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元宵节炸狮子住家船何时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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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建局计划实行五条措施保障2013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
近年来,肇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几年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希望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 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落实保障性住房房源,彻底解决城镇&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走出了一条具有肇庆特色的住房保障之路。根据肇庆市2013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座谈会的要求,为全力确保完成2013年省下达我市2950套(户)住房保障目标任务。2013年 3月13日至15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国土局、卫生局等8个部门相关人员到各县(市、区)调研督查2013年落实住房保障建设用地、资金及进度安排等情况,确保所有新建项目9月底全部开工。
  一、肇庆市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广东省下达给肇庆市的目标任务,2013年全市新增保障性住房2950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920套,新增租赁补贴30户;竣工(基本建成)1981套。日,肇庆市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到目前,工作落实推进情况整体是好的,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狠抓工作落实
  肇庆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分别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责任制。其中,四会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均将住房保障建设列入2013年当地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落实兑现。国土、住建、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各地设立了住房保障专门机构,配备了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制定了年底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形成了上下互动,积极推进的氛围。
  (二)基本落实建设用地
  肇庆各地采取政府行政划拨用地、利用国有企业自有土地和乡镇卫生院自有用地等方式来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明确落实到具体地块。目前,计划今年新开工的项目基本上已落实建设用地,正在办理用地有关手续。全市共落实土地9745平方米,其中鼎湖区1000平方米,四会市3354平方米、高要市1800平方米、德庆县1537平方米、广宁县750平方米,高新区1268平方米。
  (三)积极措施建设资金
  肇庆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多方筹措住房保障建设资金,一是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包括政府资源性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在充分利用现有的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基础上,积极向金融部门融资;四是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至目前,全市落实建设资金16942万元,占计划投资40412万元的42%,其中市直11400万元、端州区1000万元、鼎湖区386万元、四会市1260万元、高要市600万元、德庆县500万元、怀集县796万元、高新区1000万元。
  (四)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
  今年,肇庆市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新引进中高级人才公寓房、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住房、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家庭住房等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畴,一起谋划,一起推进。
  目前,肇庆各县市区均已启动水上住家船安置房建设,确保按照2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709户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工作3年任务2年完成。其中端州区6户,鼎湖区45户,高要市29户,四会市224户,德庆县18户,广宁县72户,怀集县82户,封开县233户。同时,除市直、端州区及高新区外,各县(市、区)分别启动了乡镇卫生院安置房建设。高新区214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建设;四会市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房已完成桩基础施工;怀集县乡镇卫生院安置房已完成设计和立项等前期工作,计划在8月底动工建设;封开县乡镇卫生院安置房部分已开工建设;德庆县计划在5月底完成租赁补贴发放,新建项目在8月底动工建设。
  (五)创新住房保障建设模式
  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精神,市直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营&的新型建设模式,成立了市直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全面负责市直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物业管理。目前,公司已开始运营,积极筹措建设用地,落实建设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全力保障2013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广东省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于10月底前开工建设,筹集房源在5月底落实到位,租赁补贴在7月底发放到位,竣工1981套。为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下阶段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 (一)加强组织协调,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房、水上居民安置房、人才公寓房、乡镇卫生院周转房等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刚参加工作稳定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中员)公租房,按当年下达任务数,当年开工完成。水上居民安置房,按照市调研组提供的家庭名册户数,按照《肇庆市水上住家船上岸安置方案》要求,今年启动,3年任务2年完成。乡镇卫生院周转房,按照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启动,逐步推进,2016年前完成。人才公寓房建设,按照各县(市区)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定位,按照市直350套、高新区250套、其他各县(市区)各不低于50套起数安排,今年必须启动,早日落实建成。各县(市区)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土地和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 (二)建立月报工作制度,提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 结合肇庆今年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了早谋划、早落实,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提速,进度比原计划提前。各县(市、区)要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以及市领导分工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安排的通知》(肇发[2013]3号)和机关作风建设年的精神,建立住房保障工作月报制度,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度的统计汇报,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目标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以书面报肇庆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每月3日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各地情况综合后报肇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分工联系住房保障重点项目的市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不脱节、不落后。采取措施,加快对新建项目和筹集房源的调度和督导,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担负起牵头职责,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地与发改、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沟通,确保资金、土地、税费等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争取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对原计划10月底前开工的项目,自我加压,确保9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同时续建项目要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竣工(基本建成)任务完成。要抓住施工的大好季节,狠抓工期,确保今年的竣工目标。&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肇庆市住保部门将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审计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今年新开工项目工地全部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视频全覆盖,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无事故,工程质量要&保证市优,争取省优&,打造安全、优质的惠民工程。
&&& (四)加强审核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分配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家庭收入及资产核查工作,年内要组织相关单位对住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居住条件的,规劝其退出。同时,各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民政、社保、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对申请保障住房的对象进行联合审查,把好入住审核关,使保障性住房公平、有效、准确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 (五)加强督查督办,做好项目进度跟踪汇报机制。
  按照肇庆市的工作部署,由肇庆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肇庆市住建局要成立督查组,不定时深入各责任主体单位或建设工地实施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敦促整改,并分别在5月、10月、12月,对建设项目落实、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完成目标等情况进行检查或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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