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两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证策

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了吗 有问题政府将补贴
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了吗 有问题政府将补贴
  昨天到迎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筛查妇女“两癌”的陈女士很惊讶,政府买单的项目竟然还包括检测HPV(人乳头瘤状病毒),这个项目自费去妇幼保健院做的话,要花320元。从市卫生局获悉,妇女乳腺癌检查除了常规普通的乳腺视诊、触诊、彩色B 超检查,还对可疑或异常者进一步进行免费的乳腺钼靶X线检查;宫颈癌检查除了常规的妇科检查、涂片显微镜检查,还进行HPV检测,对HPV检测阳性的对象再根据诊断需要免费进一步做 TCT 检查和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对确诊患者,政府买单的检查费超过1000元。
  市卫生局基妇处负责人介绍,2012年起,根据乳腺癌、宫颈癌高发人群年龄变化趋势,将筛查对象扩大到35岁—64岁,同时增加了检查项目,进一步提高检查诊断准确率。比如宫颈癌TCT 检测,它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一种宫颈癌细胞学检查技术,与传统的宫颈刮片巴氏涂片检查相比明显提高了筛查准确率,同时还能发现部分癌前病变、微生物感染等,无锡是国内率先将TCT检查纳入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城市。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的开展,对危害妇女健康的两种最常见癌症的早查早治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是无锡妇女的福音。上述妇女,只要带好医保卡到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免费享受这一服务。
  第一步是初筛,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初筛检查,对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对象,到指定市级或区级医院免费进行进一步检查,根据需要做乳腺钼靶检查、宫颈细胞TCT检测、阴道镜检查和细胞病理学检查。乳腺钼靶检测,这项检测费,市妇幼为267元;当HPV阳性时,则需要到市妇幼保健院做进一步检查,为TCT检测,检查费300元;若TCT检测出现问题,则进一步做阴道镜检测,对于这部分女性,政府补贴300元,剩余费用个人承担。也就是说,一旦初筛出现问题的话,免费检查会持续下去,记者粗算了一下,若是全部检测到底,总检查费用突破1000元。
  据介绍,我市去年为适龄妇女开展乳腺癌筛查34.5万人,宫颈癌筛查33.9万人,全市查出乳腺癌138人、宫颈癌106人、宫颈癌前病变1300多人。由于检查项目详细,多数查出肿瘤的妇女及时进行了手术,避免了肿瘤进一步生长,有些肿瘤晚发现几个月治疗效果就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查出宫颈癌前病变的患者,及时进行了治疗,患者受益多多。(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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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新华网江苏频道 电话:(025)塘下社区:开展“关爱女性健康—远离两癌”健康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来源:郭溪街道作者:蔡温静
  为更好地关爱女性健康,向社区广大女性朋友奉献爱心,提高女性自我保健意识及疾病防治意识,3月13日,塘下社区携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7楼会议室开展了&关爱女性健康&远离两癌&健康知识讲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林微微就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女性疾病进行了讲解,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常见的女性疾病的早期预防和自我诊断的相关常识,并就妇科发病率高的特殊情况建议女性朋友,平时生活中应该注意预防和养成定期体检的习惯,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远离两癌。社区居民认真听课,时而交流,气氛十分融洽,纷纷表示这样的讲座让她们受益匪浅。
  据悉,塘下社区深入宣传计生政策,增强女性朋友预防常见疾病的能力,认真开展贴近群众的活动,提高社区与居民的联系,赢得群众对社区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关键字:社区 女性 郭溪 塘下
在您的手机上安装“快拍二维码”,启动它,并把镜头对准这个二维图形,即可获得本页的链接地址。将该地址分享给您的好友吧!碧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政府办)&&&&信息来源:政府办&&&&有效时间: 0:00:00&&更新时间: &&*****
碧府办发〔2014〕39号
碧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
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
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增强和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卫办发〔2014〕7号)精神,2014年我区继续利用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继续为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14年完成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8000人和乳腺癌检查2000人。
(二)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四)目标人群“两癌”追踪随访率达95%以上,治疗率达95%以上。
(五)探索适合基层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及检查对象
(一)范围:在全区13个乡(镇、办事处)开展宫颈癌检查工作,在市中、环北办事处开展乳腺癌检查工作。&
(二)对象:项目乡(镇、办事处)35—64岁农村妇女。
三、项目执行时限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
四、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TCT)检查TBS分级报告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包括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
2.&乳腺钼靶X射线摄影检查: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射线摄影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阳性的病例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全区“两癌”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培训内容:“两癌”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要求、资金管理、督导评估、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等。
3.&技术培训内容:
(1)宫颈癌流行病学、临床检查、宫颈脱落细胞、阴道镜、乳腺彩色B超、乳腺钼靶X射线、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诊断标准及检查报告、个案表册填写等。
(2)乳腺癌流行病学、妇科(乳腺)临床检查、宫颈脱落细胞、阴道镜、乳腺彩色B超、乳腺钼靶X射线、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诊断标准及检查报告、个案表册填写等。
4.&专业进修:由各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两癌”检查项目临床检查、检验、阴道镜、细胞病理学、B超等专业拟进修人员名单,通过“降消”项目,由区卫食药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具备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短期进修。
(四)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区、乡、村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优势,深入村寨、社区、家庭开展宣传,动员妇女参加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2.&各乡(镇、办事处)、村委会要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妇女健康保健意识,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向检查人群传播“两癌”防治的信息,普及健康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1.&区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卫食药监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计生、妇联、外宣中心、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协调和管理“两癌”检查工作。
2.&区卫食药监、计生、妇联、外宣中心、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健康宣教及项目管理等工作,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二)工作职责。
1.&区卫食药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技术专家组,开展项目培训及监督质控等工作,定期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及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项目检查任务。
3.&区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的作用,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两癌”检查单位推进项目的实施。
4.&区计生局:负责组织辖区计生服务机构将计生生殖道保健检查与“两癌”检查相结合,配合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两癌”检查项目工作。
5.&区新闻中心:负责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区财政局:负责“两癌”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拨付项目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7.&区合管局: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患者就医费用新农合政策补偿报销工作。
8.&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制度流程,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咨询、检查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TCT标本收集制作及追踪随访;负责统筹安排“两癌”检查物质采购、分发;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9.&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乳腺癌手诊及彩色B超检查;区中医院负责宫颈癌病理学检查任务;妇女儿童医院负责乳腺钼靶X线检查及乳腺病理学检查任务;区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及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共同承担落细胞阅片、阴道镜检查任务。
1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两癌”防治健康宣教,对受检对象进行初筛登记建档,填写、整理相关个案登记表;做好宫颈癌、乳腺癌可疑或异常者的结果反馈、追踪随访,督促其转诊进行宫颈阴道镜、乳腺X线钼靶、病理检查确诊及治疗工作;按时填写、统计、分析、上报项目报表、个案及表册等。
11.&村委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登记上报“35—64岁适龄妇女登记册”;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受检对象参加项目免费检查,讲解健康保健知识;协助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两癌”检查项目的结果反馈、追踪随访工作;督促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可疑或异常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12.&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指导,参与项目督导和质控工作。专家所在单位要安排好时间,保证专家完成项目督导质控等工作。
六、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妇联、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大力宣传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组织动员农村适龄妇女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宫颈癌检查。&
2.&检查登记。初筛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向检查人群传播“宫颈癌”防治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受检对象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工作人员采集病史,登记“宫颈癌妇科检查报告登记表”和“个案登记表”。
3.&初筛检查。初筛机构对受检妇女进行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脱落细胞取材、妇科盆腔检查,并填写个案登记表;初筛检查后7天内集中将脱落细胞标本、“宫颈细胞学检查申请单”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脱落细胞TCT检查。
4.脱落细胞、阴道镜及组织病理检查。区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进行宫颈脱落细胞片的染色、阅片、TBS评价,对脱落细胞检查或临床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区中医院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检查。检查单位在15天内出具检查报告单、登记检查结果,将相关报告单统一交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由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反馈至各初筛机构。
5.结果反馈及随访管理。初筛机构根据生殖道感染及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填写“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反馈给受检对象;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在3个月内对宫颈细胞学检查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子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以下简称CIN1)及以上者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进一步检查、诊断、转诊及治疗,并完成“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个案登记表”填写。
6.资料收集、存档。初筛机构及检查机构对各项检查报告单、个案表、适龄妇女登记册原件、检查报告、随访登记表等资料归档、保存。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保存确诊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癌患者个案表册、相关检查报告、随访登记表原件。
7.初筛机构操作流程。人群选择→健康教育与咨询→初筛登记→取阴道/宫颈分泌物→取材宫颈脱落细胞→盆腔检查(双合诊等)→填写个案登记表、申请单等→&标本送检→收集上级各种检查报告单→反馈检查结果→追踪随访可疑或阳性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完善个案→分类管理。
(二)乳腺癌检查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及人群选择。市中、环北办事处要组织妇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广泛宣传乳腺癌防治知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乳腺癌检查。
2.&检查登记。市中、环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在受检现场传播乳腺癌防治信息,提供咨询服务;采集个人病史,进行高危人群评估,发放并填写“乳腺癌检查项目筛查对象登记表(问卷)”、“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乳腺癌临床检查、彩超检查报告登记表”。
3.&初诊检查。区妇幼保健院乳腺检诊医师、B超医师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及乳腺彩色B超检查,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乳腺彩色B超检查表”(乳腺彩色B超检查分级达4级及以上的需作乳腺钼靶X线检查);通知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凭“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到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4.乳腺钼靶X线检查及病理学检查。妇女儿童医院对区妇幼保健院转来的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妇女进行乳腺钼靶X射线检查,对钼靶X射线检查可疑或异常者(钼靶X线检查BI-RADS分级达4级及以上者)进行病理学检查,填写“乳腺癌X钼靶检查报告登记表”、“&乳腺癌病理检查报告登记表”、“乳腺X钼靶检查表”及“乳腺癌检查阳性随访表”;及时将乳腺X钼靶射线检查报告单、病理学检查报告单、“乳腺X钼靶检查表”、“乳腺癌检查阳性随访表”原件反馈区妇幼保健院,同时将X钼靶检查及病理学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反馈给受检对象。
5.&结果反馈及随访管理。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收集乳腺临床、B超、钼靶、病理学检查结果,填写“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自愿检查反馈卡”&反馈给受检对象;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在3个月内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及以上者,乳腺手诊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钼靶X&射线摄影检查BI-RADS分级0&级至4&级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小叶瘤变、导管原位癌及以上者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进一步做乳腺X线钼靶、病理学检查,并填写“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乳腺癌检查阳性随访表”。
6.&资料收集、存档。初筛机构、检查机构要将乳腺癌问卷、知情同意书、个案表原件、检查报告及随访登记表复印件归档和保存;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要将相关检查报告、随访登记表及X钼靶检查妇女个案登记表册原件保存。
7.&初筛机构操作流程。健康教育与咨询→乳腺视诊及手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X钼靶检查→乳腺病理学检查→收集上级各种检查报告单→填写“反馈卡”反馈检查结果→追踪随访可疑或阳性者,并督促其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完善个案→分类管理。
(三)项目救助。
农村妇女“两癌”已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统筹报销范围。同时,妇联部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和民政部门贫困医疗救助基金将给予适当救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告知两癌”阳性病人,可带病历及有关治疗资料到相关部门申请救助。
七、信息报送与管理
(一)报送内容。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进度月报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报表。
3.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报表。
4.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CINI及以上病理检查异常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
5.乳腺彩色B&超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需做乳腺X钼靶检查的乳腺癌个案登记表。
(二)报告和审核时间。
1.初筛机构: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月报及上月结案的“两癌”个案登记表;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前分别上报上一季度“两癌”季报表。
2.区妇幼保健院: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月报及上月结案的“两癌”个案登记表信息录入工作;每年1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前完成上一季度“两癌”季报表信息录入工作。
3.区卫食药监局:每月6日前完成上月月报及上月结案的“两癌”个案登记表信息的审核工作;每年2月5日、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两癌”季报表的审核工作。
八、督导与质量控制
根据《区卫食药监局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检查项目督导评估及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碧卫通〔2013〕113号)要求,由区卫食药监局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项目督导及质量检查工作,抽查3—5所医疗保健机构,并对25—30名妇女进行知识问卷调查,重点检查:
1.“两癌”检查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健康教育及信息数据质量;
2.宫颈细胞学、阴道镜检查及组织病理学;
3.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技能,并复核检查结果。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自查制度,按月、按季进行自查,定期接受区卫食药监局的质量检查及区妇幼保健院的技术指导。从事“两癌”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与考核。
九、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上级财政宫颈癌检查项目资金补助每例48元,共计38.4万元;乳腺癌检查项目资金补助每例75元,共计15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进一步治疗的费用不在本项目范围内补助范围。区、乡财政也要相应安排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区财政局将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区卫食药监局进行专户专帐管理。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计生机构在项目完成次月5日前,将相关“两癌”检查登记册、汇总表等报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及卫生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合格后,由区卫食药监局将专项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医疗机构保健、计生机构帐户。
(三)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户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十、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3月:制定并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召开项目启动暨培训会;
2014年4月—7月:项目乡镇及承担初筛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宣教动员及检查服务工作,完成宫颈癌妇检、脱落细胞检测任务及乳腺癌临床检查、B超检查任务;
2014年4月—6月:区级开展“两癌”项目督导1次;
2014年8—9月:项目乡镇及承担复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完成阴道镜检查、乳腺钼靶检查任务;
2014年10月:项目乡镇及承担复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完成病理检查任务;
2014年8月—10月:区级开展督导评估及质量控制;
2014年11—12月:各级完成项目数据手机、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整理项目个案表等项目档案,完成项目收尾工作;乡(镇、办事处)12月20日前、区级12月30日前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2014年12月:区级开展项目督导评估1次。
附件:1.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2.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技术专家组
3.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任务分配表
4.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资金使用
5.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资金使用
6.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7.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欧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学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 谌遗茂(区卫食药监局局长)
成& 员:段堂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杨祖莉(区妇联副主席)
张玉平(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兴来(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绍斐(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宏文(区中医院院长)
杨云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董国英(区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
罗& 娟(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舒国军(瓦屋乡人大主席)
金夏琳(市中办事处副主任)
姚建荣(环北办事处人武部部长)
田亚茹(河西办事处副主任)
陈尚勇(灯塔办事处副主任)
&&&&&&& 沈军华(川硐镇副镇长)
&&&&&&& 杨政洪(坝黄镇人武部部长)
&&&&&&& 彭& 强(漾头镇挂职副书记)
&&&&&& &周& 璐(滑石乡副乡长)
黄亚英(桐木坪乡副乡长)
田儒万(六龙山乡副乡长)
龙世学(云场坪镇宣传委员)
肖爱华(和平乡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谌遗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绍斐、杨云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熊小霞、陈静负责具体办公。
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项目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绍斐(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云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罗& 娟(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医师)
熊小霞(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妇科副
科长/护师)
陈& 静(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科科长/护师)
肖凤霞(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主治医师)
田桂秀(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龙娅琼(市中医院妇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 玲(市中医院特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立新(市中医院检验科主任/检验技师)
谭& 树(区妇幼保健院检验医师)
陈& 俊(市中医院病理科医师)
王小军(市中医院B超医师)
联络员:陈静、张梅、蔡蓉
联系电话:、、。
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
2013年总人口数
宫颈癌任务数
乳腺癌任务数
环北办事处
河西办事处
市中办事处
灯塔办事处
说明:按统计局2013年末“人口年报”总人口数约2.61%的比例计算宫颈癌检查任务数。
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碧江区2014年农村“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宫颈癌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凡碧江区农村孕产妇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宫颈癌筛查,均可享受项目免费检查。&&&&&&&&&&&&&&&&&& &&&&&&&&&&&&&&&&&&&&&&&&&&&&&&&&&&&&&&&&&&&&&&&&&&&&&&&&&&&&&&&&&&&&&&&&&&&&&&&&&&&&&&&&&&&&&&&&&&&&&&&&&&&&&&&&&&&&&&&&&&&&
二、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分配内容及成本测算
费用合计(元)
宫颈癌检查
宫颈癌检查
区级启动、培训(含师资费用)、督导质控
宫颈癌筛查相关表、卡、册印刷费
对辖区内适龄妇女登记造册、填表(可补助填表人员1元/人)
卫生、妇联按照名册动员适龄妇女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可补助宣传动员人员1元/人)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采购脱落细胞试剂费
妇科检查(可补助技术人员1元/人)
阴道分泌物涂片及镜检
TCT制片及阅片(可补助技术人员1元/人)
阴道镜检查(按脱落细胞检查人群7%比例测算)
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后异常人群(可补助技术人员4元/人)
组织病理学检查(按阴道镜检查人群40%比例测算)
阴道镜检查后异常人群,组织病理学检查取材
阴道镜检查后异常人群,组织病理学检查(可补助技术人员30元/人)
异常/可疑病例随访(按阴道镜检查人数测算)
随访(可补助随访技术人员5元/人)
五、各实施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本方案资金分配内容,在项目完成次月5日前凭宫颈癌相关检查登记册、汇总表进行报账。
报账材料:宫颈癌检查项目报账经费统计表、宫颈癌妇科检查报告登记表、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登记表、阴道镜检查登记表、宫颈病理学检查登记表、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等原件。
六、资金报帐审核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报帐资料报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及卫生、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机构。
2014年碧江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碧江区2014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乳腺癌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凡碧江区农村孕产妇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乳腺癌筛查,均可享受项目免费检查。&&&&&&&&&&&&&&&&&&&&&& &&&&&&&&&&&&&&&&&&&&&&&&&&&&&&&&&&&&&&&&&&&&&&&&&&&&&&&&&&&&&&&&&&&&&&&&&&&&&&&&&&&&&&&&&&&&&&&&&&&&&&&&&&&&&&&&&&&&&&&&
二、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分配内容及成本测算
乳腺癌检查
乳腺癌检查
区级启动、培训(含师资费用)、督导质控
乳腺癌筛查相关表、卡、册印刷费
对辖区内适龄妇女登记造册、填表(可补助填表人员1元/人)
卫生、妇联按照名册动员适龄妇女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可补助宣传动员人员1元/人)
乳腺手诊(可补助技术人员1元/人)
乳腺彩色B超检查(B超检查可补助技术人员1元/人)
B超检查异常人群X钼靶检查(超声检查2%的人测算)
组织病理学检查(按钼靶检查人群10%比例测算)
钼靶检查异常人群,组织病理学检查取材
钼靶检查异常人群,组织病理学检查
异常/可疑病例随访(按X钼靶检查人数测算)
随访(可补助随访技术人员5元/人)
五、各实施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本方案资金分配内容,在项目完成次月5日前凭乳腺癌相关检查登记册、汇总表进行报账。
报账材料:乳腺癌检查项目报账经费统计表、乳腺癌临床检查/彩超检查报告登记表、乳腺癌X钼靶检查报告登记表、乳腺癌病理检查报告登记表、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等原件。
六、资金报账审核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报账资料报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及卫生、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机构。
附件6&& &&&&&&&&&&&&&&&&&&&&&&&&&&&&&&&&&&&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登 记日 期
联 系& 方 式
宫颈细胞学 (ASC_US级及以上)
阴道镜检查情况
病理检查情况
报 告日 期
检 查日 期
检 查结 果
未 查原 因
报 告日 期
检 查结 果
未 查原 因
治 疗日 期
未治疗原& 因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填表说明:
1.宫颈癌检查结果为异常/可疑病例,需要进行随访者登记入此登记册中。
2.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需要进一步检查者,如宫颈细胞学检查ASC-US 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可疑/异常者,阴道镜可疑/异常者以及病理学检查CIN1 及以上者。
3.阴道镜及病理检查失访定义:指自告知应作阴道镜及病理检查之日起至满3 个月,仍未追踪到阴道镜及病理检查结果者。
4.阴道镜检查结果:填写正常、异常/可疑(异常/可疑者需要进行病理学检查)。
5.病理检查结果:如结果为CIN1 及以上者需要详细填写其病理检查结果。其中CIN2 及以上者需要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情况。
6.是否治疗:填写是、否或不详。
7.治疗方法:宫颈冷冻、宫颈电刀环切(LEEP)、宫颈锥切、宫颈/乳腺手术,其他请说明。
8.治疗情况中失访定义:指自告知应做手术、化疗或放疗等方式的治疗之日起满3 个月,仍未追踪到结果者。
附件7& &&&&&&&&&&&&&&&&&&&&&&&&&&&&&&&&&&&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
登 记日 期
联 系& 方 式
乳腺B超检查(BI-RADS 4 级及以上)
乳腺X 射线摄影检查情况
病理检查情况
报 告日 期
检 查日 期
检 查结 果
未 查原 因
报 告日 期
检 查结 果
未 查原 因
治 疗日 期
未治疗原& 因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填表说明:
1.乳腺癌检查结果为异常/可疑病例,需要进行随访者登记入此登记册中。
2.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需要进一步检查者,如乳腺彩色B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及以上者,乳腺手诊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 射线摄影检查BI-RADS分级0 级-4 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小叶瘤变、导管原位癌及以上者。
3.乳腺B超检查结果:填写具体诊断BI-RADS 分级4级及以上级别。
4.乳腺X 射线及病理检查失访定义:指自告知应作乳腺X 射线及病理检查之日起至满3 个月,仍未追踪到乳腺X 射线及病理检查结果者。
4.乳腺X 射线检查结果:填写诊断BI-RADS分级级别(0级—6级)。
5.病理检查结果:如结果为小叶瘤变、导管原位癌及以上者需要详细填写其病理检查结果,并进行随访了解治疗情况。
6.是否治疗:填写是、否或不详。
7.治疗方法:手术、化疗或放疗等方式治疗,其他请说明。
8.治疗情况中失访定义:指自告知应做手术、化疗或放疗等方式的治疗之日起满3 个月,仍未追踪到结果者。
(文号:碧府办发〔2014〕39号&发布日期: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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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碧江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碧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
联系电话:&&&&&管理维护:瓦屋乡政府
技术支持:贵州亿蓝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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