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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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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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公告
贷款同学:
为方便你办理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减少你办理手续时的等待时间以及因你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连跑多趟,特发此公告,望同学们按此《公告》中的要求去做,否则不予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纸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一式两份)上签字。
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今后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字,其中一份随贷款《合同》装入贷款档案,另一份学生保管,同时,要求及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认真阅读电子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然后在方框内打钩并点击“确定”。以后在高校的安排和指导下,要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对自己的基本信息每年进行维护2次,充实和变更为最新信息。
二、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使用统一的《助学贷款证明》。
当年大学新生的贷款资格由高中学校审核批准,省内高校续贷学生的贷款资格由省资助中心统一审核批准,而省外高校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程序不够严谨,达不到国开行的基本要求,为弥补这一不足,今后,省外高校学生办理续贷(或首贷)所提供的学校《证明》,一律使用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提供的《外省高校(____省高校)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以保证高校所反馈的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完整、真实、可靠。
三、来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需要事先提前预约申请。
如果你需要办理2015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并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你的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和国开行制定的借款条件;②已通过在读学校(高校或高中)对你的贷款资格申请审核,那么你到县资助中心来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手续时间需要事先预约申请,预约申请的办法如下:
1、预约申请时间段:当年的5月1日(大学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9月10日。
2、到“金乡教育网→科室主页→资助管理中心→文件公告”找材料《办理201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公告》,了解详情后下载其附件3:《办理贷款预约申请表》填写上你的基本信息后,电子版即完成预约申请,此时你会收到回复邮件,请你按回复邮件中的约定时间前来县资助中心办理当年的助学贷款,不按预约时间或没有预约的学生一律谢绝办理,因特殊情况错过预约时间没来办理的要再补办需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听从资助中心的另行安排(因贷款期间特忙,只给一次补办机会),咨询电话:。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 金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01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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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制作关于办理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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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贷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至60周岁之间;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制类型 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三年制)
  一年级 13  二年级 12  三年级 11  专升本(二年制)
  一年级 12  二年级 11  本科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13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12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11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 10  二年级 9  三年级 8  (六)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七)贴息和宽限期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情况的,优先考虑: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携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前往指定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高校向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开具书面收费通知书(见附件),高校不再出具资格认定证明。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三、申请审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n/)进行贷款申请。  (一)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二)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陆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现场登录维护。  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高校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时,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  四、还款政策  (一)起息日和结息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二)还款计划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三)提前还款  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0日指定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收其他费用)。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四)逾期还款  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申请或审批。  (五)扣款顺序  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依次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五、违约后果  (1)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六、特殊情况处理  借款学生发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县级资助中心,并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应于办理有关手续之日起下月15日前将应还本息存入指定账户。
  需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下载《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收费通知书》(见附件,常用下载地址:http://zxdk./),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手续(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电话4932411;盛乐校区:创业楼219室,电话7381014)。
&  附件:
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 日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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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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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省续贷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实行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是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享受教育资源权利的有效办法。
一、续贷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须知:首先在本校开具上学期间没有办理过任何助学贷款的证明,(8月1日—8月30日)带所需资料到城关镇中心小学(学门前小学)办理。
二、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外购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小于或等于6000元,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超过6000元需出具高校收费证明。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两年内只还利息,第三年开始每年尝还10%的本金加当年利息,(也可以一次性还清)。
五、办理流程及贷款所需材料:
1、首先在本校初审。
2、在大荔之窗网上预约: http://www./(7月10号开始预约,8月1号开始办理,每天预约200人,预约当天办理,当天办理不成功的重新预约办理。)
3、资料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填写并打印此表2份。
填表要求:真实填写好每一项内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支付宝账号不能正常使用。个人联系方式(住址、手机号)、就学信息、专业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修改,并告知县资助中心。此表原件盖章2份,A4纸。用铅笔在右下角两份统一标页码3。
资料二:《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填表要求:1、不能有涂改;2、所填内容必须真实;3、家庭地址或工作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必须真实;4、见证人必须填村干部或近亲,见证人本人填写,电话号码真实;5、此表原件盖章2份,A4纸。用铅笔在右下角两份统一标页码4。
资料三:外省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要求:证明必须说明该生在校期间没有办理过任何助学贷款。2份原件,填写工整,公章清晰,A4纸。页码5。
资料四:村委会出具的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原件2份,A4纸。页码6。
资料五:书面申请;
要求:必须态度端正,书写工整,家庭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在校表现,以及毕业后的还款承诺。手抄2份,A4纸。页码7。
资料六:学生证、借款学生身份证;
要求:合法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晰,学生证复印要求有姓名照片学校盖章,即学生的身份证正反2面及学生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面上,且身份证2面在上,学生证在下,各2份。页码8。
资料七:共同贷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要求:合法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晰,户口簿户主页,户主姓名、住址复印清晰,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即身份证正反2面及户口薄复印到同一张A4纸面上,且身份证2面在上,户口薄在下。各2份。页码9。
资料八:见证人身份证;
要求:合法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清晰。(两个见证人其中之一。)2份,A4纸。页码10。
1、按要求将资料顺序排列好,用铅笔在右下角依次标清页码次序。
2、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盖公章的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日期必须填写。
3、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并出示原件。
4、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并签字,填写日期,按手印。
咨询电话:0913—326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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