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挈领的读音 7e窃钩者诛窃国者侯75一蟹不如一蟹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_百度知道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提问者采纳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推荐这篇日记的豆列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联系实际说说-_百度知道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联系实际说说-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联系实际说说
但他不是窃国!其实这句话是斥责当时社会的不公平现,他窃钱而已.窃钩者随便都有得找!大官,又轻判!实在要算……陈良宇算一个吧现在没有这种现象啦!现在是民主社会了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解说-百姓散文网
导航:>>>“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解说
文章看原创,精彩在百姓;百姓散文网,原创新天地!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解说
作者:江北石&人气:
&《庄子•l箧》:“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窃钩”,就是小偷小摸,偷盗一点财货。这是令人痛恨的,特别是那些被偷盗的当事人。本来自己的钱财就很少,甚至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一旦被偷盗,真想将小偷碎尸万断,食其肉寝其皮,方解心头之恨。对小偷的这种痛恨是应该的,可以理解的。“国家”则利用老百姓的这种心理,以法律制裁小偷,给他们戴上有罪的帽子,使他们在社会上处处遭受白眼,更说不上有什幺人的尊严。“窃国”,就是盗取邦家,夺取政权。“国家”,乃是众人的国家,从道理上讲,每个成员都可以当政掌权。那种帝王将相代代相袭、不可更改的说法是荒谬的,是统治者愚民政策的一部分。为了老百姓的利益,从原来的统治者手中夺取政权,不是什幺“窃国”。不过,话又说回来,历史上真正为了老百姓利益夺取政权的人和集团,稀少得几乎等于零。历史事实告诉人们:“窃国”的人大多是大“盗”,成功的就是“王”,失败的就是“寇”;“盗”而成为“王”的人,把“盗”而成为“寇”的人和“小偷”一样对待――运用手中的权力、主要是武器,制定各种法律制度,严厉打击“寇”和“小偷”,使他们丢尽脸面,名誉扫地,甚至投进监狱,杀去头颅,将他们的亲友归为另类,让他们永远不得翻身。“盗”而为“王”的人对待自己则完全是另一做法:大展宣传攻势,说自己是代表天老爷的意旨去“盗”的,即所谓“奉天承运”,把自己抬上“天子”的位置,谁敢说个“不”字?在一系列愚民宣传中,当初为“盗”而夺得天下的人成为“王”、“天子”,老百姓也就当成真理接受下来,传之后代,就是庄子说的“仁义存焉”。当年同为“窃”的“盗贼”,命运如此不同,这就是历史!
相关美文阅读:
【录入:江北石】
【】&加入时间: 7:49:44&
最新录入作品
网友精彩推荐榜
本站最受欢迎的资料
合作QQ: 打造散文/美文/小说/杂文/诗歌 经典原创平台如何评价“杀一为罪,屠万为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杀一为罪,屠万为雄” 是否是真实的社会现象?为何会有如此与 常规伦理观相悖的 社会现象?叛逆者成功后,成为新规则制定者,宣传忠顺伦理观,禁止新的叛逆者出现,这种伦理扭曲是否可以成为煽动新叛逆的理由?道德 的本质 是否是虚无的?
按投票排序
窃钩者诛,因为他只能窃钩。窃国者诸侯,因为他能窃国,所以得封为诸侯。张仪在楚国的时候,被人指责偷玉璧,虽然没有证据,还是被打了一顿。后来他到秦国为相,吾从汝饮,不盗汝璧,善守汝国,我且盗汝城! 他果然从楚国割占了丹阳,汉中两座城。如果张仪只能“窃钩”,他最多做孟尝君门下的无名食客,又怎么能做到最强国家的丞相呢?另外两句杀人什么的,没见古人说过,故不能用古代典故解释。
输了就不成立了。
道德本质上是虚无的,但又非虚无的。所谓道德是人类意识形态输出结果(这和道教中的道德有点类同,道教中的‘德’本质上是指的道生万物这个概念,但无论是道还是天都是不仁的,道德一词本身是用来拿来说明万物生和万物死的。)事实上,我们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虚构的体系,广泛而言,它并不存在真正实体,但却和我们紧密相联。而道德是建立在这个虚构的体系之上。对于个体而言,遵守这个体系就算是有道德,而不遵守算是没道德,这可以解释杀一人为罪。但是,对于社会团体而言,它本质上是创造另一个虚构体系,当然这个体系也许与原有体系有所相同,但这个时候所谓道德就失去了一定的意义。因为你不能用原有的道德去衡量‘道’(体系)是否道德,你不能说万物死这个道,是不道德的,这个本身是用来说明万物的,而不是用来说明‘道’(体系)的。创造一个新的社会体系去取代或者毁掉原有的社会体系,这个过程中所造成的杀戮,是两种道德的碰撞,并不能简单的归类为是否道德,所以屠万人为雄这种说法有时是成立的(比如欧洲各国对其他地区的殖民,就当时而言欧洲社会体系并不存在所谓道德不道德)但是,有时,是有限定时间的,有时效性的,因为无论社会体系怎么变化,我们作为人类整体是相对不变的,所以以这个体系而言,屠万人为雄是不成立的,否则现在欧美国家也不会对殖民时期的事情做一些道歉(真心假意另说)。同时,同一体系内的屠杀,时效性比不同体系之间的杀戮更低,因为体系的道德是针对自身体系的,屠杀自己,体系内的道德是成立的,当然有没有人敢跳出来说是另外一回事。好吧,我的回答有些乱,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看懂。
“杀一为罪”、“窃钩者诛”属于个人犯罪,是集体对不守社会规矩者的惩罚,目的是要维持集体的正常生活秩序。“屠万为雄”、“窃国者侯”属于集体斗争,是一个利益相关体与另一个利益相关体之间的竞争,最终目的是要将对方的资源据为己方所有。简单地说,个人犯罪是一对多,集体斗争是一对一(多对多)。前者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后者是国家(集体)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冲突;前者是犯罪问题,后者是战争问题。将“杀一为罪”与“屠万为雄”、“窃钩者诛”与“窃国者侯”相提并论,是没有逻辑的对比,是强词夺理、是诡辩。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做了坏事却不敢承担的人,才会拿出此种奇葩的说辞为自己的行为进行狡辩。有时候,逻辑混乱了真会扰乱人的思维。
我只评价前半句,后半句同理,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这是一个逻辑问题杀万为雄,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一万个人,而是因为他改变了社会秩序,杀了一万个人只是在改变社会的过程中的副产品本拉登也杀了一万个人,但是他存在的意义远不只是这一万个人的死亡,他促使了DHS成立,促使了美国反恐战争,促成了中国和平发展的黄金十年,在某种程度上讲,布什连任都有他的功劳。雄是因为他对世界的影响,不是杀一万个人这点事。如果你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一万个人,并且没有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这还是罪而不是雄,但是在当今社会这基本不可能有些人杀了万人,成立了新国家,新政权,或者颠覆了很多人的意识形态,这就是雄,和杀人数量没关系。
楼主为什么要把这么多问题一起发问呢?我来尝试回答下:首先,杀一为雄,屠万为罪也很常见。社会现象为何一定要与伦理观吻合呢?可以成为新理由,这就是造反者掀起道德大旗了。道德的本质不是虚无的。法律的本质也不是虚无的。它们都是行为准绳,当然也常常被践踏。法律制度就是严密严谨的吗?社会需要法律吗?
我个人认为这是因为个体与集体利益的高度不同的原因。
杀一为罪,此时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杀一通常是个体间的对抗,这个行为的实际收益人其实只有杀人者自己,而被杀者这个损失归属于被杀者的集体,个体与集体的利益并非时刻相同,当这两人归属于同一集体时,集体利益通常只出现净损失,为了集体的继续生存,必须制止这种行为的继续发生,因此掌握订法能力的集体自然会将杀人这个行为定罪。比如各国内均存在一系列杀人罪,且大都判刑很重。
杀万为雄,能达到杀万这个程度,此时这个人往往已经跳出原先的集体,而进入新的集体中了,杀万这个行为也常常只存在于集体间的对抗中,那么杀万的利益损失也是存在于两个集体双方的。获利方自然会鼓励这种行为,称其为雄;而损失方,它说什么并不重要。个体的上层有集体来约束,而集体没有上层来约束,只靠自我约束和认同。因此集体之间的竞争才是最残酷和最原始的。非要举例的话,中华民族以前只是黄河流域地区一个小小的部族,经历了炎黄之争,夏,商,周,春秋,战国,秦,唐,宋,元,明,清,民国,中华共和国。哪一次的改朝换代不是建立在尸山骨海上的,而谁又敢说,这当中哪个朝代是个罪朝呢?
我只知道屠亿者为屌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提纲挈领 纲举目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