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规定标准由什么机构统一规定

CFDA征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核心提示: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联系人:张体灯  电子邮箱:zhangtd@  特此公告。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实施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而成,在中医临床配方后,供患者冲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充。  第二章生产企业  第四条中药生产企业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须在生产范围中增加中药配方颗粒。  第五条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包括具备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担能力);  (二)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  (三)设立药品质量检验、管理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产品放行、召回等质量管理能力;  (四)设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体系,具备对药品实施风险管理的能力,依法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义务,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药品监测与评价进行管理。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检查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履行因上市产品缺陷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侵权赔偿义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八条生产企业是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质量保证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药品GMP。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溯源管理及质量监控,应当制定控制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应当建立完整的批生产记录。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对所用中药材进行资源评估并实行完全溯源。应当固定中药材产地,落实具体生产地点、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户、采集户、收购者、初加工者、仓储物流企业等。对栽培、养殖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应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不同种的中药材不可相互混用。提倡使用道地药材,应根据中药材质量及植物单位面积产量或动物养殖数量,确定中药配方颗粒的产量。应参考传统采收经验等因素确定适宜的采收时间(包括采收期、采收年限)和方法。剧毒、高毒及禁限用农药不得用于中药材种植。  生产企业所用中药材,凡是能人工种植/养殖的,提倡来源于生产企业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建或合建的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目前尚不能规模化种植/养殖的可外购中药材,生产企业应当遴选合格的中药材供应商,加强供应商审计,对购进中药材的质量进行把关。  第十条中药配方颗粒以中药饮片投料,生产企业应具备饮片炮制能力。提取、浓缩、干燥工艺的考察应与标准汤剂相应指标比较,通过研究,明确提取、滤过或离心等固液分离、浓缩、干燥等步骤的方法、参数及条件,不得采用其他精制方法。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特别是毒性中药材和饮片,应建立相应的检查方法或措施,以确保清洁有效。应当明确出膏率范围(干膏或湿膏),保证中药配方颗粒批与批之间质量的稳定均一。  生产企业可以异地设立炮制和提取车间,也可与集团内部具有控股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共用炮制和提取车间,具体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通过研究确定合理的制剂组成,明确辅料种类及用量范围,明确混合、干燥、成型等步骤的方法及条件。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应有妥善处理生产废渣的管理措施,废渣必须经过毁型、销毁等处理措施,严防经水提取后的中药饮片再次流入市场。  第四章药品标准  第十三条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中药配方颗粒统一药品标准(以下简称统一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科研工作的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可按要求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单独或联合提供研究数据及药品标准。对于多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本着鼓励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和明确责任主体的精神,在经审定后的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中标注起草单位的名称。  第十四条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的制定,应与标准汤剂作对比研究,充分考虑与中药饮片基本属性的一致性与性状缺失的特殊性,充分考虑在药材来源、饮片炮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影响质量的因素,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份、整体质量控制,充分反映现阶段药品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和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  第十五条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的格式和用语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其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来源、制法、性状、鉴别、检查、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含量测定、规格(每克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的量)、贮藏等。制备工艺的描述应包括工艺全过程、主要工艺参数、出膏率范围、辅料及其用量、制成量等。应制定农药残留、重金属与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内源性有毒有害成份的限量或含量。  第十六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其中,企业内控成品检验标准应高于统一标准。  第十七条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标定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或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按统一标准承担对已上市中药配方颗粒的抽样检验。生产企业应按内控药品标准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自检。  第五章备案管理  第十八条凡是获得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资料。  第十九条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不得随意变更。已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备案生产企业应当提交变化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资料,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原备案部门进行备案变更,并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使用其中药配方颗粒的医院。  第二十条已备案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备案部门提交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有助于评价每个产品及其工艺的总体质量状况、企业的质量承诺和药品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以及溯源的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及备案相关技术要求,制定统一的备案信息平台。备案资料符合形式要求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备案凭证,并将备案基本信息在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公布,属于生产企业商业秘密的不予公开。  第二十二条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而获得备案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责令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生产企业和产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省局对备案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符合药品电子监管的要求,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单位必须在终端销售环节扫码确认,实现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使用实行全程追踪、监管。  第二十五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按照备案的详细生产工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中药材来源及跨省(区、市)的异地车间或共用车间等开展延伸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医院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开展抽样检验,并向社会公开检查、检验结果。每年组织常规检查。应当明确责任人,监管机构及责任人均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中药配方颗粒研制、生产、备案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配方颗粒的行为。  第七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当采购由获得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并经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要求,医院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由已备案的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并严格执行终端扫码政策,确保中药配方颗粒不流失到合法渠道外。  第二十八条医院与生产企业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按照统一标准对所购中药配方颗粒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或者销毁。生产企业应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自检报告。医院对购入的中药配方颗粒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当地药检机构进行鉴定,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配方颗粒,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规范医生处方行为,避免对中药配方颗粒的不合理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处方和调剂应遵循《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医院应当及时了解其所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信息及变更情况,对相关变更可能对医生处方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医院应在中药配方颗粒的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性风险控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用药安全。  第三十条将中药配方颗粒的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购入未经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等违规采购的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强化医药费用控制。  第八章名称和标签  第三十一条中药配方颗粒的名称应按“中药饮片名称+配方颗粒”的方式命名,中药饮片名称应符合《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命名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药配方颗粒标签的相关要求,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执行。直接接触中药配方颗粒包装的标签至少应标注备案号、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产品批号、保存期、生产企业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中药配方颗粒调配专用袋标签应遵循《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见本办法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统一标准的审定程序、要求,资源评估的方法、要求,均另行制定。  《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定。  中药配方颗粒电子监管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涉及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废止。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督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是指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生产企业按要求提交已获得国家药典委员会审定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备案资料、变更研究资料以及年度报告等的过程。  第三条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通过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填写《中药配方颗粒备案表》(附1),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符合要求的备案资料传送至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并发给备案凭证(附2),对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在备案生产企业补正并符合要求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后续备案程序。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按备案顺序自动生成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号。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号格式为:2位省级区位代码+4位年号+4位顺序号+3位变更顺序号(首次备案3位变更顺序号为000)。  第五条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表》原件。  (二)证明性文件彩色影印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三)国家药典委员会审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统一药品标准复印件。  (四)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用中药材信息。包括资源评估报告、基原、中药材具体生产地点、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户、采集户、采收时间、初加工者、收购者、仓储物流企业、执行的药品标准。若外购中药材,需提供中药材购销合同彩色影印件、中药材供应商审计报告及质量评估报告。  (五)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用中药饮片信息。包括执行的炮制规范及关键炮制工艺。  (六)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用辅料信息。包括辅料的种类、用途、用量、执行标准、生产企业,辅料购销合同彩色影印件、供应商审计报告及质量评估报告。  (七)关键工艺资料。包括主要工艺路线、设备,关键工艺参数等。  (八)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质量控制指标,包括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限量,以及完整工艺路线、详细工艺参数、标准操作规程等。  (九)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用包装材料信息。包括包装材料的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包装材料购销合同彩色影印件、供应商审计报告及质量评估报告。  (十)连续生产的3批中药配方颗粒自检报告。  (十一)中药配方颗粒标签样式。  (十二)其他资料。  第六条 已备案中药配方颗粒按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备案变更。变更备案完成后,中药配方颗粒将获得新的备案号。  第七条 已备案的中药生产企业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资源评估情况、原料药材来源与产销量的匹配情况、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运行及全检情况分析、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运行情况分析、完成质量溯源的情况、变更情形、使用医院名单、流通溯源、医院验收及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使用方投诉情况及不良反应监测等的年度汇总结果及相关说明。年度报告备案完成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号不变。  第八条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将自动公开备案基本信息,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名称、生产企业、备案时间、备案号、使用医院名称;中药材基原、中药材具体生产地点、产地属性、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户、采集户、采收时间、初加工者、收购者、仓储物流企业;执行的炮制规范;执行的药品标准、含量测定以及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限量;辅料的种类、用量、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包装材料的执行标准、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信息。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内容中的资源评估报告、炮制及生产工艺资料、内控药品标准、质量保证协议书、供应商审计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等资料不予公开。  第九条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基本信息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及延伸检查使用,同时供社会和公众监督。未公开的备案资料仅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及延伸检查使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平台将日常监管中的检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和公众公开。  第十条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许可失效或被撤销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取消相关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采取责令整改、暂停生产或使用等措施,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在相关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信息中记载并公示。  (一)中药材来源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规模不相符的;  (二)中药材不能做到完全溯源的;  (三)备案资料与生产实际不一致,未按备案的详细生产工艺等组织生产的;  (四)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  (五)在生产许可失效或被撤销后仍在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以及使用该中药配方颗粒的;
  (六)使用未经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的;  (七)存在安全性问题而未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  (八)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扫一扫”分享
在线咨询(向医生免费提问)
请在此提交您的问题,即有万名医生10分钟内为您解答
答你所问,名医在线近距离。
阿里、京东和1号店均已取得网上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资质…… []
科学用药指南
中外医药新闻
医药政策解读
安全用药知识
知名药企动态
连锁药店资讯
切勿轻信偏方、神药,要积极配合专业医生,接受正规…… []
近期冷空气来袭,大家纷纷把压箱底的长袖衣服都搬出…… []
恋足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文人骚客中也自古有着恋足…… []
老年人只要掌握好的睡眠方法,定能健康又长寿…… []
 一直以来,当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也许大多数人的…… []
该标准共收载101个品种,均为中医临床处方常用品种,制备方法均以水煎煮为主,保留了中药传统汤剂的特色。药材来源于植物的根及根茎、果实与种子、花与全草等不同的药用部位,部分品种来源于动物药材。扫一扫,下载建筑网APP
2014年机关制度汇编
编辑:yichangyds
时间: 18:11:03
浏览:116次
来源: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其他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信息名称:
2014年机关制度汇编
服务对象分类:
内容概述:
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休年公休假,机关工作人员休公休假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请假的时间长短一并进行审批。二、突出重点,注重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实行公示制。日前,系统自动汇总上季度考核成绩,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上公布。度
2014年机关制度汇编
视力保护色:
信息内容: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议事的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
  2、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
  3、本局机关党建活动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4、本局机构设置、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5、本局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总结。
  6、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拟表彰奖励人选的申报审核。
  7、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贵重设备的添置和数额较大的财务开支。
  8、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形式
  议事实行党政联合办公会的形式。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但应提前将需研究的议题通报与会人员。党政联合办公会由局长主持。
  三、议事决策程序
  1、议事事项的提出。议事事项一般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需提请集体研究的事项由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局长,由局长按规定决定是否纳入议事范围。
  2、议事前的准备。局办公室应将议事的主要议题及相关资料提前3天以上通报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应围绕主要议题做好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
  3、议事会的组织实施。议事会应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应围绕议题积极参加讨论,负责地发表个人意见。对重要问题可实行记名和不记名投票以及举手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意见相差很大的重要问题,可请示市级分管领导决定和提请下一次议事会讨论。
  4、议事决定事项的实施与结果的反馈。凡党政联合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由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组织落实,并将落实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或直接报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议事纪律
  1、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重要情况不能参会者应报经局长批准。
  3、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不做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其他事项。
  4、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
  5、与会人员对会议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泄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特制订2014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
  3、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以监督制约为核心,以重点岗位腐败预警防控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主动接受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全方位、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4、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纠正&四风&工作,从严治政、廉洁施政,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治庸问责&。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5、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党风廉政规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延伸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增强实效性,形成较为浓厚的廉政氛围。
  6、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不隐瞒、不掩盖,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本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办。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要按照市委出台的&以案查责&办法,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
  7、抓好《市移民局机关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主动谋事、协调办事、高效成事&,为实现全局&553101&目标和全市移民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8、抓好职责范围的厉行节约、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支出下降。落实《宜都市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9、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以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内容、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科学编制公开目录,建设好公开栏,全面、及时、真实公开党务、政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责任目标
  1、班子成员自身无违规违纪案件;责任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的行为。
  2、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分管科室及工作人员不受到市级通报批评以上的责任追究。
  3、责任范围内不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
  4、责任范围内无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发生违规违纪重大事件或损害群众利益的恶性案(事)件。
  5、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举措,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责任要求
  1、制订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岗位责任,与分管科室签订年度责任书。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总结。经常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要带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年底要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3、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纪实》制度,要认真做好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记录。
  4、落实&以案查责&办法,开展责任追究工作。采取廉政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组成员必须自觉地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提高执政能力。
  二、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学习制度。注重学习效果,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讨论心得、有体会文章。中心组成员每年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心得体会4篇以上,调研报告2篇以上。
  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新时期移民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结合起来,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移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结合起来。党员干部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理论和调研文章,并力争在上级刊物上发表。
  四、在搞好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对政策、法规和移民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集中组织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移民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
  五、局党组要按市委宣传部对理论学习的统一要求和本局的具体安排,抓好对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组织、检查、督促和考核,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理论学习收到实效。
党务公开和党内监督制度
  一、机关党组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务工作事项向党员或干部职工公开,使其知晓党的工作,并对党的领导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局党组织对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请示。党员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四、局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党组、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的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六、党组、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务公开的情况、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七、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政务公开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
  (二)基本要求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强化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3、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移民、服务移民。
  4、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移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3、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5、三峡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6、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
  7、宜都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8、宜都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班子成员及其分工
  (三)局机关财务、人事、编制等情况
  1、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人事任免、录用、辞退情况
  3、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
  4、评先表彰情况
  5、编制情况
  (四)发展规划
  1、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完成情况
  2、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1)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年度发放情况
  (3)大中型水库移民新增人口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4)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5)小水库解困项目年度计划和完成情况
  (6)其他项目建设情况
  (五)便民服务事项
  1、局机关平面分布情况
  2、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人口信息查询
  3、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标准、对象流程及发放时间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申报、审核、报批、实施、验收工作流程
  三、公开的形式
  (一)网站公开。充分利用宜都移民网,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凡是能上网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将移民网打造成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平台。
  (二)会议、文件、简报等文字公开。
  (三)公开栏公开。在局机关院内设专门党务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四楼设置内部事务公开栏。
  (四)公示牌公开。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科室职责、办公楼示意图等内容以公示牌等形式在办公楼一楼进行公开。
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本单位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上党课。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积极做好日常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党的建设,按规定收取和上缴党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
  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支委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支部工作。
  二、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支委会的决定;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讨论决定支部内重大问题,形成决定、决议。
  三、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四、坚持一个季度给党员上一次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可半年上一次党课。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要按照《市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的规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
  二、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支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党员学习要有资料、有笔记、有心得体会,在年终组织检查。
  三、坚持党员集中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半年采取请领导、专家、先进模范人物、党校老师讲课、观看电教片等方式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重视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分阶段安排学习内容。支部每年组织一次读书会、专题讨论、学习体会人人谈、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形式灵活,富有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六、巩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完善电化教育室,安排必须的学习教育经费。
  七、党员学习建立考勤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建立学习签到制,如因办理紧急公务不能参加时,须向支部请假,事后必须按规定补课。
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
  一、发展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突出重点,注重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实行公示制。
  三、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社会工作,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都必须经支部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坚持用规范化制度管理的原则。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及时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帐,对长期外出的党员要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六、根据退休党员的特点和情况加强管理,定期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其它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和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召开,也可根据情况党组决定召开。领导班子成员要过双重组织生活。
  二、党组织在召开生活会之前,要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三、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明确1-2个主题,党组织要提前15天将会议主题、时间、要求通知到人,参会人员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一般党员的问题,也要查清原因,及时纠正。每名党员都要上交党性分析材料。
  四、组织在职党员每年向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党组织负责人要和每名党员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
  五、每年&七一&前,要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可以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六、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应该公布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干部交心谈心制度
  一、交心谈心对象和范围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  班子成员之间  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原则上一年二次。
  (二)支部书记与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交心谈心。原则上一个季度一次。
   二、交心谈心的内容,坚持&五必谈&
  1、岗位调整必谈。2、考核测评必谈。3、受到奖惩必谈。4、家庭困难必谈。5、发现问题必谈。
  三、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正确对待,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把交心谈心活动成果与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民主生活会能有针对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合理实际困难,要尽量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六、要建立和完善干部交心谈心档案,每次交心谈心后谈话人要认真填写《交心谈心情况记录表》,每年年底交局办公室归档。
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对象。有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机关党员干部。
  二、诫勉谈话的适用范围。信访、暗访、督查或者其他渠道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需要核实并督促纠正的;违反&八项规定&和机关效能考核办法,需要问责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三、诫勉谈话办法。一般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谈话,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主要负责人谈话,谈话时一般不得少于2人。谈话前以电话或者书面通知本人,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四、诫勉谈话的要求。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五、诫勉谈话后的处理。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对所反映问题不实的,给予解释和说明;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向党组报告,研究处理;谈话记录和处理结果情况及时存入干部的廉政档案。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一是严格控制请客对象。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严格控制在亲属(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二是要严格履行报告手续。严格执行关于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向党组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组公章后,报市纪委备案;其他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向单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党组备案;同时填写《宜都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表》。
  三是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在职党员干部不得担任亲属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得参与亲属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四是要严格做到公私分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动用公务用车和办公设施,不准转嫁或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
  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去世,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以工会名义前往吊唁,赠送少量慰问金(不超过500 元),吊唁费用从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干部职工可自发前往慰问,单位不号召、不组织;本人不吃饭、不上情。
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一访两联三服务&制度
  一、&一访两联三服务&的活动内容。
  &一访&:即走访移民户。
  就是通过到移民户家中走访、座谈,了解移民生产、生活情况,宣传移民方针政策,建立与移民经常、广泛的联系渠道。
  &两联&:即联系移民困难户,联系移民科技示范户。
  联系移民困难户,就是要通过采取技术、信息、资金等综合手段,帮助移民困难户尽快脱贫致富,达到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联系移民科技示范户,就是要通过采取资金、技术、信息等综合手段,使其尽快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科技含量,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带头致富的作用。
  &三服务&:即为移民创业发展服务、为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服务、为移民和谐稳定服务。
  二、 &一访两联三服务&的工作要求。
  (一)走访移民户要广泛。每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走访10-20个移民户。在走访的过程中,要带着感情下去,带着政策下去,多宣传移民政策,多了解实际情况,多加强与移民的沟通,多帮助移民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每次走访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信息,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联系移民困难户要真诚。对确定联系的困难户,必须摸清其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缺什么、盼什么、致贫的原因是什么,有针对性地制定脱贫措施,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科技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移民困难户树立和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尽快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每年至少办1件实事以上。
  (三)联系移民科技示范户要多谋。针对每个科技示范户的实际情况,把重点放在已有主导产业上,立足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帮助提高适用技术水平,帮助拓展生产销售渠道,切实通过联系帮扶,使这些示范户更上一层楼,从而更好地带动其他移民发展经济,走上富裕之路。
  (四)服务移民要到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将移民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切实为移民创业发展、为库区安置区新农村建设、为移民和谐稳定服好务。每月到库区安置区走访调研达到6天以上。
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全面系统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加强政治修养,学会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观察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遵循&五坚持&的原则,积极抓好干部培训。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并重的原则,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把学习同实际工作统一起来;坚持按需施教的原则,根据移民工作的特点,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分类组学,因人施教,因岗施教;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克服形式主义,确保培训学习的实效。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更新观念,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增强发展意识、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做&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
  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年年有主题、人人有课题、月月有专题&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采取集中组织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干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移民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把&自主选课,轮流讲课,相互评课&的学习方式引向深入。
  五、要讲求学习效果,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讨论心得,有体会文章,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学习笔记1.5万字,体会文章3篇以上。
机关工作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勤奋努力,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主动谋事、协调办事、高效成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心想库区,安置区,情系移民,大力开展&一访两联三服务&活动,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维护库区、安置区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三、工作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局机关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例会,听取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各科室工作情况实行周报、月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制度。
  四、自觉遵守全市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规定&。上班不准无事串岗、闲谈、玩游戏、聊天,更不准打牌赌博。
  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严格考勤管理,实行上班指纹签到、学习签到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六、实行请示、报告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工作和公务活动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主观臆断、自作主张、随意表态。
  七、讲究文明,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待人处事有礼有节。
  八、实行节假日、重大活动值班制度。严格值班记录,电话二十四小时保持畅通,遇有重要突发事件一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文明办公制度
  一、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对各项事宜要按政策规定答复和办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得拖延、推诿。
  二、上班时要坚守工作岗位,因公外出要向有关人员说明去向,无事不串岗,不嘻笑逗闹,不大声喧哗。
  三、举止端庄,衣着整洁,说话文明,不盛气凌人,待人处事有礼有节,尽量使用普通话。
  四、文明办公要求和岗位责任制上桌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讲究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清扫,每周五一次大扫除,办公设备摆设有序。
  六、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不能抽烟,保持&无烟单位&荣誉。
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不准在从事移民业务和经济交往等公务活动中,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
  二、任何人不准动用公车参与迎亲活动。
  三、不准违规接受有关单位来本局办事时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四、不准违规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的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五、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六、因公出差,要遵守当地规定,不准索要物品。
  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个人目标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局(含培训中心)所有在职干职工(抽调人员不参加机关考核)。
  二、考核指标
  (一)季度考核指标
  1.职能工作。总分60 分。主要由《三定方案》规定职责、市&两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任务分解、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工作及移民工作要点等方面确定。考核内容及细则见附表。
  2.交办工作。总分10 分。主要是阶段性、突击性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共性工作。总分30 分。涵盖德、能、勤、廉。考核内容及细则见附表。
  4.减分项。
  (二)年度考核指标
  1.季度考核结果运用。
  2.满意度评价:领导班子集体评价、群众评议。
  3.加分项。
  三、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个人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查、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
  (一)月度考查
  1. 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每人每月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每月2日以前自行登录机关个人绩效管理考核系统,填写月度工作计划并提交,每月3 日以前由机关考核领导在系统中审核确认。
  2. 填写月度工作纪实。次月2 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录入系统中的《月度工作纪实》栏目并提交,并通过上传附件附上相关台账和证明材料,供相关考核领导查阅。
  (二) 季度考核
  1.职能工作和其他工作,由相关考核领导对考核对象各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等次考评,系统根据该项工作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
  局主要负责人由市级考核,局季度考核得分即为主要负责人得分。主要负责人考核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考核科(室)长,科(室)长考核干职工个人。
  2.共性工作,由局绩效办负责进行等次考评,系统根据该项工作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
  3.减分项,由局绩效办、督查专班根据减分事项予以扣分,每季度末将扣分事项、分数及说明输入系统。
  4.季度考核得分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15 日前,系统自动汇总上季度考核成绩,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上公布。
  等次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对应工作分数比例为100%、90%、80%、70%。
  5.强制分布。季度考核实行&强制分布&,即&职能工作、
  共性工作&的考核主体,对被考核个人的各项工作不能评价为同一等次(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核系统将不予通过)。
  (三)年度考评
  个人年度考评得分由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分、满意度评价分和加分事项得分组成。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占年度总分的基准值为80%,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基准值为10%,群众评议基准值为10%。加分事项得分直接累加在年度总分中,加分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10 分。
  1. 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得分。由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乘以基准值为年度考核得分。
  2. 满意度评价得分。分为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
  (1)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由局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对机关每个人进行评价,所得评价分乘以基准值为个人年度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局党组班子成员的领导评价分直接应用市级对本局的满意度评价分。
  (2)群众评议得分。群众评议由干职工互评,所得评议分乘以基准值为年度群众评议得分。
  领导班子集体评价、群众评议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得分的计算方法原则为:实际得分=[(&满意&票数&100分)+(&基本满意&票数&60 分)+(&不满意&票数&0 分)]&参评人数。
  3. 加分项。
  (四)公示审核。局督查专班和考核专班根据平时考核记载的情况进行季度、年度考核,并公示结果3 天。被考核对象在此期间内如有疑义,可以向考核专班申请复查。局考核专班定期将季度、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并及时公开最终考核结果。
  四、直接计分设置
  (一)直接扣分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处理结论的当季度,在得分中直接扣分(同一事件被多条款追究的,取最高值,不重复扣分);&单项否决&事项或被党纪政纪处分、法律制裁的,将直接扣除季度或年度绩效奖。
  1.凡是科室、个人被局党组通报批评的,扣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0.5 分,扣当事人1 分。
  2.导致单位被市绩效办&单项否决&的,扣发当事人该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单项否决&事项为:(1)被宜昌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2)工作经多次督办不落实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3)出现非正常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4)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方和法律制裁的;(5)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3.一般干部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法律制裁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扣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该季度绩效奖,扣发当事人该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
  4.被治庸问责处罚的,根据处理结果扣发当事人绩效奖。具体是:受到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处理的,扣发当事人1 个月绩效奖;受到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处理的,扣发当事人2 个月绩效奖;受到免职、辞退或解聘处理的,扣发当事人3 个月绩效奖。
  5.凡被市绩效办指明扣发绩效奖对象,局考核专班在计算绩效奖时严格遵照执行。
  (二)直接加分项
  1.单项工作被上级表彰的,对分管领导和所属工作人员按下列标准加分:被本局表彰的,加0.5 分;被宜都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 分;被宜都市级和宜昌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5 分;被宜昌市级和省级部门表彰的,加2 分;被湖北省级和国家部委表彰的,加2.5 分。单项表彰取最高值加分,受到多项表彰的,分别计算加分。
  2.凡当年个人被上级表彰的,按下列标准加分:被本局表彰的,加0.5 分;被宜都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 分;被宜都市级和宜昌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5 分;被宜昌市级和省级部门表彰的,加2 分;被省级和国家部委表彰的,加2.5 分;被国家级表彰的,加3 分。单项表彰取最高值加分,受到多项表彰的,分别计算加分。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与绩效奖挂钩。
  1.季度绩效奖。按照市核定的人平1200 元基数,个人季度绩效考核成绩95 分(含95 分)以上的,全额发放;低于95 分的,每少1 分,扣20 元。
  2.年度绩效奖。按市核定到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奖金总额,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年度绩效奖分为三个等次,依年度考评得分确定。年度考评得分&98 分的为一等奖;得分&95 分<98 分的为二等奖;得分<95 分的为三等奖。其奖金额度三等奖比二等奖少300 元,二等奖比一等奖少200 元。抽调人员季度绩效奖按1200 元发放,年度绩效奖按局年度考核等次发放对应奖金(全市统一规定)。
  (二)与评先、评优挂钩。年终评先必须是绩效考核成绩在前列的才有资格。受到通报批评、&单项否决&、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不能评先受表彰。
  (三)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规范各项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全面反映移民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移民资金管理。
  2、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保证移民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可靠。
  3、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明确业务处理程序,科学分工,严格审核各类会计凭证,确保会计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4、移民资金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合法、可靠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记录和反映各项收支活动。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
  5、做好移民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接受移民管理机构的财务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移民管理机构上报财务报告。
  6、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
  二、内部审计制度
  1、实行移民资金的审计与监督管理。凡是使用移民资金的单位都应接受审计部门及移民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2、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做到移民资金拨付到哪里,跟踪审计检查到哪里,保证移民资金的安全、完整,预防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3、安排每年年初,协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财政局对上年度的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
文秘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制度
  1、本局的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印章由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和使用。
  2、以本局名义下发或上报文件、联系工作,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本局印章并进行登记;以科室的名义联系业务、下发便函,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使用科室印章。做到用印准确、盖印端正、印迹清晰。
  3、印章必须与落款名称相一致,不符合者不能盖章。
  4、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公函信件等,管印者有权拒绝盖章,各科室和个人不准擅自在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章。
  5、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盗用。印章应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如保险柜、抽屉内等,用毕锁好。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将印章带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得经单位领导批准。
  6、印章管理责任重大,管理人如有疑问,必须请示领导。如因用印失误、不按规定程序报批,造成重大影响或丢失印章者,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发文制度
  1、发文程序。科室起草&办公室文秘人员在电子政务平台进入发文拟稿---办公室文秘人员或办公室主任进行文字审核、校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制作正式文件---根据需要分送。
  2、文件起草
  (1)要完整、准确地体现领导意图。
  (2)要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明通畅,标点符号使用适当。
  (3)文件由科室起草,应尽量在电脑上打印电子文档,再传办公室按发文程序处理。
  3、文件审核
  凡正式文件在送领导审批或签发之前,均须办公室主任或文秘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的文稿,领导同志不予签发。
  4、文件审签
  本局主要发文字号有:都市移文、都市移发、都市移函、都市移信、都市移、都移、都市移办等。以局名义印发的&都市移文、都市移发、都市移函、都市移信&等文件由局长签发,以局党组名义印发的&都市移&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都市移办&文件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发,以局机关支部名义印发的&都移&文件由支部书记签发。工作简报由办公室主任签发。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负责人签发。
  5、文件的标印格式严格按照国家机关和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文印制度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各类文件、刊物、资料的印制工作。
  2、凡送印的文稿,均需严格遵守印文程序。
  3、文秘人员印制文件时要严格遵守时限,保证质量,做到文面清晰,字体适当,格式规范,美观大方。
  4、原则上要求所有材料由机关干部自行打印,若确需在外打印(复印)、装订资料的,必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并且不得随意突破份数,对外打字复印结帐,严格按办公室审签的数量结算。
  5、严守保密纪律。有关机密事项严禁外泄,印制的份数要从严掌握。打印的文件不得随意放置,更不得遗失。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和登记簿,对装订后多余的散页不得乱丢。不适宜上传到网上的文件不允许上网。
  四、文件传阅制度
  1、各类文件一律由专人签收、登记、分类、传阅。
  2、签收文件要逐件清点,重要文件要逐页查点,急件和密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各类会议文件要及时交机要员登记,不得自行留用。
  3、传阅文件必须使用阅文处理单。送阅要及时,领导阅文不积压、不横传,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送阅的文件应在下班前收回机要室。
  4、需要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注请主管领导批示,领导阅文应在处理单上签署意见交办公室督办,文件办理完毕应在&处理情况&栏里注明办结情况。
  5、办公室应坚持急件急办的原则,凡需要办理的各类紧急文件,尤其是传真件,必须不分日夜,随到随办,做到文不隔夜、事不隔天。
  五、文档管理制度
  1、本局在工作中收到和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均需立卷归档。凡涉及移民工作的文字材料、图表等,必须在该年底自觉交档案室。
  2、承办文件的科室有关人员,在文件办毕后,应将文件底稿、来文原稿交文档员立卷归档。
  3、文件、资料立卷要按照文件形成的规律和保管价值,准确地分类和组卷。上年的文书组卷归档应在次年的一季度完成。
  4、凡本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文件、资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5、外单位查(借)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
  6、查(借)阅文书档案要认真办理手续,按时归还,借出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需要续借的应重新办理手续。
  7、查(借)阅文书档案,不得遗失、涂改、损坏、泄密,重要卷宗应在指定的地点阅看。
  8、没有存档价值或发文机关要求销毁的文件应销毁,销毁有密级的文件,必须严格登记,按保密法的有关规定,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由专人负责监销。
  9、文件、资料归档范围
  (1)上级有关部门发给本局的各类文件。
  (2)与本局工作有关的各种工作会议文件、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决议、纪要、简报等。
  (3)本局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汇报材料,重要的电话记录、大事记、规章制度、工作条例及机关党组织工作文件资料。
  (4)各类统计报表、名册表、介绍信存根,干部、人事、编制、工资变动等资料。
  (5)反映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CD(均应附上文字说明)和主要册籍。
  (6)联合制发文件及重要的来信来访案件材料。
  (7)财务、会计帐薄、凭证、报表。
  (8)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存档的文件资料等。
  10、电子档案严格按照电子档案的要求存档。
  六、调研、信息、对外宣传奖励制度
  1、被宜昌市、省、国家三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站采用的新闻信息稿件每篇分别奖励100元、200元、300元;
  2、被宜都市、宜昌市、省、国家级报刊采用的调研、理论文章每篇分别奖励100元、200元、300元、400元。被同级移民部门采用的减半奖励;
  3、被宜都两办,宜昌市两办,省两办,中办、国办采用的信息每篇分别奖励20元、40元、60元、150元。简报翻番奖励。
  4、被宜昌移民信息采用1篇奖20元,宜昌移民简报采用1篇奖40元,被省局移民网和其他刊物采用1篇奖100元,被国家移民主管部门刊物采用1篇奖200元;
  5、被宜都市新闻中心、市级网站采用1篇(条)奖励20元。宜都移民网登载1篇(条)奖励10元。
  稿件若被不同载体采用,取最高奖金。由办公室每年底统计情况,报局领导审核后兑现。
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保密法规,严守党的机密,把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二、凡属涉密的文件、通知、通报、电话、电报的内容都要保密,不得丢失和随意外传。
  三、发展新党员、干部任免及干部违纪处理等,凡属研究的有关问题及意见,在未正式下文或公开之前,任何人不得外传。
  四、因工作需要,对有关涉密文件需复印的,必须按规定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并注意保管,防止泄密。
  五、不准将三密文件、资料随处存放,不准将三密文件带回家;下班前,必须将文件交保密员存放。
  六、查阅、借阅、移交、销毁秘密文件的案卷、资料,要经领导批准,严防失密、泄密。
  七、严格落实计算机保密责任,涉密计算机不允许上网,管理好相关涉密载体。对门户网站实行审核制度,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
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一、信访维稳月办公会议制度
  成立宜都市移民局移民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信访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工作原则:依据《湖北省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信访室牵头,业务科室参与,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化解矛盾、保障移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办公会议,特殊敏感时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判形势,部署工作,处置重要的信访事项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移民群众信访维稳工作的办理、监督和考核,局办公室负责协调,信访室进行牵头。
  (三)工作要求:1、统一领导。信访维稳工作事关大局,由局党组统一领导。面临重大、敏感问题时,在局党组未形成决议之前,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表态。2、精诚团结。在处理具体事项时,各业务科室要精诚团结,积极谋划,从单位建设出发,从工作大局出发,不得推诿拖延。
  二、信访接待值班制度
  信访接待室是接待上访群众的指定工作场所,接访工作原则上在信访接待室进行。信访室负责信访接待日常工作,实行轮流值班制度,保证每天有1名干部值班。
  (一)工作职责:1、接待来访移民群众,维护工作场所秩序,做好记录登记;2、认真听取来访移民群众陈述,对其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和移民政策的宣传解释,努力做好劝返工作。3、对来访事项进行分类,如来访事项重大,情况紧急,当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4、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本,按时交接班。
  (二)工作要求:1、值班时间内不得脱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接听值班电话,处理移民来信,准确领会电话及来信意愿,认真筛选分析,重要事项及时报领导阅批。3、态度和蔼,文明礼貌,热情接待上访群众。4、处理问题依照政策和法律、法规,不乱表态,对明显不符合政策的要求,耐心宣传政策,细心解释,说服教育。5、对举报信件,不得将举报内容告知非举报人,不得将领导批示向非举报的有关人员扩散。
机 关 接 待 制 度
  一、接待原则。为了规范公务活动接待工作,加强接待管理,按照&周到礼仪、热情大方、厉行节约、对口接待&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
  二、对上(含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市级领导、外县市单位领导)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操作办法:上级部门来客由局领导直接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凭公函或电话通知填写接待通知单,按要求安排接待进餐。陪客人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列支香烟,中餐不能饮酒。
  三、对乡镇村及相关单位实行对口接待。具体操作办法:上述单位来客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凭公函或电话通知负责接待。陪客人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四、在外进餐一律实行公务卡或现金结账,由接待人凭发票到财务室报帐。
机 关 考 勤 制 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上班签到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打卡时间为上午7:00--8:00。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及2天以上者,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5天及5天以上和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矿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
  五、实行公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休年公休假,机关工作人员休公休假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请假的时间长短一并进行审批。
  六、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下季度前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将情况反馈到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效能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一、车辆调度
  车辆管理按&统一管理调度、确保安全运行&的原则,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
  保证本局工作、会议、接待和大型活动用车;优先班子成员用车,优先紧急公务用车。
  三、车辆运行管理
  (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挂牌公布车辆运行情况,其他同志不能直接安排司机出车(紧急公务和急诊病人除外,但事后必须报告)。&&&&&
  (二)司机出车要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不准将车随意给非本车司机人员驾驶。&&&&&
  (三)司机要服从安排,遵守交通规则,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每日上班时,司机在司机办公室活动,有事外出必须向办公室报告。&&&&&
  (五)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在机关停放期间,车辆不准随意开出,必须停进车库。机关干部和司机本人有急事用车,需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如不请示随意开出,无论因公因私均视同私自用车处理。除因公出差,车辆必须停进车库。
  四、车辆运行费用管理
  (一)车辆用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由办公室在政府采购中标的石油公司统一购买,分单车专卡充值加油,车辆在外地滞留时间较长,当地又无IC卡加油时,应向办公室电话报告,可用现金加油,由同车人证明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
  (二)车辆的修理和添置用品严格按程序办事,即由司机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查拿出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三)车辆费用开支,实行单车核算,每季度将车辆用油、维修等支出情况予以公开公布。&&&&&
  (四)司机出车补助严格按市政府、市财政局公务员、公勤人员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出车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私自借车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3、酒后开车出现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4、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而造成车受损或丢失。&&&&&
  将燃料、润滑油、修理工具、零配件送(卖)给他人,一经发现给予双倍处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治保会坚持经常向群众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督促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不安全隐患,随时发现及时整改。
  二、财务室和存放贵重物品的部位,必须安装警报器、防盗门、防盗窗、配置保险柜。建立严格的值班守护制度。
  三、各科室人员对本办公室的电源、电器及一切办公设备,必须做到离开办公室前切断所有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四、单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实行登记。摩托车、汽车入库上锁。
  五、组织季节性巡逻队,在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稳定。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全局机关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对辖区内的卫生区域定期不定期督办检查。
  二、划定卫生责任区域。五楼卫生责任区责任人陈民军;四楼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裴德斌;三楼责任区责任人周波;二楼责任区责任人郭志俊;一楼及院内、门前责任区责任人向家术。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
  三、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办公楼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四、机关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棚内停放,不准停放在办公楼门厅内。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五下午按照各科室划分的责任区域进行大清扫,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域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治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及时进行批评指正,并将检查情况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或表扬,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的一项条件。
机关经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部门年度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年度终了,认真编报部门决算。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本单位预算外收入应收尽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批复设立银行帐户,不得私设&小金库&;严格票据管理,按规定领用、核销财政票据。
  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上报月度用款计划,各项支出严格实行国库支付。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规定编制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凡未纳入采购计划的,不得擅自采购。
  五、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严格按政府统一规定的各项津补贴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自行发放政策外的任何钱物。
  六、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认真进行财务核算,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1、合理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规范执行固定资产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标准。
  2、明确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实行谁保管谁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卡片。
  3、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通过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变动信息。
  4、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5、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行专项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相关热点
如果你喜欢本页,请不要忘记收藏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卫生部规定处方合格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