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转诊单抚州城镇民吉林省医保局转诊在外地非定点医院能报?

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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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青人社字[2014]7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规范异地医疗办理程序,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异地医疗管理、经办和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异地医疗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  第四条&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下列异地医疗产生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  (二)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急诊留观或住院治疗。  (三)异地安置。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成年居民(以下称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四)长期驻外。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职工异地长期居住(以下称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住院治疗和门诊大病治疗。  (五)大学生原籍治疗。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因病在原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因病休学期间的门诊大病治疗。  第二章& 异地转诊  第五条& 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或所患疾病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参保人到市级承担转诊业务医院(见附件1)办理转诊手续。  (二)转往异地就诊的医院,应是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转往异地就诊的医院诊疗水平原则上应高于本市,每次转诊只能选择一所医院住院治疗。  第六条& 参保人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参保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提出申请,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称《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二)参保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给予核准。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第七条& 一次异地转诊有效期为6个月,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第八条& 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第九条& 符合异地转诊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应在异地住院治疗出院6个月内,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参保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住院治疗的病历、医嘱、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异地转诊的规定,对参保人递交的异地住院治疗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要求参保人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未转诊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称《异地未转诊审批表》),详细说明未转诊的原因及异地治疗的经过等情况。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的异地医疗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其医疗费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第三章& 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  第十条& 异地安置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以下称异地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本人,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登记手续。其中,参保区划为市本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参保人或单位分别到市社保局、市南、市北、李沧分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或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一)申办人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登记表》(见附件4),选择当地三所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异地医疗定点医院。  (二)办理异地安置的,提供异地居住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办理长期驻外的,提供用工合同及复印件、单位派出文件、外设机构执照复印件等驻外工作的证明材料或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证明等材料。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第十一条& 已登记的异地人员患有慢性大病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门诊大病,并选择异地医疗定点医院的其中一所作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已办理门诊大病的参保人,在办理异地医疗登记时需同时将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变更为异地医疗定点医院。  第十二条& 异地人员取消登记或变更异地医疗定点医院,原则上应满一年。返回本市居住的,应持原《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登记表》,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异地人员因病情变化在居住地转院治疗的,应由本人的异地定点医院办理转诊,仍按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待遇报销;转往居住地之外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的,则按异地转诊待遇报销。报销医疗费时,应提供异地定点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  第十四条& 已登记异地人员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医疗登记或登记前所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章& 医疗费报销  第十五条& 参保人异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报销。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第十六条& 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在单位或本人(或委托人)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  (一)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包括出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和麻醉记录、放疗记录单等)复印件、有效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异地医疗报销规定的,办理报销受理手续并发放《业务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有关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和理由。  (三)异地医疗费用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相关目录的规定审核报销。  (四)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业务受理回执单》等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报销的医疗费。  第十七条& 门诊大病医疗费一个年度内累计满5000元,即可申请报销。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异地急诊留观、住院治疗费用,经确认,按照本市住院待遇标准,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销。不符合急诊条件的医疗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急诊连续留院观查时间在24小时以上(急诊抢救死亡者除外)或急诊住院治疗。  (二)治疗医院原则上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 异地急诊留观、住院只报销在一所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在两所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提供因病情需要由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的转诊手续等材料,材料不全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并住院治疗的,其纳入范围、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可以选择原籍地的一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因病休学期间的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办理原籍治疗医疗费报销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原籍治疗的有效证明,说明学生的学籍、原籍和因病回原籍治疗的基本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异地转诊的恶性肿瘤患者,在转诊医院进行门诊放、化疗的,其放射治疗和化疗药品的费用可纳入报销,其他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五章& 省内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第二十三条&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大学生,符合异地转诊及异地安置、长期驻外条件,需要在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原则上由定点医院按就医地社会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和省统一比例联网结算。  第二十四条 符合省内异地住院联网结算的参保人,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参保人入院前,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联网结算。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由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手续,并将备案信息上传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一次备案,仅限一次住院结算。  (二)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三)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费由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结算,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四)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结算单、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交付参保人。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异地联网结算的参保人按本市大病医疗救助等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补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推进医保与商保合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业务专网搭建异地服务平台,通过数据信息传输、资金垫付等方式为异地人员提供异地医疗服务。  第二十六条&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以下称四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转诊业务医院名单,报市社保局备案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实施。四市的参保人可在当地承担转诊业务医院办理转诊,也可在青岛市级承担转诊业务医院办理转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日。《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09]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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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保有要求指定医院的话,可能就报不了,不过如果是急诊的话,盖上急诊的印章应该是可以报销的,具体的你还要问给你办医保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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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单位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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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部分试点省市已经开始实行,但全国标准不一定一样。附一个青岛的,作为参考:二、异地医疗资格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 (一)异地医疗资格审批业务受理范围:(1)所申请的异地医疗资格属上述五种异地医疗类型之一;(2)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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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留好单据手工报销
由社区医院进行转诊,或者是急诊发生的费用,不是定点医院可以报销
要看你的收费凭证和当地政策 我说下北京的手续你做个参考: 1、一般在北京正常缴费状态下,没有带医保卡或医保蓝本的: 就要看你挂的号是不是急诊,如果有急诊章(菱形)就可以正常报销。带不带医疗卡都无所,只需正常手续。 如果是挂的门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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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及现金报销流程 一、转诊规定: 1、综合医保、少儿医保:市内门诊、住院均不需转诊,市外需上级医院转诊(费用在市外定点医院刷卡记帐或到社保部门报销)。 2、住院医保:市内门诊需转诊,费用返回结算医院报销;住院不需转诊,市外需上级...
卫生部打出“社区牌”将在全国推广双向转诊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周婷玉刘奕湛)排队挂号、床位紧张、检查费用高……城市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滞后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了患者看病难、看病贵。 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
原则上是不可以报销的。 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 1.急诊,必须要符合急诊收入院的条件才可以; 2.医保指定的医院对治疗你的病没把握或没有条件治你的病,开出转诊介绍信,并且指定是这家医院才可以。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可以按照你定点医院...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甘肃法制报
甘肃农民报
甘肃经济报
城镇居民参保人可异地转诊就医
网-兰州晨报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就医时必须按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一级一级转诊。因其病情需要转到外地住院,产生的费用能否报销。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10月27日,兰州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就医,可根据自身病情需要及经济状况,在统筹地区范围内,选择不同级别定点医院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住院治疗的费用不予报销。参保城镇居民因病确需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应由省、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可办理市外转诊手续。参保居民在异地急救、抢救(指危、急、重病人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兰州同级别医院予以报销。
  本报记者 崔亚明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解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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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导读: 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共7篇)2014医保报销比例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按照一类标准缴费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初次报销比例为30%。按照二类标准缴费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本年度内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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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一篇_2014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按照一类标准缴费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初次报销比例为30%。
按照二类标准缴费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初次报销比例为25%。
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实行二次补偿办法。二次补偿比例视基金结余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2014年度,城乡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比例不低于20%。
按照一类标准缴费的,可自愿选择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按照二类标准缴费的,镇卫生院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的本镇内村卫生室为本镇参保农村居民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
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指定优惠就医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取消起付线。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及比例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如下表:
注:城乡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城乡居民市外就医转诊流程
参保人市外就医的,应履行相关转诊就医手续。经指定转诊协议医院同意,持转诊协议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出具的《转诊证明》、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去省级联网医院住院的一类缴费居民,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联网登记备案,持备案表到医院住院,出院时直接在所住医院联网报销。
去省级联网医院住院的二类缴费居民,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不能联网结算,需要携带市外转诊单、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报销。
到市外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且不联网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15%;到市外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3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4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二篇_关于医保报销比例
关于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起付线:1300元
报销比例:70岁以下,医院报销85%,社区报销90%
70岁以上报销90%封顶线:2万元
住院起付线: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97%,二级医院96.1%,三级医院95.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如果在当地乡镇定点医院就医,比例为百分七十左右,如 果在县一级定点医院就诊约为百分之五十左右,如果异地就诊就要更少只有百分 之四十左右,当然还要看具体用药情况了。
城镇医保报销:
医疗费用段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一级
三级(含转外) 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下
50% 5000元至15000元以下
60% 15000元以上
门诊特定项目、住院等,同一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第一年为80000元,以后缴费每增加1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但最多不超过100000元。
各个城市的报销比例有一定的差异。
目前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有两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保险。这两种报销比例不同,总的来说职工高于居民。职工普遍能达到80%,居民50%这个平均水平。至于具体比例和参保人的年龄和住院医院等级有关系,年龄越大、医院等级越低报销比例越高。这里所谓的报销比例不是指你花了1000元,报50%,就是报500元。它是指扣除起付线、15%乙类药和全部丙类费用,剩余部分再按比例报销。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三篇_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2015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2015 导读:到底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这是很多人都好奇的一个问题,试想:在报销时,为什么有些药品可报销,有些药品却不给报销,更为疑惑的是自己不能报销的药品,为什么同样的医保,别人却可以报销。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我们全面了解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 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当然,社会医疗保险在实行报销的时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实现报销的。这种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 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 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
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
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东西的,详情也可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1.职工保险【缴费比例_有哪些_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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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费率【是什么意思_怎么算_厘定】
/zt/baoxianfeilv/
3.农村低保【申请书_申请条件_政策_查询】
/zt/nongcundibao/
4.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zt/baoxiangongsipaiming/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四篇_医保报销计算
虽然我们有医保,但是并不是看病都能得到报销,相信大家都知道的吧?所以,具体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能报的该怎么报,又能报多少呢?针对这些问题,相信大家应该知道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计算方法,下面就详细介绍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线根据医疗费用来定
东城区劳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实例说明住院报销计算办法:
(一)在川单位:
例1、退休职工方某,1934年8月出生(已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产生了290000元医疗费。其中自费费用2500元,乙类药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共30000元,进口体内植入材料费用共30000元,血费5000元。
其中:符合规定的费用=0-?30000×20% -?30000×36% -?5000×60% = 267700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报销比例=(75+70×0.2)×100% = 89%
统筹支付金额为()× 89% =元。
因为 & 统筹支付封顶线35000,所以实际统筹支付金额为3500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补助:
(35000/89% - 35000)× 90% = 3893.26元
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助:
总费用=-?35000/89% = 元
补助金额=×90% =
因为 & 150000,所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150000-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支付106.74元。
补充保险报销总额:3893.26 + =1500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总额:
35000 + 150000 = 185000元
个人需要自付:290000 - 185000 = 105000 元。
如果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需要自付为255000元。
(二)在黔单位
例2、某在职职工本年因病在地方某三级甲等医院首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使用乙类药品目录费用为12000元;使用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为1200元,计算办法是: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计算个人先行负担合计:2640元。其中:
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00元、特检特治费用个人负担:0元,剔除先行负担部分后,进入分段分担的医疗费用为27360元。
(2)分段分担:
个人负担合计3588元。其中:
起付线:900元(三级医院)
第一段:? ×20%=820元
第二段:? ×15%=750元
第三段:? ×10%=500元
第四段:? ×5%=618元
统筹基金支付合计23772元,其中:
第一段:? ×80%=3280元
第二段:? ×85%=4250元
第三段:? ×90%=4500元
第四段:? ×95%=11742元
以上各项合计:个人负担6228元,占总支出的20.76%?统筹基金报销:23772元,占总支出的79.24%。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金额=(772)×70%=1881.6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25653.6元。
个人需自付:.6=4346.4元。
(如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6228元)
(三)在渝单位:
例3:在岗职工李某(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3岁,在原内江铁路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共1680元。该院的门槛费为560元(地方同级医院的门槛费为640元),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费为110元,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为420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为:
×20%=1486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75%=694.5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部分:
(1)门槛费报销:560×30%= 168元
(2)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50)×70%=162.50元
(3)合计: 330.05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94.5+330.05=1024.55元
个人自付部分为:
- 330.05= 655.45元
(具体规定与各统筹区相关政策不符的,以统筹区规定为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有哪些规定?
1、总原则: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的20%及其他限制报销比例以外的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超过此标准的费用才给予报销):
(1)在川单位: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65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8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2)在黔单位:三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标准依次分别降低200元。最低门槛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其他医疗机构100元。
退休人员的门槛费按上述标准分别降低200元,但不得低于最低门槛费。
(3)在渝单位: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880元。
一年内在原在渝铁路医院住院治疗,门槛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金额,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在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5000元/年。
(2)在黔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9000元/年。
(3)在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2000元/年。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只报销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
(1)在川单位:
报销金额=(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20%)×(75%+年龄×0.2%)。
(2)在黔单位:
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下同)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5%;10000元至15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15000至封顶线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3)在渝单位:
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 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 7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 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 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 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 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住院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20%)×相应百分比系数。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槛费
原铁路医院住院〃门槛费〃:补助在册职工30%、退休人员60%。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余额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70%、退休人员90%。
(3)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充保险补助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均为90%。
(4)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保险最多可报销15万元。
成都高新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1、报销范围
凡农民到高新区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二)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以内的,均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农民因工受伤、致残等医疗费用由用工单位解决,不属新型农村医疗保障资金补助报销的范围。
2、报销标准
(1)门诊医疗费用
凡在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门诊治疗,诊治费超过10元者,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0元;未超过10元者,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
(2)住院医疗费用
凡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疗起付费为100元,超额部分报销45%;在区社保定点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3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35%;在区社保定点的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起付费为700元,超额部分凭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转诊证明报销25%。
农民在外出务工期间,在异地(成都市以外)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除自费部分外,其余费用报销25%。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五篇_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A、二级以上医院住院(龙口市人民医院、龙矿中心医院等) 1万元以下减去自费部分,减去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85%;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0%。
B、烟台市级医院住院(烟台毓璜顶医院等)
费用减去自费部分,减去起付标准600元,在5000元以内报销80%,5000元至1万元报销85%,1万元以上报销90%。
※退休职工在以上基础上加5%。
※参保交费不足半年的不享受,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以上的50%享受,一年以上正常享受。
2、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
A、二级以上医院住院
2万元以下减去自费部分,减去起付标准500元,普通疾病报60%,重大疾病按70%报销后再由人寿保险报销部分。
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65%,5-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85%。
B、镇上医院
费用减自费部分再减去300元,报销比例90%【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2014年12月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六篇_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那么参保了该保险,城镇、农村的居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报销多少呢?以下进行详细介绍。
4. 2.1 门诊报销比例 2.2 住院报销比例 2.3 大病报销比例 2.4 不属报销范围
4职工 1基本情况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1]
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比例【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1]
参考资料各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第七篇_医保卡报销比例
广州医保卡定点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三级1600元,二级800元,一级400元。中山三院起付线为1600元;红十字会医院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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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卡定点怎么理解?广州医保卡定点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广州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2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广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低,共付段统筹基金比例最高,个人支付比例最低
选点的医保单位级别不同,住院的起付线、统筹基金报销额度、个人支付额度都大不一样。 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
最高起付线为4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
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东圃大马路红十字会医院是二级医院
起付线为8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5%,个人需支付15%
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中山三院是三甲医院
起付线为16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0%,需个人支付
住院医保计算公式
住院医保计算公式(以3000元为例):
公式一:住院起付线+(3000-住院起付线)×个人支付比例=需个人自付费用
公式二:(1000-住院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报销的费用
温馨提示:
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承担以下费用:
自费费用;
先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共付段自付费用;
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广州医保卡日起全家可用:看网站报道:
广州医保卡如何使用?
浏览次数:5807次悬赏分:5 | 解决时间: 22:40 | 提问者:大笑奶奶
上学期学校帮我们办了一个城镇医保卡,我们交了80块,最近想去医院看皮肤,不知道有没有得优惠或者报销。如果有得优惠或者有得报销,在看病时需要出示医保卡吗?使用医保卡需要到指定医院吗?
问题补充:
我的医保卡这个学期有续期交了90块,其他时候就没充钱了。请问这能使用吗,政府会每个月汇钱到我们卡里吗。
我是广州本地人,我家里帮我买了农村医保,我想知道城镇医保跟农村医保的区别。还有城镇医保卡是不是在广州市的医保医院都能使用还是只能到指定医院使用?谢谢详细解答。
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1、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也可以用于门诊,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
2、至于如何看病的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
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相关问答(1)
问:医保卡如何使用?
答:一、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二、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三、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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