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招生 学校 文史类分数在250 2016新疆招生网有那些医学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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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章程》和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是经国家部正式批准的,具有维吾尔医药学类、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培养资格的唯一一所高等学府,也是国家级维吾尔医药学非物质文化保护单位。学校现已成为一所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教学条件完备、具有浓郁区域、地缘特点和维医学、维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人才培养特色的实用性高职院校。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学校代码:11818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坐落于祖国西部巍巍昆仑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海南缘、古丝绸之路南道历史名城——和田市。它是在1984年成立、1989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是一所自治区全日制医学类高职院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指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注重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将、学生代表纳入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第十条:今年我校在维医学、维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5个普通大专专业招生,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当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按照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择优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为大家提供2016年招生章程,更多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 14421(国标代码) 5040(疆内代码)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第八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教师、考生巡视、参观学校、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以新疆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招办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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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院校性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宝钢集团八钢公司负责行政管理,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邮编:830022电话:、3892290:http://www.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序号专业名称学制1黑色冶金技术三年2材料工程技术三年3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三年5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6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三年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七条 参加2016年全国并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并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条 专业调整以《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为准。第十一条 退档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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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一、院校名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二、院校代码:5044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五、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编制高等院校代码为5044)。是国家远程教育基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五家渠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对我院办学业绩曾多次报道。学院在“理念引导,定位先行,文化决胜,创新发展”的思路下,确立了以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举、办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需要为标准;以培养高技能、高素质、高质量的管理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启动实施了“培养六大工程”构建“双师型”雄厚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34人,专任教师15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人,占28%,高级职称33人,占22%,实训指导教师40人。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以下: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四等奖:1000元/年;5、科技学院爱校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6、民语言学生预科一年,预科期间根据有关规定享受4000元补助。7、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实施减免部分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并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和校外带薪实训、实习勤工助学机会。六、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为: 800元/学年。七、招生与就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院毕业生。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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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上自治区教育厅指导。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第六条
学院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489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邮编:830011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 邮编:839000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中心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第九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实现阳光招生。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自治区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的120%以内。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十三条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四条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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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 学院代码:5039(新疆代码) 国标:14417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南校区和乌苏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学院有教职工452人,其中329人。教师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7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02人;双师型教师85人。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经济与管理系、师范教育系、传媒艺术系、音乐与舞蹈系、汉语言教学部、公共教学部10个教学单位,设有58个高职高专专业,38个中职中技专业,建有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建有机械加工实训车间、汽车维修、建筑力学实验室、3D模拟导游实训室、环境工程实验室、化工仿真实训室、园林技术实习基地和学前教育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室等一流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证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连续两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4%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科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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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二、学校代码:14416三、校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明华街41号四、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是一所面向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院是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学院由自治区体育局主办、自治区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院的各项工作。第四条 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 学院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新疆体育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五、基本情况: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新疆竞技体育运动学校,于2012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后正式成立。学院占地面积184.3亩,建筑面积已达到67531.34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达到了22平方米;现有教学训练科研仪器设备3000多万元;藏书量25万多册。学院现有教职工142人,其中专任94名,研究生学历19名,在读博士1名。学校现有高级职称教师41人,占教师总数的30.6%;实训基地,校内有6个国家级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学院现有运动训练系、社会体育系、体育教育系和附属竞技体校,设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散打、射击、射箭、速滑等16个专项。学院秉承“德育为先、学训融合、以训为主、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获得多项殊荣:“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试点单位”、“中国射箭重点运动学校”、 “中国排球训练基地”、“国家高水平田径中长跑、投掷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国家青少年篮球训练基地”、“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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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条 学校代码: 14138(国标代码) 5037(在疆编码)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第八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条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以新疆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以考生自愿、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按分数高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二条照顾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民语言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必须高于20分。第十四条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市专业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在新疆需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甘肃省认可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在青海省认可相关专业合格证书。普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考试院、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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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832000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20亩。现有专职254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占35.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4%。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为办学方向,面向陕西、甘肃、安徽、四川、河南等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实行“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在自治区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以上。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为大家提供2016年招生章程,更多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92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学校简称:新交职院第四条 英文译名:XINJIANG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规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5人第九条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第十条学院现有四个专业教学分院、两个教学部和四个研究中心,设有33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交通运输大类、土建大类、制造大类、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等七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十一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第三章实施第三方监督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了院长牵头的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为了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还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学院还在各类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聘请了企业和社会人员,共同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第十四条 所有均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五条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第十七条 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从高到低录取。第五章新生报到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招生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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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3东大发布2016年自招简章 面向向全国招生250人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兰晓玉
昨日,东北大学率先拉开了辽宁高校自主招生的序幕,发布2016年自招简章。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重点院校也公布自招方案。总体来看,大类招生在普通高考普遍实施之后,又成为自主招生的一种趋势,且规模不断扩大。东北大学今年大幅调整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共26个专业按人文科学试验班、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矿业类、理科试验班、工科试验班、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工程8个大类进行自主招生,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对比去年信息类、人文与社会类、外语类,今年招生大类不仅划分更加详细,招生大类数量也大幅增加。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设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3个专业大类,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与2015年相比,招生大类增加了一个理科实验班(信息与数学)。南京大学招生大类多达十余个,地质学类、临床医学类等都是今年新增招生大类。电子科技大学今年招生专业划分更加具体,其中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数学类相关专业都是按照大类招生。【东北大学】将品行列入报考条件提高高考最低分数要求东北大学自主招生今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250人,其中理工类170人,文史类80人。考生即日起至3月31日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cn/zzbm/)网上报名。东北大学自主招生重点招收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报名条件除去年要求的获奖、证书、特长等条件外,将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列为基本报名条件。考试为面试和笔试,笔试不超过2门。考核重点为报考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东北大学今年自主招生将提高对学生高考最低分数的要求,录取优惠政策由去年的“一本线录取”调整为“一本线录取”和“提档线降30分录取”两档,其中一本线录取考生占50%左右。为了确保公平公正,该校今年材料审核和面试环节评委与考生全部“双随机”确定,考核全程录像,录取名单集体研究确定。就目前出台方案的20余所学校来看,降分幅度一般在30分以内。例如,中央财经大学,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的高考总分,按照A、B、C、D类分别达到该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南京大学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上,该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华中科技大学要求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该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但是对于获得奥赛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的理科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理科学生,可以降低到模拟投档线下4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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