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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漳教初〔201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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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教育局、市直各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漳州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2015年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平稳、规范”原则,因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布局还不合理,未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因此市直四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暂时与芗城区属公办幼儿园一起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进行招生,以缓解芗城市区居民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求。具体原则如下:  (一)以幼儿园办园规模确定招生计划,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为招生对象,且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幼儿园的报名登记、随机抽签。  (二)实行自愿+随机抽签。适龄儿童家长可自愿到市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申请登记。每所公办幼儿园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没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随机抽签,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 日至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申请登记前。  (二)本园教职工子女可就读本园(漳州七中、漳州一职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子女可就读漳州市实验幼儿园),不占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  (一)漳州市实验幼儿园:小班5班、招收125名。  (二)漳州市幼儿园:小班3班,招收75名。  (三)漳州市机关幼儿园:小班4个班,招收100名。  (四)漳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小班3个班,招收75名。  (五)芗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由芗城区教育局下达。  四、工作要求  (一)芗城区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细则,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平稳、规范。招生细则须于日前报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备案。  (二)芗城市区各公办幼儿园(含市直公办幼儿园)需根据芗城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细则,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三)芗城区要多措并举,尽快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其余各县(市、区)要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内的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办法。  (四)监督举报电话:、2063942。  漳州市教育局  日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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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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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2015年秋季福建漳州芗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网络综合-2015年秋季福建漳州芗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漳芗教政〔2015〕35号
&&区属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现就做好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招生制度
1.&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芗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对各校招生工作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2.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监督小组要负责做好招生工作公开、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招生工作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即: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施教区范围内儿童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房产。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实际居住此处。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②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公房(或父母单位未房改住宅楼)的,须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户口在此处且与父母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如下证件:①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还有学位的学校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芗城实小、芗城二实小、东铺头中心小学等不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非芗城区、龙文区户籍,并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其父(母)仍在芗城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③其父(母)实际仍在芗城区暂住,且已办理本施教区内暂住证一年以上(即日之前办理,以签发日期为准);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且有购买施教区内房产、能提供父(母)在芗城区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优先录取。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暂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申请学位,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发现跨校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在芗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当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可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自愿服从调剂的由中心校、单列校上报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还有学位的学校(含郊区学校)就读,也可回原籍就读(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公办小学机会)。
3.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
在芗城市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芗城市区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拥有产权的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可持台、港、澳、侨籍及外籍户口本、往返证及房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施教区所属小学申请就读,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审核后,经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录取。
4.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读芗城区公办小学依据相关规定,由支前办审查提供入学名单,学校负责对家长提供的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结婚证、身份证和学生户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录取。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1.8月11日各校应将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及转插生入学条件、报名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电话等开学通告的内容在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8月15日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申请登记;8月18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施教区内转插生申请登记。
3.8月16日-23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做好对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入户调查、摸底、初审、随机抽号等工作。
4.8月24日-26日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新生材料和统筹安排愿意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到还有学位的学校。
5.8月27-29日学校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6.8月30-31日。学生注册报名。建立学籍。各校要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公示原始材料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6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规范招生行为。各校应严格执行《福建省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不得与部门“共建”的名义违规招生,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等各种不符合条件及择校、寄读的学生。
3.落实招生制度。学校应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暂住证等信息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要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的审核签字。若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开智学校招收特殊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收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今年三类特殊儿童招生任务的完成。
5.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新生注册后,各校必须于9月25日前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根据学生户籍姓名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批,方可建立学籍。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在校生数建立学籍,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籍现象。
6.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五、本工作意见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15年秋季芗城市区小学招收工作日程安排
2.2015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3.2015&年芗城区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表
4.2015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
&&&&&&&&&&&&&&&&&&&&&&&&&&&&&&&
&&&&&&&&&& &芗城区教育局&
&&&&&&&&&&&&&&&&&&&&&&&&&&&&&&&&&&&&&&&&&&&&日
2015年秋季芗城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安&&&排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
公示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及转插生入学条件、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电话等开学通告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台、港、澳、侨籍及外籍子女;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登记报名
施教区内转插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登记
8月16-23日
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初审、随机抽号等工作
8月24-26日
审核新生材料和统筹安排愿意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到还有学位的学校
8月27-29日
一年级新生名单上墙公示
8月30-31日
新生、转插生注册报名
2015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学校&&&&&&&&&&&&&&&&&&&&&&&&&&&&&&&&&&&&&&&&&&&&&&&&&&&&&&&&&&&编号□□□
区(县市)&&&&&&&&&办事处(乡镇)&&&&&&&社区(村)
房产证(购房证明或租赁凭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地址、房产证号及发证时间
房产所有者姓名
与该生关系
父母(或监护人)简况
家长联系电话
入户调查人签名
学校核查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监督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2015年芗城区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申请表
学校_________________&&&&&&&&&&&&&&&&&&&&&&&&&&&&&&&&&&&编号□□□
区(县市)&&&&&&&&办事处(乡镇)&&&&&&社区(村)
父母(或监护人)简况
身份证号码
家长联系电话
在芗城区缴交社保时间
户籍簿(&&)暂住证(&&)父母身份证(&&)工作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其他:&&&&&&&&&&&&&&&&&&&&&&&&&&
家长承诺:以上所交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取消在芗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若学位已满,本人&&&&&&&&(愿意/不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学校(含郊区学校)。
&&&&&&&&&&&&&&&&&&&&&&&家长签名:&&&&&&&&&&&&&&&&&&&日期:&&&&&&年&&&&月&&&&日
入户调查人签名
学校核查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监督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2015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一览表
学校:(盖章)
房产所有者姓名
与孩子关系
房产证名称及证号
房产证发证时间
校长签名:&&&&&&&&&&&&&&&&&&&&&&教导主任签名:芗城区政府网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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