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在本乡镇门诊就诊可报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账,在外乡就医能报门诊吗?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

发布机构:
县政府(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商务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安监局扶贫办招商局物价局粮食局体育局旅游局招投标监管局砂石管理站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供销社轻纺协会商贸协会物资协会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局气象局海事处盐务局工投公司城投公司兴业担保公司残联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区城关镇宋店乡三流乡城西湖乡临淮岗乡新店镇孟集镇潘集镇花园镇彭塔乡冯瓴乡长集镇夏店镇岔路镇户胡镇河口镇姚李镇洪集镇曹庙镇众兴集镇乌龙镇石店镇龙潭镇马店镇白莲乡邵岗乡高塘镇周集镇范桥镇冯井镇临水镇王截流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新华书店烟草局人行工商行农行农发行建行中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石油公司人寿公司财保公司安广公司国元公司自来水公司中燃公司霍邱一院霍邱二院霍邱中医院新农合管理中心霍邱一中霍邱二中陈埠职高霍邱师范霍邱中学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政策法规&>&业务文件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新农合管理中心
组配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文&&&&号:
霍农合〔2015〕8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生成日期:
关&键&词: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各乡镇合管办、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 根据皖卫农[2012]29号、霍政办[2014]44号、卫基层秘[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村级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的收付办法
&&& 一般诊疗费的收取要以是否发生诊疗行为为依据,没有发生诊疗行为不得收取一般诊疗费。
&&& 参与基层综合医改、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收取一般诊疗费。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一般诊疗费。
&&& 一般诊疗费项目由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4大项共30小项组成。具体包括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门急诊留观诊查费,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等消耗材料等(详见皖价医〔号)。
&&& 在一般诊疗费之外不得再加收续瓶费、躺椅费、留观诊查费、降温取暖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 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对同一参合患者普通门诊就诊,当天只限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患有多种疾病的患者一次就诊只能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不得以分解疾病名称形式另行收取。
&&& 对于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一个疗程内需要提供多次间断性诊疗服务的情形,只收取该疗程内首次一般诊疗费。
&&& 对非参合患者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 二、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的补偿政策及报销程序
&&& 患者在定点村卫生室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的补偿比例为50%,补偿额度以户为单位封顶,2015年每户全年封顶额为其参合人口数乘以80元,家庭成员可互相调剂使用。
&&& 经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三无”人员,每人每年可补偿300元的门诊治疗费用。
&&& 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参合患者自付1元,基金支付5元。
&&& 参合患者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到村卫生室就诊、报销。 报销时须经病人本人在《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上签字(特殊情况如婴幼儿、不会写字患者等可由其直系亲属代签,但患者本人必须摁手印予以确认),并留下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患者的补偿金额从当次就诊费用中直接减免(经办人员必须当面告知患者)。
&&& 三、村级门诊统筹的管理
&&& 1.实行分级管理。我县村级门诊统筹实施的原则是分级管理,即:县级统筹,乡镇管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全县村级门诊统筹的业务指导与监督,乡镇卫生院全面负责本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的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业务指导,日常监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或随机对乡镇卫生院村级门诊统筹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考评督查。
&&& 2.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补偿材料的初审工作。原则上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必须有专人负责初审把关工作,负责审查定点村卫生室当期的网采药品、门诊处方、收费发票、补偿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按省卫计委卫基层秘[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在审核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补偿材料时,要实行总额控制,具体为:每月的门诊药品报销总额=网采药品总额×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多余的金额一律扣除;一般诊疗费支付人次原则上不超过参合人口人均1.5人次。
&&& 3.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分片管理人员负责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材料的复审工作。复审人员需认真查看各村室补偿材料,封面上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的亲笔签名及医院公章是否齐全、有无各村网采药品的相关证明资料、补偿登记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领款人签字是否真实完整、联系电话是否齐全等。凡是登记表内容不全、无网采药品的相关资料、签字不规范甚至胡编乱造清册及弄虚作假的补偿材料,一律扣留且新农合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 4.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将村级门诊统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卫生院后,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村卫生室,保证其正常运转,不得随意扣押、拖欠、拒付、挪用。
&&& 四、对村卫生室管理的相关要求
&&& 1.各村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农合门诊统筹相关政策,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参合农民账户补偿额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不得突击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次均处方值要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不得以乱收费等任何方式骗取门诊统筹基金。对于违反新农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将按规定暂停或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取消新农合门诊定点,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2.村卫生室要及时、真实地填写《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经病人本人签字,并留下病人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要做到门诊登记表、处方、发票与新农合信息系统上传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集中打票。
&&& 3.各定点村级卫生室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的症状特点,采取相应的治疗方式,不得滥用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及静脉输液,即所谓的“三素一汤”。 滥用抗生素、滥用激素、滥输液对居民健康造成极大的、长期的、隐患性危害。私自进药(不实行零差率)实质上变相套取了国家医改补助资金,同时对新农合基金安全形成很大冲击。按照省卫计委的卫基层秘[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村卫生室抗生素二联使用率不超过10%,激素使用率不超过5%,维生素使用率不超过10%,静脉输液率不超过25%。对于超出限额以上的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由村卫生室自行承担。
&&& 五、宣传政策,确保措施到位
&&&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要组织人员认真研读门诊统筹的相关政策,召开医院班子成员会,乡村医生会,认真解读门诊统筹政策,宣传政策要准确到位、不产生歧义。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管,要定期对所辖门诊定点村卫生室进行监督考核,落实定期公示制度,要不定期对本辖区村级卫生室有关新农合报销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实地回访,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对本辖区村级卫生室执行新农合政策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版权所有:霍邱县人民政府 霍邱县人民政府主办 霍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大院 邮编:237400 电话:、6080923 传真: 邮箱:新农合试卷2014及答案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新农合试卷2014及答案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新农合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及住院报销
参加了新农村医保,在湘雅医院门诊部就医有报销么!
门诊部分可以报销。追问:在湘雅医院门诊就医有报啊,那么在市级妇幼门诊有报吗?谢谢回答:应该是可以的,门诊只能部分报销。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报销比例
  (一)住院、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州外公立医院
  第一档
  起付线金额 不设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报销比例 70% 70% 65% 60% 50% 50% 年封顶线金额 住院:元; 门诊慢性病:3000元
  第二档
  起付线金额 不设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报销比例 80% 80% 75% 70% 60% 60%
  年封顶线金额 住院:元
门诊慢性病:5000元
  (二)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金额,报销比例:
  档次 项目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第一档 报销比例 70% 70% 65% 60% 50%
  年支付限额 200元
  第二档 报销比例 80% 80% 75% 70% 60%
  年支付限额 300元
  (三)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偿,医疗机构不得再向参保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不足部分再由城乡医疗基金给予补偿。上述资金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下列补偿标准: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州外公立医院
  平产 500元 1000元 1200元 800元
  难产 800元 1500元 1800元 1000元
  剖宫产 1200元 2000元 2500元 1200元
  对参保孕产妇出现严重产科并发症(如产科大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子宫破裂等)导致医疗费用不可避免地超出补偿标准的特殊病例,由医疗机构书面专题报告产妇所在县(市)、顶效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说明理由,并提供病历复印件,参保的孕产妇超出部分全部由城乡医疗基金报销,若无正当理由,超支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不花钱。
  一产多胎,从第二胎起,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每胎增加30%的补偿。
  二、部份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一)儿童(14周岁以下)白血病(儿童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在黔西南州内定点医院(三级以上)住院治疗,医药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免费治疗。经审核同意转院至黔西南州外公立医院(三级以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报销。
  (二)宫颈癌、乳腺癌。在黔西南州内定点医院(三级以上)住院治疗,医药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免费治疗。经审核同意转院至黔西南州外公立医院(三级以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报销。
  (三)慢性肾功能衰竭。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含门诊透析治疗),在黔西南州内定点医疗机构按90%的比例报销。经审核同意转院至黔西南州外公立医院(三级以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
  (四)白内障。参保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术,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助,每例(单侧)患者1600元,医院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患者要求提高晶体标准,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并填写申请书,患者签名备查。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术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不足部分再由城乡医疗基金给予补偿。
  三、器官捐献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对于捐献器官的参保人员,捐献器官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
  四、参保患者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
  参保患者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和《国家基本药物贵州省增补药品目录》(黔卫发〔2011〕46号)中药物,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药费按100%的比例全额报销。
如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7:05)转载▼
标签: 人文/历史
致全市城镇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镇居民朋友们: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施了。我市于2001年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5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一直是空白,高额的医疗费用给一些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其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全市人民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构建和谐新唐山,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列入“幸福工程”、“实事工程”,市委书记与群众面对面恳谈制度首场会议即确定为“全民医保”主题。通过积极争取,国务院批准我市为全国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市政府出台了《唐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决定从日起,在全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使您能及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我们把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内容介绍给您。
一、参保范围
户口在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校学生以学籍为准),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条件的人员(不含户口在以上五区享受异地养老金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主要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二) 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无用人单位居民;
(三) 处于劳动年龄段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症残疾人员、无用人单位持有《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
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其他非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上年龄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一)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年缴费标准为100元,财政补助60元,个人实缴4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承担。
(二)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居民年缴费标准为350元,财政补助150元,个人实缴200元。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不足我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分之一,今年按4125元认定)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资金承担。
(三)处于劳动年龄段的非从业人员年缴费标准为350元,财政补助80元,个人实缴270元。持有《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症残疾人员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补助。
三、参保办法
(一)各类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学生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享受低保、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其他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家庭成员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1份、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饿医疗证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而单位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单位开具证明(在校中小学生除外);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18周岁以下、无身份证、非在校学生类居民携带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享受低保、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需要提醒您的是,居民医保医疗待遇支付其为每年饿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后,次年1月1日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2007年的申报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四、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支付非学生类城镇居民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和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简称门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支付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缓解期的血液病门诊费用。
城镇居民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1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为10万元,非学生类城镇居民3.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分别为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五、就医办法
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后,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发的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或《唐山市城镇居民就医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就医时,需按医院规定交纳一定押金,出院结算时,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报销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六、其他需要提醒的问题
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应在当年缴费期及时参保,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其他年度参保时,要从符合参保条件年度起不交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期间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财政不予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后中断缴费又续保的也按此规定执行。
居民朋友们,我市已经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儿、还是花甲古稀的老人,都将沐浴在医疗保险的阳光之下。为了您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请赶快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您对此项制度还有想了解的,可以到您所在地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进行咨询。
祝大家身体健康!
唐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10月
望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合须知
1.参合条件:具有本区户籍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我区常住外来工作人员、在我区购买房产的人员、有合法生育证的即将于下一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
2.参合时间:每年的参合缴费时间为10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补偿须知
1.住院患者在定点直补医疗住院的直接在医院办理补偿兑付,在其他医院住院的带齐手续到街道民政办办理补偿兑付,所有住院费用在元以上的由街道医保中心初审后送区医保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补偿款。元以下的在街道医疗中心即审即付。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费用要减1000元起付线,可报费用补偿比例为15%,在营利性医院住院的费用不予补偿。
2.办理住院补偿所需资料:合作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或户口页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粮食直补存折复印件、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总清单共8种资料。
3.办理时间:每星期一、三、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补偿期限:参保患者出院后,要及时办理费用支付手续,不得超过第二运行年度的3月30日。
5.住院分娩:所有参合分娩对象在直补单位住院的,在医院直接办理补偿兑付手续,不是直补单位住院的带好手续到望城区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偿兑付。
6.意外伤害:因意外伤害受伤住院的,准备好6种资料后找村医保专干拿意外伤害调查表并按要求填好,组、村两级签字盖章后送街道民政办,经街道、村调查审核后,符合补偿条件的30天内接通知后来补偿兑付,不符合条件的通知领回资料,不予补偿兑付。
7.城镇居民住院补偿到望城区人社局医保中心办理。
8.其他: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等因时有政策变动,如有需求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 区医保中心
新农合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及住院报销由用户自行发布,新农合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及住院报销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自行分辨真伪。您现在的位置: >>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录入:admin3
编辑:admin3
洞政办发〔2015〕35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
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副局以上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
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
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农村村民互助共济意识,引导农民适时、合理就医,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门诊医疗费实行统筹补偿。
第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行&县级监督指导、乡村统筹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 乡镇合管站设专(兼)职管理员2~3名,在业务上由县合管办统一管理。
第六条 乡镇合管站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发动和公示工作,建立乡镇参合农民台账,管理参合农民信息档案,发放参合农民的合作医疗磁卡,同时监督管理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行为;
(二)定期核报本辖区参合对象费用补偿工作;
(三)定期向县合管办报告本乡镇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其他信息资料和统计报表;
(四)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缴费的筹集;
(五)负责本辖区意外伤害的鉴定及慢性病、特殊重大疾病的调查、核定;
(六)承办县合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七条 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全县统一管理,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94元标准核算。
第八条 乡镇合管站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确保基金安全。
第九条 门诊统筹分为普通门诊、特殊门诊、特殊重大疾病和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助、大病筛查补助及一般诊疗费。其中普通门诊每人每年50元,本省、本市、本县特殊门诊按每人每年10元统筹,乡镇卫生院特殊门诊补助按每人每年8元统筹,特殊重大疾病和慢性病门诊、大病筛查补助按每人每年16元统筹,一般诊疗费按每人每年10元统筹。&&&&&&&&&&&&&&&&&&&&&&&&&&&&&& &&&&&&&&&&&&&&&&&&&&&&&&&&&&&&&&&&&&&&&&&&&&&&&&&&&&&&&&&&&&&&&&&&&&&&&&&&&&&&&&&&
第十条 门诊统筹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普通门诊以家庭为单位限额补偿,优先用于住院使用,剩余部分限于本乡镇及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特殊门诊县内由定点医院结算,县外由有县派审核员的老区合管站结算,定期报县合管办结账。
第十一条 年度内个人补偿总费用(含门诊和住院)合并计算不超过封顶线150000元。
第十二条& 特殊门诊除产前筛查、尿毒症的透析及民营医院的单病种的补偿按2015年补偿标准外,其余的实行限额补助。
第十三条& 特殊门诊限在本乡镇、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
第十四条 乡镇合管站及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门诊医疗补偿台账,实行计算机管理,严格审核合作医疗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做到门诊医疗补偿登记簿、合作医疗磁卡、处方、门诊补偿台账四相符。
第十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合作医疗门诊医疗补偿专账。
第四章 医疗补偿
第十六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操作,获得门诊医疗补偿。
(一)补偿范围
门诊补偿范围:1.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试、静脉输液、液体续加、小儿头皮输液、清创缝合、换药、各种穿刺、针炙、其他治疗等)、挂号费(参加医改的县级公立医院);2.药品费(限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合作医疗目录内药品,每次处方原则上县级医院在300元以内,中心卫生院15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在100元以内,村卫生室在50元以内);3.检查费:省级医疗机构总检查费用400元,市级医疗机构总检查费用200元,县级医疗机构总检查费100元以下,乡镇卫生院总检查费50元以下。
(二)补偿标准
1.普通门诊以家庭为单位限额补偿实行单次门诊按80%比例报销,限于在本乡镇及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基金分配由各乡镇统筹分配,连续参合的年度结余的限额费可结转到农民个人账户,次年未参合的年度结余的限额费限年底用完。
2.特殊门诊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本县级定点医院看门诊发生的可报医药费按50%给予补偿;在本市级定点医院看门诊发生的可报医药费按45%给予补偿;在本省级定点医院看门诊发生的可报医药费40%给予补偿;在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达不到住院指征而确需治疗的进行特殊门诊补偿的基药全报,其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60%。
3.特殊门诊的封顶线:特殊门诊补偿累计封顶为本县级600元/人.年,本市级(含县)800元/人.年,本省级(含县、市)1000元/人.年,在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达不到住院指征而确需治疗的进行特殊门诊补偿的按月计划封顶,每日门诊总费用一般乡镇卫生院最高不超过100 元,中心卫生院最高不超过150 元,每月补偿不超过 10次,一般乡镇卫生院处方&100元/日,中心卫生院&150元/日,连续时间& 5天。
(三)补偿办法
1.普通门诊
参合农民因病在本乡镇定点卫生院及定点村卫生室凭卡和身份证进行医药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核对身份证,先行垫付参合农民的普通门诊限额补助金额,并由参合农民在电脑补偿单签字认可。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到老区合管站进行审核、结算。
2.特殊门诊
(1)县级医院实行即付即补(与住院补偿方法操作一样),按原报账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县合管办进行审核、结算。
(2)县外的由有县派审核员的老区合管站审核结算(时间、方法同住院结算一样)。
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门诊统筹补偿范围:
1.在本乡镇之外的医疗机构或本乡镇本村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除外);省外所有机构及本省、市、县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的特殊门诊费用;
2.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新型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
3.所有普通门诊检查费用及与此次门诊疾病无关的治疗费、药品费用;
4.经调查审核属舞弊行为的医疗费用;
5.《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洞政办发〔2013〕28号)规定不予报销的范围。
第五章 服务提供
第十八条 县合管办对参与合作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进行资格初审,统一以县卫生局的认定、发证为准,审批后发给&洞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证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普通门诊参合农民可凭新农合&一卡通&在本乡镇及村范围内(住院的除外)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第二十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时,必须坚持&先验卡,确认身份后补偿&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服务规范要求,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十二条 医务人员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治疗&的原则,引导农民合理就医。严禁开&大处方&、做&套餐式&的检查;单张处方口服药、肌注药不超过3天用量,静脉给药不超过1天用量,瓶装、盒装药不超过1个最小包装单元;抗生素联合使用不得超过二个品种;严禁乱收费;严禁使用与本次疾病无关的检查、药品。
第二十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参合患者,经普通门诊治疗三天仍不能明确诊断及好转者,应转上级医院治疗。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将《现行有效医疗服务价格》、《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及新农合有关政策上墙公示,确保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条 实行医疗费用门诊补偿情况公示制。乡镇合管站每月公示本乡镇新农合门诊医疗补偿情况,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本村新农合门诊医疗补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乡镇合管站每季度要对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门诊医疗补偿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县合管办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乡镇合管站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举报箱。对投诉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和回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合管办负责解释。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上一篇:[ 04-29 ]
下一篇:[ 04-15 ]
DongKou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洞口县人民政府主办 洞口县政府信息办承办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22300
湘ICP备号 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江苏省新农合异地就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