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城师范学院上学前教育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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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高等师范教育江苏省的高等师范教育,始于清末,起初并无独立设置的专门学校。如三江师范学堂,是中、高师范教育并举。民国初年,始有专门“养成中等学校师资”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民国11年(1922年),该校并入东南大学,嗣后为中央大学,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27年
间,高等师范教育虽未中断,但均从属于一般高校。新中国成立后,高师教育备受重视,江苏省即于1952年组建了3所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院校。至1960年,曾发展至14所。其后,因国民经济计划的调整,所有师范专科学校曾一度停办。“文化大革命”浩劫,高师教育深受摧残,停止招生达6年之久,“文化大革命”后拨乱反正,自1976年起先后恢复了各地师专,至1988年,全省高等师范院校已达13所,总体规模较前扩大,教育内容多有改革,高等师范教育步入了正轨。一、学校设置清末,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邮电部尚书盛宣怀奏设南洋公学于上海(属江苏省松江府)。南洋公学分为上院(相当于民国后的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中院(相当于民国后的中学)、外院(相当于民国后的小学)及师范院等四院。上、中、外三院教师,均从师范院毕业生中分别遴选。光绪二十八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上奏《筹办学堂折》,呈请筹办师范学堂。同年9月,刘病逝。光绪二十九年,继任两江总督张之洞复奏《创建三江师范学堂折》:“查各国中小学堂教员,咸取材于师范学堂。是师范学堂为教育造端之地,关系至为重要。……惟有专力大举,先办一大师范学堂,以为学务全局之纲领。……并于江宁省城(今南京市)北极阁前,勘定地址,创建师范学堂一所,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人士皆得入堂受学。”建堂经费先由江宁藩司筹拨当年经常费银1万两,以后每年由三省根据学生名额协筹银4万两,并委派江苏候补道杨觐圭为学堂监督(相当今校长)。
1903年张之洞关于创建三江师范学堂的奏摺光绪三十年,三江师范学堂招生开学,除招收培养为小学堂教习之师范生外,同时招收四年制高等师范本科生172人,“备各中学堂教员之选”。
“三江”开学时张之洞(中)与有关人员的合影
李瑞清手书“两江师范学堂”校牌
两江师范学堂监督李瑞清同年12月,由署理两江总督端方奏设之又一“大师范学堂”――江苏师范学堂于苏
州紫阳校士馆开学。当年仅招讲习科及速成科。翌年始招收优级师范文史地、数理化、生物三选科。光绪三十一年,三江师范学堂学生为学堂名称发生纠纷。两江总督周馥因此将三江师范学堂改名两江师范学堂,内部行政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变。徐乃昌任学堂监督。光绪三十三年,由江宁提学使李瑞清兼任学堂监理(即原监督)。李瑞清任两江师范学堂监理后,赴日本考察,提倡科学、国学及美术教育不遗余力,使学生考试成绩名列东南各省之冠。光绪三十四年,优级师范本科(即专修科)招收初级师范学堂及普通中学堂毕业生,以“造就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小学堂之教员、管理员”。此时之学堂教育及一应设施,均以仿照日本为主。至宣统三年(1911年)前后4年间为中学堂造就各科教员383人。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两江师范学堂停办。
两江师范学堂1910年毕业生薛沐清的毕业文凭中华民国2年(1913年)10月,江苏省立各中等学校校长贾丰臻等联名建议,合并两江师范学堂及江南实业学堂等校,于两江师范学堂原址筹设“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以养成中等学校师资”。经民国政府教育部批准,于民国4年9月正式开学,由东南国学名宿江谦任校长。设有国文、理化两部,学生110人。民国5年增设体育专修科,为全国首创招生39人。
两江师范“一字房”校舍民国8年原教务主任郭秉文升任校长,聘请留美同学、教育学硕士陶知行(后改名陶行知)为教务主任兼教育科主任。学校教育由过去之仿日为主逐渐转向欧美借鉴。民国9年秋,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首开“女禁”,录取女生6名,旁听女生50名。为国内高等学府男女同学之始。民国10年7月,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科首届毕业生37人,分赴11省担任教育学科教师、教务主任、训育主任及省级教育行政人员。借鉴于欧美的教育思想,由此影响省内外。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首任校长江谦()民国11年冬,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正式并入国立东南大学,停止招生。该校自民国6年有首届毕业生,至民国15年最后一届学生毕业,10年
间毕业有体育科69人、工艺科57人、教育科120人、英专47人、农专75人、商专61人、文史地部186人、数理化部134人,共计769人。并曾于民国7年利用暑假,举办国语讲习科,培训江苏、浙江、安徽3省师范学校教员。民国9~11年,举办过暑期学校,培训中学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学员3800余人。
成立于1915年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
1920年南京高师首开“女禁”招收的8名女生自民国11年南京高等师范并入国立东南大学,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27年间,江苏省没有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教育机构,仅有设于综合性大学内的专门机构,或称教育科、师资科、教育学系,或称教育学院、师范学院。如国立东南大学,民国10年即设有教育科,分设教育学、心理学、体育3系。民国13年增设乡村教育系。自民国12~16年5年间,共毕业学生150人。民国16年,东南大学等9所高校组成国立第四中山大学,设有教育学院,分设有教育学系、师资科及附设教育各专科(体育专修科、艺术专修科、军事教育科)。民国17年2月,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改名国立江苏大学。同年5月又改名国立中央大学,设有教育学院。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中央大学西迁重庆。民国27年8月,遵照《师范学校规程》,改教育学院为师范学院。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翌年复员南京。中央大学教育学院自民国17~26年共毕业学生536人;师范学院自民国27~37年共毕业学生689人。并曾于民国23~25年连续3年举办过中等学校数理、史地、英语等科教员暑期讲习班。又如教会学校金陵大学,民国元年即设有师范专修科,民国10年并入教育学系,设有国文专修科,培养中学国文师资。金陵女子大学,民国19年改名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其办学特色之一即具有师范性,规定教育学、心理学为全校学生必修课,增设教育学系为辅修系。另设有体育系、体育专修科和体育简易进修班等,培养高、中、初级体育教师。该校自民国8~36年,历届毕业生994人中,从事教育工作的占34.4%。在日伪统治下的沦陷区,汪伪政权于民国29年在南京成立伪中央大学,设有教育学院,分设教育、艺术(绘画、音乐)2系及师范专修科、艺术专修科。民国34年日本投降,学校即告解散。抗日战争期间,苏皖边区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江淮大学(民国31年)、淮北建设学院(民国33年)和华中建设大学(民国34年),均设有教育专业。抗战胜利后,民国34年于苏北淮安创办的苏皖教育学院,由苏皖边区政府教育厅副厅长白桃(戴伯韬)兼任院长。民国35年迁至清江市,改为华中建设大学师范学院,设有中等教育和教育行政2系。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苏皖教育学院院中,苏皖边区革命根据地的高师教育,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为革命和建设输送了干部。民国38年6月,苏南、苏北和南京全部解放。8月,根据南京市军管会文教委员会通知,国立中央大学改名国立南京大学。10月,上海国立师专、上海市立体专、上海市立幼专3校300人,并人南京大学师范学院。著名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及儿童教育家陈鹤琴担任院长。
长白桃(戴伯韬)()日,苏南行政公署决定,将苏州国立社教学院与无锡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公立文化教育学院。其任务为培养工农教育师资、群众文艺工作人员、中等学校师资及地方教育行政干部。院址设于无锡社桥原省立教育学院。苏南行政公署副主任兼文教处处长刘季平兼任筹委会主任,文教处副处长陶白兼任副主任。同年4月,无锡私立中国文学院(原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并入,又改名苏南文化教育学院,设有工农教育系、艺术教育系、农业教育系、语文教育系和电化教育专修科、俄文专修科,学生322人,并设有政治教育、文史教育、数理化教育3个研究班,学员109人。原国立社会教育学院教授、原省教院院务委员会负责人古M任院长,原省教院院长童润之任副院长。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进行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调整结果,全国共有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院校37所,其中江苏省3所,占8%。江苏的3所是:(1)南京师范学院。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为主体,与金陵大学教育系等部分系科、私立上海复旦大学托儿专修科、私立广州岭南大学社会福利系儿童福利组及南京师专数理班等合并组建。院址设于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设有中文、理化、教育、幼教、音乐、美术等6系,数学、生物、地理、幼教、音乐、美术等6个专修科,以及中文、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等5个一年制短训班。学生626人。院长陈鹤琴,党总支书记白沙。(2)苏南师范学院。以苏南文化教育学院为主体,与私立东吴大学和私立江南大学的部分学系合并组建。院址设于原苏州私立东吴大学。设有教育、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等7系,教育、中文、数学、理化、生物、俄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等10个专修科以及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体育等8个短训班,学生943人。1952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定名为江苏师范学院。院长兼院党委书记吴天石。(3)苏北师范专科学校。集中苏北行政公署举办的苏北师资训练学校的教育专修科,以及委托苏北扬州中学代办的数学专修科、私立通州师范代办的文史专修科和苏南丹阳艺术师范代办的艺术专修科等组建。设有教育、艺术、历史、中文、数学、化学等6个专修科,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4个短训班。学生431人。校长兼党委书记孙蔚民。上述3所高等师范院校的创建,顾及苏南、苏北及南京地区,布局比较合理;系科设置比较齐全,基本符合中学师资的需要;集中了分散的高师教学力量,建立起一支专门的高等师范师资力量,为此后发展本省高师教育奠定了基础。1953年江苏建省后,随着经济及中等教育的发展,至1956年,全省普通中学校数较1952年增加124%。3所高师逐年扩大招生,1956年在校生增至5211人,较1952年增加了160%,但仍不能满足中学师资需要,特别是发展较快的农村初中师资需求迫切。1956年6月,教育厅通知苏北师专,暑期后在高邮原荣军学校旧址设立分部,设中文、史地、数学3个班,招生1000名,学制一年,培训初中教师。同月,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以设在无锡的转业军人干部速成中学为基础,筹建“江苏省无锡中学师资训练班”,设语文、数学、史地3科。在校生586人。吴辛石为训练班主任兼党委书记。8月,全省开展招考失业知识分子为教师的工作,录取565人,分别于苏州、镇江、扬州设中学师资培训班。1957年6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以无锡中学师资培训班为基础,筹建“江苏师范专科学校”,张焕庭为筹委会主任。1958年,江苏师专迁至徐州,设文史、数理、史地、生化4个专修科。在校生993人。于从文任党委书记。1958年,随着经济建设“大跃进”,中学校数又较1956年增加104%,高师教育相应猛增10所并增设1所教育学院。这些学校是:扬州师范专科学校,设有文史、数理、生化3科,学生315人;南通师范专科学校,设有中文、数学、理化3科,学生280人;常州师范专科学校,设有文史、数理2科;无锡师范专科学校,设有语文、数学、理化、体育4科;淮阴师范专科学校,设有中文、数学、物理、生物4科,学生280人;盐城师范专科学校,设有中文、数学、理化、生化、政史5科,学生270人;镇江师范专科学校,设有文史、数学、物理、生地4科,学生276人;苏州师范专科学校,设有文史、数学、理化3科,学生300人;运河师范专科学校,同年更名为徐州师范专科学校,设有文史、数理、生化3科及1个艺术班,学生280人;南京师范专科学校,开始为半工半读制,1959年改为全日制,设有中文、数学、物理、生化4科,学生466人;江苏教育学院,由原江苏教师进修学院和江苏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合并而成。江苏教育学院除主要承担轮训教育行政干部和提高中学在职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任务外,1958年曾从全省选调中师毕业生1800人,培养为高中教师。1959年,江苏教育学院设有中文、数学、物理、化学4系,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296人,另设生物、历史、地理、俄语4科,招收学生214人。1958年,高师院校已遍布全省省辖市及专区。在校学生达12958人,为1952年初创3所高师时的6.5倍。1959年,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将徐州师专并入江苏师专,改建为徐州师范学院,设有中文、数学2系,中文、数学、史地、生化4科和1个艺术专修班;将扬州师专并
入苏北师专,改建为扬州师范学院。至此,全省共有师范学院4所。1960年,又新建泰州师范专科学校;另有非省属高师――铁道师范专科学校于苏州建立,属上海铁路局领导。至此,全省共有师范专科学校10所。1961年,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及教育事业的凋整,高师除保留4所师范学院外,所有师专一律停办。停办学校的校舍设备移作它用,大批教师调出。1963年在校生较1958年减少约35%。1965年,根据江苏省委关于发展半工(耕)半读教育制度的指示精神,南京师院在句容县、江苏师院在吴江县、扬州师院在仪征县、徐州师院在丰县办起了农场,部分系科试行半耕半读,为农村培养教育人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一片混乱。全省高等师范一度被随意更名:南京师院改名东方红大学,江苏师院改名东风大学,扬州师院改名鲁迅大学,徐州师院改名难海大学。江苏教育学院根据省革委会通知,于1969年11月撤销原建制,并
入南京师范学院。高等师范教育自1966年至1971年全面停止招生达6年之久。1972年2月,省革委会通知全省高校恢复招生,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招生办法。自年,高等师范共招收11057人。所招学生原有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学制本、专科不分,一年、二年、二年半、三年,年年有变,规格无定,教学计划混乱,因而教学质量下降。经历了10年“文化大革命”,全省中等学校师资质量、数量均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省革委会于1976年先后批准南京师范学院建立淮阴分院,江苏师范学院建立盐城分院,扬州师范学院建立南通分院。1977年,南京师范学院又建立镇江分院。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上述4所师院分院,恢复为“文化大革命”前停办的淮阴、盐城、南通、镇江4所师范专科学校,为实施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的规划提供了师资保证。省委于1978年11月作出决定,恢复的专科学校由所在地、市领导。另有非省属的苏州铁道师范学院于1980年5月成立,直属铁道部领导。1981年招收第一批中文、数学专业学生,为全国铁道系统中等学校培养合格师资。1980年,将江苏师范学院和南京师范学院列为省重点高校,加强建设。198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师范学院升格为苏州大学,仍属江苏省领导。除增设法律、财政两系外,原有各系性质、办学方向及培养中学师资的任务不变。1984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南京师范学院升格为南京师范大学,主要培养质量较高的中学师资,同时有计划地扩大研究生招生数,培养教育科学研究及教育管理人才,要求把师范大学办成江苏省师资培训和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1983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苏州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同年8月;恢复南京师范专科学校。新建常州职业师范学院(1987年12月,经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同时易名为常州技术师范学院),为全省职业中学的发展提供专业师资。年,高师事业费占省属高校的49.2%。年,省属高校基建投资5426万元,内含高师的2505万元,占46.2%。1981年5月,省高教局拟订出高等师范院校本、专科物理和化学教学实验配备经费标准:物理本科为110万元,专科为70万元;化学本科为80万元,专科为50万元。至1983年底,全省高师院校除个别师专外,基本上已按标准配齐。年,全省高校(含部属)实验仪器设备总金额增长9808万元,平均年增长率为19.4%,内含高师院校的965万元,平均年增长率为29.5%,高于其它高校。在省委和省政府的关怀下,高师院校努力发挥培训中学师资基地的作用,年,向全省中学教师队伍输送了34308人,占教育部门公办普通中学专任教师的35.9%,缓解了“文化大革命”后中学教师队伍一时青黄不接的问题。1985年3月,省教育厅和省高教局联合召开全省师范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高师是“造就、培养人才的人才基地”,并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师范教育以“三优先”的支持,即“全省每年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部分,无论高等教育、普通教育,都应优先考虑师范院校的需要;每年的教育基建投资,都应优先考虑师范院校的基建项目;每年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的分配,都应优先考虑选派、充实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师资。”争取在三五年内,使师范院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会议还修订了《关于高等师范院校布局、专业设置和“七五”发展规划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0年中,江苏省及各市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高等师范教育,至1988年为止,已有1所文、理、教育、艺术、体育等学科齐全的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内含1987年增设的金陵女子学院和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1所以培养中学师资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内含1985年增设的财经学院,1986年增设的法学院和工学院;2所主要为普通中学培养高中师资的师范学院――扬州师范学院和徐州师范学院;1所主要为职业中学培养师资的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7所主要为初级中学培养师资的师范专科学校――淮阴、盐城、南通、镇江、苏州、徐州和南京师范专科学校;1所直属铁道部领导,主要为铁道系统培养中学师资的师范学院――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全省共13所高等师范院校,为1952年初创时3所高师的4.33倍,约占全省高校数的18%,占省属高校26所的41.5%。在校学生数达28045人,其中研究生596人,而初创时尚无一人;本、专科生27449人,为初创时的13.72倍,约占全省高校在校学生数的18%。本、专科在校学生数与新中国建立前全国高师(包括附设于普通高校的教育学院、教育系科)在校学生最高年份民国36年(1947年)的20345人相比,还超过35%。1988年,全省高等师范本科毕业生就达1万人,即已相当于江苏自有高师教育至新中国建立前40余年间毕业生的4倍有余。全省高等师范院校根据“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在办好全日制高等师范的基础上,还举办高师函授和夜大学,仅据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师范学院、徐州师范学院和苏州大学4校统计,1988年在籍函授、夜大学学生就有5986人,约为全日制在籍学生数的54%。全省已构成高等师范教育体系和教育网络。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所拟的《奏定学堂章程》中的《学务纲要》明确规定,优级师范学堂以“造就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之教员、管理员”,“立学宗旨,勿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将读经讲经列为首要课程,“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清末三江、两江师范学堂的培养目标即以此为据。民国初期设立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立学目的为“养成中等学校师资”。学校提倡训育“以诚为训、以诚为本”,通过训育把学生培养成“对于国家负责之意想中人格”,此人格必须“具有坚强之体魄,充实之精神和道德、学术、才识之适当水平”;智育“注重兴疑与实验”,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注重理想与实际之联络”,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体育为德智二育基本”,要求学生具有“坚强之体魄,充实之精神为标准。对于全校则重体育之普及,对于个人,则重全局之发育,务使人人能得健康之幸福”。国立中央大学的教育学院或师范学院,除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外,也都设有教育行政专业,培养教育行政人员。据民国18年(1929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要求师范教育应“养成一般国民道德上学术上最健全之师资”。抗日战争初期,教育部颁发的《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规定,文、理、法、师范专门学院均应“注重各项基本学问之广博研究,再由博返约,养成能治学治事治人之技能。以国家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之需要为实施对象”。解放战争时期,苏皖边区革命根据地的华中建设大学,其师范学院的教育行政系主要培养县区教育行政人员,中等教育系主要培养中学教师。学员是来自解放区或国统区的干部和知识青年。民国35年,中共华中分局指示建大的主要任务是:使知识青年“成为革命之初级干部,同时提高现有干部的理论水准、文化水准与技术水准”,对知识青年应“确定其革命的人生观,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虚心学习,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对在职干部应“使其对我党政策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充实科学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等师范院校的任务,明确规定为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只有教育专业,如南京师范大学的教育系,其“学校教育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除中等学校师资外还兼及“学校教育工作干部”和“幼儿教育工作干部”。对中等学校师资的培养目标,从50年代至80年代,有过若干次不同的提法。1952年7月,教育部颁发试行的《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提出,高等师范学校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办法,培养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基础、高级文化与科学水平和教育专门知识与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中等学校师资。在1957年之前,江苏各高师院校的各个专业,即按此规定提出的培养目标组织教育、教学工作。1957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在经济“大跃进”的形势下,开展“教育革命”。各高师检查批判了教育脱离政治、脱离生产劳动、脱离中学实际的倾向,根据“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按“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劳动三结合”的原则,结合各校的办学任务,修订出各校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有的学校定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又红又专的中等学校教师”。有的简化为“有社会主义觉悟、能生产劳动的中学教师”。有的甚至提出培养“亦工、亦农、亦师的多面手”。195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高教厅联合召开了高等师范院校教学工作会议,曾注意纠正劳动过多和轻视理论等偏向。其后,如南京师范学院1959年提出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社会主义觉悟,有专门业务知识,有教育的知识与技能,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身体健康的中学教师。”但从下半年起,又在“反右倾”的形势下,产生“主观拔高要求”的另一种偏向。1960年5月,全国师范教育改革座谈会在《关于改革高等师范教育的初步意见(草稿)》中提出,要像办理综合大学那样来办理高等师范学校。对德育目标拔高到“必须具有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系统地掌握并能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解决实际问题”。江苏高师院校也不同程度地提出过“向综合大学看齐”的口号,强调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培养各自专业的专门人才,相对削弱了中学师资必备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教育学科的要求,整个培养目标的要求拔得很高。例如南京师院中文系教改方案规定:“培养具有共产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系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充分掌握语文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体魄健全的中学语文教师。”1961年,教育部颁布了《高教六十条》。全省高师根据这一条例,纠正1958年以来的“左”的倾向,实事求是地修订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重申了基本任务是培养中等学校师资。1964年,大批师生参加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减少了教学时间,影响了教学计划的实施。1965年高师增加了贯彻两种教育制度的任务,制订了与之相适应的培养目标。例如南京师院中文系半耕半读教育方案提出:“本系的基本任务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通过半耕半读和参加三大革命运动的实践,使学生在德智体几个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又红又专、能文能武的,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的全日制中学和半耕半读中学语文教师。”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学校一片混乱,处于“停课闹革命”状态。1972年恢复招生,但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左路线控制下,有的高师提出培养目标是:“具有较高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工农兵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能担任一门以上中学课程教学工作,身体健康的中学教师。”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高师的培养目标有了正确的方向。年,教育部连续颁发了高师本、专科的教学计划,对高师的培养目标作了明确规定,江苏高师也统一按照执行。为了使高等师范教育培养出的学生确能既具有高等的文化科学水平,又能胜任中等学校师资的要求,全省各高师抓了培养规格的调查研究和制订工作。例如扬州师院于1982年写出了《扬州师院三十年来毕业生情况的调查报告》。南京师院从1982年开始,以一年半的时间,组织了全校13个系的几十位教师,分赴大江南北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出了各专业的培养规格。并从1983年开始分专业印发给每一学生,使他们从入学起就明确学校对自己的要求,自觉地努力达标。各专业的培养规格,大体包括五个方面:(1)要确立专业思想,热爱教师工作;(2)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各专业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如中文专业的学生经过4年的学习,要能背诵200余首古诗和50余篇古散文;(3)要具备熟练的基本技能,理科规定要能较熟练地做好中学的有关实验,中文专业要能文字通顺,不写错别字;(4)会做班主任工作,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5)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做学生的表率。1986年开始,省高教局组织有关师专学校,深入到用人单位,对中文、政教、历史、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地理和美术等9个专业的毕业生,进行了大面积的调查研究,制订出江苏省师范专科学校二年制9个专业的培养规格。于1988年11月下达试行。培养规格具有下列特色:一是专业覆盖面比较完整,包括了师专目前开设的所有专业(1988年下达9个专业,其后又补订了外文、音乐、体育3个专业)。二是德、智、体三育并重,互有联系,要求具体。各育分别提出了制订规格的依据,所要达到的目标,基本教育内容和实施办法。三是有明显的师范特性,如德育规格中既有与其它高等学校的共性要求,又有对师专学生特有的师德培养规格,把合格教师必备的职业道德品行以及对教育事业尤其是对农村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奉献精神,作为师专德育的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智育规格中教育类课程与教育实践独立成“块”,提出了明确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订出了各专业的“公用基本技能”,包括教学、管理、语言表达、自学与研究能力的技能标准;对各专业又分别订出“专业基本技能”的项目、标准和训练途径。从培养目标到培养规格,通过各个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形成一个理论与实践结合、知识与能力结合、“动脑”与“动手”结合、“高教性”与“师范性”结合的师专教育系统工程,办出江苏师专的特色,受到国家教委的赞扬。三、专业设置与教学计划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九月,三江师范学堂开学时,设有理化、农学、博物、历史、舆地、手工、图画诸科。按清末优级师范学堂的教学计划,课程分为三节:(1)公共科(相当预科),为初入学时学习的课程,学科有八:人伦道德、群经源流、中国文学、东语、英语、辩学、算学、体操,以1年读完为原则。(2)分类科(相当分专业本科),为入学第二年后学习的课程,限3年毕业。学科分为四类专业:第一类以中国文学、外国语为主;第二类以历史、地理为主;第三类以算学、物理、化学为主;第四类以植物、动物、矿物、生理为主。每类课程分必修科和随意科,每类必修科悉设有教育和心理学。(3)加习科(相当研究科),设有人伦道德、教育学、教学制度、教育法令、儿童研究、教育实习等10科,限1年毕业。民国时期,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专业设置,以适应社会需要为要旨,在民国4年(1915年)开办之初,首设国文、理化两部,分国文、体育、工艺、农业、英文、教育、商业等7科;同时设国文专修科,力争短期内收到改良之效果。民国5年设体育专修科,同年设工艺专修科。民国6年增设农业、商业、英文专修科。民国7年增设教育专修科。民国9年9月,实行选科学分制,学校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主修此一专业的学生,可以选修旁一专业的课程。学生所习课程,属于主修专业的,列为必修,属于旁修专业的,可以任选。学校根据每一课程的性质及讲课、实验、自修等时数,规定学分,每周上课、自修合计3小时,历一学期者为1学分。学生成绩以学分累计,每一学生每学期一般以修得15学分为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增至20学分或减至12学分,修满120学分即可毕业。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院分设一系三科,即教育系(分教育哲学、教育心理、教育行政、初等教育、中等教育5组)、师资科(为其它各院有志于教育事业者而设)及艺术专修科、体育专修科。改师范学院后,除保留原教育学院系科外,再按中学课程设置增设专业,先后设有国文、英语、史地、公民训育、数学、理化、体育、博物、艺术、卫生教育、童子军等系科,民国35年复员南京后,仅设教育、艺术、体育3系及体育专修科。中央大学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即既要修满额定的学分,又要达到规定的学年才能毕业。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大类,即“全校公共必修课”、“分组必修课”、“全院共同必修课”、“主系必修课”、“辅系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6种。“全校公共必修课”包括党义、国文、英文、普通体育、军事教育,共计26学分。“分组必修课”分为5组:甲组含国学、外国文、东方文学、西方文学;乙组含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法律、商业;丙组含哲学、数学、心理学、教育学;丁组含地理、生物、人类学、生理卫生、农艺;戊组含物理、化学、工程。“分组必修”的规定,旨在使文理交叉,知识渗透,实施通才教育。教育学院的学生必须从以上5组中各选一门,合计学分要在30个以上。再加上本院的共同必修、主系必修、辅系必修和任意选修课,共需修满4学年128个学分,方准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江苏高师院校面向中学,确定专业设置,中学开什么课程,高师院校就为之开设什么专业。但就每所高师而言,由于主观条件或客观需要不尽相同,其专业设置情况也有所不同。有的专业只集中由个别高师设置,如中学的音乐、美术和师范的教育学科教师需要量不大,一般高师又缺乏培养这类教师的师资和设备条件,故集中由南京师大专设音乐系、美术系和教育系。有的一个专业要针对中学两门课程,这一般都是专科性质的专业。由于要适应规模小的中学,尤其是农村初中的师资需要,便将相近专业合并为双科专业,如文史、数理、生化等专修科。有的本科专业则根据需要增设了“专门化”。如苏州大学中文系的宣传文化专门化、物理系的能源利用专门化、化学系的有机化学专门化;南京师大数学系的计算机软件专门化、物理系的应用电子技术专门化、生物系的应用生物专门化、教育系的学校教育管理专门化、体育系的体育教育专门化等。高师的教学计划,在建国初期主要是学习苏联。1952年教育部根据苏联高教部1951年批准的苏联师范学院教学计划,拟订并颁发试行我国的《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1954年,在此基础上修订颁布了《师范学院暂行教学计划》。江苏的师院本科教学计划即依此制订,计划总学时为3270左右(各专业平均数),各类课程及其所占比例为:(1)政治理论课程15%左右,包括中国革命史、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2)教育课程11%左右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史、学校卫生、各科教学法;(3)专业课程54%左右,包括各系专业科目及与之相关的科目;(4)其它公共课程9%左右,包括外语(俄语)、体育;(5)教育实习(8周)与见习10%左右。这一教学计划的培养目标比较明确,讲求科学性、系统性和学科之间的联系性,注意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十分重视教育专业学科,体现了高等师范教育的特点,对于建立起正规的高等师范教育起了积极作用。缺点是没有很好结合中国实际,课程门数和总学时数偏多,学生负担过重;各类课程之间的比例不尽恰当,如公共教育课程偏重,公共外语课程只考虑政治上的“一边倒”,独设俄语一科。当时苏北师范专科学校执行的教学计划,是以教育部颁发的《师范专科学校教学计划》为依据,从该校的师资、设备条件出发,结合当时苏北初级中学的条件和需要制订的,学制二年。课程设置包括政治理论课(马列主义基础、中国现代革命史)、教育课(教育学、心理学、分科教学法)、专业课、体育课,俄语为选修课。教育实习4周。各科专业课程的课程设置,以“面向中学实际,适当加宽加深”为原则。例如数学专修科的专业课,仅开设算术代数复习及研究、几何复习及研究、解析几何及数学分析、三角补习、立体几何补习、普通物理、制图学等7门。体现面向初中的特点,但专业课程设置面稍窄,专业知识不够厚实,学生毕业后缺乏“后劲”。1957年,全省各高师根据上述教学计划中存在问题和教育部印发的《修订教学计划的参考材料》,以“学少一点,学好一点”为原则,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修订:(1)缩减公共课时。如政治理论课课时,本科约减60%,专科约减37%。本科教育课程的学校卫生和教育史,有的专业全部取消,有的改为选科。(2)适当调整专业课程,有增有减。对前计划中属于补习性、辅助性或暂时有师资困难的课程,有的停开,有的改为选修或减少课时。如中文系、科的儿童文学,外语系的中国现代文学,地理系的天文学,等等。对前计划中尚不能满足初、高中师资需要的课程,则增设课程门类,或增加课时。如数学科增设初等函数和高等代数,中文系的古典文学由2学期增为3学期。(3)对实验、考试考查、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有所增加,并提出具体的要求。如生物系的农业基础实验实习,课时数由24节增加为69节,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配合农业实践。经过上述调整,减少了公共课,加强了专业课,二者比例一般为3∶7,较为合理;总课时减少,一般约减20%,周学时也相应减少,学生的课业负担得到减轻,有利于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和社团活动,有利于学生进行自学,养成独立思考和独立研究的能力。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并指出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试图突破苏联教育经验的局限,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各校投入了以大炼钢铁为中心的生产劳动,出现过“三八教学计划”(每天上课、劳动、休息各8小时),有的学校规定每年劳动4个月,学习8个月,取消寒暑假。一般规定每年劳动、学习、假期的比例,本科文科为4∶7∶1,理科为3∶8∶1,专科为2∶9∶1。过多地参加政治运动和生产劳动,降低了教学质量。195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高教厅召开高等师范院校教学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高师的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等都必须根据师范特点来确定,并决定由南京、江苏、扬州3所师院分工制订本、专科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各校开始纠正上学年教学计划中的偏差。但下半年至1960年底。在“反右倾”的形势下又偏向更“左”。有的高师外语专修科宣布二年学制要赶上四年本科水平。有的将教育学、心理学和分科教学法3门教育课程精简合并,从原来的280课时减少至80课时。有的在1960年没有专门规定时间进行教育实习。这些做法背离了高师教育的培养目标,影响了教学质量。1961年冬,各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六十条》的精神,纠正“左”的偏差,对教学计划进行全面修订,至1962年基本完成。重申了高师的基本任务是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学校工作应以教学为主。高师本科4学年内寒暑假定为36周,教学146周(包括教育实习6周),生产劳动8周,科研训练4周,机动时间4周。上课总时数文科控制在2500课时左右,理科控制在2600课时左右。各类课程的课时分配:(1)政治理论课,文科为400课时左右,约占总课时的17%;理科为260课时左右,约占总课时的10%;(2)教育课160课时左右,约占总课时的6%;(3)专业课约占总课时的65%~70%;(4)其它公共课,外语、体育约占总课时的12%。修订后的教学计划较之“大跃进”前的计划,总课时有所减少,但政治理论课、专业课和其它课所占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尤以专业课比重增加较多,惟对教育课程及教育实习课时作了较大幅度的削减。1962年至1966年,各高师基本上沿用上述教学计划。1964年,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及部分教师,先后分5批4.7万人次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由于大量占用教学时间,影响了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1965年秋,4所师院为贯彻两种教育制度试行半耕半读。南京师院中文系教学与生产劳动时间(周)分配表
注:第五学期为参加“四清”运动,不安排教学。教育实习结合在社会实践内。实行半耕半读,与全日制教学计划相比,课程从26门减为14门(专业课程从18门减为7门),总课时从2544课时减为1300课时(专业课时从160l课时减为767课时)。计划刚开始实施,即因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而终止。1972年恢复招生,由于所招学生20%~30%相当于小学毕业文化程度,学生的任务是“上、管、改”大学,教学计划只跟着形势走。先是规定学制二年,后来不得不外加半年补习中学课程。例如南京师院中文系的教学计划,两年104周中,教学时间仅67周,占64%;教育实习仅4周,占3.8%;学工、学农、学军安排12周,占11.5%。两年总课时为3216课时,其中规定请工农兵上课等校外学习816课时,占25.4%;在校内学习2400课时,占74.6%。校内学习时
间中又规定课外自学1425课时,占总课时的44.32;课堂教学975课时,仅占总课时的30.3%。主要课程如文选课、写作课,主要结合政治形势宣讲时政社论或革命样板戏,习作大批判文章,最后一学期才附带研究中学教材,练习批改作文。诸如此类做法,既不符合高师要求,
又违反教学规律,导致了教学质量的严重下降。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1977年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恢复,使高师的生源质量有了保证,也为教学计划的恢复正规并进行改革提供了条件。1979年,省革委会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要转移到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各高师参照年教育部陆续颁发的高师本、专科教学计划草案,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本校的教学计划。各校实施的计划有如下共同之处:(1)体现了教学为主。如本科4学年208周中,课堂教学一般计划135周左右,占总周数的65%左右。(2)突出专业“主干”课程,以提高本专业的水平。专业课课时与共同必修课课时之比,一般为70%比30%左右。(3)加强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如本科增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专科增设“思想教育”课。(4)体现了对基础的加强。一种是专业基础,如将“文化大革命”前开设过的选修课改为必修,并新开了一些课程,如数学系的计算方法、算法语言,政教系的科学社会主义、伦理学等。一种是共同基础,如本科各专业的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课时占必修课课时的13%左右;理科专业间的相关基础学科,在本专业必修课总时数中占有相当比重,如数学专业中的物理学科约占14%,生物专业中的数、理、化学科约占27%。一种是技能基础,如本科计划中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讲授与实验课时的安排一般达1∶1左右;专科计划中将公用基本技能训练列为各专业的必修课,占必修课时的5.5%,主要训练班主任工作和“三字一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5)恢复教育课程。教育课程停开近10年,如今全部恢复,课时与“文化大革命”前计划基本持平。(6)加强综合训练,促进智能结合。如将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劳动锻炼等均列入教学计划。(7)增设了选修课。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加深知识厚度,增强毕业后的工作适应能力,既有本专业为全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又有供本专业任选的专业选修课,有的专业设有六七门,有的专业多达六七十门。一般规定学生应选修一定的课程,所选课时数在总课时中所占比重,本科约占20%,专科约占10%。省教育厅在1985年召开的市教育局长会议上提出要抓好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为了适应这一改革对师资的新的需要,高等师范院校在制订培养普通中学师资的教学计划外,又增加培养职业中学师资的专业课程教学计划。如本科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系,分别制订了应用电子专门化、精细化工专门化和应用生物学专门化的教学计划,其培养目标明确是职业中学和中等技校的教师,或为工矿企业代培技术人才。专科除了统一的二年制计划外,为了适应江苏南部、中部、北部的经济发展和教育需求的不平衡情况,特别是农村条件下的不平衡,各地区师专还从本地区实际出发,进行多模式教学计划的改革试验,制订主选修制、双学制和“2+1”3年主辅修制等教学计划。“2+1”主辅修制是在原学2年专业基础上,加学1年应用专业,如应用中文专业、应用数学专业、家电及农机专业、农村应用化学专业等,增设的专业课程如《新闻采访写作》、《会计统计基础》、《农村供电技术》、《农村副产品加工化学》等,从而使师专毕业生成为农村中学欢迎的,既能任教普通初中课程,又能兼教农村劳动技术课程的教师。高师本科院校各专业,在订有比较稳定的教学计划,开出若干选修课的条件下,又于1985年试行学分制教学计划。例如《南京师范大学学分制教学方案》规定:学期课每周上课1学时为1学分,学年课每周上课2学时为4学分。实践性较强的如实验课、习作课等一般每期每周上课2学时为1学分。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集中进行的项目,每周为1学分。公共必修课如思想品德课为2学分,政治理论课为12学分,大学外语为16学分,教育理论为5学分,体育为4学分。专业必修课的学分则因系而异,并允许学生有一定的自主权跨系选修学分。各专业额定的总学分一般为135~165学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申请毕业。提前修满规定课程的总学分,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平均学分绩达到4者(即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该校已制订出包括文、理、艺、体、教共16个专业和3个专门化实行学分制的教学计划。其中“学校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为省内独有。南京师范大学学校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表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
中国革命史
政治经济学
高等数学(A)
人体解剖生理学
文献检索与利用
外国教育史
中国教育史
马、恩、列、斯、毛教育论著选读
教育经济学
农村教育学
普通心理学
儿童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
小学语文教材教法
小学数学教材教法
中师教育学教材教法
中师心理学教材教法
教育统计学
教育测量学
计算机语言
电化教育基础
指定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
毕业应修课
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表
开课学期和周时数
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
中国革命史
政治经济学
高等数学(A)
人体解剖生理学
文献检索与应用
普通心理学
普通教育学
教育统计学
儿童心理学
中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
学前教育学
幼儿教育史
学前卫生学
外国教育思想流派
计算机语言
教育测量学
实验心理学
幼儿师资培养
外国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现代教学技术
西方心理学史
幼儿园见习和实习
指定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
毕业应修学分
四、专业思想教育与教育专业训练高等师范院校的思想教育和专业训练,既有与其它高校的共性要求,又有与其它高校不同的师范性要求,即必须对学生进行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思想教育和教育专业训练。清末和民国时期的高师教育,本无“专业思想教育”之称,多赖教育者以本身的师德修养垂范学生。两江师范学堂监督(校长)李瑞清,悉心兴学育才,“视教育若生命,学校若家庭,学生若子弟”,以“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为校训,诚聘绩学之士任教,以为学生榜样。鼓励学生“自觉、自主、自强”。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务主任陶知行(后改名陶行知),反对“沿袭陈法,仪型他国”,自己身体力行,改造旧的教育,创建生活教育。东南大学教育科教授陈鹤琴(解放后任南京师范学院院长),热爱儿童,关心社会,几十年注重教育实验与实践,为振兴中国之幼儿教育和高师教育事业奋斗一生。他们的道德学问及敬业精神深受学生敬仰,为后学者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得以薪火相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给予教师以“人民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光荣称号,师范院校被誉为“培养人民教师的摇篮”。为了更好地培养出合格的人民教师,各高师院校根据学生对从事教师工作的认识,提出了“加强专业思想教育”的必要性。如几所师范学院在1963年后结合“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教育,提倡“做一颗永不生锈的镙丝钉”精神,学生在毕业分配关头,纷纷以雷锋为榜样,向党组织表示坚决服从国家分配,要求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1983年结合“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与中小学挂钩共建精神文明,实践如何为人师表。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访问中学母校,调查师资需求情况,促进了学生对从事教师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师范专科学校,担负着全省半数以上高师学生的培养任务,主要面向农村,对专业思想教育尤为重视。1986年,省教委召开高等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又一次提出要“加强专业思想教育”。之后,又组织各师专总结经验。师专的做法是,首先要求教师明确认识“师专必须为农村中学培养一大批热爱农村教育事业的合格初中教师。师专能否培养出专业思想巩固、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从教的毕业生,对于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进而在学生的德育培养目标中,体现出特有的专业要求。如“政治目标”,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生“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师专则具体化为“合格师资”。如“道德目标”,则根据省教委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对师专学生提出应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各师范专科学校都把专业思想教育列为德育工作的一项专门内容,并把教育学生“重教、爱教、从教和研教”作为专业思想教育的重点。具体做法是:(1)培养“重教”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最基本的职业意识,教育学生充分认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意义。(2)培养“爱教”情感。帮助学生树立人民教师的自豪感和职业责任感。(3)培养“从教”志向。帮助学生立志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确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树立为农村教育事业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4)培养“研教”行为。帮助学生将牢固的专业思想化为自觉的行为,尽早进入“角色”,在学习期间就能自觉苦练职业基本功。在道德规范教育中,除依据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一般要求外,还对学生进行师范特有的“师德教育”,教育学生应当具有“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的进取性;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学生,不体罚学生,建立亲密无间的师生关系的民主性;奉公守法、执行纪律,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的纪律性;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的师表性”。高师的专业思想教育途径,一般通过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思想教育课程进行教育。有的学校专门列入了《教师道德》一科,旨在帮助学生学习和了解作为人民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提高学生的师德修养。二是通过业务课渗透。发动全体教师进行专业思想教育,要求每位任课教师都要事事处处做学生的楷模,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三是通过班主任工作、党团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特别是教育教学能力。高师特有的教育专业训练,又与专业思想教育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教育专业训练主要是通过教育理论课的教学、教育实习和能够培养提高学生工作能力的其它形式来进行的。教育理论课主要包括心理学、教育学和分科教学法等课程。50年代初期,江苏各高师对教育专业课程都比较重视,在本科教学计划中,上述课程各开设一个学年,分别为60、80和130课时。1952年至1956年间,本科还开设过教育史和学校卫生课程,占120课时。在二年制专科教学计划中,心理学开设一学期54课时,教育学和分科教学法各开一学年,分别为108课时和130课时。1958年后曾一度取消心理学课程,教育学课程的开设也不正常,往往以专题讲座代替系统的理论讲授。1960年,由于忽视师范特点,心理学与教育学曾合为一门,实际上以教育学为主,分科教学法一度停开。1961年开始,三门课程虽分别恢复,但课时大为减少。本科计划中心理学仅36课时,教育学仅54课时,分科教学法仅54课时。“文化大革命”期间,心理学被斥为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学科,完全停开;教育学一度改为“毛泽东思想教育课”,举办一些“教育战线两条路线斗争”、“党的教育方针”等讲座,
间或讲一点教学原则和教学过程方面的知识。“文化大革命”后,教育专业课的开设恢复正常。全省师范院校从各门教育专业课程的特点和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出发,对学生进行教育专业训练。在多年实践中,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一套办法,其共同点是:第一,注意在教学中密切联系中学实际。有的高师教师经常组织学生到中学参观、访问、见习,并作为所授课程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例如在讲授某一教学理论时,组织学生到中学听示范课,并将示范课的内容整理成“教学纪实”印发给学生,然后在讲授有关理论时,结合学生耳闻目睹的教学实例加以阐述或用实例印证理论。第二,注意将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与学生本专业有关课程或中学的有关的课程适当结合。例如有的心理学教师在对政教系学生讲课时,注意适当结合学生的“哲学”课知识;在对体育系学生讲课时,适当结合“运动心理”知识。分科教学法的教学更常常结合中学教学,如中文系通过重点分析中学语文某课文,讲授如何掌握备课、写教案、分析课文和作业训练等教学环节。第三,注意开拓学生视野,开设选修课,培养学生对教育专业课的研究兴趣。如物理专业开设有“屯化教学”、“中学物理教材选论”等。第四,注意学生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如派学生协助中学班主任开展家庭访问,或要求学生把中学理化教材中的主要实验都做过一遍,力求项项成功,人人过关。对于教育专业技能的训练,全省各师专已于1988年制订出一整套要求,分为四个方面:(1)教学能力。包括备课能力、上课能力、批改作业能力、课外辅导能力、检查评估能力。(2)教育管理能力(主要指担任班主任工作)。包括熟悉和运用教育理论的能力、了解学生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组织兴趣活动的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口头语言表达能力、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信号语言表达能力。(4)自学与教学研究能力。包括获取信息的能力、运用新知识的能力、教学研究能力。高师院校的教育实习,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教育专业训练的集中表现。全省各高师院校的教学计划中教育见、实习的安排,在50年代初约占总教学时数的11%。自60年代迄今,除“文化大革命”等特殊情况外,本科在第七学期安排6周或第八学期安排8周,专科在第四学期安排4~6周(均包括1周见习),约占教学计划总时数的4%左右,与外国同类院校或我国近代高师院校相比,都显得过少。学校在实施过程中也普遍反映不够,有“刚入门,就收场”之感。各高师院校对于教育实习工作,无不作为学生毕业前一桩大事来抓,借此检验教和学的成果。院校一级专门建立“实习指导委员会”的领导机构;系科一级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计划、联系实习学校、指派指导教师、安排划分任务、负责督促检查等;实习生按所在实习学校和班级,建立实习大组和实习小组。实习前层层动员,结束后层层总结。实习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每个实习生都要实习讲课、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课堂试教一般不少于4课时。班主任工作实习,在50年代即已列入要求,但在60年代曾一度改为见习。近年来由于毕业生上岗后的客观需要,又使班主任实习重新受到重视和加强。各校都制订有《教育实习细则》,规定实习成绩必须包括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三项,有一项不及格者,实习成绩即以不及格论,实习不及格者或缺成绩者,不得毕业。实习场所是在高师院校的附属学校,这是作为教育专业训练和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基地。如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均设有附属中、小学;1952年院系调整后,南京师范学院还增设了附属幼儿师范和附属幼儿园,形成一个体系。高师附属学校在“文化大革命”前的作用比较明显,与高师的关系比较密切。如1958年省教育厅曾分别在江苏师院实验中学试行中学四年一贯制;在南京师院附属中学试行五年一贯制和高中二年文理分科。1959年,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又决定由江苏师院附中进行中学“四二制”试验等。高师的院校长负责对附属学校的领导,附属学校的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都要由高师院务委员会研究讨论,人事调配和经费管理,也经由高师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高师各学科与附属学校有关教研组建立挂钩关系,定期参加附属学校各项教学和科研活动,帮助附属学校教师进行业务进修,提高教学质量。附属学校负责提供高师学生见习的条件,组织公开教学和公开课外活动,指导高师学生实习,协助高师有关教研室进行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科学研究。“文化大革命”中,各高师附属学校相继改名,与高师脱钩,归当地市教育局领导。“文化大革命”后,名义上虽复称附属学校,但有的高师与附属学校的关系近乎名存实亡。其它非附属学校对接受实习,又顾虑高师实习生会影响其教学质量和升学率,或对实习生的指导力量和生活安排存在着实际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1982年召开的全省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后,省高教局制订了《江苏省高等师范院校与中等学校定点协作的协议条款》,要求统一认识,明确职责,相互支持,共同提高。如南京师院当年即与南京市18所中小学、中师、幼儿园定点建立了协作挂钩关系。1986年6月,全省高等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又讨论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师范院校实习基地建设和建立附中问题的意见》,经过高师选择,并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被选学校协商一致,全省陆续选定123所中等学校正式挂牌定点为有关高师院校的实习基地,其中重点中学约占1/3,乡(镇)中学占有一定比例。五、师 资 力 量清末,三江师范学堂筹办之初,就重视师资准备。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延聘有日籍教习11人,其中总教习1人,伦理及教育科1人,物理及化学科1人,农学科1人,理财兼商业科1人,博物科1人,工业科1人,医科1人,图画科1人,日语科翻译2人。同时选派举、贡、禀、增出身之中国教习50人,分授修身、历史、地理、文学、算学、体操各课。光绪三十年开学前,中日教习问先进行互教互学1年。同年,
又选派中国教习21人赴日留学,以利于仿日之学堂教学及各项规章制度之实施。据宣统元年(1909年)记载,当时两江师范学堂(光绪三十一年改名)教职员只有52人,在校学生371人,师生比约为1∶7。民国4年(1915年)举办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虽设有国文、体育、工艺、教育等7科,但据民国5年记载,全校教职员工仅30余人。由于此时的教育实施已由仿日逐渐转向欧美借鉴,故民国6年就聘有美籍商科英文教员罗培及体育教员祁屋光。民国7年,全校教职员增至90余人,其中教师53人,在校学生357人,师生比约为1∶7。民国12年,南京高师并入东南大学,师范专业逐渐结束,至民国15年仅剩教育科所设教育、心理、体育等系的专业教师。后东南大学改为中央大学。中央大学设教育学院,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教育学院西迁重庆,改为师范学院,始按中学师资需要设置系科,师资队伍也逐渐发展。民国34年计有专任教授32人,副教授12人,讲师12人,助教23人,另兼职教授3人,合计82人。其时在籍学生约500人,师生比约为1∶6。民国35年复员南京,仅设教育、艺术、体育等系科,直至1949年江苏全境解放,由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国立南京大学师范学院,仅有教师57人,在籍学生326人,师生比约为l∶5.5。1952年,江苏创办3所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院校。建校时,有教师283人,在校学生1554人,师生比为1∶5.5。至1956年,教师人数扩大至733人,为建校时的2.59倍,在校学生增至5211人,师生比为1∶7.1。1958年“大跃进”,全省高师校数猛增,教师数也随之迅速扩大至1217人,为1952年的4.3倍。在校学生增至12958人,师生比为1∶10.6。1961年,教师数继续猛增至2260人,又比1958年增长85.7%,为1952年的8倍。同年,国民经济发生困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贯彻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各地师专先后停办,至1963年仅保留4所师院,教师数降至1418人,比1961年减少37.3%。在校学生减为8420人,师生比为1∶5.9。“文化大革命”十年中,高师教师队伍长期未获补充,有减无增,1972年恢复招生时尚有教师1340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8年高师院校由4所恢复至8所,教师增至2197人,较1972年约增64%。1983年,高师院校恢复至10所(含省教育学院),教师数增至3442人,为1952年的12倍。至1988年,全省高师院校13所,教师4000余人,约为1952年初创3所高师时的15倍,建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高师教育师资队伍。江苏高师院校在1952年创建初期,教师中有的是院系调整前原高等学校教师;有的是中学骨干教师,如苏北师专曾从省属常州中学、扬州中学等校抽调部分优秀教师支援;有的是新分配的大专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的只占30%~40%。1983年,在4所老高师2502名教师中,学历在本科毕业以上的已有1959人,占78.3%。此一学历要求,已作为高师接收新师资的基本条件之一。1983年4校教师学历状况表
研究生毕业
本科生毕业
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1952年初创3校时,教授副教授、讲师教员和助教三个职称层次之比约为1∶0.9∶1.2,各占1/3左右。如南京师院有教授28人,副教授19人,讲师24人,助教31人。经过年的大起大落,未进行职称评定教师队伍很不稳定,至1963年,教授副教授级的比例降至7.5%;讲师级的仅增2.5%,达31.5%;助教级的增加32%,达65%;三者之比为1∶4∶7.6,讲师比重较小,显示出骨干力量缺乏的状况。1963年,江苏高师院校遵照教育部的《关于高校制定今后十年培养提高师资规划的通知》,对师资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精心制订了十年规划。如南京师院规划从年,514名教师中经过培养提高,教授级的比例将由6.8%提高到9.5%,副教授级将由4.8%提高到11.8%,讲师级从31.9%提高到47.8%,助教级从56.4%降低至30.8%。因遭“文化大革命”之灾,未能得到实施。“文化大革命”结束,高师院校1978年由4所恢复到8所,各类职称层次教师数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很大增长。由于职称评定工作久已停顿,层次间比例变化不大,其中教授、副教授级的人数虽然比1972年增长35.7%,但所占层次比例反而由1972年的6.3%降至1978年的5.2%。同年,恢复职称评定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帮助教师改变业务和学术研究上荒疏的状况。1979年,省革委会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要“有计划地大力抓好师资建设”。1980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高等师范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全省各高师院校对师资队伍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制订了师资培养规划。4所师院的做法是:1.充分发挥学有专长的老教师作用。江苏高师院校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有一定声望的老专家,如南京师院著名宋词专家唐圭璋、著名心理学家高觉敷、著名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江苏师院著名古代文学研究专家钱仲联,扬州师院著名戏曲史家任中敏,徐州师院著名语言学家廖序东等。学校为他们配备了助手,以继承其研究成果、治学之道及教学、科研经验,培养学术接班人。一般中青年教师的进修提高,也聘请老教师结对指导。2.大力培养中年教师,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迅速成长。以1983年计,中年教师约占60%左右,他们大多是60年代高校毕业生,业务基础较好,是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对整个教师队伍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培养途径主要有:(1)派往全国重点高校或国外进修。年,即有31人派往美、日、加、德、比、澳等国进修。派往重点高校进修的先以中年教师为主,逐步发展为以青年教师为主。4所师院先后派出862人(南师335人、江师203人、扬师170人、徐师154人)。各校一时形成师资紧张的局面,待进修教师回校后得到了缓解。(2)由中年骨干教师在专家、教授指导下举办教师培训班,开设边缘学科、新兴学科的课程,以促使中年骨干教师迅速成长。进修对象既有本校教师,也有兄弟院校教师。(3)与外单位合作开新课,合作搞科研。高师院校因科研设备条件限制,对开展新兴学科的研究尚有困难,为此派出中年骨干教师去重点高校或科研单位,拜专家为师,合作开设研究生课程或合作搞科研,从而提高中年骨干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掌握新的科研手段的能力。(4)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年,4所师院均组织过百次左右的讲学活动,对活跃学术空气、开拓专业视野、更新知识结构都起了很好的作用。(5)参加校内外科学报告会、学术讨论会、教材评审会。80年代初,学术思想获得解放,学术研究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高潮。如江苏师院曾派出322人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131次,其中多数为中年教师。各校组织的校内学术报告会、讲座等平均达200余次,其主力也多为中年教师。(6)举办外语进修班。由于历史原因,高师教师外语水平普遍偏低。自年,南京师院举办5个语种55个班,参加者677人;江苏师院举办3个语种22个班,参加者293人;扬州师院举办16个班;徐州师院举办15个班。各校参加进修的教师中1/3~1/2是中年教师,外语水平明显提高。据南京、江苏和徐州3所师院统计,已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书刊的教师数及其占该校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606人占66%、297人占40%和240人占62%;已掌握两门外国语能阅读专业书刊的,分别为97人占10.9%,101人占13.6%和70人占18.2%;已掌握三门以上外语能阅读专业书刊的,分别为11人占1.2%,19人占2.6%和10人占2.6%。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为其成为90年代骨干教师作准备。1983年青年教师共1373人,约占40%,其中年大学毕业的135人,占9.8%,年毕业的368人,占26.8%,年毕业的870人,占63.4%。前两类教师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干扰,毕业前未能系统学习大学的基础课程,毕业留校后,除少数调任行政工作外,多数经过几年的补课,已修完本科课程,个别优秀的已修完研究生的全部或部分课程。后一类教师约占当时教师总数的25%,他们多数是本科毕业生,少数是研究生毕业,专业基础较好,但知识面还不够宽,还缺乏教学、科研实践的锻炼。对这些教师的培养,着重抓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使之逐步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1978年后恢复的7所师范专科学校,师资结构突出的情况是青年助教占到50%左右,各校也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提高学术和教学水平。如南京师专采取的办法是:(1)鼓励他们大胆走上讲台,逐渐站稳讲台,努力站好讲台。(2)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中学参加教育实践。(3)组织他们报考高师研究生或助教进修班。经过10年努力,全省高师教师队伍,1988年已发展至4512人,且相当稳定。职称的三个层次教师数之比为1∶2.4∶1.9,配置比较合理,骨干力量明显增强。年全省高师教师职称情况表
教授、副教授
讲师、教员
1988年各高师院校教师职称情况表
常州技术师院
南京市师专
苏州铁道师院
全省高师教师的教学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仅据1983年苏州大学和徐州师院的调查表明,能系统开设一门课、两门课和三门以上课的教师及其所占比例,苏州大学分别为329人(46%)、243人(34%)和141人(20%);徐州师院分别为250人(59%)、120人(28%)和55人(13%)。各校除已能开设部颁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外,还能开出较多的选修课,例如南京师大开出的选修课,1981年为93门,1982年为120门,1983年为154门,1988年为119门。开课者绝大多数为中年教师。南京、苏州、扬州、徐州4所老高师还积极发挥其师资优势,于1978年起,都先后恢复了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了10年的培养研究生工作。仅据1983年统计,当时的南京师院有17个专业招收了58名研究生,已毕业的19人中,13人(占68%)在大专院校任教;江苏师院有15个专业招收了69名研究生,已毕业的27人中。22人(占81%)在大专院校任教;扬州师院有8个专业招收了23名研究生,已毕业11人;徐州师院有8个专业招收了21名研究生,已毕业10人,9人(占90%)在高校任教。4所老高师自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首批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高校后,至1986年获准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已有51个,其中南京师大25个,苏州大学18个,扬州师院、徐州师院各4个。能开设研究生课的教师也逐年增多。1983年担任研究生导师的人数为南京师院47人,苏州大学36人,扬州师院15人,徐州师院11人,分别占该校教师总数的3%~5%。其中苏州大学钱仲联(中国古代文学),南京师大鲁洁(教育原理),高觉敷(普通心理学)、唐圭璋(中国古代文学)、周开亚(动物学),扬州师院任中敏(敦煌学)等教授,还获准为博士生导师。全省高师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各高师院校约有2/3的教师参加了科研工作。4所老高师建校初期的科研工作,其特点是结合教材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如江苏师院物理系主任朱正元教授对物理演示实验进行了研究,发表了《用金箔实验电器量电势与量电量》、《变压器的基本概念和演示实验》、《交流电流》等论文;苏北师专语文科部分教师开展了“初中语法教学研究”、“诗歌小说和戏剧的教学问题”、“文学作品的分析研究”等专题研究,体现了高等师范教育的科研特色。科研工作一方面保持着师范特色,如坚持编辑出版面向中学教学研究的刊物,苏州大学的《中学历史》、《物理教师》,南京师范大学的《化学之友》、《数学之友》、《语文之友》和《中国美术教育》(受国家教委委托)等,均发行全国,颇受广大中学教师欢迎。另一方面也根据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基础理论和为生产服务的科学研究,很多教师发表了论文、专著,获得了科技成果奖。其中,年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发明奖的有12人14项:计苏州大学3人,南京师大、扬州师院、苏州铁道师院各2人,徐州师院、常州技术师院、苏州师专各1人。年获部、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有47人57项:计苏州大学20人,南京师大18人,扬州师院5人,苏州铁道师院、常州技术师院、淮阴师专、苏州师专各1人。年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教师有146人:南京师大53人,苏州大学39人,徐州师院20人,扬州师院6人,南通师专、淮阴师专各4人,苏州铁道师院、镇江师专各3人,盐城师专、徐州师专各1人。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教师有7人:苏州大学、南京师大、徐州师院各2人,扬州师院1人。在全省荣获这一称号的11所高等学校(含部属)的19位教师中,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占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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