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江西省国防答题竞赛宜春小学国防知识竞赛

关于师生参加国防知识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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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生参加国防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318&&&&更新时间:
关于开展“国防和双拥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现接到教育局通知,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和双拥意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结合开展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和第12个全民国防教育日系列活动,开展“国防和双拥知识竞赛”。
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 中小学生及教师。
&&& 参加竞赛的对象须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以方便组委会与获奖者联系。如果获奖者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 二、竞赛时间及方式
&&& 比赛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知识竞赛试题在上海民政网公布,网址:http://&,参赛者在线答题。双拥知识见附件。
&&& 三、竞赛流程及规则
&&& 每位竞赛者注册成功后,电脑系统会自动生成不同内容的竞赛题。竞赛限时40分钟,计时从首次登陆答题开始算起。竞赛者若在40分钟内无法完成答题,电脑系统会自动提交答题,并评判成绩。最终的成绩将以答题的总分的高低和答题时间的长短两项指标为评判标准。
&&& 四、奖项设计
&&& 竞赛设立个人奖。个人奖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活动结束后在上海民政网上公布活动结果,并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品。
附双拥知识
庆“八一”双拥知识竞赛题
参考资料:《上海市民国防和双拥知识手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服管理条例》等。
1、走式道路,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错--十七大)
2、军民融合,是指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对)
3、从“军民结合”到“寓军于民”,再到“军民融合”,这些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党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对)
4、把军队生活服务保障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是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对)
5、把国防动员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是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对)
6、把国防和军队建设与改革规划纳入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是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对)
7、把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是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对)
8、把重大国防设施和战场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体系,是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对)
9、把军队人才基础知识素质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对)
10、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对)
11、要坚持全民办国防的方针,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对)
12、双拥工作的基本内含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对)
13、军政一致、军民一致,军民鱼水情深、患难与共,仍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对)
14、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的军事优势(错误―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的政治优势)
15、保卫祖国、抵御侵略是每一个军人的神圣职责(对)
16、1944年,在杨家岭举行的新年干部晚会上,毛泽东发表了“开展拥军爱民运动”的讲话。(错误--总司令员)
17、双拥工作起源于红军初创时期。(对)
18、“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内在要求。(对)
19、1999年,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 (错误--1991年)
20、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双拥工作会议是1998年5月召开的。(错误--1991年5月)
21、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双拥工作会议是1991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错误--福州)
22、现代国防又称为社会国防,也可以称作大国防,还可以称作全民国防。(对)
23、现代国防要以科技发展为核心。(错误―现代国防要以军事力量为核心)
24、国防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军人和全体符合应征条件的年轻人。(错误―全体国民)
25、全国的国防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错误―是由国务院领导,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
26、我国国防教育方针是: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对)
27、国防动员就是战争动员。(对)
28、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是1955年成立的。(错误―是1994年)
29、总参谋部是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错误--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30、“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六。(错误--第三个星期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错误--第九届)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
33、&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体公民的责任。(错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4、&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对)
35、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错误―国务院)
36、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对)
37、小学和初级中学必须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错误--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
38、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对)
39、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对)
40、从事国防建设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知识。(对)
41、承担国防科研生产、国防设施建设、国防交通保障等任务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国防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对)
42、为纪念在各个革命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主要革命根据地斗争中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应确定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对)
43、为纪念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和为中国革命牺牲的知名国际友人而修建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应确定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对)
44、对外开放的重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修建的规模较大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应确定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对)
45、需列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应由民政部提出,报全国人大批准。(错误--国务院批准)
46、被列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应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保护。(对)
47、列为全国重点保护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由中央财政拨给维修补助费。(对)
48、所有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应由上一级民政部门掌握使用。(错误--由同级民政部门掌握使用)
49、第一批列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共有100处。(错误--32处)
50、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被列为我国第一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错误―第一批中没有上海市的单位)
51、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和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对)
52、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
53、被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的场所,应当对所有中小学生免费开放。(错误--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54、被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的场所,应向社会免费开放。(错误--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5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错误--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
56、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
57、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的场所,可以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对)
58、被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不再具备规定条件时,由民政部门撤销命名。(错误--原批准机关)
59、各单位的全民国防教育要自己拟定国防教育大纲。(错误―要使用统一的国防教育大纲)
60、国防教育大纲由军队组织制定。(错误--由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制定)
61、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对)
62、在国庆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所有军营要向社会开放。(错误--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
6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
64、“军事日”是指组织地方干部到部队体验军营生活的特定日期。(对)
65、国防教育“十百千”万活动是指上海市双拥办每年组织安排十万(人次)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军营一日”活动,百万(人次)市民走进军营参观体验,千万(人次)青少年接受国防教育。(错误―是在“十一五”期间)
66、拥军优属是“拥护人民军队,优待烈士家属和军人家属以及军人亲戚朋友”的简称。(错误―不包括军人的亲戚朋友)
67、拥政爱民是军队及其官兵“拥护政府,爱护政府”的简称。(错误--爱护人民)
68、“双拥模范城”是由全国人大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为表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突出的城(县)而设立的荣誉称号。(错误―由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
69、“双拥模范城”首次表彰活动是1991年1月在北京举办的。(错误―福州市)
70、上海市军民“三同”活动是指上海市军民所开展的“同唱一首歌、同举一杆旗、同创文明城”的活动。(错误―同学创新理论、同树文明新风、同建和谐平安)
71、“为世博添彩,为军旗增辉”活动,是上海民众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所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错误--驻沪部队)
72、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是2000年依法设立的。(错误--1995年)
73、上海市双拥活动中心,又称“上海双拥大厦”,成立于1999年,位于浦东大道。(对)
74、“南京路上好八连”,是1963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某部八连的。(错误―是国防部授予的)
75、“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出自毛泽东的《论人民战争》。(错误―出自《八连颂》)
76、“南京路上学八连,霓虹灯下新一代”的题词,授予的对象是接替“南京路上好八连”的武警上海市总队第一支队所属的十中队。(对)
77、武警上海市消防总队黄埔支队车站中队在1999年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模范消防中队”。(对)
78、我国的武装力量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公安特警和民兵组成。(错误―不包括公安特警)
79、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成。(错误―不包含民兵)
80、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对土地革命时期的红军、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新四军、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军的统称。(对)
8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于1949年成立于江苏泰州白马乡。(对)
82、公安边防部队、消防部队、警卫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的隶属于公安部管理的部队。(对)
83、当前,武警的警种部队包括:武警黄金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武警水电部队、武警交通部队。(对)
84、“十大元帅”是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中南海怀仁堂为朱德等10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所授予的军衔。(错误―1955年9月27日)
85、“十大元帅”包括: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邓小平、贺龙、陈毅、罗荣恒、徐向前、聂荣臻等十位著名杰出军事指挥人才。(错误―邓小平不是、叶剑英是)
86、复员军人是指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错误―是1954年10月31日)
87、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对)
88、国家民政部可以授予因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而牺牲的人员为烈士。(对)
89、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以批准为烈士。(错误--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90、非因战死亡的现役军人,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方可确定为烈士。(错误--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91、现役军人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不能确认为因公牺牲。(错误--应该确认为因公牺牲)
92、现役军人因患职业病死亡的,不能确认为因公牺牲。(错误--应该确认为因公牺牲)
93、现役军人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不能确认为因公牺牲。(错误--应该确认为因公牺牲)
94、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错误--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95、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对)
96、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错误―团以上单位)
97、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相关证明书。( 错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98、烈士和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错误―20倍)
99、病故的现役军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错误―2倍)
100、病故的现役军人,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对)
10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错误--35%)
102、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3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错误-- 30%)
103、立一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2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
104、立二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2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错误-- 15%)
105、立三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
106、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
107、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
108、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发给定期抚恤金。(对)
109、因公牺牲军人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发给定期抚恤金。(对)
110、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对)
111、现役军人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轻到重分为一级至十级。(错误--由重到轻)
112、因战、因公致残军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对)
113、因病致残军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对)
114、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师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错误―军级以上单位)
115、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错误―军区级以上单位)
116、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错误―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117、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不可以评定残疾等级。(错误―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118、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对)
119、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对)
120、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退役后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对)
121、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对)
122、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对)
123、对分散安置的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错误--护理费的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124、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错误--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
125、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1年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错误--6个月)
126、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对)
127、上海市对2004年10月1日以后死亡并被批准为烈士的,一次性褒扬金发放标准为20万元。(错误--10万元)
128、退出现役的六级以上残废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错误―是一至四级)
129、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乘坐境内运行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30%的优待。(错误--50%)
130、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对)
131、驻沪部队飞行员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对)
132、驻沪潜艇部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对)
133、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沪部队干部的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对)
134、因战因公牺牲的驻沪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当年应当享受指令性安置就业。(对)
135、烈士子女入国家办的托儿所、幼儿园,所有学费应予以免除。(错误―托费中由家长承担部分予以免除)
136、现役军人工作调动,其未成年子女随调转学的,由区县教育部门及学校及时予以妥善安排。(对)
137、退役士兵的安置原则是:“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对)
138、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退役时不能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错误―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139、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退役时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对)
140、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退役时,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对)
141、因战致残的士兵,退役时,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对)
142、是烈士子女的士兵,退役时,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对)
143、父母双亡的士兵,退役时,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对)
14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6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错误―30天)
145、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对)
146、退役士兵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错误--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147、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45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错误―30天)
148、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当地政府负责。(钷―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149、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需征个人所得税。(错误--免征个人所得税)
150、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30%增发一次性退役金。(错误--15%)
151、荣获二等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20%增发一次性退役金。(错误--10%)
152、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5%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对)
153、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对)
154、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对)
155、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对)
156、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1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错误―2年)
157、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
158、年满55周岁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对)
159、服现役满30年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对)
160、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士官,作退休安置。(对)
161、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对)
162、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错误--1级至6级)
163、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对)
164、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
165、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对)
166、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免学费50%。(错误--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167、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错误--6000)
168、符合条件,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的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对)
169、符合政府给予教育资助的退役士兵,享受资助的期限为2年。(错误--享受资助的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17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可以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对)
171、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是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之一。(对)
172、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涉及全国性的问题,拟订有关政策、法规,是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对)
173、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参加国家建设的工作,是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一项重要职责。(对)
174、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对)
175、全国双拥工作会议,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后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召开。(对)
176、全国双拥工作会议一般每4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后召开。(错误―5年)
177、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个人命名表彰大会,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错误―3年)
178、退役士兵未通过双向选择落实接收单位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要实行一次性指令性安置。(对)
179、在职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以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单位接收。(对)
180、在职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以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分立的,由退役士兵选择较好的一个单位接收。(对)
181、退役士兵拒绝领取安置介绍信的,可由安置部门将其档案移交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
182、士兵退役后,接收安置单位应当将退役士兵军龄连同待安置的时间,一并计算为其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对)
183、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6个月内,到当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错误―40天内)
184、因接收单位的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自开具安置信的次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同工龄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标准,逐月发给其生活费。(错误―当月起)
185、配偶在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已经是上海户口的现役军官,其转业时可以在上海市接收安置。(对)
186、驻沪部队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已经随军到上海并已经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5年的,上海市才有义务接收安置。(错误―3年)
187、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配偶为独生子女且配偶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的,其转业安置可由上海市接收。(对)
188、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配偶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其本人愿意自主择业的,符合上海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对)
189、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女儿有上海常住户口,战时立过三等功,转业安置符合进上海的条件。(对)
190、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儿子有上海常住户口,立过二等功,转业安置符合进上海的条件。(对)
191、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配偶父母有上海常住户口,本人在边远地区工作15年,转业安置符合进上海的条件。(对)
192、夫妻双方同为军队干部,其中一方原籍为上海且已经转业回到上海,1 年后,另一方转业,符合进上海安置条件。(对)
193、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对)
194、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人民军队共同负担。(错误--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
195、我国的兵役分为现役、预备役和地方大学中的国防生。(错误--地方大学中的国防生属于现役)
196、我国第一部《兵役法》,是1955年颁布的。(对)
197、我国第一部《兵役法》,是1951年颁布的。(错误―是1955年)
198、某男,现年20岁,在办理出国申请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出示《兵役证》(对)
199、某男,现年23岁,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出示《兵役证》(对)
200、某男,现年22岁,在办理临时就业时,有关部门可以不必要求其出示《兵役证》(错误)
201、军事基地是军队进行作战、训练活动和生活的依托。(对)
202、军民联防,是指在军队的统一领导下,驻军与公安、人武部门密切协作,具体负责军事设施的维护和保卫工作。(错误―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203、在进行基本建设时,当遇到无法避开的军事设施时,在征得有关军事单位同意后,可以继续施工。(对)
204、1926年,上海发动了第一次工人武装起义,获得较大成功。(错误―因准备不足,起义失败)
205、1927年3 月21日,上海工人组织了武装起义,经过30个小时的浴血奋战,取得胜利。(对)
206、1927年7月27日,周恩来在南昌成立起义总指挥部,8月1日打响了南昌起义这一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对)
207、1932年1月28日,淞沪抗战在上海打响,担当这次军事抗战任务的是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对)
208、在二万五千里长征的两年时间里,各路红军转战14个省,总行程达到十一万余里。(错误―c余里)
209、“卢沟桥事变”是中国抗击日本侵略者的第一枪。(错误--“卢沟桥事变”是中国全面性抗战的开始)
210、“淞沪会战”是抗日战争中规模最大的一场战役,它标志着抗日战争中全面战争的真正开始。(对)
211、“南京大屠杀”中,中国军民遭到日军机枪的集体屠杀和活埋,遇害人数总共达30余万。(对)
212、平型关大捷是中国共产党配合正面战场,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成功案例。(对)
213、延安大生产运动始于1938年,到1947年止,期间由王震率领的359旅是南泥湾大生产运动的主力。(对)
214、辽沈战役发生在1948年9月12日至11月2日,承担任务的是东北野战军,指挥员是林彪、罗荣桓。(对)
215、淮海战役是三大战役中解放军牺牲人数最多、歼敌数量最多、政治影响最大、战争样式最复杂的战役。(对)
216、辽沈战役的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共双方总兵力的对比,对加速解放战争的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对)
217、渡江战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联合实施的对国民党进行的战略性进攻战役。(错误--第一野战军没参加)
218、解放上海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主力部队完成的。(对)
219、上海解放纪念日是每年5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日。(错误―是5月27日)
220、朝鲜战争爆发时间是1950年6月25日凌晨。(对)
221、是指1950年10月25日。(对)
222、1950年10月8日,毛泽东代表中央军委命令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对)
223、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赴朝鲜战场。(对)
224、“万发子弹捐献运动”,是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由上海育才中学师生率先发起的。(对)
225、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有1683名上海优秀儿女为保家卫国献出了他们的宝贵生命。(对)
226、2011年,建党90周年时,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经中央批准,中宣部、中组部、统战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错误―是2009年,建国60周年时)
227、上海市现有烈士陵园14处,其中龙华烈士陵园、高桥烈士陵园和宝山烈士陵园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错误―不包括宝山)
228、上海龙华烈士陵园中的龙华烈士纪念馆馆名是陈云同志题写的。(对)
229、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是在1964年10月16日爆炸成功的。(对)
230、我国第一颗氢弹是在1969年爆炸试验成功的。(错误―1967年)
231、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是在1970年发射成功的。(对)
232、我国首位太空人杨利伟是搭乘“神舟”六号升空的。(错误--“神舟”五号)
233、中国是世界第三个有能力把航天员送上太空并进行太空行走的国家。(对)
234、为促进公众广泛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海已经划定了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144条道路,总长度超过100公里。(对)
235、《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至今已经过第三次修正。(对)
236、有宗教信仰的中国公民不允许服兵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237、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刑满后仍不得服兵役。(对)
238、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总参谋部负责。(错误--由国防部负责)
239、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对)
240、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各各军区根据情况规定。(错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241、每年征兵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错误―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24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年限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对)
243、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错误--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244、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不得征集。(错误--可以缓征。)
245、应征公民是正在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对)
246、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对)
247、新兵分拨应当相对集中,1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10个师或者旅。(错误--3个师或者旅)
248、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三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保存,一份给军人家属。(错误--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保存)
249、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不能再调换。(错误―在起运前,如发现因政治、身体情况变化不符合新兵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250、新兵到达部队后,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
251、新兵到达部队后,在复查期间发现其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需作退兵处理。其退兵的期限是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不超过60天。(错误―90天)
252、新兵到达部队后,在复查期间发现其身体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其退兵的期限是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不超过90天。(错误―不超过45天)
253、新兵到达部队后,在复查期间发现其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时,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对)
254、征集的新兵,实行地方送兵或者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对)
255、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差旅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错误―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
256、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送兵人员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对)
257、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对)
258、全国的征兵的具体工作由国防部承办。(对)
259、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10月1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错误--9月30日前)
260、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到下一年度登记。(错误--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261、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对)
262、在上海,应征公民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兵役登记。(对)
263、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对)
264、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对)
265、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退出现役的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错误―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266、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不能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错误―应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
267、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对)
268、预备役士兵达到36岁时,应该退出预备役。(对)
269、现役军官可以由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补充。(对)
270、现役军官可以由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补充。(对)
271、现役军官可以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补充。(对)
272、现役军官也可以从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中招收。(对)
273、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对)
274、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对)
275、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对)
276、学员学完规定的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由院校发给结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对)
277、学员因患慢性病或者其他原因不宜在军队院校继续学习,经批准退学的,由院校发给肄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对)
278、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对)
279、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是民兵的基本任务。(对)
280、民兵是现役部队的补充兵员。(对)
281、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对)
282、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动员范围内的民兵,不得脱离民兵组织;未经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民兵组织所在地。(对)
283、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十八周岁至二十四周岁期间,应当参加半年时间的军事训练。(错误--三十日至四十日的军事训练。)(对)
284、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对)
285、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对)
286、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对)
287、普通高等学校要设置军事训练机构,配备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对)
288、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现役军人停止退出现役,休假、探亲的军人必须立即归队。(对)
289、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预备役人员、国防生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对)
290、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对)
291、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优先运送应召的预备役人员、国防生和返回部队的现役军人。(对)
292、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对)
293、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对)
294、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对)
295、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对)
296、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对)
297、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对)
298、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可以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对)
299、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所有邮件,免费邮递。(错误―仅限平信)
300、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对)
301、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对)
302、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对)
303、现役军人在对敌作战中死亡,应批准为烈士。(对)
304、现役军人在对敌作战负伤,但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不能批准为烈士。(错误―应该批准为烈士)
305、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对)
306、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对)
307、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要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
308、服现役期间时荣获二等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对)
309、战时荣获三等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
310、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
311、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对)
312、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对)
313、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对)
314、拒绝、逃避征集的应征公民,并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对)
315、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对)
316、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对)
317、战时,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318、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319、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320、现役军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对)
321、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322、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训练。(对)
323、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对)
324、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
325、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入伍地政府负责。(错误―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3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错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27、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对)
328、中央政治局依照宪法规定,负责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对)
330、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对)
332、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对)
333、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必须担负国防勤务。(错误--可以免予担负国防勤务)
334、战争状态下,担负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当地人民政府指挥。(错误―由军事机关指挥)
335、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实施国防动员的区域为武装力量优先提供各种交通保障。(对)
336、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时,可以对个人和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进行征用。(错误--免予征用)
337、国务院负责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对)
338、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由中央军委负责制定。(错误―国务院)
339、由国务院负责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对)
340、由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对)
341、由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对)
342、由中央军委领导国防教育工作。(错误―国务院)
343、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作。(错误--国务院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
344、由国务院领导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错误--国务院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
345、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错误--国务院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
346、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对)
347、由国务院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错误--中央军事委员会)
348、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
349、由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错误--中央军事委员会)
350、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对)
351、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对)
352、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对)
353、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国防事务的有关问题。(对)
35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有关国防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对)
35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根据需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防事务的问题。(对)
356、军地联席会议由地方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驻地军事机关的负责人共同召集。军地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对)
357、军地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依照各自的权限办理,重大事项应当分别向上级报告。(对)
358、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必须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对)
35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对)
360、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对)
361、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要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对)
362、国家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国家军事订货制度,保障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的采购供应。(对)
363、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对)
364、国防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如果需要改变国防资产用途,必须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构批准。(对)
365、国防教育的方针是: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对)
366、国防教育的原则是: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对)
367、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对)
36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对)
369、战略物资储备应当规模适度、储存安全、调用方便、定期更换,保障战时的需要。(对)
370、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对)
371、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对)
37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对)
373、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对)
374、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对)
37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对)
37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是1982年诞生的。(错误--2009年)
37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对)
378、防卫作战是国家赋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一项基本任务。(对)
379、安全保卫任务是国家赋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一项基本任务。(对)
380、抢险救灾是国家赋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一项基本任务。(对)
381、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是国家赋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一项基本任务。(对)
382、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对)
38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对)
384、武警部队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对)
385、武警部队要执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对)
386、武警部队要执行我国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对)
387、武警部队要执行监狱和看守所内外的看守工作。(错误―只承担外围武装警戒)
38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
389、市委书记可以随时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错误)
390、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对)
391、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对在本单位担负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行使指挥权。(错误―只能进行执勤业务指导)
392、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部署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对)
393、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有人正在实施犯罪的,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
394、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通缉在案的人,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
395、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违法携带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的,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
396、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正在实施危害执勤目标安全行为的,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
397、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对)
398、人民武装警察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对)
399、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按照规定着装,持有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对)
400、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及相关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预算。(对)
401、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及相关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军费预算。(错误--列入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预算)
402、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对)
403、中国奉行的是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对)
404、中国武装力量肩负对外抵抗侵略、保卫祖国,对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对)
405、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外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对)
406、不论现在还是将来,不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军事扩张。(对)
407、中国坚定不移地秉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以和为贵的和平理念,主张用非军事手段解决争端、慎重对待战争和战略上先发制人。(错误--后发制人)
408、中国始终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不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对)
409、新时期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坚持独立自主和全民自卫原则,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加强国家战略能力建设。(对)
410、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上。我们着眼205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并使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错误--2020年)
411、我们要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对)
412、为适应世界军事发展新趋势,人民解放军按照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全面建设部队。(错误―应加上“政治合格”)
413、我国现在有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6个军区。(错误―是7大军区,还有成都军区)
414、我国海军下辖北海、渤海、东海和南海4个舰队。(错误--只有3个,没有渤海舰队)
415、我国空军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军区空军和1个空降兵军。(对)
416、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国第二炮兵已经成为一支核常兼备的战略力量。(对)
417、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是2009年8月发布的。(错误―2010年8月)
418、“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是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对)
419、《关于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政治工作意见》是2009年3月印发的。(对)
420、《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要求,每两年选拔100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着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错误―200名)
421、2009年底,圆满完成07式军服换装任务。(对)
422、中国边海防实行军地分工负责的防卫管理体制。(对)
423、在中国边海防防卫管理体制中,军队主要负责边境、沿海和海上防卫警戒,防范、制止和打击外来入侵、蚕食、挑衅以及越界破坏等活动。(对)
424、在中国边海防防卫管理体制中,公安边防部队主要负责边境沿海地区和海上治安管理及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防范、打击边境沿海地区偷渡、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组织参与边境沿海地区的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对)
425、在中国边海防防卫管理体制中,海监、渔政、海事、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负责相应的维权执法和管理任务。(对)
426、国家设立边海防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协调全国边海防工作。(对)
427、我国国家空防体系常年处于戒备状态。(对)
428、2010年11月,中央军委批准发布《军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规定》,对军队参加维护社会稳定及处置其他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力量使用、综合保障和军地协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
429、2009年1月,中国组建以军队力量为主体的抗洪抢险应急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核生化应急救援队、空中紧急运输服务队、交通应急抢险队、海上应急搜救队、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医疗防疫救援队等8支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兵力规模10万人。(错误--5万人)
430、2009年7月,武警水电、交通部队3.1万人被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对)
431、200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向联合国中东维和任务区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错误―1990年)
432、1992年,向联合国柬埔寨维和任务区派出400人的工程兵大队,首次派遣成建制部队。(对)
433、2001年,我国成立了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对)
434、2009年,组建国防部维和中心。(对)
435、截至2010年12月,我国有9名维和官兵在执行任务中牺牲。(对)
436、截至2010年12月,我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对)
437、中国政府于2010年12月26日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错误―2008年)
438、人民解放军与外国军队的联合演习和联合训练,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方针(对)
439、人民解放军与外国军队的联合演习和联合训练,坚持战略互惠、平等参与、对等实施的原则。(对)
440、2003年,我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共同举行首次中外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对)
441、2005年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每年都要举行“和平使命”系列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对)
442、201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对)
443、中国国防费主要由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3部分组成,各部分大体各占三分之一。(对)
444、每年的国防费预算都纳入国家预算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对)
445、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对)
446、中国不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武器缔约国。(错误―是缔约国)
447、人民防空方针是: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对)
44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错误--县级以上)
449、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负担。(错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450、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
451、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对)
452、城市是人民防空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对)
453、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对)
454、为战时储备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工程,都必须建在地下。(错误--应当建在地下或者其他隐蔽地点)
455、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对)
456、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
457、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对)
45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对)
459、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对)
460、通信、广播、电视系统,战时必须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对)
46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十日以前发布公告。(错误―五日前)
462、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服务。(对)
463、人民防空疏散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错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464、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实施,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对)
465、在制定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时,如果预定的疏散地区跨越本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对)
466、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个人行为,除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外,可以对其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错误--五千元以下)
467、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单位行为,除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外,可以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对)
468、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个人行为,除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外,可以对其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对)
469、《上海市民防条例》规定,防空袭方案及其实施计划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错误--每五年修订一次)
470、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错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471、军事设施改作民用的,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错误--需经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472、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确定。(对)
473、空中军事禁区和特别重要的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的范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划定。(对)
474、军事禁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条件,按照划定的范围,为陆地军事禁区修筑围墙、设置铁丝网等障碍物;为水域军事禁区设置障碍物或者界线标志。(对)
475、使用军事禁区的摄影、报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资料,应当经军级以上军事机关审查同意。(错误--军区)
476、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当地群众可以照常生产、生活,但是不得进行爆破、射击以及其他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对)
477、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并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护。(对)
478、泄露军事设施秘密的,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对)
479、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可以没收所使用的器材、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
480、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错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81、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错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82、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
483、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
484、战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错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85、战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
486、《军服管理条例》中的军服,是指所有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错误--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487、军服的制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
488、军服承制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对)
489、军服承制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技术,不得泄露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数量、接收单位等信息。(对)
490、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试制品,经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的,作为试制品接收。(错误--作为接收)
491、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中的残次品,未经改制、染色等处理的,不得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对)
492、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对)
493、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在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对)
494、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对)
495、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对)
496、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对)
497、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对)
498、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对)
499、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错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
50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行为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对)
502、军服承制企业违反《军服管理条例》规定,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生产技术规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
503、军服承制企业违反《军服管理条例》规定,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
504、违反《军服管理条例》规定,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
505、《纪律条令》规定,实施奖惩应当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对)
506、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纪律。(对)
507、军人发现其他军人违反纪律时,应当主动规劝和制止。(对)
508、军人违反纪律被他人制止时,应当立即改正。(对)
509、军人发现他人有违法行为时,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合法手段坚决制止。(对)
510、《纪律条令》规定,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包括: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错误-还应包括荣誉称号)
511、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
512、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错误--二等功)
513、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错误--一等功)
514、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大校以下军官。(错误--上校以下军官)
515、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对)
516、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对)
517、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对)
518、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对)
519、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一等功。(错误―二等功)
520、连、营有对义务兵实施嘉奖的权限。(对)
521、义务兵立三等功由师级单位批准。(错误―由团、旅批准)
522、义务兵立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对)
523、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单位批准。(对)
524、连职干部二等功由军级单位批准。(错误--旅、师)
525、团职干部三等功由集团军批准。(对)
526、师职三、二等功由军区单位批准。(对)
527、军职干部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错误--三等功以上奖励)
528、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
529、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
530、旅级单位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
531、对士兵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除名、开除军籍等八个项目。(对)
532、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降衔、撤职、开除军籍等七个项目。(对)
533、在处分项目中,降职(级)不适用于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对)
534、已构成的军人,应当开除军籍。(对)
535、故意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开除军籍。(对)
536、因故意犯罪而被处有期徒刑的军人,都要开除军籍。(错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
537、对义务兵实施警告处分由连批准。(对)
538、对义务兵实施除名、开除军籍处分由师批准。(错误--集团军)
539、对士官实施取消士官资格处分,按照选取士官的审批权限执行。(对)
540、对营职干部实施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由集团军批准。(错误--旅、师)
541、排职、连职、营职、团职开除军籍均由军区批准。(对)
542、军、师职干部开除军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
543、军职以上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的各项处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
544、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和处分权。(对)
545、军人发现临阵脱逃、投敌叛变、行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来不及报告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制止,事后立即报告首长,并对此负责。(对)
546、国务院于今年6月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对)
547、世博会期间,上海双拥工作首次面对自解放以来上海驻军数量最多、兵种最齐全、涉及面最广的局面。(对)
548、世博期间,上海市首次经历了我国承办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要求最高的国际性重大活动期间非战争条件下的双拥工作。(对)
549、为指导各单位开展好世博双拥工作,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曾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世博期间双拥工作的意见》。(对)
550、世博期间,上海市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大事小事都不能出,确保世博会安全”。(错误--一切为了部队履行使命任务、一切为了世博平安)
551、世博会期间,武警部队授予张少锋“世博卫士”荣誉称号。(对)
552、世博会期间,上海市双拥办、拥军优属基金会联合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组织了“全国百名著名烈士家属看世博”活动,在全国产生较大反响。(对)
55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于1949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对)
554、世界军力排名网环球军力公布的2012年世界军事大国实力排行榜表明,美国仍是世界头号军事大国,俄罗斯第二,中国第三。(对)
555、沪淞会战,是1937年8月至11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军队在上海地区对日军进行的大规模的战略性进攻战役。(错误--防御战役)
556、1937年,淞沪守军浴血奋战,使日军被迫转移战略主攻方向,打破其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迷梦,为中国沿海工业的内迁赢得了时间,激发了中国军民的抗战热忱。(对)
557、人民解放战争中上海是1949年5月21日解放的。(错误--5月27日)
558、1932年1月28日,日军进犯,担负沪宁地区卫戍任务的第19路军在总指挥、军长蔡廷锴指挥下奋起抗战。史称"一?二八"事变。(对)
559、“上海双拥工作展览馆”是全国首座以展示双拥为主要内容的展馆,展馆长期对外免费开放。(对)
560、属于武警序列的部队有武警内卫部队,黄金、水电、森林、交通等警种部队,以及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
561、1949年8月,武警部队的前身在北京成立,担负中共中央、中央各机关、首长和首都北京的警卫任务,并配合部队完成了第一届政协会议和开国大典的警卫任务。(对)
562、1949年4月23日为人民海军成立日。(对)
563、1949年4月23日,海军领导机构在白马庙乡成立,任司令员兼政委,人民海军从此诞生。(错误--)
564、2008年12月26日,中国海军首批护航编队从上海起航,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这是中国海军首次赴海外维护国家战略利益、首次组织海上作战力量赴海外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首次在远海保护重要运输线安全。(错误―从海南三亚起航)
565、2000年4月,中国军队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向中东停战监督组织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错误--1990年)
566、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归中国版图。从此,被日本占领长达60年之久的台湾岛回归祖国。(错误--被日本占领长达50年)
567、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纪念日是1950年10月19日。(错误--<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5" Month="10" Year="年10月25日)
568、1950年9月15日,美军7万多人在朝鲜仁川登陆,并把战火引到中国边境。(对)
569、1950年10月8日,我国组成由彭德怀任司令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准备赴朝参战。(对)
57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组建于1966年7月1日,由地地战略导弹和常规部队组成。(对)
571、1966年10月27日,中国第一枚带有的东风-2号导弹从甘肃双子城基地发射,在新疆罗布泊核试验场上空预定高度准确实现核爆炸。中国从此有了可用于实战的导弹核武器。(对)
572、1842年6月,英国侵略军沿海路北上进攻吴淞炮台,江南提督陈化成率部奋力抵抗,在孤军无援的情况下,与守台官兵一同壮烈殉国。(对)
573、招收国防生的条件之一必须是,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对)
574、地方大学国防生招生,也可以从本校在读的第二学年学生中“选拔”而来。(对)
575、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军校时,体检结论分为3种: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对)
576、上海市招收国防生的院校有: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错误--华东师范大学不招收国防生)
577、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对)
57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根据需要召开军地联席会议。军地联席会议由双拥办负责召集。(错误--由地方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驻地军事机关的负责人共同召集)
579、新时期双拥工作目标是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对)
580、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部队战斗力提高。(错误--创新和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和维护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
581、胡锦涛同志指出军队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三个提供,一个发挥”。(对)
582、军民共建活动的原则是:以地方领导为主,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对)
583、领土是国家行使最高权力的空间范围,由领陆&、领海、领空组成,还包括那些“流动的国土”,如出国访问的军舰、飞行器等。(对)
584、军队革命化建设的核心是思想政治工作。(错误--思想政治建设)
585、对台斗争的总方略是文攻武备。(错误--和平统一)
586、我军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错误--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军队)
587、我国自主研制的首颗载人飞船将杨利伟送上了太空。(对)
588、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共各级地方委员会领导人民武装建设的协调机构是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委员会&)
589、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的国防教育。(错误--学校的国防教育)
590、《国防教育法》规定各地的国防教育由地方各级国防教育办领导。(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91、1951年成立的我军第一所军事院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错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
592、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是国防部。(错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593、1955年授衔的我军10名大将中,有一位是少数民族,他是陈毅。(错误--粟裕)
594、震撼世界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歼敌最多的是辽沈战役。(错误--淮海战役)
595、举世闻名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当年红军用两只脚走过了16个省。(错误―14个)
596、1949年决定,每年的8月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错误―是1933年决定的)
597、人防规定,我国的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对)
598、1949年新中国第一次实行军衔制。(错误―1955年)
599、领海指沿海主权管辖下的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是按照领海基线向外拓展200海里后覆盖的面积。(错误--12海里)
600、“军民共建”是指“军民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简称。(错误―是“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简称)
601、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于1999年5月7日依法成立,宗旨是“服务国防、维护稳定”。(对)
602、南沙群岛是我国最大的热带鱼场。(对)
603、“好八连”精神是:艰苦奋斗,拒腐蚀,永不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
604、导弹具有射程远、速度快、精度高、杀伤破坏性大等特点。(对)
605、从神舟五号开始,以后每一次神舟飞行都是载人飞行。(错误)
606、“蛟龙”号完成7000米级海试后,意味着我国目前已经能够进入世界海洋的任何地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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