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正的ppp模式需要什么人才

【字号: 】 【】 【】
PPP项目披露如火如荼 真实签约率不足两成
作者:来源:新华网
  PPP项目披露如火如荼 真实签约率不足两成  业内人士表示,在固定投资大幅下滑的背景下,需要尽快完善制度环境,做好项目推介,同时加快项目签约  近期,受政策驱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加速披露,然而,实际项目签约率却并不高。近日,一家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产业资本公司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目前全国大约有41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引入PPP模式存在各种阻力,比较典型的是,为了不丧失投资决定权,一些地方政府人为地设置社会资本准入门槛,甚至个别城市直接拒绝PPP模式。”  该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环保行业的PPP项目推进较快,比如污水处理领域的项目。”  使用者付费项目  更吸引社会资本  对于PPP项目签约率低的现状,《证券日报》记者从其他层面也得到证实,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刘琦敏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4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筹划和推动PPP项目建设。日,财政部公布了PPP示范项目名单,共包括15个省市的30个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30个项目中有22个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占比73%。“从项目所属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供水供暖等‘使用者付费’的经营性项目,这类项目收益较为稳定,容易吸引社会资本。”  此外,民生证券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2014年9月份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前后,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推出的总额约1.6万亿元的PPP项目。但到目前为止,真正签约的大约为2100亿元,仅占总额八分之一。若据此粗略计算,1.6万亿元的PPP项目投资规模,实际签约落地仅有13%,尚不足总盘子的两成。  不断推进PPP项目建设  虽然签约率不高,但中央与地方均在加大推广力度。财政部6月8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进行工作部署。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会议上表示,目前在推广PPP模式的过程中,做好顶层设计的“当头炮”已经打响,今后的关键在于“真刀真枪”地推进项目建设。同时,会上提出要抓紧筛选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同时将加快处理首批示范项目中未能签约落地的项目。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5月份公布的PPP项目库中已经有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达到1.97万亿元,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许昆林近日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首批PPP项目早日实施,同时在近期向社会推介第二批PPP项目。“我们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同时,国家发改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PPP前期费用等多种方式,推动这些项目尽快落地。”  PPP模式并非单纯为融资  刘琦敏表示,PPP模式的优势显著,首先,PPP模式可以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情况下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需求;其次,PPP模式结合了政府和社会资源的优势,有助于引入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刘琦敏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对PPP模式的反应迅速,很多把PPP模式当作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来替代城投债等传统融资方式。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为PPP而PPP的现象,前期论证简单,甚至连基本的交易结构设计也没有,直接将原有项目改头换面,作为PPP项目推出。这是对PPP模式的极大误解,如果任其按照这一思路发展下去,不仅无法发挥PPP模式该有的作用,反而会陷入新一轮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  “PPP更加强调一种发展模式,其侧重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分工协作,科学而高效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模式。融资职能是其次要的、附加的功能。”刘琦敏表示。  双头管理让地方政府纠结  对于目前PPP项目落地存在的问题,刘琦敏与上述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公司负责人均提到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双头监管不利于PPP模式的发展。  刘琦敏表示,当前,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均成为PPP模式的牵头部门,两部门也都在统筹规划PPP工作。虽然两部门所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大致相同,但在细节上难免有出入,比如财政部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中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排除在社会资本之外,而国家发改委则无此要求。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令参与者无所适从,不利于PPP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的PPP项目库存在冲突,目前已经出现地方政府对于入选哪一方面项目库产生纠结。”上述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公司负责人称。  民生证券宏观研究院研究员张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展望未来,在固定投资大幅下滑的背景下,需要尽快完善PPP制度环境,做好项目推介,同时加快项目签约。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全国推出1.6万亿元的PPP项目:真正签约仅占1/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越来越成为一个“热点关键词”,但同时,也引发一些“叫好不叫座”的质疑。  此前媒体援引有研究机构发布的报告称,自2014年9月前后,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推出总额约1.6万亿元的PPP项目,但真正签约的大约为2100亿元,仅占总额的1/8。  “1.6万亿元,我不知道怎么统计出来的。但我看见过这个数据,签订合同的比率确实大约是13%。全国各地大致就是10%~20%签订了合同。”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24日对与PPP项目有关的质疑作出回应。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召开例行发布会。在谈到“稳投资”时,罗国三阐述了5个要点,其中之一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推进PPP模式”。  “大家对PPP模式推动寄予厚望,但具体怎么样实施,普遍存在一种困惑和迷茫。”罗国三坦诚地说。  因此,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包括一些有比较成熟经验的地方,收集案例,把培训列入发改委系统的培训计划。正在准备发通知,对一些具体的工作实施进行规划。  有的省份提出的PPP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量很大,发改委会作初步梳理。罗国三称:“恐怕还有不少的项目不具备实施的条件。”  PPP项目主要是在地方实施,中央层面主要提供一些政策支持。从地方来看,发改委正在收集、汇总地方的PPP项目,准备在国家发改委建一个项目库。“当然这些项目库是经过一定的筛选。”罗国三称。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60号文件)。  罗国三透露,国务院60号文件印发以后,发改委也印发了指导意见,从适用领域、操作流程、操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此外,为了有效地解决地方反映的PPP项目缺少期限匹配、成本适当的金融支持的问题,发改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通知,提出了国开行对PPP项目提供利率的优惠,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0年的一些差异化的信贷政策。  “确实在推行PPP模式当中存在一些问题。”罗国三称。但他也认为,效果也在逐步显现。  在4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上,财政部长楼继伟的讲话也再次谈到PPP模式。  “目前,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广PPP项目,包括与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合作,加强PPP项目的规范运作并防范风险。”楼继伟称。  一些地方推行PPP模式取得一定成效。比如四川省富顺县成功采用TOT模式以6663.41万元将已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特许运营权转让给北京首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即:由投资业主将政府已投入的建设资金支付给政府,同时政府将污水处理厂25年的收费权转让给业主作为其投资收益来源。  在发改委发布会上,罗国三表示,除了金融支持,还有法律法规需要健全,就是如何保障合法权益的问题。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近日获通过。  “PPP模式的推进是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很快,这个办法就应该印发执行,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政策的支持。”罗国三称。  据他透露,发改委也在收集地方典型的案例进行推广。此前财政部已经公示了30个PPP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UF020)
&&&&&&</div
搜狐财经致力遇汇集变革力量,评出“中国最具变革力人物&#8226;公司”[]
图解财经:
今日主角:
社区热帖推荐
旅途看的不只是风景……[]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全面解读:为什么产业园区需要PPP模式?--百度百家
全面解读:为什么产业园区需要PPP模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我们一直强调,产业园区最适合以PPP模式来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谷川联行(公众号:zs_lianhang)
一、中国产业园区运营的几种模式
传统模式:完全政府操控模式
特点:政企一体,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管委会直属管理运营
传统模式:新加坡裕廊模式
特点:政企分开,国有平台公司运营管理,相对市场化运作
案例:苏州工业园、张江高科技园区、天津开发区
传统模式:二级开发运营模式
特点:完全市场化操作,土地招拍挂,企业完全控制
案例:联东集团、天安数码城、亿达集团、光谷联合
创新模式1:华夏幸福式的BOT向PPP过渡模式
特点:政企合作,民营企业主导,类似特许经营权,更加市场化操作
案例: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成都置信青羊工业园、万科前海企业公馆、重庆盈田
创新模式2:PPP模式
特点:政企契约式合作,捆绑运营,收益共享
案例:宏泰发展廊坊龙河高新区、中信汕头滨海新区
二、为什么产业园区需要PPP模式?
首先,我们一直强调,产业园区最适合以PPP模式来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产业园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和公共产品与服务属性;
2、产业园区总体投资规模大,运作周期长,总体利润水平不高;
3、过往政府重资产、大投入、高优惠、行政化的运营效果逐渐进入瓶颈期,亟需市场化、高效率的社会资本力量的进入。
那么,为什么说PPP模式的出现对于中国式产业园区是一个巨大的福音呢?
我们认为,PPP模式,其实是解决了以往部分质疑,认为中国产业地产是一种畸形的产物,是中国国有土地制度、财政制度和政绩思想下的一种怪胎。园区的产业集聚本应该是政府的分内之事,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属性,但政府缺乏经验、能力和实力,只好让渡给市场来解决。
在这种怪异的框架下,政府和企业往往是一种囚徒博弈的关系:
政府希望最大化地解决GDP、税收、就业等问题,见效越快越好,持续越长越好,而企业则希望最大化地盈利,赚钱越快越好,持续越长越好。实际上,如果解决得当,在合适的时间段与激励机制下,双方的利益诉求是可以一致的,但是很多时候,政府急于求成,求全责备,企业短视逐利,舍本逐末,最终导致了博弈关系中最坏的结果——园区运营远远达不到理想状态,甚至烂尾荒置,形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负面效应。
所以说,一直以来,中国的产业园区存在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园区开发建设热火朝天,但真正到园区的具体运营时就无人问津。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一个政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存在,社会资本运营方既缺乏束缚,也缺乏激励。短期开发有利可图,长期运营缺乏资金支撑,成为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而一旦将园区运营纳入了25年以上的PPP框架中之后,就建立了一种长效均衡机制来有效解决这种囚徒博弈的困境,让短期一口气赚到的钱摊到几十年的时间里,让政府和社会资本都不会将目光局限在一城一池的短期利益之上,企业很难短期逐利,政府也很难要求短期的速效政绩。
这样一来,随着双方的利益诉求捆绑在一起,趋于一致,就能够各显其能,勠力同心于产业园区的整个生命周期之中,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和稳定的运营,从开发到招商到城市与产业运营,制造多个发力点。
一旦这种长期均衡的发展机制建立起来,无疑会使得多方(区域、政府、企业、产业)共赢获益,我们也能够看到更多良性运行的新型园区,这才真正符合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地产的本质含义。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目前财政部定调的PPP模式下,不再要求以往那种大建快上,铺天盖地的招商,建好园区甚至是招来企业也仅仅是开始,如何更好地控制现金流和整体债务,更高效持续地提升园区盈利能力才是更为关键的。
在这种充满活力、激励更加合理的模式下,市场化主体和契约化运作将成为主流,产业与城市的融合度更高,互动性更好,规划性更高,从而最深刻地改变和推动着中国产业园区的发展路径与格局。
但并不是说,PPP就是一试就灵的万能药水,产业园区具体如何操作,依然脱不开以往的框架和节奏,只不过,顶层设计已经发生了变化:园区PPP,就是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高度合作,以更具活力的完全市场化的手段提升产业园区的运营效率,以平台整合的思维与路径去进行软硬件的搭建,以及产业的集聚与服务,并从园区的长期运营之中获取合理收益的模式。
三、园区PPP的整体运作模式
首先我们需要来看一下,与传统园区开发商形成不同,新型的园区PPP运营者所需要具有的能力有哪些?
我们认为,主要是如下这些能力:
在具备了这些能力之后,园区PPP的整体运作模式可以归纳为:
投资人或投资人组建的联合体(按需求整合相关企业),参与政府组织的投资人(合作伙伴)招标投标,中标后与政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取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根据产业定位,对区域实施整体策划、规划、设计,并成立相应的开发分公司或部门,针对各项具体的开发内容实施投资开发、招商、运营,打造一个区域内的产业园区,使区域内相关产业从无到有、从零散到聚集,从初级到成熟,从而实现区域整体价值的提升、区域地块及物业的升值,区域产业的集聚与提升,而投资人则从各级开发运营中获得相应的利润。
当然,这是一种标准式的流程,其中很多细节也可以有所变化。比如宏泰发展运营龙河高新区的项目公司,廊坊市盛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完全由宏泰自己设立并100%控股,安次区政府和龙河高新区是以购买宏泰的服务形式进行合作的,属于特许经营权的范畴,这同样不妨碍其符合PPP模式的本质要求。
同时,财政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有了明确阐述,社会资本参与PPP时获得收益的三种方式途径:一是由政府付费;二是向适用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收费,也就是“使用者付费”;三是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其他配套开发经营权益等。
这里面或许会让不少人进入一个误区,以为这是否意味着可以让社会资本方进行房地产开发来补足收益呢?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知。
我们认为,如果放在产业园区、产业新城来说,为了补足缺口,是可以将一些与PPP项目相关的公用物业(如人才公寓、酒店、保障性住房、科教文卫物业等)的开发经营权益补充进去,可能会以特许经营权让渡的形式进行,但这绝不能简单等同于可以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或者在很多地区存在的那种擦边球情况。
四、园区PPP的赢利点
我们来看一下园区PPP的几个可能的主要赢利点:
园区PPP是一个长周期的运作过程,不同的开发运营阶段有不同的盈利点,是一个短、中、长期结合的投资组合,上述各阶段的利润来源能为项目带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赢利点,也可能是影响PPP签订时物有所值评价的定量评估时的关键因素。不过,由于园区并非高速公路、污水厂这样传统可凭经验模拟估算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产业、资本、人流等众多不确定函数的综合作用下,准确的定量评估几乎很难做到,因此短期来看,定性的物有所值评价更适合于园区PPP的情况。
五、园区PPP的收益率
财政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文稿中强调,“合作项目连续三年收益过高或者过低,幅度超过合作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合作协议调整政府付费标准,或者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目前,对于PPP收益达成的共识是“确保盈利,严禁暴利”,一般对于PPP项目内部收益率的提法在8%~10%这个区间,在产业地产领域,这个收益率对于基建、一级开发属于可接受范围,但对于整体产业园区的PPP收益率是否能够匹配契合尚无定论。
据我们目前的观察,如果将产业地产的一般性收益、经常性收益以及相关配套物业开发经营收益都算进去,整体回报率超过30%,甚至超过50%都是一种常态,但这明显已经接近社会对于“暴利”的认知,未来必定会面临压缩的态势。如果类似的产业新城、产业园区收益率连续3年超出约定或可接受的范围,可能会进行重新调整。
对于产业新城、产业园区运营商和正在伺机进入的外来者来说,这就是一个尴尬的局面了。PPP模式是政府大力提倡的模式,不可能不去响应,而且响应带来的业务拓展效应是很强的;但一旦进入PPP的框架,意味着以往的让政府过度让利的分成模式不可能再为PPP模式要求所接受,势必会带来一系列对回报率、利润率的不利影响。何去何从,倒是一个颇费思量,却有必须迅速面对的艰难选择了。
六、园区PPP的成功条件
我们认为,一般来说,好的园区PPP项目,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要观察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规模与实际需求的匹配。如果项目建成以后无法发挥应有效益,即使政府愿意支付,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这样的项目就缺少成功的PPP项目必须具有的基础;
二是要看政府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以提高违约成本,降低违约可能。比如中信汕头滨海新城PPP项目,汕头市濠江区还争取到了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区级政府可以行使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再加上汕头市和濠江区政府都兑现了承诺以两级立法保障为滨海新城保驾护航,这些都对PPP的实施有巨大的裨益。
我们在调研中接触到两类政府很典型,一种是一线城市政府,财大气粗,风格保守,墨守成规,绝不逾矩,不愿意尝试PPP;另一种是欠发达城市,虽然作风激进,但更多还是将PPP作为一种财政吃紧状况下的融资模式,并欠缺服务心态。这些,或许才是PPP推行起来最大的障碍。
在园区PPP框架之下,土地、资本和产业三要素最为关键。其中,土地是园区运营的基础,产业是未来发展的保障,而资本则是园区运营得以持续进行最终顺利完成的核心,这些要素的协同与配合对于园区PPP的成功而言至为关键。
同时,PPP模式作为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一种新模式,第二个P即private既可以是拥有资本的重资产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没有资本优势但却拥有技术、专业和管理优势的轻资产社会组织。
尤其是在存量园区的PPP盘活过程中,这种轻资产的优势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时候拼的就不是重资产能力,而是在运营、服务、金融、资源整合等的轻资产能力,和平台式的整合能力。
七、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PPP模式时应当注意的几个要点
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在与社会资本合作时要注意的一些要点。
一是必须建立起长期共识共赢的心态,在专业能力方面充分尊重社会资本,把这种共识和尊重写进合同当中,给予社会资本足够的话语权保障;
二是机制和法律的保障,这对于相对弱势的社会资本而言也十分重要。比如我们上文所述的中信汕头滨海新城PPP。获得了两级人大的立法通过,具有双保险的效果,无论政府环节和人事变动都不会波及于此;
三是一开始就要有一种公平、合理、透明的审核机制。我们以一种叫做“浮动性轻资产运营式PPP收益框架”为例,社会资本运营方与政府合资成立基于轻资产的园区运营公司,政府会在年初从财政拨款中打入一笔资金作为运营团队的启动资金,年底时政府会更根据整个园区运营状况、体系搭建等进行综合性打分,如果打分低于1,则根据不足的比例进行资金返还,如果打分高于1,则根据超出部分进行奖励补贴。相对来讲,这种机制可能是一种更为均衡合理的审核方式;
四是评估机制方面需要革新。很多地方政府在选择PPP合作方时更看重的是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等,但涉及到园区PPP,应该更看重的是轻资产运营能力。在园区运营中,社会资本应该是一个具备平台链接能力和产业生成能力的规划方案提供者,负责建立一个端口,引入包括产业投资方、孵化运营方、二级开发商等优秀合作者组成联合舰队,也就是所谓的“插线板工程”。这个新型工程方的资质如何评估,政府需要有一种全新的机制来应对。
五是角色权益和产业基础设施等的提前界定,这些对于降低后期成本、提升合作效益等也非常重要。
八、园区PPP的退出模式
一是股权转让,直接将项目转让给有意向的专业公司经营;
二是利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资本运作的手段,将持有物业资产证券化,从而实现实质上的退出;
三是持有同类物业整体打包上市,实现实质上的退出。后两种办法在国外的PPP投资项目中被普遍采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还可以输入250个字
推荐文章RECOMMEND
阅读:51万
阅读:14万
阅读:13万
热门文章HOT NEWS
如果未来中国经济政策可更多的讨论,并建立在客观性基础上,并以市...
小编也疯狂
陶志波 柯尔特
百度新闻客户端
百度新闻客户端
百度新闻客户端
扫描二维码下载
订阅 "百家" 频道
观看更多百家精彩新闻||||||||||
最新播报:
如何让民资真正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透视我国正在推进的PPP模式
  新华网广州5月19日电(记者王凯蕾、任鹏飞、夏军)国务院常务会议13日部署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据记者在各地采访了解,对于这一举措,“社会资本”的态度趋向积极,但也疑虑重重。专家认为,当前PPP模式的推广还面临诸多难点,但只要建立健全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出规则、采取措施,民资就能真正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
  政府推项目“如潮涌来”,“社会资本”有热情更犹豫观望
  决策层的高度重视,让PPP模式这一不久前的“生僻词”迅速成为经济领域议论、关注的焦点。
  “PPP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伙伴关系。简单来说,不是政府要你做、指挥你做,而是双方有共同意向的基础上商量着怎么做。”中国PPP研究院执行院长郭建新说。
  合作关系的根本性改变激发了社会的热情,也推动了项目“如潮涌来”。来自广发证券的统计显示,目前各省市已经公布的PPP项目计1940项,涉资总额达2.6万亿。以环保产业项目为例,其中已公布(还有大量项目尚未公开)的环保项目总数283项,涉及金额1445.16亿元。
  广东一些企业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PPP模式的推广极大地调动了民资的积极性,只要市场主体地位得到必要的尊重,参与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不会面临曾经出现过的“拍脑袋决策”风险。
  但在社会热情走高的同时,也不乏犹豫和观望。一些民营企业家就向记者表示,他们既担忧政府“通吃”,又担忧出现问题后民告官遭遇“官不理”。来自东部沿海省份的一位企业家直言不讳地说,政府在公共品投资建设领域到底能不能摆正角色需要一个长期的观察过程,有可能PPP项目会“叫好不叫座”。现状也说明了这种担忧,一些地方推出的PPP项目确实陷入了一种“表态容易,伙伴难觅”的困境,项目“抛荒”或者长时间难以取得有效进展的现象均有发生。
  三个“担忧”制约社会资本的“PPP热情”
  本来是放开民资投资领域的好事,又是什么因素制约了社会资本的“PPP热情”?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在政策暖风频吹的背景下,企业家们对宏观政策面十分有信心,但对现实中的实际操作却有三个“担忧”。
  担忧一,签了合同不守约。广西一家工业园区采用公私合伙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按合同园区企业应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但由于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更迭,合同也变了,从每月支付变成了每半年支付水费,导致项目资金链吃紧。
  “一些地方政府换届后‘新官不理旧账’”“承诺的条件由于时势变了就不兑现”“还可能一个地方一种做法,一个领导一种政策”,采访中,不少企业家对记者表示,换届风险、兑现风险、随意性风险,这些都是合作的潜在威胁。
  担忧二,有了股权没“话权”。2010年,一家国内知名水务企业与南方某省的城投合作建设一些县级市的污水处理项目,方案是城投出8亿元,该水务企业出10亿元,占大股。这一方案几经调整,一直无法获得该省国资委批准。“每次都是卡在控股权上。”知情人士说。
  一些企业家反映,一些地方对PPP模式的开放程度不够,民资尽管有股权,但往往只能屈居“小股东”位置,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缺少话语权。
  担忧三,赚了钱不分或少分。PPP项目很多都需要二三十年的建设期,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利润低。企业家们担忧地方政府的“共赢”意识。从各地实践看,有的地方就出现了与民资合作建成桥梁或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等后,很快就改变游戏规则,导致项目陷入困境。
  “唯恐民资占便宜,这是导致不少PPP项目失败的一种突出心态。”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
  消除各方疑虑,需培育契约精神和建立保障机制
  针对当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少专家和企业家呼吁要加快培育PPP项目参与各方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并建议探索建立三大机制,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洁认为,PPP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由更有承担风险能力的一方来承担风险。PPP项目在启动前期要请专家、咨询公司,罗列、分析风险,然后根据政府和企业的能力和责任,决定风险分担方式。
  二是建立基于成本的调价机制。PPP项目大多时间跨度长,因此必须建立调价机制,否则社会资本极有可能因成本等原因难以为继、陷入困境。林江等专家认为,对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的PPP投资,应根据成本因素确定好社会资本的浮动收益率。此外,在税费方面也应给予适当优惠。
  三是探索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在PPP项目资金引导方面,目前只有入口没有出口,没有交易平台,资金的退出机制匮乏。专家认为,建立退出机制和完善配套金融政策对于有效改善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有重大作用。
  尽管还存在问题,但企业对PPP模式的推广应用还是充满信心的,“我们相信问题会在改革过程中得到解决。”一位民营企业家对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ppp模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