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智慧园南宁午托班管理制度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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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小区竟有26个午托班 矛盾爆发学生被堵门外
原标题:南宁一小区竟有26个午托班 矛盾爆发学生被堵门外
  凤翔路香格里拉二期小区有26个午托班,占用了小区的公共资源 昨天中午,小区业主与午托班的矛盾爆发了――
  百余午托学生被堵小区门外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袁夏岚 文/图
学生放学后被堵在小区门口
  核心提示
  南宁市凤翔路香格里拉二期业主与午托班的矛盾由来已久,该小区共有4栋6个单元400多户,但却有26家午托班。小区旁的凤翔路小学放学后,数百个参加午托班的学生便涌入该小区,由此带来了公共资源长期被占、设备经常损坏、卫生状况突出、影响业主休息等问题,物业和业主苦恼不已。
  昨日上午,不少业主聚在一起,商量要更换门禁禁止午托班学生入内。11时20分放学后,部分业主和物业一起堵在小区门口阻止午托班的学生和老师进入,双方僵持了1个多小时。
  矛盾激化
  业主抵制午托班
  学生放学站门外
  昨日上午,南宁市凤翔路香格里拉二期小区业主深受午托班打扰,经业主委员会牵头,业主打算更换所有门禁,以此禁止午托班的学生进入。记者来到小区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业主和家长,正如业主们所说的,闻到“风声”的午托班已经把挂在外墙的广告牌收好,“消失”得寻不到踪迹。
  上午11时20分,小区隔壁的凤翔路小学一放学,一批批学生在几个大人带领下准备排队进入小区,但被保安和部分业主拦在了门外,只好在门外等待。带着学生的午托班老师,不停地和业主、物业工作人员商量,希望能先让学生们进去吃饭、午休,但情绪激动的业主表示,已多次通知不让再开了,但午托班仍继续,这次再也不会忍了,坚决堵住门口。
  一些家长闻讯而来,也加入了与业主和物业“理论”的阵营。时值中午,天气炎热,双方坚持了1个多小时,最后以孩子们绕道后门进入小区,此事方告一段落。
  业主苦恼
  午托班400个孩子
  占用小区公共资源
  原来,香格里拉二期业主与午托班的矛盾由来已久,此次冲突一触即发。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从2008年11月交房,共有4栋6个单元400多户,相距不到百米的凤翔路小学2011年8学开办,这本是方便小孩就近入学的好事。但从小学开办之日起,午托班就陆续在小区内开办,“开始只是几家,大家也都能忍,但从2012年开始,越来越多,直到我们忍无可忍了。”小区业主李女士如此说道。
  据香格里拉二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谢先生介绍,小区共有26个午托班,每个午托班学生人数从10多人到30多人不等,算下来至少有400多个午托学生,“对小区的影响非常大,这些午托学生占用小区公共资源,最直接的是占用电梯,导致电梯和门禁经常坏,公摊电费增加,业主无法使用电梯。
  此外,还有卫生问题、安全问题,以及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去年年底,小区一天之内就发生了4起入室盗窃案,这和人员混杂、门禁失灵脱不了干系。”
  “中午一放学,成群的小孩在门口排队进小区,挤电梯时,18层每一层摁一遍,有时候从1楼到5楼都要半个小时,恼火得很。”业主李女士认为生活质量大大降低,坚决要求午托班搬出去。反对午托班的业主对午托班提出了缴纳6万元电梯维修费、搬出小区或者多交物业费的要求。
  物业无奈
  无法可依
  也无执法权
  小区物业经理阮志龙告诉记者,占用公共资源、安全问题、隐私问题、卫生问题以及影响生活是业主投诉最多的,“现在小区几个单元的门禁基本都是坏的,电梯主板也经常烧,仅去年,就花了6万元维修费,至今还欠着,业主委员会要求这26户托幼机构共同承担这6万元的维修费,但被他们拒绝了。”阮经理表示,来自业主的抵制声音越来越多,给物业施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从2012年开始,物业就开始做把住房出租给午托班的业主的工作,并提醒午托班的老师,不要让学生践踏草坪,不要损坏小区公共设备,同时还要注意安全,“多了这些小孩,物业的压力很大,孩子出了意外,我们脱不了干系。”
  事实上,物业对于午托班很无奈,虽然出租住房给午托班都要在物业处登记。但一方面,有的业主声称自己有处置自己住房的权利,往往是租出去后物业才知道;另一方面,午托班进来后,物业不可能对小学生采取强硬的措施。物业经理阮志龙表示,业主委员会曾在2013年做过统计,有86%的业主反对午托班,物业随后逐一告知各午托班不要再招生了,但都不听。“还没有专门针对午托班的法规,再者,就算业主再施压,我们也无执法权。”
  为什么一个不大的小区有那么多家午托班和数百个需要午托的学生?记者了解到,凤翔路小学距香格里拉二期小区不到百米,且学生放学不用过马路就可以到小区,安全又方便是家长考虑的因素。在昨天的冲突现场,一些担心孩子安全的家长闻讯而来,与阻止学生进入的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僵持不下。绝大多数家长都认为小区业主和物业不应该阻止学生进入。
  家长冯女士认为,需要午托的学生,要么是家长上班无暇照顾,要么是离家太远回家不方便,就近午托方便了家长和学生,且午托只占用两个多小时,影响有限。家长江先生则表示,有问题可以协商,家长可以每个月都交点钱贴补物业费,不要全部禁止午托班。
  律师观点
  小区办午托班
  要征得相关业主同意
  业主是不是想租给谁就租给谁?午托班是不是想办就能办?
  记者咨询了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华,沈律师表示,午托班并非想办就能办。首先办午托班是经营性行为,需要有相关营业执照。其次虽无有直接针对午托班的法律法规,但《物权法》等相关法规对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有明确的规定。沈律师解释,按照《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住宅若要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出租,业主事先要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般是指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
  此外,沈律师表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制定本小区的管理规约,规定不允许业主出租给午托班,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则所有业主都要遵守。
  也就是说,住房不是想租给谁就能租给谁,午托班也不是想办就能办的。
  记者调查发现,有小学的地方都有校外午托班,多以民居为单位
  午托市场巨大 管理还待加强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胡玲玲 袁夏岚
  核心提示
  由午托班引发的矛盾并不少见,本报也曾多次接到市民的反映,有家长提出学校能不能开设午休房、教育部门能不能出台针对午休班的管理办法。记者昨日对南宁市午休班现状作了调查,了解了家长、学校对这一现象的看法,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僧多粥少
  学校午休房少
  中午放学,记者在一所小学门口看到,除了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外,还有一些人员举着“××午托”牌子接走一批学生。
  “就我们了解,这在南宁市各小学门口都不是新鲜事了。”该校一名老师表示,由于学校没有午休室,有很多孩子都是去附近的校外午托机构吃饭、休息。
  本报记者初步了解,目前除了青秀区的部分小学设有午休室外,南宁市其他城区小学基本都取消了安排学生在校午休的做法。而有午休室的小学也因为场地有限,能够安排在校午休的学生只是少数一部分。
  对于学校建立午休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校长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学校给孩子提供午休室,但是比例却不到20%,因此,只能安排家庭离校较远的学生以及特别需要关注的孩子。“就我了解,南宁市有提供午休室的小学,比例很少有达到50%的,更别说全部安排了。”
  据了解,对于之前建好的学校,从自治区乃至南宁市都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在学校里划出专门区域安排在校学生午休,之前曾经有过相关的禁令,但在学生家长们的迫切需求下,也有所缓和了。在这样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学校午休房在家长眼中成了抢手的“香馍馍”。
  校外午托
  家长退而求其次
  “知道现在社会上的午托机构大多是没有证照的,但也是没办法啊。” 本报家长学校群里的网友“绿橘子”无奈地表示,这个观点估计也能代表大多数家长的心声。
  本报记者在群里发起这个话题后,家长们的话匣子纷纷打开。“坐看云起”说,自己孩子的学校没有午托,都是去外面的私人开的午托机构;“诺妞”则感慨,学校的午托名额少的噢,根本挤不进去;“絮语”认为,虽然现在孩子是就近上学,但家长们不是就近上班啊;“不如沉默”无奈地表示,家里没老人接送,家长们下班时间又比孩子晚……
  大家都感慨,也知道卫生、安全等方面外面的午托机构肯定赶不上学校里面的午休室,但是退而求其次,也算是解决了家长们的后顾之忧。相对于找保姆,一则还不如送去午托机构放心;二则价格方面比较起来,午托机构还是占了优势。
  对于家长们来说,学校的午休室能解决孩子的中午休息问题当然是最好,但是目前来看,很多客观因素制约,这几乎不太可能实现。“如果午托机构是学校午休室不足的补充,我们很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出台明文规定,对社会上这些午托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市民卢女士建议,机构能做到相关资质证照齐全,相关部门日后能做到监管到位。
  学校苦衷
  招生远超预期
  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凤翔路小学副校长黄琅华得知,学校其实早在星期三(21日)的时候,就让班主任以短信或者QQ留言的方式,将香格里拉二期业委会星期五(23日)会有抵制学生进去午托的行动的,但最后还是发生了矛盾。
  “凤岭这边学校少,但是周边小区却众多,我们的招生压力很大,远远超过预期。”黄琅华告诉本报记者,按照当初的规划,学校有24个班的教室,但是现在在校生已经超过1500人。而学校建设时,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没有明文规定,学校必须设有学生午休室场所,所以学校目前是没有午休室的。
  在南宁市,凤翔路小学并不是个例。城市人口增长,招生压力巨大,按照生源地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肯定是优先考虑教学用地。不少小学的校长在说到这个问题时,也都很无奈。
  此外,本报记者还了解到,南宁市的小学里并没有学校有专门的生活老师来安排、监管孩子午休、午餐,基本上都是由班主任及任课老师代管,这样一来,无疑也增加了老师们的压力。
  新建学校
  午托房按学生人数40%配置
  现在看来,校外午托机构有种“见缝插针”的感觉。不过,这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够负责并监管的事情,到目前为止,我区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来约束它,这还是一块空白地带。
  据了解,校外午托机构开设门槛很低,多数以居民住宅为单位,没有证照基本都是“黑户”,也不需要去相关部门备案等级,完全呈现一种“放羊”状态,只要不出问题,也就默默存在了。
  不过,让家长们欣慰的是,日,南宁市召开了《南宁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新闻发布会,《标准》中增加了小学午托用房的建设内容,《标准》发布之后新建的小学午托用房按学生人数40%配置,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监管空白
  南宁尚无午托房管理法规
  涉及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问题的午托机构同时也是商业机构,它涉及人身安全、物价、卫生、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最好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进行监管。据了解,广西目前并没有出台有关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是这几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做调研。
  最近一次被提出是在去年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林才丰等13名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订适合南宁实际的《南宁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对午托行业的成长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如明确校外午托机构的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准入标准、服务要求、法律责任、监督管理,明确午托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保证校外午托机构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他山之石
  深圳率先出台校外午托管理办法
  一间房几张床不能办午托
  据记者了解,午托班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处于管理“真空地带”,只有少数城市出台了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有可借鉴之处。
  深圳市2008年出台了《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备受争议的校外午托机构由此得以“转正”,但同时也被戴上了“紧箍咒”。该《办法》规定,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场地建筑面积应在80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平方米以上。
  除了营业场所要求,校外午托机构还要保证午托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营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政府鼓励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分散午托期间的各种风险。
  对于午托机构的资质,该《办法》规定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及公民个人均可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向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批准文件,并确定可接收学生的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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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小区竟有26个午托班 矛盾爆发学生被堵门外
日 10:16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原标题:南宁一小区竟有26个午托班 矛盾爆发学生被堵门外
  凤翔路香格里拉二期小区有26个午托班,占用了小区的公共资源 昨天中午,小区业主与午托班的矛盾爆发了――
  百余午托学生被堵小区门外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袁夏岚 文/图
学生放学后被堵在小区门口
  核心提示
  南宁市凤翔路香格里拉二期业主与午托班的矛盾由来已久,该小区共有4栋6个单元400多户,但却有26家午托班。小区旁的凤翔路小学放学后,数百个参加午托班的学生便涌入该小区,由此带来了公共资源长期被占、设备经常损坏、卫生状况突出、影响业主休息等问题,物业和业主苦恼不已。
  昨日上午,不少业主聚在一起,商量要更换门禁禁止午托班学生入内。11时20分放学后,部分业主和物业一起堵在小区门口阻止午托班的学生和老师进入,双方僵持了1个多小时。
  矛盾激化
  业主抵制午托班
  学生放学站门外
  昨日上午,南宁市凤翔路香格里拉二期小区业主深受午托班打扰,经业主委员会牵头,业主打算更换所有门禁,以此禁止午托班的学生进入。记者来到小区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业主和家长,正如业主们所说的,闻到“风声”的午托班已经把挂在外墙的广告牌收好,“消失”得寻不到踪迹。
  上午11时20分,小区隔壁的凤翔路小学一放学,一批批学生在几个大人带领下准备排队进入小区,但被保安和部分业主拦在了门外,只好在门外等待。带着学生的午托班老师,不停地和业主、物业工作人员商量,希望能先让学生们进去吃饭、午休,但情绪激动的业主表示,已多次通知不让再开了,但午托班仍继续,这次再也不会忍了,坚决堵住门口。
  一些家长闻讯而来,也加入了与业主和物业“理论”的阵营。时值中午,天气炎热,双方坚持了1个多小时,最后以孩子们绕道后门进入小区,此事方告一段落。
  业主苦恼
  午托班400个孩子
  占用小区公共资源
  原来,香格里拉二期业主与午托班的矛盾由来已久,此次冲突一触即发。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从2008年11月交房,共有4栋6个单元400多户,相距不到百米的凤翔路小学2011年8学开办,这本是方便小孩就近入学的好事。但从小学开办之日起,午托班就陆续在小区内开办,“开始只是几家,大家也都能忍,但从2012年开始,越来越多,直到我们忍无可忍了。”小区业主李女士如此说道。
  据香格里拉二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谢先生介绍,小区共有26个午托班,每个午托班学生人数从10多人到30多人不等,算下来至少有400多个午托学生,“对小区的影响非常大,这些午托学生占用小区公共资源,最直接的是占用电梯,导致电梯和门禁经常坏,公摊电费增加,业主无法使用电梯。
  此外,还有卫生问题、安全问题,以及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去年年底,小区一天之内就发生了4起入室盗窃案,这和人员混杂、门禁失灵脱不了干系。”
  “中午一放学,成群的小孩在门口排队进小区,挤电梯时,18层每一层摁一遍,有时候从1楼到5楼都要半个小时,恼火得很。”业主李女士认为生活质量大大降低,坚决要求午托班搬出去。反对午托班的业主对午托班提出了缴纳6万元电梯维修费、搬出小区或者多交物业费的要求。
  物业无奈
  无法可依
  也无执法权
  小区物业经理阮志龙告诉记者,占用公共资源、安全问题、隐私问题、卫生问题以及影响生活是业主投诉最多的,“现在小区几个单元的门禁基本都是坏的,电梯主板也经常烧,仅去年,就花了6万元维修费,至今还欠着,业主委员会要求这26户托幼机构共同承担这6万元的维修费,但被他们拒绝了。”阮经理表示,来自业主的抵制声音越来越多,给物业施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从2012年开始,物业就开始做把住房出租给午托班的业主的工作,并提醒午托班的老师,不要让学生践踏草坪,不要损坏小区公共设备,同时还要注意安全,“多了这些小孩,物业的压力很大,孩子出了意外,我们脱不了干系。”
  事实上,物业对于午托班很无奈,虽然出租住房给午托班都要在物业处登记。但一方面,有的业主声称自己有处置自己住房的权利,往往是租出去后物业才知道;另一方面,午托班进来后,物业不可能对小学生采取强硬的措施。物业经理阮志龙表示,业主委员会曾在2013年做过统计,有86%的业主反对午托班,物业随后逐一告知各午托班不要再招生了,但都不听。“还没有专门针对午托班的法规,再者,就算业主再施压,我们也无执法权。”
  为什么一个不大的小区有那么多家午托班和数百个需要午托的学生?记者了解到,凤翔路小学距香格里拉二期小区不到百米,且学生放学不用过马路就可以到小区,安全又方便是家长考虑的因素。在昨天的冲突现场,一些担心孩子安全的家长闻讯而来,与阻止学生进入的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僵持不下。绝大多数家长都认为小区业主和物业不应该阻止学生进入。
  家长冯女士认为,需要午托的学生,要么是家长上班无暇照顾,要么是离家太远回家不方便,就近午托方便了家长和学生,且午托只占用两个多小时,影响有限。家长江先生则表示,有问题可以协商,家长可以每个月都交点钱贴补物业费,不要全部禁止午托班。
  律师观点
  小区办午托班
  要征得相关业主同意
  业主是不是想租给谁就租给谁?午托班是不是想办就能办?
  记者咨询了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华,沈律师表示,午托班并非想办就能办。首先办午托班是经营性行为,需要有相关营业执照。其次虽无有直接针对午托班的法律法规,但《物权法》等相关法规对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有明确的规定。沈律师解释,按照《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住宅若要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出租,业主事先要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般是指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
  此外,沈律师表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制定本小区的管理规约,规定不允许业主出租给午托班,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则所有业主都要遵守。
  也就是说,住房不是想租给谁就能租给谁,午托班也不是想办就能办的。
  记者调查发现,有小学的地方都有校外午托班,多以民居为单位
  午托市场巨大 管理还待加强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胡玲玲 袁夏岚
  核心提示
  由午托班引发的矛盾并不少见,本报也曾多次接到市民的反映,有家长提出学校能不能开设午休房、教育部门能不能出台针对午休班的管理办法。记者昨日对南宁市午休班现状作了调查,了解了家长、学校对这一现象的看法,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僧多粥少
  学校午休房少
  中午放学,记者在一所小学门口看到,除了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外,还有一些人员举着“××午托”牌子接走一批学生。
  “就我们了解,这在南宁市各小学门口都不是新鲜事了。”该校一名老师表示,由于学校没有午休室,有很多孩子都是去附近的校外午托机构吃饭、休息。
  本报记者初步了解,目前除了青秀区的部分小学设有午休室外,南宁市其他城区小学基本都取消了安排学生在校午休的做法。而有午休室的小学也因为场地有限,能够安排在校午休的学生只是少数一部分。
  对于学校建立午休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校长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学校给孩子提供午休室,但是比例却不到20%,因此,只能安排家庭离校较远的学生以及特别需要关注的孩子。“就我了解,南宁市有提供午休室的小学,比例很少有达到50%的,更别说全部安排了。”
  据了解,对于之前建好的学校,从自治区乃至南宁市都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在学校里划出专门区域安排在校学生午休,之前曾经有过相关的禁令,但在学生家长们的迫切需求下,也有所缓和了。在这样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学校午休房在家长眼中成了抢手的“香馍馍”。
  校外午托
  家长退而求其次
  “知道现在社会上的午托机构大多是没有证照的,但也是没办法啊。” 本报家长学校群里的网友“绿橘子”无奈地表示,这个观点估计也能代表大多数家长的心声。
  本报记者在群里发起这个话题后,家长们的话匣子纷纷打开。“坐看云起”说,自己孩子的学校没有午托,都是去外面的私人开的午托机构;“诺妞”则感慨,学校的午托名额少的噢,根本挤不进去;“絮语”认为,虽然现在孩子是就近上学,但家长们不是就近上班啊;“不如沉默”无奈地表示,家里没老人接送,家长们下班时间又比孩子晚……
  大家都感慨,也知道卫生、安全等方面外面的午托机构肯定赶不上学校里面的午休室,但是退而求其次,也算是解决了家长们的后顾之忧。相对于找保姆,一则还不如送去午托机构放心;二则价格方面比较起来,午托机构还是占了优势。
  对于家长们来说,学校的午休室能解决孩子的中午休息问题当然是最好,但是目前来看,很多客观因素制约,这几乎不太可能实现。“如果午托机构是学校午休室不足的补充,我们很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出台明文规定,对社会上这些午托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市民卢女士建议,机构能做到相关资质证照齐全,相关部门日后能做到监管到位。
  学校苦衷
  招生远超预期
  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凤翔路小学副校长黄琅华得知,学校其实早在星期三(21日)的时候,就让班主任以短信或者QQ留言的方式,将香格里拉二期业委会星期五(23日)会有抵制学生进去午托的行动的,但最后还是发生了矛盾。
  “凤岭这边学校少,但是周边小区却众多,我们的招生压力很大,远远超过预期。”黄琅华告诉本报记者,按照当初的规划,学校有24个班的教室,但是现在在校生已经超过1500人。而学校建设时,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没有明文规定,学校必须设有学生午休室场所,所以学校目前是没有午休室的。
  在南宁市,凤翔路小学并不是个例。城市人口增长,招生压力巨大,按照生源地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肯定是优先考虑教学用地。不少小学的校长在说到这个问题时,也都很无奈。
  此外,本报记者还了解到,南宁市的小学里并没有学校有专门的生活老师来安排、监管孩子午休、午餐,基本上都是由班主任及任课老师代管,这样一来,无疑也增加了老师们的压力。
  新建学校
  午托房按学生人数40%配置
  现在看来,校外午托机构有种“见缝插针”的感觉。不过,这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够负责并监管的事情,到目前为止,我区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来约束它,这还是一块空白地带。
  据了解,校外午托机构开设门槛很低,多数以居民住宅为单位,没有证照基本都是“黑户”,也不需要去相关部门备案等级,完全呈现一种“放羊”状态,只要不出问题,也就默默存在了。
  不过,让家长们欣慰的是,日,南宁市召开了《南宁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新闻发布会,《标准》中增加了小学午托用房的建设内容,《标准》发布之后新建的小学午托用房按学生人数40%配置,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监管空白
  南宁尚无午托房管理法规
  涉及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问题的午托机构同时也是商业机构,它涉及人身安全、物价、卫生、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最好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进行监管。据了解,广西目前并没有出台有关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是这几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做调研。
  最近一次被提出是在去年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林才丰等13名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订适合南宁实际的《南宁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对午托行业的成长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如明确校外午托机构的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准入标准、服务要求、法律责任、监督管理,明确午托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保证校外午托机构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他山之石
  深圳率先出台校外午托管理办法
  一间房几张床不能办午托
  据记者了解,午托班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处于管理“真空地带”,只有少数城市出台了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有可借鉴之处。
  深圳市2008年出台了《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备受争议的校外午托机构由此得以“转正”,但同时也被戴上了“紧箍咒”。该《办法》规定,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场地建筑面积应在80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平方米以上。
  除了营业场所要求,校外午托机构还要保证午托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营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政府鼓励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分散午托期间的各种风险。
  对于午托机构的资质,该《办法》规定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及公民个人均可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向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批准文件,并确定可接收学生的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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