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方案

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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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方案
发布时间:责任编辑:文洁
  导语: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务债权的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券债务的实存数,以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会议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_第1篇: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二、清查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体安排
  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_第2篇: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市**系统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系统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起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接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以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基准日、范围
  (一)、本次清查以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本次**系统所属单位均填报,包括事业单位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鲁财资[2007]7号)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按财政部门部署统一开展。
  基本情况的清理包括对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实有人员和人员结构的清查;
  财务清理包括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帐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财产清查包括对单位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等各项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对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进行分类;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填报报表、中介机构审计、汇总上报四个环节。资产清查结果由财政厅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各单位使用&2006年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资产清查软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的市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尽职尽责、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要对历年来各种名义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抵押担保等事项,都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各单位对各类资产、资金挂账损失,要认真核实,填写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通全面盘点、清查资产的存量,并逐一核对相关账目,凡是权属明确、凭证完整齐全的资产都应及时入账;对单位使用的权属暂时难以界定或价值难以准确计量的资产,要专项反映,真正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对违规处置的资产,其价值一律不得核销,已经核销的要予以冲回,待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处置。
  过本次清查,各单位对未经市局书面批准的出借、转让、对外捐赠等资产在日前该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经市局文件书面批准不得进行出借、出租、转让等行为,一旦查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资产的处置必须上报市局,报经省厅及财政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置,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变卖、报废等方式处理。各单位务必于日前将表格及相关数据上报市局,并详细写清查情况说明书。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凡是对在资产清查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组织得力,编报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表彰。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关于印发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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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分局&& 来源:国土资源分局 & &【字体: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
为做好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2016年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电子版)
&&&&&&&&& 2. 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电子版)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南财资〔2016〕2号)精神和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国土资综〔2016〕41号)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好我局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和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及单位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我局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的协调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其中:
(一)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提交局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视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四)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五)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以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直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和业务指导。
(二)实施阶段(2016年4-6月)
1.4月底前各单位完成资产自查工作。
2.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清查结果上报局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根据需要安排专项审计或复核的单位,清查结果要附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6月10日前局将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由市财政局对口联系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16年7-10月)
总结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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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收支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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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厅《关于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及文件精神,促进全镇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预算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幼儿教育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幼儿园财务行为,严格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加强事业收入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解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督促幼儿园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建立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我镇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入实施幼儿教育普及提高的原则,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收入机制,提高幼儿教育资源的优质配置。
2、坚持建立健全幼儿园综合预算制度原则,将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及其它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幼儿园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其它发展性支出。
3、坚持完善学前教育家庭困难政府资助制度原则,规范减免操作流程,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得到政府资助。
4、坚持加强幼儿教育财务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加强事业收入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统一建账,镇长一支笔审批,严肃幼儿园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分设资产清理组、财务理财组。(3月份)
2、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1)领导小组负总责,召开动员会,组织发动协调清理工作,制定制度及方案。(3月份起)
(2)资产清查组负责对幼儿园集体资产实地清点登记,对在园幼儿实地清点人员,核实2013年收费总额,及时解缴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4月份)
(3)财务理财组负责对2012年前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清理、记账,扎出收支报表及移交余额表,监督财务移交至镇财政所,专户核算,分户管理,规范运行。(4-5月份)幼儿园财务收支管理方案责任编辑:田老师&&&&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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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乡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我乡固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解决国有资产产权不明、账实不符、处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对全乡各线、乡属各部门的固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彻底清查全乡国有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掌握资产分布状况;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落实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乡直各部门、各办公室、二级机构。
&(二)清查内容。
1、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等;
&&&&2、专用设备:直接用于生产、教学、办公用的各种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工具等;
3.通用设备类:间接用于生产、教学、办公用的设备,包括交通工具、办公用具、家俱等;
4.文物图书类:包括藏书、文献资料、专用软盘、文物和陈列品;
5.其他资产:包括国有股权和股权收益。
三、清理基准日以日为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日前)。组织召开全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各线、办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自查阶段(&日至8月15日)。&
凡属清查范围的各办、各部门对本部门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所有资产按行政办公、出租经营、闲置、盘盈、盘亏分别进行清查,填制清查报表,及时上报到乡固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核审计阶段(&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25日)。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办、各部门自查上报的数据,采取查账核对、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复核审计。经核查审计不实的,由各线、各部门纠正数据,重新填报并复核审计。
&&&(四)产权登记阶段(日至日)。乡根据资产清查复核审计结果,向县固有资产管理局申请产权登记,颁发产权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初始登记、房屋建筑物未进行工程决算和房屋产权登记的,由使用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向县国土、房产部门统一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1年1月)。对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清查结果报乡党委政府。根据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督促各办、各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和数据库。
五、组织领导&
成立高亭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永东任顾问,乡长王社华任组长;何小华、张洪峰、胡本权、曹红义、张才、邝应皋、李睿军、邝应报任副组长,史龙军、曹小芬、许娇、王庚华、胡昌生、曹聪、黄艳飞、刘富华、刘五平、邓名键、刘涌泉、王建华、刘承喜、刘志宁、许文斌、李琼刚、刘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聪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
组&&长:张&&才
成&&员:史龙军&&&周&&菱&&&曹小芬&&&邓铭健&&&
&&&&&&&&刘&&进
组&&长:胡本权
成&&员:许&&娇
组&&长:何小华
成&&员:许&&娇&&&黄艳飞
组&&长:张洪峰
成&&员:王庚华&&胡昌生
组&&长:曹红义
成&&员:刘五平&&&邓铭健&&&刘涌泉
组&&长:胡本权
成&&员:曹&&聪&&刘富华
组&&长:胡本权
成&&员:王建华、刘承喜
组&&长:邝应报
成&&员:刘志宁
组&&长:张&&才
成&&员:李琼刚
组&&长:邝应报
成&&员:曹小芬
组&&长:张才
成&&员:曹小芬
组&&长:曹红义
成&&员:许文斌
六、经费保障&
&&&&乡财政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固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各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固有资产清查工作,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国有资产清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彻底清查。各办、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本办、本部门固有资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清理期间,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和擅自处置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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