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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淮同城化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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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淮同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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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随着合淮同城化的进程发展,淮南东站到合肥铁路全程90千米,不久后的动车组运行时间只需15分钟,则它的平_百度知道
随着合淮同城化的进程发展,淮南东站到合肥铁路全程90千米,不久后的动车组运行时间只需15分钟,则它的平
随着合淮同城化进程发展淮南东站合肥铁路全程90千米久车组运行间需15钟则平均速度约______千米/车停靠合肥站惯性______(选填变或变或变)
提问者采纳
车组平均速度v===360km/h;车停靠合肥站质量变惯性变;故答案:360;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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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围绕&1235&发展思路,以&调转促4106行动计划&为主抓手,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动力,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第一时间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调整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重点向&调转促4106&十大工程领域重点项目转变。坚持和完善市政府负责同志联系县区和精准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工作制度,加大精准帮扶力度,重点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在资金、环保、安全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对困难较多的重点骨干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实行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每季度至少要为联系的精准帮扶企业重点解决1&2个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搭建重点项目建设与企业购销对接平台,促进煤炭、化工、医药、装备和电子信息制造等优质产品销售;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鼓励各县区对本地网上年度销售额较大的企业给予奖励。(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效应。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涉企资金要尽快落实并拨付到企业。建立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缓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并压减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额度。省级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后,及时分配下达县区及各部门。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激活沉淀资金,及时安排用于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申报省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僵尸企业&各项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3.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执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淮府〔2015〕31号)。积极争取省信用担保集团注资参股我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16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实现新增10亿元。市、县(区)要建立风险补偿基金,2016年市财政从市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市级财政所承担10%风险补偿部份,各县区财政也应按排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承担各自10%风险补偿责任。(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4.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和国家、省支持小微企业、企业改制重组、非货币资产投资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严格落实涉企收费&一费制&,对我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30万元的企业,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对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入驻各县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租金、水电等费用减免。定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涉企培训和公益性招聘会。对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亩均税收贡献大的企业按市政府有关奖励政策及时兑现。2016年,对已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缓缴期满按规定补缴后,允许其继续申请缓缴。(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
5.畅通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贷款60亿元、开展银企对接活动5次以上。统筹使用好省财政拨付我市的续贷过桥资金,提高市、县两级续贷周转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度资金周转率达到10次。对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涉农增量贷款,按年度贷款增量的2%予以补贴。兑现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励政策以及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全年新增&税融通&贷款不低于5000万元,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金融机构网点下沉,在县区、园区增设有信贷功能的营业网点2家以上。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服务力度,扩大直接融资,全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家以上,实现直接融资200亿元。(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
6.积极扶持农业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农业种植养殖用电价格政策,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的农业种植养殖企业生产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谷物、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农作物种植企业,以及生猪、畜禽、鱼类等养殖企业生产用电,符合条件的执行农业生产用电。全年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指标,不低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总量的2%。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后,经有关部门审核,定期公布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企业名单。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建设好15个省级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农场,在省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省财政补助资金的10%给予奖励。2016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蔬菜标准园3家。加快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实现播种、机播、施肥、病虫防治、机收&五统一&。推进湖泊增殖友好型渔业、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采煤沉陷区生态渔业、稻田立体生态种养。(市农委、市物价局、淮南供电公司、市财政局)
二、努力扩大有效投入
7.加快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积极对接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和工程包,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谋划一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充实和完善重点项目库,力争我市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项目库。积极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粮食水利、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社会事业、贫困地区等领域建设。2016年,安排2000万元项目谋划经费用于项目前期谋划和重大项目争取。(市发改委)
8.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推进重点项目工作。对2014年、2015年下达的投资计划中未开工且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调整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对2013年及以前下达尚且未执行的投资计划,按规定收回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煤化工、经开区、高新区三大园区建设,支持各县区所属园区提升道路、电力、通讯、供排水、供热、供气等配套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山南新区建设、老城区改造。加快推进中安煤化一体化、商杭高铁(淮南段)及3个站点、济祁高速(淮南段)、煤制天然气、光伏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安徽理工大学新校区、中国移动(安徽)数据中心一期、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一期等项目竣工投产。启动江淮运河、淮河干线整治等重点工程,建成孔李淮河大桥、凤台淮河二桥,推进淮上淮河大桥建设。(市发改委、市重点工程局)
9.用足用好政策性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支持。妥善安排债券资金,严格保障财政支出需要。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争取工作。积极对接国开行开发性金融贷款、农发行政策性金融借款、社保基金投资和世行(亚行)贷款,为棚改、交通、水利、环保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及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主导产业和高成长产业招商行动计划,编制产业或重大项目招商规划。坚持领导招商、精准招商,建立招商专员、招商顾问制度。深化与央企、民企合作,积极引进全国500强、行业500强来淮设立地区性总部或分支机构。推进招商项目审批服务&交钥匙&工程,实行外资项目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等管理制度。推广采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城市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PPP项目推介,设立淮南市PPP项目前期引导基金,确保PPP项目顺利推进。坚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办好专题招商恳谈会。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领导责任制,对每一个重大项目由载体单位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作为包保责任人。健全每月&两通报两调度一督查&机制,强化项目调度,促进在谈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加快进度。(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精神和要求。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落户,鼓励和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把推进&新市民&进城与商品房&去库存&结合起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落实农民户口变动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脱钩,推进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并轨。支持开展产城融合等专项试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小街小巷和城市支路的综合整治,推进支路及小街小巷的硬化、亮化、绿化和美化。配套建设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城镇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商业网点、养老服务等设施,健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城镇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12.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调转促&和&大、新、专&项目库的重大项目,积极按程序争取从省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在沪深港交易所每新增1家上市公司,给予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园区)奖励120亩(含省奖励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充分利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机遇,优化用地布局。梳理近期重点项目,并在空间上予以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要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倾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加大闲置空闲低效用地清理盘活力度,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土地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有偿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土地。严格执行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相关政策文件,新建项目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工业企业改造升级的,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的情况下,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优先支持新建养老服务机构项目用地。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项目可按科教用途落实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着力推进转型升级
13.继续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2016年,继续落实创新型省份&1+6+2&配套政策,加大对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实验室建设、科技重大专项等支持力度,对符合省配套政策支持的项目,市先行兑现。编制出台《淮南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制定&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15家;积极培育农业科技企业;继续实施&农业科技110&工程;加大科技企业培育力度,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6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育省级以上研发机构5个;实施&雏鹰企业研发中心&培养计划,培育10个以上&雏鹰企业研发中心&。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1+3+8&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打造&双创&示范基地2个;备案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创客空间6个;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年申请专利200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淮发〔2015〕18号)配套政策。(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
14.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积极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等争创第二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着力将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现代医药产业基地、煤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等4个基地打造成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积极培育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环保成套设备集聚基地。2016年,从市产业发展基金中继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集聚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和培育基地战新企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集中力量建设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推动光电产业园、盖天力医药产业园、淮南互联网经济产业园建设。(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15.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每年从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安排不少于2.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市、资产重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企业发展行为;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小升规&、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标诊断、产品宣传推介及两化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制造&千百十&工程,建设智慧企业100家。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首台(套)售价的10%分别给予研制和使用单位补助,最高1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标诊断给予补助。创新&互联网+&商业模式,推动中小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实现&智慧小微&。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工业云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基础设施、设备租赁、数据托管、流程外包等服务。鼓励&两化融合&服务机构免费为工业企业提供IT项目顶层规划设计及培训服务。(市经信委、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
16.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快速启动天使投资计划,培育一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探索建立&雏鹰企业科技计划&机制,为高成长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培育后备梯队。鼓励市属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在产学研用合作、科技成果&三权&管理、股权和分红激励、科研人员留职创业与职务发明、科技人才流动等方面先行先试。实施&创业淮南&行动计划(年),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打造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鼓励在高校院所、开发园区周边等创新资源密集区建设众创空间,统筹科技资金,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市财政按省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奖励。(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7.强化人才支撑。继续实施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建设工程。依托在淮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等机构,积极为企业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鼓励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紧密结合,引进一批一流创业创新团队。鼓励青年人才来淮创新创业,所创(领)办企业属省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的,择优给予20万元创业资助。将民营企业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纳入到专家遴选、荣誉表彰、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等范围。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做好企业家培养系统工程,提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素养和企业管控能力。(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四、注重扩大消费需求
18.大力促进消费升级。对新进入我市投资的世界100强和国内50强电子商务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按1%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对当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超过3000万元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由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大幅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养老健康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网络促销以及参加大型展销会。加快文化、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拉动城乡消费增长。重点培育家政服务、医养结合、休闲度假、健康养老、高端医疗等服务性消费。稳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严把平价商店准入退出机制,对全市15家平价商店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平价商店的建设质量。(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9.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我市公租房政策,将保障覆盖面扩大到部分非户籍人口,包含在淮创业、就业的非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淮务工的非户籍人员等。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重新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形成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加快老城区改造,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896套、基本建成5218套,推进上郑广场、安成次中心、大通中心城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完成34个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市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20.积极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购房补助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1%给予补助;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1.5%给予补助。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0.7%给予补助;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1.4%给予补助。其他购买144(含)平方米以下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8%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由同级财政按购房款的2%给予补助。以上购房补助政策,执行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至日,施行期间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按照新政策文件执行。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各县区政府制定。鼓励购买全装修商品住房,对于购买符合全装修标准的商品住房的居民,由同级财政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贴。(市房管局、市财政局)
五、稳步推动进出口与区域合作
21.支持外贸优进优出。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扩大先进设备、技术和服务进口,支持企业开展重要资源性产品和一般消费品进口。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支持开展国际产品认证、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对参加境内外展会、考察境外市场、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外贸平台、开展外贸综合服务等方面给予补助。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推动设立淮南商检正式机构。支持建设公共性保税仓库和进口商品展示中心,支持口岸建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合肥海关驻淮南办事处、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淮南办事处(筹))
22.积极扩展并加强区域合作。主动衔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合肥都市圈,推动淮南能源优势同合肥的产业优势、科教文化优势和人才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推进合淮同城化、淮蚌一体化发展,加快合淮工业走廊共建区、寿县与合肥市结对共建园区、新桥合肥航空港经济实验区核心区淮南联动发展区建设。全面参与推进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发展,充分利用淮河岸线资源,优化沿淮产业和城镇布局。深化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经济、文化和人文等方面的交流,不断丰富对外开放内涵。(市发改委、市外事办)
六、继续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
23.深入推进重点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审批,落实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并联审批制和限时办结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条件管制,积极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点。依托&互联网+&,推进网上审批,实现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履行&双告知&职责,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推进&营改增&向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扩围工作。抓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环保监测监察体制、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改革。完善招投标监管体系。推动潘集、毛集、市经开区下放权限转化利用。改革义务教育阶段管理体制,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和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2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指导意见》。按照&推进企业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思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通过合并、划转、重组等多种方式,盘活用好国有资产,促进企业转型、健康发展。逐步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等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企业治理结构。研究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建设,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市经信委(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5.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好33项民生工程。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市级老年公寓建设,运营居家养老呼叫平台。逐步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所,加快城市公厕、菜市场、街头游园、城市绿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改造县乡道路160公里、村道200公里、农村危桥13座。启动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中心城区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建设,更新公交车300辆,开通寿县至西部城区公交。加大扶贫攻坚十大工程投入,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城乡居民医保等项目补助标准。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政策,将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市级重点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三重&项目建设;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从2016年起,各级中职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5000元。(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
26.促进和稳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从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中给予职工安置补贴。高度关注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2016年,对各类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当地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省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20&250元给予就业创业补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转岗培训,给予200&1300元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人均300元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相应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金融风险
27.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实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严格限定政府债务举借程序和资金用途,融资利率一般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个别地区债务增长过快和隐性债务苗头,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市财政局、市政府信息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
28.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各类融资行为,依法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建立相关监测制度,动态跟踪房地产去库存、产能过剩化解过程中的相关信用风险。按统一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力度,维护金融债权,通过联合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金融风险处置协调机制的通知》(淮府办〔2015〕13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区域重大风险事件的统筹协调,督促借贷双方协商制定处置方案,推进区域风险事件的有序有效处置,筑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线。(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研究新政策,聚力解决新问题,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落实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加强跟踪督查,审计、监察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和行政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尽快落地生根。
本意见中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与我市出台的其他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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