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平均劳动生产力的边际生产力等于零时,多劳应该

真实工资等于劳动力边际生产力的经济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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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等于零,多劳
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等于零,多劳
L即劳动,即代表了生产力的水平,劳动的边际产品也就是工资率。也可同理推出上问题的答案,详细参见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所以产出即工资,简单的模型也常以Y=L^a或者Y=K^b的形式表示生产,是不是还有一个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所以劳动的边际收益产品也就是边际生产力,属于投入要素的只有劳动,因为他们需要给生产要素按各自的边际产品支付报酬?因为在此种条件下厂商的利润是零劳动的全部产出也就是商品。其次。参见,所以就构成了劳动--产出品的关联式。同时西方经济学上,劳动供求平衡时,K即资本。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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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价值和资本通论-第六章
第六章&&&&&&资本和收入
第一节&克拉克对生产力理论的错误理解
&&&&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这是马克思已经阐述过的;
&&&&劳动力的价值就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这也是马克思阐述过的;
&&&&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创造价值的源泉,这还是马克思阐述过的;
&&&&走到这一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该向何处去?
&&&&在深入的阐述中,马克思偏离了唯物史观和辨证法的正确方向而走入歧途,因为他认为,劳动力的价值或使用价值是由“生存工资”即由维持劳动者的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
&&&&我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一个评价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总是“向后看”而不“向前看”,马克思没有弄清楚,任何一个价值和价值形态都要表现为这样一个过程或等式:
&&&&劳动耗费-----物品的使用价值-----价值
&&&&对于劳动力这一并不特殊的特殊商品而言,其价值形式就应为:
&&&&劳动耗费(生存和教育费用)---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生产力)---价值(工资)
&&&&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或价值就是劳动者的劳动生产力的高低变化,也就是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质量和数量的能力的高低。劳动力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大,就是意味着劳动者的生产能力高,则这个劳动者在单位间时内生产的使用价值的质量就好、数量就多,同时也就意味着他所生产的价值量就大;反之则小。我们看到,马克思为上述正确论点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并且力图在《资本论》中贯彻这一思想,但并没有取得成功。
&&&&上述论点的理论含义是,劳动力内在的使用价值(或价值)是通过他所创造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即劳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的大小表现出来的。如果一个劳动力在相同的条件下比别的劳动力能够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则他的价值就要大于别的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和他所创造的物品的质量和数量以及这个物品转化为价值后的数量的大小成正比。那么,劳动力价值的数量界限(工资)是如何确定的?或者说,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变化的数量界限(边际生产率)是如何确定的?
&&&&我在上面的分析中,用唯物史观的认识论和辨证的方法论重新解释了两重劳动、生产力和劳动力、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等重要范畴,我的分析,既纠正了马克思割裂价值和使用价值、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内在联系,只是从劳动者的生理学意义上来解释劳动力的自然主义错误,同时也从根本上否认了新古典理论以生产要素为基础的边际生产力论。我试图在马克思的基础上重新解释劳动价值论,我坚持并恢复了马克思的一贯思想,即只有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我与马克思不同的是,我所说的活劳动不是马克思的自然人意义上与劳动资料相脱离的活劳动,而是以劳动资料的质和量作为自身劳动力水平高低指示器的经济人意义上的活劳动。在本节中,我同时还试图赋予“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以新的意义,并重新解释新古典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是决定工资以及要素分配比例的唯一原因和标准。
&&&&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劳动”概念是一个经济意义不明的、孤立的、内容空洞的概念,其内含有点类似于马克思的“劳动力”概念,其特点都是与技术进步相脱离。而我所说的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与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内容而只有形式上的区别。劳动是本质和内容,价值和资本是现象、是形式。这样,当我在论述中使用“资本的边际生产率”这样的用语时,我实际上指的就是“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即劳动的总投入的价值产出率。因而所谓资本的生产力,只不过是劳动各要素资本化之后的转化了的现象形式。
&&&&我们还要加以区分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劳动生产力及其转化形式---资本的生产力是一个质的概念,而劳动生产率及其转化形式---资本的生产率则是一个量的概念。我们在下面讨论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和要素分配的关系,都是围绕着劳动过程的量的性质进行的,故从用语的选择上看,我们只能使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而不能使用“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因为后一个用语混淆了事物的质和量的不同性质,因而是不合逻辑的。
&&&&因此,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类似于新古典理论的“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这样的荒唐的概念。劳动要素即生产要素组成部分的任何一个方面的质和量的变化都只能是人的劳动生产力变化的转化形式,而不是这些要素自身的什么“生产力”变化的表现。现在的各种经济理论包括传统劳动价值论在内,都没有弄清楚,劳动生产力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或者说,就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问题。各种经济理论都以自已独特的方式试图对此作出解答。
&&&&马克思的解答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不创造价值,因为只有活劳动才具有生产力。
&&&&新古典理论的解答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也创造价值,因为资本和劳动都具有生产力。
&&&&我的解答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不创造价值,因为只有活劳动才具有生产力。但资本的性质及其量的大小却是劳动生产力大小的外在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物的形式是人的生产力水平高低的指示器。
&&&&我的价值理论和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继承关系是一目了然的,我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批评和纠正也是很好理解的。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要把在马克思那里只有质的规定性而缺乏量的界定的劳动生产力理论作量化的处理,让我们从新古典理论的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概念谈起。
&&&&边际主义经济学家论证“边际生产力”的标准做法是:假定只有资本和劳动这两种生产要素,在劳动的投入不变而资本的投入不断增加时,每一个单位的资本追加量所产生的收益是依次递减的,那最后投入的一单位资本量所产生的收益就是决定利息率高低的“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确定最后一单位资本量投入界限的基本原则就是该边际投入量必须与产出的边际收益相等;与此相反,所谓“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就是指资本的投入量不变而劳动的投入量不断增加时,每一个单位的劳动追加量所产生的收益也是依次递减的,那最后投入的一单位的劳动量所产生的收益就是决定工资率高低的“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确定最后一单位劳动量投入界限的基本原则就是该边际投入量必须与产生的边际收益相等。
&&&&边际生产力论的创始人克拉克写道:“正象价值是取决于最后效用一样,分配上各个份额应当得到多少,是由最后生产力决定的。这样,利息是由最后增加的单位的资本的生产量所决定的,工资是由最后增加的单位的劳动的生产量所决定的,商品的价值与劳动和资本的生产力,都是依靠这个普遍规律来决定的。”(克拉克《财富的分配》第189页)克拉克用图式将上述原理具体说明如下,关于工资的决定,“假定在下图里沿着AD线来测量劳动
单位的数量,假定这些单位是一单位一单&&&&&&&&B&&&&B1
位地进行工作,而资本在数量上是固定不&&&&&&&&&&&&&&&&&B2
变的,第一个单位的劳动借着所有资本的&&&&&&&&&&&&&&&&&&&&&&B3
帮助而创造的产量用AB线来表示。第二&&&&&&&&&&&&&&&&&&&&&&&&&&&&B4
个单位的劳动对第一个单位所增加的产量
等于A1B1线来表示,第三个单位的劳动
所增加的产量等于A2B2,第四个、第五&&&&&&E&&&&&&&&&&&&&&&&&&&&&&&&&C
个单位的劳动所增加的产量等于A3B3和&&&&&&O&&&&A1&&&A2&&&A3&&&A4&&&&D
A4B4,而最后一个单位所增加的产量等
于DC,DC测量了这一系列单位中任何一个实际的生产力,并且决定了工资的一般标准。”(同上第164页)
&&&&关于利息的决定,克拉克认为,同样可以用上图表示出来,“假定劳动这个要素在数量上没有改变,而资本是按先后次序一单位一单位地增加起来的。那么AB线便是整个劳动队伍使用第一个单位的资本所得的产量,A1B1是第二个单位的资本所增加的产量,A2B2是第三个单位资本的产量,而DC是最后一个单位的产量。DC的数量决定了利息的标准。在这一系列资本单位中,任何一个所有者所得到的利息不能超过最后一个单位的产量。假若第一个单位的的所有者所要求的利息超过了最后一个单位的产品,企业家就不使用这个单位的资本,而用最后一个单位来代替它。”(同上第65页)
&&&&克拉克的上述思想已经被现代主流经济学奉为圭臬。但我要指出的是,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论的逻辑分析的前提是根本错误的。他同样是从劳动和资本相分离的某种自然意义而不是在它们相统一的经济意义上来谈论边际生产力问题的。这一根本性的错误就必然导致了克拉克逻辑分析过程的含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请看我国经济家的一段批评:“值得一提的是,克拉克如何排除上述理论所暗含的一个论点,即如果工资标准决定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那么,先前生产力较高的各单位劳动只得到了自己劳动产品的一部分(如上图中的AECD),剩下的部分(BEC)就被资本家拿去了,换句话说,劳动者被剥削。我们知道,最早指出这一点的是杜能,他直接了当的宣布,边际生产力论原则就是剥削劳动的原则。克拉克费了不少笔墨反驳杜能的结论,他断言,杜能的说法表面上看来是对的,其实不然,因为先前各单位劳动生产力至所以提高,是由于使用较多资本的结果,换句话说,余额是资本的产物,而不是劳动的结果,所以理应属于资本家,资本家没有剥削劳动。
&&&&“克拉克的这个解释似乎消除了剥削的可能,但他没有料到这样一来,他据以得出边际生产力论的一个支柱就倒塌了。既然余额是前资本生产的结果,那么,这就是说,各单位的劳动生产力就是一样的了。如果不存在劳动生产力的递减,边际的生产力又从何谈起呢?克拉克的自然工资标准,又从何产生呢?”(晏智杰《经济学中的边际主义》第335-336页)
&&&&在克拉克无力的辩解中,不但存在着晏先生指出的上述自相矛盾之处,更重要的是他实际上宣告了那种把资本和劳动对立起来,在它们的各自独立的状态下分析它们的“边际生产力”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克拉克的图式显示,随着劳动投入的增加,资本和劳动的比率下降,正是这种下降造成了“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的下降,也就是说,“劳动”所拥有的“资本”量大,劳动的生产力就大,“劳动”所拥有的“资本”量小,劳动的生产力就小;“资本”是劳动生产力高低的指示器。那么,克拉克表面上不承认而其实际的分析中所暗含着的一个必然结论,不正是证实了我在本书中作为立论之点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则的正确吗?
&&&&克拉克假设“资本量不变而劳动量增加”,其含义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不错,在这个分析过程中,资本的绝对量都是不变的,但随着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资本与劳动的比率是随之变化的,是不断下降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单位的劳动所拥有的资本量相对来说是不断变化的,这怎么能说资本量是不变的?
&&&&相同的混乱和错误也同样发生在克拉克对“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的论证上。如果在不变的劳动投入的基础上不断投入一定量资本,我们所得到的,就是“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么?请看下表:
&&&&在一个单位劳动中投入不同量土地时的TP、AP、MP
&&&&&&&&&&&&&&┃&劳动&&&│资本(土地)│劳动│TP│AP│MP┃
&&&&&&&&&&&&&&┃投入量&&│&&&投入量&&&│强度│&&&&│&&&&│&&&&┃
&&&&&&&&&&&&&&┃&&0&&&&&│&&&&&0&&&&&&│&0&&│&0&&│&0&&│&0&&┃
&&&&&&&&&&&&&&┃&&1&&&&&│&&&&&1&&&&&&│&1&&│&8&&│&8&&│&8&&┃
&&&&&&&&&&&&&&┃&&1&&&&&│&&&&&2&&&&&&│&2&&│20&&│&10&│&12&┃
&&&&&&&&&&&&&&┃&&1&&&&&│&&&&&3&&&&&&│&3&&│36&&│&12&│&16&┃
&&&&&&&&&&&&&&┃&&1&&&&&│&&&&&4&&&&&&│&4&&│48&&│&12&│&12&┃
&&&&&&&&&&&&&&┃&&1&&&&&│&&&&&5&&&&&&│&5&&│55&&│&11&│&7&&┃
&&&&&&&&&&&&&&┃&&1&&&&&│&&&&&6&&&&&&│&6&&│60&&│&10&│&5&&┃
&&&&&&&&&&&&&&┃&&1&&&&&│&&&&&7&&&&&&│&7&&│60&&│8.6&│&0&&┃
&&&&&&&&&&&&&&┃&&1&&&&&│&&&&&8&&&&&&│&8&&│56&&│&7&&│-0.4┃
&&&&上表所描述的是在固定不变的劳动投入量上,依次投入一定量的土地时所得到的谷物的总产量,平均产量的边际产量,表中显示,谷物的总产量,平均产量的边际产量在土地(资本)的投入逐步加大时,都是先上升然后在先后达到最高点后开始下降。在边际产量达到最高点时,总产量和平易产量还在上升;在边际产量下降且等于平均产量时,平均产量最高,总产量还在上升;在边际产量低于平均产量时,平均产量转而下降;当边际产量等于零时,总产量最高;在边际产量为负时,总产量下降。
&&&&新古典经济学家把上面的总产量,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的变化过程叫做”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然而,这一结论却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从表面上看,劳动投入量的绝对量或自然人意义上的劳动投入量是固定不变的,但随着资本(土地)投入量的加大,劳动强度也随之加大。假定在资本技术构成为1:1,即一个劳动力耕种一英亩土地时,这个劳动力每天花费在土地上的时间为1个小时,劳动强度为1,在土地投入量为2时,资本技术的构成为1:2,这个劳动力每天花费在土地上的时间为2个小时,劳动强度为2;在土地投入量为3时,资本技术构成为1:3,这个劳动力每天花费在土地上的时间为3个小时,劳动强度为3……,依次类推。我要和克拉克争辩的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谷物的边际产量递减?克拉克说,是资本或土地的边际生产力,我的回答完全相反,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这是因为,随着土地投入量的加大,该劳动者将耕种越来越多的土地,为了保持正常的谷物产量,他不得不放弃大量的个人闲暇,而将越来越多的时间投到农事上。与此同时,劳动的强度和劳动的负效用随土地投入量的加大呈正比例增长,该劳动者在身心两个方面都越来越疲惫不堪,他的劳动兴趣和劳动能力也因此而呈递减趋势。
&&&&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经济学都是从自然人的自然意义上来理解人类的生产过程的,这表现在人们对生产力概念的错误理解上。我的分析,则是从经济人的经济意义上来理解人类的生产过程的。在上面的举例中,如果我们从自然人的自然意义上来理解生产过程,那么,劳动的投入就是不变的,自始自终都是一个自然人;但如果我们从经济人的经济意义上来理解生产过程,那么,劳动的投入就是可变的,就是从最初的一个单位的劳动投入增加到最终的8个单位的劳动投入。劳动生产率(请注意,不是资本的生产率)提高了8倍!新古典经济学的奇谈怪论是,一个劳动力从耕种一英亩土地到耕种8英亩土地,这不叫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叫做“资本生产力”的下降!
&&&&让我们再举一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在一个劳动单位中投入不同量资本时的TP、AP、MP
&&&&&&&&&&&&&&&&┃劳动量│资本量│劳动│&TP&│&AP&│MP&&┃
&&&&&&&&&&&&&&&&┃&&&&&&│&&&&&&│强度│&&&&&&│&&&&&&│&&&&&&┃
&&&&&&&&&&&&&&&&┃&&0&&&│&&0&&&│&0&&│&&0&&&│&0&&&&│&0&&&&┃
&&&&&&&&&&&&&&&&┃&&1&&&│&&1&&&│&1&&│&500&&│&500&&│&500&&┃
&&&&&&&&&&&&&&&&┃&&1&&&│&&2&&&│&2&&│&1000&│&500&&│&500&&┃
&&&&&&&&&&&&&&&&┃&&1&&&│&&3&&&│&3&&│&1500&│&500&&│&500&&┃
&&&&&&&&&&&&&&&&┃&&1&&&│&&4&&&│&4&&│&2000&│&500&&│&500&&┃
&&&&&&&&&&&&&&&&┃&&1&&&│&&5&&&│&5&&│&2325&│&475&&│&375&&┃
&&&&&&&&&&&&&&&&┃&&1&&&│&&6&&&│&6&&│&2588&│&445&&│&223&&┃
&&&&&&&&&&&&&&&&┃&&1&&&│&&7&&&│&7&&│&2625&│&375&&│&77&&&┃
&&&&&&&&&&&&&&&&┃&&1&&&│&&8&&&│&8&&│&2500&│&313&&│&-125&┃
&&&&上表为某纺织厂的资本技术构成及其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表,假定一个工人操纵一台纺织机,日产量为500千克,现在劳动投入不变,依次加大资本投入,即一个工人操纵二台、三台、四台纺织机……,数据显示,在资本技术构成为1:4时,劳动的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最大。此后,每增加一台纺织机,产品的次品率和废品率就以5%的速率递增。在资本的技术构成为1:5时,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开始下降;在资本的技术构成为1:7时,边际产量接近于零,总产量最大;在资本的技术构成为1:8时,边际产量为负数,总产量开始下降。
&&&&我们关心的问题是,是什么原因产生了上述变化?克拉克说,是纺织机,是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而我要说,是劳动,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哪一个是正确的?
&&&&如果我们把克拉克论述“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和“资本的边际生产力”的论点综合在一起考察,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边际生产力论的深刻的内在矛盾。在论述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时,克拉克说,最先投入的劳动生产力之所以较高,是因为所使用的资本数量较多的缘故,因而不存在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在论述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时,我们必然要问,资本的生产力为什么递减?我们同样按照克拉克上面的模式回答如下:最先投入的资本之所以只有较高的生产力,是由于使用较多的劳动的结果。随着资本投入量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资本和越来越少的劳动相结合,因而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是递减的,此时,是否存在着劳动对资本的“剥削”?
&&&&因此,不管克拉克如何花言巧语,他都难以掩盖他的理论中的明显的自相矛盾,在他的“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中,高生产力是高资本量和低劳动量相结合,真使人难以理解;但在他的“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中,高生产力却又是高劳动量和低资本量的结合,又完全的颠倒了一个个儿,这就更使人不知所以了。
&&&&边际生产力论只是简单地假设某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不变,而根本无视分析中可能产生的逻辑矛盾和这种假设对于经济分析的意义。使人费解的是,假设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不变,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要求证“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而假设资本的投入量不变,这是否意味着收益应视为劳动的产物与资本无关?如果我们要求证“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而假设劳动的投入量不变,这是否意味着收益应视为资本的产物而与劳动无关?我们的分析表明,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某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在其绝对量上可能是不变的,但其相对量的变化即与另一种可变的生产要素的边际量的关系却是在变化的,这就使得人们在求证生产力的边际变化时,常常面临着这种可笑的局面:当人们试图求证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时,结果却面临着资本生产力的纠缠,而当人们试图求证资本的生产力时,结果却又面临着劳动生产力的纠缠。
&&&&全部困难都是由于这样一个原因产生的,当经济学以一种自以为是的肤浅态度把劳动和资本分割开来的时候,它们却是如此顽强地显示他们的一致性,而当经济学试图把它们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们却又不知道它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了。
&&&&因此,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内在矛盾还是新古典经济学内在矛盾都指示着这样一个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只有在劳动和资本的外在的差异中(这种差异使几代经济学家无所适从)去寻找他们内在的一致性,经济学才能摆脱现在的困境并获得一个新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最本质的区别是:物的要素是否具有生产力?对于边际主义生产力论,如果我们斥责其为“人类精神的坠落”,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了产生“生产要素生产力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根源,就是把事物的运动在人们的感觉经验中所呈现出来的现象形式简单的对号入座,因为利息总是和资本相联系,因而就有了“资本的生产力”;因为地租总是和土地相联系,因而就有了“土地的生产力”;如此等等。在庞巴维克和维克塞尔那里,甚至还产生过“等待的生产力”和“时间的生产力”这样的更为离奇的怪论。
&&&&在马克思那里,物的要素从劳动所创造也就是人所创造的价值总额中获取一份相应的收入,这与这些要素本身是否具有生产力毫无关系。因为利息和地租的产生并不是一个生产力的问题,而是一个生产关系的问题。是物的所有者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资本和利息、土地和地租,是商品经济运动的最肤浅的现象形式,并且在这个现象形式上产生了资本产生利息、土地产生地租的最荒谬的假象形式。这种现象的和假象的形式,不仅完全掩盖了物的要素与生产力的真实关系,而且还搅乱了物的要素与收入分配的真实关系。因为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资本的所有者得到利息和资本本身是否具有生产力,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说资本得到利息是错误的,说资本产生利息就更加错误了。同样,并不是土地产生地租,也不是土地得到地租,而是土地的所有者得到地租。说土地得到地租是错误的,说土地产生地租就更加错误了。
&&&&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存在着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这三种交织在一起的高度复杂的经济关系。人们现在一般认为,新古典理论是以描述经济过程中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为主要特证的,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是以揭示经济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为主要特证的。有许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这样认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只是资本主义经济运动最表层的现象形式,而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从本质上说明资本主义的经济运动规律。以上述理解和划分为基础,许多人就这样认为,经济学的对象应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而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则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其实,上述理解是很片面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固然是经济过程中的现象形式,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绝非是经济过程中的本质的因素。我们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可以知道,无论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只是人类为获取生活资料这一最终的、唯一的目的而采用的生产形式或手段,因此,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比物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基本、也更加重要因而就更能反映经济制度的本质的经济范畴。这一关系不仅牵涉到生产力方面,而且还牵涉到生产关系方面。因为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说到底,就是一个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在这个关系中,人与物的生产力关系又是一个比人与物的生产关系更加重要的经济关系。
&&&&我在考察资本和利息、土地和地租时指出,利息和地租的存在是以“效用补偿”和“劳动增殖”这两大假设为基础的。我们可以用下列图式来表达这种关系:
&&&&&&&&&&&&&&&&&&&&资本
&&&&资本所有者&&&&&&&&&&&&&&&&&&&&(效用补偿过程)
&&&&&&&&&&&&&&&&&&&&利息
&&&&&&&&&&&&&&&&&&&&劳动
&&&&资本使用者&&&&&&&&&&&&&&&&&&&&(劳动增殖过程)
&&&&&&&&&&&&&&&&&&&&价值
&&&&我要提醒读者注意,追求使用价值也就是追求效用满足的最大化,是人类从事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研究任何经济范畴,只有紧紧抓住这个中心,我们才能在无比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找出支配这些现象的变化规律的那些本质的东西。现代经济学家都知道,“经济人”概念起源于古典经济学而在现代新古理论中得到发扬光大。但人们并不清楚的是,对这一概念的唯物主义的解释却由马克思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伟大箸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早就圆满地完成了。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我们知道,在经济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任何物与物之间的关系,都掩盖着某种形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我们可以将任何形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最终地归结为人与物之间的某种关系。以利息和地租为例,我已经指出了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和在内容上的荒谬性。我指出,在利息和地租中,并不是只存在着物与物(资本和利息、土地和地租)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只存在着人与人(资本所有者和资本使用者、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同时存在着人与物(资本所有者和利息、土地所有者和地租、劳动者和资本)之间的关系。从现象到现象也就是从物到物或者是从人到人的分析方法,只会指经济学引入死胡同。然而,一旦我们将“经济人”概念引入分析过程,利息和地租的本质(劳动增殖和效用补偿)就会以一种极其清晰的形式显示出来。人们就会发现,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着的实际上是人与物的关系。人们同时还会发现,物与物的荒谬形式完全可以用人与物的合理内容得到正确的说明。
&&&&经过两百多年来无数经济学的努力,现代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识到,“经济人”概念应成为全部经济学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然而,人们至今还没有认识到,这个基础同劳动价值论并不矛盾。对这个概念既可以作主观唯心主义的解释,也可以作唯物主义的解释。这就表明,经济学在把“经济人”概念应用于经济理论的建设方面,做的并不成功。
&&&&马克思把劳动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唯一基础,把劳动力看作是唯一的生产力,这就决定了它的最终产品在各个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原则,并不是由组成劳动的那些生产要素各自的什么“生产力”单独决定的,而是由人类劳动本身的性质和要求统一决定的。
&&&&我的意思很明确,生产要素概念是一个从人类经济运动的表面现象中分解出来的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概念。新古典理论家在他们的教科书中似乎也不讳言这一点。但这着实使我吃惊不小,既然人们有勇气承认自已是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看问题,那他们为什么不从这些要素的统一中,从它们的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中去考察问题呢?
&&&&人类劳动的一般性质和形式,如果就分配问题来说,就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透澈分析过的关于人类生产和再生产的那些一般原则。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化马克思的上述思想,我们还应该结合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和吸收新古典理论的合理内容,以重新解释马克思的分配理论。
马克思说,“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资本论》第一卷第621页)马克思在上面所描述的人类生产必须具有的不断重复、不断更新的过程而且必须是在更高的质量、更大的规模上重复和更新的过程的性质,是由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一最基本的性质决定的,也就是由人类通过劳动获取使用价值或追求效用满足最大化这一人类生产的根本目的决定的。无论是社会整体还是个人,都是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数千年以来,在人类的生产过程中周而复始地反复出现的那些最基本的经济形式都是人类理性的必然选择。工资、利息、利润和地租这些经济范畴都可以用人类劳动的一般性质和形式,也就是用“经济人”思想的基本原则得到合理的说明。
第二节&&&利息是对过去效用损失的补偿
&&&&利息是什么?
&&&&马克思说,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庞巴维克说,利息是现在财货和未来财货因时间的流动而在人们的心理上产生的差额。庞巴维克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完善性,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人们意志上的缺陷,就使得人们通常对现在财货的评价要高于对未来财货的评价。因而现在财货就比未来财货具有更大的价值。这种因时间的变化而产生的对现在和未来的主观评价上的差异,就是“时差”。比如,人们对100元的现在财货的评价要大于对100元同样的的未来财货的评价。为了保持现在财货和未来财货在价值上的平衡,就必须要求未来财货的所有者向现在财货的所有者交付一笔因时差的存在而产生的贴水,即利息。这样,在利息率假定为20%时,100元的现在财货就会等于120元的未来财货,这20元的差额就是利息。
&&&&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时差利息论”持激烈的、完全否定的态度,这种批判对于维护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地位是完全必要的。但由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自身在价值和利息问题上存在严重的错误。因而就使得上述批判在大多数场合都显的不知所以,抓不住要点。比如,如果我们问,什么是利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标准回答是,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有的人还会补充一句,利息是资本所有者对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和剥削。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认为,上述回答就等于解释了什么是利息的问题。
&&&&然而,如果我们放弃对马克思的教条主义态度,认真地思考“剩余价值转化论”和“时差利息论”各自的理论基础以及它们想要说明的问题,我们就可以发现这样一个重大的事实:这两大理论的争斗实在有“关公战秦琼”之嫌。因为它们实际上是对两个不同问题的不同解答而不是像争论的双方都认为的那样是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解答。这是因为,马克思的理论实际上回答的是,利息是从哪里来的?而庞巴维克的理论实际上回答的是,为什么会有利息这样的形式?很显然,利息从价值转化而来和价值为什么会有利息这样的形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利息论只回答了价值是利息的来源,而没有回答价值为什么会表现为利息这样的形式。相反地,庞巴维克的利息论只回答了为什么会有利息这样的形式但却没有回答利息是从哪里来的。因此,如果我问“什么是利息”而有人却回答我说利息是从价值转化而来的,这实在是所答非所问。
&&&&庞巴维克本人也没有意识到利息本体和利息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他也常常错误地企图用“时差”去解释利息的起源并取代马克思的“价值转化论”。但仔细地研究庞巴维克的箸作,更加准确和公正的评价应该是: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是混乱的。简单地对他的利息理论贴上某一种标签,是错误的。有些人在批评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时,并没有真正弄懂他的原意,而是把庞巴维克并没有的或者是相互矛盾的说法中的明显错误的东西认定为他的意思,从而把他的利息理论描绘成一种连小学生都会觉得是荒谬的东西。比如,庞巴维克是否真的认为,当人们对现在物品的评价要大于对未来物品的评价时,自然时间的流逝会自动的产生人们想要得到的利息?
&&&&实际情况是,庞巴维克并不是这样认为的,他在“时差利息论”的名目下想要表达的意思是非常混乱的,庞巴维克的思想并不像人们一直认为的那样清晰。当然,他是一个箸名的主观价值论者,这是他的价值理论的主要方面。但庞巴维克又处处试图从“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从客观的生产过程和人的主观心理变化的统一中以及从对资本生产力的否定中来阐述他的价值理论,在这方面,他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极富启发性的思想火花。比如,庞巴维克不但不承认资本是一种独立的生产力,而且还这样认为,只有土地和劳动的结合才是最根本的生产力。但在庞巴维克的思想体系中,他的生产论和他的价值论是互不统属的,彼此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这是产生他的经济思想深刻的内在矛盾的最主要的根源。
&&&&这就使得我们很难用某句话,甚至用庞巴维克自己话来明确地概括他的利息理论。现在,我尝试着把庞巴维克的各种言论梳理一下,以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我们就有可能为一种新的利息理论的分析奠定基础。
&&&&庞巴维克说:“利息是由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之间价值上的差别所产生的。”(庞巴维克《资本辩证论》中文版第286页)我把这句话看作是庞巴维克利息理论的主导思想。但从这句话中,我们还看不出产生利息的“价值上的差别”是如何产生的。是因为人们高估现在物品、低估未来物品的主观上的原因,还是因为现在物品通过生产在时间中转化为未来物品的客观上的原因。
&&&&庞巴维克对此作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一方面,他说:“目前物品通常比同种类、同数量的未来物品具有较高的主观价值。由于主观评价的结果决定客观交换价值,物品,通常同种类,同数量的未来物品具有较高的交换价值和价格”。(同上第253页)这是庞巴维克的主观价值论和主观利息论。但另一方面,庞巴维克又这样写道:“这并不等于说,要使未来物品变成现在物品,只要时间进展,未来完成现在就够了。物品本身不一定保持不变,在物品这一方面,它们必须越过使它们同现在隔开的鸿沟,而它们是通过生产来达到这个目的的,因为生产把它们从较远及产品变成最终成果,如果没有生产过程,如果资本任其呆滞,则生产手段总是评价较低的未来物品。……它的价值没有机会增加。它要遭到和‘呆滞资本’共同的命运;它不能产生任何剩余价值,也没有任何利息”。(同上第300-301页)在这句话中,庞巴维克是通过客观的生产以及价值在生产中的增殖来讨论价值和利息问题,这是他的客观价值论和客观利息论,他的意思很明确,利息来缘于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又来缘于生产。虽然庞巴维克究竟如何理解生产和剩余价值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句话毕竟表达了一种和主观价值论和主观利息论完全不同的新思想。
&&&&这后一种言论出现在庞巴维克的箸作中是很使人惊奇的,通常,类似的语言我们只有在马克思的箸作中才能看到。我所摘录的这段活虽然说不上多么深刻,但它表达的思想却是完全正确的。然而我们知道,这后一种思想(即客观价值论和客观利息论)在庞巴维克的价值和利息理论中,是无足轻重的。人们只知道庞巴维克的主观价值论和主观利息论,人们甚至不知道,庞巴维克实际上认为,价值是在生产中增殖的,造成这种种误解和错误的原因,当然是庞巴维克本人对价值和利息的起源和形式的混乱的解释。像在他之前和之后的众多经济学家一样,庞巴维克不知道如何处理价值和利息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问题。
&&&&我刚才在评价马克思和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的异同时指出,利息理论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利息的本体的起源,二是利息的形式。这前一个问题,马克思基本上解决了,这后一个问题,庞巴维克的工作为经济学提供了有价值的成果。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问题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前者是第一性,后者是第二性的,只有在正确阐述了利息与价值的关系之后,我们才有可能对利息的形式问题作出解答。这是因为,利息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价值问题的一部分。没有正确的价值理论作基础,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利息理论,各种经济理论在利息问题上的错误与混乱,都可以在它们的价值理论中找到原因。
&&&&新古典经济学的利息理论把利息看作是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因时间的过程而产生的差额,这一命题因庞巴维克互不统一的解释而产生混乱,我们弄不清楚这一命题究竟想要说明什么问题:是要说明利息本体的起源?还是要说明这个本体为什么会具有利息这样的形式?我们从马克思那里知道,利息的本体就是价值,但庞巴维克的价值论和利息论是不统一的,或者说,它们的关系是不清楚的,当庞巴维克把利息看作是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之间的价值上的差别时,我们有理由认为,在他那里,利息的主体也应是价值。但庞巴维克从来没有明确指出过这一点,如果我们越俎代苞,替他作出这样的结论但我们仍然无法使他的价值理论和他的利息理论保持一致。在价值论上,庞巴维克把价值看作是人对物品的主观评价,价值纯粹是消费者的某种心理活动和变化。在利息论上,庞巴维克把利息看作是人们高估现在物品和低估未来物品的结果,也是从人的心理活动出发的,这似乎使他的价值论和他的利息论之间有了某种内的联系,但庞巴维克很清楚,“只在在生产过程中,未来物品才逐渐地成变为现在物品,同时它也增殖到现在物品的全部价值”。(同上第300页)这就是说,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庞巴维克实际上提出了两种不同的价值理论,一种是价值起源于人对物品主观评价,二是价值起源于生产过程中的增值;同时,他又在价值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种不同的的利息理论,一是利息起源于人对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的主观评价上的差额;二是利息起源于现在物品和未来物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增殖后的差额。
&&&&在庸俗劳动价值论者看来,我们应该在庞巴维克的上述解释中二者择一,非此即彼,但我却以为,科学的价值理论和利息理论应该阐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把它们置于一个统一的理论基础上,肯定一方和排斥另一方都是错误的,片面的。这是因为,价值概念从来都是费消费者偏好的主观怀和物品使用价值的客观性的统一体,从来都是生产和消费的统一体,经济学家们一直未弄清这个道理,总是以偏概念,各执一词,故而那些在价值问题上发表见解的经济学家,大都在逻辑上最终陷入非常荒谬的境地。
&&&&在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中,著名的“时间”和“时差”概念的含义也是极不明确的,有时候,它是指人们对两种不同时间段中的同一种物的主观评价上的差异,而有时候,它又是指在人们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变化的价值上的差异,前一种差异是主观的,后种差异是客观的。那未,庞巴维克把他的利息理论叫做“时差利息论”,他究竟想要说明什么?是想说明人们的主观心理变化产生利息?还是想说明生产过程产生利息?然而,不管利息是因为什么原因产生的,我们都不能说时间及其差异产生利息。庞巴维克不懂得,时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因而它本身就是事物及其运动的产物。这也就是说,是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身产生了时间,而不是反过来存在着一个独立于人类经济活动之外的、并且决定着人类的经济活动的性质的抽象的时间。
&&&&因此,我们可以说利息产生了时间而不可以说时间产生了利息,把时间要素说成是决定价值和利息的一个原因,甚至说成是价值和利息本身,是经济学家在价值规律的迷宫中走入歧途的典型表现。
&&&&人类的任何经济活动都必然地表现为时间的过程,而生产活动又是最基本的经济活动,生产过程和时间过程在抽象的意义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我们只能说是生产创造了价值而不能说是时间创造了价值,这在逻辑上是不言而喻的。时间的过程或时间的产生,就是价值和利息的产生过程的自然形式而绝不是产生价值利息的一个原因。&
&&&&如果"时差利息论"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这样说,生命的本质就在于"时差",因为任何一个生命都表现为一个时间的过程,而且人们对生命的评价又总是"现在"的生命大于"未来"的生命,如果我因此而提出一个"时差生命论",会不会被庞巴维克及其拥护者们视为一个伟大的科学发现?
&&&&我在前面评论新古典主义价值学说时说过,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合理要素就是唯心主义地、片面地发展了价值范畴中的主观性的方面。这一点,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至今没有意识到。然而,作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著名代表,庞巴维克既没有能够把他的主观主义的价值论和他的价值在生产中增殖的理论统一起来,也没有能够把他的主观主义的价值论和他的利息论统一起来。庞巴维克把人们因对现在和未来两个不同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价值上的差异叫做“时差”,其含义是极其混乱的。在这里,既有时间上的差异,也有价值上的差异,还有人们主观心理变化的差异。在另外的地方,庞巴维克还提到生产过程的差异,他究竟想说明什么,我们实在不得而知,因此,“时差利息论”这样一个荒谬的名称根本说明不了利息是怎样产生的。而且,这一名称也不是对加利阿尼以来众多经济学家关于利息理论的合理因素的正确概括。
&&&&那么,我们应如何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来回答“什么是利息”的问题呢?
&&&&我在前面指出,只有在正确的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并且紧紧围绕着价值理论才有可能解开利息之迷。在这里,我们假定,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因为劳动价值论把价值看作是劳动的产物,看作是扣除劳动成本之后的剩余,但与传统劳动价值论不同的是,第一,我把价值看作是使用价值的抽象形式--即效用,第二,我把价值看作是质和量即效用和费用的统一体。这一卓越思想首先是由恩格斯提出的,但后来都渐渐被人们遗忘了。在恩格斯那里,因为历史的限制,这一思想还是很简陋的。我为这一思想注入的新的内容是:一、人类的任何经济活动都是追求使用价值即效用最大化满足的活动,二、人类为得到任何使用价值都必须付出代价即必须付出费用,三、人类效用最大化满足的条件是效用必须等于费用即效用和费用的均衡。
&&&&弄明白了上述各点,我们现在就有可能来回答“什么是利息”的问题了。
&&&&让我们假定,现在某人手中有一万元,这笔款项是他从工资收入中节余下来的,现在他准备将其储蓄起来以获得利息。那么,利息理论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人为什么要储蓄?如何用经济学原理来解释人们的储蓄行为?
&&&&现代经济学把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理解为理性的经济人,储蓄,正是人类理性行为的表现,对于人们的储蓄行为,经济学家们通常的解释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人们需要有一笔资金以应付突发事件;二是因为人们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收入,为了使人们在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仍能获得稳定的收入,就需要储蓄。
&&&&某人通过劳动获得一笔收入,比如一万元,这就意味着,他将获得与这一万元相等的效用满足。但现在这位理性的劳动者不准备全部花光这笔款项,而是将其中的一部分,比如五千元,储蓄起来以备未来之虞,那未,他的效用满足度不是下降了吗?他原来是能获得一万元的效用满足的,现在却只获得五千元的效用满足。我们为什么肯定这是追求效用最大化满足的理性的经济行为?这是因为,虽然这位劳动者眼下的效用满足确实是降低了,或者说,他确实没有达到效用满足的最大化,但他的储蓄行为却能够保证他的未来的效用满足能够达到最大化,而不至于在这个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世界上因为没有收入来源而在晚年陷入贫苦无依的困境。
&&&&很显然,人们的储蓄行为的实质就是现在和未来的关系,也就是现行满足和未来满足如何保持均衡的问题,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在某些方面深刻揭示了现在满足和未来满足实现均衡的条件。他对人们高估现在物品、低估未来物品的心理分析是异常精彩的。因为人们都在追求效用满足的最大化,这样,当人们现在贷出一笔货币额,比如五千元而在一定时期后只获得同样数量的本金时,因为未来物品低于现在物品,也就是未来的五千元低于现在的五千元,这就造成了现在满足和未来满足的不均衡。为了保持这种均衡,就需要未来物品产生一个差额,也就是贴水,从而使未来物品等于现在物品。
&&&&庞巴维克的利息理论在分析到这一步时开始走入迷途,他不知道如何继续向前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非常正确地问道:难道人们对物品不同时期的主观评价的差异就能够产生利息吗?但我刚才指出,庞巴维克实际上认为利息(价值本体)产生于生产过程的增殖。因此,庞巴维克利息理论的根本错误就在于没有能够把他的上述思想统一起来并建立在一个正确的价值理论之上,就在于他没有区分利息本体和利息形式的差别。
&&&&各种分析都表明,利息理论是建立在两大理论假设(这种假设在实际经济过程中都转变为现实)的基础之上的。一是我们详细分析过的效用最大化满足的假设;二是劳动增殖的假设,根据前一个假设,我把利息的本质叫做“效用补偿”,这就是本书指出的“效用补偿利息论”以与“时差利息论”相区别;根据后一个假设,我把利息的来源叫做“劳动增殖论”以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一致。
&&&&利息的本质的是“效用补偿”而非“时差”这就是我对利息理论的新的解释。在庞巴维克的分析中已经暗含着上述结论但他却赋于他的利息理论以一个“时差”的荒谬名称,我的意思是说,“时差利息论”并不是庞巴维克利息分析的必然结论,而是他走入迷途的错误产物。
&&&&我把利息定义为“效用补偿”,这就在利息理论和价值理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必然的逻辑联系,这就是我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所应得出的必然结论,也是我从庞巴维克的全部分析中所总结出的必然结论。
&&&&价值的本质就是使用价值,就是效用,货币是价值的抽象的、物化的形式,因而它就是作用价值,就是效用。当一笔货币额也就是一笔使用价值或一笔效用发生借贷关系时,因为这笔货币额的未来的使用价值和效用要低于它现在的使用价值和效用,这就发生了价值上的即效用上的差额,为了保持储蓄人的效用满足上的最大化均衡,就需要有一笔货币额以利息的形式来补偿这个差额以达到均衡。因此我认为,利息的本质就是“效用补偿”,只有这样理解利息,才能在价值论和利息论之间建立起联系。
&&&&对于完整的利息理论来说,上述理解还不够,虽然利息的本质需要有一笔货币差额来补偿效用的损失,但这种需要只是产生了利息的不确定的、观念的,甚至是虚幻的形式而不是产生了利息主体本身。利息主体即价值或者是它的抽象的物化形式即货币,只能在生产中或是在劳动中才能产生。这就是我提出的利息理论的两大假设--劳动增殖假设和效用最大化满足假设。
&&&&当人们发生借贷关系时,根据效用满足最大化原理,人们这样假设,如果我将这笔货币额用于消费,我将获得与这笔货币额相等的一笔使用价值,同时也将获得与这笔使用价值相等的效用满足。如果我将其储蓄起来,我将不能在现时享受这笔现在物品而只能借贷期满后享受同样数量的本来物品,因为未来物品的价值低于现在物品,因而我必须得到一笔货币额来补偿我的效用满足的损失。根据同时发生的劳动增殖原理,人们同时假设,如果我借出或者你贷入这笔货币额,比如100元,这笔货币额将在劳动或生产过程中得到增殖,比如变成120元,增殖部分为20元。只有在这个前提假设条件下,其中的一部分,假定为10元,才能形成利息或转化为利息,没有这一个假设条件以及这一假设的实现,就不会发生任何借贷行为,也就不会产生任何形式的利息。
&&&&阐述这一部分内容也就是阐述价值的增殖过程,是价值论应做的工作。这是全部经济理论的基础。但也正是这部分内容,至今仍然笼罩在不同经济理论的重重迷雾之中。
不难看出,上面我们讨论的利息理论的两大假设--效用满足最大化假设和劳动增殖假设,其实是以另一种方式在讨论价值问题。因而利息问题本质上就是价值问题,无论是效用满足最大化假设还是劳动增殖假设,它们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我们完全可以将它们视为同一个假设,在这两个假设(其实是一个假设)中,都共同地贯穿着这样一个主题:100元的现在物品等于120元的未来物品,在这个等式中深藏着经济学的全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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