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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农会述论
清史研究2006年第1期
[摘要]清末农会的兴起是在民族危机加深与农业生产衰微的社会背景下,由实业救国人士和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倡导,以及“新政”的推动等诸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907年7月成立的直隶农务总会,对于各地农会的相继建立起到了前驱先行的作用。清末农会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组织系统,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农事活动,同时也呈现出了成员构成的复杂性、组织制度的近代民主性、团体活动的民间性、机构权限的官督性等特点,她是一种旨在农业改良、依附于政府的咨询性的近代社会团体。
[关键词]清末农会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6)-01-0001-16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李永芳(1954—),男,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成都610065
Peasant Association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Peasant associations arose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in the context of a deepening national crisis and the decline of Chinese agriculture. Industrialists and capitalist reformers advocated the formation of peasant association and Xinzheng Reforms directly promoted their establishment. Established in July 1907. the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of Zhili played a" leading role in the rise of peasant associations around the country. Peasant associations had selfcontained organization and developed extensive agricultural activities. The membership of peasant associations was complex and their 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 was marked by modern democratic characteristics. The activities of these associations were civil but government officials supervised them. Affiliated with the government, peasant association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were modern social organizations that sought to reform agriculture.
清朝末年,在振兴工商、发展实业的浪潮中,作为超越宗族关系、旨在“开通农民知识,因地制宜,改良种植,一切冀农业之发达”①的农会组织亦勃然兴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农业发展变化的新趋向。但对此学术界曾长期无人问津,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才始有学者关注,其专题性研究论文如潘君祥的《我国近代最早的农业学术团体——上海农学会》(《中国农史》1983年第1期)、朱英的《清末直隶农会述论》(《中国农史》1988年第3期)和《辛亥革命前的农会》(《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等,另在一些著作中也不乏有涉及到此方面的研究内容,如王先明著《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该书在“三、社会转型与乡村权力结构”部分中,专门论述了清末农会与士绅权力功能的变化。另在龚书铎总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第六章第二节中的“农会与农民运动”(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张静如与刘志强等主编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第五章第二节的“三、农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等著述部分中,对清末农会亦略有论述。但总的来看,该研究目前尚感薄弱,专题性成果寥寥无几,从社会背景、发展轨迹、组织构成、性质特点、历史作用等方面进行宏观审视的论著尤感欠缺。本文正是有鉴于此,试图弥补这一缺憾,对清末农会进行较为系统地、深层次地探讨,以就教于同仁。
一、兴起原因
清末农会的兴起决不是偶然的,它是在甲午战争后民族危机的加深与农业生产衰微的社会背景下,由实业救国人士的倡导、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吁请、上海农学会开风气之先的影响、清廷的谕允饬令及“新政”的推动等诸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甲午战后民族危机的加深与农业生产的衰微
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签订以后,帝国主义列强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华民族面临空前的危机。从农业经济方面来看,由于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市场开拓和原料掠夺,加之国内近代工业的发展以及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个体手工业生产自身的局限性,农村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进一步加剧,农业经济的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伴随着国内人口的增加,天灾人祸之频仍以及西方商品经济的冲击,农业生产日趋衰败,致使民生日蹙。在此种情况下,以田赋为财政收入主源的清政府遂陷入了国用匮绌的窘境,“言常用则岁出岁入不相抵,言通商则输出输入不相抵,言洋债则竭内外之力,而更无以相抵”②。为摆脱困境,清政府曾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譬如扶植地主经济、奉行“重本抑末”的经济政策、奖励垦荒等。但这些措施均以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为目的,严重地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故收效甚微,农业经济发展非常缓慢。
首先,农业技术落后。具体表现为:(1)农具笨拙,耕作方式陈旧。全国广大农村所用农具,皆袭历代旧物,譬如用于翻耕土地的犁、锄、镢头等尚比较原始,很难达到深耕的
技术要求。所用肥料也仍然是旧日的农家肥、粪肥等。19世纪末,曾被请作改良农业教习的德国博士何德曼在考察了湖北地区种植情况以后说:“中国用以活土之犁、镢只达十五生地米达(厘米),至深亦不逾二十生地米达,再下之土未曾一动”。“其所用农具,颇欠精良”。“见耕地之法似欠讲求,所用齿钯、锄、犁等具,均甚笨拙,翻土既不能深,碾土又不能细;所用耕牛大车,蹇缓无力。外国耕地多用马,中国马少,倘不能改用,宜用壮健之牛,或一犁双牛,较可得力。至农具尤亟应改制精良,庶几事半功倍。”③(2)农作物品种单一、守旧。清末各地农村基本上仍是承袭了千百年来的农作物品种。南方主要品种仍是稻谷、小麦、油菜、豆类、茶叶等;北方则是大麦、小麦、谷子、高梁、黍子、棉麻、菜蔬等。“是处播植如所见小麦、油菜、蚕豆各种子,并不选择坚好肥硕之品,甚至杂有草种,亦不剔除。”④“在选种育种方面不甚讲求,更谈不上推广优良品种”。⑤(3)种植观念陈旧、管理方法落后。农民大凡仍循旧例因时下种,靠天吃饭。以种茶为例,据《年海关贸易十年报告》中记载:“中国人对于茶树的剪枝和拔疏一向抱有反感,并且认为在一块土地上种的茶树越多,茶叶的产量就越大”。“摘茶叶的方法也非常有害,茶农经常要等待茶树长满茶叶之后,一次全部摘光,这样,削弱了茶树的再生能力,降低了第二次及第三次收成的质量。”⑥其次,农作物产量低下。清朝末年,人均占有2.08亩耕地,较之当代人均耕地可谓之多。但农业技术的落后决定了农作物产量的低下。富庶的江浙一带最上等之田,稻谷的一年产量也只是在1—3担之间,合136—08斤不等。最高产的湖南长沙亩产5担左右,合680多斤。而北方各种杂粮,包括玉米、麦子、高粱等,亩产最高为0.7石,最低时仅为0.2石。⑦再次,农民生活困苦不堪。农业技术的落后、农作物产量的低下,致使广大农民只能勉强糊口,有的甚至连糊口的水平都难以达到。“种种苦状,罄竹难书。一遇荒歉,田中所收,不及丰年之半;即以半收计之,每人只可得谷一石有零,其为不敷日食,已属显然易见。况番薯为杂粮大宗,本年所收,仅可勉作二分,则不能济谷之不足,又彰明较著者矣。”⑧同时,晚清时期的各种自然灾害不仅发生频繁,而且波及地区广袤,更是造成饥民遍野、饿殍塞途的惨剧。如光绪元年(1875)华北大旱,“直接死于饥荒和疫病的人数至少也在一千万左右”。⑨据统计,在光绪元年至宣统三年(年)的36年间,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12省,共有13,476个州县遭受水、旱、风、虫、雹、霜等自然灾害的袭扰,平均每年受灾州县达374.3个之多。⑩
面对甲午战后民族危机的加深与农业生产的衰微,加上西方农学新知东渐的催生及对多年来中外商战效果的感悟,许多“以天下为己任”的有识之士纷纷谋求自强富国之路。他们认识到洋务派单纯学习外国的“船坚炮利”决不能救亡图存,必须变法维新,多方面进行改革,以发展我国的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等。而“万事之源皆出于土”,“农务为富国根本”。于是,“兴农”的呼声日益高涨,组织农会以振兴农业呈呼之欲出之势。
(二)实业救国人士的倡导和资产阶级维新派的吁请
早在1890年(光绪十六年),孙中山在《致郑藻如书》中就曾经指出:“今天下农桑不振”,为害“亦已甚矣”,亟宜谋求改良之策,“道在鼓励农民,如泰西兴农之会,为之先导”⑾。甲午战后,资产阶级维新派及工商界代表人物也曾提出创立农会。如康有为在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四日)著名的“公车上书”中提出:振兴农业就要译外国农书,效法外国,在各地组织农学会,由此入手,改进农业。“吾地大物博,但讲之未至。宜命使者择其农书,遍于城镇设为农会,督以农官。农人力薄,国家助之。比较则弃梏而从良,鼓舞则用新而去旧,农业自盛。”⑿又如维新志士谭嗣同也竭力倡言设立农会以及商会、工会,阐明“士会于庠而士气扬,农会于疆而农业昌,工会于场而工事良,商会于四方而商利孔长。各以其学而学,即互以其会而会。人人可以自致,处处可以见功,夫何惮而久不为也?”⒀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以创办实业而闻名的张謇分别在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的《农会议》和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请设农会专折上奏朝廷的《请兴农会奏》中,对农会的创办方法、经费来源、组织程序、职责功能以及作用等提出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思路。在《农会议》中,张謇具体建议有五:一是农会办处宜分,议处宜合,合处惟上海宜。宜有总会,有会督,会宜有学堂一区。宜延欧西化学师一人,东洋农师一人,蚕师一人,翻译一人。宜有田四五十亩,其费由各府厅州县农会分集。各府厅州县农会分三等。已办而利大者上等,已办而利不大者中等,初办者下等。上等每年助总会费银圆三百,中等二百,下等一百。二是农会宜就各府厅州县举愿为此事、能为此事者一人为会长;又各举愿为此事、能为此事者二三人为会员。合四五府举一人为会督。三是凡定章程、筹出入(经费)、刻书报,皆会督之事。会督、会长、会员有无公费各处自议。四是在农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上,农会的权力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督抚或地方官,有保护农会之特权。此权止在有益农会与有妨农会之事用之。五是会员之事有三:辨土质、考物产、筹赀本(经费)。⒁在《请兴农会奏》中,张謇特别说明了创办农会乃“今日标本兼治”之重要措施,并引用西方报刊资料统计加以说明:“其见于近年来西报中者,谓以中国今日所有之土田,行西国农学所得之新法,岁增人款可达六十九万一千二百万两。”随后表示:“臣查英国从前设立务农会,由其君主特颁诏旨,许为保护,许以自由之权。……美国农会,大旨与此相同,收效尤盛”。“中国有志学农者,颇不乏人。近日上海设立农学会,专译东西洋农报农书,未始非中国农政大兴之兆。臣拟请皇上各省专派一人,主持其事。……凡此等农会创办及新生之物,本不与向来正赋杂税釐捐相涉。一概宽免捐税十年,以为乡民示劝”。在奏折的末尾,张謇提出:“如有山泽闲地,江海荒滩,一律拨归农会,或试办新法,种植葡萄果木之类,或仍用旧法,推广桑棉畜牧之类,或集公司,或借官款,通力合作,官民一心,逐件经营,随时考究,必有成效可观。”⒂
此外,清廷的一些封疆大吏也奏请肇建专司农务的行政机构,以推进中国农事生产的进展。1898年4月(光绪二十四年三月),湖广总督张之洞上奏称,富国之“不外乎农、工、商三事,而农务尤为中国之根本”⒃。1901年9月(光绪二十七年八月),他又与两江总督刘坤一联名上奏朝廷说:近年以来工商业均有所发展,“惟农事最疲,有退无进……今日欲图本富,首在修农政”⒄。基于此种考虑,他们要求在京城专门设立“督农课桑之事”的农政大臣,并“立衙门,颁印信,作额缺,不宜令他官兼之,以昭示国家敦本重农之意”⒅。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晋抚岑春煊、直督袁世凯也分别奏称:“农工为商务之本,而商之懋迁,全赖农之物产、工之制造。欧美、日本以商战立国,而于农业、工艺精益求精,经营董劝不遗余力”,故中国应向这些国家学习,“尤注意务农,专部统之”⒆。实业救国人士的倡导、资产阶级维新派以及一些清廷臣僚的吁请,无疑对政府敦本重农,批饬成立农会组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上海农学会开风气之先的影响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罗振玉和会稽(今绍兴)徐树兰、吴县蒋黼、如皋朱祖容等人,在上海集会研究农业科学和从事农业科学实验,并在当时的维新报刊《时务报》和《知新报》上登刊征求会友的《公启》和《章程》十二款。罗等申言“农学为富国之本,中土农学,不讲已久,近上海同志诸君,创设农学会,拟复古意,采用西法,兴天地自然之利,植国家富强之原”。表示要“广树艺,兴畜牧,究新法,浚利源”,发展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科学技术。⒇《公启》登出仅一个多月,东南各省地方人士纷纷来函表示赞成,并提出了种种实施方案。于是,就在这一年夏秋之际,我国近代最早的民间性质的农业学术研究团体——上海农学会在上海成立。其宗旨在于“整顿农务”[21]。各地人士也纷纷加入,其会员并在江苏、浙江等地分头活动,如在海宁成立了“树艺会”,瑞安成立了“务农支会”,江苏如皋有“农桑公社”等。[22]上海农学会开展的主要活动表现为编印农学刊物,翻译外国农书。1897年5月(光绪二十三年四月),创刊了《农学报》,初为半月刊,翌年改为旬刊,为石印线装本。至1906年1月(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停刊,《农学报》共出版315期。《农学报》的内容主要分为三大栏:第一大栏是各省农政,即国内各级地方官员关于农业方面的奏摺、公牍和官厅拟订的有关农业的章程规划;第二大栏是各地农事消息和务农会办事情形;第三大栏是自东西洋农业报刊上翻译的文章,此为《农学报》的主体。在《农学报》的每期后面都附有一、二万字左右的外国农书译文。其内容极为庞杂,既有十万余字的长篇译著,分几期才能登完,也有一、二千字的短文。大部分是译自东西洋农书上的文章,并以东洋为主,也有翻印中国的古农书和当时某些州县对本地土产和实业的调查报告。这些附文后来分别抽出,单独汇订成册,这就是《农学丛书》。《农学丛书》从1898年5月(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创刊,直至1906年1月(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停刊为止,共附后刊出235篇文章,600余万字,共计7集。其中译自外国农书的文章为152篇,占总数的64.6%。[23]
上海农学会的成立在当时社会上的影响是很大的。梁启超曾言:“农学会,梁启超与诸同志共创之于上海者也,至是乃采章颁行,破旧例愚民抑遏之风,开维新聚众讲求之业”,这是“智民而利国”的大好事。[24]在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为推动维新运动的发展,曾下令督饬各地方官振兴农务,“劝谕绅民,兼采中西各法,切实兴办”。当其了解到“上海近日创设农学会”后,感到“颇开风气”,即“著刘坤一查明该学会章程,咨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覈颁行”。[25]
(四)清廷的谕允饬令及“新政”的推动
在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的大力倡导和影响下,日(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初三日),光绪帝发布了一道上谕,命在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在“各省府州县,皆立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刊农报,购农器,由绅富之有田业者试办,以为之率”[26]。此时,真正近代意义上的农会已呈呼之欲出之势。然而未及各地农会正式成立,慈禧太后发动政变,这种雏形于19世纪末社会“腹体”中的农会未等分娩便被扼杀于一旦了。
二十世纪初,清政府为摆脱统治危机,打出了“新政”的旗号。在其实行“新政”中大力提倡振兴工商的同时,也对发展农业给予了重视,意识到“商务初基,以提倡土货为要义,而商之本在工,工之本在农,非先振兴农务,则始基不立,工商亦无以为资。振兴农务之法,不外清地亩,辨土宜,以及兴水利,广畜牧,设立农务学堂,兴试验场”[27]。同时还指出,欲使农业发展,非设农会难以奏效。若普设农会,“凡农田、树艺、蚕桑、纺织、森林、水产、山利、海界、畜牧、狩猎暨一切应兴应革之事,自不难逐渐考求,递收成效”[28]。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随着新政的深入,清廷对中央各部权限做了较大改组,将工部并入商部,改称为农工商部。同时变原来的“平均司”为“农务司”,“专司农政”。旧时隶属户部的“农桑、屯垦、畜牧、树艺等项”,工部的“各省水利、河工、海塘、堤防、疏浚”等涉农事宜,悉划归农务司管理。[29]
农工商部“奏定职掌事宜第四条内开,组合农会等语”,即提出在各省组织农会,但并未即刻付诸实施。[30]次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在被誉为“新政权舆之地”的直隶省令由农工商局劝办农会,并通饬各府、州、县实力奉行。于是,直隶农务总会在当年6月正式筹备成立。不多时,“官绅、农民人会者,已至百余人之多,会费捐款已达千余金之数”。并在农务局“择期开办第一次农产品评会,是日,除官绅外,农民赴会者二百余人,公推布政司增韫为会长,演说开会宗旨及直隶农业行振兴改良各事”。会上,还请洋教员演说了东洋、西洋的农业情况,使“农民闻所未闻,欢欣鼓舞,莫可名言”。[31]事后,袁世凯即咨文农工商部,请予核查立案,给示保护。农工商部亦马上奏请朝廷谕批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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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会——-以台湾桃园县芦竹乡农会为例.pdf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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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基于我国现阶段国家与社会力量的极不相称,国家的力量几乎统
合了一切,而民间社会的力量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尽管“国家”可以 嚷一,
在“社会形但笔者认为我国民间社会中“国家”含量仍占过多比重。 因此,本文认为政府可考虑从民间社会退出,将基层社会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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