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河水污染”的建议 建议环保部门治水要严,义乌动真格格的,限期关闭环湖的污染口;建议禁止在距湖5

仙环发〔201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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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环保局关于市人大评议污染减排和水污染防治
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
&&& 根据《市人大关于污染减排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的交办函》(仙常办函[2014]15号)的相关要求,经我局党组研究,制定以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整改交办意见,严格按照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明确整改具体措施,明确整改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的要求,集中精力和时间抓好整改,着力解决专项工作评议中所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让代表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为建设&生态仙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考核
&&& 制定《2014年度仙桃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各地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职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企业,我局暂缓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受理上市环保核查申请、不出具包括信贷、生产许可证等各方面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不办理排污许可证。(责任领导:陈华兵,责任科室:污防科)
&&& (二)严格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 一是严把源头。坚持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审批环节,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未验收先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坚决杜绝工艺落后、消耗资源大、污染严重的项目在仙桃市落户。(责任领导:罗友明,责任科室:审批科)&&&
&&& 二是严控总量。要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先取得排污总量指标,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对超过允许排污总量的,进行罚款或加倍征收排污费。(责任领导:陈华兵,责任科室:污防科、支队、彭场环保站)&&&
&&& 三是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加大检查监测频次,对国控、省控及市控企业每月进行检查、监测,对企业违法超标排污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正常现象,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责任领导:李传斌,责任科室:支队、彭场环保站)&&&
&&& (三)加大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截流力度
&&& 1、加大城区截污力度。配合住建、城投等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城区仙下河以北区域雨污分流及截污方案并分步实施,杜绝城区仙下河以北老城区污水向汉江、汉南河、仙下河直排。组织开展对仙下河以南、沪渝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及仙桃工业园区域雨污系统进行全面排查,限期督促整改,确保彻底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责任领导:李传斌,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 2、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推进仙下河、肖杨河、汉南河、洛江河、通州河及青渔湖区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完善流域内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彻底杜绝城市污水通过城区内河向汉江、通顺河、仙下河直排。(责任领导:李传斌,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 3、理顺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仙桃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清住建、规划、环保、城投等部门的职责,理顺监管体系,形成工作合力。(责任领导:李传斌,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 4、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维护情况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督促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地方列出建设时间进度表;督促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整改,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发挥挥效益减少污染。(责任领导:陈华兵,责任科室:污防科)
&&& (四)深化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
&&& 1、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按照《仙桃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号)第八条规定,督促各地划定本辖区禁养区及限养区,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及养殖模式。(责任领导:丁辉,责任单位:生态科)&&&
&&& 2、搬迁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由各地组织搬迁,相关法律文书由环保、国土等部门依法出具。(责任领导:丁辉,责任单位:生态科)&&&
&&& 3、限期治理限养区及适养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各地对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实行限量养殖。对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实施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不愿治理或治理后仍然无法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实施关闭。(责任领导:丁辉,责任单位:生态科、监察支队、彭场环保站)&&&
&&&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严格准入制度,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遵守城镇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用地、环保及其他相关手续。严禁在基本农田内新建养殖场。对违法建设的养殖场,供电部门不得供电,供水部门不得供水。二是建立监督体系。成立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镇(办、场、园)要构建监督网络,成立2&3人的日常管理机构,专职巡查、控管、督办、协调等各项工作。三是构建污染防治与项目补助资金联系挂钩机制。各相关部门所有畜禽养殖项目补助资金,必须报请专项整治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办理拨付手续。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全面开征畜禽养殖污染排污费,增强畜禽养殖业主的环境责任意识,拓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资金渠道。(责任领导:丁辉,责任单位:生态科)&&&
&&& 5、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家园工程。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集并、市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城乡一体化体系建设,在现有的22座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基础上,新增10座镇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置8辆垃圾压缩式中转车。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长效管理机制,多渠道筹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环保设施稳定发挥环境效益。(责任领导:丁辉,责任单位:生态科)&&&
三、工作要求&
&&& 1、切实加强领导。整个评议意见整改工作由陈华兵同志牵头落实,局污染防负责具体协调督导,局办公室负责考核问责。各整改事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
&&& 2、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水污染防治考核&和&严格水污染防治执法&两项整改工作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加大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截流力度&整改工作要在8月20日前完成相关排查报告,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深化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根据全市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时间进度表,并按要求完成2014年度整治工作任务。
&&& 3、严格考核结帐。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年对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考核管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对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而影响我局评议工作的,将对单位、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相关责任。各科室、二级单位务必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并撰写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今年8月20日报局污防科。
仙桃市环境保护局&&
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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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重点行业环保治理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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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日报
&&&&淇河黄花营、洹河丁家沟出境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考核标准,弓上水库达标率达100%,继续保持一类水质。2008年,林州市开展的铸造、碳素及涉水排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带来了显著效果。
&&&&铸造、碳素生产是林州市的主要传统产业,同时也是该市污染负荷的主要来源。2008年,林州市结合正在开展的铸造行业资源整合工作,对铸造、碳素及涉水排污企业三个行业的企业开展污染深度综合整治,在年初就对244家铸造企业、9家碳素企业、8家涉水排污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在整治行动中,该市对4家逾期仍未动工治理且污染严重的铸造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其余240家铸造企业全部通过了监测验收,达标率达100%。列入治理范围的9家碳素企业电极焙烧生产线全部安装配套了技术成熟的静电捕集废气治理设备,并通过了监测验收,进一步提高了对烟粉尘和沥青烟、苯并芘等有毒有害废气的处理效率。对涉水排污企业,该市环保局全面加强了对其治理设施运行的现场监督管理。在此次整治中,林州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800万元,关闭污染严重企业77家,治理企业251家。
&&&&在整治的同时,林州市环保局对各类企业治污设施运行进一步加大了现场检查力度,先后对6家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中3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同时,该市明确要求对连续两次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记者
刘剑昆 通讯员 赵建军) &
作者: -- 责任编辑:游黎开封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font style='font-size:20font-weight:color: #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信息来源:&&&&点击数:3250&&&&更新时间:&&&&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污染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污染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惠济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尽快解决我市惠济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济河流域开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实施以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惠济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着力改善流域水质,确保惠济河综合整治任务完成。
二、总体目标
惠济河睢县板桥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下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综合整治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平能化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一分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油脂集团开封植物蛋白有限公司、杞县宏四发皮革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圆有限公司、杞县新星皮革有限公司、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限期完成废水深度治理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2。
2.工作责任
各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重点企业的主管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各级环保部门承担依法监管责任。
(二)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
1.工作任务
加快开封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新的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已建成投运的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开封县污水处理厂、杞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外排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一级A标准要求,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具体任务见附表3。
2.工作责任
开封市东区和西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城管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其他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县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
(三)严格控制新污染
1.工作任务
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建设。新建项目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并满足总量控制及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做到区域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2.工作责任
对未批先建或未执行“三同时”,擅自投产的项目,除追究项目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责任。环保部门要履行依法审批、“三同时”监管和按规定验收责任。
(四)实施惠济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1.工作任务
继续对老城区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沿河实施拦污截流改造,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重点对河大新区1万吨/日污水实施管网改造,引入西区污水处理厂,避免直接进入马家河。对开封新区铁南区排污管网进行改造完善,将污水纳入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强力推进黄汴河综合整治,对主河道和主要支流分阶段、按计划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内所有发黑发臭淤泥及其它废弃物,截断所有排污口,并整治河堤护岸。建立河湖常年保洁队伍,配备专门打捞船只和保洁人员,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和清除岸边杂物,坚持定期巡查,形成专人专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2.工作责任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主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五)调生态水补充惠济河径流
1.工作任务
制定惠济河引黄河水补充径流实施方案,确保常年不间断把黄河水引入惠济河,保持其合理生态径流。
2.工作责任
由市水利局负责制定方案并实施,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市环保局负责监管,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将惠济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有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惠济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把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系统、科学、严格的推进污染治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惠济河水污染问题,确保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测监控。环保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污染源要派驻环境监管人员,并建立监管记录,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惩处并责令整改。
对惠济河睢县板桥出境断面水质进行加密监测的同时,要加强各主要支流的监测工作。对重点污染源要全部安装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监控中心实行联网,实现监测数据正常及时传输。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暗查和监督性检查频次,确保达标排放。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查找超标原因,对断面水质超标的地方,要追查到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三)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组织落实相关各项任务及环境质量地方政府负责制、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辖区内环境监督管理职能。
环保部门:对惠济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流域内现有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所有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
工商部门:对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根据政府的有关文件、通报及环保部门的行政建议书,对因污染严重和环境违法而被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仍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停产企业,暂缓年检其工商营业执照。
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惠济河沿岸现有市场的管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杜绝经营人员将废弃物随意抛弃到河道内及河道周边,污染河水。
水利部门:负责市区外惠济河河道清淤整治,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保持惠济河常年生态基流。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其自备井生产用水供应,对擅自用水的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强制断水。
城管部门:督促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完成市东区和西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工程。负责市区河道拦污截流、西区和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和现有污水管网改造,对市区内河道及时进行维护保洁。
住建部门:督促五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升级改造。
监察部门: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供电部门:对依法责令关闭取缔或停产的违法企业,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对擅自用电的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强制断电。
(四)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水质断面目标考核,目标断面水质月考核连续2次超标,向县区政府出示黄牌警告,并向全市通报;月考核连续3次超标则确定该县区未完成当年水环境质量责任目标,暂停所有排放水污染物建设项目审批,直至水质达标。实行惠济河生态补偿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行政,造成环境污染,导致流域环境质量恶化,影响省市目标的完成,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
2.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任务汇总表
3.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任务汇总表
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目标
监控河流及
污染物名称及断面水质标准
化学需氧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开封县人民政府
李太沟太平岗
淤泥河鹅赵桥
杞县人民政府
惠济河睢县板桥
小蒋河睢县长岗
铁底河太康轩庄桥
小温河郭河村桥
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任务汇总表
限 期 治 理 要 求
责 任 部 门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稳定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G41/538—2008)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一分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完成综合污水深度治理项目,实现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中平能化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公司高深度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稳定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2012年11月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完成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油脂集团开封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完成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开封县人民政府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完成废水深度处理与中水回用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杞县人民政府
河南省方圆有限公司
完成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升级及废铬资源回收利用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杞县人民政府
杞县宏四发皮革有限公司
完成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改造和废铬液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杞县人民政府
杞县新星皮革有限公司
完成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和废铬液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2年11月
杞县人民政府
各企业将治理方案于2012年3月底前报市环保局。已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提供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逾期完成不成治理任务的,由政府责令关闭。限期治理期间不能超标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的,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2012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任务汇总表
开封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012年11月30日
开封新区管委会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012年11月30日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
2012年11月30日
开封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形成4万吨每天的处理能力,达到一级A标准
2012年11月30日
开封县人民政府
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达到一级A标准
2012年11月30日
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达到一级A标准
2012年11月30日
杞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达到一级A标准
2012年11月30日
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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