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忠县春晚2016毕业生推荐表教育事业单位那个表在哪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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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季度重庆忠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6人公告
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招聘原则及方式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206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5年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三、招聘范围及条件(一)招聘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条件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或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高一级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5届大学毕业生和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考试,但须在日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到日前。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4.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日。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日至5月7日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  联系电话:(023)3.报名手续(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2)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5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持考试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3)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二)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2015年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日到忠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四)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1.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2)笔试时间初定于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面试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3.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生须于日前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学籍档案,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七、公示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查询。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八、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的,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渝教财﹝2014﹞41号文件执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自愿在本县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九、纪律要求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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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16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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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16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24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6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或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中小学高一级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6届大学毕业生和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考试,但须在日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承诺在本县服务5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日。  四、考试考核程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采取先考核招聘,后对考核招聘剩余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考核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考核方式为专业素质测评,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招聘后剩余岗位作为公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于日18:00后登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公开(考核)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符合考核招聘条件考生于日上午9:00-11:00报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考生于日至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  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 、(023),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手续
四、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考农村小学一、二类学校的只填到类别及岗位,不填具体学校)。
五、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6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2016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日到忠县教委领取《准考证》(考核招聘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2)笔试时间初定于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生须于日前提供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学籍档案,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的,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渝教财﹝2014﹞41号文件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自愿在本县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九、纪律要求
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忠县2016年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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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集团旗下品牌重庆市北碚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忠县人才网-忠县招聘-忠县求职
重庆市北碚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北碚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事业单位发展,改善事业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
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5.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10.报考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若以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报考的,本科阶段须为本专业师范类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
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虽服务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
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和北碚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填写《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经所在院系盖章,待现场报名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报名地点及时间:
(1)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11月 30日 9:00;
东北师范大学:日 9:00;
华东师范大学:日 9:00;
华中师范大学:日 9:00。
联系方式:北碚区教委 023-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023-
(2)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日 14:00
联系方式:北碚区财政局 023-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023-
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招聘时间和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的岗位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核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确定为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人员。
(三)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1.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1)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2)面试(分值为100份)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1:2的比例,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
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
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
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数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且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X60%+面试X40%
2.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1)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2)面试(分值为100份)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1:2的比例,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
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
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
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数在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且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X60%+面试X40%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在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合格且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组织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渝人发〔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
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
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
〔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主动放弃者,2年内(即2016年至2018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
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1.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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