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三小场所违法违规行为隐患类别怎么区分

整治“三小场所”清除消防隐患---晶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第A17版: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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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三小场所”清除消防隐患
龙岗公安分局爱联警方集中开展消防整治
为迎接农历新年,消除火灾隐患,近日,龙岗公安分局爱联派出所借势“平安龙岗14”专项行动,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了解到,该行动将持续至2月18日,主要针对辖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据民警介绍,截至目前,爱联派出所已对辖区内所有存在经营、储存、住宿、生火做饭等“三合一”违规现象的集贸市场、废品回收站、沿街铺面等火灾隐患突出场所进行清查。其中,查封集贸市场商铺4家、废品回收站2家、沿街铺面8家,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晶报记者 许士磊 摄影报道里水督查组全面排查“三小场所”消防隐患
[视频库视频: 里水全面排查“三小场所”消防隐患]
  昨日(8月1日),里水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梁耀雄带领督查组,对里水社区的宾馆、美容美发店、网吧等“三小场所”开展消防隐患专项整治,严查“三合一”违规行为。&
  在朝阳路,检查人员对沿线的宾馆、美容美发店、网吧、休闲会所等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发现,仍然有部分店铺存在“三合一”现象。这家提供养生项目服务的店铺设在二楼经营,检查人员向店内人员询问相关情况,他们都否认违规住人。不过,现场摆放的煮食的炉具和所晾挂的衣物就使他们露出了马脚。而这家宾馆就存在电线乱拉接、货物乱堆放,逃生标识设置不规范、消防器材不足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依法对存在“三合一”的场所实施停水停电处理;并责令经营者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马上将住宿人员搬离,并必须配好配足灭火器、应急灯、漏电开关、简易烟感器等消防设施。
  镇消防部门表示,在检查中他们发现,部分从业人员与执法组玩“游击战”,对此,他们将继续推行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从源头上做好防控,将对这些场所进行常态化管理,对违规的场所一律查封,限期整改。
  据统计,今年5月以来,里水共排查“三小场所”5800多间,其中发出勒指令1584份,实施停水、停电处理555间。清溪镇2015年&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的要求,镇政府决定从2015年8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住人等安全隐患加强排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东莞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为重点,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清溪镇“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梁绍光任组长,镇委委员贺贤厦任副组长,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新莞人管理服务中心、安监分局、工商分局、经贸办、城建办、镇火灾隐患整治办、供电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主任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清溪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长孙盛辉担任。
三、整治原则
我镇“三小”场所、出租屋数量大,隐患多,整治难度大,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以下原则:
(一) 属地管理原则。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各挂点联系领导为所挂点联系村(居)、警务区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以村为基本单位,分层次划分“大、中、小”三级网格,即以镇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村、社区为“中网格”,以楼院、村民小组为“小网格”,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层级分明、责任清晰;网格精细、机制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镇与村(居)、警务区要签订辖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隐患整治责任书,形成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框架的工作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警务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绩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实绩量化考核评定直接挂钩,增强工作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全镇各村(居)引入“网格化”管理智能手机终端,各村网格巡查员将通过使用手机终端排查火灾隐患,随时随地传输消防监管图像资料,做到“一户一建档”、“一查一录入”。我办中级网格员使用该手机终端系统对各村网格员执行消防监督检查作业、整改、处罚,系统分析并评价消防管理工作,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效率,推进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 目标管理原则。按照各村(居)、警务区制定的工作计划,各村(居)平均每周检查“三小”场所不少于30间、出租屋不少于30间,“三小“场所、出租屋各发出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各不少于5份,并于每周五将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复印件及“三小”场所、出租屋检查台账报送镇火灾隐患整治办。网格化化管理的手机终端系统则要求每个中级网格员每个月要给本村小网格员下发70条任务,我办中级网格员使用手机终端机监督检查各村任务的完成情况。镇火灾隐患整治办于每月月底对整治数据进行统计,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居),镇火灾隐患整治办、新莞人服务站、警务区以书面通知形式通报该单位的挂点联系领导以及单位领导。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5年8月1日开始至2015年10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及自查自改,督查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8月7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村(居)、警务区要结合当地的实际,于8月7日前认真制订专项整治计划并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狠抓落实。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分层次划分网格,将辖区内所有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明确各网格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采取专人问责制。
(二)各村(居)、警务区组建火灾隐患巡查队。必须设有专门的办公场地,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于8月7日前将消防隐患巡查队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到镇火灾隐患整治办。
(三)各村(居)、警务区制定本辖区的全面整治计划书,并于8月7日前将计划书报送镇火灾隐患整治办。计划书须要求在整治期内将辖区范围每一间“三小”场所、出租屋彻查一遍。
(四)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将整治标准发放到各村(居)、警务区、新莞人服务站,再由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派发到具体每间“三小”场所、出租屋。各“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在8月7日前必须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组织自查自改。
(五)各(村)居委会、警务区和新莞人服务站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的负责人于2015年8月7日在清溪消防大队召开一次“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8月10日- 10月31日)。各村(居)火灾隐患巡查队、新莞人服务站、各警务区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按照整治标准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隐患的场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到期还没整改完毕的,一律由镇火灾隐患整治办牵头,联合镇公安分局、新莞人服务中心、镇供电分局等有关单位依法查封、取缔。并对拒不整改的场所而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2日-11月6日)。各村(居)、警务区、工业园在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彻底检查一遍后,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2015年10月 31日前将报告上报镇火灾隐患整治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居)隐患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分,并将结果向全镇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项整治成效量化考评体系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各村(居)、警务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整治工作总分为100分。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督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组到各村(居)、警务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按《清溪镇2015年“三小”场所消防隐患整治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件1)和《清溪镇2015年出租屋消防隐患整治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件2)对各村(居)、警务区的整治工作予以考评,累计扣分40分以上的,该村(居)、警务区“三小”场所整治或出租屋整治的消防隐患安全年度考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工作进展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对工作积极的先进村(居)及个人实行奖励。
(二)将火灾隐患消除在前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村(居)在“三小”场所、出租屋办理牌照需要村委会盖章前,必先由村(居)、火灾隐患整治办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才给予盖章。村火灾隐患整治办对新办证照的检查场所应建立完善的档案。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工作中要注意发挥新闻宣传的覆盖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传媒平台和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对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进行公告,使专项整治工作人人皆知,共同参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事关社会稳定。各职能部门、村(居)、警务区必须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打造“平安清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村(居)“一把手”要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村(居)、警务区要根据镇的统一布置,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计划,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有计划、有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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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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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
5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工商、安监、文广新局等部门,开展“三小场所”消防隐患排查,要求相关单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责任措施,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重点对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进行检查。在市区一家时装生产工厂,执法人员对生产车间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员工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知识是否掌握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厂家加强消防设备维护检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检查组还对市区小型旅社和休闲娱乐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情况,同时对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测试。检查中发现,一家旅社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应急照明设备数量不足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在一家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烟雾报警系统因系统故障无法报警,消防设备控制室也无人值班,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单位停业整顿,接受处理。
检查中,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要时刻敲响消防安全警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清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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