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的文件让茶水我自己弄湿了自己还可以鉴定出是什么时间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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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时间鉴定——测定韩寒手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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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时间鉴定是指利用笔迹学、物理学、化学以及仪器分析的方法对各种可疑笔迹进行检验,得出其形成的时间的一类笔迹检验。以下笔者就书写时间鉴定的现状及其发展方向来做一个统计与总结。一、书写时间鉴定的现状书写时间鉴定是当前中外文检领域的一个难题。其现状具有以下特点:(一)书写时间鉴定是笔迹检验领域中起步最晚,发展却最快的一部分。我国文书检验的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2000多年以前,文检技术作为单个的案例记载于史籍或汇集于一些法医学著作中,没有进行归纳、概括。到19世纪末期,欧美的文书检验技术后来居上。应该说书写时间的判定自有文检技术以来就不断有鉴定实例出现。但在古代和现代,确定书写时间主要是采用目力直接比较的方法。直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才有外国学者开始运用现代物理、化学方法研究书写时间的鉴定。从开始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书写时间的鉴定至今不过70多年,但结合当今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与先进的仪器分析方法,书写时间鉴定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对书写时间鉴定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主要有草酸溶解法和硫酸盐扩散程度测定法,主要用于检验蓝黑墨水字迹。80年代研究的人员开始增多, 90年代各地普遍开展研究,对圆珠笔字迹的时间测定已有明显的研究成果,对蓝黑墨水字迹书写时间的测定取得了初步成果,对其他各类墨迹文字形成时间的测定也有了不少阶段性成果。(二)目前的书写时间鉴定整体缺乏系统标准,鉴定呈现多样化。当今的书写时间鉴定划分得很细,包括各色圆珠笔、蓝黑墨水、签字笔、碳素墨水、普通雕刻印章、原子印章、复写纸等等,要形成能使各个行业的专家学者都信服,在全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通用的一个鉴定的行业标准,需要做大量的实验、调查、分析与统计;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当然也得经历一段曲折前行的“历史”。因而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有关书写时间鉴定的成熟、可靠的系统鉴定方法。在不同的地方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形成不同的流派。其鉴定方法的多样化具体又有以下几个特点:1、鉴定对象复杂多样前文中已经讲到当今书写时间鉴定包括很多的对象,然而在这些对象之下还包含有大量的小类,由于各种书写原料的生产地域、生产配方、添加物等的差异,造成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对其进行鉴定。2、鉴定依据互不相同目前,不同的鉴定人员由于各自学识和经验的差异造成在对书写时间鉴定的依据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鉴定人员采用单一的鉴定依据,有的根据检材、样本的条件,选择多种判断因素共同分析问题,其主要的依据有以下几类。①文书内容形式的时间特点。通过考查文书内容、形式的时间特点,来确定文书形成的时间范围。文字较多的文书,其所记载的内容,可能会直接、间接地显示出一定的时间特点。如通过对文书中内容中涉及的事实、事件的事件特点;文书语言中使用的概念、人物称谓、单位与地理名称的时间特点;文书中有关人的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的时间界限;文书的书写格式、印版制版工艺、印刷机具的时间特点;文书标点符号的形象和位置的时代特点;文书印文的时代特点,如可通过考查印文的形态、大小、结构、图案、文字、制作工艺等方面来确定印章制作与使用年代并进而判定印文形成的时间范围;纸印刷品印刷编号及标明的时间特点。②文书语言文字的时间特点。语言、文字的时代、时间范围特征较为鲜明、用这类特征确定陈旧文书和信件、文章、纲领等的形成范围较为准确,但语言文字的伪装同样比较难以排除和区别。在我国,所说的文字特征主要是指汉字形体时代特征。我国汉字的形体演变大致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和现代简化字等阶段。从甲骨文到现代简化汉字,在汉字发展演变的每一个阶段,汉字的间架结构,笔画形态和数量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这些方面的变化造成了汉字形体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从而为鉴定书写字迹的绝对时间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特别是解放后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初步推广简化汉字,产生了大量的现代简化字,这些简化字和简化的偏旁部首从1956年2月到1979年7月先后分4批推行(第4批未正式公布),对判断书写字迹的绝对时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③文字书写工具的时间特征。书写工具有时间阶段性,文字的书写工具只能出现于书写工具问世之后。书写工具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钢笔、圆珠笔、铅笔、塑料笔、签字笔等等。钢笔是19世纪初发明的,自19世纪末传入我国之后一直沿用至今。铅笔是上个世纪初才开始在我国推广使用。圆珠笔则是二战时期的产品, 1945年圆珠笔首次投放市场成为正式书写工具。60年代初日本首次使用了可装墨水的软纤维笔尖。而签字笔则是本世纪70、80年代才出现的新型书写工具。通过比对文书书写工具的特征与文书标明的形成时间是否吻合,可认定文书是否存在伪装。如出现30年代用圆珠笔书写的契约, 50年代用签字笔签名的合同无疑有诈。各种书写工具的发明和使用时间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可确定书写时间的最早时间范围。④文字印刷机具和印刷工艺的时间特点。可疑字迹可能出现在一些印刷纸张上面,这些纸张的印刷机具和印刷工艺的时间特点对书写时间鉴定非常有益。如铅整版已经年刷技术是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的;静电复印文书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广泛推广使用,我国自1979年初期开始引进静电复印技术。各种印刷机具,包括各种型号、牌号、规格的印刷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的发明、生产、使用时间等均可作为鉴定依据。⑤文书物质材料的时间特点。判断可疑字迹的书写时间可疑通过分析文书物质材料的时间特点来判断,这主要是指文书使用的纸张、字迹使用的墨水以及载体上搁放的物质特点。对于某些正式文书还包括印章、戳记等。这些材料的发明、制作时间以及在特点环境下的具体使用时间对判断书写字迹的绝对时间具有一定意义。纸张的种类、成分、颜色、厚薄、制作工艺、裁切工艺等方面的特点以及生产时间、书写纸印品的印刷时间,在生产和印刷厂家一般保存有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样品、同时各地公安部门一般都做了比较严格的登记管理,建立有比较完善的纸张档案可供查对比较。对于各种书写纸印品还可疑直接从其编号来确定其印刷时间。书写墨水、圆珠笔油、复写纸种类、成分、填料、附加物质都有时代和时间特点。墨水的生产情况较复杂,不同种类、牌号的墨水的最初生产时间是不同的。如重庆红岩牌蓝黑墨水是50年代开始生产的,而红岩牌碳素墨水则是70年代的产品。⑥书写字迹特征演变规律的阶段性特点。书写习惯定型的成年人,其笔迹特征是稳定的,但又不断变化。这种变化显示出一定的时间范围的阶段性特征。笔迹特征的阶段性首先边县在书写水平的阶段性方面。对于经常从事书写活动的人来说,不同时期书写字迹的书写活动熟练程度是不同的,一般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则保持着相对稳定。因此,从书写水平成长的整个过程考查,可将其划分为若干阶段。其次这种阶段性还表现在书写人的语文水平方面。通过书写人的语言特征、布局特征、标点符号特征,尤其是特定时期内产生或小时的习惯性错别字的特征反映出来。再次通过检验书写人书写动作习惯特征的发展演变规律,寻找反映阶段性特点的各种笔迹特征,是确定可疑字迹书写时间方位的重要依据。⑦文书物质材料色料的自然变化特点。文书物质材料色料的自然变化是指其各种质量指标随着时间的延续发生的种种变化,主要包括文书物质材料色料的外观质量、物理性质、化学性能、光学性能、表面性能等方面的变化。文书物质材料色料经过较长时间,上述质量指标均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可以通过观察比较或利用专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变化的程度,从而判断字迹的绝对书写时间。3、鉴定方法各有长短虽然书写时间鉴定是所有文检鉴定人员都面对的同一个问题,但由于其鉴定对象和依据的千差万别,书写时间鉴定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①统计分析比对的方法。在美国, 1938年圆珠笔油墨的配方由油基体改为乙二醇基体, 1955年开始使用铜酞菁染料。这些时间标志着某种类型的书写工具在市场上出现的年代,为案件中这类材料的鉴定提供一个大致的时间跨度。对文检人员来说,希望配方变化频繁,以建立相应的配方库、油墨库、墨水库等等,以期从这些资料库中许寻找时间特征。②物理观察比较的方法。这个方法自古有之,它是指利用物理的方法观察文书字迹的表面形态、颜色、气味等等得出文书字迹形成的大致时间范围。据《棠阴比事》记载,宋代陵州仁寿县县令江某,承办一起讹诈田产案件。伪造的田契用茶水染过,好似年代久远的样子。县令展开视之,曰:“若远年纸,里当色白。今表里如一,伪也。”讹诈者服罪。随着现代光学等物理分支学科的发展,尤其是各种显微观察设备的发明和运用,使得通过物理方法观察检测书写时间越来越科学和实用。如有鉴定人员研究碳素的表面龟裂情况等等。③化学仪器分析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检人员研究的重点是利用墨水的成分和性质岁时间变化而变化来测定相对书写时间。这有赖于现代化学仪器分析方法的飞速发展。对于水溶性(主要是蓝黑墨水和纯蓝墨水)和油溶性(指圆珠笔油墨),由于二者在性质上的不同,所以分别发展了相应的检验方法。从目前来看,蓝黑墨水相对书写时间的检验方法主要有:草酸溶解法;硫酸盐扩散程度测定法;二价铁离子浓度测定法;热分析法;X光电子能谱法。圆珠笔油墨相对书写时间的检验方法有:薄层色谱和薄层色谱扫描法;染料比值法;溶解速度法;气相色谱法;溶剂提取法;转印法;显微分光光度法;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傅立叶变换显微拉曼光谱法。碳素墨水,目前则只有运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进行形态分析,测定具有一定时间跨度的碳素墨水字迹的形成时间较为有效。同时对印章盖印的时间先后、印文印泥(油)的种类和变化以及其与被盖印字迹的笔画材料相互作用的分析,判定书写时间也已有了相应的方法,在此不一一赘述。不仅如此,对每一种色料的时间鉴定,各个地方均有所长,甚至所依据的理论都不一样,更不用说检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理解为有些单位、有的人对某一种书写色料做得较能得到同行认同。对于目前涉及最多的圆珠笔,目前国内主要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书写材料处使用薄层扫描法,具体是要求委托单位必须同时提供检材文件的落款时间附近和怀疑真实书写时间附近的同种类、相同保管条件的圆珠笔笔迹样本。比如:某文件落款2000年5月,而怀疑其真实书写时间是在2002年3月。就要求提供2000年4、5、6月,同时提供2002年2、3、4月同种类圆珠笔书写的字迹,最好是写在相似的纸上,有着相似的保管条件。他们采用的方法是剪取少量笔画,溶解后进行薄层层析,一般能分出五个以上斑点。用薄层扫描仪比较检材与两个时间段样本的斑点分布和大小,如果检材与2000年5月的样本笔画斑点相近,就认为检材是2002年5月书写;如果和2002年3月相近,就认为是2002年3月书写。刑警学院文检教研室采用的方法是弱-强溶剂提取法。具体操作是采用打孔针(直径小于1mm)在笔画中提取定量圆珠笔油,用弱、强溶剂依次定量提取后进行薄层扫描,计算弱、强溶剂提取油墨量的比值。比值越小,书写时间越长,实验室误差为7.8%。当然也对样本有苛刻的要求(同公安部的要求)。司法部鉴定中心和西南政法大学采用的好像也是薄层扫描,但具体方法未见披露。江苏省检察院在媒体上有报道,但具体方法也未见披露。安徽省公安厅方邡于2000年公布了多次测定法,此方法已在安徽省公安厅立项。具体是根据圆珠笔油的干燥过程,在较新鲜时颜料分散度较大,容易被溶解;时间长久后颜料逐渐聚集,连接料中的树脂固化,便不容易被溶解的原理,对检材圆珠笔画进行分时段多次溶解测定,比较溶解度的下降数据。如果几次测试数据呈下降性变化,则检材一定是近期书写;如果没有测出变化,则不能确定书写时间(而不认为书写形成时间较长),因为不能排除保管在暴露环境下或人为老化。该方法是国内唯一不需要比对样本的检验方法,对怀疑是一、两个月内书写的检验成功率及准确度都是相当高的。针对该方法局限性太大、实用性不强的缺陷,新的多次测定法正在研究当中。(三)当前的书写时间鉴定整体水平并不高,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书写时间鉴定水平整体的落后是显而易见的,从书写时间鉴定的系统体系,到具体的依据方法等等,只要是鉴定所涉及到的方面,都存在着各种各样、或大或小的问题。1、书写时间鉴定缺乏一个能统帅全局的系统标准。当今世界各地使用工具、书写材料均不一样,即在一个国家内也存在有太多的影响因素。没有哪一个人、或者哪一个机构有能力完成这样一个为书写时间鉴定创立行业标准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的国家和政府职能部门在将大部分的鉴定权下放到民间以后仍要切实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督促,并以立法的手段,设置专门部门、网罗相关专家、设立相应项目来建立这样一个书写时间鉴定的行业系统标准。2、鉴定人员采用的书写时间鉴定方法目前尚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甚至是不科学的地方。有人采用墨水库鉴定书写时间,可是墨水库内的资料毕竟有限,且当地的墨水库容易受到外来墨水的冲击;有人使用草酸溶解法,而用作比对的文字材料必须用相同纸张,必须是相同种类、品牌、颜色、成分的书写色料,另外标称时间与嫌疑时间,是半年以上及两年以内才可鉴定,若两个书写时间差在两个月以内或3年以上则无法测出;有人采用硫酸盐扩散程度测定法,而这个方法仅适应于含硫酸盐、硫酸的酸性墨水,如蓝黑墨水、纯蓝墨水若标称的书写时间和真实的书写时间在半年以内或均在4年以上则无法使用。各种鉴定方法均存在着检材条件要求严格,适应时间范围窄,鉴定时间范围大不够精细等问题。而且由于国内尚无专门的文检专业课程教授书写时间鉴定技术,因此真正能做这类鉴定的人不多,反而想做或者说在研究书写时间鉴定的人比较多,但在很多的鉴定方法没有得到同行认同或是权威机构认证之前,其科学性是有待证明的。3、书写时间的鉴定结论在法庭诉讼科学证据系统中所起到的作用还不够成熟。可以说,当前的书写时间鉴定是一项高复杂性、高风险性的鉴定工作,很多的案件都需要做这样的鉴定,然而书写时间的鉴定也通常是有价无市———当事人愿意出很高的鉴定费,还找不到地方。而且即便做了鉴定,某些鉴定结论也因为其只是确定了一个范围相当大的相对的形成时间,而不是绝对的书写时间,导致其在法庭上,在诉讼中发挥不了书写时间鉴定应有的诉讼价值。总而言之,书写时间鉴定的现状不容乐观,仍然是目前文检界的一大难题。尽管有许多专家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至今仍未能有一个完全解笔迹形成的绝对时间的方法。不过,一些字迹书写的相对时间可以得到确认,在一定程度上亦可证明文件的真伪,从而在诉讼中解决问题,发挥证据作用。二、对书写时间鉴定发展趋势的预测相对于书写时间鉴定现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应遵循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书写时间的鉴定也必然遵循从缺乏标准到体系完备、从相对不科学到相对科学、从发展不平衡到全面发展,对书写时间鉴定的发展趋势做出如下预测。(一)标准化任何鉴定都应有一个在大范围内被全体鉴定人员及司法工作者所认同的标准,不然其证据的诉讼效力便会大大降低甚至受到质疑。我国的书写时间鉴定由于其起步较晚,现状比较混乱,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管理体制以及认同机制。各个地方,各个鉴定机构甚至同一个鉴定机构的不同鉴定人员运用的方法也不一致,他们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得出在小范围内能够得到部分同行肯定的鉴定方法,却忽视了将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理论公理化系统化性。司法实践工作,从不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公道性,也正因为如此,那些被称之为法庭科学的鉴定结论才经得住来自各方的考验。同时由于我们国家以及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和地区的书写时间鉴定的市场非常之大,有迫切的鉴定需求以及对鉴定结论更加合理和科学的要求,因而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一定会有政府部门组织专门的机构对书写时间鉴定进行全面研究,建立一个相应的科学的完备的标准体系。(二)科学化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它是由人类在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产生和发展,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结晶。应当指出,对于每一门科学通常只是研究客观世界发展过程的某一个阶段或某一种运动形式。在这个意义上讲,科学所反映的大多数都是相对真理。书写时间鉴定也是在人们不断认识和研究的过程终成长为科学的,而目前的发展阶段就是一个相对落后相对不科学的阶段,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样也主要体现在鉴定对象、鉴定依据、鉴定方法等方面。1、鉴定对象科学化。目前的书写时间鉴定的对象已经划分得很细,但还不够全面,不能够囊括全部的文书笔迹形态。应该说所有笔迹鉴定的对象都可以做书写时间鉴定。鉴定对象不够全面就会导致很多的文书证据不能够全面地发挥本身的诉讼证据效力。而且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我国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就同一个鉴定对象,如同一品牌的墨水,也会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与鉴定标准,这样更加造成了书写时间鉴定对象的模糊与复杂。屏除不利因素,利用价值最大、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我们司法鉴定进行的基本原则。在书写时间鉴定对象中,就存在着某些对象价值较大,能说明根本性的问题;有些对象,价值较小,只能辅助说明问题;有些对象价值不大或鉴定方法尚不成熟,不能说明问题。分清所有对象的价值大小,重点研究价值较大的关键因素,是我们书写时间鉴定的一大必然趋势。目前可疑字迹的书写时间鉴定主要包括纸张和墨水两大部分,而与墨水相比,纸张年代的鉴定更为困难,因而从书写时间鉴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最后都集中在对墨水成分的研究上。这也是将来研究的重点。2、鉴定依据科学化。现代科学理论方法的飞速发展给笔迹鉴定,尤其是书写时间鉴定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平台,很多墨水,油墨的研究都离不开现代物理学、化学以及仪器分析的方法。然而,由于某些鉴定自身学识经验的局限性,致使他们的研究与科学失之交臂。很多的方法只是生搬硬套,缺乏相对的科学性与广泛的认同性。科学是体现人类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所以科学不能和真理之间划等号。把科学的结论绝对化是一些并不了解科学本质的人所经常犯的错误。列宁说无数相对真理之和就是绝对真理,这是对绝对真理的精辟的概括。在书写时间鉴定的系统体系还没有建成完善之前,这种现象将长期存在。但其终将被更加科学的理论依据所代替。3、鉴定方法科学化。以美国为例, 1968年美国法庭科学工作者便开始建立标准墨水库,收集了自1958年以来美国、日本、欧洲的墨水生产厂家配方,达5000余种。1988年移交给美国安全局时品种已增至6000多种。经使用薄层层析,显微镜、化学实验、红外反射光谱以及荧光和紫外荧光,他们发现没有两种配方是一样的。而且,同一种配方的墨水,其原料生产的工艺变化或是产地的不同,也反映在墨水中微量杂质的差异上。这种有时间记录的标准墨水比对法至少可以提供某种配方的最早使用日期,有时候能给出精确的参考时间,它取决于墨水库种所拥有的某种配方的墨水数量。上述的墨水库方法引出了两个问题,即是否可能可疑文书上的墨水不在库内,而又与库内的某一种墨水配方相近;形成字迹的墨水可能会发生物力或者化学的变化,如退色,因而导致错误的区分结果。因此, 1957年美国开始加标记化合物到墨水中,要求各个厂家每年都改变标记物。一直到1978年, 50%的厂家都加了标记物,从而使墨水书写时间的鉴定进入了“真实”时间的阶段。但是后来由于大量的外来墨水流入美国市场,所以客观上又降低了标记物的用途。这样,书写时间的鉴定又重新回到了书写墨水与时间的关系上来。由此可见,书写时间鉴定的方法容易受到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其本身的的科学性就缺乏依据。在当前被广泛采用的书写时间鉴定方法,其局限性也非常之大。对于现今普遍存在的检材样本要求过于严格;确定相对书写时间的范围过大不能适用法庭需要;绝对书写时间不能明确等等问题,我们应当积极看待。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书写时间鉴定的认识也将越来越深,其鉴定方法的局限性也必然被打破,这是书写时间鉴定的必然趋势,也是人类认知与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三)普遍化鉴于侦查活动的隐蔽性,我们所说的书写时间鉴定技术在很长的历史范畴内还将继续属于国家机密,因而将普通科学知识普遍化的模式是不适应侦查技术的。我们说的普遍化不是说会有更多的人能够进行书写时间鉴定,而是指书写时间鉴定的方法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呈现多样化,且书写时间鉴定的启动和结论能更符合现代法庭科学判案的需要。自2005年我国的司法鉴定权下放到民间以后,鉴定机构的经济增长便与鉴定业务的数量直接挂钩了,鉴定时常受到经济杠杆的调整,会有更多的鉴定机构去研究书写时间鉴定,更多的鉴定人员去探索,更多的鉴定业务牵涉到书写时间鉴定。这也必定会造就未来几年出现一个有关书写时间鉴定的“百花争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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