文集、副刊、增刊。

农村教师提供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必须是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具体要求:必须提供开展论文评选或公布评选结果的文件、论文原件和获奖证书;必须是教研、电教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无效。

所提供材料不能与业绩条件第5条重复使用。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53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78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台州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浙江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科学评价为核心,加快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加大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探索落实学校职称评审自主权。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的向上激励导向功能,激发教师内驱力,调动教师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和台州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探索建立学校职称自主评聘制度

在优化岗位管理的基础上,探索把一级教师等中初级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学校,提高学校的办学和用人自主权。学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发展空间的前提下,确定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分类制定评聘标准。

学校要结合现代学校管理改革工作,本着有利于调动学校一线教师内在积极性,本着向一线倾斜让更多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基本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规则和标准。要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自主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和教育部门要体现放管结合,指导学校按规定做好自主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方向,立好规矩,不得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要加强事先、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随机复查、核查机制,对学校自主评审工作进行复审。

(二)完善职称评价机制

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师德有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以及党组织鉴定等方式,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注重教育态度和教育情怀的考察。党员教师还应由所在党支部出具鉴定意见。优先推荐师德高尚的好教师,并将其典型事迹在职称评审中予以体现。

坚持教学实绩优先的导向。实施分类评价,注重考察教书育人工作实绩。以任教学段和学科(可按大类分类)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申报教师特点、更具操作性的评价标准。改革科研能力考核评价,把对实际教育教学有较大意义的小微课题、优秀教案、教学案例、研究报告等教学成果纳入科研能力评价,要突出标志性教学成果在评审中的分量。

科学设置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要更加突出对教师的综合评价,防止指标设计的单一化和简单化。突出育人的分量,突出教师标志性业绩和成果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突出教师在学校师生中的公认度和学生的满意度,突出教师在校本培训中的成长努力,避免因量化不科学而导致只看重量化得分而忽略实绩的现象发生。

丰富职称评价的方式。坚持以同行专家考核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逐步完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办法。采取说课上课、面试答辩、网上评审、考核认定、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强校本培训考核的运用力度,各地要加快建立学校和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要突出对教师成长努力的考察,把教师参加校本培训考核等级结果纳入职称评审量化评价指标。

(三)按3%岗位指标统筹。统筹指标用于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县级校本培训考核优秀的学校和教师,省级重点示范学校,师德建设突出的典型学校。对校本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减少指标分配,对校本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取消评审资格。

(四)进一步明确教育管理系列职评要求。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是根据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研究工作需要而设置的,职务评聘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等工作的人员。在教育行政部门混岗使用的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处室职能,涉及教育管理职能职责的方可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从教师岗位转系列到教育管理岗位后满一年且从事教育管理岗位有新业绩(指科研论文、课题、总结报告和获奖情况等业绩)、目前在教育管理岗位的方可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学校医务人员和图书管理人员等不能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发挥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职能,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教育实际,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规范评审工作流程,强化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好各项改革要求。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

(二)深入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坚持评聘结合、以岗用人、竞聘择优、能上能下,促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因事设岗,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突出重点,有保有压。

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细化岗位职责,明确任职条件,强化岗位任期考核,严格履行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相关评聘程序。

(三)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每两年定期更新评审专家库。推进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规范运作,实行评审实名投票制,建立评委工作业绩档案,实行对评委的动态管理,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公开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先、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督查复查制度。对违反评审政策、程序和纪律,随意降低评价标准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指导不力和发现问题不予纠正的各级人事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从下一年度起委托其他学校进行评审,其评审通过的人员不承认其资格,不予兑现工资等待遇。

附件:1关于开展一级教师等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学校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与程序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与程序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及教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以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进一步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保证遵循自治区文件精神和教育学院相关规定的原则下,特制定实验小学教师职称(三级、二级、一级、高级)评审办法与程序。     一、学习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文件。 召开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文件。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采取符合本年度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的办法,汇集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情况,为后面的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职称评审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我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历年来都面临着名额少而参评人数多的现实,为了使职称评审工作正向化、民主化、科学化,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在当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之初,特向参评人员征询职称评审的合理化修改建议,如参评人员都认可则予以采纳并微调职称评审办法。上传到校园网上,通过网络广泛征求各部门群众意见,为评审工作办法的形成和后期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组成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将及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并报院人事处审核批准)。其成员由7-9人组成,既有学校领导、老教师、还有优秀青年教师,充分考虑不同学科教师的代表性。 四、做好参评人员材料的自报、核准工作。 召开会议,宣读职称评审文件,介绍本年度职称评审情况,宣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规定符合自治区、教育学院和实验小学职称申报报名条件的教师可以报名申请参评。由专人负责向参评人员说明自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规定一定时间内由教师个人自己准备材料。收齐后,专人专看,统一规范具体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认真核准每一个参评人员的申报资格和自报材料,做好参评人员材料的自报、核准工作。 五、科学制定参评人员情况介绍模板。 为了公平地给予每位参评人员正当参评的机会,全面考察每一位参评人员的素质与贡献,在继承先前使用多年的职称评审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岗位设置的实施和征求群众意见,校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实验小学职称评审人员个人情况自我介绍》模板。它由十个模块组成:前一职称获得时间、近三年考勤情况、教师市级以上获奖、教师各级获奖、教师指导学生各级获奖、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情况、教师编写教辅教材情况、教师学术交流情况、教师指导他人情况、教师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详见附表1)。全文格式、字体均统一要求。每项都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列述,没有一条空头条目。各模板既注重考察教师的基本情况,同时又注重考察教师本人被评为前一职称以来的个人获奖和学生获奖、以及教科研等方面的绩效,力争做到考察不同学科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此,要求参评教师提交各种获奖等级证书,结合参评教师填写的评审推荐表和个人情况介绍,由学校指派专人进行核实,填写的条目和证书相互对应,以保证参评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和个人情况介绍填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面对不同的参评对象,努力做到全面、公开、科学,评出优秀,评出进步,评出公正,评出团结。 六、网上公布参评教师的个人情况介绍并进行民意测验投票(见附表2,附表3) 学校在征求参评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参评人员的自我介绍,并附学校本年度职评工作简介,一并上传到校园网上,要求全校教职员工上网了解每位参评人员的个人情况介绍。 1.为了促进参评教师在年级组的积极工作,也为了促进年级组教师之间的和谐,年级组全体教师(参评人员回避)将对本组参评教师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测评投票,按满意票数和投票人数计算出满意度。 2.为了构建和谐校园,我们认为一个优秀、努力的人也应该是一个善于与他人合作,制造和谐工作氛围的人。因此,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还将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参评人员回避)对参评人员进行无计名民主推荐投票。要求投票人员按规定的推荐人数填写选票,多填选票无效。按满意票数和投票人数计算出满意度。 七、制定实验小学职称评审量化名次排序表(见附表4) 在以上程序的基础上,校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学校本年度参评人员的个人情况介绍逐一进行审议,按照实验小学职称评审量化名次排序表(此量化办法是将合格参评人员按其13个考评标准进行排序,越是优秀者序号越小。采取前一级职称年限(58号文件对年限、学历等有最低要求。我校保留职龄排序,是为了照顾职龄长的老师。另,对于发生教育事故一次者在职龄排序上增加一个数字即推后排序一名,对于严重的教育事故或有规定的问题则取消相关年份的参评资格)、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学教师职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