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个旧市新农合可以在个旧接生可以报新农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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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大屯工作队钟俊丽民情日记11月23日
【发稿时间: 8:49:40】
【作 者:钟俊丽】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个旧市委新农队办 文常骥】
【稿件来源:个旧市委新农队办】
【审核发布:红河州委新农队办】
日    &  星期一      晴
今天看到村委会副主任刘文萍正在统计新农合报表,我便帮着一起整理。在这过程中,我进一步了解了云南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参合农民享有的权利是要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享有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权、知情权;在规定范围内对定点医疗机构有自主选择权;因病就诊后,可享受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补助待遇;监督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收费等情况;有权向新农合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投诉、举报,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合农民应履行的义务是要遵守国家、省、市、县新农合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以户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参合资金,做到“户不漏人”;就诊时必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在医院直接报销的,必须在医院报销,不符合直接报销的,需携带完整、真实的材料交当地乡镇合管办(财政所);不得把二代身份证存放在医疗机构或转借他人办理新农合补偿等等相关内容。我将注重多方面学习,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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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的在昆明就医的新农合可以报销吗?_百度知道
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的在昆明就医的新农合可以报销吗?
住院病志复印件(有的地区只需要“出院小结”)2,出院时找大夫要、转院手续或证明前四项、诊断书5、合作医疗证(或医疗卡)7、户口本6、身份证。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住院收据(原件)4、费用总清单3:1,门诊的不能住院应该可以报销,以当地政策为准。其他的。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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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答复及提问委员建议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时间: 点击数: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情况专题询问问题答复及提问委员建议方案
问题一:2015年全市新农合共从农民手里筹集到多少资金、人均是多少;各级财政配套的标准人均是多少、总额是多少;资金使用的原则是什么?(询问人:李毅)
付双(市卫生局局长、市合管办主任)答:谢谢李委员对弥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5年全市实际参合人数458432人,参合率为99.69%。根据省、州卫生、财政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规定,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47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筹资总额21546.30万元。
2015年,全市参合农民共筹资万元。其中:个人筹资万元,民政部门补助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的90元,全部由政府资助),低保对象(政府资助70元,个人承担20元)共补助31082人,代缴金额279.738万元;残联部门补助农村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需个人缴纳的90元全部由政府全额资助)和三、四级中、轻度残疾人(个人承担45元,政府资助45元)共13713人,代缴金额77.945万元;计生部门补助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和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妇及年龄不满18岁的独生子女共16614人(个人缴费的90元,全部由政府资助),代缴金额149.526万元;市财政对农业户口的村(社区)干部补助409人(个人缴费的90元,全部由政府资助),代缴金额3.681万元;移动公司资助740人(个人交话费180元,移动公司代缴个人参合费90元),代缴资金6.66万元。
市财政人均配套28元, 共配套资金为1284.00万元;州财政人均配套28元,共配套资金为1284万元;省财政人均配套56元,共配套资金2567万元;中央财政人均配套268元,共配套资金12285.98万元,各级财政按380元配套,共配套17420.42万元。新农合基金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后,70%用于大病住院补偿,30%用于门诊减免(小病)。
新农合制度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既保证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问题二:2015年新农合资金的报销总额是多少;农民看病实际报销占全部看病费用的比例是多少?(询问人:杨文强)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谢谢杨委员对弥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月份新农合减免补偿971904人次, 新农合基金支出15262.81万元,上划州财政大病医疗保险基金1054.40万元,总支出16317.21万元。2015年全年预计减免补偿参合农民145.85万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21500.00万元,基金使用率99%。
月门诊减免908478人次,占减免补偿总数的93.47%,医疗总费用2985.02万元,减免基金1661.81万元,平均减免比例为55.67%。
住院补偿61263人次, 占减免补偿总数的6.30%,住院总费用20075.70万元,实际补偿12107.98万元,补偿比例60.31%。其中:乡级补偿11911人次, 住院医药费1435万元,补偿基金1075.82万元,补偿比例74.97%。市级补偿44811人次,住院医药费13562.00万元,补偿基金8733.91万元,补偿比例64.40%。州级补偿3009人次,住院医药费2717万元,补偿基金1268.83万元,补偿比例46.70%。省级补偿1532人次,住院医药费2361万元,补偿基金1029.21万元,补偿比例43.59%。统筹区域内(市、乡两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75.04%。
追问:造成比例不高的原因是什么;结余资金是如何使用和管理的?(询问人:杨文强)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补偿比例不高的原因:一是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低,起付线偏高;二是省、州、市定点医院不同程度存在使用新农合不能报销的药品和器材;三是省州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高,起付线高,补偿比例低,以上问题是造成补偿比例低的主要原因。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新农合统筹资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年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12万元。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我市新农合减免补偿指标已基本完成任务要求,从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角度上看,还有差距。今后将在筹资总额提高的基础上和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2016年新农合实施方案,调整减免补偿比例和住院起付线,实施付费制度改革,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降低群众自付部份,以提高参合农民补偿水平。
结余资金是如何使用和管理的?我市新农合运行已经9年,截至2014年底基金累计结余3935.79万元,结余率为当年筹资总额的22.65%(按基金规定不得突破25%),其中:州财政提取风险金1517.13万元,市统筹基金结余2629.67万元。月实际支付基金16317.21万元,余款5229.09万元。2014年底累计结余基金分别由州、市财政管理。州风险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如发生特大灾害和传染病暴发流行)。确需基金时,由市人民政府向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拨款使用,基金所产生的利息全部属于我市所有。市级管理的部份中一部份用于下年度基金正常周转,一部分转入定期存款,产生效益。
问题三: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好了,就能使用得更好,我想询问的问题是,对新农合资金是如何进行监管的?(询问人:赵波)
付双(市卫生局局长、市合管办主任)答:谢谢赵委员!管好、用好新农合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执政能力,关系到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和信任,关系到新农合工作的成败。我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大对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是市合管办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新农合医疗服务协议书,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协议对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一、实行补偿费用总额包干的五家医疗机构有下例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每例(次)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减1万元补偿费用。
(一)以各种理由拒收病人;
(二)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费用交由病人到门诊交费;
(三)病人未达到出院标准,将病人驱使出院;
(四)参合人员按新农合政策规定未给予即时结报;
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受到处罚,除处罚补偿资金外,一次再扣除当年质量保证金的10%。
二、严禁挂床、空床住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为挂床、空床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并按套取合作医疗基金行为处罚。
(一)无完整病历资料(未按照相关规定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未按照住院病人的诊疗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或者虽有完整的病历资料,但费用是以门诊交费方式结算的。
(二)在住院期间,请假离院天数占住院总天数一半及以上的。
(三)由各定点医院门诊方式收治并管理的“住院病人”。
(四)住院期间无固定床位,无主管医生、护士或病人提供的床位号不相符的。
(五)病人在治疗期间不在病房,或现场稽查中发现住院病人无请假手续且不在医院的。
(六)病人入院后,医院未及时完成入院信息登记录入的。
(七)急、危重症患者在病重或病危期间不在院治疗,无论请假手续是否齐全,均认定为“挂床、空床住院”。
三、乙方违反下列规定,套取新农合基金者,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及扣除当月申报的所有合作医疗补偿基金处理并在市媒体上曝光;情节严重的,除拒付当月申报合作医疗补偿基金、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关的法律。
(一)将非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列入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的。
(二)将非参合对象的医药费用或应由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的,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擅自使用自费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
(三)分解住院次数、分解收取住院费用、分解处方以达到降低月平均住院费用的;孕产妇未执行限价分娩政策的、单病种未执行限价收费政策的。
(四)以月平均住院费用超定额或其它原因为由,将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分解住院且不予报销处理的或不按政策给予新农合就诊人员减免补偿的。
(五)不执行诊疗常规,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入院治疗或故意延长住院时间,出现病人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做假病历的。
(六)不执行新农合现场减免补偿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无故拒绝、拖延现场减免补偿时限的或不开展减免补偿工作的。
(七)开据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编造虚假病历、费用,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新农合统筹基金的。
(八)对新农合工作领导不力、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不力或拒绝配合、管理措施不到位、多次发生违规行为的。
(九)利用其它手段非法获取新农合统筹基金的。
(十)违反新农合其它管理规定的。
三是采取入户调查和定期不定期,常规与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农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在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的同时,深入各村镇进行入户走访调查。
四是每月对全市上报的住院病历、门诊处方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目录外药品、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录入套取资金及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等情况给予扣除。
五是采取门诊月平均处方值及月次均住院费用控制。对门诊超月平均处方值给予全额扣除。
六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减免住院补偿公示制度,定期公示减免补偿情况,市合管办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全省民生基金信息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实行审计制度,审计部门每年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八是强化市合管办人员管理职能,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确保新农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问题四:在调研过程中,部分医院反映新农合控费标准有超支的问题,请问各医疗机构的控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询问人:李美玉)
付双(市卫生局局长、市合管办主任)答:谢谢李委员!由于新农合基金筹资水平不高,远远不能满足参合群众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的增长,新农合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为此,在制定实施方案中,会制定一些相应的控费措施以确保基金安全。
主要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制定费用控制标准,结合近年来我市新农合运行情况,2015年确定县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圣洁医院、佛城医院、同济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实行补偿费用总额包干结算管理办法,县医院总额控制指标6500万元,市中医院2500万元,圣洁医院710万元,佛城医院350万元,同济医院240万元。结余超支在10%以内的,由新农合与医疗机构各承担50%;结余超过10%的结余新农合收回,且超10%部份由医疗机构自己承担。
其它机构执行人均住院费用控制,市妇幼保健院1800元,昆立医院、博爱医院、仁邦医院、李胜医院、合济医院、慈安精神病医院1700元,市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竹园、虹溪中心卫生院1600元,新哨、西二、朋普、锁龙寺、东风卫生院、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0元,西一、西三、东山、江边、巡检司、五山卫生院1400元。住院人均费用,超值在审核结算时,暂扣年底结算。年底新农合基金有结余,无违规受处罚的新农合拨付80%,医疗机构承担20%;有违规受处罚新农合不再返款。
问题五:调研过程中发现,在新农合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打擦边球等违规行为,请问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询问人:邓树波)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谢谢邓委员!通过各级经办机构的努力,我市新农合基金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经过对一些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我市医疗机构起到了警示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医疗单位不规范医疗行为,如过度治疗、小病大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控费措施不落实,乡村卫生室串换药品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执行政策自觉性;二是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各种管理措施;四是实施付费制改革,调动医疗机构控费积极性。
问题六:调研中发现,由于我市合管办人少事多,审核不及时,导致新农合报销不及时,资金拨付慢。请问在下一步报销环节中,政府应如何解决?比如:采用信息化管理或增加工作人员来加以解决。(询问人:张永仙)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谢谢张委员!2012年市机编办核定市新农合办公室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职人员9名。2012年,乡镇合管办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时有编制26名,人员合并到乡镇社会服务保障中心,但目前从事新农合管理工作有21人。两级经办机构承担着全市新农合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我市新农合基金结算拨付,以每月25日截止为一个结算周期,各医疗单位在25日后将各单位减免补偿所需材料上报市合管办审核补偿,市合管办通过网上审核、抽查、核实督查,约需一个月时间。根据审核结束,市合管办上报所需基金请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市财政局拨款。一般情况下,新农合拨款,基本上当月补偿金,需间隔一个月才能拨付到各医疗单位。如8月份补偿金,到月底上报市合管办,9月份审核、督查,10月结算拨付。
由于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是由省卫计委招标,东软公司负责管理,由于信息量大,常会出现网络慢或不能入网等情况,影响审核进度,这些问题我们也向省卫计委反映要求改善信息管理系统。
近期,《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州级统筹实施方案》(红政办发〔号)明确规定了“新农合县级经办机构人员按参合农民人数来配备,30万人以上配备12-16名”。我市将增加6名,解决落实好市合管办人员编制,一定能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医疗单位的减免补偿款次月就能拨付。
问题七:请问我市新农合有几家定点医院;农民到弥勒以外的定点医院就医有哪些具体规定;对弥勒及以外的定点医院如何进行监管;由于很多地方没有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在遇到大病重病时,农民需要自行垫付全额医疗费用,如何解决农民异地看病暂时性困难?(询问人:曾学忠)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谢谢曾委员!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有:
(一)村级:128个行政村卫生室。
(二)乡级:14个乡镇卫生院和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市内市级13家。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佛城医院、同济医院、博爱医院、圣洁医院、昆立医院、仁邦医院、李胜医院、合济医院、慈安精神病医院。
(四)市外县级3 家。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泸西金马)、开远市人民医院、开远工人医院。
(五)州级9家。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红河州传染病院、解放军第五十九中心医院、个旧爱尔眼科医院、红河肛肠医院。
(六)省级26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括呈贡新区分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大理医学院附属医院、武警云南省总队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儿童医院、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解放军533医院、解放军478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圣约翰医院、云南肾脏病医院、昆明同仁医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临床治疗中心、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
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分别由市、州、省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考核批准。弥勒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上述第三个问题已解答,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原则上是由哪级审批,哪级负责监管。
就医程序:参合人员在市域内或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确需转诊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患者,实行严格的转诊制度(转诊证明出具单位只限于县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圣洁医院、昆立医院、佛城医院、同济医院、博爱医院)。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因医疗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需转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由科主任出具转诊证明并盖上单位公章,报市合管办批准同意后方可转诊,若未办理转诊手续擅自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给予补偿。
特殊疾病需到省外或到省、州内国家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者,需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合管站审核,市合管办批准,方能给予补偿,事后补办手续,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给予补偿。
简化重大疾病患者转诊手续。为保证重大疾病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患者生存权,凡符合22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取消其到省级医院住院治疗逐级转诊审批手续。22种重大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患者到省级定点医院就诊仍需按上述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异地就医报销问题:目前,我市参合农民在省(省级医疗单位需办理转院手续)、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在医院就可以进行即时结报,病人只交自己应承担部份。目前新农合基金是县统筹、县管理,参合农民到省外及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就医,仍然要自己全额支付,回市报销。以后如何解决即时结报?只有待全国新农合系统联网,新农合全省或全国统筹管理后才可能解决。
问题八:政府每年安排多少新农合工作经费;如何科学使用好这些经费,既能保障缴费及时,又能提高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询问人:刘云辉)
付双(市卫生局局长、市合管办主任)答:谢谢刘委员!我市新农合从2007年实施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将新农合工作经费纳入州县财政预算的通知》(红政发〔2008〕94号)要求,从2009年起市财政按参合人数每年每人安排1元新农合工作经费,解决有人办事和有钱办事问题。经费的使用:一是每个乡镇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二是根据各乡镇筹资情悦进行以奖代补;三是市合管办用于印制新农合宣传材料及合作医疗证、购买收款票据和办公用品等支出。2014年全市安排经费44万元,2015年安排经费45万元(上半年已拨23万元)。
收取农民参合筹资款任务主要由基层村组干部承担,工作量大,比较辛苦。近几年来,我市新农合参合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是各级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目前,市级安排的工作经费有限,只能安排到乡镇。今后市政府将通过多方调研,探索制定科学的补助办法。
问题九:我市新农合基本药物种类有多少种;如何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反映的基本药物种类偏少及派送不及时的问题;这些反映强烈的问题哪些是本级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哪些是由上级解决,不在本级权限范围内的问题有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向上反映,积极争取上级解决?(询问人:伏燕)
付双(市卫生局局长、市合管办主任)答:谢谢伏委员!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国家确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市从日起,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473个药品种类(含国家基本药物品种307个,云南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166个)。村卫生室必须100%使用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使用非基本药物不得超过10%。基本药物全部由省药品招标采购局统一招标,各基层医疗机构在省级平台网上采购、统一配送,且基本药物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基药制度实施以来,医疗机构普遍反映基本药物品种偏少,限制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与范围,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2012年,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就医需求,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基药品种增加到520种,乡镇卫生院可使用非基药品种20%。基本药物的确定和使用,是上级主管部门经过科学调研和根据药物所产生的危害作用而制定。有些药物老百姓比较喜欢,如头痛粉、土霉素、万金油等,但由于副作用大(头痛粉有成瘾性),而且有更好的药物可以代替,所以未能纳入基本药物。
从目前看新农合乡、村两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已经增加到520种,基本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引导群众改变不良用药习惯,合理用药。
至于在基药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常用药物短缺、价格高(高、低药品都有)、配送不及时等问题,省、州主管部门已深入我市作专题调研,市卫生局也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相信上级主管部门会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届时我市将认真落实政策要求,满足参合群众用药需要。
问题十:近年来,我市在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较大,而乡镇卫生院大量使用职校等临时聘用人员,请问政府,在医疗卫生人才等软件设施建设方面,如何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询问人:陈爱明)
李晓路(市人社局局长)答:谢谢陈委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15家,实有编制374名(按服务人口比应核定463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13人,空编61人。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采取紧缺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和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等方式为各医疗单位选拔引进卫生技术人才,解决人才紧缺的现状,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技术。从2007年至今,全市共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94名,引进应届毕业生56名,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类院校学生11人,并鼓励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好医生网上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近期,州委、州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红发〔2015〕21号),明确提出合理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福利待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与岗位管理,继续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偿管理,建立完善责权对应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管理新体制等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新举措。这些改革政策对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三大战略重点,在“强基层”上下功夫,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把更多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努力使基层社区、乡村的医疗卫生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诊基地,解决“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的问题。
另外,进一步整合医学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工作,以优化基层卫技人员学历、知识和职称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保障居民健康,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问题十一:请问如何保证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的参合权益?(询问人:高鹏)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谢谢高委员!我市新农合实施方案规定“外出打工、经商、读书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合作医疗”。
全市辖区内参加新农合人员,只要遵守新农合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履行缴费义务,都享有并得到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减免和补偿的同等权利。到市外就医、打工、读书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病,只要选择县级及县级以上国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凭医院提供的原始住院发票、出院证、病情诊断证明书、用药明细清单和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等到市合管办办理审核补偿手续,门诊费用不予补偿。
问题十二:新农合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政府采取了哪些便民措施;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询问人:王增明)
余永生(市合管办专职副主任)答:谢谢王委员!目前,新农合实施的便民措施有:一是参合人员持合作医疗证到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现场减免。二是参合人员在市域内或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受行政区划限制,不需要办理专诊手续,可以自由选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实行既时结报。三是办理了转诊手续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患者,现场实行即时结报。四是符合22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取消其到省级医院住院治疗逐级转诊审批手续。
下一步,我市除将继续完善上述便民措施外,还将实行以下便民措施,做好参合群众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参合群众就医补偿。
一是实行新农合与大病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办结”制度。从2015年9月起,我市新农合办公室与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机构合署办公,办理新农合保险理赔业务,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业务协调,设立新农合报销和大病理赔“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方便参合群众住院能得到及时补偿。
二是为方便群众就医,将跨统筹区域外周边县、市医疗机构确定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新农合信息网络对接,使病人出院时能得到即时结算。
三是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查办违规行为。各定点医院设立新农合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箱,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帮助参合群众解决就医报销中的困难。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查办各种违规行为,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保证参合农民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新农合待遇。
四是认真总结分析,在吸取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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