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慢性病报销

第02版:观点·视点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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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病、慢性病保障方面,我省的门诊报销政策和待遇标准是什么?
&&&&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范围&&&&1.城镇职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号)精神,目前,特殊病门诊补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6种。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包括: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冠心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梗塞)、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活动性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症、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原发性青光眼、运动神经元病26种。&&&&2.城镇居民。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通知》(云人社发〔号)精神,目前,特殊病门诊补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癫痫症8种。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包括: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支气管哮喘、儿童注意力综合缺陷症、冠心病心肌梗塞型、糖尿病、高血压病极高危组以上、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原发性青光眼8种。&&&&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标准&&&&1.城镇职工。特殊病门诊补助原则上执行统筹地住院待遇标准、门诊特殊病的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分别计算。慢性病门诊补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在300元左右,报销比例在80%左右,单一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年度保险限额在200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增加1000元左右,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2.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患符合规定病种的特殊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特殊病门诊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单独计算,特殊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门诊起付标准为:省、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县(市、区)级为3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7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80%,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后进入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符合规定病种的慢性病,在省、州(市)、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药费报销比例为50%(一般诊疗费报销6.5元,个人支付2.5元)。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门诊慢性病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办理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可持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证(卡)和社会保障卡前往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其他&&&&我省各州市经济发展不平衡,且存在疾病谱差异等情况,各统筹区可根据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结合当地特殊病慢性病发病情况,确定和适当调整本统筹区的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制定具体待遇标准,因此,参保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当地特殊病、慢性病的相关政策,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具体咨询。&&&&本栏目稿件均由本报记者&杨富东&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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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慢性病怎么报销?-基础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慢性病怎么报销?
来源:金投保险网编辑:
摘要:慢性病怎么报销?金投保险网小编提醒,慢性病怎么报销?首先需要满足当地的慢性病医保政策规定的病种要求,其次,重点了解慢性病医保报销待遇与慢性病医保报销手续。
慢性病怎么报销?
金投小编提醒,慢性病怎么报销?首先需要满足当地的慢性病规定的病种要求,其次,重点了解慢性病报销待遇与慢性病医保报销手续,最后再看一下慢性病报销常见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慢性病报销相关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建议大家,如果想了解当地的&慢性病怎么报销&,可以向经办部门咨询,也可以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网站,查看慢性病报销政策或者慢性病报销业务指南。
慢性病怎么报销之病种
西安市城镇慢性病病种为:冠心病 、 糖尿病 、慢性肾小球肾炎 、高血压Ⅱ期 、高血压Ⅲ期 、 帕金森综合症 、脑血管病恢复期、红斑狼疮 、多耐药肺结核 、慢性活动性肝炎 、 精神疾病 、 肺心病 、 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 、 恶性肿瘤晚期 、白血病 、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7种。这17种慢性病是经办部门根据病种的常见性、多发性而确定的,并不是所有的慢性病都可以纳入到补贴范围之内。
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4.脑血管病恢复期;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8.恶性肿瘤晚期;9.精神疾病;10.红斑狼疮;11.帕金森综合症;12.多耐药肺结核;13.慢性活动性肝炎;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5.白血病;16.血友病。
慢性病怎么报销之申报程序
城镇职工慢性病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每年4、5、7、10月份接收申报资料(每周三除外),1月不再办理申请业务。2、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职工门诊慢性病窗口;3、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三年内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③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④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⑤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居民医保慢性病申报程序: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补助起付线为350元,补助比例为5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00元。(帕金森综合症属于居民医保慢性病补助范围)
申报程序: 提供以下资料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住院、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各项诊断材料、《居民医保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统一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待医保经办审核后,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再反馈给参保居民。
慢性病怎么报销相关问答
问: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如何办理指定慢性病门诊报销?
答:根据《广州市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特定项目或门诊指定慢性病治疗的,按门特或门慢治疗的相关规定就医,并按下列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尚未在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特、门慢待遇确认的参保人,应持异地选定相应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及门特、门慢申请等相关资料,在本市医疗经办机构及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确认手续。
(二)原已在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门特(不含家庭病床)待遇确认的参保人,应持异地选定相应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已审批的异地就医资料、门特资料,在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门特指定定点医疗机构。
(三)原已在本市医疗保险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门慢待遇确认的参保人,可直接在相应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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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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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静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五星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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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导读:务项目内容,确定300元/人月的基本补助和平均不低于200元/人月的绩效补助,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第十五条县卫生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如考核评估、信息公,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进行成本测算,组织制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评标准,第十六条县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成本测算、绩效
务项目内容,确定300元/人月的基本补助和平均不低于200元/人月的绩效补助,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
县卫生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如考核评估、信息公布等),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进行成本测算,组织制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评标准。
县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成本测算、绩效考评办法,对绩效考评实施监督管理,核拨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各乡镇和街道办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和考评细则,按照分级负责管理的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并设立公共卫生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落
实目标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签订合同。县卫生局与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对合同的服务范围和内容、考评标准、资金兑付等做出明确规定。服务合同一般每年签订一次。
第二十一条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考核。由卫生、财政部门管理人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家组成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专家库。其中:疾控中心和妇幼站的专家占80%以上。考核时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组成考核委员会,并邀请第三方代表参与考核。具体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对村卫生室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与当地乡镇政府相关人员组成该乡镇村卫生室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情况,卫生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第二十二条
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查阅资料。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健康档案、疫情报告、妇幼保健表卡、疫苗接种表卡、慢性病管理等资料。
入户调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5个村。人口1万人
以下2个村,1万人~2万人4个村,2万人以上5个村。
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本机构30%的职工和10名患者,邀请5名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现场检查。现场查看预防接种门诊、妇幼保健、健康咨询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每季度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考核,向县卫生局及时报送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数量与质量报表。
第二十四条
考核委员会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2次集中绩效考评,按4:6比例,综合平时工作检查情况,确定年终考评总分。
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分值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一般,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5%。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经费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确保专款专用。 财政补助经费每年分两次拨付,每年6月底前预拨50%,剩余经费根据县卫生局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第二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采取百分制考核,剩余经费的核拨百分比与考核得分相一致;如:考核得分100分,核拨剩余经费的100%;考核得分90分,核拨剩余经费的90%。如果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予拨补剩余经费。排名靠后和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减结余的政府补助,用以奖励排名考前的机构,并对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靠后、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第二十八条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分为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基本补助按300元/人月的标准确定,另加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结算兑现的绩效补助。基本补助按照村医综合考评结果发放,村医基本补助=考核分数x 1% x 300元。
绩效补助按所提供服务人口数计算,1000人及以下,120元/月;人,200元/月;人,260元/月;人,340元/月;人,420元/月;3000人以上,480元/月。
第二十九条
绩效补助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后予以兑现。采取百分制考核,绩效补助的发放百分比与考核得分相一致;如:考核得分100分,发放绩效补助的100%;考核得分90分,发放绩效补助的90%。如果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予发放绩效补助。排名靠后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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