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腿韧带断裂股动脉断裂构成什么伤情

故意伤害致人大腿内侧股动脉受伤属于什么伤情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故意伤害致人大腿内侧股动脉受伤属于什么伤情
新疆-乌鲁木齐&10-10 19:45&&悬赏 20&&发布者:金山银水 & 回答:(0)
我的孩子2013年元月三十日夜晚被流氓犯罪团伙故意伤害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被善良的路人发现及时报警。经自治区交通医院全力抢救二天后苏醒脱离生命危险,但由于其中一个犯罪人用刀从大腿外侧刺入伤及股动脉,一星期后形成股动脉瘤;而后手术治疗修复动脉血管。出院到现在康复治疗八个月其受伤的腿没有完全恢复正常的行走功能。案发时身体的其他部位不同程度受到伤害现基本已经恢复,只是留有疤痕。但法医鉴定为轻伤,根据国家相关伤残鉴定标准和受伤治疗情况我认为不妥,有必要重新鉴定。请问此类伤情应该鉴定属于哪一种比较合理合法。非常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景德镇
江西景德镇
最佳律师解答
(北京石建伟)()&
(北京石建伟)()&
(专家何翠)()&
(颜培卿)()&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13193
人气:126846
人气:156281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6764
人气:122695
人气:75429数据库记录数统计
       
隐藏“法条速查” 
隐藏法条链接  
【 审理法院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 号 】 (1994)青法刑再字第45号  公诉机关: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亚敏。  被告人:谢廷建 ……  一审辩护人:李晓斌,青海省格尔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日凌晨5时许,格尔木铁路公安段刑警谢廷建根据刑侦队指导员密春献的命令,追捕正在刑侦队院内盗窃钢管的不法分子李培杰。谢命令扛着钢管的李培杰站住,李不但不听,反而向谢右肩部打击一拳后转身逃跑。这时谢已被打倒坐在地上,而李已逃至北边距谢20米的地方。谢鸣枪警告,李无视警告,继续向北逃跑,谢遂向李腿部射击一枪,击中右侧大腿。李往北跑了一会儿,倒在格尔木铁东区28号楼西侧的便道上。谢廷建等人立即将李培杰送往铁路医院,李培杰因枪弹造成右腿股动脉断裂,在送医院途中已大失血休克死亡。上述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法医鉴定结论等证实。被告人谢廷建身为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中使用枪支不当,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谢廷建辩称:自己开枪击伤的是盗窃钢管并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行在逃犯,自己身为刑警,执行领导的命令,追捕人犯,在提前鸣5枪警告的情况下没能制止人犯逃跑,不得已才向其腿部射击,这完全符合枪支使用规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谢廷建是在执行公务,追捕逃犯过程中,首先亮明身分,又经口头和连鸣5枪警告后,在紧急情况下,到了非开枪不能制止其脱逃的程度时,才开枪射击的,所采取的方法适当,应宣告谢廷建无罪。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经公开审理查明: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谢廷建等人发现有人盗窃格尔木铁路公安段刑侦队院内存放钢管。指导员密春献即令被告人谢廷建和该队刑警陈著军将盗窃钢管的人抓住。谢廷建首先跑出该队大门,命令盗窃钢管的李培杰站住。李培杰放下钢管,朝谢廷建右肩部打了一拳,转身向北跑去。这时谢已被打倒坐在地上,而李已逃至距谢20米左右的地方。被告人谢廷建掏出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鸣枪警告。但李培杰仍向北逃跑,谢廷建遂朝李腿部打了一枪。李住北跑了一会儿后,倒在格尔木铁东区28号楼西侧的便道上。谢廷建随即将李培杰送往格尔木铁路医院抢救,经检查发现李培杰已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李培杰系他人用枪击中右侧大腿,致右腿股动脉断裂,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被告人谢廷建关于本案发生经过的供述以及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枪支使用规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解;  (2)证人密春献证实自己看见有人偷钢管,命令谢廷建去抓住此人,当看到偷钢管的人打了谢廷建一拳后逃跑时,再一次向谢廷建发出抓住此人不让其逃跑的命令,随后便听见了几声枪响的证人证言;  (3)证人陈著军证实自己和谢廷建接到过密春献指导员发出抓住偷钢管人的命令,并看到了偷钢管的人一拳把谢廷建打倒在地后逃跑,随后听见几声枪响的证人证言;  (4)法医对李培杰死亡原因鉴定的结论;  (5)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  (6)打死李培杰用的“七七”式手枪一支,现场提取的弹壳4枚。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谢廷建身为公安干警,在执行公务中使用枪支不当,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能够如实供述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使用枪支不当,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减轻处罚。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根据、、、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谢廷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1202931号“七七”式手枪一支退回原单位。  一审法院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谢廷建没有提出上诉,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日谢廷建又以“在执行公务中,非开枪不能制止而开了枪,采取的方法适当,原判定性不准,应宣告无罪”为由,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查明:日凌晨5时许,原审被告人谢廷建等人发现李培杰正在盗窃公安段刑侦队院内存放的钢管,该队指导员密春献命令二人将李培杰抓住。原审被告人和陈著军在奉命抓捕李培杰的过程中,李培杰不听原审被告人的口头警告,并对原审被告人和陈著军当场使用暴力,将原审被告人打倒在地,并乘机向北逃跑。原审被告人在追捕中先是用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鸣枪警告,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朝李的腿部击了一枪。李继续向北跑至格尔木铁东区28号楼西侧的便道上倒地。原审被告人立即将其送铁路医院,经检查已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培杰系他人用枪弹击中后侧大腿部,使后侧股动脉断裂,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被告人谢廷建关于本案发生经过的供述以及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枪支使用规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解;  2.证人密春献证实自己看见有人偷钢管,命令谢廷建去抓住此人,当看到偷钢管的人打了谢廷建一拳后逃跑时,再一次向谢廷建发出抓住此人不让其逃跑的命令,随后便听见了几声枪响等的证人证言;  3.证人陈著军证实自己和谢廷建接到过密春献指导员发出抓住偷钢管人的命令,并看  到了偷钢管的人一拳把谢廷建打倒在地后逃跑,随后听见几声枪响的证人证言;  4.法医对李培杰死亡原因所作的鉴定结论;  5.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  6.打死李培杰用的“七七”式手枪一把,现场提取到的弹壳4枚。
注:中国高级法官培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中国审判案例要览?1995年综合卷》,人民大学出版社。
  ……  (此处省略若干字,欲需查看全文请成为或购买)
“故意伤害罪”案由相同案例
人身权,再审 同专题案例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后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经审核后方可查看)
| 京ICP备号 版权所有&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
运营维护: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使用IE5.0以上版本 分辨率
邮箱lawyee_ 客服热线:010---8088(传真)
QQ在线咨询: MSN在线交流:lawyee_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请问:什么叫离断?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双安全气囊死不了!
到医院高压氧舱室作高压氧治疗,尤适用于中、重型煤气中毒患者,不仅可使病者苏醒,还可使后遗症减少。 如果只是轻微中毒应该无碍,但是看你的描述,应该比较严重,可能有...
答: 生男生女与性别遗传染色体有关,男人的性别染色体是XY和XX,女人的性别染色遗传基因是XX XX,如果男人精子染色体是XY和女人的XX卵泡相结合就是男孩子,否则就...
大家还关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被团伙堵在屋内用刀伤到大腿的股动脉。导致失血四千多。休克昏迷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被团伙堵在屋内用刀伤到大腿的股动脉。导致失血四千多。休克昏迷。最后得到及时抢救。一到法录要是上诉。对方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您好!农民工意外摔倒导致大腿骨折,没买保险,如何赔付?
因车祸导致左大腿骨折肇事方全责,肇事者买的全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问题是不是要等伤者出院到交警队拿了责任认定书才能商量赔付
我爸爸在上班时间受重伤导致重度昏迷,现在医生劝家属放弃治疗,请问我们向责任方提多少赔偿金比较合理。我爸爸是农村户口57岁,有一个八十几的妈妈,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家。
我因出车祸导致右大腿骨折,孕七月孩子打掉,请问该如何赔偿,金额多少
我父亲坐三轮摩托车,车祸导致四肢瘫痪,然后当时我父亲立刻昏迷没有报警,驾驶三轮摩托车司机清醒的情况下也没有报警,现在我想问这个事故在法律上的责任划分
我儿子在学校被另一个学生推到,导致大腿骨折,学校是全责吗?另外学校要赔偿多少钱?都赔偿什么费用?
16岁故意伤人,导致重伤,刀伤,请问判刑么?
下班搭摩的回去的路上,摩的撞到出租车导致我牙齿当场掉了三粒,当时人轻度昏迷,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理赔
大腿软组剥脱伤!缝合32针!大腿肌肉挫伤,坐骨神经,股动脉挫伤,膝关节侧副韧带损伤带有积液!现在膝盖不能弯区!想抱工伤能评几级?
我伯伯从河北坐他老板小舅子的车回老家,司机开车撞树上了,导致我伯伯大腿断裂,现在司机想撒手不管,请问这个事故,司机有多大的责任,可以起诉他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动脉位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