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级深基坑支护施工资质对施工资质的要求

深基坑专家论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_百度知道
深基坑专家论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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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话他们会出具书面评定结论,对你们的方案进行审定(不合格的话会提出整改意见)深基坑方案论证必须有基坑施工方案和计算书交给专家组即可。最后你们就可以依据评定合格的方案进行施工,他们会在审查后(含现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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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编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来源: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
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表(表一)填报说明
三、201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表(表二)填报说明
四、2015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统计表(表三)填报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政策,监督和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统计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的下达与考核;参与全市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社会事业和科技发展等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较大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3.依法监督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相关要求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除特种设备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安全生产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指导与规范有关行业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4.负责全市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与经营的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情况;监督与指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设产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牵头或协调全市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较大以上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处理事故责任人员。
6.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规范与指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对企业相关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资质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企业相关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方面的相关管理工作。
8.监督和指导全市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协会、学会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依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领域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培训的社会机构和安全标识进行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国内外交流活动。协调和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工作,指导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组织国内外安全生产学习交流活动。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1.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运行和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和领导督办机关日常监管业务工作,负责做好本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等工作,组织起草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方面工作,牵头做好全市安监系统办公自动化指导工作和信访、提案等工作。负责做好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财务、公文收发、保密、文书档案、工会活动、机关创建等工作,指导业务处室做好业务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工作制度的拟订、完善、检查、考核以及政务信息、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国内外交流活动。
2.综合监督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承担安监系统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咨询、学会、协会等机构和安全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安全文化和科技服务活动。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和全市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阶段性工作部署、有关会议和计划、总结等具体工作,及时分析和预测全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分解落实全市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牵头做好对县级市(区)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落实与考核工作;牵头组织与协调全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市各类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跟踪督办工作;归口受理事故隐患举报和咨询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应急管理处)
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批复结案工作,承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牵头组织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全市其他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跟踪和监督有关地区和事故单位对事故责任人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控制目标的分解落实工作,负责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日常报告的受理与月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分析与通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及其行政处罚情况,定期分析与通报全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全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4.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机械、电子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承担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从业单位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鼓励企业采用和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监督检查其他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按规定承担相关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组织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危化品从业企业开展危险工艺改造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危化品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工作。
6.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苏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2015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狠抓事故风险排查防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开展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危化品、粉尘、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深基坑建筑施工等领域,切实强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风险隐患的排查、管控和治理。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完善达标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达标企业复审与标准化工作“回头看”活动。三是建立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全市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出台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点监管企业目录。四是探索第三方协同管理方式。发挥安全评价、检测、培训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作用,推行政府和企业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企业作业现场风险评估、项目技术性审查、员工培训教育和重点作业岗位实时监控等服务。建立和完善监管部门聘请专家参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检查专业化水平。梳理和明确事故高危险企业名单,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2.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全面提升监管监察能力。一是宣贯和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三类人员和各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与考核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治理制度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组织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监管监察人员参加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二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六打六治”工作“回头看”,随机查、反复查,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转包租赁以及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等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取缔和查处。组织市相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三是组织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建筑工程施工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是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严肃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屡发事故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和通报事故情况。五是加快安全生产诚信系统建设。把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现部门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共享;公布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责任企业名单、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调查报告,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畅通隐患问题举报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事项。
3.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构筑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党政领导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增产扩能中的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将安全事故控制、重点工作实施等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完善工作奖惩机制。二是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项目数量和质量,切实把整改难度大、涉及影响广、示范作用强的重大隐患列为挂牌项目,杜绝“滥竽充数”现象。三是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保障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监管能力。四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步伐。加快“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步伐,督促化工、冶金和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企业入网联动,落实部门执法检查情况、隐患发现及整改情况和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等系统信息动态管理要求。以开发区和化工集中区为基础,探索建立化工等重点企业危险作业岗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实时监控的信息平台。五是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创建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宣传,以及企业“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市民、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基层社区等宣教阵地和各类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常识和事故案例及教训,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
1.基本情况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预算单位2个,行政单位一个为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一个为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市财政局规定,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年度预算由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并纳入本部门预算中。
2.预算编制原则
(1)合法性、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财务方针、政策。预算编制过程中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2)依法理财,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将全部收支活动纳入部门预算之中,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3)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保障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基本支出基础上,优先保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资金需要。
(4)厉行节约,重视绩效的原则。坚持量力而为、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特别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3.收支内容
2015年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部门总预算收入2542.46万元。收入科目为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2542.46万元。支出总预算为254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46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287万元,市立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安全宣传教育、职业卫生和危化企业专项整治、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网格化监管体系等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建设和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支出。&
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表(表一)填报说明
(一)收入科目
2015年1月,经苏州市人大批准,苏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单位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及经常性项目指标的通知》(苏财预字[2015]1号)和《关于2015年单位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市立项目告知的通知》(苏财预字[2015]2号)文件,2015年本部门(含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预算总收入2542.46万元,收入科目为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2542.46万元。
(二)支出科目及内容
1.按功能分类预算总支出2542.46万元。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2.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43.7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障正常运转、完成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5.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依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向职工依比例发放的提租补贴。
2.按经济分类预算总支出2542.46万元。
(1)基本支出75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行政运行支出。
(2)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安全培训、网格化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事故调查、安全检查、市安委办日常办公所必需的经费等。
(3)市立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对各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预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奖励;市级重特大公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工作考核奖励。
详细预算情况见表一《2015年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支预算表(表一)》。
2015年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支预算表(表一)
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预& 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二、国防支出
二、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非税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
三、市立项目支出
(三)其他资金
四、教育支出
(四)债务资金
五、科学技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五、金融支出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十九、其他支出
三、201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表(表二)填报说明
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市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为1500万元,收入科目为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500万元。支出科目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主要用于委托中介结构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及职业卫生检测,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预控目标、安全生产基础和保障建设、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级重大隐患整排查治理、等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奖励。
依据市政府《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苏府办[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6]9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苏府办[号)等文件,本项目拟于年内实施完成。
详细预算情况见表二《2015年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表》。
2015年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表(表二)
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 目
资金安排(金额)
一、公共事业类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政府购买服务100万,委托中介结构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职业卫生检测;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0万;3.创建安全社区100万;4.信息化建设300万;5.市级挂牌隐患整改300万;6.网格化监管推进经费200万;7.加大考核力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300万。
《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苏府办[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6]9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苏府办[号)
本项目年内实施完成。
四、2015年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统计表(表四)填报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数13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主要用于赴日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等;公务接待费30万元,用于上级来苏督查指导、事故调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用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会议费15万元,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培训费25万元,用于安全监察培训、职业卫生企业负责人培训、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详细预算情况见表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2015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
“培训费”预算情况统计表(表三)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本 年 预 算 数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公务用车购置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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