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才网海仓区茵瑶小学

厦门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综〔2014〕5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厦教综[2014]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一、招生原则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二、招生对象海沧区户籍或暂住在海沧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和超龄儿童入学。三、报名时间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的网上预报名时间为7月28日-8月2日,家长可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交材料及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4日。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6日,家长可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交材料及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公、民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四、公办小学招生办法(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3)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日前),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上述租住房屋指的是单位的直管公房)③适龄儿童的父(母)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屋居住一年以上。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以上①-④条款中的“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是指实际居住和户口迁入时间均满一年以上。3.小学所在地的镇(街)或镇(街)授权的单位应于报名前1周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处理。4.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该儿童的《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4)其他证明材料。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5.因政府拆迁需要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政府拆迁安置房就近的片区学校入学。(二)非本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1.入学基本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子女方可入学,未及龄或超龄的均不能在我区入读一年级,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方可参加我区积分入学:(1)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含一年,截至日,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的记录可视同为近一年,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海沧区暂住。(2)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中断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视同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的从中断后算起。(3)随迁子女父(母)近一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中断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视同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的从中断后算起,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4)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同符合基本条件)。2.积分项目和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计算积分。1)基本分符合参加我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给予30分的基本分。2)实际工作生活积分该项总分70分。①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市暂住且务工超过一年的,每多一年得2分(按实际月份数计算,积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此累计。本项积分不超过12分,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②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超过一年的,每多一年得4分(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积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此累计。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海沧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一套计算。④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暂住、务工均在海沧区,并在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得9分。⑤随迁子女出生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3)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父(母)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在厦门暂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累计12月2分(不足12个月的不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附加积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3.积分排序方法申请人总积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后),分数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次按照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是否购房、缴交社保时间长短、暂住时间长短。 4.积分入学程序(1)网上预报名。(2)现场审核,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到暂住地所属片区小学(具体片区小学详见附件2)现场报名,缴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提供的材料包括原籍户口簿、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父(母)在厦从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及有关积分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需要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无论预约登记与否,未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的机会。(3)审核材料,计算积分。7月8日至7月27日,区教育局收集整理家长提交的材料,会同各职能部门对有疑问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积分办法计算随迁子女的总积分。(4)公示积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监督。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在8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它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反映。(5)公布学位。8月7日,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6)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月8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报名系统内填报派位志愿,如暂住地所属片区小学尚有空余学位,则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该学校;第二志愿可选择同一志愿片区的其他一所公办学校,若第一、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到其他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志愿片区详见附件2),否则志愿无效。(7)派位入学。8月12日,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公布电脑派位结果。(8)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8月13日至8月17日,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其他随迁子女必须按此顺序招收:一是“三证”齐全满一年;二是“三证”齐全但未满一年;三是“二证”齐全满一年),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民办学校评估及分级限价情况详见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5.其他事项(1)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按本办法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2)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3)不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或积分排名不能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到我区合法民办小学就学或回原籍就学。五、工作要求(一)各校要对现有公办小学的闲置学位进行核查,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学位,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比例。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长班。(二)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于8月7日前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小学和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公、民办小学要认真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对要求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学位的余额,按照“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录取工作公平、公开进行。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做好公办小学录取工作,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公办小学应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严禁各种特长评级与招生录取挂钩。对个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于8月7日前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级管理。合理核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要加强对民办小学统筹管理,对积极招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民办小学,根据评定等级按不同标准分别给予办学专项经费补助。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五)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受片区内具有本区户籍、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六)继续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对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及到我区投资、工作或置业的港、澳、台、侨、外籍子女等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就学问题,由区教育局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或已满额,则由区教育局引导调整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七)区教育局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确保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各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本区内小学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行政区的小学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八)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区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及时纠正擅自将小学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的做法,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九)各校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张贴并对外公布。六、其他(一)若各片区小学内各类招生登记报名对象超出学位数时,均将采取电脑随机抽号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二)根据辖区内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摸底,拟于2014年9月,开办体育中心小学,招生年级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其他年级暂不招收,校舍暂寄北师大海沧附校,待体育中心小学校舍建成投用后,整体搬回新建校区,体育中心小学划片招生方案详见附件1。(三)双十中学海沧附校拟于2014年9月开办小学三至六年级,优先招收户籍和房产在本片区的适龄子女入学。(四)因东屿村需整体拆迁,日前,尚未搬离东屿村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取消参加海沧区内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和电脑派位资格。(五)本《意见》如有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附件:1.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
(本区户籍)
2.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
(非本区户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证明材料
4.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本区户籍)学校招生范围备注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1.贞庵村、后井村户籍户口;2.未来海岸社区户籍户口;3.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角嵩路以南、建港路以北区域内户籍户口(云尊、海岸明珠、汇景雅苑、汇景佳园、蓝屿、宏大花园、星园美地、凌波小区、三源弘、金桥苑、京口岩);4.海沧野生动物园、海沧污水处理厂、北附校社区户籍户口。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1.渐美村、温厝村、钟山村户籍户口;2.古楼农场、海沧农场户籍户口;3.南海三路以北、钟林路、海林路以西、马青路以南的户籍户口(华澳花园、锦辉花园、广场湖畔花园、天御小区、天成小区、兴港花园、天湖城小区)。 体育中心小学南海三路以南,角嵩路以北户籍户口(未来橙堡小区、蓝水郡小区、华侨金海岸小区、领海小区、水岸名筑小区、中骏天峰小区、禹州尊海小区) 延奎小学完全符合省级示范小学报名条件的户籍户口(钟林路、海林路以东,海裕路以西,马青路以南, 滨湖北路以北区域内的户籍户口)。 育才小学1.石塘村户籍户口;2.海裕路以东,滨湖路以西,滨湖北路以南、沧虹路以北及金龙商城的户籍户口(金龙商城,兴海苑、祥庆花园、王子广场);3.延奎小学片区不符合省级示范小学报名条件的户籍户口。 天心岛小学1.滨湖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沧林东路以南,东屿一路以北区域内户籍户口(绿苑小区、绿苑商城、绿苑海景国际、天心岛、旭日海湾、海岸一号、新宝成、金海华景、海景奥斯卡、鼓浪湾花园、加州海岸、1号公馆);2.东屿村户籍户口。 双十中学海沧附校沧林东路以北区域(蓝湾半岛、金海苑、海上明珠、滨海上城、滨海阳光、绿苑新城、彼岸、维多利亚)户籍户口。 海沧中心小学海沧村户籍户口、海沧居委会户籍户口。 钟山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锦里小学锦里村户籍户口 青礁小学青礁村户籍户口。 囷瑶小学囷瑶村户籍户口。 鳌冠小学鳌冠村户籍户口、东方高尔夫小区户籍户口。 新江中心小学1.新垵村户籍户口;2.海新路以东、新光路以西,快速路以北的户籍户口。 霞阳小学1.霞阳村户籍户口;2.新光路以东、新阳大桥以西、快速路以北户籍户口。3.禹州高尔夫小区户籍户口。 海沧第二实验小学1.新阳街道新景路以西户籍户口(包括正顺花园);2.祥露村户籍户口。 东孚中心小学1.莲花村、寨后村、山边村户籍户口;2.过坂村户籍户口。 洪塘小学1.洪塘村户籍户口;2.天竺花园、佳鑫、佳宏小区拆迁户子女。 鼎美小学鼎美村、后柯村、芸美村户籍户口。 东埔小学1.东埔村户籍户口;2.第一农场部分户籍户口。 贞岱小学贞岱村户籍户口。 凤山小学凤山村户籍户口。 东瑶小学1.东瑶村户籍户口;2.第一农场部分户籍户口。 附件2: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非本区户籍)志愿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备注第一片区:海沧生活区片区 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且在片区内购房。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且在片区内购房。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体育中心小学暂住在北附和体育中心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育才小学1.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且在延奎小学片区内购房;2.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天心岛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双十中学海沧附校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钟山小学1.暂住在外附、延奎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暂住在钟山村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鳌冠小学1.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造船厂、翰盛游艇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第二片区:海沧街道片区海沧中心小学1.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暂住在后井村和港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锦里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青礁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囷瑶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第三片区:新阳街道片区 新江中心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霞阳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海沧第二实验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第四片区:东孚镇片区东孚中心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洪塘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鼎美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东埔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贞岱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凤山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东瑶小学暂住在本片区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购房户户口未迁入的及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以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民办学校育斌学校(民办)1.接收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其他符合“三证”或“二证”的随迁子女。 龙山小学(民办)1.接收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其他符合“三证”或“二证”的随迁子女。 新阳小学(民办)1.接收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其他符合“三证”或“二证”的随迁子女。 新安小学(民办)1.接收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其他符合“三证”或“二证”的随迁子女。
建美小学(民办)1.接收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积分条件的随迁子女;2.其他符合“三证”或“二证”的随迁子女。 附件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证明材料说明申请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其中,产权证、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户口簿、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属于个人所有的材料,应同时提供A4纸大小的复印件,在与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可以使用双面复印。积分项目证明材料基础分1.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厦的暂住证及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该查询表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目前在海沧区居住。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厦门市的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 在厦门市务工满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适龄儿童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该证明无需家长本人提供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直接通过数据交换,向地税部门查询核实)实际工作生活积分暂住年限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厦的暂住证及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该查询表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市居住满一年以上。参保情况适龄儿童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该证明无需家长本人提供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直接通过数据交换,向地税部门查询核实)只以按时缴交社保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购房情况1.房屋产权证。产权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亲,且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2.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与产权人同一户口薄。3.居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4.厦门市土地资源与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查询人应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和房屋产权人。计生情况适龄儿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暂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特别说明上述暂住证、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及房屋产权证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同一人的。若房屋产权证为适龄儿童父(母)另外一方的,需适龄儿童与父母三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另一方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法定证明。附加分另一方累加1.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另一方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定证明。2.另一方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3.另一方在厦门市的从业证明,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4.另一方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该证明无需家长本人提供纸质材料,由区教育局直接通过数据交换,向地税部门查询核实)不足12个月的不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附件4: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6891927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6052505海沧区体育中心小学:6891928厦门海沧延奎小学:3609315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2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6807328双十中学海沧附校:厦门海沧第二实验小学:6537100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6313557厦门市海沧区东瑶小学:6310617厦门市海沧区鼎美小学:6511415厦门市海沧区洪塘小学:61572厦门市海沧区东埔小学:6310484厦门市海沧区贞岱小学:6310702厦门市海沧区凤山小学:6093546厦门市海沧区海沧中心小学: 6081201厦门市海沧区锦里小学:89992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80762厦门市海沧区囷瑶小学:34厦门市海沧区钟山小学:58928厦门市海沧区鳌冠小学:33846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6510192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小学:6510431厦门市海沧区育斌学校(民办):6587552厦门市海沧区龙山小学(民办):6583321厦门市海沧区建美小学(民办):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学校(民办):6519000厦门市海沧区新安小学(民办):65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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