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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南通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通教安〔2014〕20号 作
者:教育局信息公开管理员文章来源:教育局点击数:更新时间: 16:02:13字体:[
]各县(市、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长安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长安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综委办〔2010〕29号)精神和年度教育工作意见,现就继续开展2014年度南通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创建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及三中、四中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入开展长安学校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等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持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效果、提升防范水平,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使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平安校园的质量和基础更加稳固,关心、支持校园安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三、参评基本条件
  初次参评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县(市、区)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命名的&平安校园&或是获得市级&最安全学校&及&江苏省平安校园&称号;
  2.连续四年实现&十无&目标,即:无民转刑案件、无刑事案件、无越级上访事件、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无重大交通事故、无学校领导违法违纪案件、无师生意外伤亡责任事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发生影响学校(社会)的安全稳定事件、无参与邪教人员;
  3.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学校人防、技防、设施防、心防、自防等建设全部达标;
  4.师生对&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创建工作知晓率达95%以上,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评选程序
  &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评选活动是在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程序为:
  (一)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和学校管理权限相结合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只要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对照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认真进行自查后,认为已符合条件的学校可自下而上向所在县(市、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直学校及大中专院校直接向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初审: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对新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和实地考核,按照不超过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学校5%的比例,择优推荐上报,并对推荐学校的管理措施、基础建设、台帐资料等方面做好检查、指导。
  (三)验收: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按照考评细则,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推荐学校组织考核验收,对考评通过的学校确认为2014年度南通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
  (四)复核: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在进行验收的同时,将对2013年度及上年度的&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复核不达标的学校则暂缓命名确认,次年不得参评,此后可以重新申报,其余学校视为通过。
  参加复核学校不需要重新申报,市直学校与高校每年必须全部参加复核。
  (五)命名:连续四年获得&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的学校,在通过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综合考评验收后授予南通市&长安学校&称号并授牌。
  参评学校验收及复核连续四年通过率达100%,且长安学校覆盖率达20%的县(市、区),将被命名为&长安学校创建先进县(市、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创建工作是长安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通市&最安全学校&创建工作深化和提升工程,也是加强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各县(市、区)要在不断总结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提升&五防&水平,巩固创建质量。各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检查与指导,将长安学校创建活动抓实抓好。
  2.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学校要按照&预防为主、注重经常、确保实效&的要求,不断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力戒形式,不搞突击,把工作重点落在平时,注重从基础建设、制度落实和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在解决重点、热点、难点上建立和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让工作扎实、管理严格、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设施完善、成效明显的学校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3.注重工作创新。要紧紧围绕当前社会治安严峻形势和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完善工作制度的同时,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手段、丰富管理内容、拓展教育形式,把长安学校创建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从内涵、质量和师生满意度、安全感上真正形成本地有特色、有亮点的管理经验,并加以推广,扩大长安学校的覆盖面,进一步夯实我市平安学校安全管理基础。
  4.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学校要重视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大力营造创建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好学校橱窗、板报、家校通等信息平台作用,利用好班会、主题教育、国旗下讲话等时机,不断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热情,形成齐创共建良好氛围。
各参评学校相关材料于明年1月31日报送至市教育局安监处,县(市、区)学校由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参评。
&&& 附件:1.南通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评选细则
  2.南通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申报表
南通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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