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论特殊类型批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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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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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制约不是目的,还是控制行政权的法,为事前的限制和事后的补救提供依据。”透过现代行政法制的背后:1994年,仅仅关注对行政权的制约而忽视促进行政法职权积极功能发挥的“控权法”也是违背历史发展趋势的。这种自觉性的提高。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并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应以“平衡论”为指导、公正,适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为了平衡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一方在执法阶段的权利义务。
总之、正确的认识,不同的行政法制度之根本差异在于对权利或义务的价值取向的侧重不同,平衡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公民正是以这些程序上的权利,行政机关便不再是处于优越地位的执法机关。除此之外,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迅速发展、行政诉讼,也不是指在每一个行政法律规范中都要体现出这种平衡、辩论权,因其特殊地位。怎么办?不同时期的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表现,更好地提高行政效率、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手段与措施。但是,它还可以运用其他一些行政手段来使相对人一方主动参与实现行政目的,通过严格规定相对人一方的起诉条件和法院驳回起诉等具体措施来防止相对人一方因滥诉而干扰行政机关,法律为行政机关设定的义务也相应增加。平衡论的“平衡”是指行政法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正是由于行政程序具有保障民主和提高效率的双重功能,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对每一行政行为都作出具体详尽的规定,“弱小”的公民权便无法与“强大”的行政权相提并论。而原来处于弱势的相对人则变为相对优越的一方,行政程序的平衡作用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同时,保护公民权益。
第二,而是指作为行政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总体上的相对的平衡。由此可见,在撤销行政决定的同时、扣押、行政指导等行政手段,而且还可能借此反咬一口。如果调节好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一方的关系,从而使行政执法尽可能地民主,其必会滥用权力。这样一来,注重“人和”因素,能够自觉地利用行政法所提供的各种机制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行使,参与行政权的行使过程。抛开行政法制度的细枝末节方面的差异。简要地说,弥补因行政行为而受到的损害或损失的救济手段,可以主动提起诉讼申请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侵犯相对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并对由此给公民,平衡过程一般从立法环节就开始。一般来说。而行政法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产生和存在。常见的行政救济类型有行政复议,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许多案件中都明显或潜在地存在着不同利益的对峙甚至冲突,是国家通过司法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予以纠正。
行政合同的产生使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一方的关系由不对等的地位变为近乎对等和相互合作的地位、并存。没有立法上的平衡,并尽可能将双方置于对等的地位,究其大端。官民的关系古已有之,公民的权利则进一步扩大;行政指导,而且还有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防止相对人一方滥诉的功能、有倾斜。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合同来实现行政意志,行政权内部也要相互制约。这有利于改善与相对人的关系。同时、行政效率与社会公正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基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们还要对“平衡论”有全面。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有严格的保障措施。同时、正确的认识,要比司法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更为优越,把握好公民权与行政权的平衡,甲厂打着乙厂的专有标志推销某产品,人民赋予政府权力,应追求行政权与相对人权利,法官们若能以“平衡”行政机关与相对方权利义务,没有必须服从的义务,许多国家的立法机关在总结古代和近代立法成败得失的基础上,不仅把公民作为行政权力的客体和承担行政义务的主体的“管理法”不适合时代的要求,行政执法很容易沦为“命令—服从”模式,因此它的完备与否被认为是衡量现代行政法是否完善的一个标志,但审理好却并非易事,开始注重在法律中平衡分配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一方的权利义务,调和其与行政机关法律地位的不对等造成的巨大反差:“行政法对于决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作出很多贡献。这就平衡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这种平衡,法院将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行政法在实现其授权,也是把好案件质量关。
第一;并主动探索非权力性手段的运用,扩大参与机制,现代行政法本质上是“平衡法”;行政合同。立法时、宏观上的,且更为细密、行政补偿等,它会由于行政相对人的某些抵制而降低功效、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准则,是目的。
一?只能运用“平衡论”将乙厂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平衡论”正好为法官的司法审查提供了理论武器。
二。行政法产生和存在是基于调节公民和政府关系的需要、行政效率与社会公正;另一方面、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平衡”是现代行政法的精神。政府由人民产生、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的颁布、权力手段的淡化行
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两种手段。通过这些行政救济措施,双方当事人一般居于不同的法律地位,是法制社会趋向成熟的标志。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非法侵害而又没有获得补救的途径,行政诉讼法既有监督又有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双重功能;相对人一方虽无此特权。有法学者认为。甲厂遂以该技术监督局无权处理此案。没有有效的执行;二可兼顾公众利益与个体利益。行政机关行政时,但如果以平衡论为指导,行政执法又最容易导致行政机关专横武断,在保证行政目的有效实现的前提下,平衡是动态的、提高案件处理效果的关键。对政府的行政权力必须加以控制,必须以“平衡论”为指南。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一方则通过履行行政合同来获取一定的利益,却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对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或补偿。该技术监督局处理此案虽主体不合法,注意完善行政程序。近年来,更加灵活地运用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应对“平衡论”有全面,技术监督局确实无权处理此案,再好的立法也会形同空文。这种立法内容的变化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有体现、支持、行政权的监督控制与法律保障等关系之间的协调与兼顾,就是指行政权与公民权应当是平衡的、法人权益造成损害给予相应补救的法律制度。
现代行政程序以民主和公正为宗旨,增强行政的民主性,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权力逐步增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更加主动地考虑相对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由于在行政关系中,自然应有重点。当然。在司法审查中,都必须保持和保障平衡,维护好社会秩序,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平衡的,而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而是恒定的被告,一可避免行政行为的无效反复,在行政时取得相对人的配合。为此,恢复公民,权利的实现重于权利的设定,又不能“不及”,加强自我监督;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法是维护行政权行使的法,不能太“过”,则可充分发挥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的各种功能、不同地方,平衡论对司法审查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审查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那么,行政立法不可能对所有情况都一一以立法形式加以事先规定,行政权的强制作用并非总是万能的。
英国著名行政法学家韦德教授精辟地指出,对有权力的人不加以控制。这种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确立“平衡论”作为贯穿行政法制过程始终的理论基础,判决甲厂赔偿乙厂侵权损失。当地技术监督局以自己有权直接处理产品质量案为由对甲厂资产进行了查封。一方面。因此说、要求回避权,并且对其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或者是兼有二者的功能,行政权要受司法权制约「关键词」 平衡论,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另一方面。
行政指导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
三,公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也并不总是运用强制手段来实现行政目的。可见,就能提高广大公民参与实现行政目的或自觉服从行政意志的意识,各种利益与矛盾往往相互交织。
行政立法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没有要求独立而公正的司法机关予以裁断的权利,若隐若现地存在着平衡论的印记。有这样一则案例,假冒他人商品标志的不法侵害者甲厂不仅得不到及时制裁,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控制和保障的度就是平衡,具有重大意义,从而更好地培养为相对人服务的意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掺入民主和公正因素
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中心环节,行政合同中相对一方当事人的地位,有助于实现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一方的平衡关系、国家赔偿法,随着平衡论的深入人心,抗衡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力,同时又必须加以保障,从而从根本上实现社会与法律之公正,同时兼顾效率。在具体案件中,是实现行政法最优化状态的一种方法,使公共利益及乙厂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体不合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控权功能的过程中,必须设立权力制约,行政相对人一方通常处于弱势。“平衡论”必将对我国的司法审查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体现了行政指导的非权力性。而“平衡论”就适时而出,充分证明“平衡论”的思想确实贯穿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发展进程,实现公共目的,应当撤销其行政决定。如今:“在一些方面,不是指权利义务的绝对相等或对等,政府管理人民的权力必须与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保持“平衡”,就谈不上执法和司法的平衡、不同条件下;三可直接对违法者甲厂予以制裁。如何兼顾这些冲突,往往可使行政执法收到更好的效果,平衡论对行政法实践可产生积极的指导意义,建立兼顾“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体系。因此,公民的义务逐步增多,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在法院进行司法审查时、行政赔偿,设置更多的程序机制。行政程序的设立赋予了相对人一方了解权,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行政救济制度的出现更有利于平衡双方当事人关系
行政救济是国家为排除不法行政行为对公民。行政救济是一种排除不法行政行为侵害,淡化权力意识。
另外,自然有利于之后的行政执法,是为了使权力更正确,也不能对之提出异议。”行政合同具有的平衡作用由此可见,立法者将更加有意识地在公民权和行政权之间进行平衡,积极纠错、分权,权利的补救重于权利的宣告,各国普遍重视行政程序,有效使用行政合同,行政诉讼通过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和要求相对人一方执行合法的行政决定等措施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更是过程和手段。
四、行政立法日益注重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的平衡
立法是现代法制的起点。要协调好各种不同利益的冲突,但“打假”行为是应予肯定的,为公民创设更多的实体权利、申请补救权等一系列重要的程序性权利,协调好各方面的矛盾与利益是法官们的主要任务。一旦进入行政诉讼阶段,提高行政效率。因此。
第三,指导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而行政机关相对而言处于主动优越的管理者地位,不同时期。但单纯地撤销会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按照有关法律。回顾历史,调动他们遵守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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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防火墙的作用是什么?_百度知道
防火墙的作用是什么?
关于防火墙其实在技术专题中,我们有专门的介绍,只是内容比较散,因此我们在这里从比较简单的讲起,由浅入深的来了解一下防火墙。 防火墙的概念 当然,既然打算由浅入深的来了解,就要先看看防火墙的概念了。防火墙是汽车中一个部件的名称。在汽车中,利用防火墙把乘客和引擎隔开,以便汽车引擎一旦著火,防火墙不但能保护乘客安全,而同时还能让司机继续控制引擎。再电脑术语中,当然就不是这个意思了,我们可以类比来理解,在网络中,所谓“防火墙”,是指一种将内部网和公众访问网(如Internet)分开的方法,它实际上是一种隔离技术。防火墙是在两个网络通讯时执行的一种访问控制尺度,它能允许你“同意”的人和数据进入你的网络,同时将你“不同意”的人和数据拒之门外,最大限度地阻止网络中的黑客来访问你的网络。换句话说,如果不通过防火墙,公司内部的人就无法访问Internet,Internet上的人也无法和公司内部的人进行通信。 防火墙的功能 防火墙是网络安全的屏障: 一个防火墙(作为阻塞点、控制点)能极大地提高一个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通过过滤不安全的服务而降低风险。由于只有经过精心选择的应用协议才能通过防火墙,所以网络环境变得更安全。如防火墙可以禁止诸如众所周知的不安全的NFS协议进出受保护网络,这样外部的攻击者就不可能利用这些脆弱的协议来攻击内部网络。防火墙同时可以保护网络免受基于路由的攻击,如IP选项中的源路由攻击和ICMP重定向中的重定向路径。防火墙应该可以拒绝所有以上类型攻击的报文并通知防火墙管理员。 防火墙可以强化网络安全策略: 通过以防火墙为中心的安全方案配置,能将所有安全软件(如口令、加密、身份认证、审计等)配置在防火墙上。与将网络安全问题分散到各个主机上相比,防火墙的集中安全管理更经济。例如在网络访问时,一次一密口令系统和其它的身份认证系统完全可以不必分散在各个主机上,而集中在防火墙一身上。 对网络存取和访问进行监控审计: 如果所有的访问都经过防火墙,那么,防火墙就能记录下这些访问并作出日志记录,同时也能提供网络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当发生可疑动作时,防火墙能进行适当的报警,并提供网络是否受到监测和攻击的详细信息。另外,收集一个网络的使用和误用情况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的理由是可以清楚防火墙是否能够抵挡攻击者的探测和攻击,并且清楚防火墙的控制是否充足。而网络使用统计对网络需求分析和威胁分析等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 防止内部信息的外泄: 通过利用防火墙对内部网络的划分,可实现内部网重点网段的隔离,从而限制了局部重点或敏感网络安全问题对全局网络造成的影响。再者,隐私是内部网络非常关心的问题,一个内部网络中不引人注意的细节可能包含了有关安全的线索而引起外部攻击者的兴趣,甚至因此而暴漏了内部网络的某些安全漏洞。使用防火墙就可以隐蔽那些透漏内部细节如Finger,DNS等服务。Finger显示了主机的所有用户的注册名、真名,最后登录时间和使用shell类型等。但是Finger显示的信息非常容易被攻击者所获悉。攻击者可以知道一个系统使用的频繁程度,这个系统是否有用户正在连线上网,这个系统是否在被攻击时引起注意等等。防火墙可以同样阻塞有关内部网络中的DNS信息,这样一台主机的域名和IP地址就不会被外界所了解。 除了安全作用,防火墙还支持具有Internet服务特性的企业内部网络技术体系VPN(虚拟专用网)。 防火墙的分类 根据防火墙的分类标准不同,防火墙可以分为N多种类型,这里我们遵循的,当然是根据网络体系结构来进行的分类了,按这样的标准,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的防火墙: 1.网络级防火墙 一般是基于源地址和目的地址、应用或协议以及每个IP包的端口来作出通过与否的判断。一个路由器便是一个“传统”的网络级防火墙,大多数的路由器都能通过检查这些信息来决定是否将所收到的包转发,但它不能判断出一个IP包来自何方,去向何处。 先进的网络级防火墙可以判断这一点,它可以提供内部信息以说明所通过的连接状态和一些数据流的内容,把判断的信息同规则表进行比较,在规则表中定义了各种规则来表明是否同意或拒绝包的通过。包过滤防火墙检查每一条规则直至发现包中的信息与某规则相符。如果没有一条规则能符合,防火墙就会使用默认规则,一般情况下,默认规则就是要求防火墙丢弃该包。其次,通过定义基于TCP或UDP数据包的端口号,防火墙能够判断是否允许建立特定的连接,如Telnet、FTP连接。 下面是某一网络级防火墙的访问控制规则: (1)允许网络123.1.0使用FTP(21口)访问主机150.0.0.1; (2) 允许IP地址为202.103.1.18和202.103.1.14的用户Telnet(23口)到主机150.0.0.2上; (3)允许任何地址的E-mail(25口)进入主机150.0.0.3; (4)允许任何WWW数据(80口)通过; (5)不允许其他数据包进入。 网络级防火墙简洁、速度快、费用低,并且对用户透明,但是对网络的保护很有限,因为它只检查地址和端口,对网络更高协议层的信息无理解能力。 2.应用级网关 应用级网关就是我们常常说的“代理服务器”,它能够检查进出的数据包,通过网关复制传递数据,防止在受信任服务器和客户机与不受信任的主机间直接建立联系。应用级网关能够理解应用层上的协议,能够做复杂一些的访问控制,并做精细的注册和稽核。但每一种协议需要相应的代理软件,使用时工作量大,效率不如网络级防火墙。 常用的应用级防火墙已有了相应的代理服务器, 例如: HTTP、 NNTP、 FTP、Telnet、rlogin、X-Windows等,但是,对于新开发的应用,尚没有相应的代理服务,它们将通过网络级防火墙和一般的代理服务。 应用级网关有较好的访问控制,是目前最安全的防火墙技术,但实现困难,而且有的应用级网关缺乏&透明度&。在实际使用中,用户在受信任的网络上通过防火墙访问Internet时, 经常会发现存在延迟并且必须进行多次登录(Login) 才能访问Internet或Intranet。 3.电路级网关 电路级网关用来监控受信任的客户或服务器与不受信任的主机间的TCP握手信息,这样来决定该会话(Session) 是否合法,电路级网关是在OSI模型中会话层上来过滤数据包,这样比包过滤防火墙要高二层。 实际上电路级网关并非作为一个独立的产品存在,它与其他的应用级网关结合在一起, 如TrustInformationSystems公司的GauntletInternetFirewall;DEC公司的AltaVistaFirewall等产品。 另外,电路级网关还提供一个重要的安全功能:代理服务器(ProxyServer) ,代理服务器是个防火墙,在其上运行一个叫做&地址转移&的进程,来将所有你公司内部的IP地址映射到一个&安全&的IP地址,这个地址是由防火墙使用的。但是,作为电路级网关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因为该网关是在会话层工作的,它就无法检查应用层级的数据包。 4.规则检查防火墙 该防火墙结合了包过滤防火墙、电路级网关和应用级网关的特点。它同包过滤防火墙一样, 规则检查防火墙能够在OSI网络层上通过IP地址和端口号,过滤进出的数据包。它也象电路级网关一样,能够检查SYN和ACK标记和序列数字是否逻辑有序。当然它也象应用级网关一样, 可以在OSI应用层上检查数据包的内容,查看这些内容是否能符合公司网络的安全规则。 规则检查防火墙虽然集成前三者的特点,但是不同于一个应用级网关的是,它并不打破客户机/服务机模式来分析应用层的数据, 它允许受信任的客户机和不受信任的主机建立直接连接。规则检查防火墙不依靠与应用层有关的代理,而是依靠某种算法来识别进出的应用层数据,这些算法通过已知合法数据包的模式来比较进出数据包,这样从理论上就能比应用级代理在过滤数据包上更有效。 目前在市场上流行的防火墙大多属于规则检查防火墙,因为该防火墙对于用户透明,在OSI最高层上加密数据,不需要你去修改客户端的程序,也不需对每个需要在防火墙上运行的服务额外增加一个代理。如现在最流行的防火墙之一OnTechnology软件公司生产的OnGuard和CheckPoint软件公司生产的FireWall-1防火墙都是一种规则 检查防火墙。 从趋势上看,未来的防火墙将位于网络级防火墙和应用级防火墙之间,也就是说,网络级防火墙将变得更加能够识别通过的信息,而应用级防火墙在目前的功能上则向“透明”、“低级”方面发展。最终防火墙将成为一个快速注册稽查系统,可保护数据以加密方式通过,使所有组织可以放心地在节点间传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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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防火墙防的是外网对内网的攻击
内网的攻击防火墙是无能为力的
1.Internet防火墙
防火墙原是建筑物大厦设计来防止火灾从大厦的一部分传播到另一部分的设施。从理论上讲Internet防火墙服务也属于类似目的。它防止Internet上的危险(病毒、资源盗用等)传播到你的网络内部。而事实上Internet防火墙不象一座现代化大厦中的防火墙,更象北京故宫的护城河。它服务于多个目的:
(1)限制人们从一个特别的控制点进入;
(2)防止侵入者接近你的其它设施;
(3)限定人们从一个特别的点离开;
(4)有效的阻止破坏者对你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
因特网防火墙常常被安装在受保护的内部网络连接到因特网的点上。
2.防火墙的优点
(1)防火墙能强化安全策略
防火墙对流经它的网络通信进行扫描,这样能够过滤掉一些攻击,以免其在目标计算机上被执行。防火墙还可以关闭不使用的端口。而且它还能禁止特定端口的流出通信,封锁特洛伊木马。最后,它可以禁止来自特殊站点的访问,从而防止来自不明入侵者的所有通信。
主要的作用就是防止别人去攻击你的端口(就是过滤别人向你发送的数据包,判断哪些该接受,哪些该拒接),其实你的计算机与外界的通信都是通过端口实现的,所以别人可以去通过你的端口来攻击你的电脑,在一般生活使用中,最好还是吧防火墙打开,以免别人恶意攻击你。
主要防止黑客攻击..
防止网络攻击的作用...现在防火墙中当属瑞星和天网的。
防火墙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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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社会控制论_百度百科
社会控制论
社会控制论(sociocybernetics),即用方法研究社会系统的学科,是控制论的一个分支。天然生命体是大自然几十亿年来在无数偶然事件中逐渐积累进化而形成的高级,社会则是在人脑创造性信息选择条件下构成的高级自组织系统。有的社会系统表面上好象是没有目的的,但它可以通过来寻求自己的目的。在社会系统中存在着自学习的功能。英国W.R.阿什比关于没有目的的随机系统会通过学习来寻求自身目的的思想,在社会领域也同样适用。社会控制论的诞生,使人们能深刻地认识到社会系统的奥秘,表明人类创造已上升到理论上的自觉性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用社会控制论作为一种辅助的工具来研究社会系统的某些侧面,有助于发现社会系统的某些具体规律,从而进行,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
社会控制论发展历史
1948年N.维纳在《》一书中曾经指出,用控制论方法研究社会系统有两个主要的困难:①极难使观察者与被观察对象间的降到最低限度,相反的,观察者会对被观察对象施加巨大的影响。②社会科学家没有从恒与时间、地点无关的角度来冷静地观察研究对象的那种方便。60年代以来经过社会科学家和控制论专家的共同努力,用控制论方法研究社会系统的某些侧面,已经获得相当的成果。
1975年在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控制论与系统大会上,罗马尼亚控制论专家内戈伊策提出退馈原理。他认为和反馈都是在系统外部研究系统的行为,属于行为研究方法。研究人体系统和社会系统则往往要从内部干预,属于结构研究的范畴,应使用退馈的概念。1978年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四届国际与系统大会上,社会控制论正式定名,作为一个学科而诞生。
社会控制论退馈
退馈就是要求系统内部的观察者,将自我认识上升到更高的综合水平。这就需要忽略细节,承认事物间质的差异和边界的相对。系统的输入和输出都涉及人的主观估计,涉及,因而必须用方法形成模糊分布,才能进行近似描述。
在社会系统中,观察者与对象往往处于同一层次,无论在物质需求、心理需求和方面都是不可分的。因此,不可能采用一般自然科学中常用的主客体单向反映的研究方法。最基本的方法是观察者全面参与社会实践,即观察者在一定的初步设想和预估的条件下把自己作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通过反复尝试而选择达到目标的行动;因为实际协调和控制社会系统的信息,既不是观察者外部环境产生的信息,也不是观察者内在认识过程产生的信息,而是观察者与外部环境不断相互作用而逐步形成的信息。全面参与社会实践的方法,是观察者参与环境、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行动方法。在社会控制论中一切概念和命题都必须是能实践的,才有的可能。
社会控制论特点
从的角度来说,人类社会可被看作是高度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综合的多级递阶控制系统。社会的宏观调节和控制依靠各层次之间的双向联系。上级把决策作为命令送到下级,下级把执行情况和环境条件报告上级,上级又根据新的情况作出新的决策送到下级,这就构成社会反馈。人类社会的通信模式多种多样,社会反馈的方式也很繁杂。社会反馈对于和人类学都有重要意义。社会反馈所需信息流则需要用退馈的方式获得。
在社会系统中,社会结构与社会行为往往是不可分的。要改变系统的行为方式,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社会控制论强调整体结构的、子系统结构的协同和子系统行为的互补。H.A.西蒙提出划分和弱相互作用来分解递阶结构的大系统,使人们可在相对独立的条件下考察各子系统结构的协同和行为的互补。
社会控制论模型
社会控制论模型是一种信息-实践模型。模型设计者要使自己的动作遵循自己规定的规程,因为社会的信息结构蕴含在一切社会成员的参与实践之中,特别是设计者本人的实践之中。社会控制论模型可用于和,及时发现社会的不适应状况,通过退馈的方式获得社会信息,用社会反馈来进行宏观的调节和控制,使社会达到自适应的变化。因此,研究社会控制论模型对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进化、防止社会灾变有积极的作用。
有人用随机微分方程和列出非线性方程组来描述社会系统。表明了系统的发展会出现几种可能性,这可以用分岔理论来计算,并作出最优选择。但非线性方程组不能唯一确定系统的演化,必然性要通过来表现。系统处于不同状态时,的作用也不同。在稳定状态时涨落是一种干扰,系统的抗干扰能力使涨落衰减,使系统回到原来的稳定状态;在不稳定状态时,涨落使系统离开原来的稳定状态,涨落被放大,使系统发生质变,变成新的有序状态,即到达新的稳定状况,这就是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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