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著名的财经网站 有哪些 著名 的 谣言

秦火火是谁?为何编造谣言 编造过的谣言事件有哪些? - 互动 - 时代财经网—华南区新商业经济门户!|打造新商业经济时代焦点
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
秦火火是谁?为何编造谣言 编造过的谣言事件有哪些?
内容摘要:
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4名
  示意图(来源@新京报)
人物资料: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
  原标题:&秦火火&网络黑社会造谣被端
  来源:京华时报
  铁道部已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的&&这些耸人听闻的&内幕消息&经过微博发出并且经&意见领袖&转载后,个个都成了网络热点话题。但是有谁会想到,这些说法全部来自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杜撰呢?昨天,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奉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
  群众举报
  &秦火火&诋毁雷锋形象
  据了解,秦火火被警方立案调查,缘于群众的举报。今年4月份,一则严重诋毁雷锋形象的信息被网名&秦火火&的人发布在互联网上并迅速传播,信息称&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六块钱。&这则消息引发大量网民对&秦火火&不满,北京公安机关接到不少网民的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的谣言制造者。
  北京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发现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
  警方调查
  造谣传谣3000多条
  根据警方的调查,尔玛公司为了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以便更好地非法营利,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二人在网上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两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此外,二人还在网上捏造了所谓雷锋生活中的奢侈情节、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对我国某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民众等多人进行无中生有恶意中伤。
  警方初步查明: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尔玛公司创办人,其余2名涉案人员均为其公司员工。&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已被北京警方抓获。
  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同时,公司还一直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谋利。秦火火承认,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
  办案民警表示,有迹象显示,网上有人与秦火火互粉,互相顶对方,其行为有一定的组织性。似乎有人在提醒他,近期要关注什么。
  作案秘诀
  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秦、杨二人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夜之间摧毁。其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伙同&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作事端、为非作歹,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其组织严密、目的明确、手段恶劣、获利巨大,是一个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网络犯罪组织,他们长期在网上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时代焦点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时代焦点刊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新闻纠错:
相关阅读:
本月点击排行请输入您的账户名和密码
X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版 && &&
卖壳人的欲望:等待有人买下所有烂账单 警惕谣言字号:&摘要:反观市场,大部分卖壳公司的路径如出一辙:产业几乎被市场淘汰、主营业务亏损严重、债务缠身,除了置入资产外,上市公司几乎没有办法摆脱退市甚至破产的阴影。按照行规,壳的买家除正常地承担债务、支付买壳费之外,还会私下给卖家一些钱。  “一定要关注卖方的情绪变化。他们会像小孩子一样,不停提出新的要求,或者怀疑自己在交易中会不会吃亏、会不会卖的太便宜。”
  理财周报重大课题研究组 滕晓萌/撰述
  “买壳卖壳到底最后能不能成,财务的问题不重要,法律的问题也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卖壳方的想法。”在从业十余年之后,一家券商并购重组部门的负责人总结出这样的经验。
  反观市场,大部分卖壳公司的路径如出一辙:产业几乎被市场淘汰、主营业务亏损严重、债务缠身,除了置入资产外,上市公司几乎没有办法摆脱退市甚至破产的阴影。
  但有的公司重组一帆风顺、甚至数次重组;有的虽然传闻缠身,但都只开花不结果。在投行眼中,后一种情况,十之八九,是公司原有管理层和股东对重组期望太高、漫天要价,导致无法完成。
  谨防卖壳方情绪波动
  “他们会像小孩子一样,不停提出新的要求,或者怀疑自己在交易中会不会吃亏、会不会卖的太便宜。”
  曾经有一家投行介入过一个“难搞”的上市公司重组项目。
  在这个项目中,原有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几乎已经毫无希望,卖壳得情急切;而买方的业务也有周期性,因此非常希望能够尽快置入上市公司,上市获取溢价。
  看上去,这本来是一个不错的项目。
  按照行规,壳的买家除正常地承担债务、支付买壳费之外,还会私下给卖家一些钱。这个项目中,买家大方地拿出几千万,表示可以私下对卖壳方做出补偿。
  但卖壳的公司犹豫了。公司大股东说,希望能在交易宣布前,自己通过代持方式,在拟注入的资产中占有一些股份。
  对于投行而言,这样的要求就是一个字“贪”。
  几经磋商,买家仍然接受了这一条件,安排壳公司股东入股自己旗下资产。
  但是在漫长的谈判中,时间逝去。这项拟注入的资产,已经从盈利转成了衰退。这一借壳计划,最终未能实施。
  几乎每个操作过重组项目的投行,都有类似的辛酸记忆:全力撮合的项目,最终因为卖方临阵变化,而最终流产。
  “一旦项目进入操作阶段,一定要关注卖方的情绪变化。他们会像小孩子一样,不停提出新要求,或者怀疑自己在交易中会不会吃亏、会不会卖的太便宜。”一家以并购闻名的投行内部人士表示。
  另一位投行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讲,如果卖壳方的实际控制人自己非常了解资本运作,对于壳公司的价格有合理预期、买壳方也是自己找的,成功的把握就比较大。重组如果是地方国资委主导,从当地注入其他国有资产看,一般来讲双方沟通环节的问题也不会太大。
  被认为最“难搞”的,是出身实业的一批企业家们。他们公司上市多年,因为各种原因一路亏损直至被迫卖壳;但是他们对于一般资本市场规则并不了解,对于买壳方和中介机构始终怀有戒心,可能出现临时变更条件甚至反悔的情况。这种公司,往往在整个过程中,都需要投行做大量沟通工作。
  国企最看重历史问题
  国有股东除了收到买壳费。更重要的是希望买方能够承担自己的债务、职工就业等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大量的“壳”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地方国企,地方国资系统成为不可忽视的大卖家。
  对于这些地方官员而言,上市公司的多少,是重要的一项政绩考核指标。
  同时一些地方,会将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为地方平台融资、或者利用上市公司为地方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因此这些地方对于上市公司的壳资源非常珍视。
  一家北方省会城市的上市公司,早在多年前已经面临主营业务下滑严重,上市公司几乎无工可开的问题。
  但和其他很多公司一样,这家公司的股价并没有表现太糟糕。所有人都能看出来,这家股本不大的企业是一个潜在的壳。当地各种企业即将出手重组的传言也不绝于耳。
  但当地有实力、行业有吸引力的企业并不多。谈判过程中,还遇到诸如潜在买家顺利通过IPO上市、潜在买家自己行业也不景气、潜在买家领导层变化等一系列事件。
  最终,进入这个壳的是一家民营企业。这家民营企业最后胜出的关键在于,承诺解决亏损严重的老国企令人头疼的债务、改制等问题。
  对于很多类似的壳而言,国有股东除了收到买壳费,更重要的是希望买方能够承担自己的债务、职工就业等问题,从而实现共赢。在这样的过程中,往往会较为排斥外地企业。
  卖方最直接收入是减持
  买壳方一般会私下给卖壳方一些好处。有一些通过买壳方实际控制人实现,有一些通过其背后力推的PE等投资机构实现。
  一般而言,卖壳方除了转移债务,获得买壳方支付的买壳费和私下补偿金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希望在重组之后,继续从拟置入资产中分一杯羹的,毕竟是极少数公司。
  但是近几年,不少卖壳方在重组方案实施前,往往还会有非常明显的大宗交易减持。
  他们这么做的目的,一般是应买壳方要求,希望将自己的股权降至30%以下,从而避开要约收购红线。否则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买壳方买入超过30%的股份,就必须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但不可否认的是,一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获得的收入,往往成为这些大股东在重组过程中实际获得的第一笔收入。
  此后,方是买壳方通过增资、购买、换购等各种手段,支付的费用。
  此外,买壳方一般会私下给卖壳方一些好处。有一些通过买壳方实际控制人实现,有一些通过其背后力推的PE等投资机构实现。
  最令市场头疼的是,有一些被认为“漫天要价”的壳,由于其股东大量质押股权,必须经常放出借壳的绯闻,方能保证壳资源股价不降,依然能够源源不断地为股东提供资金。
  但这些壳实际并不活跃。股东并不愿意实际放弃上市公司这块肥肉。宁可每隔两三年就通过各种手段“保壳”,也不愿意实际卖出。众多绯闻,最后也往往无疾而终。编辑:.0相关文章高清图集&&|&&头条推荐4月16日,在由清科集团、投资界、中关村管委会联合的主办2015年中国互联网...今日两市双双低开后震荡下挫,但不久两市就展开了反弹,沪指强势收复4100点。...先说说怎么“守”。“守”有两层含义,一个是攒钱,另一个保险配置。守的作用就是...4月15日中建投信托开始发行第五只新三板产品。一直以房地产业务见长的四川信托...市场在为股市站稳4000点而欢呼的同时,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在节节败退。尽管一季...最近几个月市场持续火爆,在前期赚钱示范效应带领下,众多资金跑步入场。从新基金...南都网财经频道编辑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南都网官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南都网官方微信用QQ浏览器扫一扫浏览+收藏 一步到位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化妆品禁用名单:十年谣言兴衰路|网友|微博_凤凰财经
化妆品禁用名单:十年谣言兴衰路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可谣言似乎跑得总比真相快,一边多方努力辟谣清谣,另一边它却被演绎多个版本,再度被网友疯传。从2004年到2014年间,每年你都会在网上看到“禁用化妆品名单”的身影,它们不仅会“与时俱进”,分别冠以2004年、2005年……2014年最新发布字样;有时还会穿上“马甲”,以“3·15禁用名单”、“有毒的化妆品名单”等标题吸引眼球;传播的平台也从最初的BBS论坛到后来的博客、微博、微信;但正文的核心内容没有变化,本质仍属谣言。
“爱美的女士一定要看一下质检部门最近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好多大牌都含激素、铅汞含量严重超标!”近年来,以此类句子开头的文章在网络上颇是兴盛,其言之凿凿地冠以“国家质检总局”的幌子,“揭露”美宝莲、欧莱雅、玫琳凯等100多个国内外知名化妆品牌的系列产品因“含激素、铅汞超标、致癌”被“禁用”,引起消费者一次又一次的恐慌以及对品牌的信任危机。然而,这些内容却并非实情。虚构禁用名单引发谣言四起事实上,这份“禁用名单”早在2004年就曾在互联网出现,而所谓的“禁用之说”也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媒体多次澄清。国家质检总局曾在官网回复称:“从未公布过所谓的禁用化妆品名单”;业内专业协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也曾在官网发布澄清声明;《广州日报》、《法制晚报》多家媒体,多次报道,揭露谣言真相。可谣言似乎跑得总比真相快,一边多方努力辟谣清谣,另一边它却被演绎多个版本,再度被网友疯传。从2004年到2014年间,每年你都会在网上看到“禁用化妆品名单”的身影,它们不仅会“与时俱进”,分别冠以2004年、2005年……2014年最新发布字样;有时还会穿上“马甲”,以“3·15禁用名单”、“有毒的化妆品名单”等标题吸引眼球;传播的平台也从最初的BBS论坛到后来的博客、微博、微信;但正文的核心内容没有变化,本质仍属谣言。面对谣言,网友难辨真相网友小刘表示,她是从某微信公众大号中第一次看到“禁用名单”帖子的:“看了以后,当时我就震惊了,必须第一时间分享给朋友!”“国家质检总局”的背书,加上“含激素、铅汞含量超标、致癌”等恐怖字样,让人看到之后总有不得不转的冲动。“都是转微信大号们的分享,真假与否,确实没有仔细推敲过。”和小刘一样,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在被谣言忽悠后,也会不知不觉加入传谣大军。近些年,伴随着微信的普及流行,朋友圈也成为网络谣言扩散的温床。在微信时代,公众大号们动辄过十万的阅读量,也使得网络谣言的传播影响力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发酵升级。据悉,微信公众账号传播“禁用名单”帖子中,阅读数过10万的就有近100余例,这就意味着仅在微信公众平台,就有近1000万人次阅读过该信息。谣言的影响之广,可见一斑。躺枪企业依法对抗谣言细心的网友稍加调查就不难:在这份所谓“最新发布”的禁用名单中,被点名禁用的多款产品,如“玫琳凯嫩肤防晒乳”、“香奈儿国际之蓝色几何美白祛斑”等,在品牌官网的产品名录中,根本无法找到。此外,所有正规品牌化妆品上市前都需要经过国家严苛的检测,如果产品确实 “含毒、禁用”,是绝对不可能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并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即便如此,谣言仍像病毒一样蔓延,作为“禁用化妆品名单”的受害方,不少品牌遭到消费者的舆论声讨与退货申请。去年10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加强了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为谣言的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也是从10月开始,受害企业玫琳凯梳理“禁用名单”的举证材料,通过腾讯微信公众账号的投诉平台,举报相关谣言。腾讯在第一时间内受理了相关信息,并在短短1个月内,成功删除3000余条相关内容。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企业与网络平台共力合作,清理谣言工作变得更为高效。当然,删帖还只是一个开始,将来,更多受害企业表示将继续监控网络谣言情况,并根据谣言的发展情况,建立一套举证应对措施,对于恶意造谣、传谣、侵犯品牌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保留进一步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责任编辑:robot]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
近3个月收益
凤凰点评: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近3个月收益
凤凰点评:进可攻退可守,抗跌性能尤佳。
同系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震荡市场首选,防御性能极佳且收益喜人,老总私人追加百万。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15:44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04/13 09:21
04/13 10:23
04/13 08:14
04/13 08:48
04/13 08:48
04/13 08:14
04/13 10:30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22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9:21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2702242
播放数:5808920
播放数:337362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每周舆评:警察自毁形象 全网对抗谣言-财经网
当前位置: &
个股查询:
每周舆评:警察自毁形象 全网对抗谣言
本文来源于 日 15:40
看似摔婴民警的个体行为,深入观之,却能窥见林州地方的官场生态。为了保住警方以及地方形象,冷漠无情成了当地政府捂盖子的典型嘴脸。抛却是非观念的袒护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伦理,而且亵渎了法律。
  【警察形象自毁于“摔婴”案处理】
  7月18日晚,河南林州警察郭增喜抢路人李青峰怀中女婴摔到地上,造成婴儿重伤昏迷,抢救一天一夜后死里逃生。直至一个月后的8月17日,该事件经由地方人大官员辗转披露,媒体方才跟进, “警察摔婴”事件的恶劣性和报道的时延性立刻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使有关部门迅速行动。8月17日晚,当地警方对郭依法刑拘,18日晚,林州方面正式确认称“摔婴民警郭增喜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19日上午,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河南省委政法委组成督导组赴林州指导督办“民警摔婴”案件调查工作,22日,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3日,之前三名接受调查的主要领导被撤职。截至8月22日18:00,新浪微博上关于“警察摔婴”的微博数达11万多条,百度新闻数为3130条。
  涉事人的警察身份特殊;林州人大官员向京城记者爆料;警方为“形象”淡化处理涉嫌“包庇”,而8月25日,央视《面对面》采访当事人,推翻了之前官方对当事人关“禁闭”的说法,接连曝光的情节让人大跌眼镜。
  新浪微博意见达人中,有@摘星手010、@_-冰翼-_、@琢磨先生、@姚晨、@李开复、@中青报曹林、@薛蛮子、@徐昕、@老徐时评、@王克勤、@何兵、@记者刘向南、@鹏媒体赵鹏 等98人关注了“警察摔婴”事件,他们一方面对林州当局敷衍塞责的态度进行了谴责,另一方面探讨林州当局封锁消息的行为是否涉嫌包庇犯罪等问题。网友则呼吁河南当局彻查真相,公正执法,以正视听。
  表1 各大媒体关注“警察摔婴”事件
  “警察摔婴”摔的是人性
  被网友斥为“令人发指”的北京摔婴案刚告一段落,河南林州警察又一摔“成名”,而且该事件的发生实际上早于北京案。从警近三十年的警察为何视人命如儿戏?酒令智昏或已无法为其暴戾之举开脱。人民日报19日曾刊文称“党性是人性的升华和结晶”,但是在摔婴警察身上,人性尚岌岌可危,更遑论党性了。近几个月频现的机场爆炸、街头砍人等民间暴力事件已骇人听闻,而新近曝出的官员强奸、警察摔婴、警察“见死不救”等行为则更加让人怒不可遏。公务人员作案,其辐射效应远大于常人,如不严惩以儆效尤,必将为渐浓的社会戾气推波助澜。
  在事件的梳理中不少人提出质疑,受害婴儿的父母为何没有追究案犯的责任?是怒而不表,还是控诉无门?据《北京日报》报道,记者现场探访时家属表示不愿意多谈。当地民警三缄其口,最终事件由当地人大领导时隔一月之后爆料,种种反常现象似乎都在预示着这起案件的不简单。看似摔婴民警的个体行为,深入观之,却能窥见林州地方的官场生态。为了保住警方以及地方形象,冷漠无情成了当地政府捂盖子的典型嘴脸。抛却是非观念的袒护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伦理,而且亵渎了法律。
  林州市警方称对郭增喜处以“15天禁闭”,但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第7条规定,禁闭的期限为一至七天。而央视的采访中,当事民警更是承认:并未受到禁闭处分!谁在以程序为名推诿责任?谁想将刑事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恶劣的事件为何逾期一个月才曝光?当地媒体为何一片沉默?
  在疑问背后,受害婴儿父母接受封口费、警局领导做中间人调停私了的传闻应运而生,接近真相为何这么难?
  法治之路知易行难
  正是有了汹汹民情的压力,林州警方才意识到无法蒙混过关,案件终得以进入常规轨道。网民对林州当局的这一套被动执行手法已屡见不鲜,在舆论鞭打中前进的法治无疑寸步难行,如此瞒天过海地以纪代法,依法治国又何从谈起?
  人大监督是人民意志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警察摔婴”事件中,地方人大监督缺位,人大个别领导只能通过向媒体人爆料,官场风气可见一斑。对此,在赞扬爆料人正义敢言的同时,地方人大的失职也难逃其咎。《新京报》社论称,“如果地方人大能够把手中权力用足、用好,其所采取的每一个法律手段,威慑力和影响力要远远超过媒体曝光。”
  社会事件中的罗生门层出不穷,在舆论与官方的对垒中,如何能在舆论的监督中还原真相、如何将涉事的各方推力隔绝在法治轨道之外、如何避免类似真相的非正常输出,这不应当继续成为现实难题。
  【官方动员全网对抗谣言】
  8月19日,北京警方透露,根据群众的举报和北京警方的长期侦查,打掉一个名为尔玛的网络推手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人。据悉,这个团队曾编造并传播了“铁道部向在‘7o23’动车事故中外国遇难者赔偿两亿元人民币”、“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雷锋生活奢靡不堪”、“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等“内幕消息”,还常运用色情手段包装欲出名的女性,是干露露、凤姐、郭美美等事件的网络推手。8月21日,新华社采访了“秦火火”、“立二拆四”,探明了“沉迷网络求快感,颠倒黑白为名利”为二人造谣的真正原因,新京报、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亦从此角度跟进报道。网友对“秦火火事件”解读不一,截至8月22日下午,新浪微博上的相关微博条数达到21000多条,百度新闻数为12500条。
  核心意见达人中,@司马南 、@袁裕来律师 、@张宏良 、@贺延光 、@童之伟 、@吴祚来 、@纪许光 、@徐昕 、@石述思 、@于建嵘 等人关注了“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其团队被刑拘事件。不少意见达人持支持意见,称网络谣言如不管理危害将越来越大;有部分意见达人称,打击网络谣言,不能“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意见达人@孔庆东 微博披露部分网络大V近日删除了以前转发秦火火的大量造谣微博,称其中或有蛛丝马迹可循,而在秦火火造谣罗援将军的大量微博中,也可见到微博大V的影子。网友们则认为造谣固然可恶,但也间接揭露了不少真相,政府在打击网络谣言的同时,增强自身的公信力,构建官民信任的基础,才真正有意义。
  对于此事的关注,传统媒体与社交媒体的态度存在较大差异。传统媒体基本停留在控诉“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造谣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造谣者见利忘义、诚信缺失等问题上。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讨论则渗透到了网络立法、言论自由的边界等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上。
  近期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新闻不绝于耳。8月10日召开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提出网络名人共守“七条底线”,8月19-20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极端重要的工作,8月21日“秦火火”等造谣惯犯被捕。苏州警方透露,知名网络爆料人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于本月9日在苏州昆山被批准逮捕。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曾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渎职侵占的《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在重庆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西安、上海等地相继查处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人员的消息。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官方媒体以及各门户网站,持续刊发打击网络谣言以及规范网络大V的评论文章。与此同时,这场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还在持续。
  谣言为何能大行其道
  谣言的诞生和传播基于以下公式:谣言=事件重要性×事件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因此,对于热点事件,公众往往习惯在真相出炉前通过猜测和臆想还原事实,因此,在传播速度上具有先天优势的微博等网络媒体,能够利用时间差,杜撰“真相”,在“有需求”的网络舆论中占据了广阔的“市场”。另外,传谣成本低廉、无有效监督追责机制也是网络谣言大行其道的深层原因。
  也有人认为秦火火等人的“造谣”并非全是空穴来风,其中仍有部分事实,但对此当事人并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回应,这无疑也助长了“谣言”的传播。而此前雅安地震政府抗灾不力、红十字会的捐水风波等,若非网络言论步步紧逼,真相或无缘与大众照面。
  官方声明和网友的讨论中,都提出秦火火等人的大肆造谣之所以能够成功,也并非只有这几人之功。@天下不破唯快 认为秦火火的造谣“是有预谋有组织有金主的系统造谣传谣,必须深挖”,秦火火等人自己也承认“与某些网络大V达成协议互转微博”。随后官方以及官方媒体将矛头指向网络大V的不严谨之举。不可否认,一些大V在传播能力上不输专业媒体,且深得粉丝信任,但其消息来源的审核与专业媒体尚有较大差距,在官方的遮遮掩掩与网络信息的言之凿凿中视听混淆也不足为奇。不过至于他们是否主动传谣或误信误传,则需调查结果说话。
  遏制谣言还需协同治理
  秦火火自曝其成功之道在于,流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这无疑是对网络自净化和官方辟谣权威性的揶揄。目前网络透明度和辟谣有效性仍有问题,真相源头阻滞,滞后性也比较明显。因此,大多数人认为,“除了道德谴责、信用拆解,最有效的还是法治。”不过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网络立法喊了多年,对如何给造谣者的量刑等方面并无具体规定。此外,北京警方此次以寻衅滋事罪打击网上谣言,提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将网络空间定义为公共场所,这是一种刑事法学层面认识,更是司法实践的一次突破。”这一点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质疑,认为警方只是执法机构,只能执行法律,而不能有权解释法律。
  对于秦火火等人的落网,也有网友耿耿于怀。网友@冷俊123 即悲观地表示,“你相信秦火火还是相信郭美美?你相信秦火火还是相信梦鸽?你相信秦火火还是相信新闻联播?”,将矛头直指忽视民间疾苦、过分溜须拍马的宣传体制,以及信任不足的官方公信力。因此,对于当前言论环境的清理,打击流言是关键,重赢信任才是基础。官方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信息透明度,善意对待媒体监督和人民监督。而媒体需要恪守职业规范和新闻规律,加强信息的传播速度与力度。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为“造谣大本营”,可以探索辟谣的技术手段,有效区分谣言和监督言论,充分借助民间舆论场的自净化功能,解除谣言“今天辟明天起”的尴尬。
【作者: 】
(编辑:宋韶辉)
财经网微评论人参与
说说你的看法:
同步您的评论到微博 ×
全部评论(0条)新浪用户评论(0条)腾讯用户评论(0条)
暂时还没有用户评论噢,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41号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内著名的财经网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