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政府网春光小学谢豪浩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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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徐闻县初中及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
时间: 09:49 来源:徐闻教育信息网 作者:消息 阅读:次
  徐教〔2016〕85号附件1:
2016年徐闻县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及《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号)精神,全面规范小学升入初中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小学升初中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学校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操作,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各初中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超出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的学生学籍不予办理。
  三、招生范围
  (一)实行学区制招生。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划分15个学区,每个乡镇为一个学区,县城为一个学区。
  (二)乡镇学区面向本乡镇招生。徐闻四中主要面向城北乡招生;徐闻五中主要面向南山镇招生。
  &(三)县城学区的梅溪中学、徐闻一中、徐闻二中、徐闻三中同时面向城区小学招生。徐闻四中和徐闻五中在确保本乡镇招生区域毕业生全部入学的情况下,如有学位,可向城区小学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梅溪中学、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招收有县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根据学生报读志愿情况确定就读名单。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没被派到学位的学生由教育局汇总,统一由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到有学位的初中学校。
  2、在县城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如需返乡就读,必须提交由家长签名确认的返乡就读申请书,放弃县城初中学校的录取资格。凡是提交返乡就读申请的,与该乡镇小学毕业生同等对待,录取在该乡镇中学。不提交返乡就读申请的,按城区初中招生办法的第1条规定,不得中途提出返乡就读要求。
  3、县城小学学校配合家长指导学生填写报读志愿,每个毕业生可以填报县城2所中学,根据报名人数先录取(或电脑派位)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学位的由电脑派位补录学生。2个志愿都没被录取到的集中由电脑派位,安排到有学位的初中学校。
  4、电脑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二)乡镇初中的招生办法:
  只有一所初中的乡镇采用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乡镇有两所初中的,根据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由乡镇按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名单。五里中学、外罗中学按合并乡镇前的区域招生。从今年起大黄中学招大黄小学的毕业生,迈陈镇青桐小学、青桐小学那斗分校区、青桐小学官田分校区、青桐小学把伍分校区、青桐小学白坡分校区的毕业生由迈陈镇统筹安排录取。
  各乡镇初中学校要确保本乡镇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学位,并接收在外就读的本乡镇户籍的返乡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小学借读学生、未在县城小学就读的学生(含在城购房业主子女、随迁子女)如申请升入县城初中,由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学。
  五、学校招生时间程序
  (一)招生工作依次按照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自主调节的顺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校8月1-2日组织填报志愿,3日将《返乡就读申请书》《小学升初中报读志愿统计表》报教育局教育股汇总。
  (三)徐闻县招生工作小组8月5日在徐闻县教育网上公布各初中的志愿填报情况。
  (四)电脑派位工作在8月15日前完成。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工作在8月18日前完成。补录手续8月26日前完成。
  (五)民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6日前。招生入学流程为:学生报名---学校确定入学对象---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家长确认---上报录取名单到教育股审核(包括学生姓名、学籍号、毕业小学、户籍所在地)审核。凡经家长确认后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列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民办初中不论是否招满学生,都必须将已经家长确认的录取名单于8月26日前书面(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教育局。确因生源不足未能在8月26日前完成招生工作的民办学校,可继续招收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如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必须有家长向录取学校申请的放行通知单,8月31日前将补录名单报送教育局。
  六、招生工作小组
  为确保我县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招生工作公平、合理、规范,特成立2016年徐闻县初中招生工作工作小组。
&  组 &长:朱堪智 第一副组长:刘 养
&  副组长:潘建义、刘华丰、吴振农、杨 映
&  成 &员:邓敬元、王天武、陈康、邹福兰、李康进、
  邓堪辉、谭善龙、林日铭、李维三、郑 &丰、陈光概
  招生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刘养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天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招生工作小组电话:4810521。
  七、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对我县小学升初中政策和高中优质学位分配政策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努力营造小学升初中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学校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升学咨询工作。小学升初中工作开始前,县教育局将通过教育信息网、政府各相关网站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招生期间,教育局和学校及时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
  2、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表及操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对于因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或提前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单位及个人负责。
  3、加强招生管理
  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对于突破招生计划的,超出计划部分的新生不得办理学籍。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初中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学生借读,把学籍挂靠在其他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4、严格招生纪律
  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学升入初中工作机制。今年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或上级纪检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生举报电话10521。
  &附件:1、徐闻县2016年县城小学毕业生报读志愿表
     2、徐闻县2016年小学升初中志愿汇总表
     3、返乡就读申请书
徐闻县县城学区划分图
  徐教〔2016〕85号附件2:
2016年徐闻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试行)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及《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湛教〔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徐城城区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按照&区域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把徐城城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实行&划分区域+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合理调节&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合理安排2016年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免试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分服务范围(即学区)招生;民办小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学校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小学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
  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当地户籍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为当地户籍,并在户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3、符合省、市、县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  4、在同一流入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合
  法稳定职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区域划分
  (1) 徐城城区有义务教育公办小学9所(含新建的城东小学)和民办小学7所(含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今年城区适龄儿童的情况及小学分布状况,为了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今年把城区划分为五个区域进行小学入学派位。具体区域划分如下:(具体见《徐城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
  1、第一学区:文塔路、东方一路、东方二路(止于长春大桥),以北至农贸市场附近。区域内学校:徐城三小、徐城四小、育才学校、蓓蕾小学、春光小学(含人民银行至长春桥以南片区)。
  2、第二学区:文塔路、东方一路以南至健康路南约300米,红旗二路以西至徐闻县第五中学附近。区域内学校:徐城一小、徐城二小、庆新小学。
  3、第三学区:红旗二路以东、东方二路以南(止于人民银行),南至徐海路(止于徐海路与城东大道交叉口,含徐海路以南约300米)。含供销小学、实验小学、新华小学、前进小学、春蕾小学。
  4、第四学区:长春桥以东到那佬村附近。区域学校:大糖小学、大水桥小学。
  5、第五学区:新建的城东小学(原东英小学校址)处第三学区范围内,为缓解城区小学学位压力,城东小学可接收第一、二、三学区的适龄儿童报名。
  四、招生计划
  2016年徐城城区各小学招生班数、人数安排如下: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超出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的学生学籍不予办理。
  &五、招生办法
  县城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的具体情况,实行&划分区域+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合理调节&的办法,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即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下桥镇、曲界镇、龙塘镇同样实行划分区域合理调节的招生办法。
  电脑随机派位依次按照&人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户籍适龄儿童、享受户籍待遇随迁子女、优待对象子女、房产户主子女、其他随迁子女的类别顺序,逐类摇号,直至满额。
  &1、户籍人户一致(户籍地址和实际住址都在某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2、县城户籍人户分离(户籍地址在某学区,但实际住所不在该学区,或者户籍地址不在某学区,但实际住所在该学区的)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为当地户籍并在户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住址符合某学区内,但无法提供房产证明)。
  4、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为县城户籍,户籍地址在某学区,但实际住所不在该学区,或者户籍地址不在某学区,但实际住所在该学区)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流入地连续居住5年以上并有当地户籍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的随迁子女。
  6、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军人子女按《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执行。
  7、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湛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湛府[2015]16号),在徐闻城区某学区拥有房地产权证的住户子女。
  8、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流入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5年以下的随迁子女。
  六、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县城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居住证明。
  2、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居住证明、无房产的出具居住证及租赁房屋合同(居住时间满半年以上)。父母在本招生县城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自谋职业证明材料)
  七、报名及录取程序 
  1、报名时间:8月1日-3日,逾期不予补报。
  家长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报学区内一所学校,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不接收报名材料。
  2、学校8月5日汇总报名信息上报到教育股。
  3、8月6日清查一生多报现象。
  4、8月8日在徐闻县教育网和报名学校公布报名情况。
  5、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16日前,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徐闻县教育网、政府相关网站和录取学校公布。
  6、新生报名注册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没被派到学位的学生自主调节到学区内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含民办学校)。
  八、民办学校的招生
  1、按照控制规模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录取工作。民办学校的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一样,严格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的规定执行,优先招收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在招生名额不满的情况下,经过申请方能招收乡镇的学生,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2、民办学校的报名、上报报名信息及公布报名人数时间与公办学校一致。
  3、报名注册。鉴于民办学校的特殊性,各民办学校注册时间可适当延长到8月30日前结束。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为确保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招生工作公平、合理、规范,特成立2016年徐闻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一)小招生工作小组
  为确保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招生工作公平、合理、规范,特成立2016年徐闻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朱堪智 第一副组长:刘养
  副组长:潘建义、刘华丰、吴振农、杨映  
  成 &员:邓敬元、王天武、陈康、邹福兰、李康进、郑文彬、黄静、黄晨芬、陈小翔、赖德腾、劳立彩、刘文团、陈明发及公安局、房产局、徐城街道办等单位的负责人
  招生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一楼,刘养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天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小组采取局领导分工,联系各学区招生工作制度。潘建义负责联系第一学区,刘华丰负责第二学区,吴振农负责第三学区,杨映负责第四学区,朱堪智、刘养负责第五学区。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4810521。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反规定的一切招生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工作小组安排人员在报名前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宣传,接受社会和公众咨询。各学校以多种形式,务必告知家长及学生。
  (三)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最大限度杜绝人情生、关系生、择校生,今年将采取如下措施:
  1、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
  2、公开招生方案,公布招生名单。
  3、接受社会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证件审核。
  4、建立材料登记和审核责任制度。校长是材料登记和审核的总负责人。材料登记和审核工作由专人负责,建立审核责任制,组织人员审核材料,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
  5、推行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制度,报名时,家长需签订《2016年县城小学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承诺监护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否则,如果所提供材料错误、失真,需承担相应责任。
  6、报名结束后,学校再次严格审查相关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派位。
  7、已在去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今年不得二次报名。
  8、因全国统一注册学籍的需要,不接收无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所有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先在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方可报名入学;身份证作假或不正确的无法办理学籍。
  9、被派到位的名单不得擅自更换他人,新生学籍主要信息依据报名资料,一律不予更改。
  附件:徐闻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编辑:米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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